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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August 5,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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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留守、折衝府、提兵鎮守之所及,左右金吾宮苑總監皆給之。”愚按:《唐六典》門下省侍中之職發驛遣使,則給其傳符,以通天下之信。真按:翁方綱的古器物學-武 德初為銀菟符,後改為魚符,主符三十人掌之,分番上下,亦謂之番官。又符寶郎,凡國有大事,則出納符節,辨其左右之異,藏其左而班其右,以合中外之契焉。 一曰銅魚符,所以起軍旅,易守長,兩京留守,若諸州諸軍,折衝府諸處,提兵鎮守之所及,宮苑總監皆給銅魚符。魚符之制,王畿之內,左三右一。王畿之外,左 五右一。左者在內,右者在外。行用之日,從第一為首,後事須用,以次發之,周而復始。大事兼勅書,小事但降符,函封追遣使合而行之。潭州,今湖南長沙府, 唐屬江南道,湖南觀察使,《元和郡縣志》,“武德四年置潭州總管府,七年改為都督府”是也。

  又銅魚符一,長今尺一寸五分,廣四分,陰面亦有隱起“同”字,下有“□□太守”四字,真按:原稿如此. 字畫不精,符也。真按:疑有誤!-此字可疑.       D:\千慮一得齋\資料庫\掃描資料庫\書館\5325_復初齋文稿(六)\_001193.jpg 以文末義證之,則作佩應是也! 唐制,隨身魚符,所以明貴賤,應徵召,親王及二品已上,散官、京官、文武職事五品已上,都督、刺史、大府長史、司馬諸都護、副都護并給焉。其制左二右一,太子以玉,親王以金,庶官以銅,皆題云某位姓名。其官只有一員者,不須姓名,真按:疑為著字.-其官只有一員者,不須著姓名 以袋盛。真按:原稿作並! 其 袋三品已上飾以金,五品已上飾以銀,佩以玉飾,刻姓名者去官而納焉,不刻者傳而佩之。宋王楙《野客叢書》曰,唐故事,以左魚給郡守,以右魚留郡庫。每郡守 之官以左魚,合郡庫之右魚,以此為信。自周顯德間廢,而此制不可復。唐之魚符即古者銅虎符之意也。按古之符節,左以與郡守,右以留京師,非謂留郡庫也,謂 郡守往回,以所授之左符,合京師之右符,以防其偽。真按:古代的節符 真按:翁方綱的古器物學-真按:古代的防偽技術 其或遣使調發於郡國,則請內庫之右符,以合郡國之左符。如魏公子無忌入王臥內,竊虎符以召晉鄙之兵,救平原之難是也。大略如此。然觀唐《志》,謂符寶郎掌國之符節,藏其左而班其右。《環濟要略》:真按:中研院目無.北堂書鈔. 銅虎符、竹使符中分留其左半,以右半付之,則知古之符藏其右而班其左,後之符藏其左而班其右,此為不同。今刑統出左符以合右符,是亦左者在內,右者在外也。說者謂請內庫之左符以合郡國之右符耳。愚按,真按:然則以上皆王楙語也!今錄迪志版四庫本原文于下:    郡守左符   唐 故事,以左魚給郡守,以右魚留郡庫。每郡守之官以左魚合郡庫之右魚,以此為信。自周顯徳間廢,而此制不可復。唐之魚符即古者銅虎符之意也。按古之符節左以 與郡守,右以留京師,非謂留郡庫也。謂郡守徃囘以所授之左符合京師之右符,以防其偽。其或遣使調發於郡國,則請内庫之右符以合郡國之左符,如魏公子無忌入 王臥内竊虎符以召晉鄙之兵,救平原之難是也。大略如此。然觀唐志謂符寳郎掌國之符節,藏其左而班其右。《環濟要略》:銅虎符、竹使符,中分,留其左半以右 半付之。則知古之符藏其右而班其左,後之符藏其左而班其右,此為不同。今刑統出左符以合右符,是亦左者在内,右者在外也。說者謂請内庫之左符以合郡國之右 符耳。(子部,雜家類,雜考之屬,野客叢書,卷二十八) 王氏此條謂左右沿革不同,似未有證據,要其所說皆是遣使之符,而未及於隨身之符也。真按:國:佩  部首 人 部首外筆畫 6 總筆畫 8 注音一式 ㄆㄟˋ        1. 古人繫在腰帶上的一種裝飾品。如:「玉佩」。詩經˙鄭風˙女曰雞鳴:「知子之來之,雜佩以贈之。」亦作「珮」。     2.    繫物在衣帶或衣服上。如:「佩劍」﹑「佩玉」﹑「那警員身上佩帶一把手槍。」晉書˙卷三十六˙張華傳:「吾少時有相者言,吾年出六十,位登三事,當得寶劍佩之。」      3.敬仰信服。如:「欽佩」﹑「敬佩」。南朝梁˙江淹˙建平王謝玉環刀等啟:「垂光既深,銘佩更積。」                   詞:佩1 pI ㄆㄟˋ〕〔《廣韻》蒲昧切,去隊,並。〕       1.古代繫於衣帶的裝飾品,常指珠玉、容刀、帨巾、觿之類。《詩‧秦風‧渭陽》:“我送舅氏,悠悠我思。何以贈之,瓊瑰玉佩。”《左傳‧定公三年》:“ 蔡昭侯 為兩佩與兩裘,以如 楚 ,獻一佩一裘於 昭王 。” 杜預 注:“佩,佩玉也。” 唐 韓愈 《吊武侍御所畫佛文》:“於是悉出其遺服、櫛、佩合若干種,就浮屠師請圖前所謂佛者。”《花月痕》第五一回:“十五年前,你與我 灞橋 分手,解佩贈我。”2.佩帶;佩掛。《左傳‧昭公四年》:“公與之環而佩之矣。”《論語‧鄉黨》:“去喪,無所不佩。” 唐 韓愈 《利劍》詩:“利劍光耿耿,佩之使我無邪心。”如:腰間佩盒子槍。3.引申為持有、攜帶。 漢 班固 《白虎通‧衣裳》:“農夫佩耒耜,工匠佩斧,婦人佩其針縷。” 唐 杜牧 《獨酌》詩:“獨佩一壺遊,秋毫 泰山 小。”4.承受;擔負。《南史‧蕭範傳》:“老少異時,盛衰殊日,雖佩恩寵,還羞年鬢。”《新唐書‧李晟傳贊》:“﹝ 晟 ﹞身佩安危而氣不少衰者,徒以忠誼感人,故豪英樂為之死耳。”5.銘記;銘感。《素問‧氣調順大論》:“道者聖人行之,愚者佩之。” 三國 曹植 《謝妻改封表》:“況臣含氣,銜佩弘惠,沒而後已。” 南朝 劉勰 《文心雕龍‧銘箴》:“銘實表器,箴惟德軌。有佩於言,無鑒於水。” 明 張居正 《謝賜敕諭並銀記疏》:“天語春溫,時佩推心之愛。”6.遵循。《逸周書‧王佩》:“王者所佩在德。” 朱右曾 校釋:“佩德以利民。” 明 方孝孺 《東陽葛府君誄》:“於淑處士,天賦之英。師聖友賢,佩準蹈繩。內誠而方,外柔而明。”7.欽佩,佩服。 陳毅 《哭葉軍長希夷同志》詩:“我佩君忠貞不屈,服務人民,不愧革命家的氣概。”8.環繞,圍繞。 北魏 酈道元 《水經注‧渭水》:“ 蘭渠川 水出自北山,帶佩眾溪,南流注於 渭 。” 清 惲敬 《重建東湖書院記》:“南泮之北,沙斗入,北佩湖,南以南泮為至,環三面皆水也。”              . 真按:以此文義證之,則作佩應是也! 真按:翁方綱的古器物學-

注:見《文集》影印本第五冊第1191頁。真按:D:\千慮一得齋\資料庫\掃描資料庫\書館\5325_復初齋文稿(六)\_001191.jpg D:\千慮一得齋\資料庫\掃描資料庫\書館\5325_復初齋文稿(六)\_00119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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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騶男虎符文真按:沈編翁譜自作「跋騶男銅虎符(影5/1185、《文集》19/4B)、」(186頁)    蓋謂下一篇也.

  予曩見此虎符,附載其文於《兩漢金石記》。今見秋史題語,乃復驗拓文,中間實無銅字,當補正於續卷中也。真按:翁方綱著作考修訂情形 真按:翁方綱與江德量的古器物學 真按:翁方綱的古器物學-真按:翁方綱對自己說法的改進 但秋史謂“與”上是“晉”字者,則再三復審之,亦恐未是。真按:翁方綱的金石識字學方法-諦審 此“與”字上是一字,或是二字,仍未可定耳。“”字,真按:疑此原稿乃苐也,與下一弟字小異.故其曰「此文作艸」,謂从艹頭也. 本當作“弟”,此文作“艸”,而其上又似有人形者,亦前所未審也。真按:翁方綱對自己說法的改進 真按:翁方綱著作考修訂情形

  注:見《文集》影印本第九冊第2557頁。真按:D:\千慮一得齋\資料庫\掃描資料庫\書館\5329_復初齋文稿(十二)\_00255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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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騶男銅虎符真按:前一篇已言「今見秋史題語,乃復驗拓文,中間實無銅字,當補正於續卷中也。」則應無銅字是也!

   銅虎符,以建初尺度之,長三寸,頭身共高二寸,身高一寸。重今等四兩七錢。虎形。背文云:“□□與騶男為銅虎符第五。”肚肋上云:“騶男右五。”皆篆書 陷銀,與《續考古圖》所載《濟陰太守銅虎符》正同。《續考古圖》引《漢書》,“文帝二年九月初,與郡守為銅虎符。”《注》銅虎符第一至第五,當發兵遣使 者,合符乃聽受之。各分其半,右留京師,左以與之。濟陰漢郡,是漢銅虎符也。此符“騶男第五”,騶屬魯國,本邾國。莽曰騶亭,前、後《漢志》皆屬豫州。然 漢爵,惟王侯二等,不及子男。至魏、晉,始有五等之爵,而晉則伯、子、男以下不置軍,此當是魏物也。真按:翁方綱的考證方法論-職官履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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