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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May 26,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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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節我們根據「李煦奏摺」中所看到的李鼎,只是側面的影像,究竟他是怎樣一個人,康熙為什麼對他始終拒于千里之外,仍是疑問。可是,至今發現的有關李鼎的唯一重要資料,相信能為我們提供答案,而充分了解其為人,那就是清顧公燮的《顧丹五筆記》中的一條:

   織造李煦莅蘇三十餘年,管理滸關稅務,兼司揚州鹺政。恭逢聖祖南巡四次,克己辦公,工匠經紀,均沾其惠,稱為李佛。公子性奢華,好患戲,延名師以敎習梨園,演《長生殿》傳奇,衣裝費至數萬,以致虧空若干萬。吳民深感公之德,惜其子之不類也。20

  顧丹五為一介布衣,蘇州人,和李氏父子為同時人。這則筆記以老百姓的觀點,描摹了李家這父子二人,「吳民感公之德,惜其子之不類也」,真是虎父犬子。文中雖僅以「串戲」一端,寫其奢華作風,其餘實可想而知。

  不過我個人的感覺是,如果李鼎只具有紈袴的奢華習性,揮金如上,諒還不至於被康熙堅拒,因為那只是貴族豪門子弟的共性,不算罪大惡極。因此很懷疑李鼎必有重大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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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麼過失呢?文獻無徵,難有定論,但如果說蘇州李家曾有逆倫醜聞,而李煦又不大可能是其主角,那麼不是李鼎又可能是誰呢?再說,李鼎的年齡不可能成為「爬灰」式的主角,那唯一的可能性就是「以下犯上」了。

  前面我們曾提到,當一七一六年李煦第二如夫人生李鼐時,沈槱元曾寫了十首絕句來慶賀「二十餘年未舉子,佳兒新得小如孫」的「育麟大慶」,那十首詩中,有一首約略提列李鼎,詩是這樣的:

   長君風致自高騫,又有童鳥讀太玄;新鷇養成毛羽日,阿鴻帶去共摩天。

  此詩未句,大意是指李鼎曾經見過皇帝,將來弟弟長大了,哥哥可以帶去「朝聖」,為皇上效力。真正誇 獎到李鼎的,只一句「長君風致自高騫」而已,這實在是很泛泛的話,實可見其詞窮。這也難怪,只怕這位「長君」實在沒有可恭維的了,總不能稱讀他會唱戲、會 花錢吧。尤其我們知道沈槱元是李煦的親信,在他幕中二十餘年,不但為之掌筆札,且掌管錢糧事宜,李家被抄時,他也同時被捕應訊。以這樣的關係,李鼎只要有 一行可紀,詩中一定誇張到十倍的。由此可見,李鼎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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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是個很不成材的紈袴子弟。

  紅樓夢六十三回,賈蓉嘴裏忽然講出這樣的話來:「連那邊大老爺這麼利害,璉叔還和那小姨娘不乾淨呢。」奇怪,賈璉以下犯上的事,書中沒寫呀,怎麼突然間冒出來呢?這或者也能看成是雪芹的一種點晴之曲筆吧?

  (九)《紅樓夢》的「史事變形」與「改頭換面」的描寫

  紅樓夢雖是一部以家史事件為背景所寫成的書,雖然確有許多事件人物是「追蹤躡跡」寫下來的,但是, 它畢竟是一部小說,而且待罪的家族,「實不敢以寫兒女之筆,唐突朝廷之上」;豈止不敢唐突朝廷,恐怕連有關親戚,也不好過於唐突的。因此,曹雪芹在處理某 些素材的時候,就不能原形畢露的去寫,而不得不將之「變形」,或者改頭換面,以使它真假難分,燕石莫辨。正所謂「假作真時真亦假,無為有處有還無」了。

  「史事變形」最好的例證,就是脂批告訴我們的「借省親事寫南巡,出脫心中多少憶昔感今」,若非脂批 揭示,我們讀者又豈能想像得到,大觀園大興土木,元妃轟轟烈烈勢派萬千地回家省親一段小說情節,竟原來為的是要象徵康熙南巡,駐蹕江寧織造府這段令曹家後 人「憶昔感今」的往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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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文字之工程浩大固不必說,妙在我們試想,除以妃子省親以外,還能以怎樣的穿插,可以隱寫其事?雪芹變形的戲法,實令人嘆為觀止了。

  關於「史事變形」的描寫,筆者曾因受上述脂批之啟示,舉出另一例證,即是「借秦可卿之死寫曹寅之喪」,筆者對此問題的結論是說:

   我們姑不談秦可卿作為金陵十二釵之一,且是第一個向警幻仙子處銷案的人,這些小說上發展的意義, 我們感到雪芹以他一石多鳥的寫作手法,更賦予秦可卿故事一重史事寄托與家世感懷的成分,那即是在她死前穿插了「魂托鳳姐」一段令人「悲切感服」的言談,在 她死後誇張地大辦喪事,依稀描繪了曹寅晚年為子孫謀的心情和物故以後的喪葬哀榮。21

  至於改頭換面式的處理家史素材,在書中更可說是觸處皆是,最明顯的例子就是書中榮府既象微曹家,可是,榮府從姓氏,祖傳職銜和幾代家庭成員的關係等方面來看,改換了不知多少,看起來幾乎完全不像了,此外寧府,不論它是象徵李家或曹家的另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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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已改頭換面到面目全非。筆者前曾為文,強調寧府象徵著蘇州李家,但也只能說在「子弟不肖、生活腐化及與榮府的關係密切等方面」象微李家而已。

  本節筆者所以要強調紅樓夢小說中許多有關家史事件的描寫,都已變了形,或者改頭換面了,旨在說明這是曹雪芹處理曹家或其親屬家素材的基本方法,他不是在那兒賣關子、玩技巧,他是非如此寫不可。

  這樣看來,「秦可卿淫喪天香樓」原稿,脂批雖然說是「史筆」,這應只是深諳底裏的批書者的感嘆之 語,「史筆」二字一方面反映所寫為史事,一方面卻在說明作者是用「史家之筆」、「春秋筆法」寓褒貶於其間,它可能原本就已經是變形的描寫了。只是,雖變了 形,使原形改頭換面了,可是卻仍有流弊,批書者的「老朽」,仍覺其不安,故不得不令雪芹刪去。至於必須刪去原稿的原因,我們將在下節中加以推斷。

    (一○)脂批所赦的人是李煦嗎?

  甲戌本十三回回末總評,有如下的一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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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可卿淫喪天香樓」,作者用史筆也。老朽因有魂托鳳姐、賈家後事二件,嫡是安富尊榮坐享人能想得到處,其事雖未漏,其言其意,則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刪去。(甲戌本。此與靖藏本文字略異。)

  而庚辰本十三回回末也有硃批:

   通回將可卿如何死故隱去,是大發慈悲心也,嘆嘆。壬午春。

  批語一再說「姑赦之」,「是大發慈悲心也」,看這語氣,無疑是曹家人放李家一馬的口吻。但這所 「赦」的人是誰呢?看這語氣,無疑的應該是李煦。因為「魂托鳳姐、賈家後事二件,嫡是安富尊榮坐享人能想得到處,其事雖未漏,其言其意,則令人悲切感服」 這段話,確是隱指著那個人是大家長的身份。

  「魂托鳳姐」其實就是談到「賈家後事」,應該不能稱為「二件」事,還有「嫡是定富尊榮坐享人能想得到處」一句,意思也含糊不清,這位「老朽」只怕是夠老了,話也說不明白,因此,他最後所說的「姑赦之」的「之」,所指是否確為李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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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了疑問。

  如果說所赦為李煦的話,也應該不是指赦其亂倫之罪,因為照筆者在「釋造釁開端實在寧」一文中所考,脂批曾一再強調「敬老不管」,故筆者推論:

   原來「敬老不管」是作者要表達的關鍵問題。賈敬修道煉丹當然只是一種象徵式的寫法,只是表達這做 父親的徹底不管,養子不教。其實如果寫賈珍父親早已不在人世,豈不是更可以恣意妄為?所以不如此寫,正是要以史筆反映李家出了這麼一個不肖之子,正由於家 長太過溺愛,不加管束,才使得此孽子變得無法無天。22

  這樣看來,老朽所赦之人,即使是李煦,也只是赦他放縱、溺愛兒子,以至使孽子做出敗壞家聲的醜聞之罪。做大家長的如果自己鬧出逆倫醜事,即使晚年有一些「令人悲切感服」的構想,恐怕也將是罪無可赦的。

  進一步來看,為什麼老朽一定要命令雪芹刪去「天香樓」事件原稿呢?如同我們上文的推想,「天香樓」原稿已經是變形的寫法了,已經把以下犯上,改寫成以上犯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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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該沒問題了吧!是又不然,因為這樣一來,豈不讓當時及後世讀者懷疑做出醜聞的主角,就是那苦心孤恉為家族後人設想的大家長了嗎?有了這層顧慮,原稿當然更非刪去不可。

  壬午年批書的老朽,紅學家多判定應是畸笏叟,而畸笏叟是誰,考證者訖無定論,不過筆者是傾向於「曹頫說」的。當年曹頫過繼承祧,出任江寧織造主事,李煦也曾出過大力,了解這種關係,則老朽不願看到李煦清名受到傷害,甚至不欲揭出李家昔日醜聞瘡疤,是絕對可以理解的。

  事實上,不論「老朽」是否為曹頫,任何曹家後輩對李煦若是講出「姑赦之」這樣的話,都是非常不敬和 不念舊恩的,曹頫尤其不該和不會這樣講。照筆者的看法,此處所赦之人,實在應該指的是罪魁禍首的李鼎。曹頫與李鼎年輩相若,一向了解李鼎之為人,而且「造 釁開端實在寧」,曹家子弟,因為近墨者黑,也受到他不良的影響,故李鼎的罪行,本應該加以暴露,可是,看在老頭子的面上,還是饒恕他這一遭,故日:「姑赦 之!」

    (一一)結論——應還李煦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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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筆者一九八六年撰寫「釋造釁開端實在寧——兼論曹雪芹處理蘇州李家素材的原則》」一文,主旨只在說明,寧府在子弟不肖、生活腐化及與榮府的關係密切等方面,象微著李家」,以及「雪芹處理蘇州李家素材的原則,是化整為零和改頭換面」。

  但是在撰寫該文時,通過諸家意見及眾多資料,我對李煦、李鼎父子有了一定的了解,特別是對李鼎,我 曾提出兩點推測:「第一,李鼎可能不是李煦之妻韓氏所生。第二,『秦可卿淫喪天香樓』原稿內容,可能已經是一種史事變形的描寫,其原形或許是不肖的好色公 子冒犯了父親的年輕美妾,雪芹把『以下犯上』,改寫成『以上犯下』。」本文就是個人對以上兩點推測的進一步求證。

  對於第一個推測,因為我找到了沈槱元的「賀李廷尉公舉子」詩,把李鼎的出生年提早了至少四歲,同時我們通過「李煦奏摺」,更清楚的看到了韓氏對李鼎的關愛之情,這些,都提高了李鼎可能是韓氏所生的可能性。

  對於第二個推測,我們首先從多方面去了解李煦,他不但為官小心謹慎,主要是對待朋友、下屬、子侄,都非常體恤照顧,而他死後識與不識者對他的客觀評價,都在在使我們認為李煦這樣的人,是不會做出天理難容的逆倫醜事的。其次我們從僅有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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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看出李鼎的確是一個揮金如土,無一善可言的紈袴子弟。他和曹顒的條件幾乎相同,而康熙始終堅拒 不用,使我們相信他在人品上必有重大的缺失。再說,紅樓夢裡對一些敏感的史事,都以變形方式,加以改頭換面,這也使我們相信「可卿事件」原稿,就已經是顛 倒其形的寫法了;而脂批所說命雪芹刪去「淫喪天香樓」小說情節,乃是要赦免某人,表面看來,像是指的李煦,但仔細分析,所赦之人仍當是李鼎。

  李煦和曹寅一樣,具包衣的身份,財雄勢大,呼吸通天,數十年霸據一方,卻能獲得清流的好評,也算非 常難得。但作為康熙耳目,通風報信,以鞏固滿洲人的異族統治,其歷史評價如何,自然又當別論。這些,不是本文所論的範圍。但就紅學研究的角度來看,一向以 來,多認為李煦就是逆倫事件醜聞的男主角,筆者卻敢斷言,這看法是不正確的,我們應該還給李煦清白。同時筆者也認為,「秦可卿淫喪天香樓」的確是反映李家 史事,其主角極可能是李鼎,作者把「以下犯上」,改寫成「以上犯下」,原稿內容相信已經是一種「史事變形」的描寫了。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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