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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May 25,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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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二二 左都御史紀昀奏查《性理大全》錯誤請旨換寫分賠摺

   乾隆五十六年十二月初九日

臣紀昀跪奏,為錯誤官書難於改補,請旨換寫分賠事。

伏查《性理大全》一書,乃明永樂中胡廣等奉勅所撰。臣等奏定繕寫,原以明刻舊本送殿,現有陳設總目、簡明目錄可查。卽大學士‧伯臣和<>重定架圖,亦列於明代書內。茲臣抽查文淵閣書,見此書每卷首尾及每頁板心,俱加增「御定」二字,三擡繕寫,真按:國無!待查!詞亦無!按:疑指擡三格(空三格也) 莫喻其故。當卽提對底本,已另換一康熙初年刻板,冠以聖祖仁皇帝御製序。序中明言為永樂原書,書中亦無「御定」字樣。惟每冊之首,各黏武英殿原發謄錄格式一紙,有「御定字三擡」等語。查繕寫全書體例,凡古書未經改修,惟蒙御製序文刊刻者,如三通之類,均不加「欽定」字樣。真按:繕寫四庫全書體例.四庫全書凡例. 此 編既得邀聖藻,自應敬錄筒端。至書原前代所修,恭繹御製序中「板籍殘闕,重加補訂」之文,蓋指舊刻漫漶,為之補脫訂訛,並非別有所增損,不應冠以「御定」 字樣。實係陸費墀一時未考,率寫標題。後來分校、總校及兩次詳校各官,又均以底本格式為憑,無從簽摘,致沿訛襲誤,四閣相同。今既查出,理合據實奏聞,請 旨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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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查此書十函五十六冊,頁頁俱錯,斷不能挖改板心,必全部換寫,方協體制。以每冊二、三萬字計算, 寫價已六、七兩,加以紙價裝潢,須八、九兩方換一冊,四、五十兩方換一函。統計四閣四十函二百二十四冊,約估需銀二千兩,工費浩繁,豈可重糜帑項。原辦之 陸費墀,又無可追賠。伏思官項無著,原有分賠攤賠之例。武英殿辦書供事歷年議敘者多員,此書因遺失抵換,乃釀成錯誤,則經管、接管之供事,原屬罪魁,責以 分賠,實為不枉。其餘供事,又皆託賴書局,藉以得官議敍,既已同邀,則罸項自當均出,揆以情理,攤賠亦適得其平。臣愚昧之見,擬請一面交武英殿先支官項換 寫,一面估定價值,查明開館以來曾經議敘供事現任者共若干員,勻扣俸廉,行文各該督撫解還庫。真按:後文作搭! 庶秘籍可臻完善,而帑項亦不致重糜。

  再,前次所奏《史記正義》五函真按:纂修四庫全書檔案所遺漏的檔案 ,與此書事同一例,現無底本,不能換寫。俟訪得真本之後,應亦照此例追賠。

  合併奏明。是否有當,伏祈皇上勅交軍機大臣一併核議施行。謹奏。

  (軍機處原摺)真按:似乎原摺都沒有硃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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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四二三 左都御史紀昀奏文淵閣書籍校勘完竣並遙呈舛漏清單摺(附清單一)真按:文淵閣四庫全書的校勘

  乾隆五十六年十二月初九日

  臣紀昀跪奏,為文淵閣書校勘完竣,據實奏聞事。

  竊臣遵旨覆勘四庫全書,文源閣書先經勘竣,業經恭摺奏聞在案。茲臣董率詳校各官,又將文淵閣書細心檢閱,現已辦完。所有舛漏條數,視文源閣書較少十分之二。真按:四庫全書版本的優劣.四閣書版本的優劣. 內除《性理大全》一部,岐悞有由,承訛有自,非但文淵閣一處之事,已另行籌辦追賠,專摺具奏外,其餘尋常舛漏,現經檢出修補者,謹逐一開列清單,進呈御覽。

  所有續勘出遺失底本一種、遺失正本一種及捏注闕文各條,真按:四庫全書也太誇張了! ○四庫全書底本與正本的不同○亦均於單內聲明,伏乞勅下軍機大臣核議,分別辦理。謹奏。

  奉旨:軍機大臣議奏。欽此。

附 遺漏抵換各書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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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遺失《永樂大典》書三部:真按:永樂大典之存佚.四庫全書與永樂大典.○此處遺失諸書,不知與和珅貪汙有關否?

  《春秋例要》。謹案:此書宋崔子方撰,乃《子方春秋》三書之一。通志堂所刻經解,僅有兩書,佚此一種,久無傳本。主事楊昌霖從《永樂大典》輯出補完。今架上未收。真按:四庫全書輯自永樂大典諸佚書

  《秘書監志》。謹案:此書元王士點、商企翁同撰。原本久佚,編修今陞祭酒鄒炳泰從《永樂大典》輯出。今架上未收。

  《熬波圖》。謹案:此書元陳椿撰。原本久佚,編修徐天柱從《永樂大典》輯出。今架上未收。

 借本抵換《永樂大典》書一部:

《公是集》。謹案:此書宋劉敞撰。原本久佚,編修周永年從《永樂大典》輯出,共五十四卷。今架上以坊刻徐嘉允《三劉文集》八卷,分為十卷抵換,迥非原書。

  漏寫遺書八部:真按:四庫全書錯得誇張!○由此可知所謂遺書者乃指各省所進也與內府所藏也.

  《鄭敷文書說》。謹案:此書宋鄭伯熊撰。乃兩淮馬裕所進,又以《永樂大典》參校。真按:四庫全書與永樂大典.今架上未收。

《尚書表註》。謹案:此書元金履祥撰。載《通志堂九經解》中,乃兩江總督所進。今架上未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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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鼓論語問答》。謹案:此書宋戴溪撰。乃江西巡撫所進。今架上未收。

  《通鑑釋例》。謹案:此書宋司馬光撰。乃內府藏本。今架上未收。

  《歸愚集》。謹案:此書宋葛立方撰。乃兩江總督所進。今架上未收。

  《雲栖詩集》。謹案:此書宋僧永頤撰。乃浙江巡撫所進。今架上未收。

  《菊山清雋集》附《題畫詩》、《錦錢集》、《雜文》。謹案:《菊山清雋集》,宋鄭震撰,題畫詩等三種,並其子思肖撰。真按:鄭思肖.乃浙江巡撫所進。今架上未收。

  《詞藻》。謹案:此書國朝彭孫遹撰。原載曹溶《學海類編》中,乃編修程晉芳所進。真按:程晉芳與四庫全書. 今架上未收。

 繕寫未全書三部:

《周易新講義》。謹案:此書宋耿南仲撰。乃浙江巡撫所進。原本十卷,今架上僅六卷。自下經震卦以下均未寫,併提要亦挖去十字,改為六字。真按:太惡劣了!竟然如此篡改!四庫全書錯得誇張!四庫全書篡改原書.四庫全書版本之差.

  《周易稗疏》。謹案:此書國朝王夫之撰。原本有《考異》一卷,今未寫。

  《禹貢錐指》。謹案:此書國朝胡渭撰。原本有圖一卷,共四十七幅。今未畫。真按:四庫全書錯得誇張!真是太誇張了,什麼錯誤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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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偽本抵換書四部:真按:四庫全書也太誇張了! ○四庫全書中的偽書

  《干祿字書》。謹案:此書唐顏元孫撰。兩淮馬裕家刻本,校讐頗精,題識詳明。今所寫草略殊甚。觀其體例,似以魏裔介家所刻抵補,殊非善本。

  《太平寰宇記》。謹案:此書宋樂史撰。世所行鈔本、刻本,雖卷帙多寡不同,均殘缺已甚。惟浙江汪啟淑所進,乃裒合諸本,互相參補,僅缺一百十三卷至十九卷,每卷末各有考證,校讐精密,最為善本。真按:紀昀的版本學○四庫館臣的版本學。 今所寫仍坊間殘闕之刻本。

  《吳文正集》。謹案:此書元吳澄撰。乃浙江孫仰曾所進。原本一百卷,又私錄二卷,所闕者不過雜文四篇。今所寫乃坊刻《草廬集》,僅五十卷。

  《象山集》。謹案:此書宋陸九淵撰。原本二十八卷,又《外集》四卷、《語錄》四卷。乃臣陸錫熊家藏善本。真按:陸錫熊與四庫全書 今所寫僅六卷,乃坊刻陋本,不足採錄,且已列於別集類存目之中,尤為重出。

(軍機處錄副奏摺)

一四二四 左副都御史陸錫熊奏擬赴盛京覆閱文溯閣全書摺真按:文溯閣四庫全書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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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乾隆五十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臣陸錫熊跪奏,為奏明事。

  竊臣前奉諭旨,專司詳校文溯閣全書,業於上年二月內,同詳校各員前赴盛京,督率辦理。所有查出錯誤應行賠寫抽換各書,均經開單奏明辦竣在案。

  茲查文源閣全書,經臣紀昀等覆核,中間闕落、舛訛尚多,而文淵閣全書現在閱竣,亦未免尚有沿訛。是 全書卷帙繁富,屢校卽屢有改正,讎勘實不厭精詳。所有文溯閣全書自亦應一體覆加詳核,俾得益臻完善。臣斷不敢因甫經校過,卽不須詳慎重閱,以致自貽咎戾。 雖前經軍機大臣議覆案內,令送書之張燾先往抽閱,如訛闕較多,呈明令臣再行前往,奉旨依議遵行。但臣在京,現無緊要事件,而文溯閣係臣專辦,相應奏明於張 燾未經呈報之先,一交新春後,臣卽起程馳赴盛京,多帶看書熟手,詳加覆閱,仍與紀昀彼此知會,互相校核。如有闕卷脫文,俱行參考同異,畫一釐正,務期周密 詳盡,毋致再有沿誤,以蘄同歸精審。至挖改換寫等事,卽就近查辦,其有成部、成卷駁換者,仍帶回分別交賠之處,均遵軍機大臣原議辦理。

  所有臣擬赴盛京覆校緣由,理合先行繕摺奏明,伏祈皇上聖鑒。謹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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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五十六年十二月十一日奉旨:知道了。欽此。

(軍機處錄副奏摺)

一四二五 禮部右侍郎劉權之奏請自備資斧前赴文溯閣查檢書籍摺真按:文溯閣四庫全書的校勘.劉權之與四庫全書.

  乾隆五十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禮部右侍郎臣劉權之跪奏,為奏明請旨事。

  竊臣於乾隆五十五年蒙派往盛京,詳校四庫全書。臣名下曾分校過一千餘函,報竣回京時,業經奏聞在案。

  雖各書俱係照依三閣底檔悉心更正,其餘錯誤亦隨看隨即刊改,當交總纂臣陸錫熊按條覆核。但念三閣書 籍屢經繙閱,而文津閣《揚子法言》一書復經聖明指出遺漏。至文淵閣、文源閣此次臣紀昀校出捏造原闕及空白墨塗之處,又復不少。臣因思去年所校文溯閣書,誠 恐校手、寫手、補匠或有疏漏,臣一時心力、目力稽查未周,實難保必無舛誤。雖現在軍機大臣議奏,奉天書籍,俟臣張燾送書歸架時,卽便抽閱,如有錯誤,再令 原詳校官前往。第書帙浩繁,恐非張燾一人所能徧閱。且去年同赴奉天校書之員,惟臣受恩尤重,真按: 翁方綱與文溯閣四庫全書-可見劉權之猶較覃溪為乾隆所器重也.翁公自亦在其所說之行列中.-心既未能自信,夢寐實覺難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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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情願自備資斧,另行倩覓校書熟手,率同前赴文溯閣覆加詳核,併鈔錄紀昀此次所奏二閣清單,逐細查檢真按:即今語檢查,倒語爾. 斷不敢稍有迴護,辜負聖恩。

  所有惶悚下忱,理合繕摺奏聞,伏祈皇上睿鑒。如蒙俞允,臣擬於新正交春後卽束裝起程。謹奏。

  乾隆五十六年十二月十一日奉旨:知道了。欽此。

    (軍機處錄副奏摺)

一四二六 軍機大臣阿桂等奏遵議紀昀文淵閣書籍錯誤換寫分賠摺

  乾隆五十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臣阿桂等謹奏,為遵旨議奏事。

  本月十一日左都御史紀昀奏官書錯誤,難於改補,請換寫分賠,並文淵閣書勘完竣,真按:疑為校之形訛! 將舛漏條數開單進呈二摺,奉旨:軍機大臣議奏。欽此。

  據紀昀摺內稱:《性理大全》一書,乃明永樂中胡廣等奉勅所撰,前此奏定繕寫,原以明刻舊本送武英殿。茲抽查文淵閣書,見此書每卷首尾及每頁板心,俱加增「御定」二字,三擡繕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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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卽提對底本,已另換一康熙初年刻板,冠以聖祖仁皇帝御製序。序中明言為永樂原書,書中亦無「御定」 字樣。惟每冊之首,各黏武英殿原發謄錄格式一紙,有「御製序三擡」等語。查此書原係前代所修,恭繹序中「板籍殘闕,重加補訂」之文,蓋指舊刻漫漶,為之補 訂訛脫,並非別有增損,不應冠以「御定」字樣。理合請旨改正。但此書十函五十六冊,頁頁俱錯,不能挖改板心,必須全部換寫。以每冊二、三萬字計算,寫價已 六、七兩,加以紙價裝潢,須八、九兩方換一冊,四、五十兩方換一函。統計四閣四十函二百二十四冊,約估需銀二千兩。真按:乾隆時的書價 查 武英殿辦書供事歷年議敘者多員,此書因遺失抵換,釀成錯誤,則經管、接管之供事,原屬罪魁,其餘供事又皆託賴書局,藉以得官議敍,既已同邀,則罰項自當均 出。擬請一面交武英殿,先支官項換寫;一面估定價值,查明開館以來曾經議敍供事現任者,共若干員,勻扣俸廉,行文各該督撫,解還庫。真按:前文作撘! 再, 前次所奏《史記正義》五函,與此書事同一例,現無底本,不能換寫。俟訪得真本之後,應亦照此例追賠。等語。臣等伏查康熙五十四年,聖祖仁皇帝曾命大學士李 光地等編校《御纂性理精義》十二卷,賜弁序文,頒行天下。其書悉稟睿裁,允宜冠以「御纂」二字。至《性理大全》一書,為前明永樂年間所修,雖有聖祖御製序 恭錄簡端,但此書究係撰自前明,於康熙初年重加刊刻,非御纂之書可比,乃於繕寫四庫全書時加增「御定」字樣,作為三擡,實屬歧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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