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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August 31, 2009

翁方綱題跋手札集錄(503頁)致尹嘉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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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所謂漢儒之名物、真按:則所二字左傍原有點綴,未詳其義. 象數者,曷不有益於宋儒之訂證乎真按:沈津識字誤-當作嘗字!-則所謂漢儒之名物、象數者,曷嘗不有益於宋儒之訂證乎? ?恃先生知愛,輒縷縷陳其愚,惟事裁察。真按:疑有誤!
  注:此札見《復初齋文集》稿本(影印本)第一冊第202頁。真按:D:\千慮一得齋\資料庫\掃描資料庫\書館\5142_復初齋文稿(二)\_000202.jpg       D:\千慮一得齋\資料庫\掃描資料庫\書館\5142_復初齋文稿(二)\_000203.jpg              今重讀如下:    方 綱迂愚無似,乃先生督率獎勵,屢示以大著,俾得盡出其所欲言。竊為覆覽誦先生之書,已極條理之詳而訂正之備矣,其他固無可言者。惟是中間論禮器書數一段, 於鄙懷未盡者,既疏數語於簽條上,而復不能已於言者。君子扶樹道教,期其不偏於一邊而已。往者朱、陸異同之說,其害至蔓衍於數百年而不可止,幸今日聖學大 明,然後人知其無庸辨矣。乃近日又有稍稍歧出者,則諸考證者每抑宋儒,而言義理者多輕漢儒。近日又有妄取性道字義,闌入漢儒之學,以文其艱棘者,此則破碎 大道之尤者矣。推其所以然之故,則由於一二君子見窮理敦行之是,而名物、象數之不足以言學也,於是吐棄漢唐注疏,而專以抉經之奧為職志,此其意固未嘗不善 也。然馴之久,而其務博好異者又起,而專主名物、象數之學。其中又豈無考訂精核可以援古證今之處,而轉覺吾之言理者,於事物之變,未竟其原委,於是好學深 思之士,亦復欲兩合之,而其力不足以有合也。於是一《易》也,而鄭、王多門;一《書》也,而古、今分疏;一《詩》也,而毛、朱歧立;一《禮》也,而俞、吳 滋說。非其好辨者眾也,勢使之然也。至於小學,則今日之為弟子正其趨者,莫過於許叔重之《說文》、顧野王之《玉篇》,而學者多不之省,何也?曰吾之義理, 足以勝之也。夫學者初無相勝之心,而其後不免有相勝之漸,則有心斯事者,所宜深慮也。為今之計,莫若使之觀其會通而已。自聖人沒而微言絕。周末、秦、漢之 書,如《大戴記》、《白虎通》、《說苑》、《新序》之流,其皆合於聖人之道耶?未可知也。吾必盡執四子之書,而外是者胥屏焉,則不可也。莫若存其是者,而 於斯道胥有助焉。涓滴皆海也,撮壤皆山也,故曰千塗萬轍皆可以適國也。以方綱之意,今日為學,所必不可牽合者亦有之,則俞、吳之於《禮》也,毛、朱之於 《詩》也。此必不可牽合以通其鄙者也。若鄭、王之《易》,則固未嘗不可參用矣,而況小學之書、朱子之說,原未免多在說理,此亦先儒苦心,不得不然。而今若 再將古所謂六藝之實際,一概置為可緩,則彼專談漢學者,皆群起而疑之,是自開其紛爭之漸矣,如之何則可也?是以方綱夙嘗深服蠡吾李氏之書,謂為小學之正 經,方且欲請先生略採其一二,附之編後,以待學者之自為。而今見先生之書體例已定,不可復綴以他說,是以惟斤斤以實際為主,冀學者之有所持循,因以窮經則 古,與道大適,則所謂漢儒之名物、象數者,曷嘗不有益於宋儒之訂證乎?恃先生知愛,輒縷縷陳其愚,惟執事裁察。
真按:原稿題〈五與亨山廷尉論小學續編書〉   D:\千慮一得齋\資料庫\掃描資料庫\書館\5142_復初齋文稿(二)\_000206.jpg
  君子不以狂言為過,容而納之。復示以大著《或問》諸條,謹奉而卒業。其於古人立言垂教之旨,期於釐然明白,無小齟齬,信乎其可為經法也。又手教懇懇,欲取李氏《稽業》重讀之,真按:翁方綱與尹嘉銓與李塨《小學稽業》 真按:翁方綱與尹嘉銓論小學書 此書是方綱向年課徒蠡縣時所閱,是其條理秩如,具有實地,今未在案頭也。真按:翁方綱的教學方法論 真按:翁方綱對李塨的評價 真按:翁方綱與李塨的著作 真按:翁方綱的教育事業 真按:翁方綱所用的教科書 且方綱之意并非欲勸先生更為李氏之所為者也。凡為學之方,毋論淺深、精粗、大小、遠近,其於求道,則一而已矣。真按:摘要 真按:翁方綱的論學宗旨 真按:翁方綱的治學宗旨 真按:翁方綱的治學方法 方綱所以不敢輕言漢儒者,正所以尊宋儒也。近日若惠氏之書,敷陳漢學,可謂閎富矣。然其意實與朱子相遠,而惠氏之於味經之要,猶未知所歸也。自南宋以來,儒者研經之密,治理之精,孰有外於朱子者耶?真按:翁方綱對朱子的評價 真按:翁方綱對朱子經學的評價 若徒以宋儒之言為平近,而逞奇炫博,好為旁引遠摭者,此其心未定,而其氣未平也。真按:翁方綱對惠棟的批評 真按:摘要 真按:嗜博之病 真按:翁方綱對漢學宋學的態度 真按:翁方綱的治學態度-即以恕谷當日不遠三千里,圖樂律於西河毛氏。真按:李塨與毛奇齡 毛氏之於禮樂可謂晰矣,若其《易傳》、《春秋傳》,則不免好為異議。真按:翁方綱的治學態度-不好奇 真按:翁方綱對毛奇齡禮學的評價 真按:翁方綱對毛奇齡的批評 而恕谷所著《大學辨業》者,本於習齋《四存編》,真按:翁方綱論李塨的著作 真按:李塨與顏元 毛氏之門人又錄西河之說以辨之,其實不過毛氏一家之言而已。足見為學之道,不可偏執於一邊,今之盡信漢儒訓詁者,又豈能全無弊乎?真按:翁方綱對兩邊之見的批判 真按:翁方綱對門戶之見的批判 真按:摘要 真按:翁方綱的治學方法 惟是鄙意以六藝為小學之正經者。蓋人生八歲入小學,十五而入大學,則小學所講,自不能盡以鄉三物之大法該之,真按:國無.詞無.詞:【三物】1.猶 三事。指六德、六行、六藝。《周禮‧地官‧大司徒》:“以鄉三物教萬民,而賓興之。一曰六德:知、仁、聖、義、忠、和。二曰六行:孝、友、睦、姻、任、 恤。三曰六藝:禮、樂、射、御、書、數。” 鄭玄 注:“物猶事也。”《左傳‧襄公三年》:“ 解狐 得舉, 祁午 得位, 伯華 得官,建一官而三物成,能舉善也夫!” 明 宋濂 《送鄧貫道還雲陽序》:“《周官》之制以鄉三物教萬民而賓興之,所謂三物,若六德、六行、六藝是也。” 清 曾國藩 《送江小帆同年視學湖北序》:“承平既久,法意寖失,郡縣有司不知三物為何事,而教民之任,獨以責之學政與校官。”2.三種物類。指豕、犬、雞。《詩‧小雅‧何人斯》:“出此三物,以詛爾斯。” 毛 傳:“三物,豕、犬、雞也。” 清 錢謙益 《吳德輿次東坡獄中寄子由韻,作丁丑紀聞詩,感而和之》:“孤身豈合投豺虎,三物何當詛犬雞。”3.三種。《墨子‧公孟》:“ 公孟子 謂 子墨子 曰:‘君子恭己以待,問焉則言,不問焉則止,譬若鐘然,扣則鳴,不扣則不鳴。’ 子墨子 曰:‘是言有三物焉,子乃今知其一耳也。’” 即朱子序義,亦專謂灑掃應對進退之節,禮樂射御書數之文而已。至於入大學,然後教以誠正修治之道,是六藝惟近於粗跡。而君子之道,無先傳後倦之分。孝弟謹信,愛眾親仁,蓋初基之教,非若後來之究極而精言之也。真按:翁方綱論大學與小學 然至於今日,則小學之六藝轉有未易言者,蓋自宋儒以來,性命之理,昭揭於書冊。所謂誠正修治之事,舉筆為時文者,莫不能言之,而至律呂之詳,算經之奧,篆籀分隸之同異,雖成學者,尚不能舉其名目,又安能執恕谷之書而稽學人之業哉?此又等於空言無實者也真按:摘要 真按:翁方綱的批評方法論-虛言浮辭說空話之可憎也 真按:翁方綱的實學 真按:翁方綱的實用傾向 真按:翁方綱的治學宗旨-不作無益 方今為童孺計,莫如勸之專力於本經而已,經明則上下皆可通貫,精粗大小皆可舉而推之,而其於經也熟,則其於學也醇。真按:翁方綱的教學方法論 真按:翁方綱的治學方法 真按:翁方綱的教學理念 毋論其信漢儒、信宋儒,而流弊皆不至於畔道。真按:翁方綱的論學宗旨 其於行己也,必不至乖方;而其為文也,必不悖於雅馴,斯亦已矣。真按:摘要 真按:翁方綱的文學思想 真按:翁方綱的修養論 若恕谷之學,所最尊者無過西河,而西河之學,實依經而立,然其中尚不免自立異說者,則賢知之過求乎經者也真按:敓文-過下尚有一過字!-則賢知之過,過求乎經者也 真按:翁方綱對毛奇齡的批評 真按:李塨對毛奇齡學術的評價 至於誠正修治之實,則宋五子《近思錄》、《朱子學的》,皆深入造道之門,學者所當時切己尋之者。真按:沈津識字誤-當作重文符號.-學者所當時時切己尋之者 真按:翁方綱的論學宗旨 真按:翁方綱對宋學的態度 而亦初不在講說,但在循省踐行而已,真按:翁方綱重視實踐 真按:翁方綱的實學 而必不能不稽經諏史,以既其實真按:翁方綱論經史學的重要 真按:摘要 真按:翁方綱的治學方法 其專門執業,則因材而導之爾。真按:沈津識字誤-當作已字!-其專門執業,則因材而導之已爾。 今日為學,篤實如先生者,實人倫之望,正學之準式,真按:翁方綱對尹嘉銓的評價 又豈必改而從李氏之《稽業》乎?真按:翁方綱與尹嘉銓與李塨《小學稽業》 所以僭附其□□者,真按:沈津識字誤-愚衷二字也.-所以僭附其愚衷者 正恐學人習所聞,真按:簡化字之礙讀也!-原稿作于! 而薄漢儒之師承耳。是以方綱於近儒撰著,必首舉《經義考》一書為大綱,而千塗萬皆以此範之,真按:沈津識字誤-當作轍字!-而千塗萬轍皆以此範之 真按:沈津識字誤因-未能周顧前後文-前已有「故曰千塗萬轍皆可以適國也」而不之寤耶? 則由小學而大學,無二理矣。真按:翁方綱對經義考的評價 真按:翁方綱的治學方法 真按:翁方綱的教學方法論 真按:翁方綱論大學與小學 真按:翁方綱的治學宗旨 先生之《續編》,綴以《或問》,即宜定卷式刊行之矣。真按:又似如字. 懇讀可商者,真按:沈津識字誤-當作"無復"- 真按:識字誤以致斷句標點皆誤!-即宜定為卷式刊行之矣,無復可商者。 附陳其愚,有道□□焉真按:應是惟字.後有「惟執事裁察」(沈誤作「於執事裁察」)句可與此參也. 真按:應係裁字.末數字應係謂其愚見猶待有道者(先生)裁奪也. 真按:此數字蓋在紙左邊緣,為截去不整故難讀也!應係「惟有道裁察焉」數字也.(參下文有「惟執事裁察」沈誤作「於執事裁察」者)
  注:此札見《復初齋文集》稿本(影印本)第一冊第206頁。真按:D:\千慮一得齋\資料庫\掃描資料庫\書館\5142_復初齋文稿(二)\_000206.jpg
真按:原稿題〈致尹亨山論所著小學考證〉.則前所疑為諱而塗亨山上一字者,至此不必矣!
  盛暑腹瀉,真按:翁方綱的健康狀況 真按:翁方綱拉肚子 是以連日未得趨晤。前所承示大著《小學考證》上、下二卷,昨日始敬披閱,真按:沈津識字功 真按:國:加  部首 力 部首外筆畫 3 總筆畫 5     注音一式 ㄐ|ㄚ        1. 算法上,指兩個數目的結合。如:「三加五等於八。」       2.將一物放在另一物的上面。如:「花生米加豆腐干,滋味勝火腿。」莊子˙馬蹄:「夫加之以衡軛。」        3. 置(刑)或施(恩)。唐˙韓愈˙送李愿歸盤谷序:「車服不維,刀鋸不加,理亂不知,黜陟不聞。」宋˙歐陽修˙瀧岡阡表:「逢國大慶,必加寵錫。」   4.增益。如:「增加」﹑「加股」。論語˙子路:「既富矣,又何加焉?」唐˙韓愈˙答李翊書:「加其膏而希其光。」       5.見「加以」條。                6.更。孟子˙梁惠王上:「鄰國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宋˙王安石˙遊褒禪山記:「蓋其又深,則其至又加少矣。」             7.數學上的運算方法之一。見「加法」條。   8.姓。如漢代有加特奴。                   詞:加1 ji ㄐ〡ㄚ〕〔《廣韻》古牙切,平麻,見。〕“ 駕2 ”的被通假字。   1.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東西或數目合在一起(與“減”相對)。《九章算術‧均輸》:“加一斛粟價,即置一斛之費。” 王西彥 《夜宴》:“二加二等於四的朋友,究竟頭腦簡單了些。”2.增益;更加。《論語‧子路》:“加我數年,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孟子‧梁惠王上》:“鄰國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明史‧李獻可傳》:“帝怒加甚,奪 嗣成 職。”3.謂置此於彼之上;把原來沒有的添上去。《論語‧鄉黨》:“疾,君視之,東首,加朝服,拖紳。” 漢 禰衡 《鸚鵡賦序》:“ 衡 因為賦,筆不停綴,文不加點。” 明 劉基 《春秋明經‧公子結媵陳人之婦於鄄遂及齊侯宋公盟》:“以大夫而盟 齊 宋 之君,則舉足而加首矣。”徐遲《財神和觀音》:“ 楊顧問 已經看過,紅鉛筆是Dr.Lee加的。”4.超過。《史記‧季布欒布列傳論》:“雖往古烈士,何以加哉!”《西京雜記》卷三:“ 司馬長卿 賦,時人皆稱典而麗,雖詩人之作不能加也。” 宋 司馬光 《言奉養上殿第三札子》:“今陛下雖奉養皇太后加於往日,猶未及事 濮王 之時。”5.強加;侵凌;凌辱。《論語‧公冶長》:“我不欲人加諸我也,吾亦欲無加諸人。”《周書‧馮遷傳》:“ 遷 性質直,小心畏慎,雖居樞要,不加勢位加人。” 宋 葉適 《故通直郎清流知縣何君墓志銘》:“然君自待如寒林單士,未嘗以勢加物。” 清 和邦額 《夜譚隨錄‧碧碧》:“奈何邂逅相遇,輒以橫逆見加?”6.施及;加以。《孟子‧盡心上》:“古之人得志,澤加於民;不得志,修身見於世。”《呂氏春秋‧孝行》:“光耀加於百姓。” 唐 韓愈 《與袁相公書》:“閤下儻引而致之,密加識察,有少不如所言, 愈 為欺罔大君子,便宜得棄絕之罪於門下。” 魯迅 《朝花夕拾‧〈二十四孝圖〉》:“‘人之初,性本善’麼?這并非現在要加研究的問題。”7.使居其位,擔任。《孟子‧公孫丑上》:“夫子加 齊 之卿相,得行其道焉。” 趙岐 注:“加,猶居也。”《孟子‧萬章下》:“ 堯 之於舜也……後舉而加諸上位。” 清 孔尚任 《桃花扇‧撫兵》:“北討南征,功加侯伯,強兵勁馬,列鎮 荊襄 。”8.猶射。《詩‧鄭風‧女曰雞鳴》:“戈言加之,與子宜之。” 高亨 注:“加,箭加於鳥身,即射中。” 漢 枚乘 《上書諫吳王》:“楊葉之大,加百中焉,可謂善射矣。” 漢 嚴忌 《哀時命》:“鸞鳳翔於蒼雲兮,故矰繳而不能加。”9. 元 代散曲中的襯字。猶價。 元 馬致遠 《壽陽曲》:“一會加上心來沒是處,恨不得待跨鸞歸去。” 元 無名氏 《小醋大‧情》套曲:“一夜加兩隻業眼恁睜,恨無眠。”10.《墨 經》中的邏輯學概念。《墨子‧經上》:“謂:移、舉、加。” 章炳麟 《文學說例》:“《墨子‧經上》有‘移、舉、加’之文,謂言詞分移、舉、加三性。《經說》釋之曰‘狗犬,舉也;叱狗,加也。’蓋直指形質謂之舉,意存高下 謂之加。” 譚戒甫 《墨經分類譯注‧名言類》:“加謂,今稱他動詞,因為叱的動作須加在狗的身上,狗是被叱之物,今稱受事格。”11.古 夫餘 等族稱官為“加”。《後漢書‧東夷傳‧夫餘》:“ 夫餘國 ……以六畜名官,有馬加、牛加、狗加,其邑落皆主屬諸加。”《梁書‧諸夷傳‧東夷》:“其國無牢獄,有罪者,則會諸加評議殺之,沒入妻子。”《北史‧高麗 傳》:“ 儉 復討之, 位宮 輕將諸加奔 沃沮 。”12.通“ 嘉 ”。褒獎。《管子‧小匡》:“力死之功,猶尚可加也;顯生之功,將何如?” 郭沫若 等集校引 丁士涵 曰:“加與嘉通。” 漢 劉向 《列女傳‧齊桓公姬》:“望色請罪, 桓公 加焉;厥使其內,立為夫人。”13.通“ 嘉 ”。美,好。《左傳‧文公十六年》:“時加羞珍異,無日不數於六卿之門。” 楊樹達 《積微居讀書記‧讀左傳‧文公》:“時加羞珍異”:“‘加’當讀為‘嘉’。羞謂飲食。加羞,猶言嘉肴矣。” 宋 曾鞏 《妻陳氏封河東郡夫人》:“惟時哲輔進秉國,成相助之勤,爾效彌顯,改擇加郡,登崇號名。”加,一本作“ 嘉 ”。14.通“ 架 ”。架造,營構。《淮南子‧時則訓》:“季冬之月……鴈北鄉,鵲加巢。” 王念孫 《讀書雜志‧淮南子五》:“ 高 注曰:‘鵲感陽而動,上加巢也。’ 念孫 案:加讀為架,謂搆架之也……《本經篇》‘大夏曾加’, 高 注謂以材木相乘架,是加、架古字通。”15.姓。 明 有 加傳 。           . 宜即遵來細加簽說矣。真按:沈津識字誤-當作""-宜即遵來指細加簽說矣 顧此書體例大局,頗為愚者所疑,不敢稍隱其衷於大君子之前,是以先陳之,而再俟命焉。真按:沈津識字誤-當作後字-是以先陳之,而再俟後命焉.後命謂尹氏之後的指示也. 書既以考證名,則與綱領、發明之體例不同。真按:翁方綱論著作體例 真按:翁方綱的著作方法論 上一卷中所引高忠憲、真按:高攀龍論小學 蔡虛齋以下凡數十條,真按:蔡清論小學 皆有似於綱領、發明,而不似考證。若必存此數十條,則宜另編一卷,或曰《小學綱領》,或曰《小學發明》,而不當謂之考證矣。即以下卷所列葉氏書中之幼儀極善矣。然以方綱之意,則此幼儀數條,亦當補列於前著續小學之末,或另自為補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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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即仍將尊著原本奉繳,其中并未加粘簽者,實無可刪訂之處,并非不細心也。真按:翁方綱的細心 真按:翁方綱幫人校書 真按:翁方綱為尹嘉銓校訂著作 真按:翁方綱與尹嘉銓的交情 至於嘉善葉氏之書,先生必須借來一看,即札商之自牧,真按:沈津識字誤-當作祈字.愚猶以先生此誤識而了悟前空園之似""""之字乃""字也!-即祈札商之自牧,即云是弟所說。 真按:翁方綱與尹嘉銓與勵守謙 即云是弟所說。真按:翁方綱的著作方法論-相關參考書的閱讀 昨已問該供事,據云此書早晚要交武英殿抄,如本纂者要看,真按:沈津識字功 則尚可借留旬時云云。真按:四庫全書館校辦書籍進度 真按:翁方綱在四庫全書館任職情形考-借書的規則 真按:翁方綱在四庫全書館任職情形考-校辦書籍 與其從弟處需一轉手之功,不如直由先生商之自牧更為便耳。真按:尹嘉銓與勵守謙 專此上覆,并候日祺不既。

  注:此札見《復初齋文集》稿本(影印本)第一冊第189頁。真按:D:\千慮一得齋\資料庫\掃描資料庫\書館\5142_復初齋文稿(二)\_000189.jpg

真按:原稿題云〈又致亨山論小學續編〉.此亨上則無塗去之字矣.則殆只是行文圈塗爾,非為諱也.

  再辱惠書,示以《小學或問》一編,真按:翁方綱為尹嘉銓校訂著作 真按:尹嘉銓著作考 評析允發真按:詞無.國無.疑為"允當"之訛.然又不似""字寫法也. 真按:疑有誤! 此應刻入《續編》後者也。真按:翁方綱與尹嘉銓論小學書 真按:翁方綱為尹嘉銓校訂著作 葉氏之書,真按:國:禾  部首 禾 部首外筆畫 0 總筆畫 5     注音一式 ㄏㄜˊ     1. 穀類植物的總稱。詩經˙豳風˙七月:「十月納禾稼。」唐˙李紳˙古風詩二首之二:「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      2.姓。如宋代有禾實。      3.二一四部首之一。               詞:禾1 h ㄏㄜˊ〕 〔《廣韻》戶戈切,平戈,匣。〕      1.粟。 《詩‧豳風‧七月》:“十月納禾稼,黍稷重穋,禾麻菽麥。” 陳奐 傳疏:“禾者,今之小米。” 馬瑞辰 通釋:“此詩以禾與麻菽麥並言者,禾即粱也。 戴侗 《六書故》云:‘北方多陸土,其穀多粱粟,故粱粟專以禾稱。’”《管子‧封禪》:“古之封禪, 鄗上 之黍, 北里 之禾,所以為盛。”《呂氏春秋‧任地》:“今茲美禾,來茲美麥。”2.粟的植 株;穀類作物。《書‧金縢》:“秋,大熟,未穫,天大雷電以風,禾盡偃。”《左傳‧宣公七年》:“ 赤狄 侵 晉 ,取 向陰 之禾。” 孔穎達 疏:“苗秀乃名為禾。”《淮南子‧繆稱訓》:“夫子見禾之三變也,滔滔然曰:‘狐鄉邱而死,我其首禾乎!’” 高誘 注:“三變,始於粟,粟生於苗,苗成於穗也。” 漢 劉向 《說苑‧復恩》:“臣笑臣鄰之祈田也,以奩飯與一鮒魚,其祝曰:‘下田洿邪,得穀百車,蟹堁者宜禾。’”3.禾稈。《禮記‧聘義》:“米三十車,禾三十車,芻薪倍禾,皆陳於外。”4.稻。 唐 聶夷中 《田家》詩之一:“六月禾未秀,官家已修倉。” 宋 歐陽修 《陪府中諸官游城南》詩:“田荒溪溜入,禾熟雀聲喧。” 沈從文 《從文自傳‧我上許多課仍然不放下那一本大書》:“到秋收時,我便同叔父或其他年長親戚,往二十里外的鄉下去,監視佃戶,督促臨時雇來的工人割禾。”5.即木禾。上古神話傳說中所謂神穀之類植物。《文選‧張協〈七命〉》:“ 大梁 之黍, 瓊山 之禾。 唐稷 播其根, 農帝 嘗其華。” 李善 注:“ 瓊山 禾,即 崑崙之山 木禾。《山海經》曰:‘ 崑崙 之上有木禾,長五尋,大五圍。’” 唐 韓愈 《駑驥贈歐陽詹》詩:“飢食 玉山 禾,渴飲醴泉流。”6.通“ 和 ”。《呂氏春秋‧必己》:“一上一下,以禾為量。” 陳奇猷 集釋:“ 于省吾 曰:‘禾乃和之借字。’ 楊樹達 曰:‘和從禾聲,《說文》謂“禾得時之中和”(《繫傳》本),故謂之禾,知禾本含和義。’” 馬王堆 漢 墓帛書《戰國縱橫家書‧蘇秦自趙獻書燕王章》:“今臣欲以 齊 大﹝惡﹞而去 趙 ,胃(謂) 齊王 : 趙 之禾也,陰外 齊 ,謀 齊 。 齊 趙 必大惡矣。”7.姓。《列子‧黃帝》有 禾生 。       . 真按:疑有誤! 真按:葉鉁-禾字疑有誤也! 弟今日始披讀義例,果紊亂無次,不足繼朱子之書真按:疑有誤! 真按:翁方綱對葉鉁《續小學》的批評 真按:翁方綱對序跋凡例的重視 真按:翁方綱的書評方法論 真按:翁方綱的書評方法論-讀義例 真按:敓文-繼上應有"". 真按:翁方綱的書評方法論-目驗-不耳食 然其所列幼儀諸條,則猶有可節取者,僭綴一簽,未知可真按:真按:此字原稿應已塗掉了. 國:採  部首 手 部首外筆畫 8 總筆畫 11    注音一式 ㄘㄞˇ        1. 摘取。同「采」。史記˙卷一一九˙循吏傳:「秋冬則勸民山採,春夏以水,各得其所便,民皆樂其生。」唐˙李白˙子夜吳歌˙春歌:「秦地羅敷女,採桑綠水邊。」   2.擇取。同「采」。後漢書˙卷六十三˙李固傳:「可令中宮博簡嬪媵,兼採微賤宜子之人。」唐˙李白˙明唐賦:「採殷制,酌夏步,雜以代室重屋之名,括以辰次火木之數。」   3.掘取。同「采」。魏書˙卷九十三˙恩倖傳˙茹皓傳:「皓性微工巧,多所興立,為山於天淵池西,採掘北邙及南山佳石,徙竹汝穎,羅蒔其間。」      4.扯、拔。清平山堂話本˙快嘴李翠蓮記:「若是惱咱性兒起,揪住耳朵採頭髮。」   5.理會。通「睬」。北齊書˙卷九˙後主穆后傳:「后既以陸為母,提婆為家,更不採輕霄。」醒世恆言˙卷六˙小水灣天狐詒書:「眾人那個採他,一味亂打。」            詞:採1 cI ㄘㄞˇ〕〔《廣韻》倉宰切,上海,清。〕       1.砍伐;摘取。《孫子‧行軍》:“散而條達者,樵採也。”《史記‧循吏列傳》:“秋冬則勸民山採,春夏以水,各得其所便,民皆樂其生。” 晉 陸機 《招隱》詩:“朝採南澗藻,夕息西山足。” 前蜀 李珣 《南鄉子》詞:“歸路近,扣舷歌,採真珠處水風多。” 清 孔尚任 《桃花扇‧拒媒》:“一點芳心採不去,朝朝樓上望夫君。”2.開采發掘。 晉 王嘉 《拾遺記‧炎帝神農》:“採 峻鍰 之銅以為器。”《舊唐書‧食貨志上》:“今請於 郴州 舊 桂陽 監置兩所,採銅鑄錢。” 宋 蘇軾 《東坡志林‧爾朱道士煉硃砂丹》:“《本草》言丹砂出 符陵 谷。 陶隱居 云, 符陵 是 涪州 。今無復採者。” 明 宋應星 《天工開物‧銀》:“採者穴土十丈或二十丈,工程不可日月計。”3.選取;搜集。《後漢書‧孔融傳》:“ 融 聞人之善,若出諸己,言有可採,必演而成之。” 北齊 顏之推 《顏氏家訓‧省事》:“十條之中,一不足採。” 唐 羅隱 《蜂》詩:“採得百花成蜜後,為誰辛苦為誰忙。” 宋 姚宏 《題〈戰國策〉》:“訪《春秋後語》,數年方得之,然不為無補,尚覬博採,老得定本,無 劉公 之遺恨。”《儒林外史》第十八回:“看那 衛先生 、 隨先生 的詩,‘且夫’‘嘗謂’都寫在內,其餘也就是文章批語上採下來的幾個字眼。”4.觸動,交感。《莊子‧天地》:“故其德廣,其心之出,有物採之。” 成玄英 疏:“採,求也。” 林希逸 口義:“採,猶感也。”5.捕捉。 唐 李白 《秋浦歌》之十六:“秋浦田舍翁,採魚水中宿。”6.扯;揪。《清平山堂話本‧快嘴李翠蓮記》:“若是惱咱性兒起,揪住耳朵採頭髮。” 元 李行道 《灰闌記》第四摺:“ 張千 ,與我採那 張海棠 下去打者!” 明 劉若愚 《酌中志‧內臣佩服紀略》:“又 神廟 時,凡宣召太監 田義 等,皆值(直)指其名,曰叫某人來。如值聖怒,則曰採某人來。”《儒林外史》第十八回:“那分府坐在轎裏,一眼看見,認得是 支鍔 ,叫人採過他來。”7.理睬。《北齊書‧後主穆后傳》:“后既以 陸 為母, 提婆 為家,更不採 輕霄 。” 元 無名氏 《殺狗勸夫》第一摺:“兄弟每把盞則管吃酒,不要採他。”《醒世恒言‧小水灣天狐貽書》:“眾人那個採他,一味亂打。”8.“ 埰 ”的訛字。參見“ 採清 ”。                 . 真按:不以人廢言 真按:翁方綱的治學態度-昔繼朱子□□學者,真按:沈津識字誤-當作自字!-自昔繼朱子治小學者 真按:沈津識字誤-應係"而治小""而疏小"二字.沈此尚缺一空圍.-自昔繼朱子而治小學者;自昔繼朱子而疏小學者 於宋則有漳州教授張時舉取《管子》,《□□□真按:沈津識字誤-弟子職三字也.-於宋則有漳州教授張時舉,取《管子‧弟子職》. 真按:沈津識字誤因-未能參攷相關資料-此愚亦檢索張時舉而見也! 真按:識字誤以致斷句標點皆誤! 班氏《女誡》,□嘉叔《鄉約、真按:沈津識字誤-當作呂和叔.-呂和叔《鄉約、鄉儀》 真按:呂大鈞-當作和叔! 鄉儀》真按:標點不當-《鄉約》、《鄉儀》 司馬溫公《家雜儀》合為一編,真按:沈津識字誤-居字.-司馬溫公《居家雜儀》 真按:沈津識字誤因-未能參攷相關資料 曰《小學五書》。真按:此段重讀如下:自昔繼朱子而治小學者,於宋則有漳州教授張時舉取《管子‧弟子職》、班氏《女誡》、呂和叔《鄉約》、《鄉儀》、司馬溫公《居家雜儀》合為一編,曰《小學五書》。 海潘倚琴繪小學為圖,真按:沈津識字功 真按:疑有誤! 凡二卷。真按:翁方綱受禁燬書政策的影響-翁研小學事,乃至於其學術史皆如此嫻熟.乃愚今近讀遍翁詩文集,卻未見此多者也!疑亦與尹氏遭禍有以至之!! 至於近時則有鹽運使高熊徵所注《小學分節》真按:四庫提要. 因陳注之本而增釋之者。若蠡縣李剛主之書,真按:李塨與小學 真按:李塨 則實為小學之實際,雖與朱子所言不同,而其理未嘗不一貫也。先生之書,既專言行,真按:沈津識字誤-當作撮字!-先生之書,既專撮言行,則亦毋庸採乃後學氏矣。 則亦乃後學氏矣。真按:沈津識字功 真按:疑有誤! 真按:沈津識字誤-當作及字!-先生之書,既專撮言行,則亦毋庸採及後學氏矣。 真按:疑有誤! 雖然方綱尤願有真按:白話干擾文言 真按:斷句不當!-當下逗號.雖然如此也. 真按:疑有誤!-疑為僭字! 真按:疑有誤!-應不止者一字. 今日童子入家塾之始,有塾師所不言,而切於終身立行之者真按:敓文-之下有""字!-而切於終身立行之大者. □□□□。真按:翁方綱重視紮根教育 真按:翁方綱重視風俗教化士習人心 真按:翁方綱重視人物品格 真按:插入塗改位置誤判,以致遺失原文-蓋此下即接愚前校之插入畫線處也!此4字應係「約有數端」.下即接本書前頁文「其有審於立教者,無若好談;其有審於明倫者,無若濫交鶩聲氣;其有審於敬身者,無若夜飲。三者相因,而益相募也。先生誠能出片言以為提撕,使夫學者之心不用於彼而用於此,其於身心義理,必多所警悟,先生以為何如?」          又疑此篇札只到「未知可採否」為止,「再昔繼朱子□□學者」(自昔繼朱子而治小學者)以下,應即欲插入前一札之內容也. 然插入又義不對!仍俟詳考!

  注:此札見《復初齋文集》稿本(影印本)第一冊第189頁。真按:D:\千慮一得齋\資料庫\掃描資料庫\書館\5142_復初齋文稿(二)\_000189.jpg          今重讀如下:    再 辱惠書,示以《小學或問》一編,評析允發,此應刻入《續編》後者也。嘉禾葉氏之書,弟今日始披讀義例,果紊亂無次,不足以繼朱子之書。然其所列幼儀諸條, 則猶有可節取者,僭綴一簽,未知可採否?自昔繼朱子而治小學者,於宋則有漳州教授張時舉,取《管子‧弟子職》,班氏《女誡》,吕和叔《鄉約》、《鄉儀》, 司馬溫公《居家雜儀》合為一編,曰《小學五書》。又臨海潘倚琴繪小學為圖,凡二卷。至於近時則有鹽運使高熊徵所注《小學分節》,因陳注之本而增釋之者。若 蠡縣李剛主之書,則實為小學之實際,雖與朱子所言不同,而其理未嘗不一貫也。先生之書,既專撮言行,則亦毋庸採及後學氏矣。雖然,方綱尤願有綴述者,今日 童子入家塾之始,有塾師所不言,而切於終身立行之大者,約有數端:其有審於立教者,無若好談;其有審於明倫者,無若濫交騖聲氣;其有審於敬身者,無若夜 飲。三者相因,而益相蔓也。先生誠能出片言以為提撕,使夫學者之心不用於彼而用於此,其於身心義理,必多所警悟,先生以為何如?

真按:原稿題〈再致亨山論小學續編書〉.

  方綱迂愚無似真按:沈津識字誤因-未能周顧前後文-前有無以乃不知為無似之訛也? 乃先生督率獎勵,屢示以大著,俾得盡出其所欲言。真按:翁方綱與尹嘉銓論小學書 竊為覆覽誦先生之書,已極理之詳而訂正之備矣,真按:沈津識字誤-當作條字!-已極條理之詳而訂正之備矣 其他無可言者。真按:沈津識字誤-當作固字!-其他固無可言者 惟是中間論禮器書數一段,於鄙懷未盡者,既數語於簽條上,真按:原稿作踈. 而復不能已於言者。君子扶樹教,真按:沈津識字誤-當作道字!-君子扶樹道教,期其不偏於一邊而已。 期其不偏於一邊而已。真按:翁方綱的治學態度-真按:翁方綱的思想方法論 真按:翁方綱對邊見的批判 真按:翁方綱對門戶之見的批判 往者朱、陸異同之說,其害至蔓衍於數百年而不可止,幸今日明然後人知其無庸辨矣。真按:沈津識字誤-當作聖字. 真按:沈津識字誤-當作大字.-幸今日聖學大明然後人知其無庸辨矣。 真按:翁方綱對朱陸異同的態度 乃近日又有稍稍歧出者,則諸考證者每抑宋儒,而言義理者多輕漢儒。真按:翁方綱對漢學宋學的態度 近日又有妄取性道字義,闌入漢儒之學,以文其艱棘者,此則破碎大道之尤者矣。真按:摘要 真按:翁方綱對戴震的批判 真按:翁方綱對當時學風的批判 推其所以然之故,則由一二君子見窮理敦行之是,真按:簡化字之礙讀也!-原稿作于! 而名物、象數之不足以言學也,於是棄漢唐注疏,真按:又似吷字!又""處似原稿有橫條破損也. 而專以抉經之奧為職真按:沈津識字誤-當作志字.-而專以抉經之奧為職志 此其意固未嘗不也。真按:沈津《翁方綱題跋手札集錄》非成於一人一手一時之證據-愚固疑沈氏此書非成于一手也.乃此字亦不辨? 真按:沈津識字誤-當作善字!-而專以抉經之奧為職志,此其意固未嘗不善也. 然馴之久,而其務博好異者又起,而專名物、真按:沈津識字誤-當作主字! 象數之學。真按:識字誤以致斷句標點皆誤!-然馴之久而其務博好異者又起而專主名物、象數之學。 其中又豈無考訂精核可以援古證今之處,而轉覺吾之言理者,於事物之變,未竟其原委,於是好學深思之士,亦復欲兩合之,而其力不足以有合也。於是一《易》也,而鄭、王多門;一《書》也,而古、今分疏;一《詩》也,而毛、朱歧立;一《禮》也,而俞、吳滋說。真按:「其移掇篇次大要亦本朱子及俞、吳諸儒之意而更以已見出入焉」((清)沈初 撰、盧文弨 等校:〈浙江採集遺書總錄乙集〉,《浙江採集遺書總錄(甲—丁集)》(北京:北京圖書館出版社,《四庫全書研究資料叢刊》四庫全書提要稿輯存,200610月,第1版第1次印刷),卷,頁225。) 真按:吳澄-應即此人 非其好者眾也,真按:原稿此字下半在紙邊被截去.疑是"".-非其好辨者眾也,勢使之然也。 勢使之然也。真按:翁方綱的學術史觀-真按:翁方綱的學術史觀 至於小學,則今日之為弟子正其趨者,若遇於許叔重之《說文》、真按:沈津識字誤-當作無過二字.愚初以「無」為乃善、蓋也.-至於小學,則今日之為弟子正其趨者,無過於許叔重之《說文》、顧野王之《玉篇》,而學者多不之省,何也?○為弟子之為乃""之意也.謂今為弟子設想,而正其門徑者,無過於許慎、顧野王書也,而學者乃又多不之留意者何也?○當作莫過較穩.以其頭乃"".-至於小學,則今日之為弟子正其趨者,莫過於許叔重之《說文》、顧野王之《玉篇》,而學者多不之省,何也? 顧野王之《玉篇》,而學者多不之省,何也?真按:翁方綱對小學的態度 真按:翁方綱對漢學的態度 曰吾之義理,足以勝之也。夫學者初無相勝之心,而其後不免有勝之漸,真按:沈津識字誤-當作相字!-夫學者初無相勝之心,而其後不免有相勝之漸,則有心斯事者,所宜深慮也。 則有心斯事者,所宜深慮也。真按:翁方綱的經世學方法論-藝苑咸知叩本根 真按:防微杜漸 真按:摘要 真按:為後人著想 真按:翁方綱的責任感-負言責 真按:翁方綱的著作方法論 真按:為什麼要修 真按:翁方綱的修養論 真按:為後世負責 真按:讀書與做人 真按:翁方綱的經世學方法論 真按:深慮論 為今之計,莫若使之觀其會通而已。真按:翁方綱的學術立場 真按:摘要 真按:翁方綱的治學方法 真按:翁方綱的學術主張 真按:翁方綱的經學方法論 真按:翁方綱的經世學方法論 自聖人沒而微言絕。周末、秦、漢之書,如《大戴記》、《白虎通》、《說苑》、《新序》之流,其皆合於聖人之道耶?未可知也。吾必盡執四子之書,而外是者胥屏焉,則不可也。真按:翁方綱對宋學的態度 若存其是者,真按:沈津識字誤-此與前「若遇於許叔重之《說文》」之若實同一字也.愚姑訂為無.俟考!○是也.前則若遇當係「無過」之訛也!○按當作莫較穩!-莫若存其是者,而於斯道胥有助焉。 而於斯道胥有助焉。真按:翁方綱的經學詮釋學方法論-莫若存其是者,而於斯道胥有助焉 真按:翁方綱的經學詮釋學方法論 真按:兼容並蓄 真按:翁方綱的經學詮釋學方法論-詳求傳注,勿執己意 涓滴皆海也,撮壤皆山也,故曰千塗萬轍皆可以適國也。真按:翁方綱的經學方法論 真按:條條道路通羅馬 真按:摘要 以方綱之意,今日為學,所必不可牽合者亦有之,則俞、吳之於《禮》也,毛、朱之於《詩》也。此必不可牽合,以通其者也。真按:沈津識字誤-當作鄙字!-此必不可牽合以通其鄙者也。 真按:不可亂通 真按:毋必 真按:翁方綱的經學方法論 若鄭、王之《易》,則固未嘗不可參用矣,而況小學之書、朱子之說,原未免多在說理,此亦先儒苦心,不得不然。而今若再將古所謂六藝之實際,一置為可緩,真按:原稿作槩. 則彼專談漢學者,皆群起而疑之,是自開其紛爭之漸矣。如之何則可也,是以方綱夙深服。真按:沈津識字誤-當作嘗字. 吾李氏之書真按:沈津識字誤-當作蠡.前沈識出,愚私淑矣,乃此其自未能淑身耶? 真按:翁方綱對李塨的評價-是以方綱夙嘗深服蠡吾李氏之書 真按:識字誤以致斷句標點皆誤!-是以方綱夙嘗深服蠡吾李氏之書. 謂為小學之正經,方且欲請先生略採其一二,附之編後,以待學者之自為。而今見先生之書體例已定,不可復綴以他說,是以惟斤斤以實際為主,真按:翁方綱的修養論 真按:翁方綱的實用傾向 真按:翁方綱的實事求是 真按:翁方綱的實學 真按:翁方綱的治學態度-衷諸實際,不陳義過高-翁方綱的修養論 冀學者之有所持循因。以窮經則古,而與道大適真按:識字誤以致斷句標點皆誤!-而字已槓去!-因以窮經則古,與道大適

Sunday, August 30, 2009

496

。友人方綱頓首。四月廿日。

注:此札見上海圖書館藏《林則徐等手札》。真按:本書引用材料

八三

  惠來二物,兼享膏粱,即用《楊少師帖》“充腹之餘,銘肌載切”二語以志虔謝也。又承示帖連櫝凡十本,容逐件細審繹之再續報。真按:翁方綱為人鑑定古物 真按:翁方綱為人題字 覆誦手札,此數冊似是尊嫂夫人壺閤所鑒藏,真按:應係壼閤之訛!-覆誦手札,此數冊似是尊嫂夫人壼閤所鑒藏 抑仍題梅庵鑒藏,統求便中示之。大約此數帖須細看旬日耳。真按:翁方綱的碑帖辨偽方法論-諦審精驗 真按:翁方綱的碑帖鑑定方法論 弟方綱頓首。八月廿日。

  注:此札見上海圖書館藏《國朝名賢手札續集》。真按:本書引用材料

  八四

  拙詩呈教,真按:翁方綱與人論自己的詩 以備裝入尊畫內也。四兒為萬柳堂寫對聯,真按:翁樹崑的書法 真按:翁樹崑為人寫對聯 真按:翁樹崑為萬柳堂寫對聯 不拘幾時,便中代為致之。《大觀錄》書極好,但訛字甚多,已略為改正,真按:翁方綱幫人校書 大約開年燈節前後方能看完。先此候日禧,不一不一。恕具。十二月廿四日。

  注:此札見上海圖書館藏《清代名人手札》。

  八五

  《琴銘冊》收到,真按:翁方綱與葉志詵與文天祥-豈前及文天祥琴者? 真按:文天祥的琴-豈此哉? 即題之,此亦佳題,可詩也。■林見之否?亦可約■林先同作。若《琴銘冊》■林與老友亦皆同作,則候二君詩成,再將其冊併拙題繳是否真按:真按:翁方綱與梁章鉅.孔昭虔.李彥章.葉志詵-豈亦此時事? 疑有誤! ?唐人顧升《痙琴銘》石本,顧升為其妻莊作併序,碑陰有顯慶二年八月一日莊寧為夫書《心經》并顧記。五六韻俱可,十韻以內。題大約如此,此外與注一字不能再省矣。真按:翁方綱的詩會命題情形 真按:翁方綱與人論詩文 真按:翁方綱的詩學批評方法論-用字遣詞 真按:翁方綱斟酌字句 詩似是短七古。

八六

  吳越金塗塔大約開年約■林同作七古,真按:翁方綱與吳越金塗塔-詩集有〈題吳越金塗塔合拓本(朱石君中丞得於紹興壽量寺,阮芸臺詹事拓以相寄。)〉應即此事也.題吳越金塗塔合拓本,沈編年譜誤作題吳越金塗塔金拓本. 真按:梁章鉅與吳越金塗塔 真按:翁方綱與梁章鉅作詩 是否昨所攜去一冊,是朱石君前輩於浙江所得真按:真按:朱珪 真按:翁方綱與朱珪 真按:朱珪在浙江 朱珪的文獻採訪學 ?已進矣,亦且莫管石君,此四面合冊拓本,是阮芸臺所拓寄也。真按:阮元與吳越金塗塔 真按:朱珪與吳越金塗塔 真按:翁方綱的金石採訪學-阮元 朱竹垞《靜志居詩話》周篔又是一條,趙味辛所藏又一條,真按:趙懷玉的收藏 此與宋人周紫芝一條,皆非本題。真按:翁方綱的作詩方法論-命題 真按:翁方綱的詩會命題情形

  手札并石士札俱收到,真按:翁方綱與陳用光通信 其《蘭亭》一冊不佳,然亦姑且暫留之。尊詩一紙已略說數語,此可以對諸友矣。恕具。真按:翁方綱與人論詩

  吳越塔拓本未知歲內能同作否真按:翁方綱與吳越金塗塔 真按:翁方綱的題跋學-寫作方式-以詩代跋

八七

  世間宋拓《蘭亭》皆五字已損,其五字未損者,落水本之外不多見也。真按:翁方綱論蘭亭集序流傳的版本 頃友人以其先世寶秘之五字未損本欲來求題數字,且云:“萬勿使人知之。”明晨自攜來,明日下午即還之。真按:翁方綱的典藏學-論私心 真按:翁方綱的典藏學-公天下-不必自有也-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 真按:翁方綱為人題跋 此則不能不以拙臨落水卷對看,幸即付來,如我老友欲見此物,則明日巳末午初來一對看,太早則恐與此友面遇,真按:翁方綱的金石採訪方法論-利益交換 則非其切囑“不使人知”之意矣。若有便能邀■林同來亦妙,但須秘之。不過題數字,即還之耳。恕具。真按:翁方綱對蘭亭集序版本的鑑定 真按:翁方綱對蘭亭集序版本的評比 真按:翁方綱的交友方法論 真按:翁方綱不為人知的祕密 真按:翁方綱不守約定 真按:天下無永久的祕密 真按:翁方綱對梁章鉅的評價 真按:翁方綱與葉志詵-疑此信乃與此人也. 真按:翁方綱的碑帖學方法論

八八

  《聖教序考》一卷者,今已全載於《蘭亭考》之第八卷內矣。似乎《蘭亭考》已有刻本,則毋庸另寫唐楷。愚先有第一至第五十之選目,後又有第一至第六十之選目,皆手錄於舊粘集字冊內(集字冊散甚)。真按:翁方綱對王羲之書法的研究 真按:翁方綱的金石學著作 真按:翁方綱的讀書方法-抄書 真按:翁方綱的文獻修復學 今檢視其內又有手自移易上下,此須寫定之。真按:翁方綱的文獻整理 真按:翁方綱的文獻整理-碑帖整理 尊齋相近,時時可相質證,真按:翁方綱的鄰居 一有寫定,即相聞也

497

  此《醴泉銘》即使是翻刻,亦宜留之。真按:翁方綱的文獻價值鑑定學 真按:翁方綱的文獻價值鑑定學-雖非真本,然… 真按:翁方綱的文獻價值鑑定學與典藏學 真按:翁方綱對九成宮醴泉銘版本的賞鑑 秦氏重刻本初出時,真按:秦恩復與九成宮醴泉銘-疑指此也. 竟有以四十金購之者,錫山嵇閣老所藏即秦刻也(今日已不多得矣)真按:嵇璜-應即此人 真按:嵇璜收藏九成宮醴泉銘的版本-嵇璜與秦恩復-應即此 。微有一二筆不及原石,竟欲亂真。真按:翁方綱對九成宮醴泉銘版本的鑑定 真按:翁方綱與秦恩復的文獻出版學-應即此人此本. 真按:翁方綱對九成宮醴泉銘版本的品騭 恕具。

  八九

  此數日為粵東藥洲米石築碑亭作記,真按:翁方綱與廣東.米芾 起草寫正本,至費三四日之功,真按:翁方綱作文的過程 真按:翁方綱的作文方法論 此刻纔封去(此刻又檢之不見)。二小詩草奉閱。真按:翁方綱與人論自己的詩 《漁洋山莊圖》,愚第一首頗自以為合拍,其音節又非效杜之《冬狩行》,幾時面說之。真按:翁方綱作詩與杜甫 《明詩綜》寫出一冊目亦好,容即於此內圈出也。《列朝詩》俟此《明詩綜》之目圈就再看,且無須另寫目。真按:翁方綱對明詩的研究 真按:翁方綱與錢謙益《列朝詩集》 《全唐詩錄》已從頭看之否?真按:翁方綱的詩學研究過程 真按:翁方綱與朱彝尊《明詩綜》 真按:翁方綱對唐詩的研究 大約過三五日即須一面說。林亦久未談矣。真按:上艹下臨. 真按:翁方綱與梁章鉅論詩-應即此人 真按:翁方綱與梁章鉅的交情-應即此人 恕具。廿一日。真按:梁章鉅交友資料-應即此人

九十

  《麓山寺碑》得此查核補作一單,即可將此三紙夾入拙粘大冊內,真按:翁方綱的讀書筆記與文獻整理 真按:翁方綱的文獻整理 真按:翁方綱的讀書筆記 毋庸另寫。此開三紙即小几,以便俟大冊見過時夾入,不消另送上矣。其所借來之宋拓本能多出若干字,實舊拓善本。惟末行九月下某干支云云脫失去,而又被裝冊時妄添“勒石”二字,此則必當於跋內著明所以云,不在乎作詩耳。真按:翁方綱的題跋學-寫作動機-考辨 真按:翁方綱題跋的原則 真按:翁方綱的題跋學-寫作方式-跋以詩、文的取擇 若此收藏家必欲尊題一詩,則又未嘗不可作詩。若作詩則以北海書法為主。北海書此墨蹟,久在寺中,未刻石,寺中時時夜放光燭□。“無因取刻石”,真按:疑有誤! 此董文敏語也。真按:董其昌與李邕 真按:翁方綱對李邕書法的研究 俞允文極贊此碑在北海書諸碑之上。真按:俞允文對李邕書法的評騭-前有「昔俞仲蔚謂北海《嶽麓碑》在《雲麾》之上」(跋少林寺道公碑(董文敏書),180頁)真按:翁方綱對李邕書法的評騭

九一

  王篛林臨顏大冊并匣暫留,真按:王澍臨摹顏真卿書法-蓋謂王臨顏之大冊與冊匣也。此大冊乃王臨顏書也. 真按:翁方綱與王澍的書法 即題奉繳(王給諫真按:翁方綱稱呼王澍的方式 號虛舟,愚所以只稱其字者,明王孟揚偁亦號虛舟,亦精賞鑒,真按:王偁的碑帖賞鑑學 又同此號也)真按:王偁傳記資料 真按:王澍與王偁 真按:翁方綱稱呼王澍的方式 。今午即可遣人來取,此刻即題之。大冊不便久留也。說蘇詩之條,亦即奉覆到耳。恕具。真按:翁方綱為人題跋的方式 真按:翁方綱為人題跋的過程 真按:翁方綱的應酬

九二

  昨日我友自來送還一卷(像與卷俱收到),其時靜坐未下牀,即已得一律而未寫出。真按:翁方綱作詩的過程 真按:翁方綱在床上賦詩 真按:翁方綱作詩的場所 真按:翁方綱的題跋學-題跋的場所 真按:翁方綱的題跋學-寫作方式-以詩代跋 今晨始書以奉鑒,不消和韻也。又要切合借此二軸,又要暗合詩髓瓣香之味。真按:翁方綱的題跋學-寫作方式-以詩代跋-以詩代跋的方法 真按:翁方綱的作詩方法論-言必有實-抽象與具體之間-不作膚泛語 真按:翁方綱的作詩方法論 真按:摘要 (亦可與■林同看。真按:梁章鉅交友資料 真按:翁方綱與梁章鉅 )恕具。

  九三

  年內細開拙集總目至書之十七卷,真按:翁方綱著作出版的情形 真按:翁方綱對自己作品的整理 真按:翁方綱的文獻整理學-詩文集存棄標準 直至今日始得接辦第十八卷。見其內傭書者□□□,此稿四頁拆下無用處。真按:翁方綱的工人 真按:翁方綱的助理 真按:疑有誤! 真按:翁方綱的書僮 早間匆匆未細談,此一篇底即以奉覽,不必擲還,或便中以視■林亦妙。真按:翁方綱與梁章鉅的交情 真按:翁方綱與梁章鉅論詩 論文、論詩漸入漸細,大約每旬日面說一次亦妙。恕具。真按:翁方綱與人論自己的詩文 真按:摘要 真按:翁方綱惜光陰 真按:翁方綱的勤學 真按:翁方綱與人論詩文的方法 真按:翁方綱與人論詩文

  注:第八五至九三札均見上海圖書館藏《翁覃溪書札》。

九四

  仲冬廿五日,後愚弟在南康接讀二兄大人誨函真按:斷句不當!-仲冬廿五日後,愚弟在南康接讀二兄大人誨函 真按:翁方綱在江西學政的交友資料 稔知興居迪吉,闔譚安福。真按:詞無.國無. 真按:疑有誤!-前有作閤潭(闔潭)者,此又多有潭訛譚者,則應係潭之誤也! 真按:百度有! 廿六日愚弟自南康起程,是日午後即抵九江,真按:翁方綱在江西學政的日子-按試諸郡 廿七日接二兄大人誨函,知蒙聖恩,允準入覲,兼聞於開正啟篆後,真按:國無.詞:【開正】指正月初。 唐 丁仙芝 《京中守歲》詩:“開正獻歲酒,千里間庭闈。” 宋 陸游 《初春》詩:“開正父老頻占候,已決今年百稼登。” 宋 朱熹 《答蔡季通書》:“ 熹 自開正即病,至今未平。” 真按:國無.詞無.前有封印,則此開印也。 俟制軍書公一到真按:疑有誤!-疑當作「俟制軍公書一到」 即當俶裝北上。而愚弟定於十二月半後,方能到饒州,至正月半始能到廣信,直至二月初十邊方能回省。真按:翁方綱在江西學政的日子-按試諸郡 真按:翁方綱的行程 即趕辦至早,亦須二月初七八間回省,在二兄大人依光念切,真按:國無.詞無. 真按:疑有誤! 開印即欲啟程

498

,而愚弟耿耿戀切之懷,何以自解耶?正恐即有榮膺晉擢之命,則愚弟之戀結於心者,更何能自釋然乎?昨在南康,此次未游廬山,然卻借其秀峰寺所藏宋牧仲先生之小像來,看之是牧仲先生撫江西時留於寺內者。真按:翁方綱與宋犖畫像 真按:翁方綱與廬山 弟因思我二人以道義相勗,此心此面,可以質對。真按:翁方綱與何裕城的交情-應即此人 匡君欲同繪一幅,真按:斷句不當!-此不知匡君為誰故也.    弟因思我二人以道義相勗,此心此面,可以質對匡君;欲同繪一幅,裝軸題詩,亦照牧仲先生之像留於寺內,不特作東坡留帶一段文字之緣已也,未審尊兄大人以為可否? 真按:沈津句讀誤因-基本知識底貧乏-此不知匡廬者故也. 真按:國無.詞:【匡君】1.匡輔君主。《國語‧晉語七》:“今 無忌 ,智不能匡君,使至於難,仁不能救,勇不能死,敢辱君朝以忝 韓 宗。”《史記‧范雎蔡澤列傳》:“今臣羈旅之臣也,交疏於王,而所願陳者皆匡君之事。” 唐 元稹 《夏陽縣令陸翰妻河南元氏墓志銘》:“ 魏 之先 文貞 ,有匡君之大德。”2.指 匡俗 兄弟。 明 王世懋 《廬山雪》詩:“千崖冰玉裹,何處 匡 君。”參見“ 匡俗 ”。3.指 江西 的 廬山 。 清 趙進美 《南康登樓》詩:“空城何所有,一半是 匡 君。” 清 潘耒 《登五老峰最高頂》詩:“乘雲我欲之帝廷,稍為 匡 君鳴不平。茲山何者讓 衡霍 ,不嶽不鎮誰使令。”參見“ 匡廬 ”。   【匡俗】1.匡正時俗。《魏書‧逸士傳序》:“比夫邁德弘道,匡俗庇民,可得而小,不可得而忽也。”2.傳 說中的人物。一說名“匡裕”。出自 殷 、 周 之際,又傳為 周武王 時或 秦 末人。兄弟七人學仙得道,結廬隱居於 南障山 。故世稱 南障山 為 廬山 、 匡山 、 匡廬 ,尊 匡俗 為 匡 神。 丰子愷 《廬山面目》:“ 周朝 的 匡俗 曾經在這裏隱居。”參見“ 匡神 ”。    【匡神】 江西 廬山 之神。又稱 匡 君。相傳 匡俗 (一說 匡裕 )得道於此,後世奉為神,立廟以祀之。 清 江炳炎 《憶舊游‧送楊耘谷游江楚諸勝》詞:“忽起飄然興,指落霞 南浦 ,長揖 匡 神。”參閱 南朝 慧遠 《廬山記略》、 宋 陳舜俞 《廬山記》卷二。   【匡俗山】 江西 廬山 的別名。《陳書‧文學傳‧張正見》:“屬 梁 季喪亂,避地於 匡俗山 。”詳“ 匡俗 ”。 裝軸題詩,亦照牧仲先生之像留於寺內,不特作東坡留帶一段文字之緣已也,未審尊兄大人以為可否?真按:傳之後人 真按:翁方綱對蘇軾的崇拜 真按:蘇軾在廬山 開春北上時,雖天氣漸就和煦,而一路尚有餘寒,真按:翁方綱當時的天氣-餘寒 未知可酌同一、二講究調攝之友,如蕭山單公及粵東黃君,亦皆本欲北上者,真按:何裕城交友資料-應即此人之友.單君前二見已! 若得附便同行,更為有益耳。真按:翁方綱的交友方法論 真按:翁方綱的養生之道 五世兄未知於歲底先行否真按:翁方綱交友資料-俟考 ?近時文字更當日加精進,佇望佇望。大世兄蒙聖恩擢任,即當仍有不次之擢也。附此恭賀新喜,并乞名上賀尊嫂夫人新喜,暨闔潭均吉。真按:看吧,前才作譚,此又作潭! 真按:重出,重複, 真按:此句重見!-前已有取自原稿類似情事者. 臨穎曷勝馳切。愚弟名心具。慶長。

九五

  愚弟在吉安接奉二兄大人京師寄札,敬知天眷優隆,宸光照錫。兼聞即日旌節回江,大約三月底、四月初間榮蒞章門也。真按:重出,重複,-此亦前已有者. 真按:翁方綱與何裕城的交情-應即此人 邇惟二兄大人新祺增懋,尊體安康,曷勝忭頌。愚弟二月八日自省起程,十三日到吉安,今吉郡試事將竣,即於四月二日起程,由水路往南安,五月初間回試贛州也。真按:翁方綱在江西學政的日子-按試諸郡 今歲江西通省各郡雨澤應時,年穀更加豐稔,此皆二兄大人勤宣上德,福被湖山真按:此數重出者皆可對較前文也!見前第二三首(481頁). 處處官僚吏民,欣聞旌節元真按:前即誤作旋,已校訂矣! 無不歡騰頌洽,非弟之私言也。大姪荷蒙天恩,自必即有超擢喜音,更喜趨庭即在旋轅之日,祥和歡聚,尤為同慶。而五姪南捷音,真按:前第23札即誤作"".(頁481亦即在指顧間矣。佇俟之。真按:前第23札作日-佇日俟之.(頁481真按:何裕城之家世-應即此人 二兄大人初自入覲旋江,一切事務更為備集待於經望,尤望頤養精神,幸弗過勞為祝。單左亭兄自必仍同旋江,此刻匆匆未及專札,乞為代致并候二嫂夫人崇禧,諸位賢姪迪吉,闔潭祥祜慶集。言不盡意,臨穎馳切。愚弟名正肅。慶長真按:詞無.國無.

  注:九四至九五札見上海圖書館藏《翁覃溪等手札》。真按:本書引用材料

  九六

  昨見示之五古一首,愚已次韻,并屬汪巽泉亦和之。真按:翁方綱與汪守和 真按:翁方綱與人和詩 真按:翁方綱作詩的過程 愚和作即寫奉上,乞書此五古見惠,為荷。勿用深紅色紙。真按:翁方綱的用紙 恕具。

  九七

  日內頗涼爽,有早秋意。今年承雅意,新科諸君觸暑投刺,真按:翁方綱的門生 真按:翁方綱的教育事業-選拔人才 豈可稽緩答拜?愚忝在擇日之真按:前多託訛托,此亦應然也. 真按:國:托  部首 手 部首外筆畫 3 總筆畫 6    注音一式 ㄊㄨㄛ        1.       用手掌承舉。如:「托著茶盤」、「托腮」。水滸傳˙第二回:「沒多時,就廳上放開條卓子,莊客托出一桶盤,四樣菜蔬,一盤牛肉。」      2.用手上下推舉。如:「排球一次你可托幾下?」       3.襯、墊。如:「下面托一層毛毯。」         4.陪襯。如:「襯托」、「烘雲托月」、「紅花雖好,也要有綠葉的烘托。」         5.寄託。通「託」。如:「托兒所」。宋˙辛棄疾˙瑞鶴仙˙雁霜寒透幕詞:「瑤池舊約,鱗鴻更仗誰托?」       6.借故推辭。通「託」。如:「推托」、「假托」。      7.依靠。通「託」。如:「托福」。          8.承受東西的座子。如:「槍托」、「花托」、「茶托兒」。水滸傳˙第四回:「真長老與趙員外眾人茶罷,收了盞托。」   9.量詞。計算真空壓力的單位。為英語torr的音譯。一毫米水銀柱的壓力為一托。      10.姓。如清代有托津。         [辨似:]托、託二字義本有別,托為用手掌承舉,所以「襯托」、「托腮」、「花托」等詞皆用「托」字。託為寄的意思,所以「寄託」﹑「委託」﹑「託孤」等詞皆用「託」字。今則因二字音同形近,所以「寄託」或作「寄托」﹑「託兒」或作「托兒」;究其本義,都以作「託」為宜。              詞:托1 tu ㄊㄨㄛ〕〔《集韻》闥各切,入鐸,透。〕同“ 託1 ”。    1.用手掌附或承。 唐 韓偓 《詠手》:“悵望昔逢搴繡幔,依稀曾見托金車。” 宋 吳自牧 《夢粱錄‧宰執親王上壽賜宴》:“內侍進前供上食,雙雙奉托直過頭。”《水滸傳》第八一回:“ 戴宗 托雨傘,背個包裹。” 老舍 《四世同堂》四七:“他趕緊用手托門,把它關嚴。” 洪深 《申屠氏》第一本:“他掌中托一塊扇上拉下的玉墜。”2.泛指承托。 魏巍 《我的老師》:“圓天蓋大海,黑水托孤舟,遠看不見山,那天邊只有雲頭。”3.承 托某些物品的器皿。也叫托子。 宋 程大昌《演繁露‧托子》:“托始於 唐 ,前世無有也。 崔寧 女飲茶,病盞熱熨指,取揲子融蠟,象盞足大小,而環結其中,寘盞於蠟,無所傾側,因命工髹漆為之, 寧 喜其為,名之曰托,遂行於世。”《水滸傳》第四回:“ 真長老 與 趙員外 眾人茶罷,收了盞托。”如:茶托;花托;日歷托。參見“ 托子 ”。4.泛指承托器物的座子。如:槍托。5.防守,守禦。 宋 李心傳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兵馬‧平江許浦水軍》:“ 平江 許浦 水軍者,本 明州 定海縣 水軍也。舊隸沿海制置司,防托海道。”參見“ 托落 ”。6.襯墊;襯托。 唐 馮贄 《雲仙雜記‧半月履》:“作半月履,裁千紋布為之,托以精銀,縝以絳蠟。” 明 黃道周 《五言古風贈徐霞客》之二:“璞琢不可還,龐衣托純緣。” 清 梁紹壬 《兩般秋雨盦隨筆‧詩家烘托法》:“《詠老馬》詩云:‘齒長幾何君莫問,沙場舊主早封侯。’不言老而老自見……此所謂烘雲托月法也。”7.引申為伴奏。 老舍 《四世同堂》四九:“ 小文 正在練習橫笛,大概是准備給 若霞 托崑腔。”參見“ 托腔 ”。8.依靠;寄托。 唐 元稹 《鶯鶯傳》:“旅寓惶駭,不知所托。”《剪燈新話‧富貴發跡司志》:“俾枯魚蒙斗水之活,困鳥托一枝之安。”《紅樓夢》第六回:“托老子娘的福,吃喝慣了。” 魯迅 《集外集拾遺補編‧戛劍生雜記》:“皆所身歷,非托諸空言也。”9.囑托;委托。 宋 辛棄疾 《瑞鶴仙‧賦梅》詞:“ 瑤池 舊約,憐翁更仗誰托。” 明 文秉 《先撥志始》卷下:“又托奸徒 汪文言 內探消息。” 巴金 《探索集‧懷念烈文》:“他托人向我約稿,我寄了稿去,後來我們就認識了。”10.假托;藉口。 郭沫若 《我的童年》第一篇六:“自己也曉得是小孩子不應該看的禁書,便白天托頭痛把帳子放下了來偷看。”參見“ 托名 ”。11.象聲詞。 沙汀 《祖父的故事》:“遠遠地傳來了紅眼圈更夫的木梆聲:托——托、托、托。”參見“ 托托 ”。12.量詞。長度單位。以成人兩臂平伸為度。 宋 龐元英 《文昌雜錄》卷三:“常以鑞碢長繩沉水中,深及三十托以上,舟方可行。”《元典章‧工部一‧禁治紕薄緞匹》:“緞疋各長五托半之上,依官尺闊一尺六寸。” 峻青 《海嘯》第二章:“‘喏,頂大也只有這麼兩三托。’ 小於 伸出兩只胳膊比量。”13.量詞。舊稱 英 制一花當(fathom,六英尺)為一托。14.量詞。壓強的一種單位。英語torr的音譯。一托等於一毫米高的汞柱產生的壓強,一大氣壓為760托。舊亦作“ 乇 ”。15.通“ 飥 ”。餅。 唐 段成式 《酉陽雜俎‧酒食》:“餅謂之托。”參見“ 不托 ”。                 . 真按:簡化字之餘孽-初不解事,今以word轉,果然又係為簡化字貽誤故也! 或於廿日內外,命館人來商酌答拜日期,是否?祈酌定。亦期於大局,公、私皆便耳(不則月底館人來商於七月初答拜)真按:標點不當-亦期於大局、公私皆便耳 。藉候日禧不罄。恕具。

  九八

  拙跋此冊必應作楷,真按:翁方綱的題跋學-寫作方式-字體書體 無如目力之昏,真按:翁方綱的視力欠佳 此數行內脫落至二處,後年月本欲寫“十二月”,因脫失“二”字,竟寫“十月”,可笑至此。近來每遇略深色紙,竟不能下筆,真按:翁方綱的用紙 然卻時時有橫幅屬書者無虛日,真按:翁方綱的應酬 真按:翁方綱的應酬文字 所以欲求尊處便中為覓大墨數錠,以備應用,恕具。真按:翁方綱的用墨 真按:翁方綱請人代備文具 真按:翁方綱的金石採訪學-託人採訪金石

  九九

  煌煌大文,無可商酌處。內惟“觀扇”二字,必有現成依據,必非謄寫有誤。夙所未知,不拘幾何,便中示知。恕具。真按:翁方綱的創作方法論-言必有物 真按:翁方綱不知為不知 真按:翁方綱向人請教

  一百

  《廟堂碑》集字妙極,真按:翁方綱對孔子廟堂碑的研究-翁方綱與虞世南 容即楷題記於後幅。此題記其緣起,真按:翁方綱的題跋學-題材與內容 凡二百餘字,不敢用行草也。真按:翁方綱的題跋學-寫作方式-字體書體 必應亦仿臨虞之楷(但微弱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