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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April 29,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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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要發現我們多半的人是何等拙劣的「記者」——換句話說,我們既然不能不從自己的觀點來看這世界,所看到的就是多麼有限。發現自己的偏見是智慧的開端。

   要是有兩個人爭論:「說一個,合作社可以救美國」,另一個回答道:「合作社對美國不合適」,他們最 好就此不用再講下去了。可是,倘若他們間有一個人說道:「在我看來,合作社似乎可以解決我們的問題。」另一個人便道:「在我看來,合作社似乎是一種相當惡 劣的制度。」那麼,他們之間還存在著繼續交換意見的可能。「人類間一切的協定或贊可……都要經過語言的程序才能成立,不然根本無法實現。」我們要感覺到自 己的偏倚,而且酌量考慮到它,才能繼續進行語言的過程,最後也許竟能和別人得到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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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前後文

   字典上的定義往往祇是另外用一組字來替代我們所不認識的字,這僅僅不過掩飾了我們沒有能真正了解而 已。一個人遇到了一個不認識的外國字,查了下字典,知道它的意思是「鶯」,就不再向下追問了。「鶯」究竟是什麼?像什麼樣子呢;他一點也說不出來。我們並 不是祇要咬文嚼字,就能真正了解人生和宇宙,我們必須和文字所代表的實物接觸才行。字典上的定義,反倒讓我們能夠將自己的愚昧隱瞞起來,不給自己和人知 道。

  ——霍斯

宇典是怎樣編成的

   每一個字都有一個正確的意義;我們學習這些意義,主要的來源是老師和文法家,(雖然平常我們多半不 願費神學習,所以語言能力很差;)在一切關於意義和用途的問題上,字典和文法是最高的權威——這幾點幾乎是沒有人不相信的,可是很少人會疑問,究竟是根據 什麼權威,字典編纂者和文法家才會說這些話呢?大多數人順從字典的程度,簡直可謂驚人。誰若要說:「唔,那部字典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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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準會被人看作是神經不正常。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字典是怎樣編成的,編輯字典的人又是怎樣找到字的定義的。這裏所講的情形,只適用 於根據獨立的直接研究結果,編纂出來的字典,並不指那些抄襲幾部別的舊字典,整理一下就算了的工作。要編一部字典,先要閱讀許多著作,對於這部字典所想要 包括到的某某幾個時代,某某許多問題的書籍,都要看過。編輯們一邊讀看,一邊便把每一個值得注意,或是很少看到的字,每一個普通字的稀有或是特別的用法, 許多普通字的平常用法,連同它們的前後文,整句地抄在卡片上。下面就是一個例子:

    桶

    牛奶桶帶了更多的牛奶回家了。

      ——濟慈「安狄米恩」第—編,第四四至四五行。

   這就是說,他們不但收集了那個字,並且還收集了它的前後文。編一部大字典,就像那部平常差不多總是 裝訂成二十五冊的「牛津英文字典」——,需要千百萬張這樣的卡片,幾十年的功夫,才能完成。卡片做好後,就按照字母排列,分類。分類完畢後,我們就可以看 到,每張卡片上都有一段引用來說明這個字的文句。有的字祇有兩三張卡片,有的字可以有幾百張。

  因此,要給一個字下定義,字典編纂者的面前,一定得有一堆解釋這個字的卡片。每一張卡片代表一個在文學或歷史上相當重要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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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一次實際運用這個字的例子。編纂者將這些卡片仔細地看過,丟開一些卡片不要,再將餘下的仔細閱讀, 然後再根據他個人所認為是這個字的各種不同的意義,把這些卡片再分類放好。最後他才嚴謹地,照著放在他面前的那些字句所表示出來的某個字的各種意思,把定 義寫下來。編纂字典的人是不能受他認為「某一個字應該有什麼意思」那種主見的影響;他一定得根據那些卡片工作不可。

   所以編一部字典並不就是發表許多權威性的理論,說明什麼是什麼字的「真正意義」,而是將不同的字, 在過去作家的眼光中,代表什麼意思,儘量記載下來。字典的編纂者是一位歷史學家,而不是制定法律的人。譬如說,幾十年以前,編字典的人可以說「廣播」是 「散佈」的意思,可是他們決不能在當時就下令指定,若干年以後,「廣播」一定得代表「無線電播音」。把字典看作是「權威」,無異於承認編纂字典的人能有先 見之明,這是任何人都做不到的。當我們說話或寫作,不能決定用那一個字的時候,我們可以將字典內所載的,某個字過去的意義,當做指導。可是我們不應受它的 約束,因為新的情勢,新的經驗,新的發明,新的感情,隨時都在迫使我們用舊的字來應付新的用途。在古時,「鐘」只能代表用來敲打出聲的銅鐵器,現在它卻也 指「時鐘」了。

言辭的和具體的前後文(Verbal and physical context

  字典編纂者找尋字義的方法,事實上就是我們大家從小到老學習字義的方法)不過是加以整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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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說,我們從來沒有聽到過「木笛」這兩個字,有一天有人談話,其中有下面這些句子:

  「他從前是本城裏木笛玩得最好的一個人。……每一次演奏到第三樂章的木笛部分,他就十分緊張……有一天我看見他在樂器店裏,買一個木笛上用的新的簧……他玩了木笛以後,就再也不喜歡玩長笛了……他說它太容易,所以沒有什麼好玩。」

   我們原來也許並不知道這兩個字的意思,可是聽了這番話,就慢慢弄清楚了。從第一個句子裏,我們知道 「木笛」是玩的,所以它不是遊戲就是樂器。第二句指明了它不可能是遊戲。以後每多聽一句,木笛的意義就更狹窄一點,直到我們最後得到一個相當清楚的概念為 止。這就是我們怎樣從言辭的前後文學到字義的例子。

   但是即使沒有言辭的前後文,我們也可以從具體的和社會的前後文裏學到字義。譬如說,你和朋友去玩足 球,一邊踢球,一邊跟在球後面跑。你的朋友說:「你不知道怎樣盤球,讓我來教你。」「盤球」這個名詞祇消說過幾次,你就知道它是什麼意思了。你把球踢給你 的朋友,他說:「這一下傳得好。」你就又知道了一個新字。不久,由於親身經驗,你就能知道「頂球」,「射門」,「越位」等名詞的意思了。要你下定義,你不 一定會,可是應用時,你卻不會錯。

   差不多我們所有的言詞(上面已經說過,言辭祇不過是複雜的聲音而已,)都不是從字典或定義學來,而 是因為在聽見某些聲音時,就有某些實際情況隨之發生,因此便將這些聲音和那些實際情況連繫在一起而學到了它們的意義的。就像狗學聽人的話一樣。我們倘若常 常把餅乾放在狗的鼻子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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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牠說:「餅乾」,過了些時,牠就懂得這個字是什麼意思了。我們也是一樣。我們所以能學會說話,是由於我們在聽到別人發出某些聲音時,能察覺到同時有什麼現象發生—總而言之,由於察覺到前後文因而能瞭解到其中所包含的意義。

   孩子們在小學校裏解釋字義的方法,顯然地表示出他們怎樣地把言辭和實際情形聯繫在一起的。差不多每 一次下定義的時候,他們總是用具體的和社會的前後文來說明。「責罰就是你不乖時,他們把你關在小房裏,不讓你吃飯。」「報紙是報販送來,用來包垃圾的東 西。」這些都是很好的定義。它們所以不能用在字典裏,主要的原因是它們太瑣碎專門了,要想把運用一個字時的無數實際情形,全都記錄下來,實在是不可能的 事。因此字典上的定義是極為抽象的定義,為了要求簡明,所以不摻進任何瑣碎、特殊的例子。因此,倘若我們認為字典上的定義能將一個字完全解釋清楚,我們就 大大地弄錯了,這也是理由之一。

外向和內向的意義(Extensional and intensional meaning

  從這裏起,我們在討論字義時,就必需開始用幾個專開的名詞了:一個是外向的意義,以後也稱為示義(Denotation);另一個是內向的意義,以後也稱為含義(Connotation)。簡單的說,一個聲音的外向意義,也就是我們在第二章裏說起過的,是它在外界裏所指點或表示的東西。那就是說,外向的意義是不能用言辭表達出來的,因為它就是那個字所代表的東西。要記住這個定義有一個容易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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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有人要你說明一個字的外向意義時,你祇要手把嘴蒙住,指著那樣東西即可。

【見原文】

  相反地,一個字或辭句的內向意義,就是它在我們腦筋裏所引起的一切。大體說來,每當我們用別的字來解釋一個字的當兒,我們所告訴人的就是內向的意義,或是含義。要記得這點,你可以用手蒙住你的眼睛,把你要說明的字在腦筋裏轉了又轉:

【見原文】

   許多話當然是可以同時有外向和內向的意義的。若是它們沒有內向的意義——那就是說,若是它們在腦筋 裏引不起什麼反應—它們就是沒有意思的聲音,像我們聽不懂的外國話一樣。在另一方面,有些話雖然可以在我們腦筋裏引起許多感想,卻可能完全沒有外向的意 義。「天使們每天晚上在我的床上面飛翔守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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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一句祇有內向而沒有外向意義的句子。這並不是說,在我們床的上面,每晚沒有天使守望。所謂沒有 外向的意義,是指我們看不到,感觸不到,照相照不出,又不能用任何科學方法來證明,究竟有沒有天使在那裡守望。倘若我們萬一和人爭辯起這個問題來,要想得 到一個各方面——基督徒與非基督徒,虔誠信奉的與不信奉的,神秘的與科學的—都滿意的結論,簡直就不可能。所以無論我們是否相信有小天使,祇要我們在事前 就知道,爭辯這個問題決不會有結論或效果,就能避免因此打架了。

   相反地,倘若一句話有外向的內容,譬如說,「這間屋子有十五呎長」,爭辯時就有了結的可能。無論我 們對這屋子的長度有多少種不同的猜測,祇要有人拿出一根皮尺來,一切爭端都得停止了。所以內向和外向意義間很重要的一點區別是:倘若一句話有外向的意義, 爭論可以有結束,雙方也可得到同意;倘若一句話祇有內向,而沒有外向的意義時,我們就可能,而且常常會是,爭論不休。這種爭論的結果,祇有造成無法調解的 衝突這一條路。在個人間,它們會破壞友誼;在社會上,它們常常會破壞團體,造成水火不相容的派別;在國際間,它們會使緊張的局面更加緊張,以致成為和平解 決的障礙。

   這種爭論可以稱做為「無意義的爭論」,因為他們所根據的論點,是無法搜集到感觸得到的材料的。讀者 們仍請自己找點這類「無意義的爭論」的例子吧!就連上面舉過的那個小天使的例子,雖然我們既不想否認,也不想證明小天使的存在,也可能會引起有些人的反感 呢!倘若我們從神學、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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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經濟、文學批評、和其他平常很少有人注意到把有意義和無意義的材料分隔清楚的學問裏,選擇例子的話,結果會引起怎樣的一番喧嘈,讀者們自己一定能想像得到。

「一字一義」的謬論

   祇要是對於字義用過一番腦筋的人,當然會注意到,字義是不斷地流動、變遷的。一般人往往將這一點看 作不幸,認為它引起了「不合邏輯的思想」和「混亂不清的心理」。為了要補救這個情形,他們可能會建議我們大家訂立一項協定,給每一個字派「一個意思」,而 且祇能照那個意思用。可是他們跟著就會發現,我們即使請一羣辭典作家組織一個委員會,建立一個嚴厲的獨裁機構,在每一家報館,每一家人家的電話筒裡,都派 一個檢查官監察,我們還是會無法使大家用同樣的方法用字。所以,這情形看來簡直像是毫無希望的。

   然而我們祇要從另外一個完全不同的前提出發,就不至走上這樣的絕路了。——這個前提是現代語言思潮 的基本理論之一,那就是說,沒有一個字能有兩次意義完全相同。我們可以用很多方法,來證明這個前提很切合事實:第一,我們倘若承認一個字的前後文決定它的 意義這一前提,就可以知道沒有兩個意義能完全相同,因為沒有兩個前後文是完全相同的。一個極普通的說法:「我相信」,在下列句子中就表示出各種不同的意義

   我相信你。(我對你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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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相信民主。(我接受「民主」這名詞內所包括的原理。)

   我相信聖誕老人。(我的意見認為聖誕老人的確是有的。)

   第二,我們可以將一個意思極「簡單」的字,譬如說「壺」,作為例子。當約翰說「壺」的時候,那個字 的內向意義是他所記得的一切壺的共同特徵。可是當彼得說「壺」的時候,那個字的內向意義就變成是彼得所記得的一切壺的共同特徵了。無論約翰的「壺」和彼得 的「壺」之間,差別是如何微小,可是總還是有差別的。

   最後,讓我們從外向意義的觀點來考查語言。倘若約翰、彼得,哈路,喬治,每一個人都說:「我的打字 機」,我們就得要指出四個不同的打字機來,才能得到他們每一個人用這個字時的外向意義。並且,約翰今天說的「我的打字機」,可以和他明天說的「我的打字 機,」外向的意義不同。因為同是一架打字機,過了一天,(甚至一分鐘),就不會再完全相同了,因為一件物品慢慢地損耗,變遷和毀滅的過程是不斷地在進行著 的。雖然我們可以說,一個字的意義在一分鐘,或再過一分鐘後,變得極少,我們卻不能就說它一點不差,完全相同的。

   有些人武斷地說,他們在一個字沒有說出來之前,就已經知道它的意義了。這句話完全沒有道理。我們對 一個字在事前所能知道的,祇是它「差不多」的意義而已。那個字說出口後,我們才能根據它的言辭和具體的前後文,解釋它的意思,然後再按照我們的解釋,採取 行動。研究一句話的言辭前後文,就像研究那句話本身一樣,能幫助我們了解到它的內向意義;研究它的具體前後文,可能幫助我們找到它的外向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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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約翰向詹姆斯說:「你可不可以把那本書拿來給我?」的時候,詹姆斯就向約翰手指的方向(具體的前後文)張望,並且看見那裏有一張書桌,上面放了幾本書(具體的前後文),他把他們剛才的談話再想一想(言辭的前後文)就懂得約翰要的是什麼書了。

  所以,解釋字義必須以全部的前後文為基礎。否則,有時候我們雖然沒有能用對的(習慣的)字眼,別人卻往往仍然能了解我們,這一件事實,就無法解釋了。舉個例子:

  甲:看,天上飛著的那條蜈蚣,多麼好看!

  乙:你是不是指那只紙鳶?

  甲:可不是嗎?我正是說的那只紙鳶呀!

  一個字的前後文常常能將我們的意思指點得非常清楚,我們甚至都不用把自己心裏的話說出來,別人就已經懂得了。

 忽視前後文

  所以,很顯然地,在解釋字句的意義時,忽視前後文,即使少說些,也是很愚蠢的行為。在最嚴重的情形 下,它簡直就可能成為惡毒的行為。某些故意危言聳聽的報紙,往往從一個聞人的談話裏,不顧前後文抽出幾個字來,以造成一個完全錯誤的印象。這種「斷章取 義」的辦法,在國際宣傳戰中,用得極多,在商業廣告上也不能避免。譬如說,一位寫書評的人,評論一本新出版的書是:「還夠不上算是一本好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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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書包皮上的廣告就因此可能會引證他,說他稱那本書是本「好書」。而且還常常有人替這種行為辯護:「無論怎麼說,他不是用過「好書」這兩個字的嗎?」

   許多人在辯論時往往抱怨說,同是一樣的字,對於不同的人,可以有不同的意思。實在說來,他們不該抱 怨,卻應該將這件事認為理所當然才對。擧個例子說,「公道」這字,差不多對於每一個人都有不同的含義。美國最高法院有九位大法官,如果在他們的眼中,「公 道」總是代表完全一樣的東西,那才怪呢!因為假若是那樣,所有的決定就都該是全體一致通過,不會有不同的意見了。倘若對於杜魯門總統,「公道」的意思和對 斯大林一樣,那就更奇怪了。因此,我們必須將沒有一個字,能在兩次不同的用法中,有同樣的意義,這一條原則牢記在心,養成自動考查前後文的習慣,這樣才能 對別人所說的話,有進一步的了解。可是在目前的情形下,我們卻都有一個傾向,祇要遇到一個聽起來好像是很熟悉的字,就認為自己已經懂了,其實卻並沒有真正 了解。這樣我們就容易亂猜別人的話,硬在裏面找尋並不存在的意思,浪費力氣,批評人家「故弄玄虛」,或是「歪曲字義」。事實上,別人唯一的過失,祇是他們 用字的方法和我們不同而已。在這點上,他們是不能自主的,過去和我們環境很不相同的人,更是如此。「故弄玄虛」和「歪曲字義」的情形,自然未始沒有,不 過,我們的猜測卻也並不盡然全對。

  在我們研究歷史,或是和我們不同的文化時,前後文就變得特別重要。說「這座屋子沒有電燈和自來水,」對於一座一五七○年在英國的房子,並不算是壞話,因為那時還沒有電燈和自來水;可是對於一九四九年在芝加哥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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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很不利的批評了。再譬如說,我們倘若想要了解美國的憲法,僅僅查一查字典,看看憲法中每個字是什 麼意思,是不夠的。我們必須根據它的歷史背景—生活狀況,當時的思潮、流行的偏見、和起草憲章的人可能有的利害觀點等—來研究它。無論怎樣,一七九○年 「美利堅合眾國」所代表的領土大小和文化,與今日的「美利堅合眾國」所代表的頗有不同。在極重大的問題上我們所要查究的各種前後文—言辭的、社會的和歷史 的—的範圍,可能會是十分廣泛的。

 言辭間的相互作用

  上面這些話並不是說,前後文既然如此重要,讀者就簡直可以把字典丟開的意思。一個句子中任何一個字 ——一段文字中任何一句句子,一篇文章中任何一段——固然都要靠著前後文,才能將意義表達出來,但是它本身也是全文中其他的字,其他的句子,和其他段文字 的前後文的一部份。因此,在字典上查出一個字的字義,常常不但解釋了這個字,而且也解釋了包含這個字的句子,段,以至全篇文章或談話。在一段連貫的文字 裏,每一個字都是互相有影響的。

   我們既然知道了字典是歷史性的著作,在查用字典時,心裡就應該有一個了解:「『花』這個字過去最平 常的用途是指木本和草本植物所開的花朵」。進一步,我們就可以毫無問題地推斷上去:「倘若它從前是這樣用法,那麼它在這句句子裏,大概可能也是這個意 思。」我們平常的做法都是先查一下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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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回來讀前後文,看看它和字典的意思對不對,若是它的前後文是「油燈上結了一朵大花……」,我們也許就得更仔細地去查閱字典了。

  因此,對於解釋字義,字典上的定義是一個無價的指南。世界上沒有一個字只有一種「正確的意義」,可是用到一種類似的情形上去呢,它卻真的可以有一種「正確的意義」。這些類似的情形構成了「字義區」(Areas of meaning),字典的功用是在它能解釋一個字在各種不同字義區裡的意義。我們每次看到或讀到一個字,就可以考查這個字的前後文,和它所指出的外向事物(倘若可能的話)以決定它在那個字義區裡,佔了那樣的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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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有助社會團結的語言

火爐裡的煤塊漸漸生了灰,

兩隻小狗還坐著呆呆相對,

一隻小狗便向另一隻挑釁;

「你再不說話,那我就要作聲。」

         ——民謠

用作表情的聲音

   解釋辭義的問題所以變得如此複雜,最大的原因是用語言說明事理的用法,和更古老的、更深刻的用法, 有著極密切而牢不可破的關係。因此,我們日常生活中所用的言辭,祇有一小部份是稱為純粹說明事理的。我們完全有理由相信,人類能夠用語言為純粹陳述事理的 工具,在語言的發展史上,是比較新近的事。遠在現代的語言沒有產生以前,我們大概是用各種不同的呼喊,來表示飢餓、懼怕、寂寞、勝利和性慾等等內心的慾望 的,就像下等動物一樣。現在我們聽到家畜們呼喊時,仍然可以辨認出各種不同的叫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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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及它們所表示的情形。在進化的過程中,這種啡聲逐漸分化,種類越過越多,所代表的意識的範圍也越過 越廣。許多喉鳴和喋喋之聲,原來並沒有什麼意思的,也漸漸變成了語言。所以我們現在的語言,雖然已經進步到可以作精確的報告的地步,但是每一個人差不多還 仍有先表示內心的感覺,然後,倘若必要,再報告事實的傾向:『啊!(表情),我牙齒痛(報告)。』上面在討論「怒詞」和「喜詞」時已經說過,我們有許多言 辭和各種表情的姿勢——就像痛楚時哭叫,惱怒時張牙露齒,觸鼻以示友情,舞蹈以示喜悅等等——完全是一樣的作用,祇不過用的是聲音而已。這種將言辭當作有 聲音的,表達情感的姿勢運用,叫做象徵前(Presymbolic)的用法。象徵前的用法和象徵的系統,在語言裏同時存在,我們每天所說的話,都是將象徵和象徵前的份子澈底地混合起來的。

   事實上,在我們日常的語言裏,祇要是表現任何強烈的感情,象徵前的成份總是極為顯著的。倘若有人毫 不經心地跨下人行道,而路上正有一輛汽車開來時,旁人只要高聲叫喊,提起他的注意,便可以救他的命了,至於叫的是什麼話,有沒有意義,都無關緊要。因為真 正傳達給他必需的感覺的,是別人大叫時的響度和音調中所包含的恐怖的情緒,而不是他所用的字眼。同樣的,用嚴厲而忿怒的聲音發施號令,比用普通的語調發施 號令,往往可以得到更快的效果。這也就是說,人聲本身的性質就有表達情感的力量,和它說的話簡直沒有什麼大關係。我們可以說:「下次請再來玩」,而說話的 語氣,卻明白地表示出我們實在希望這位客人再也不要來了。又譬如說,你和一位小姐晚間走出去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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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她說:「今天的月亮好亮!」的語氣中,你就可以知道她究竟真的是在欣賞月色,還是想要你去吻她。

   一般幼小的嬰兒,在沒有能了解母親的說話以前,就已經知道她的聲音是代表愛惜,溫柔或煩惱了。多半 的孩子對于語言中象徵前的成份,還仍然保存原有的敏感。成人中也有些人不但能保持這種敏感,並且能夠使它隨著年齡的增加而更為精密。我們稱這種人為有「直 覺」,或是「異常的機靈」。他們有本領解釋發言者的面部表情,和其他各種表現他內心狀況的徵兆。他們不但留心他說些什麼話,並且還留心他怎樣講的。相反 地,凡是花過很多時間閱讀寫出來的文字的人,(科學家,智識份子,簿記員等等),往往祇注意言辭表面的意義,而對於其他的一切,比較容易忽略。倘若有位小 姐要這樣的一位先生吻她,她往往非得直說出來不可。

 為發聲而發聲

  有的時候,我們說話祇不過是愛聽自己說話而已。就像打球或跳舞一樣,講話能給我們一種活躍的快感。小 孩子們喋喋不休,成人們在浴缸內唱歌,都祇是為欣賞自己的聲音。有時,為了類似的象徵前的理由,許多人會在一起發出聲音,例如團體合唱,團體背誦,團體歌 吟等。在這些遊戲裏,大家所唸的字究竟是什麼意義,幾乎毫無關係。舉個例子說,在唱「帶我回到維琴尼亞老家去」那支歌的時候,我們儘管可以從來沒有去過美 國的維琴尼亞州,並且也毫無到那裏去的願望,但是仍然可以吟誦那些憂鬱的思鄉的辭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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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在社交場合的會話,也大部份是屬於象徵前的性質的。譬如說:在茶話會和宴會上,大家都一定得談 話—談什麼都可以:天氣、足球隊踢得好不好、女明星英格麗褒曼最近主演的影片……。這種會話都有一個特點:除了極要好的朋友間的密談外,一般對於這些題目 所發表的意見,就交換知識的觀點上,多半是毫無價值,不值一談的。可是在那種場合下,沉默不言是會被認做失禮的。一般招呼和送別時的客套話——「早安!」 「今天天氣好。」「府上這幾天好嗎?」「今天能看到你,真是高興。」「下次進城時,請務必來玩。」——都是社交禮節上所認為必需的,不管你心裏是不是這樣 想,不說就是你的錯。我們每天都會遇到無數場合,不能不說幾句話,不然就是沒禮貌。每一個交際場合都有它自己的談話方式:有些場合需要人高談闊論;有些場 合要細言密語,有的場合要俏皮取笑。從這些社交的習慣上,我們可以定出一個普通的原則:打破沉默,本身就是說話的一個重要功用。我們生活在社會上,決不可 能一直要等到「有事體講」,方才開口說話的。

   這種象徵前的「為說話而說話」是一種活動的方式,就像野獸的叫喊一樣,我們大家在一起隨便胡扯一 番,就能結為朋友。雖然大家講的話,似乎是一本正經,不過這種談話的目的,可並不是溝通知識,而是在建立交情。人和人之間有許多建立交情的方法,譬如說, 一同吃飯,一同遊戲,一同工作等。但在這些集體活動的方法中,一同談話最容易做到。在這類社交性的會話裏,最重要的因素是大家一起講話,至於所談的題目, 那還是次要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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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在選擇會談題材的時候,大家往往無形中追隨一個原則。這種談話的目的既然是建立交情,我們總是小心選擇立刻可得對方同意的題目的。譬如說,現在有兩個不相識的人在一起碰到了,大家想要攀談,或者覺得非說幾句話不可,試想一想他們大概會說些什麼:

  「今天天氣好呀!」

  「可不是嗎?」(在一點上已經得到同意了,可以放心往下說了。)

  「大體說來,今年這個夏天可真不壞。」

  「一點也不錯。今年的春天也好極了。」(對方在第二點上也同意了,而且在進一步邀你同意他提出的第三點呢。)

  「是呀,今年的春天真可愛。」(等三點上也同意了。)

   因此,大家不但談話要在一起,意見上也要一致。我們對天氣的看法同意了以後,就進一步對別的事謀取 同意了—四週的田園多麼美好,物價上漲得多不像話,去紐約玩幾天倒很好,住在那裏可吃不消……無論雙方所談的事多麼簡單平凡,祇要多獲得一番同意,你對那 陌生人害怕和猜忌的心理就會減少一分,做朋友的可能性也因之加多。倘若你們繼續談下去,發現了彼此間有共同認識的朋友,或者在政治見解、文藝興趣、和嗜好 上有相同之處後,你就和他做了朋友,真正的交情和合作也就可以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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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持交往

   上面所說的社交性的談話,固然多半是敷衍式的陳腐濫調,沒有多大意思,但在實際生活中卻是不可缺少 的。因為它不但使我們能和別人有獲得同意的機會,因而談得來,做朋友,它不但能幫助我們結交新朋友,開闢新的交往關係,還能幫我們和老朋友間保持友誼,維 持舊的交往關係。一般老朋友們,即使在沒有什麼特別的事要談的當兒,還是喜歡在一起聊天。同住在一座房子裏的人,或是同在一處辦公的人,見了面總不免要找 些話講講,即使沒有什麼話說時,也是如此。他們所以要這樣,一則是為了解悶,二則,(這是比較重要些的一點!)是為了維持交情來往。

  下述的情形,在許多對夫婦間都曾發生過:

  太太:威伯,你為什麼不和我說話?

  先生:(正在讀著一本哲學書,這下給打斷了。)什麼?

  太太:你為什麼不和我說話?

  先生:但是沒有什麼話可以說呀!

  太太:你不愛我啦!

  先生:(思潮完全給她打斷,有點惱了。)唉,別傻啦,你知道我是愛你的!(忽然間覺得應該按照邏輯,打破沙鍋,盤問到底。)我有沒有跟別的女人在外面亂逛?我不是把薪水全部都交給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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