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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脫文:“二人為仁”脫“人”字。(3)倒文:“其人”當作“人其”。(4)注文誤入正文。這樣一段僅有三十二字的文字,發生如此多錯亂,怎麼還能讀得懂呢?
古書錯誤非常之多,對讀者正確理解文義產生了很大影響,同時,先民的文化遺產亦得不到準確記錄,這顯然是令人不能無動于衷的事。所以古書必須校勘。
(二)校勘的目的
校勘古書的目的是恢復古書原貌,正本清源。我們從事校勘工作,最大的忌諱是替古人修改文章。文章無論好不好,那是古人原樣,我們的目的是保護古書原樣,這是必須明確的。
二、校勘應具備什麼條件
(一)主觀條件
校書者必須具備讀懂古書的能力,否則強不知以為知,妄改古書,只能錯上加錯。要讀懂古書,首先要精 通古代語言文字,包括文字、音韻、訓詁、文法。其次要具備古代文化知識,諸如天文、曆法、地理沿革、職官制度、風俗習慣(例如避諱)等。第三要懂得古書的 行文習慣,一般古書是繁體字豎寫,自右至左,大字單行寫正文,小字雙行寫注文,遇到當朝帝王相關的語句要抬頭(提行)等等。
關於語言文字和文化知識,容易理解。關於第三條,舉一個例子:
《四庫全書總目》卷七十八《南夷書》提要:“是編乃永樂四年緬甸宣慰使那羅塔劫殺孟養宣慰使刁查及思欒發而據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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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夷書》傳本很少,北京圖書館有明抄本,即當年四庫館臣所見之本。檢書中所記,“刁查”作“刁木旦”,書末附有四庫館臣程晉芳所擬提要原稿,真按:程晉芳纂四庫提要稿 亦作“刁木旦”,知“刁查”為“刁木旦”之誤。“木旦”為什麼會誤為“查”?那是因為古書豎寫,“木”字在“旦”字之上,寫得緊了,就成為一個“查”字了。明白古書豎寫的習慣就容易理解這種錯誤了。
古人有自作正文自作注的,也有他人作注的,在傳寫過程中,注文與正文極容易混在一起,因為古書的注 釋採取的是夾注的方式,區別在於注釋是雙行小字。我們今天把注文單獨列於一段或一篇之後,就不容易與正文混淆了。上面舉的惠棟《松崖筆記》引《春秋元命 苞》之文,就是注文混入了正文。《水經注》因為正文與注文相混,曾經清初大學者全祖望、趙一清、戴震等用多年精力加以校勘,區別正文與注文。基本解決了 經、注混淆的問題。
所以我們除了通曉古代語言文字、文化知識之外,還應當熟悉古人行文的習慣。
(二)廣求異本
校書必廣求異本,尤其必須廣求古本。傅增湘《校史隨筆序》:“竊惟史籍浩繁,號為難治,近代鴻著, 無如王氏《商榷》、錢氏《考異》、趙氏《劄記》。三君皆當代碩儒,竭畢生之力以成此書。其考辨精深,徵引翔實,足為讀史之津寄。然于疑誤奪失之處,或取證 本書,或旁稽他籍,咸能推斷以識其乖違,終難奮筆以顯為刊正。則以未獲多見舊本,無所取證也。第舊本難致,自昔已然。錢氏曉徵,真按:錢大昕 博極群書,然觀其《舊唐書考異》,言關內道地理,于今本多所致疑,似于聞人詮本未全寓目。明刻如此,遑論宋元。更以近事言之,合州張石卿,亦吾蜀好學之士,嘗侈言欲重勘全史,持書遍謁勝流。共和之初,遇之海上,告以欲校古書,宜先求善本,否則,勞而鮮獲,壯志難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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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卿不喻斯旨,矻矻廿年,取材之書不越殿本、局刊,再上汲古、北監而止。年逾七十,于遷史始見震澤王氏本。身後以遺稿見托,則疏失孔多,未堪問世。追惟往事,深足矜憐。可知校勘之事,良未易言。博求廣覽,得所據依,斯可循流以溯源,庶免冥途而暗索也。”
傅增湘著重討論了校書必廣求異本,尤其要搜集古刻善本。清乾嘉學派考據學代表人物,王鳴盛、錢大昕、趙翼雖然有能力廣徵博引,證明史書訛誤不通之處,但終不敢因而改正史文。什麼原因呢?因為他們沒有見到古刻善本作為直接證據。這裡舉二例:
《舊唐書‧地理志》關內道鳳翔府:“改雍州為鳳翔縣。”錢大昕《考異》謂“州”字衍。因為上文明確 指出“鳳翔府,隋扶風郡,武德元年改為岐州,領雍、陳倉、郿、虢、岐山、鳳泉等六縣,又割雍等三縣置圍川縣。”知雍是縣無疑。當時另有雍州,地在今西安, 不是一個地方。錢大昕的判斷當然是有根據的。其實明嘉靖聞人詮本作“雍縣”,那就完全正確了。這就是說不是錢大昕所判斷的衍“州”字,而是“縣”字誤作 “州”字。如果出校記,應作“州字乃縣字之訛”或“州字當作縣”。
又河南道河南府:“領洛、鄭、熊、穀、真按:簡化字之礙讀也!-不查瀚典無法定為穀字也! 嵩、 管、伊、汝、管九州。”(武英殿本如此)錢大昕《考異》謂兩“管”字必有一誤。其實聞人詮刻本作“洛、鄭、熊、穀、嵩、管、伊、汝、魯九州”,後一“管” 乃“魯”之誤。由此可見,考證雖然能發現古書訛誤,但很難據以改正古書,只有根據舊刻善本,才能更準確地判定錯誤,並加以改正。
(三)廣求相關資料
凡校某書,應對所校古書的相關材料進行調查,達到相當程度,以便校勘時隨時參證。例如校《漢書》可利用《史記》的西漢部分,校《後漢書》可利用《三國志》中相關的部分。校《晉書》可利用《三國志》中相關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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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南史》應利用《宋書》、《南齊書》、《梁書》、《陳書》,校《北史》應利用《魏書》、《北齊書》、《周書》、《隋書》,校《舊唐書》應利用《新唐 書》,校《新唐書》要利用《舊唐書》,校《宋史》要利用《遼史》、《金史》及《元史》相關部分。他如《建康實錄》與南朝各史,《冊府元龜》、《太平御 覽》、《資治通鑑》與各史,關係都十分密切。陳垣先生校《元典章》,《元史》就成為最重要的參校資料。又點校本《舊唐書》,其中《地理志》有《舊唐書》各 本均誤,而據《元和郡縣圖志》、《通典》、《太平寰宇記》改正的例子多處。例如《地理志》一朔方節度使:“西受降城,在豐州北黃河外八千里。”八千里,各 本同。《元和郡縣圖志》卷四云:“西受降城,在豐州西北八十里,蓋漢朔方郡地,臨河縣故理處,開元初為河水所壞,至開元十年總管張說于故城東別置新城,今 城西南隅又為河水所壞。”從最簡單的事理來推斷,如果西受降城在黃河外八千里,是無論如何不會被黃河屢次沖毀的,顯然是八十里。所以標點本根據《元和郡縣 圖志》改“八千”為“八十”。如果沒有這個證據,則明知其誤亦無從更正。
(四)精研所校之書
凡校一書,應對該書反覆閱讀研究,熟習內容和行文規律,以便前後互證。
例如清乾隆武英殿刻本《後漢書‧郭太傳》說郭太(名泰,字林宗。因范曄父名泰,所以改作郭太,傳中只稱郭林宗)“性明知人”,“其獎拔士人,皆如所鑑”。在“皆如所鑑”下有唐章懷太子李賢注(雙行小字):“《謝承書》曰:真按:標點不當-此當作謝承《書》,乃謂謝承之後漢書也. 泰之所名,人品乃定,先言後驗,眾皆服之。故適陳留則友符偉明,游太學則師仇季智,之陳國則親魏德公,入汝南則交黃叔度。”緊接這段雙行小注,下面又有大字正文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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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太始至南州,過袁奉高,不宿而去。從叔度,累日不去。或以問太。太曰:“奉高之器譬之(泛)[氿]濫,雖清而易挹。叔度之器,汪汪若千頃之陂,澄之不清,擾之不濁,不可量也。”已而果然。太以是名聞天下。
錢大昕讀到這裡,認為“詞句不倫”,提出四條疑點:“蔚宗避其父名,篇中前後皆稱林宗,即他傳亦 然,此獨書其名,一疑也。且其事已載《黃憲傳》,不當重出,二疑也。叔度書字而不書姓,三疑也。前云‘于是名震京師’,此又云‘以是名聞天下’,詞義重 沓,四疑也。”(《廿二史考異》)
後來錢大昕見到明嘉靖汪文盛刻本,證實了自己的看法。他說:“後得閩中舊本,乃知此七十四字本章懷注引《謝承書》之文。叔度不書姓者,蒙上‘入汝南則交黃叔度’而言也。今本皆攙入正文,惟閩本猶不失其舊。閩本係明嘉靖己酉歲按察使周采等校刊,真按:簡化字之礙讀也!-希望不是採綵之簡化也. 其源出于宋刻,較之他本為善。”(按:閩本係嘉靖汪文盛刻嘉靖二十八年己酉福建按察使周采等重修本,非周采刻。錢說不確。)
這條注文混為正文的錯誤,宋紹興兩浙東路茶鹽司本亦不誤。元大德九年寧國路儒學刻本、明北京國子監刻本、汲古閣刻本、清武英殿刻本均誤為正文(參張元濟《後漢書校勘記》)。
假使錢大昕對《後漢書》不精熟,這樣的錯誤極難發現。即使他有機會見到宋本、閩本,用來校元本、北監本、汲古閣本、武英殿本,發現這裡有不同,判定是非,仍需要對《後漢書》十分熟悉。
中華書局標點本是根據商務印書館影印宋紹興本標點的,已將這段混入正文的注文放回注文當中,並出校 記云:“此注文七十四字,汲本、殿本皆攙入正文,明嘉靖汪文盛刻本不誤,閩本亦不誤。閩本蓋據汪文盛本翻刻也。”這段校記顯然承用了錢大昕的成果,但埋沒 了錢大昕的名字。校記中把汪文盛本與閩本誤作兩個版本,其實是一個版本,汪文盛刊版,周采修版刷印。真按:點校本廿五史掠人之美 真按:點校本廿五史之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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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書的主要方法
陳垣先生《元典章校補釋例》總結出校法四例,甚為簡括。今略予推演,而更換其例證,以求貼切易懂。
(一)對校法
假如一部書傳世的本子不止一個,那就應對不同的本子進行對校。對於印本來說,同一版印出多份,傳世再多,也只是一種版本,自然無須對校。如果同一版,中間經過修版補版,前後刷印的本子就有差距,初印本與後印本究竟有什麼不同,也要經過校勘才能明白。
對校的方法,劉向校書時就大量採用了。《文選‧魏都賦》李善注:“《風俗通》曰:案劉向《別錄》‘讎校’,一人讀書,校其上下,得繆誤,為校。一人持本,一人讀書,若怨家相對,[故曰讎也]”《御覽》卷六百十八:“劉向《別傳》曰:讎校者,一人持本,一人讀析,若怨家相對,故曰讎也。”《文選注》無“故曰讎也”四字,據《御覽》,當有此四字,文義方完。
根據上面的史料可以發現,不同本子對校,是由兩人進行的,一個人拿著書本,另一個人讀,遇有異文就 標示出來。這種方法清代仍有用之者。張爾岐《儀禮鄭注句讀》目錄後有乾隆八年濟陽高廷樞刻書識語云:“詳細對閱,胥借力于男之玬、侄之璇。蓋若輩亦曾手錄 過也。既敷于板,又命侄之玫、之璐對勘,而後交工。每刻一頁,刷印數紙,玬、璇兩人對面唱答,一點一畫,不許輕易放過。”這就是過去稱校勘為“讎對”、 “讎勘”、“讎校”的來歷。
我們在進行對校時,不一定要兩人對唱。一個人也可以對校。把兩個本子攤在桌子上,一個作為工作底本,遇有兩本異處,就把異文統統記在工作底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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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讓人看到你的校本,就像看到另一個本子一樣。這種工夫叫作“死校”。在過去,沒有複製技術,你有一個通行易得的本子,人家有一個宋刻本,十分難得,怎麼 辦?借來對一遍,把所有不同之處用紅筆記在自己的本子上,包括某處至某處為一行,某處抬頭,某字因避宋諱缺一筆等,都要記下,這樣等於有了一個宋本,過去 稱這種用宋本死校過的本子為“校宋本”。同樣,用元本校過的稱“校元本”,用舊抄本校過的叫“校舊抄本”。如果宋本、元本、舊抄本因難以預料的原因失傳 了,那麼校宋本、校元本、校舊抄本就保存了可貴的舊刻、舊抄的面貌。清代陸貽典、毛晉父子、黃丕烈、顧千里等都做過大量這樣的死校工作,真按:顧廣圻-餘人皆道名,何故此獨不名也? 他 們的校本後來被學者們奉為名貴的善本,原因之一在於保存了古本面目。《四部叢刊》中有毛扆校宋本《鮑氏集》十卷,其底本為明正德五年朱應登刻本,毛扆用宋 本朱筆校,凡遇文字不同,直接用朱筆改過,行款用朱筆勾出,屬於典型的校宋本,《四部叢刊》影印時,仍用朱墨兩色,可供我們觀摩。
假如異本不多,可以逐一對校。假如異本較多,則不可能逐一對校,那就要先弄清版本系統。
考究版本系統仍要先將各種印本進行重新鑑定,依時代排出先後順序。然後細細審閱序跋,許多序跋對於 刻書底本都有交待。例如清同治間五局合刻本《二十四史》,大都依據毛氏汲古閣刻《十七史》重刻,就沒有太大校勘價值。其中《史記》經張文虎等精校,則又有 較高的校勘價值,與局刻本他史有所不同。
通過研究序跋可將版本分為若干組,每一組有一個祖本,其餘是根據祖本重刻的本子。
如果序跋沒有說明底本來源,則應通過與他本對校,弄清各本之間的關係,弄清哪些版本關係較近(即異文最少)。你會發現,同一系統的版本,連稀奇古怪的錯誤都往往一樣,一脈相沿。這種校應當死校,一絲不苟,當然只校一兩卷即可解決問題,不必再通校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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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出系統後,每個系統依據時代先後找出祖本,這樣,通校的工夫可限於祖本與祖本之間。其餘從祖本衍 生的本子則作為參校本。所謂參校本,就是在有分歧處參考一下,就不再作一字一句、一點一畫的通校工夫了。張元濟校《史記》,就以南宋黃善夫本與清武英殿本 通校,其餘清劉喜海藏百衲宋本、明末毛氏汲古閣刻單索隱本、劉承幹影刻宋本、明嘉靖震澤王延喆刻本則作為參校本。周祖謨先生校《洛陽伽藍記》,其卷前《敘 例》首條對版本源流有精彩的分析:
《洛陽伽藍記》之刻本至多,有明刻本及清刻本。明刻本主要有三種:一、如隱堂本,二、吳琯《古今逸史》本,真按:中研院線上目有! 三、毛氏汲古閣所刻《津逮秘書》本。如隱本不知何人所雕,板刻似出於嘉靖間(趙萬里先生謂此書蓋長洲人陸采所刻)真按:簡化字之礙讀也! 。 《逸史》本則為萬曆間所刻也。二者來源不同,文字有異。《津逮》本刊于崇禎間,據毛斧季言,原從如隱本出,而有改竄。蓋據《逸史》本校改者。至於清代刻 本,則有四種:一、乾隆間王謨輯校之《漢魏叢書》本。二、嘉慶間張海鵬所刊《學津討原》本。三、嘉慶吳自忠《真意堂叢書》活字本。四、道光吳若準《洛陽伽藍記集證》本。真按:中研院線上目有! 真按:簡化字之礙讀也!-要不查中研院線上目曾無得以確知為準之簡化矣!而又恐中研院線上目著錄有誤,則無原刻,安得其究竟耶!故乃有余姓者,有餘姓者,終乃為一姓矣. 考 《漢魏》本乃出自《逸史》本。《學津》本即據《津逮》本翻雕,而小有更易。真意堂本則又參取《津逮》、《漢魏》兩本以成者。至於吳氏《集證》本,雖云出自 如隱,然亦略有刪改,凡別本有異者,均于《集證》中詳之。綜是而言,《伽藍記》之傳本雖多,惟如隱堂本及《古今逸史》本為古,後傳刻《伽藍記》者,皆不出 此兩本。故二者殆為後日一切刻本之祖也。校《伽藍記》自當以此二者為主,如振裘挈領,餘皆怡然理順。苟侈陳眾本,而不得其要,則覽者瞀亂、勞而少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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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總結版本系統時,除研究序跋,校對異同外,還應盡量參考前人成果。前人成果一般表現在目錄題跋中,重要的書目題跋如清于敏中等《天祿琳琅書目》及彭元 瑞等《後編》、張金吾《愛日精廬藏書志》、吳壽暘《拜經樓藏書題跋記》、周中孚《鄭堂讀書記》、黃丕烈《蕘圃藏書題識》、孫星衍《平津館鑒藏書籍記》、陸 心源《皕宋樓藏書志》、《儀顧堂題跋》、瞿鏞《鐵琴銅劍樓藏書目錄》、楊紹和《楹書隅錄》、丁丙《善本書室藏書志》、繆荃孫《藝風堂藏書記》、傅增湘《藏 園群書經眼錄》、《藏園群書題記》、邵懿辰《四庫簡明目錄標注》、莫友芝《郘亭知見傳本書目》、傅增湘《藏園訂補郘亭知見傳本書目》、王重民《中國善本書 提要》、趙萬里、冀淑英《中國版刻圖錄》、張元濟《涉園序跋集錄》、昌彼得《蟫庵群書題識》等,對我們了解古書版刻源流優劣都有重要幫助。真按:書目題跋古籍版刻源流參考書目
總之弄清版本源流十分重要,可以執簡馭繁,得其要領。
古書的訛誤通過對校容易被發現,例如《舊唐書》傳一百四十六《李白傳》明嘉靖聞人詮刻本:
天寶初,客游會稽,與道士吳筠隱于剡中。既嗜酒,日與飲徒醉于酒肆。
南宋紹興兩浙東路茶鹽司刻本作:
天寶初,客游會稽,與道士吳筠隱于剡中。既而玄宗召筠赴京師,筠薦之于朝。遣使召之,與筠俱待詔翰林。白既嗜酒,日與飲徒醉于酒肆。
張元濟先生以宋本校明聞人詮本,因而發現聞人詮本脫二十六字,這二十六個字牽涉到李白生平中的大事,非常重要。如不對校,就無法發現這二十六字脫文,因為聞人詮刻本仍然可以讀得通。清乾隆武英殿刻本,真按:舊唐書之敓文 據沈德潛序稱“合之《新書》以核其異同,徵之《通鑑》、《綱目》以審其裁制,真按:簡化字之礙讀也! 博求之《通典》、《通志》、《通考》與夫《英華》、《文粹》諸書,以廣其參訂”,做了很多考證校訂工作,但這二十六字脫文卻沒有發現,一仍聞人詮本之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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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見,獲得古刻舊抄精善之本進行對校,是校勘古籍最重要、最基本的方法,校書應從版本對校入手。
(二)他校法
陳垣《元典章校補釋例‧校法四例》:“他校法者,以他書校本書。凡其書有採自前人者,可以前人之書校之。有為後人所引用者,可以後人之書校之。其史料有為同時之書所並載者,可以同時之書校之。此等校法,範圍較廣,用力較勞,而有時非此不能證明其訛誤。”
這其實也算得上一種對校,不過不是全書對校,而是片段對校。無論他書引本書,或本書引他書,這些語句都仍是出於這一部書,所以仍屬於對校。
我們先舉兩個極簡單的例子:
張元濟《校史隨筆‧舊唐書》:“《傳》第一百四十六《李白傳》。”我們查《舊唐書》傳第一百四十 六,是《吐蕃傳》,不是《李白傳》。再查,《李白傳》在卷一百四十下,知“六”乃“下”之誤。這屬於本書引他書,我們拿他書來校本書。這個錯誤從表面不容 易看出來,非拿《舊唐書》來核校不能發現。這就是最簡單的他校法。真按:張元濟《校史隨筆》之誤
《文獻通考‧經籍考序》:“其有名而忘其書者,十蓋五六。”這是說的開元時藏書至北宋歐陽修撰《新 唐書‧藝文志》時存者僅十分之五六,我們很容易推測出這段文字來自《新唐書‧藝文志序》,拿來一校正是,但是“忘”字作“亡”,《文獻通考》誤作“忘”。 這也是他校法的簡單例子。真按:文獻通考之誤
近人劉文典《淮南鴻烈集解》是較權威的《淮南子》校注本,前面有胡適序云:“叔雅治此書,最精嚴有法,吾知之審,請略言之。唐宋類書徵引《淮南王書》最多,而向來校注諸家搜集多未備。陶方琦用力最勤矣,而遺漏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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