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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被稱之為漢學護法大師的阮元,則更明顯地表現出一種折衷漢宋,二者兼採的傾向。他以《周禮》師、儒之分來涵蓋漢宋之別,認為「兩漢名教,得儒經之功;宋 明講學,得師道之益。皆於周孔之道得其分合,未可偏譏而互誚也」。因而他既反對「學人求道太高,卑視章句」的傾向,也不贊成「但求名物,不論聖道」的弊端,真批:今時弊端,世界一同者在此也.中國人以往還能自保,今則同流于世界矣.科技時代,自是無聖道的黑暗時代.後之視今,將信愚言!留此一言于科技之網絡,亦教後人知斯世之有人也,也教末日審判知,人之罪尚不極於全非也. ﹝75﹞ 而主張兼採二者之長,使其共同為封建統治服務。可見,乾隆以後,特別是嘉道年間,無論是漢學家,抑或宋學家,都已經覺察到各自的弊端,並且自覺不自覺地吸 收了對方的某些合理因素,試圖為本學派補偏救弊。而《總目》融合漢宋,各取所長的寬容主張,無疑為清中葉以後出現的漢宋合流趨勢開啟了先河。
乾嘉年間,是中國封建社會由盛而衰的轉折時期。處於乾隆時期的封建盛世,站在兩 千年來封建思想文化發展高峰的《總目》編纂者,繼承中國文化的基本精神和傳統儒學的價值取向,大力倡導經世主張,注重發掘古代典籍中蘊含的經世意蘊,從而 使得一部傳統意義上的目錄著作,強烈地傳遞出一代知識精英以社會現實和國計民生為重的積極心態和文化信息。而乾隆以後,社會危機逐漸暴露,各種矛盾也由隱 而顯,許多「在其位,謀其政」的封疆大吏和朝廷官員,以及憂國憂民的知識分子,則直接面對當時社會經濟生活中的現實問題,相繼提出了自己的解決方案和經世 主張。諸如漕運,歷來號稱「天庾正供,關係甚鉅」,﹝76﹞在朝廷大政中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清代前期,特別是康熙、雍正年間,社會經濟發展,吏治民風整肅,漕運基本正常運行
﹝75﹞ 阮元《輩經室一集》卷二,《擬國史儒林傳序》。
﹝76﹞ 《清經世文編》卷四六,蔣攸銛《擬更定漕政章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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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乾隆末年以後,隨著社會危機的日漸加深,吏治敗壞,風氣奢靡,漕政弊端叢生,形勢日趨嚴峻。對此,一些朝廷官員和地方大吏,乃至有識之士,紛紛提出了自 己的看法。他們有的揭露漕政弊端:今地方「往往視收漕為畏途」,「蓋緣丁力久疲,所領行贈錢糧,本有扣款,而長途挽運,必須多雇人夫,以及提溜打閘,並間 有遇淺盤剝,人工倍繁,物價昂貴,用度實屬不敷,勢不能不向州縣索費。州縣既需貼費,勢不能不向糧戶浮收。州縣既有浮收,勢不能不受包戶挾制」。故而「吏 治、民風、士習,由此日壞,此漕弊之相因而成積重無已之實在情形也」。真批:然則風俗不要乎!? ﹝77﹞ 有的提出整飭辦法:或申明漕船定式,不得夾帶其他貨物;或優恤運弁旗丁,保證沿途開銷;或更定漕政章程,不得隨意勒收折色,等等。更多的官員士子則開始從 根本上考慮漕運的改革辦法,提出了改河運為海運的主張。他們一致認為,海運一省費用,二能避免沿途需索,三可根據四時風信,通盤籌算,使南糧北貨互通有 無,種種優勢,皆非河運所不及。真按:此句不通!-不字應衍! 雖 然由於保守勢力的阻撓,終嘉慶一朝,海運之事始終未能付諸實施,但諸多官吏士子對漕運的關注以及改革的設想,卻仍然反映了他們的經世精神,並最終促成了其 後漕政改革的實現。他如河工、鹽政、銅政,乃至人口等重大問題,也不乏有識見的官吏士子起而揭露其弊端,並提出種種改革的建議。可以說,乾嘉時期知識界和 統治階級上層的有識之士,正是面對社會經濟方面河工、漕運、鹽政、銅政等大政的危機,以及日趨嚴重的人口壓力,提出他們的救弊方案和經世主張的。這些經世 主張與當時隱而復彰的今文經學以及方興未艾的邊疆史地學一道
﹝77﹞ 同﹝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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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匯成了乾嘉時期經世思潮的潛流。儘管它還十分弱小,也並未佔據主導地位,但它畢竟在學者面前重新展現出一片廣闊的天空,為更多的學者走出漢學狹小的書齋, 擺脫理學的束縛,直面現實,經世致用,提供了新的用武之地。而《總目》倡導的傳統儒學的經世精神,無疑為乾嘉時期出現的經世思潮,起到了導夫先路的作用。
清代中葉,伴隨《四庫全書》編纂而產生的《總目》一書,以其比較完善的分類體 系,提要、小序俱全的著錄方式,詳晰介紹、評騭了《四庫全書》著錄、存目的各種書籍,系統考查、總結了中國學術的淵源流變,當之無愧地成為中國傳統目錄學 史上的豐碑。但是,它又絕不僅僅是一部普通的目錄著作,編纂者滲透於其間的思想觀念、價值取向、願望情感,乃至學識水平,已經使得它遠遠超出了一般目錄著 作的功用和意義,而堪稱一個民族、一種文化的時代結晶。毫無疑問,《總目》本身所包涵的豐富的思想觀念和文化意蘊,它對當時乃至後世的學術思想文化所產生 的深遠影響,確實是值得我們深入探討並予以正確評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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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庫存目書進呈本之亡佚及殘餘
杜澤遜*
一、問題的提出
《四庫全書》的底本,在《四庫全書》編纂、鈔寫完成後,奉旨存放翰林院,並允許外間讀書之人就近鈔錄①,這一史實,向無疑議。其逐步散失並在庚子八國聯軍攻占北京時慘遭兵燹的命運,真按:正體系當作佔! 與 翰林院中《永樂大典》的命運亦大略相同。唯當時與《四庫全書》底本一同進呈四庫館的存目書及重本,數量近萬種,在《四庫全書》纂修當中和完成之後,被如何 處置,命運若何,或謂發還本家,或謂存翰林院而燬於庚子八國聯軍侵犯北京,或謂存武英殿而燬於同治八年大火②,迄無公認之定說。本文即此疑案予以考索,以 期弄明真相。
*山東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副教授
①乾隆五十一年十月二十六日永瑢等奏:「應請俟續辦江浙三分書全竣之後,即將發寫底本收拾整齊,彙交翰林院,造冊存貯,作為副本。」奉旨:「依議。」(《纂修四庫全書檔案》1953頁,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1997年7月上海古籍出版社排印本。以下簡稱「《檔案》」。)
乾隆五十五年五月二十三日上諭:「文淵等閣,禁地森嚴,士人等固不便進內鈔閱。但翰林院現有存貯底本,如有情殷誦習者,亦許其就近檢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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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庫進呈本的由來
四庫進呈本,又稱四庫採進本,從字面上看,是指各地方包括京城官員進呈到四庫館 的書本,但事實上內府和翰林院藏書亦包括在內,這部分書不宜稱「進呈」。因此,我們說進呈本、採進本,只是籠統的說法,相沿已久,不便更張。但過去經常有 稱進呈本為「四庫底本」的,因為進呈本中只有三千數百種被確定為底本,其餘重本及存目書就不宜稱底本,所以一概稱進呈本為「四庫底本」並不妥當,「四庫底 本」應專指用來鈔寫《四庫全書》的原本。
進呈辦法,乾隆三十七年正月初四日上諭有明確規定:「在坊肆者,或量為給價。家藏者,或官為裝印。其有未經鐫刊,祇係鈔本存留,不妨繕錄副本,原書給還
掌院不得勒阻留難。」(《檔案》2189頁。又《四庫全書總目》卷首乾隆五十五年六月初一日上諭,1965年6月北京中華書局影印清乾隆六十年浙江刻本。下同。)
②丁丙《善本書室藏書志》卷十二《徑山集》條:『冊面有長方木記,朱書『乾隆三十八年四月兩淮鹽政李質穎(按:穎字原脫)送到馬裕家藏釋宗淨徑山集壹部計書壹本』。卷首鈐『翰林院印』。蓋四庫館退還之本也。」
又《常熟縣破山興福寺志》條:「卷首鈐『翰林院印』,蓋四庫館給還之書也。」丁氏於四庫進呈本多加此案語,此主發還者也。1992年5月28日 北京第三次全國古籍整理出版規劃會上,胡道靜先生發言:「昨天周紹良先生談到《四庫存目》的問題。存目開列的書有六千多種,比《四庫全書》多了一倍。這些 書曾放在翰林院,但在八國聯軍時被焚燒。」(見會議簡報第七期)此主張存翰林院者最近之言論。黃愛平《四庫全書纂修研究》:「存目以及未入存目各書,則一 併交武英殿,堆置於書庫中。……同治八年又發生一場大火,武英殿書籍慘遭滅頂之災。」(1989年中國人民大學排印本第282至283頁)真按:此應係一刷版,愚所讀之二刷所在頁數不同. 此主張存武英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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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將各書敘列目錄,注係某朝某人所著,書中要指何在,簡明開載,具摺奏聞。候彙齊後,令廷臣檢覈,有堪備覽者,再開單行知取進。」③
根據這道諭旨,採訪書有三種途徑:一是到書坊購買;二是有家藏書板者,官為印刷 裝潢;三是罕傳鈔本,或已無書板之稀見印本,借鈔副本,原本歸還。進呈亦分兩步:先是奏進書目,開明書名、著者、朝代及書中要指。各地書目彙齊,由廷臣檢 查,決定去取,然後再通知各地將書籍彙送京師。這樣可以避免各地重複進呈。應當說,辦法是很好的。
依此辦法,中央和地方都不得不成立專門辦事機構。中央的在翰林院,乾隆三十八年二月成立④,稱「辦理四庫全書處」,各地亦稱為「總理四庫全書處」。真按:纂修四庫全書檔案有!然味其文意,應指各地稱辦理四庫全書處亦稱為總理四庫全書處爾.非各地別有總理四庫全書處之設也. 又稱「欽定四庫全書館」,簡稱「四庫館」。地方大都成立書局,委派專人辦理。例如浙江在杭州省城設立公局,延請丁憂在籍的翰林院侍講沈初總理選裁,並於教職內揀選學問優者分任校閱⑤。江蘇於蘇州紫陽書院特設書局,分派官吏收掌校錄,並請院長在籍侍郎彭啟豐總其事⑥。
③《檔案》2頁,《總目》卷首。
④「辦理四庫全書處」成立,似未見有專門文件。乾隆三十八年二月二十一日劉統勳等奏請將翰林院「迤西房屋一區」作為校核《永樂大典》專門用房,設提調、收掌。但同時稱「現在並非另行開館,其派出之翰林官等,俱毋庸請支桌飯銀兩」。(《檔案》59頁)但二月二十八日即諭著福隆安派員經理四庫全書處人員飯食(《檔案》63頁),可知二月底己成立常設機構。其後不斷任命專員,日趨龐大,均自此始。真按:四庫全書館的建置 真按:四庫全書館的建置時間
⑤《檔案》18頁。
⑥《檔案》28頁、8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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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官方成立書局外,還召致書賈,給以銀兩,委其訪購。如浙江的湖州書船⑦,江蘇蘇州的山塘書賈錢金開(鋪名「山塘開鋪」)、城內書賈陶廷學⑧都為採辦書籍出力不少。
由於各地多方購求,不僅僅依靠藏書家獻書,因而在進呈本中,各地自行選購的書籍均占相當比例。例如浙江進書四千六百種。其中私家獻書二千六百九種,地方購進一千九百九十一種⑨。江蘇蘇州書局(江蘇巡撫管)進呈一千七百二十六種。其中書局購進者一千七十一種,私家獻書六百五十三種⑩。江寧書局(兩江總督管)進書一千三百七十四種。其中紳士呈獻九百九十一種,書局瞞進三百八十三種⑪。
藏書家所獻之書,由於藏書家懂書,因而多罕傳祕本。依據諭旨,應由地方借鈔,原書給還。從後來辦理四庫全書處謄錄《四庫全書》情形看,各地借鈔必將是極大負擔,尤其江、浙、兩淮,無論從時間方面,還是從財力方面,都很難達到預期目的。
於是兩淮首先自行以原書進呈。乾隆三十八年閏三月二十日兩淮鹽政李質穎奏:「商 人馬裕,素有藏書。……查其全目共一千三百八十五種,內督臣高晉選去一百三十三種,又已經選定,尚未取去,知會奴才查辦者六十二種。今奴才悉心採擇,又選 出二百十一種,開敘目錄,向其家借取鈔繕。超馬裕稟稱:……何敢復煩鈔繕,致需時日,只求將原書呈進,便是十分之幸了。奴才察其言詞誠切,出自實心,似應 准其所稟
⑦ 《檔案》90頁、98頁。
⑧ 《檔案》79頁、84頁。
⑨ 《檔案》708頁。
⑩ 《檔案》678頁。
⑪ 《檔案》68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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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據江廣達等購覓得十八種,並督臣高晉選定之六十二種,總共二百九十一種,奴才查明卷帙,各種包封,一并專差恭送。」乾隆皇帝硃批:「俟辦完《四庫全書》,仍將原本發還,留此亦無用也。」⑫馬裕藏書前後選送共七百七十六種⑬,均以原書進呈。
不久後的乾隆三十八年四月十三日浙江巡撫三寶亦奏:「茲據鮑士恭、吳玉墀、汪啟 淑、孫仰曾、汪汝瑮等呈稱:……竊願以私篋所藏,上充祕府,芹曝之獻,實出至誠。謹將書目開呈,伏祈恭進。等情前來。臣察其情詞,甚為懇切。隨將書目飭發 局員,逐一查閱。除尋常習見及互有重複各書不列外,計鮑士恭家有六百二十六種,吳玉墀家有三百五種,汪啟淑家有五百二十四種,孫仰曾家有二百三十一種,汪 汝瑮家有二百十九種,共一千九百零五種。分繕清單,恭呈御覽。」⑭四月二十八日上諭:「所有進到各書籍,將來辦竣後,仍須給還各本家自行收藏,無藉伊等恭 進。將此傳諭三寶,轉諭鮑士恭等知之。」⑮至九月初六日浙江巡撫三寶即派嘉興知縣王士澣、奉化縣丞裴述文將三千七百七十一種書解送四庫全書處。此次進書, 並未接奉四庫全書處征用書單,真按:當作徵字,亦繁簡字之錯亂者. 所以奏摺中說:「因思各書雖有目錄可稽,然非披閱採擇,似難以定去留,自應全行解送,以備查檢。」⑯
江蘇巡撫進書則在三十八年十月初六日,江蘇巡撫薩載奏稱:
⑫ 《檔案》87頁,「超馬裕稟稱」之「超」字疑誤。
⑬ 《檔案》103頁o
⑭ 《檔案》97至98頁。
⑮ 《檔案》107頁。
⑯ 《檔案》149至15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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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共存書一千三百八十九種,現准辦理四庫全書處知照,扣除重複二十五種,餘書一併送館校辦。」⑰
出於這樣的事實,四庫進呈本的質量大大提高,以原本進呈,自然省時省錢,因此在乾隆三十八年底,絕大部分書籍已進呈到翰林院的辦理四庫全書處。乾隆三十九年各地奉旨將揀存複本發還本家,主要事務轉到查鈔違礙書籍方面。
根據上述採進底本情形分析,進呈本主要有以下幾種來源:一、內府及翰林院藏書,包括《永樂大典》。二、各地督撫委員購買之書。三、官價借板刷印之書。四、借鈔之書⑱。五、私家進呈原書。四庫採進本之由來大抵如是。真按:四庫全書底本的來源
三、四庫存目書進呈本的發還問題
四庫進呈本集中到翰林院,當時即於書衣鈐寫木記,注明何年何月何處獻來何書若干 本,並於首葉加蓋「翰林院印」滿漢文大官印,目的是辦完《四庫全書》後將原書發還。乾隆三十八年五月十八日劉統勳等奏:「伏查鹽政李質穎交館之書已七百七 十餘種,現在派令纂修等分別校查。而浙省奏報之書又二千七八百種,江南所採亦不下千百種。日積日多,若不預定章程,誠恐將來歸還時,難於分別。臣等酌議
⑰《檔案》163頁。
⑱浙江、兩淮等以原書進呈,其他各省仍多有按原規定借鈔副本、原書給還者。如乾隆三十八年十月初三日湖北巡撫陳輝祖奏:「臣設立公所,雇覓書手,委員監視錄繕,發還原本。」是時浙江、兩淮早已進呈原本千數百種,湖北似未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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