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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研究人員大增,而且在全國敦煌文學研究隊伍的組織方面作了許多工作。事實上,甘肅已成為我國敦煌文學研究人員最多、最受全國敦煌文學研究界注目的地方。
(二)有了專門的研究機構。甘肅省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於1980年年底成立以後,即確定以敦煌文學為主攻方向之一,並堅持進行敦煌文學研究。敦煌文物研究所於1984年10月改建為敦煌研究院後,成立遺書研究所,在該所內配備專門人員進行敦煌文學研究。此外,西北師院敦煌學研究所,蘭州大學敦煌學研究室,也都把敦煌文學研究作為自己的工作任務之一。過去的敦煌文學研究沒有專門機構的歷史,宣告結束。
(三)學術活動空前活躍。自1982年7—8月敦煌文學研究座談會以後,國內每年都有敦煌文學研究方面的學術會議:1983年8月,中國敦煌吐魯番學會成立大會和全國敦煌學術討論會期間,敦煌文學研究方面的代表與敦煌語言研究方面的代表一起,組成語言文學組,進行了學術討論,1984年10月,中國敦煌吐魯番學會語言文學分會成立大會期間,進行了學術討論,1985年8月中國敦煌吐魯番學術討論會期間,敦煌語言文學研究方面的代表組成語言文學組,進行了學術討論,1986年9月,中國敦煌吐魯番學會語言文學分會舉行年會,1987年7月,甘肅省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召開了小型座談會,討論有關敦煌文學的宏觀把握方面的問題。一些國際性的敦煌吐魯番學術會議,如1987年6月在香港舉行的國際敦煌吐魯番學術會議,我國都有敦煌文學研究方面的學者出席。
(四)研究成果數量空前。據不完全統計,從粉碎“四人幫”到1986年年底,國內報刊所載敦煌文學研究方面的論文、資料等,有350多篇,相當於第三階段上總數80來篇的4倍多。 10多年來編著的專集、專著,為數也不少。除重版的《敦煌變文集》、《敦煌變文字義通釋》不計外,就有張錫厚《敦煌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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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5月出版)、周紹良和白化文合編《敦煌變文論文錄》(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4月出版)、甘肅省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編《敦煌學論集》(甘肅人民出版社1985年3月出版)、敦煌文物研究所編《1983年全國敦煌學術討論會文集》之《文史.遺書編》下冊(甘肅人民出版社1987年4月出版)、王慶菽《敦煌文學論文集》(吉林大學出版社1987年8月出版)、張鴻勛《敦煌講唱文學作品選注》(甘肅人民出版社1987年8月出版)和周紹良(主編)、張錫厚、張鴻勛、項楚、高國藩、顏廷亮等的《敦煌文學作品選》(中華書局1987年12月出版)等11種。考慮到從1950年到1966年的17年中,編著的敦煌文學研究方面的專集、專著如《敦煌變文集》、《敦煌曲子詞集》、《敦煌曲初探》等總共不過7種,10多年來編著的專集、專著種數,應當說是十分可觀的了。
當然,是否真正進入了繁榮昌盛的新階段,歸根到底,還得看學術水平的高低。有幸的是,就學術水平而言,如同我們下面就要介紹的,10多年來也是突飛猛進、大大提高了的。因而,當我們說當前我國敦煌文學研究正處在繁榮昌盛的新階段上時,確實是符合客觀實際的。
我國敦煌文學研究新階段的學術成就
當把話題轉到10多年來我國敦煌文學研究的學術成就時,可以清楚地看到這樣一個事實:無論就資料的搜求整理、宏觀研究或微觀研究來說,我國敦煌文學研究都是成果豐碩並達到了很高的學術水平的。
(一)資料的搜求整理。這是10多年來我國敦煌文學研究成績比較突出的方面之一。
在敦煌詩歌資料的搜求整理方面,主要的是:(1)P.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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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卷上詩文的挖掘和整理。還在1977年,以王重民先生的輯校稿為基礎寫定、以“舒學”作為署名發表的《敦煌唐人詩集殘卷》(《文物參考資料》1977年第1輯)已在P.2555寫卷上詩文的挖掘整理方面做了有益的工作。1983年中國敦煌吐魯番學會成立大會和全國敦煌學術討論會上,柴劍虹提交的論文《研究唐代文學的珍貴資料》(《1983年全國敦煌學術討論文集》《文史.遺書編》下冊)對P.2555寫卷上的詩文作了全面的分析考察,同年,柴劍虹的《敦煌唐人詩文選集殘卷(P.2555)補錄》(《文學遺產》1983年第4期)整理並刊布了P.2555寫卷上的全部詩文。至此,P.2555寫卷第一次以其全貌與世人見面。(2)王梵志詩輯錄校勘。據S.778寫卷《王梵志詩集原序》,王梵志曾“製詩三百餘首”。建國以前,已有學者從敦煌遺書中挖掘整理了一部分王梵志詩。但是,為數不多,距“三百餘首”這個數字還遠。1983年10月,中華書局出版了張錫厚《王梵志詩校輯》一書。該書主要依據敦煌遺書中的28個不同抄本,校輯整理出王梵志詩366首。學術界普遍認為,該書的出版是敦煌文學資料搜求整理方面的一個可喜的重要收獲。該書出版後,曾引起敦煌文學研究界的討論。項楚在討論的基礎上寫成的《王梵志詩校釋》(即將出版)一書,將是王梵志詩輯錄校勘方面的又一重要成果。
在敦煌歌辭資料的搜求整理方面,主要的是: (1)挖掘整理出一些前所未見的敦煌歌辭作品。周紹良先生提交1982年敦煌文學研究座談會的文章《補敦煌曲子詞》(《敦煌學論集》),首次刊布了敦煌文學研究界未曾見過的敦煌曲子詞13首,引起了國內外的注意。柴劍虹《敦煌寫卷中的〈曲子還京洛〉及其句式》(《文學遺產》1985年第1期)等文章,則對蘇藏敦煌遺書中某些歌辭作品進行了分析整理。 (2)重要歌辭作品的重新校注。比較突出的是孫其芳《雲謠集雜曲子校注》(甘肅《社會科學》1981年第1期、第3期)。該文從《雲謠集》中選出有代表性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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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行校注,其校注的水平,也較前人前進了一步。
在敦煌講唱文學資料的搜求整理方面,主要的是: (1)國外所藏敦煌遺書中講唱文學作品的搜求整理。首先是《雙恩記》講經文。1972年,蘇聯亞洲民族研究所將其公布於世後,1980年任半塘先生據蘇刊本所附照片錄文,將其刊布於《揚州師院學報》第2期、第3期;1982年出版的《敦煌變文論文錄》,也將其錄文作為附錄收入書中。其次是《悉達太子修道因緣》。1983年,周紹良先生提交中國敦煌吐魯番學會成立大會和全國敦煌學術論討會的文章《〈悉達太子修道因緣〉校注并跋》(《1983年全國敦煌學術論討會文集》《文史.遺書編》下冊),公布了根據日本龍谷大學圖書書館所藏《悉達太子修道因緣》敦煌寫卷加以校點的該作品的整理本。這是繼蘇藏《雙恩記》在國內整理刊布後敦煌講唱文學作品搜求整理上的新收獲。再次是《蓮花經講經文》。1984年,莫斯科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孟西科夫譯著《蓮花經變文》,共收蘇藏敦煌遺書中的《蓮花經講經文》4種,其中兩種國內先前未見。徐芹《蘇藏〈蓮花經講經文〉校錄》(《中國敦煌吐魯番學會研究通訊》1986年第3期)據孟西科夫書所附之影印本,予以校錄和刊布。(2)敦煌變文研究論著的匯輯。周紹良、白化文合編的《敦煌變文論文錄》,搜集散見於幾十年來諸家報刊上的研究論文并擇其要者輯錄出版,實際上可說是數十年來敦煌變文研究的一個總結。
在敦煌文學作品選注方面,主要的是:(1)《敦煌文學作品選》的編選。應社會的要求,特別是應高等院校開設敦煌文學課程的需要,中華書局于1983年約請周紹良先生和另外幾位同志編選了《敦煌文學作品選》。這是自有敦煌文學研究以來第一部所選作品門類較全、篇數較多的敦煌文學作品選注本。(2)《敦煌講唱文學作品選注》的出版。張鴻勛的這本書,把原來籠統地稱之為變文的敦煌文學作品分為詞文、故事賦、話本、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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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經文五類,除末一類外每類各選若干篇加以注釋,是自有敦煌文學研究以來敦煌講唱文學作品的第一部選注本。
(二)敦煌文學的宏觀研究。這是我國敦煌文學研究先前較為薄弱、10多年來明顯有所加強的一個方面,其最主要的成績,有如下一些:
關於“敦煌文學”的概念及其內涵。長時期中,我國敦煌文學研究界並未使用“敦煌文學”這一概念。一 些學者在其論著中使用的是“敦煌俗文學”這一概念。雖然使用者如向達、鄭振鐸等先生主觀上未必以之作為敦煌遺書中文學作品的總名,而實際上卻被當成了總 名,其下分為變文、曲子詞、俗賦、詩歌等類。但是,以之作為總名,是並不合適的。因為, “敦煌文學”這個概念的內涵中,是囊括敦煌遺書中的全部文學作品 的,而敦煌文學中與俗文學相對應的雅文學作品相當多,這些作品是不能歸入“敦煌俗文學”的內涵中的。所以,出現一個新的概念作為總名,是必然的。還在第三 階段後期,就已出現了“敦煌文學”這個概念。但是,當時尚未引起注意。粉碎“四人幫”以後不久,重又出現“敦煌文學”這個概念並迅速地被接受為敦煌遺書中 文學作品的總名。但在使用之初,研究者們還未完全擺脫先前的影響,基本上仍只將其內涵限定為變文、詩歌、俗賦、曲子詞等幾類。敦煌遺書中大量存在的書、 表、狀、牒之類以及寺院中流行的燃燈文、禮佛文、修道文、發願文之類,雖然不少具有明顯的文學色彩,卻仍被自覺不自覺地摒棄在外。針對這種情況,一些研究 者逐漸提出修正意見。1983年顏廷亮提交中國敦煌吐魯番學會成立大會和全國敦煌學術討論會的文章《關於敦煌遺書中的甘肅文學作品》(《1983年全國敦煌學術討論會文集》《文史‧遺書編》下冊)即曾順便指出: “在敦煌文學研究界,現在一般都認為敦煌文學大致有歌辭、詩歌、變文、話本小說、俗賦等類。這樣分類,雖然大體符合敦煌文學的實際情況,但是也還是有著明顯的不足之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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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這樣一個分類,敦煌文學中的一類重要作品即散文作品,無形中被排除在外了。”“然而,這種作法恐 怕是並不怎麼合適的。因為,敦煌遺書中有大量的書、記、表、牒、狀、論之類應用文字,其中有一些固然只有史學研究上的資料價值而缺少文學意味,但還有一些 並非如此。比如,《沙州文錄》所收諸文,既是十分寶貴的史料,又大都是很值得一讀的水平線以上的散文作品。”1987年,周紹良先生提交香港國際敦煌吐魯番學術會議的《敦煌文學概論》一文(經壓縮後改題《敦煌文學芻議》,由甘肅《社會科學》于1988年第1期發表),則專門就“敦煌文學”這個概念的內涵問題進行論述。文章指出:“講到‘敦煌文學’,常提到的不外曲子詞、詩歌、變文、話本小說、俗賦等幾類而已。實際上,用這些來概括整個敦煌文學,遠遠是不夠的。如果進一步研究,在敦煌文學中,似乎有這幾個方面: (1)敦煌文學:傳統文學、民間文學。(2)敦煌文學:邊疆文學、中原文學。(3) 敦煌文學:官府文學、寺廟文學。總之可用這三種分類法。但是這三種分類法,它們並不是彼此毫不相關,而是彼此互通、相輔相成的。只採用其中一個分類法是沒 法概括‘敦煌文學’的內涵。……可以說,這三種分類,是相互錯綜在一起,是互相滲透的,這樣才構成一個完整的‘敦煌文學’。”在舉出敦煌遺書中數十種文學 體裁並一一加以辨析之後,文章又指出:“敦煌文學,從文體方面看,按舊的分類法,各式文體幾乎都很齊全。這反映了自唐代以來,敦煌地區發達的水平。它把中 原地區文化相當完整地接收了過來。可以說,敦煌地區的文化是中原地區文化的一個分支;敦煌文學,從它的整體和全面來說,也是當時中原地區文學的一個分支。 當然,它又帶有自己的邊疆地區文學的某些特色,這種特色,不但反映在通俗文學中,也反映在傳統文學作品中。所以,對敦煌文學的研究,只限於俗文學方面是不 夠的;對傳統文學的探討,也不能排斥在敦煌文學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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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哺育了敦煌作家,並保存了一些中原佚失的重要作品,不在敦煌文學中討論到,是不應該的。”這樣,就使“敦煌文學”概念的內涵完滿而充實,不再有偏失狹隘之病了。
關於敦煌文學的性質和特點。過去,一般認為敦煌文學是“俗文學”,是宗教用以化俗或在普通社會中流傳聽讀的文學。這樣認識敦煌文學的性質和特點,顯然是不夠的。10多年來,研究者的認識有了很大發展。張鴻勛《試論敦煌文學的範圍、性質及特點》(甘肅《社會科學》1983年第2期) 認為:敦煌文學是保存在敦煌遺書內,唐五代時期流行在敦煌地區,以詩文、俚曲小調、曲子詞、小說、講唱文學為基本形式的文學作品,其性質和特點,一是俗文 學,二是受各民族、各種宗教的影響,三是受當時各種政治社會力量的影響。周紹良先生的《敦煌文學概論》(後改題為《敦煌文學芻議》)一文認為: “敦煌文 學,從它的整體和全面來談,也是當時中原地區文學的一個分支”,從而也就指出了敦煌文學既具有邊疆地區文學色彩,又受有中原地區文學影響的特色。應當說, 對敦煌文學性質和特點的認識,是更為全面和深刻了。
關於敦煌遺書中的甘肅文學作品。過去,沒有人專門論述過敦煌遺書中的甘肅文學作品。顏廷亮的《關於 敦煌遺書中的甘肅文學作品》是專門討論敦煌遺書中甘肅文學作品的第一篇文章。指出: “大凡敦煌文學的主要類別中都有甘肅作品,有些類別中甘肅作品還占了 大多數”; “敦煌文學中的甘肅作品, 不僅數量相當可觀,而且思想藝術水平也是同整個敦煌文學相當的。……敦煌文學中的甘肅作品,有不少正是敦煌文學中 的精品,與敦煌文學的其他代表作相比並無遜色,不僅可以代表敦煌文學所達到的思想藝術高度,而且對敦煌文學的較高成就的形成還有獨特的貢獻。”文章得出結 論說: “敦煌文學中甘肅作品在敦煌文學中所占地位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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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敦煌文學中甘肅作品的研究置之度外的狀況,恐怕是加以改變的時候了。”杜琪的《論敦煌遺書中的甘肅文學》(甘肅《社會科學》1984年第5期),又進一步考察了敦煌文學中甘肅作品產生的背景、基本內容和主要特點,是研究敦煌遺書中甘肅文學作品的又一收獲。
關於敦煌文學的作家隊伍。對敦煌文學作家隊伍的研究,一向是個近乎空白的環節。除去對韋莊等幾個在中國文學史研究中已有某種程度研究的作家有所涉及外,對敦煌文學作家隊伍的構成,可考知姓名和生平的作家有哪些等,基本上沒有什麼研究。10多 年來,這種情況開始有所改變。榮新江的《張球和張景球》(《敦煌卷子札記四則》之二,見《敦煌吐魯番文獻研究論集》第二集),就原先研究者在並未深入研究 的情況下以張球和張景球為同一人的看法進行了辨證,認為兩者“不是一個人”。榮新江此文,可說是敦煌文學作家隊伍研究方面第一篇值得注意的專文。1986年,李正宇提交中國敦煌吐魯番學會語言文學分會年會的文章《敦煌文學雜考二題》)《敦煌語言文字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1988年7月出版)的第二題,係對P.3633所抄錄的《龍泉神劍歌》的作者進行考訂。文章認為《龍泉神劍歌》以及《七言詩二首》、《張安左生前邈真贊》等作品,均為張文徹所作,並對張文徹的身世作了鉤稽說明。李正宇此文,是敦煌文學作家隊伍研究中又一篇值得注章的專文。
關於敦煌文學賴以產生的諸方面的背景。10多年來,對敦煌文學賴以產生的社會、歷史、文化背景的研究,也較先前有所加強。特別是對先唐時期河西地區文學狀況的研究,受到重視。其中,對五涼文學以及整個五涼文化的研究,更是取得了較顯著的成績。1984年9月,甘肅省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在武威召開了五涼文學座談會。座談會認為: “要進一步認識敦煌文學,離開五涼文學研究,卻是困難的。因為,敦煌文學的出現,固然有其時代社會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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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也有歷史的原因,即以先唐時期河西地區文學以至整個文化作為基礎或前提。而先唐時期河西地區文學,主要的就是五涼文學,就是與敦煌文學在時間上相距頗近的五涼文學。”(《五涼文學座談會開幕詞》,見《敦煌語言文學研究通訊》總第8期)曹道衡提交座談會的《東晉南北朝時代的涼州文化》(《敦煌語言文學研究通訊》第9期)一文也指出:“‘五涼’是涼州文化史上的一個極重要的階段。……”‘五涼’文化在動亂的十六國時代放出異彩。正是這種長期的文化積累,才會出現敦煌莫高窟這樣的文化藝術寶庫。”座談會以後,趙以武發表了《略論五涼文學》(《蘭州學刊》1985年第1期)等一組文章,對五涼文學既有綜合論述,又有對每個涼國文學的分別論述,基本勾勒出了五涼文學的面貌,從而也就使敦煌文學賴以產生的先唐時期文化背景更為清晰。
(三)敦煌文學的微觀研究。我國敦煌文學研究在前三個階段上,主要的就是搞微觀研究。10多年來,這種研究仍未稍懈,成果也十分豐富。其最有代表性者如下:
變文辨體。自30年代鄭振鐸始用“變文”稱敦煌遺書中被羅振玉稱為俗文的那些作品以後,研究者們長時期中把敦煌遺書中所有講唱文學作品,一律稱之為“變文”。然而,這是並不妥當的。因為,敦煌講唱文學作品的情況複雜,體制不一,有的固然可以稱為“變文”,有的則不能。所以,還在60年代,已有學者提出辨體問題,周紹良先生《談唐代民間文學——讀〈中國文學史〉中“變文”節書後》(《新建設》1963年1月號)就是。10多年來,這種辨體工作更進了一步。1978年11月出版的北京大學中文系《中國小說史》中《唐代講唱藝術和話本》節,就已將原被籠統地稱為“變文”的作品,區分為“講經文”(或稱“俗講文”)、“變文”、“俗賦”、“詞文”、“話本”五類。之後,白化文的《什麼是變文》(原載《古典文學論叢》第2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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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收入《敦煌變文論文錄》)一文,專門探討了“變文”概念的內涵及文體特點,把原來籠統地稱之為“變文”的作品中非“變文”的作品區別出來。再後,張鴻勛的《敦煌講唱文學的體制及類型初探》(《文學遺產》1982年第2期), 從講唱文學的角度,把先前籠統地稱之為“變文”的作品稱為“講唱文學”。他認為:比較完整的敦煌抄卷上出現了一些原來題有的標名:變文、變、緣起、緣、講 經文、詞文、賦、論、書、話……明顯地存在著風格、體式等方面的差異,如果都歸於“變文”名下,通通稱作“俗講”作品,是不能概括敦煌講唱作品豐富多采的 形式的。他分講唱文學作品為5類:詞文、故事賦、話本、變文、講經文(附押座文);指出: “過去把敦煌講唱作品通通看作‘變文’,既有以偏概全之病,又掩蓋了類與類間的差異,影響了唐代講唱文學的深入研究,是應予糾正的。”最後,周紹良先生的《敦煌變文及其它》(《文史知識》1985年第12期、1986年第1期) 一文,實際上就變文辨體問題作了總結,文章指出:自《敦煌變文集》出版後, “研究是不斷發展的,認識是逐步深入的,過去籠統認為‘變文’的東西,經過仔 細辨認之後,僅就形制、體裁而論,大家已經看到它的種種不同,所以如果今天還固定在編《敦煌變文集》那時的觀點上,那就很不夠了。因之我們必須把《敦煌變 文集》所採集到的這些‘變文’重新加以再認識;以求更為確切一些。”文章把過去籠統稱為“變文”的作品,區分為8類; (1)變文;(2)講經文;(3)因緣(緣起);(4)附類:押座文、解座文;(5)詞文,(6)詩話;(7)話本; (8)賦。這樣,變文辨體也就可以說是大體告一段落了。
P.2555寫卷詩作研究。這一研究,是與P.2555寫卷詩作的挖掘整理並行的。《敦煌唐人詩集殘卷》的前言,已對所整理刊布的72首詩的作者及有關問題作了推斷,認為是“唐朝中期我國國內民族戰爭中被吐蕃俘虜的兩個敦煌漢族人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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