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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May 26,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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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氏又善墨拓,傳世精拓墨本頗多。此書係近人鄧實得陳氏墨本匯印而成,共收陳氏所藏商周秦漢銅器及錢真按:簡化字之礙讀也!-不知是否為範之簡化字! 造像等389器,僅是陳氏藏器之一部。劉節謂較江標刻《簠齋藏器目》則增出126器(《中國金石學——緒言》)。有民國七年鄧氏風雨樓影印本。

  16.《兩罍軒彝器圖釋》十二卷

  清吳雲撰。真按:中研院線上目有! 咸豐間吳氏嘗集家藏石刻彝器44件刻《二百蘭亭齋金石記》四卷。此書則刪去石刻五種,增入新獲銅器,共得商器19件、周器40件、秦器1件、漢器42件、魏晉以下器8件,計110件。每器繪其圖像,摹其銘文,並記大小重量,考釋文字。圖改雙鉤為實筆,真按:又不簡化作象字了!不復一一出校. 更逼真。同治十一年自刻本,摹刻頗精。

  17.《攀古樓彝器款識》二卷

  清潘祖蔭撰。同治中潘氏官京師,每得古器,與王懿榮、張之洞、吳大澂等相互商榷。此書收諸氏藏商周青銅器50件,吳大澂繪圖,王懿榮楷書,周悅讓、張之洞、王懿榮、吳大澂、潘祖蔭考釋。數量不多,而精到過人。潘氏藏青銅器甚富,此書僅取十之一二。同治十一年潘氏刻本。

  18.恒軒所見所藏吉金錄》二冊真按:吳大澂

  吳大澂撰。此書仿《長安獲古編》,收吳氏自藏及當時藏家潘祖蔭等所藏青銅器133件,計商周器95件、兵器2件、秦漢以後器36件。吳氏手自摹錄文字、繪其圖像。無考釋及尺寸重量等項,唯《盂鼎》有釋文。書輯于同治十一年。光緒十一年始刊行。

 19.齋集古錄》二十六冊真按:unicode字元,國無!待查!恪之異體

  清吳大澂撰。此本收金文拓本1144器,其中商周器1048件、秦器19件、漢器76件、晉器1件。陳公柔說:“有的器、蓋分列為二,又有重出和漏目者,實收數約為1026器。拓本的數量可與《捃古錄金文》相比,而墨拓之精良和甄選考釋之確當則又超過。”(《中國大百科全書》考古學卷“吳大澂”條)真按:本書引用材料-居然百科全書也可入案了. 因吳氏患病,全書未能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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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釋或有或無。後由其門人王同愈整理成書,于民國七年由商務印書館涵芬樓影印行世。其考釋金文遺稿,被輯為《愙齋集古錄釋文剩稿》二卷,民國十年涵芬樓重印《愙齋集古錄》時附印後後,共二十八冊。

  20.《綴遺齋彝器款識考釋》三十卷

  清方浚益撰。是書創始於同治八年,至光緒十七年重訂目錄,光緒二十年編錄清稿,二十五年浚益去世,書尚未成。1928年經其孫方燕年整理,1935年由商務印書館涵芬樓影印出版。全書收商周金文及陶文拓本1382件, 皆據原拓鉤摹,各附釋文、考證。摹文精確,考釋翔實,于人物、職官、地理及文字通借尤徵引詳博,於前人著述如阮氏《積古齋鐘鼎彝器款識》等亦有訂正。前有 《彝器說》三卷,上篇考器,中篇考文,下篇考藏,通辨源流正變。此書印行後,容庚曾以馬衡藏是書草稿(現藏北京大學)校對印本,發現缺佚,嗣與方燕年同 校,計增出351器,但未印行。合已印部分,總計收1733器。此書歷時三十餘年,網羅青銅器銘文之富,在吳式芬《捃古錄金文》真按:中研院線上目有! 真按:中研院藏稿本作捃古錄! 吳大澂《愙齋集古錄》之上,在清人匯輯考釋金文諸書中實屬難得。

  21.陶齋吉金錄》八卷《續錄》二卷附《補遺》真按:端方

  清端方撰。端方在清末為一大收藏家,圖書金石陶器甲骨無所不藏。此書正編收商周至六朝隋唐時期的青銅禮器、兵器、權、量、造像等359件,續錄收80件,補遺收8件。每器繪圖,附銘文拓本,並記大小尺寸。原有釋文四卷,已佚。劉節說:“端氏所藏金石器物之屬足與濰縣陳氏媲美,《陶齋吉金錄》輯于光緒戊申,圖繪之精,內府諸書所不及也。”(《中國金石學——緒言》)正錄有光緒三十四年石印本八冊,續錄宣統元年石印本二冊。

 22.《三代吉金文存》二十卷

 羅振玉編。此書由其子羅福頤助編。真按:羅振玉之家世 收家藏商周金文拓本4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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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器形分類,每類依銘文字數多少排列。1937年依原拓本影印,印刷甚精。此係青銅器銘文集大成之作。無釋文,無器形圖像,使用有所不便。日本林巳奈夫編有《三代吉金文存器影對照目錄》(1967年東京出版),把《三代吉金文存》所收各拓本的原器圖像資料出處注記於目錄內,便於查考圖像。羅振玉在《三代吉金文存》以前還輯有《貞松堂集古遺文》十六卷(1930年石印)、《補遺》三卷(1931年石印)、《續編》三卷(1934年石印),三種共收2230器(其中420種為秦漢以後器銘),皆摹寫石印,附有考釋。正編所收係《捃古錄金文》、《愙齋集古錄》等前人著錄書中未收者。可與《三代》合觀。

  23.兩周金文辭大系圖錄考釋真按:中研院線上目有!

  郭沫若撰。本書出版過程據作者1956年增訂序記云:“《兩周金文辭大系》初版以19321月印行于日本。其後二年,1934年秋,匯集銘文拓本、摹本或刻本,並盡可能附入器形照片或圖繪,而成《兩周金文辭大系圖錄》。又其後一年,別成《兩周金文辭大系考釋》,于文辭說解加詳,于是初版遂作廢。”1956年作者對此書進行了修訂,自云:“拓本多經選擇更易,務求鮮明。摹本刻本凡能覓得拓本者均已改換。器形圖照亦略有增補,而于著錄書目則增補尤詳。”這個增訂本1957年列入《考古學專刊》甲種第三號由科學出版社出版,作者定名為《兩周金文辭大系圖錄考釋》。是書收西周青銅器250件,按王世排列。東周青銅器261件,按國別排列,共32國。 全書分圖編、錄編、釋編,依次為器形圖片、銘文拓本、銘文考釋。作者首先選定從銘文可確知其年代的青銅器,作為標準器,然後以標準器銘文的人名事跡、文辭 體裁、文字風格和標準器的形制花紋為依據,去系聯那些不能從銘文斷代的青銅器,從而為更多的青銅器斷代,創立了標準器比較法,為科學地利用青銅器銘文考史 創造了先決條件,這是金文研究史上的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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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善齋吉金錄》二十八冊

  劉體智撰。收劉氏所藏古器5728件,分為十錄,計樂器41、禮器591、古兵120、度量衡55、符牌65、璽印1587、泉布2722、泉73真按:簡化字之礙讀也!-不知是否為範之簡化字!抑或笵之訛字. 318、梵像70任器86真按:詞:【任器】器具。《周禮‧地官‧牛人》:“掌養國之公牛……凡會同軍旅行役,共其兵車之牛,與其牽徬,以載公任器。” 鄭玄 注:“任,猶用也。” 賈公彥 疏:“云任猶用也者,謂在軍所須之器物皆是也。”《周禮‧秋官‧司隸》:“為百官積任器。” 賈公彥 疏:“云任猶用也者,用器除兵之外,所有家具之器皆是用器也。”《晏子春秋‧諫上五》:“ 晏子 聞之,不說,遂分家粟於氓,致任器於陌。” 吳則虞 集釋引 孫星衍 云:“任器,任用之器,可以負載。” 各器摹繪圖像及銘文拓本,記錄尺寸,間有考證。1934年石印本。容庚從中選出175器(商周青銅器168件、秦漢以後器7件)輯為《善齋彝器圖錄》三冊,收圖像、銘文,附釋文、尺寸,略有詮釋。1936年影印出版。

 25.《小校經閣金文拓本》十八卷

 劉體智撰。收劉氏藏金文拓本6456器,計樂器135、烹飪器739、酒器1412、食器797、水器151、兵器314、其他雜器2908。每器附有釋文。網羅甚富,唯鑑別不精。1935年以拓本影印。

 26.《商周金文錄遺》

 于省吾撰。收其前未經著錄的商周銅器銘文拓本616種,旨在補羅振玉《三代吉金文存》。無考釋。1957年科學出版社出版。

  27.美帝國主義劫掠的我國殷周青銅器集錄真按:中研院線上目作《美帝國主義劫掠的我國殷周銅器集錄》,無青字.

  陳夢家撰。陳氏游美期間于各博物館、大學、古物商店所見中國青銅器,均拍照圖像,記其尺寸,附其銘文,並考其來源,匯成此書。共收商周青銅禮器845件,對同類禮器作分型編排,是第一次對青銅禮器的分型研究成果。1963年科學出版社出版,未署撰人。

 28.《商周金文集成》

 邱德修撰。收商周金文拓本、影印本、摹本8974件,按器形分56類,每類按銘文字數多少排列先後。部分銘文附有原器器形或花紋。末附引得。1983年 臺灣五南圖書出版公司出版,共十冊,第十冊為引得。嚴一萍《金文總集》後記中指出本書有誤二器為一器者,有非商周兩代之器而收入者,有非金文之玉刻、石刻 而收入者。邱氏又撰《商周金文總目》二冊、《商周金文新收編》三冊、《商周金文集成釋文稿》五冊,均由臺灣五南圖書出版公司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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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金文總集》

  嚴一萍撰。收金文拓本及摹本八千餘器,所收資料止于1983年。依器形分56類,銘文之外盡可能收有原器圖像及紋飾。每器之下注明見於何書或雜誌,頗便查核。198312月臺灣藝文印書館出版,共十冊。浙江古籍出版社有翻印本。

  30.《殷周金文集成》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著,編輯組由王世民主持,陳公柔負責全書學術審定。該書編輯組成立于1979年,歷十年才完成主體部分銘文集錄,1994年由中華書局出齊,共18冊。另有釋文、索引、圖像部分尚未出版。銘文部分共收殷周金文11983件(兼有少量鉛器、金銀器、鐵器銘文)。其中2109件未見著錄。全書採用原拓製版者8603件。各冊有銘文說明,記字數、時代、著錄情況、出土地、現藏單位、拓片來源等,又有引用書目。該書著錄之富、鑑別之精、採用原拓製版之多、銘文說明之具體可靠,都是無與倫比的,是迄今最好的金文匯集,無愧“集成”之名。

  以上介紹的30種要籍都是匯集或收錄金文文獻的,我們要查找銘文及銘文考釋以及器形、紋飾等,主要應依賴這些書籍。

  至於金文字典,則以容庚《金文編》最有影響。該書是受清代吳大澂《說文古籀補》的影響而撰寫的,初版于1925年,1938年補訂重版,1959年由科學出版社出版校補本,晚年在馬國權、張振林協助下繼續增訂,卒後由張振林完成,1985年由中華書局出版。最後定本正文收可識之字2420字,附錄收尚不能確認之字1352字。金文依《說文》部首排列,《說文》所無附列各部之末。每字之下列出各種金文字形,並一一注明出處。該書採用的銘文有3902件,皆據拓片或照片。審文識字,間採眾說。《說文》之誤,隨時糾正。周法高主編的《金文詁林》(1974年香港中文大學出版)則主要依據《金文編》,仿丁福保《說文解字詁林》,于各金文字形下附加銘文文句,匯集諸家考釋而成,也是一部較實用的金文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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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日常查找金文字形來說,高明《古文字類編》和徐中舒主編《漢語大字典》亦較為方便。真批:可見中文大辭典大陸較罕見.

  關於金文著錄、考釋、研究資料的目錄、索引,以孫稚雛《金文著錄簡目》、《青銅器論文索引》(分別于1981年、1986年由中華書局出版)為較方便。《簡目》以有銘文的青銅器為主條目,分56類,每類依銘文字數多少排序,每器下注出資料出處。這些出處主要是專書。如鼎類,最後一條是字數最多的“毛公鼎”條,下注:497字。又注:《從古》168、《捃古》三之三‧51、《愙齋》4232條出處。《從古》168即《從古堂款識學》第十六卷第八頁。《捃古》三之三‧51即 《捃古錄金文》卷三之三第五十一頁。《索引》則是依青銅器及銘文研究的內容分類編排,分概述、報導、文字、考釋、器物、璽印、貨幣、其他、述評、後敘十部 分。其中報導按省市自治區分。考釋銘文,商及西周依時代先後,東周依地區國別。都可看出與《簡目》的互補關係。而《索引》注重報刊雜誌發表的論著,尤為 《簡目》所不及。所以《簡目》、《索引》配合利用,頗為方便。

(三)金文文獻的學術價值

  我們這裡所說的金文文獻限於青銅器銘文。其他金屬上的銘文暫不涉及。金文文獻的學術價值主要有三個方面:

  1.語言文字資料。金文出現約在商代中期,鄭州市白家莊出土饕餮紋罍上及北京市平縣劉家河出土鼎和爵上皆有“龜”字,真按:簡化字之礙讀也!-不知是否為穀之簡化字! 年代都早於殷墟甲骨文。金文下限則斷自秦滅六國,與秦統一中國時所用小篆相接。其間約歷1200多年(參《中國大百科全書》語言文字卷張政烺“金文”條)。商周時期的金文數量,容庚《金文編》修訂四版正文收可識之字2420字,附錄收待確定之字1352字,共計3772字,這個數目接近商周金文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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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代文字仍以甲骨文為代表(其數目有四千餘字,可識者約三分之一),但商代中後期的金文與甲骨文是相通的,殷墟五號墓出土器物上的“婦好”即見於甲骨文。 只是青銅器當中商器的確認有一定難度,這方面的成果還不夠多。至於周代漢字,無疑以金文為代表,尤其是西周至春秋的文字。戰國文字材料除列國金文外,又有 錢幣文字、璽印文字、封泥文字、陶文、石刻文字、戰國簡帛等,比較複雜。李學勤先生說:“指出一個古文字相當後世某字,應當盡可能說明其間的聯繫,也就是 該字自古至今形體演變的脈絡,這種演變次第的闡明,可以揭示文字結構發展的規律,對文字學有重要意義。”(《古文字學初階》第69頁) 因此,金文在研究漢字發展脈絡和規律中的舉足輕重的作用,是顯而易見的。過去研究古文字是以《說文解字》為經典的,這部書博大精深,至今仍是研究文字學的 出發點。楊樹達《積微居金文說》指出:“從來考釋彝銘者,莫不根據許氏《說文》以探索古文。余今所業,除少數文字根據甲文銘文外,大抵皆據《說文》也。” 但是,甲骨文、金文等古文字資料大量出土後,《說文》的某些誤說也就顯露出來,畢竟許慎據以立說的是小篆,而甲骨文、金文、戰國文字都比小篆早,探究漢字 的造字之本,自當以原始字形為依據,字形越早,所存漢字的原始結體形態也就越多,所以前人早已注意到根據金文可以糾正補充《說文》,清代吳大澂《說文古籀 補》凡例指出:“古器所見之字有與許書字體小異者,……可見古聖造字之意,可正小篆傳寫之訛。”光緒十年陳介祺為此書作序亦指出:“今世無許書,無識字者 矣,非古聖之字,雖識猶不識矣。真按:不解之處!真按 今世無鐘鼎字,無通許書字、正許書字、補許書字者矣。”陳介祺的觀點尤為通達平允。《說文古籀補》以《說文》小篆為順序,小篆下羅列金文,注出何器,並加解說。石鼓、古幣、古璽、古陶文一併入錄。容庚《金文編》實仿此書,唯僅收商周金文而已。由此可見,3772個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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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20489個重文(均依《金文編》增訂四版),是古漢字的龐大字庫,是文字學的寶貴財富,對我們認識古漢字的面貌、研究漢字的演變發展、探究古字古義,有著無可估量的價值。

   另外,青銅器銘文有些是押韻的,韻文是研究音韻學的重要材料,王國維曾據以作 《周代金石文韻讀》,自序云:“古韻之學自崑山顧氏而婺源江氏、而休寧戴氏、而金壇段氏、而曲阜孔氏、而高郵王氏、而歙縣江氏,作者不過七人,然古音廿二 部之目遂令後世無所增損。……‧原斯學所以能完密至此者,以其材料不過群經諸子及漢魏有韻之文,其方法則皆因乎古人用韻之自然,而不容以後說私意參乎其 間。其道至簡,而其事有涯。……惟昔人于有周一代韻文,除群經、諸子、《楚辭》外,所見無多。余更搜其見金石刻者,得四十餘篇。其時代則自宗周以訖戰國之 初,其國別如杞、鄫、邾婁、徐、許等,并出國風十五之外,然求其用韻,與三百篇無乎不合。故即王江二家部目譜而讀之,非徒補諸家古韻書之所未詳,亦以證國 朝古韻之學之精確無以易也。”(《觀堂集林》卷八。澤遜按:此較原書卷前序有潤色。又鄫字《集林》作鄶,今依原序)《詩經》等韻文在歷經無數次傳寫刊刻之 後,難免訛舛,而出土青銅器則保留了當日原貌,從這個意義上講,青銅器銘文中的韻文資料對研究古韻來說更為可靠。這方面似乎還有進一步加強的餘地。至於青 銅器銘文作為商周時期的文章,多至萬餘條,每條有長至四百九十餘字者(如《毛公鼎》、《叔弓鎛》),對我們研究商周時期的文法也是了不起的原汁原味的材 料。管燮初撰《西周金文語法研究》就是這方面的成果。真按:中研院線上目有!

  2.釋讀及考訂傳世文獻的佐證。金文資料有助於我們正確釋讀紙面文獻(如《尚書》、《詩經》等),這種例子也屢見前人撰述。例如《尚書‧洛誥》說:“王命作冊逸祝冊。”又說:“王命周公後,作冊逸誥。”偽孔安國傳解釋後一句云:“王為冊書,使史逸誥伯禽封命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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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孔穎達疏解釋前一句云:“王命有司作策書,乃使史官名逸者祝讀此策。”又解後一句云:“王為策書,亦命有司為之也。上云作策,作告神之策。此言作策,誥伯禽之策。”總之,以“作冊”為制作策書,即起草誥命。但金文中“作冊”常見,實為官名。如《卣》:真按:田奚 “公錫作冊鬯貝,真按:田奚 揚公休,真按:校,校勘記,真按 用作父乙寶尊彝。”《作冊卣》:“作冊□作父辛尊。”《睘卣》:“王姜命作冊睘安夷伯,夷伯賓睘貝布。”(于省吾曰:賓猶今言饋敬)《鼎》:真按:簡化字之礙讀也!-以意訂也!下同. “王商作冊豐貝。”(商,讀為賞。以上四例均採自《雙劍吉金文選》)真按:原文有描潤! 在 這些銘文中,“作冊”後面的一個字顯是人名,作冊是官名,二者只能連讀。《洛誥》的“王命作冊逸祝冊”和《睘卣》的“王姜命作冊睘安夷伯”句式完全相同。 因此,把“作冊”釋為“為冊書”、“作策書”,視為一般語詞,而不作為專有名詞,並在“作冊”後斷句,是錯誤的。孫詒讓已發現這個問題,見他的《古籀拾 遺》(下七頁)、《周禮正義‧春官‧內史》。王國維又作《〈書〉作冊〈詩〉尹氏說》一篇(收入《觀堂別集》)進一步論證。裘錫圭先生在《談談地下材料在先 秦秦漢古籍整理工作中的作用》一文中曾舉出此例。裘先生在該文中還舉出一例:“《詩經》裡有‘以介眉壽’(《豳風‧七月》)、‘以介景福’(《小雅‧楚 茨》)、‘以介我稷黍’(《小雅‧甫田》)等語。舊時于‘介’字不得其解。真按:疑介與給乃同音也! 林義光受到銅器銘文中屢見的‘用匄眉壽’、‘用祈匄眉壽’等語的啟發,指出《詩經》裡的這些‘介’字應讀為‘匄’(丐),當祈求講(《詩經通解》)真按:介匄(丐)亦同音也. 。”從這兩條例子可以看出金文對釋讀傳世先秦文獻有著重要作用。當然傳世文獻對釋讀金文作用同樣很大,清陳介祺指出:“《尚書》……其文之古者,則唯吉金古文可以定之。吉金之文亦唯《尚書》可以通之。”(陳敬第輯《陳簠齋尺牘》第一冊,真按:陳介祺-疑即此人 同治十三年十月十三日致潘祖蔭函。此轉引自裘錫圭《古代文史研究新探》第74頁)這正是出土文獻與紙面文獻的“互證”關係。

  金文文獻不但能幫助我們釋讀《詩》、《書》等先秦文獻,而且能幫助我們訂正古書錯誤,考證古書產生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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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上面談的“作冊”的問題上,王國維《〈書〉作冊〈詩〉尹氏說》一文中還引用了《尚書‧畢命》的小序:“康王命作冊畢分居里,成周郊,作《畢命》。” (按:“成周郊”,王氏文作“成周東郊”。中華書局影印阮刻本及《史記》均無“東”字,今刪。)王氏加注云:“《史記‧周本紀》作‘命作冊畢公’,蓋不知 作冊為官名,畢為人名,而以畢公當之也。”王氏的意思是“作冊”是官名,“畢”是人名,與周康王時的畢公不是一個人。王氏認為司馬遷不明白這一點,所以在 “畢”後加上“公”字,誤把“作冊畢”這個人當作“畢公”。王國維的這一見解很有道理,王氏只是點到為止,真批:不唯馬遷,尚書正義(據瀚典文本)亦然也「康王命作冊畢(命為冊書以命畢公)分居里成周郊(分別民之居里異其善惡成定東周郊境使有保護○別彼列反)作畢命畢命(言畢公見命之書)」 真按:司馬遷之誤 沒在這個問題上展開討論。其實,王氏的論點可以給我們很重要的啟發。真按:摘要-厲害! 大 家都知道今存《尚書‧畢命》這一篇是偽古文,是六朝時的產物,就其內容而言,與《史記‧周本紀》合,講的是康王命畢公“表厥宅里”、“申畫郊圻”之事。畢 公,是周文王第十五子,名高,武王克商,封高于畢,因以為氏,稱畢公。就是說“畢公”不是他的名字,他的姓名應為姬高,尊稱為“畢公”或“畢公高”。從金 文考察,“作冊畢”之“畢”一般是人名,這是周代的通例,所以王國維認為作冊畢與畢公高不是同一個人,是有根據的。因此《史記‧周本紀》“康王命作策畢 公”的“公”字應是不知妄增,《畢命序》的面貌仍當以偽古文《尚書‧畢命》篇首所載為原始。就其文法來看,偽古文《尚書》所保存的這條《畢命序》“康王命 作冊畢分居里,成周郊,作《畢命》”與金文相近,司馬遷在《周本紀》中直接承用了這篇小序,只在“畢”下加“公”字,並把“冊”字改為通用字“策”字。從 《史記‧周本紀》這段文字來看,敘述的是召公、畢公輔佐康王之事,司馬遷改“畢”為“畢公”顯然是緊接上文,把“分居里,成周郊”的事歸于畢公高。司馬遷 的理解有誤,但司馬遷見到的《畢命序》與偽古文《尚書》中的《畢命序》是同一段文字則是可以肯定的。那麼,古文《尚書》中的《畢命序》早在司馬遷以前已存 在,也是事實。《史記‧孔子世家》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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