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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首增「凡例」改書名
但要想徹頭徹尾改變書名,談何容易!第一回文中多處提到「石頭記」這一書名,又牽連到石頭來歷,與 全書結合為一體,刪改幾乎是不可能的;而在這厚厚的「甲戌本」底本上,李鼎整理的稿子,在每一頁騎縫處,皆上書「石頭記」,下書「脂硯齋」。也許是希望將 來刻本就照此形式,但也好像預知有人想改他的書名,他在每一頁上都寫下來,使別人刪除不得。
曹頫應是在無可奈何的情勢下,才想出了在書前增加一個「凡例」的絕招。「凡例」的第一條,就迫不及 待的標出了「紅樓夢」旨義,而且馬上給予說明:「是書題名極多,首曰紅樓夢,是總其全部之名也。」以下是各個書名及其「點睛」意義。值得注意的是,此地並 未提到「情僧錄」這一書名。「楔子」中說空空道人「遂易名為情僧,改石頭記為情僧錄」,可能曹頫在書中找不到「點睛」之處,所以乾脆放棄。按說「情僧」應 為寶玉出家後的形象,因而「石頭記」方能改為「情僧錄」,都是「石兄」的故事,果真如此的話,難怪曹頫嗤之以鼻,他可能覺得此名不屑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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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單有這一條「凡例」未免太簡單寒傖了,所以又勉力寫了下面三條。都是從「楔子」部分「無朝代年 紀可考」、「亦非傷時罵世之旨」、「大旨談情,亦不過實錄其事」等語句引申而來,實無新意。可以說完全是陪襯。後來覺得「凡例」還是短了一點,所以又把書 前那一段「前言」挪了過來湊數。此段「前言」許多抄本都有,可見它不是增益文字。
如此一來,「甲戌本」上便有了「凡例」。至於「凡例」的文字像不像畸笏叟的文字,或許就見仁見智 了。有一點必須記得,丁亥以後,曹頫已是「已傷暮年之人」。至於吳世昌指出的「唐突朝廷之上」一語,「不通之極」;是否不通之極,是另一回事。我們的感覺 是,「朝廷之上」,此地指的是「皇帝老子」。我曾說過,「曹頫是被蛇咬過的人,所以見了繩子也怕」,此地一再說「不敢干涉朝廷」,「蓋實不敢以寫兒女之筆 墨,唐突朝廷之上也」,倒是很像曹頫的口吻了。再細細體味一下,它彷彿說:「我們」不敢如何如何,不是與作書人站得很近嗎?
(七)「楔子」裡再動手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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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強調「凡例」的重心所在,是在改書名為「紅樓夢」而非為怕觸犯文網,最好的證據就是「楔子」裡增益了兩句支持「紅樓夢」應為書名的話,這兩句話一明一暗,配合巧妙,實在用心且苦。
先說「至吳玉峯題曰紅樓夢」這句,在其他各脂評本都是沒有的,如果原有,絕不可能獨刪此句,所以必為後加。因此,我們知道雪芹原稿中最初只有四個書名:
脂硯齋(李鼎)所題本名為「石頭記」。
空空道人(情僧,亦即李鼎)改名為「情僧錄」。
東魯孔梅溪(曹棠村)則題曰「風月寶鑑」
曹雪芹則題曰「金陵十二釵」。
以我們所知,與此書關係最深的四個人,獨缺畸笏叟(曹頫)的題名。前面我們說過,其他三個人煞有介 事的寫書批書時,曹頫初時對此並不重視,或者在忙他自己的「正」事。我們確知他一直到壬午(一七六二)年,大概李鼎臥病不起,才接手批書。前此只有在丁丑 (一七五七)年,才見到署名畸笏的一批,而且所批與此書無關。(請參看「李煦、李鼎父子年譜初稿」一七五七年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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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曹頫很早就關注到此書的書名,相信也無法改變此書的原始定名「石頭記」,甚至也不好意思反對 「脂硯齋重評石頭記」的稍後改名。理由很簡單,李鼎聲稱為評書人之後,雪芹的「作者」身份才更為名實相符。但如果曹頫早就表態,他願為此書題名「紅樓夢」 的話,相信雪芹將毫無疑問的會在「楔子」裡加上「畸笏叟則題曰紅樓夢」字樣,而且插入的地方也應該在「吳玉峯」原處,即「空空道人」之後,「孔梅溪」之 前。
但我們不敢肯定的是,究竟是先寫「凡例」,再加「楔子」中語句,還是相反;或者,是兩者同時進行。總之,有了這「楔子」中的兩句,不但能證明「凡例」的重點在改換書名,且更能看出,「凡例」決非書賈過錄此本時杜撰的文字。
再說「至脂硯齋甲戌抄閱再評,仍用『石頭記』」這句。此句當然也是甲戌本所獨有的,而且也是紅學研 究者引用最多的,可以說是紅學研究中的「名句」。但向來研究者只用了它半句,就是「脂硯齋甲戌抄閱再評」,下半句「仍用石頭記」,簡直無人理會。我真的很 懷疑,由胡適開始,到無數批評胡適的人,有幾個真正了解這句話的原意。
這整句看起來,好像是句廢話,說脂硯齋在甲戌(一七五四)年抄閱再評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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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用石頭記這一書名。誰不知道呢?別說在甲戌年,到了己卯、庚辰(一七六○)年,四閱評本完成了八十回抄閱整理,這書還是用「石頭記」之名呀,加這句話的人只怕神經有問題。
其實,曹頫的神經並無問題,只是它的暗示被大家忽略了而已。他說「甲戌抄閱再評」,絕不是指那個抄 本抄在甲戌年,他也不是要透露什麼批書的消息,讓你好算出來甲戌再評,丙子三評,己卯開始四評。他主要是說到甲戌年時,此書「仍用石頭記」之名。此時「仍 用」者,過後未必用下去;所以這句話意在言外,暗示書名將來稱什麼,仍未定案!
如若不信,我們再說清楚點。這句話加在什麼地方?它加在緊接著原來只有四個書名,曹頫加了一個變成 五個書名的後面,所以它當然是在討論書名的問題。不幸曹頫太了解李鼎批書的進度,他隨手寫出了「甲戌抄閱再評」的事實,使後世考證家見之大喜,「買櫝還 珠」,轉移了目標。曹頫早知如此,不如寫上「脂硯齋雖用石頭記,仍未定案」,那就清楚了。
事實上,曹頫的心思沒有白費,以後根據「甲戌本」衍生出來的再過錄本,都受了「凡例」和「楔子」中這些增益文字的影響,果然不用「石頭記」,而改稱「紅樓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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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顯的例子就是一九五三年在山西出現的夢覺主人(甲辰)序本「紅樓夢」。甲辰(一七八四)本比程甲本 早七、八年,我們相信當年程偉元「竭力搜羅」的本子裡也有這一類已稱「紅樓夢」的本子。有趣的是,程偉元和高鶚二人合作,推出了百二十回本「紅樓夢」,各 有小序一篇。程偉元序中口口聲聲稱此書為「石頭記」,而高鶚序中卻一口咬定了「紅樓夢」。結果當然是高鶚說服了程偉元,用了「紅樓夢」之名。程、高百二十 回本具有壟斷性的影響,使「紅樓夢」成為文學史上的定名。我想,當年如果程說服了高,用了「石頭記」之名,今天此書通行的名稱,必然仍用「石頭記」。
(八)結語
一九八○年時,我曾寫過一篇「紅樓夢一書五名解題」9,其中「紅樓夢解題」一節中,我已經覺察: 「這個一意孤行,大動手腳,硬要把『石頭記』改為『紅樓夢』的人是誰呢?看來非畸笏叟莫屬。」在這一節的結尾,我說:「取名『石頭記』的意義,如果說在強 調借通靈寶玉,寫書中男主角的夢幻人生;那麼改名『紅樓夢』的意義,可說是借『紅樓夢』之名,強調寫巨家大室的夢幻興亡史,懂得這層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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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難怪畸笏老人曹頫要偏愛於『紅樓夢』這個書名了,因為曹頫即是這一家族由顯赫趨於沒落轉換之際的家長。」
當年看法的結論雖然和現在無異,但論證過程自不如今日的周全,而本文草擬的目的,卻不止在更周全的 說明曹頫增益「凡例」和「楔子」中的文字,及改變書名這一事實。我主要想借此說明當年隱約覺得似是問題、又似不是問題的一個陰影,徘徊腦際,揮之不去;而 今天卻因關鍵問題的開解,有如撥雲見日,頓見朗朗乾坤,對問題有了清晰合理的了悟。
當年我們認為脂硯齋是曹天祐,以為他就是石兄,是曹家的末世寵兒,也就是書中賈寶玉早年的形象。
而脂硯齋是「石頭記」一書的大批家,除了批書以外,他與此書關係如何?民國六十二年我曾寫過「脂硯齋與紅樓夢的關係」一文,結論部份這麼說:
「他曾經協助雪芹寫書,提供他所知道的家史資料,也曾建議小說的情節應該怎樣發展。他三番四次對這數十萬字的小說,作謄抄、整理和校對的工作,他也自始至終勸勉在貧田中的雪芹努力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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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脂硯所以如此,是有特殊原因的,那就是因為他不但是『石頭記』一書寫作的原始發起人、初稿若干回文字的撰寫人,同時因為書中主角寶玉有他的影子,有他的血肉。」
曹天祐與曹頫的關係非比尋常,他雖然不是曹頫的兒子,但曹頫對他實應該比親生的兒子更加寵愛憐惜才對,因為曹天祐是曹顒的遺腹子。
當年曹顒病故以後,因曹寅身後僅此一子,才由李煦奏荐,由曹寅胞弟曹荃(宣)第四子曹頫過繼給曹寅之妻李氏(李煦的堂妹)為養子,在弱冠之年接任了江寧織造主事之職,以養兩世遺孀。
曹頫接任後,曾有謝恩摺上達天聽:
「奴才之嫂馬氏,因現懷妊孕,已及七月……將來倘幸而生男,則奴才之兄嗣有在矣。」
以後果然生了一個男孩,是為曹寅、曹顒的親骨血,故取名「天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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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這樣的關係,如果曹天祐就是脂硯齋,那麼與他血肉相連,十年辛苦經營的石頭故事,曹頫卻要一意孤行,將之改名為「紅樓夢」,從人情上來講,總覺得有點說不過去呀。
然而,也許,事隔多年,往事如煙,雪芹、天祐都已死了,曹頫想來想去,可能覺得還是「紅樓夢」一名意義涵蓋整個家族盛衰,較為可取,只好對天祐說聲對不起了。不過,這只是我內心的猜測,但那一抹陰影,卻始終存在。
直到民國七十八年,經過多方驗證,我考定脂硯齋應是李鼎——蘇州織造曹家姻親李煦的長子,才對以往心中紅學考證上許多懸而未決的問題,找到了合理的答案,包括曹頫忍心要改變「石頭記」書名的問題。
李鼎如果是脂硯齋,情形便完全不一樣了,不錯,兩家是「老親」,以前在江南,兩家都是風光一時的世家大族,如今在北京,都是經歷了抄家之痛的待罪之身,但李鼎與曹頫兩人之間的關係,和曹天祐與曹頫之間的關係,任誰也可以體會出,相差是不可以道里計的。
李鼎在世之時,因為他與此書的關係,連雪芹也得同意使用「脂硯齋重評石頭記」為書名,而李鼎也絕對享有他的「保管權」、「經營權」,即如在「甲戌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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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每頁騎縫寫明「石頭記」、「脂硯齋」,甚至到了「己卯本」、「庚辰本」上,每回首題「脂硯齋重評石頭記」,每十回裝訂一冊,每冊首頁題「脂硯齋凡四閱評過」,難道不是雪芹同意的嗎?
李鼎這樣的做法,本極平常,他不過學習明代清初一些刻本上的款式而已。但在曹頫眼中,可能都是一些 刺激,這書畢竟是兒子雪芹寫的,首先是被那石頭的神話一鬧,雪芹已變成了「披閱增刪」者。這還好辦,給他批出來:「若云雪芹披閱增刪,然後開卷至此這一篇 楔子又係誰撰?」但對整本的處處「石頭記」、「脂硯齋」,曹頫實在無可奈何。丁亥年他已七十一歲,不可能重新整理出一個新本來了,不得已,就在這舊本上動 些手腳,加「凡例」,添「楔子」,給人一個先入之見,「紅樓夢是總其全部之名也」,這樣,至少他自己看了也舒服些。
改去李鼎「石頭記」的書名,曹頫也許可以找到更好的理由:此書本是雜寫曹、李兩家的事,別說那些榮寵無比的「借省親事寫南巡」了,即使如大家族中的弊端,書中第十三回借鳳姐之口分析寧府弊端一段,也是兩家共有:
庚辰本夾批,李鼎說:「讀五件事未完,余不禁失聲大哭,三十年前作書人在何處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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