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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May 26,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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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又公出在外,是以具奏稍遲。合並聲明。

  相應會同江蘇撫臣楊魁恭摺具奏,伏乞皇上睿鑒。謹奏。

  乾隆四十二年八月廿六日奉硃批:覽。欽此。

  (軍機處錄副奏摺)

  四一五 諭曹錫寶著在四庫全書館行走

  乾隆四十二年八月十八日

  乾隆四十二年八月十八日奉旨:

  曹錫寶著在四庫全書館行走。欽此。

  (軍機處上諭檔)

  四一六 寄諭各省督撫派教官赴原籍清檢違礙各書

  乾隆四十二年八月十九日

  大學士‧公阿<>、大學士于<敏中>字寄各省督撫,乾隆四十二年八月十九日奉上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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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寶奏,查繳應燬各書,若止責令地方官及各教官等勸諭呈繳,勢難徧行清檢。查分 發敎職閑空人員甚多,伊等俱係本地之人,派其各赴原籍府分,因親及友,易於詢訪,并代為清查,將來卽以繳書多寡,為補用名次後先等語。所辦甚好。各省藏書 之家,非必盡係知書之人,僅責成地方官勸令呈繳,恐於違礙書籍未能檢查詳盡,且或有其家竟無人為之查閱者,均未可定。教官籍係本省,其往來原籍,既可不致 滋擾,而於親友家所藏書籍知之必詳,繙查亦易,其呈繳必多。今浙省既辦有成效,各省均應照此辦理,可將此遇各督撫奏事之便傳諭知之。三寶摺並著抄寄閱看。 欽此。遵旨寄信前來。

(軍機處上諭檔)

四一七 諭在京大臣等呈進書籍亦著發還本家及全書告竣後另繕一分貯之翰林院

  乾隆四十二年八月十九日

乾隆四十二年八月十九日奉旨:

前經降旨,各省藏書家所呈書籍,於辦畢後卽行發還。至督撫等自購呈進者,俱經奏請留供石渠之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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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在京大臣官員等所進之書,亦俱請備儲中秘。昨歲大學士等議定文淵閣藏書章程云: 俟全書告竣後,各藏其副於翰林院署,立架分貯等語。朕命纂輯四庫全書,原以嘉惠天下萬世,公諸同好。今外省藏書家進到之書,既經陸續還給,所有在京大臣等 呈進書籍,亦應一體還付本家,俾其世守。若為翰林院藏副計,則各處所進書函,長短寬狹不等,分籤插架,不能整齊。莫若俟四庫全書抄錄四分完竣,令照式再鈔 一分,貯之翰苑,既可備躭書之人入署就閱,而傳布詞林,亦為玉堂增一佳話。其各督撫購進諸書,將來仍可彙交武英殿,另行陳設收藏。將此諭令四庫館總裁等遵 照辦理。欽此。

    (軍機處上諭檔)

  四一八 諭於本科京闈鄉試落卷內挑取謄錄交梁國治等閱看

  乾隆四十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乾隆四十二年八月二十一日奉旨:

  前經降旨,於本科京闈鄉試落卷內,皿字號挑取謄錄八百名,貝字號取六百名。著交梁國治、阿肅於發榜後,同原派出之同考官閱看。欽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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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機處上諭檔)

四一九 雲南巡撫裴宗錫奏滇省書籍毋庸領回發還摺

  乾隆四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臣裴宗錫謹奏,為欽奉上諭事。

   乾隆四十二年四月十二日奉上諭:前經降旨,令將各省進到書籍云云。臣查滇省僻處 邊隅,紳士見聞孤陋,絕少遺書。前撫臣李湖任內遵奉諭旨,廣為採訪,雖間有士民呈送稿本,悉皆不堪入選,當卽發還本人。惟據原任武定州革職知州明安購到 《玉海》一部,原任雲州告病知州饒學曦購到《函史》一部,當可備採。又李湖將自帶鈔錄《方輿紀要》一部、宋板《六經正誤》一部,一並開單奏進在案。是滇省 採訪遺編,僅止進過書籍四種,內《玉海》、《函史》二種出自價購,其《方輿紀要》、《六經正誤》二種乃係李湖自行備帶,均非本地藏書家呈獻之書。似應卽請 敕下四庫全書處檢留,以備館閣之儲,毋庸領回。

  臣謹查明繕摺具奏。並另開清單,恭呈皇上睿鑒。謹奏。

  乾隆四十二年十月初七日奉硃批:覽。欽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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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機處錄副奏摺)

四二○ 閩浙總督鐘音奏遵旨查辦應留應還書籍摺

  乾隆四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臣鐘音謹奏,為欽奉上諭事。

  乾隆四十二年八月十一日,臣于闈中承准大學士于敏中字寄內開,乾隆四十二年六月二十九日奉上諭:據巴延三奏晉省所進書籍云云。

   伏查先于五月二十九日承准廷寄奉上諭:各省進到書籍,均交四庫全書處逐一纂辦云 云。欽此。欽遵。祇緣閩省尚未接到四庫全書館開單行知,致未赴領覆奏。茲臣欽遵諭旨,檢查閩省先後奏進書籍計共二百一十三種,內臣等自行購進及借本鈔謄者 一百九十六種,應請留貯館閣。其藏書家呈獻者一十七種,應行發還。請俟四庫全書館辦畢行知到日,遵委妥員赴翰林院領回,給還各本家祇領,俾得永遠珍藏,以 副聖主加惠善藏之至意。除分別開單咨送四庫全書館查核外,敬繕清單,恭呈御覽。為此具奏,伏乞皇上睿鑒。

  再,單開請留書內,《古今議論參》、《崇相詩文集》、《蒼霞詩集》、《博物典匯》、《蒼霞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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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蒼霞續草》、《餘草》計七種,係原購奏進,續因查繳,不應存留書內。復得《古今議論參》等種,磨勘中有違礙字句,經升任撫臣余文儀會同臣于四十年三月二十二日附入續繳《崇相集》等書摺內,聲明概請燬除,應統聽四庫館查核。合並陳明。謹奏。

  乾隆四十二年九月十六日奉硃批:知道了。欽此。

(軍機處錄副奏摺)

四二一 兩江總督高晉奏續繳違礙書籍板片摺(附清單)

  乾隆四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臣高晉謹奏,為續解違礙書籍板片,仰祈聖鑒事。

  竊臣遵旨查繳偽妄著作,歷經恭摺奏明解送。又于本年五月間將各屬呈繳並購買書籍二百二十五種,共一千六百五十五部,書板二千七十二塊,繕摺奏解在案。

  茲據江淮各屬及派委試用人員陸續購覓繳送書局,由江寧藩司匯總詳報前來。臣覆加查核,內有《鑒紀今古合錄》等書十四種,或語有觸礙,或有屈大均、錢謙益等詩文,均應銷燬。又沈德潛所選初刻《國朝詩別裁集》及各省解繳過違礙書二百二十三種,共三千七十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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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板九百二十二塊。現在分別裝箱,委員由水路運京,解送軍機處查辦。謹開列清單,恭呈御覽。臣仍督率各屬暨委員上緊購繳,隨時解送,以期蒐羅淨盡,毋使片紙隻字流播人間。

所有此次購解書籍、板片,謹會同江蘇撫臣楊魁合詞恭摺具奏,伏乞皇上睿鑒。謹奏。

乾隆四十二年八月二十九日奉硃批:覽。欽此。

附 書目清單

今將續購違礙書籍、板片開列清單,恭呈御覽。

 計開

《鑑紀今古合錄》一部。明王世貞等輯。係明代野史,語多違礙。

《讀書堂稿》一部。明葉燦著。語多違礙。

《軍中遺稿》一部。明張家玉著。語有違礙。

《澹寧居集》一部。明馬世奇著。語有違礙。

《明詩別裁》一部。長洲沈德潛等選。內有屈大均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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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逢初選》一部。吳郡葉闇選。內有釋一靈即屈大均并吳偉業、龔鼎孳等詩。

《太岳集》一部。明張居正著。語多違礙。

《行廚集》一部。西陵李之浵輯。內有錢謙益、呂留良、龔鼎孳、今釋卽金堡等尺牘。

《篋衍集》一部。宜興陳維崧選。內有錢謙益、吳偉業、龔鼎孳、屈大均,張縉彥、王鐸等詩,語句違礙。

《皇明表選》一部。明陳仁錫選。語有違礙,并有錢謙益表一篇。

《本事詩》一部。楓江徐釚輯。內有錢謙益、吳偉業、龔鼎孳詩。

《瑤華集》一部。宜興蔣景祁選。各卷內俱有錢謙益、吳偉業、龔鼎孳著作。

《吳梅村集》一部。吳偉業自著詩文。

《石莊初集》一部。新建陳宏緒著。語有違礙。

 以上新購違礙一十四種,或因字句違礙,或因有錢謙益、屈大均、金堡、呂留良、龔鼎孳、吳偉業等諸人著作,應請銷燬。現在咨行各省一體查繳,並追板片解送,合並陳明。

《初刻別裁集》四十二部,共六百三十二本。內五部不全,一部未釘。

《登壇必究》一十七部,共四百十二本。內八部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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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石樵真稿》二十七部,共一百五十五本。內八部不全。

《周忠毅奏議》二部,共八本。

《鄒忠介奏疏》二部,共五本。

《媚幽閣文娛》一十三部,共八十四本。內五部不全。

《通紀直解》二十三部,共一百七十本。內六部不全,一部未釘。

《續綱鑑》四部,共二十三本。內二部不全。

《地圖綜要》八部,共四十五本。

《陳眉公集》十二部,共三十五本。內四部不全。

《續秘笈》一部,二十本。

《翁山詩集》四十七部,共一百六十二本。內十四部不全,二部未釘。

《亭林集》三十部,共六十本。內一部不全。

《擬山園集》九部,共五十本。內五部不全。

《翁山詩外》九部,共二十四本。不全。

《嶺南三家詩》十四部,共六十一本。內五部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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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村家訓》五部,共八本。

《廣東新語》二十八部,共二百十三本。內九部不全,一部未釘。

《詩萃》九十七部,共六百八十四本。內二部不全,八部未釘。

《獻徵錄》二部,共九十六本。內一部不全。

《留青新集》九十七部,共一千九百七十二本。內九部不全,十六部未釘。

《明人詩鈔》二十四部,共六十五本。內十部未釘。

《感舊集》八十八部,共三百六十八本。內四部不全,四十三部未釘。

《治平略》八十八部,共九百七十本。內五部不全,三十部未釘。

《留青廣集》二十七部,共二百七十七本。內十二部不全。

《留青集》三十一部,共三百五十一本。內十七部不全。

《金正希集》八部,共三十九本。內一部不全。

《羣書典彙》二部,共二十三本。

《潛確類書》三十四部,共一千八百六十八本。內十一部不全。

《名山藏》十部,共二百六十三本。內六部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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