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2.0

Thursday, August 20, 2009

187

?或曰:文儒不若世儒。世儒說聖人之經,解賢者之傳,義理廣博,無不實見。故在官常位,位最尊者為博 士,門徒聚眾,招會千里。身雖死亡,學傳於後。文儒為華淫之說,于世無補,故無常官。弟子門徒,不見一人。身死之後,莫有紹傳。此其所以不如世儒者也。” 讀此可以知漢以後著作,亟亟于自顯姓名之故矣。而遂以此例古之作者,必求其人以實之,又從而辯其某書非某人所撰。此乃執曹公之律令以案肅慎氏之不貢楛矢真按:教育部國語辭典【楛矢】 注音一式 ㄏㄨˋ ㄕˇ 解釋:以楛莖為箭桿的箭。國語˙魯語下:仲尼在陳,有隼集于陳侯之庭而死,楛矢貫之。 先零之盜蘇武牛羊也。不知古人著述之體例,而欲論古書之真偽,其弊往往似此。

古書書名之研究

  古書之命名,多後人所追題,不皆出于作者之手,故惟官書及不知其學之所自出者,乃別為之名,其他多以人名書。真按:摘要 今列舉古人名書之例,敘之如左:

  一曰:官書命名之義例。  章學誠曰:“六經皆史也。古人不著書,古人未嘗離事而言理,六經皆先王之政典也。”《文史通義‧易教》上。其說樹義甚精。《漢志》謂“諸子出于王官,皆起于王道既微,諸侯力政,時君世主,好惡殊方,是以九家之說,蜂出并作”,是則春秋以前,並無私人著作,其傳于後世者,皆當時之官書也。其他諸子在三代以前者,多出依托,詳見後。其書不作于一時,不成于一手,非一家一人所得而私,不可題之以姓氏,故舉著書之意以為之名。如“‘連山’似山出內云氣;原作出內氣變,據阮氏《校勘記》改。‘歸藏’者,萬物莫不歸而藏于其中”,《周禮‧春官‧大卜》注。“生生之謂易”,《繫辭傳》。“‘乘’者興于田賦乘馬之事,因以為名

188

,‘檮杌’者,嚚凶之類,興于記惡之戒,因以為名”,《孟子》趙岐注。“《春秋》者,魯史記之名也,‘記事’者,以事繫日,以日繫月,以月繫時,以時繫年,年有四時,故錯舉以為所記之名也”,杜預《春秋序》。此其命名皆有意義。至於《詩》、《書》、《禮》、《周官》之類,尤為顯而易見。《六經》之外,《爾雅》之名最古。《大戴記‧小辯篇》云:“子曰:‘《爾雅》以觀于古,足以辯言矣。’”魏張揖以為即今之《爾雅》,又云“周公著《爾雅》一篇”,《上廣雅表》,《經典釋文序錄》云:《釋詁》一篇,蓋周公所作。其言雖不知信否,要是古之官書,後人遞有附益耳。詳見後。《漢志‧六藝略》中之書。如《司馬法》,《國語》,《世本》,《戰國策》,太古以來年記,儒家中之《周政》,《周法》,大抵源出古史,故皆舉所記之事以命其書。若漢著《記》,漢《大年紀》之類,真按:標點疑有誤! 蓋亦漢史所記。即《楚漢春秋》,亦不在陸賈二十三篇之內。蓋記事之書,與立言之體,固自不同耳。

  二曰:古書多摘首句二字以題篇,書只一篇者,即以篇名為書名。  程大昌曰:“《蕩》之詩,以‘蕩蕩上帝’發端。《召旻》之詩,以‘旻天疾威’發端。蓋采詩者摘其首章要語,以識篇第,本無深義。”《考古編》卷一《詩論》九。顧炎武曰:“《三百篇》之詩人,大率詩成取其中一字二字三四字以名篇,故十五國并無一題,《雅》、《頌》中間一有之。《頌》為宗廟之樂,出于士大夫之手,故另命名,非民間歌謠。五言之興,始自漢、魏,而《十九首》并無題,《郊祀歌》、《饒歌曲》各以篇首字為題。”又曰:“古人之詩,有詩而後有題;今人之詩,有題而後有詩。有詩而後有題者,其詩本乎情;有題而後有詩者,其詩徇乎物。”《日知錄》卷二十二。王國維曰:“詩之《三百篇》、《十九首》,詞之五代、北宋,皆無題。非無題也,詩中之意,不能以題盡之也。”《人間詞話》卷上。

189

愚謂不獨詩詞也,古人之著書作文,亦因事物之需要,而發乎不得不然,未有先命題,而強其情與意曲折以赴 之者。故《詩》、《書》之篇名,皆後人所題。諸子之文,成于手著者,往往一意相承,自具首尾,文成之後,或取篇中旨意,標為題目。至于門弟子纂輯問答之 書,則其紀載,雖或以類相從,而先後初無次第。邢昺《論語疏‧學而》第一,《正義》曰:“其篇中所載,各記舊聞,意及則言,不為義例,亦或以類相從。”故編次之時,但約略字句,斷而為篇,而摘首句二三字以為之目。葉夢得曰:“古書名篇,多出後人,故無甚理,老氏別《道》、《德》為上下篇,其本意也。若逐章之名,則為非矣。惟《莊》、《列》似出其自名。”《避暑錄話》卷一。此言是也。按《莊子‧內篇》諸篇目,雖皆有意義,而《外篇》、《駢拇》、《馬蹄》之類,仍是摘字名篇。《孝經》之名,見於《史記》,《仲尼弟子列傳》云:“曾參作《孝經》。”邢《疏》引《鉤命決》:“孔子曰,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經》。”緯書之言,恐不可據。其源甚古。《漢志》云:“夫孝,天之經,地之義,民之行也。舉大者言,故曰《孝經》。”則此書亦是摘篇中字句以題篇。邢《疏》云:“《易》有《上經》、《下經》,《老子》有《道經》、《德經》,孝為百行之本,故曰《孝經》。經之創制,孔子所撰也。”阮福《義疏》,因謂“以經為書之名目,實自《孝經》始”,其說皆不免於穿鑿,非是。因 書只一篇,故即以篇名為書名也。王國維曰:“《詩》、《書》及周、秦諸子,大抵以二字名篇,此古代書名之通例。字書亦然。《蒼頡篇》首句雖不可考,然《流 沙墜簡》卷二第十八簡上,有漢人學書字中有‘蒼頡作’三字,疑是《蒼頡篇》首句中語,故學者書之。其全句當云‘蒼頡作書’。《爰歷》、《博學》、《凡將》 諸篇,亦有首二字名篇,今《急就篇》尚存,可證也。”《觀堂集林》卷五《史籀篇疏證序》。接今《急就篇》首句云:“急就奇觚與眾異。”按《漢志》,《蒼頡》、《凡將》諸書,皆只一篇,故摘字名篇,別無書名也。《史記‧孔子世家》云:

190

“子思作《中庸》。”沈約曰:“《禮記‧中庸》取子思子。”見《隋書‧音樂志》。《漢志》儒家有《子思》二十三篇,此篇蓋在其中。使其單行,則只名《中庸》,不名《子思》矣。蓋書只一篇,篇名即書名也。儒家有《王孫子》一篇,注云:“一曰《巧心》。”嚴可均以為未詳。《鐵橋漫稿》卷五《王孫子敘》。愚謂《漢志》諸子,除不知作者外,皆只以人名書。其只一篇者,蓋別無篇題。獨《王孫子》又別題其篇曰《巧心》,故注為“一曰”也。《尹文子》一篇,令本作二篇,曰《大道》上,《大道》下,此為有書名又有篇名者,或為漢以後人所題,或班固略之,皆不可知。

  三曰:古書多無大題,後世乃以人名其書。  古人著書,多單篇別行;及其編次成書,類出于門弟子或 後學之手,因推本其學之所自出,以人名其書。《史記‧韓非傳》云:“作《孤憤》、《五蠹》、《內外儲說》、《說林》、《說難》,十餘萬言。”《孟子傳》 云:“騶衍深觀陰陽消息,而作怪迂之變,終始大聖之篇,十餘萬言。”《漢書‧董仲舒傳》云:“仲舒所著,皆明經術之意,及上疏條教凡百二十三篇,而說《春 秋》事得失,《聞舉》、《玉杯》、《繁露》、《清明》、《竹林》之屬,復數十篇十餘萬言。”《史記》、《管子傳》、《莊子傳》、《商君傳》、《屈原傳》、《漢書‧東方朔傳》,引其所著書,亦只有篇名。此所敘諸子著書,皆只有篇名,無書名;又因全書不可勝舉,故只隨舉數篇,以見其大凡。蓋由古人著書,其初僅有小題,謂篇名。並無大題也。謂書名。餘 若《史記‧老子傳》云:“于是老子乃著書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千言而去。”“或曰老萊子,亦楚人也,著書十五篇,言道家之用。”《孟子荀卿傳》云:“慎到 著十二論,環淵著上下篇。”“荀卿于是推儒、墨、道德之行事興壞,序列著數萬言而卒。”《漢書‧賈誼傳》云:“凡所著述五十八篇。”《公孫賀傳》云:“賀 祖父昆邪,著書十餘篇。”《王貢兩龔鮑傳》云

191

:“蜀有嚴君平,依老子、嚴周之指,著書十餘萬言。”此所敘諸子著書,只云若干篇若干言,初不云所著為 何書,蓋其書本無大題,後人始以人名名之也。《史記‧孟荀傳》云:“趙有公孫龍,為堅白同異之辯,魏有李悝,盡地力之教。”此特敘其著書之意,猶之荀卿推 儒、墨、道德之行事興壞云耳,非其書名堅白同異及盡地利也。《漢志》,《公孫龍子》十四篇,《李子》三十二篇。《史 記‧虞卿傳》云:“不得意,乃著書,上采《春秋》,下觀近世,曰《節》、《義》、《稱》、《號》、《揣》、《摩》、《政》、《謀》,凡八篇,以刺譏國家得 失,世傳之曰《虞氏春秋》。”然則《虞氏春秋》之名,乃世之傳其書者名之耳,非卿所自名也。《晏子》之名《春秋》,亦同此例。《司馬穰苴傳》云:“齊威王 使大夫追論古者司馬兵法,而附穰苴于其中,因號曰《司馬穰苴兵法》。”《陸賈傳》云:“陸生乃粗述存亡之徵,凡著十二篇,每奏一篇,高帝未嘗不稱善,左右 呼萬歲,號其書曰《新語》。真批:愚謂不只如此,則此書者與今日所謂book書者亦不同.書乃書寫也,其本義亦不在典冊也.謂其書,猶言稱其所著,則不必指實體書名是矣! ” 是則《司馬穰苴兵法》,乃齊威王之大夫號之;《新語》之名,亦高帝之所號也。此古人著書不自命名之證也。推之《申子傳》云“著書二篇號曰《申子》”,《漢 書‧蒯通傳》云“通論戰國時說士權變,亦自序其說,凡八十一首,號曰《嶲永》”。亦當是時人號之矣。《史記‧孫武傳》云“世俗所稱師旅,皆道《孫子》十三 篇”,《信陵君傳》云“諸侯之客,進兵法,公子皆名之,《索隱》云,公子所得進兵法,而必稱其名,以言其恕也。故 世俗稱《魏公子兵法》”,此亦是世俗之人所稱,與世傳《虞氏春秋》同。獨《孟子傳》云“退而與萬章之徒,序《詩》、《書》,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 篇”,與他傳但言著書若干篇者不同。蓋史公率爾言之,非作書之時已名《孟子》也。《司馬相如傳》云:“相如已死,家無書,問其妻,對曰長卿固未嘗有書也。 時時著書,人又取去,即空居

192

。長卿未死時,為一卷書,曰有使者來求書,奏之。無他書。”此亦古人著書不自編次之證也。蓋因事作文, 不自收拾,後人取而編輯之,因以人題其書。故《漢志》諸子詩賦二略,題某人或某官某者,居十之九。古人之學,專門名家,所作雜文,皆在諸子,獨于詩賦,別 為一略。及至東京專家之學衰,而後別集興,《隋志》云別集之名,蓋漢東京之所創也。又追為西漢以前人編集。《隋志》自楚蘭陵令《荀況集》以下,凡四百三十七部,皆題某官某人,與《漢志》諸子詩賦之例同;其別為集名者只數部耳。見後。《隋志》經子史三部撰人,皆用雙行注於書名之下,獨集部因以人名書,故不別注撰人。漢、 魏以後,學者著書,無不自撰美名者,獨至文章,多由後人編定。故別集直書姓名者,至宋猶多。元、明以後,此風漸寡。然文集之不必手定,則今人尚多有之。古 之諸子,即後世之文集也。出于門弟子所編,其中不皆手著,則題為某子。出于後人所編,非其門弟子,則書其姓名。漢武以後,傳記不立博士,專家之學衰,故書 名無稱子者,考之《漢志》可知也。漢人書稱子者僅有蒯通一家。東漢以後人著書,皆手自編定,其稱某子,乃其人自子之耳。而《論衡‧案書篇》乃曰:“董仲舒著書不稱子者,意殆自謂過諸子也。”此由不知古人著作體例,故有此傅會之說矣。真按:王充之誤

  四曰:《漢志》于不知作者之書,乃別為之名。  古之諸子,皆以人名書。然《漢志》中,亦有別題書 名者,則大率不知誰何之書也。如儒家有《內業》十五篇,注曰:“不知作書者。”《讕言》十篇,《功議》四篇,《儒家言》十八篇,陰陽家有《雜陰陽》三十八 篇,法家有《燕十事》十篇,《法家言》二篇,并注曰:“不知作者。”道家有《道家言》二篇,陰陽家有《衛侯官》十二篇,并注曰:“近世不知作者。”雜家有 《雜家言》一篇,注曰:

193

“《王伯》注“師古曰:言王伯之道。”不知作者。”此皆《數術略序》所謂雖有其書,而亡其人也。《內業》、《讕言》之屬蓋皆後人之所題,或即用其首篇之名以名書。《管子》有《內業篇》。《儒家言》、《雜陰陽》、《法家言》、《雜家言》,則劉向校讎之時,因其既無書名,姓氏又無可考,姑以其所學者題之耳,皆非其本名也。此條當與“古書不著撰人篇”第十三條參看。

  五曰:自撰書名之所自始。  古書自六經官書外,書名之最早而可據者,莫如《論語》。《坊記》出于子思,《隋書,音樂志》沈約曰:《坊記》取子思子。已 引《論語》曰:“三年無改于父之道,可謂孝矣。”則當時已謂之《論語》矣。蓋他書多散篇單行,後人編次,獨《論語》則門人論纂之時,已勒為成書。既裒然巨 帙,不可無大名以總匯之也。《史記‧呂不韋傳》云:“是時諸侯多辯士,如荀卿之徒,著書布天下,不韋乃使其客人人著所聞,集論以為《八覽》,《六論》, 《十二紀》,十二餘萬言,以為備天地萬物古今之事,號曰《呂氏春秋》。”此言以為備天地萬物古今之事,號曰《呂氏春秋》,則《春秋》之名,出于不韋之意,與他書為時人所號者不同。自著書而自命之名,始見於此。不韋之舉,純出于好名。又其書成於眾人之手,非所自撰,與他人著書以傳後學者不同,故亟亟焉表章之。蓋古以學術為公器者,至是始為私人爭名之具矣。真按:學術公器 其始已有《魏公子兵法》,亦賓客所進。不韋之養士,即係效法四公子,故亦有此舉。其後淮南王安,招致賓客方術之士數千人,作為《內書》二十一篇,《外書》甚眾,見《漢書》本傳。高誘《淮南鴻烈解敘》云:”天下方術之士,多往歸焉。于是遂與蘇飛、李尚、左吳、田由、雷被、毛被、伍被、晉昌等八人,及諸儒大山、小山之徒著此書。”其事與呂不韋正同,故亦自號曰《鴻烈》。《淮南‧要略篇》云:“此《鴻烈》之《泰族》也。”高誘《敘》云:“鴻,大也;烈,明也。”《西京雜記》卷三云:“淮南王安,著《鴻烈》二十一篇。”其《要略篇》即全書之自序

194

,具列篇目與其所以作文之意,前後兩言故著二十篇,是其書已自行編定矣。司馬遷作《史記自序》云:“凡百三十篇,五十二萬六千五百字,為《太史公書》序。”是遷書亦出手定,且自名為《太史公》也。王 國維《太史公行年考》謂史公原書本有小題,而無大題。然此語明見於《自序》,今案《孝武本紀集解》引韋昭說,謂“《史記》稱遷為太史公,是外孫楊惲所 稱”。《索隱》引桓譚《新論》,以為“太史公造書,書成示東方朔,朔為平定,因署其下。太史公者,皆東方朔所加之也。”此二說蓋謂于每卷篇目之下,別題太 史公三子,所謂小題在上,大題在下,非謂《自序》中之書名也。至遷書在漢時只名《太史公》,不名《史記》,則錢大昕《潛研堂文集》卷十二《答問》九已發其 端,王氏《行年考》引證尤為詳盡。其說固確不可易。蓋自撰書名,萌芽于《呂氏春秋》,而成于武帝之世。適當罷黜百家之後,文儒著書,無人可傳,不能不自行編次。專門之學衰而後著述之界嚴,於此可以知體例變遷之故矣。其後宣帝時則有桓寬之《鹽鐵論》,西漢末則有劉向、揚雄所序書。東漢以後,自別集之外,幾無不有書名矣。

漢志著錄之書名異同及別本單行

  《漢書‧藝文志》著錄之書,其名往往與今本不同,亦或不與六朝、唐人所本 同,並有不與《七略》、《別錄》同者。其故由於一書有數名,《漢志》只著其一也。古書書名,本非作者所自題。後人既為之編次成書,知其為某家之學,則題其 氏若名以為識別;無名氏者,乃約書中之意義以為之名。所傳之本多寡不一,編次者亦不一,則其書名不能盡同。劉向校書之時,

195

乃斟酌義例以題其書。至漢人著述,頗有自題書名者矣,而劉、班牽于全書著錄之例,雖其本名,或不盡用; 《別錄》中蓋詳著之。《七略》、《別錄》既亡。班固之自注甚略,書名異同,不盡可考,又有古書之名,為後人所改題,出于向、歆校書以後者。故雖其書真出古 人,求之《漢志》而無有,則辯論紛然,疑議蜂起矣。今于其有可考者,旁引群書,為之疏通證明之;其無可考者,不敢強為之說也。試條舉其例如左:

  一曰《七略》之書名,為班固所改題。如《子夏易傳》,即《韓氏易傳》是也。此謂《七略》著錄之《子夏易傳》。若《隋》、《唐志》之書,張惠言疑為晉以後人作。至北宋人所見,據《通考》引晁說之說,乃唐張弧偽撰。今所傳十一卷本,據《經義考》及《四庫提要》,乃宋以後人偽作,不可混為一書。 《漢志》易家有《易傳》、《韓氏》二篇,注云“名嬰”,按《唐會要》司馬貞引《七略》有“《子夏易傳》,劉向云:韓氏嬰也”,是其書初名《子夏易傳》,不名《韓氏易傳》。班固因諸家易傳至丁氏以至周氏,皆題某氏《古五子》及《淮南道訓》以不知作者,故為例外。欲使先後一律,遂採《七略》之語,題為韓氏。但《儒林傳》不言韓嬰字子夏,後人誤以為是孔子之弟子卜商,因疑子夏並不傳《易》。而韓嬰之《易》,又不詳其所從受,何以嬰作《易傳》,題子夏之字?遂不信劉向之說,別自以意推測,云或丁寬所作,或馯臂子弓所作。均見後。蓋 謂子弓、丁寬之《易》,均傳自商瞿,宜得接聞子夏之緒論也。是已鄰于想當然矣。至《隋志》遂從而實之曰:“魏文侯師卜子夏傳。”于是劉知幾、司馬貞皆以為 疑。夫疑當時傳本之非真,可也;并疑《七略》之題韓嬰,而斤斤致辨于非卜子夏,則非也。宋人乃別求漢人之字子夏者以當之,孫坦以為杜鄴,見《書錄解題》卷一,《玉海》卷三十五。《經義考》卷五。趙汝楳以為鄧彭祖,見《經義考》卷五

196

,清崔應榴亦以子夏為彭祖,見《吾亦廬稿》卷一。以 二人皆字子夏也。其說均不免於無徵不信。至清儒張惠言,始信《七略》之《子夏傳》為韓嬰所作,而又以為韓氏之學,或出于子夏,則仍以子夏為卜商矣,不如臧 庸直謂韓嬰字子夏,掃昔人之所疑而空之,可謂痛快。然謂嬰為幼孩,故字子夏,夏,大也,其解釋猶不免迂曲。惟宋翔鳳據《儒林傳》韓嬰之孫名商,謂子夏當是 商之字。與卜子夏名字正同。此說文義既協,又與《七略》、《漢志》及《儒林傳》均無不合,千古積疑,至斯可釋。韓嬰之傳而題以韓商之字者,蓋商又有所附 益,古人家法相傳,固多如此。其後弟子題其親師,因曰子夏矣。《七略》說之不詳,班固又不云“《易傳》韓氏,一曰子夏”,遂使後人附之魏文侯師,而異說紛 然并作,古書之不易讀如此。

 《唐會要》卷七十七  開元七年詔:《子夏易傳》,近無習者,令儒官詳定。劉知幾議曰:“按《漢志》 《易》有子三家,而無子夏作傳者。至梁阮氏《七錄》,始有《子夏易》六卷,或云‘韓嬰作’,或云‘丁寬作’。然據《漢書》‘《韓易》十二篇,《丁易》八 篇’。求其符會,則事殊乖剌者矣。夫以東魯服膺,文學與子游同列,西河告老,名行將夫子連蹤;而歲越千齡,時經百代,其所著述,沈翳不行,豈非後來假憑先 哲。必欲行用,深以為疑。”司馬貞議曰:“按劉向《七略》有《子夏易傳》,但此書不行已久,今所有多失真本。又荀勖《中經簿》云:‘《子夏傳》四卷,或云 丁寬所作’,是先達疑非子夏矣。又《隋書‧經籍志》云:‘子夏傳殘闕,梁六卷。’今二卷,知其書錯謬多矣。又王儉《七志》引劉向《七略》云:‘《易傳》子 夏,韓氏嬰也。’今題不稱韓氏,而載薛虞記。又今秘閣有子夏傳,薛虞記,其質觕略,皆趣非遠真按:疑當作旨趣非遠! 無益後學。”

0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