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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目錄與目錄學
「目」字,漢許慎《說文解字》云:「人眼也,象形,重,童子也。」所謂「重」,指「目」字中之二橫畫;「童子」,今作「瞳子」。清段玉裁〈注〉云:「目之引伸為指目、條目之目。」「目錄」之目字,即引伸義中之「條目」。
「錄」字,《說文解字》云:「金色也,從金,彔聲。」段玉裁〈注〉云:「錄與綠同音,金色在青黃之 間也。叚借為省錄字,慮之叚借也,故錄囚即慮囚;云庸錄者,猶無慮也,言其繁猥。」可見「錄」字,本義或叚借義,並無與今「目錄」義有關。實則「目錄」之 「錄」,本字為「彔」,《說文解字》云:「刻木彔彔也,象形。」段玉裁〈注〉云:「小徐曰:『彔彔,猶歷歷也,一一可數之皃。』按:剝下曰:『彔,刻割 也。』彔彔,麗廔嵌空之皃。」知「彔」字有清楚、明白之義,引伸為整理條理之義。
將「目」、「錄」二字聯屬為一詞,始於漢代。《昭明文選》(卷二十二)載晉王康琚〈反招隱詩〉: 「推分得天和,矯性失至理。」李善〈注〉云:「劉向〈列子目錄〉曰:至於〈力命篇〉,一推分命。」班固〈漢書敍傳〉云:「劉向司籍,九流以別,爰著目錄, 略序洪烈。」可見劉向時已用「目錄」一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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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由於編撰目的之不同,目錄之性質可區分為左列四種:
一、目錄家之目錄:此種目錄,僅著錄書名、卷數、作者等,旨在反映藏書情形,以便檢索之需,如明代楊士奇等所撰《文淵閣書目》(二○卷)、清代孫星衍所撰《孫氏祠堂書目》(四卷)等是。
二、藏書家之目錄:此種目錄,除著錄書名、卷數、作者外,並詳著版本,旨在反映藏書之特色。蓋多數藏書家,每以宋、元本或名家手抄手校本之多寡,為比長絜短之依據。如清代黃丕烈《蕘圃藏書題識》(一○卷)、陸心源《皕宋樓藏書志》(一二○卷)等是。
三、學術家之目錄:此種目錄,除分類著錄圖書外,復於部類之前撰有總序及小序,以說明學術源流及遞 嬗。或於每書撰有解題,以說明一書之作者、內容、流傳,並評論其得失,旨在提供讀者治學之津梁。如宋代晁公武《郡齋讀書志》(二○卷)、清代紀昀等撰《四 庫全書總目》(二○○卷)等是。
四、鑑賞家之目錄:此種目錄,旨在呈現宋、元版刻及精刊本之藝術價值,是以著錄之重點在版刻之行款及鈐章等。如清于敏中、彭元瑞等所撰《天祿琳琅書目》(一○卷)《後編》(二○卷)等是。
然而,不論何種目錄,為方便檢索,必需講究圖書之分類、著錄圖書之方式及撰寫解題之要點。研究此等分類方法、著錄方式及解題之撰寫等問題,俾為讀者提供更多、更完備、更精確之圖書資訊之學科,稱之為「目錄學」。
我國目錄方面之圖書,自從《隋書‧經籍志》在〈史部〉設〈簿錄篇〉後,長久以來即將目錄歸諸史部。《隋書‧經籍志》「小序」云:
古者史官既司典籍,蓋有目錄以為綱紀。體製湮滅,不可復知。孔子刪《書》,別為之〈序〉,各陳作 者所由。韓毛二《詩》,亦皆相類。漢時,劉向《別錄》,劉歆《七略》,剖析條流,各有其部,推尋事迹,疑則古之制也。自是之後,不能辨其流別,但記書名而 已。博覽之士,疾其渾漫,故王儉作《七志》,阮孝緒作《七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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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皆別行。大體雖準(劉)向、(劉)歆,而遠不逮矣。其先代目錄,亦多散亡,今總其見存,編為《簿錄篇》。
可 見《隋書‧經籍志》之將目錄置諸史部,以「古者史官既司典籍,蓋有目錄以為綱紀」之故。今詳檢歷代史 志〈目錄類〉所收目錄之內容,非常繁雜:有經書之目錄,如明代朱睦冠《授經圖》(二○卷)(見《四庫全書總目‧目錄類》);有史書之目錄,如唐代宗諫《注 十三代史目》(一○卷)(見《新唐書‧藝文志‧目錄類》);有子書之目錄,如宋代高似孫《子略》(四卷)、《目錄》(一卷)(見《四庫全書總目‧目錄 類》);有文集之目錄,如晉代摯虞《文章志》(四卷)、《新譔文章家集敍》(五卷)(見《新唐書‧藝文志‧目錄類》)。可見以目錄書盡歸史部,未盡妥善。
及至《四庫全書總目》,一則沿《隋志》之體例,以〈目錄類〉置諸〈史部〉,一則兼採《宋史‧藝文志》之方式,將金石方面之目錄,置於〈目錄類〉,於是將〈目錄類〉分成「經籍之屬」、「金石之屬」兩類。《四庫全書總目‧目錄類》「小序」云:
金石之文,《隋(志)》、《唐志》附〈小學〉,《宋志》附〈目錄〉,今用《宋志》之例,並列此門,而別為子目,不使與經籍相淆焉。
案:此說明將金石之書由〈小學類〉改置〈目錄類〉之原因。
在「經籍之屬」後曰:
按:《隋志》以下,皆以法書名畫列入〈目錄〉。今書畫列入〈子部〉〈藝術類〉,惟記載金石者無類可歸,仍入〈目錄〉,然別為子目,不與經籍相參,蓋目錄皆為經籍作,金石其附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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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石之屬」後曰:
案:《隋志》以秦會稽刻石及諸石經皆入〈小學〉,《宋志》則金石附〈目錄〉。今以集錄古刻條列名 目者,從《宋志》入〈目錄〉,其博古圖之類,因器具而及款識者,別入〈譜錄〉,石鼓文、音釋之類,從《隋志》別入〈小學〉;《蘭亭考》、《石經考》之類, 但徵故實,非考文字,則仍隸此門,律從類焉。
此兩段文字,前者說明(目錄類)分成「經籍之屬」、「金石之屬」二子目之原由;後者則說明金石圖書,分別歸入〈小學類〉、〈譜錄類〉、〈目錄類〉之原則。
按:《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之說,未盡為是。今檢《四庫全書總目‧目錄類‧金石之屬》所收,如宋歐陽 修《集古錄》(一○卷)、黃伯思《法帖刊誤》(二卷)、陳思《寶刻叢編》(二○卷)等,乃金石著作,非金石目錄也。如此等著作可入〈目錄類〉,則博古圖、 石鼓文之屬,亦可入(目錄類)。因此,理想之方式,乃將所有具備書目條件之圖書,於四部之外,另立「目錄」一部,復依其性質,分為若干類目。如此,則今後 目錄書不再隸屬於史部,亦不隸屬於其他學科、得以獨立為一專門學科矣。蓋目錄書,所收性質繁雜,有經學目錄、文字學目錄、史書目錄、子書目錄、宗教目錄、 藝術目錄、文學目錄、金石目錄、辨偽目錄等,非經、史、子、集任何一部所能統攝者。目錄學之範圍亦甚廣博,涉及之學科有版本學、辨偽學、索引學、校勘學 等,亦非某一學科所能涵蓋者。且目錄學為任何學科治學之門徑,為一切學術之基礎,唯有獨立為一專門學科,方得綜合各學科目錄,從事有系統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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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目錄之功用
目錄書由於編撰者之認知及編撰旨趣之不同,致其體制及性質亦有不同,然均有一定之功用。目錄書除方便檢索外,在學術上之功用,主要者有左列幾項:
一明治學之途徑
我國古籍浩繁,就以史部之書而言,《隋志》著錄八百一十七部,一萬三千二百六十四卷;《新唐志》著 錄一千三百四部,二萬九千二百一卷;《宋志》著錄二千一百四十七部,四萬三千一百九卷;《明志》著錄一千三百一十六部,二萬八千二十一卷。其所著錄,或不 免重複,然為數亦不可謂不多,而《漢志》、《清史稿藝文志》及其他補志,猶未計焉。經、子、集三部之書,其數亦不下於史部。面對如此繁夥圖書,從事研究 時,輒面臨下列各項問題:
一某一種研究題目,前人究竟已有若干研究著作?
二前人之研究著作,其內容如何?
三前人之研究著作,存佚情形如何?
四前人之研究著作,貯放在何處?
五前人之研究著作,各有若干傳本?以何者為善?
要解決此等問題,唯有熟悉目錄,學習目錄學。清代張之洞《書目答問‧略例》云:
讀書不知要領,勞而無功。知某書宜讀而不得精校精注本,事倍功半(原〈注〉:此編所錄,其原書為修《四庫全書》時所未有者十之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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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庫》雖有其書,而校本、注本晚出者十之七八)。今為分別條流,慎擇約舉,視其性之所近,各就其部 求之。又於其中詳分子目,以便類求。一類之中,復以義例相近者,使相比附,再敘時代,令其門徑秩然,緩急易見。凡所著錄,並是要典雅記,各適其用(原 〈注〉:皆前輩通人,考求論定者)。總期令初學者易買易讀,不致迷罔眩惑而已(原〈注〉:弇陋者當思擴其見聞,汎濫者當知學有流別)。
張氏復於《輶軒語‧語學‧論讀書宜有門徑》條云:
汎濫無歸,終身無得。得門而入,事半功倍。或經,或史,或詞章,或經濟,或天算地輿。經治何經?史治何史?……至於經注,熟為師授之古學?孰為無本之俗學?……此事宜有師承,然師豈易得?今為諸君指一良師,將《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讀一過,即略知學術門徑矣。
張氏所說,均在強調目錄為明治學途徑所必讀者。
二、考典籍之存佚
我國典籍,由於歷代兵燹、火災、黨爭或政治禁錮等原因,亡佚甚多。《隋書》(卷四十九)〈牛弘傳〉有圖書五厄之說,其言曰:
開皇初,遷授散騎常侍秘書監。弘以典籍遺逸,上表請開獻書之路,曰:「經籍所興,由來尚矣。爻畫肇於庖羲,文字生於蒼頡,聖人所以弘宣教導,博通古今,揚於王庭,肆於時夏,故堯稱至聖,猶考古道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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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舜其大智,尚觀古人之象。《周官》外史掌三皇五帝之書及四方之志。武王問黃帝、顓頊之道,太公曰: 「在丹書。」是知握符御曆,有國有家者,曷嘗不以《詩》、《書》而為教,因禮樂而成功也。昔周德既衰,舊經紊棄,孔子以大聖之才,開素王之業,憲章祖述, 制《禮》刊《詩》,正五始而修《春秋》,闡〈十翼〉而弘《易》道,治國立身,作範垂法。及秦皇馭寓,吞滅諸侯,任用威力,事不師古,始下焚書之令,行偶語 之刑。先王墳籍,掃地皆盡,本既先亡,從而顛覆。臣以圖讖言之,經典盛衰,信有徵數,此則書之一厄也。漢興,改秦之弊,敦尚儒術,建藏書之策,置校書之 官,屋壁山巖,往往間出。外有太常太史之藏,內有延閣秘書之府。至孝成之世,亡逸尚多,遣竭者陳農求遺書於天下,詔劉向父子讎校篇籍,漢之典文,於斯為 盛。及王莽之末,長安兵起,宮室圖書,並從焚燼,此則書之二厄也。光武嗣興,尤重經誥,未及下車,先求文雅,於是鴻生鉅儒,繼踵而集,懷經負帙,不遠斯 至。肅宗親臨講肄,和帝數幸書林,其蘭臺石室,鴻都東觀,秘牒填委,更倍於前。及孝獻移都,吏民擾亂,圖書縑帛,皆取為帷囊,所收而西,裁七十餘乘,屬西 京大亂,一時燔蕩,此則書之三厄也。魏文代漢,更集經典,皆藏在秘書,內外三閣,遣秘書郎鄭默,刪定舊文,時之論者,美其朱紫有別。晉氏承之,文籍尤廣, 晉秘書監荀勗定魏內經更著新簿,雖古文舊簡,猶云有缺,新章後錄,鳩集已多,足得恢弘正道,訓範當世。屬劉石憑陵,京華覆滅,朝章闕典,從而失望,此則書 之四厄也。永嘉之後,寇竊競興,因河據洛,跨秦帶趙,論其建國立家,雖傳名號,憲章禮樂,寂滅無聞。劉裕平姚,收其圖籍,五經子史,纔四千卷,皆赤軸青 紙,文字古拙,僭偽之盛,莫過三秦,以此而論,足可明矣。故知衣冠軌物,圖書記注,播遷之餘,皆歸江左,晉宋之際,學藝為多,齊梁之間,經史彌盛,宋秘書 丞王儉,依劉氏《七略》,撰為《七志》;梁人阮孝緒,亦為《七錄》,總其書數,三萬餘卷。及侯景渡江,破滅梁室,秘省經籍,雖從兵火,其文德殿內,書史宛 然猶存。蕭繹據有江陵,遣將破平侯景,收文德之書及公私典籍重本七萬餘卷,悉送荊州,故江表圖書,因斯盡萃於繹矣。及周師入郢,繹悉焚之於外城,所收十纔 一二,此則書之五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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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書》所說,為隋代以前之書厄也。明代胡應麟《少室少房筆叢》(卷一)又有五厄之說,此五厄為:
隋大業十四年(西元六一八年),煬帝在江都被殺,一時天下大亂,圖書被焚,一厄也。
唐天寶十五年(西元七五六年),安祿山入關,玄宗奔蜀,書籍損失殆盡,二厄也。
廣明元年(西元八八○年),黃巢入長安,僖宗出走,書籍焚燬不少,三厄也。
靖康二年(西元一一二七年),金人入汴,四厄也。
南宋德祐二年(西元一二七六年),伯顏南下,軍入臨安,圖書禮器,運走一空,是五厄也。
是我國南宋以前,圖書經此十厄,散佚不計其數。宋以後以迄近代,尚不計焉。而此十厄,多就兵燹而言。兵燹之外,造成圖書之亡佚,又有左列多種原因:
一、火災
《宋史‧藝文志‧序》云:「真宗時,命三館寫四部書二本,置禁中之龍圖閣及後苑之太清樓。而玉宸 毆、四門殿,亦各有書萬餘卷。又以祕閣地隘,分內藏西庫以廣之,其右文之意亦云至矣。已而王宮火,延及崇文、祕閣,書多煨燼。其僅存者,遷于右掖門外。」 此官火禍及梨棗之例也。私人藏書,亦有被火者,其中以清初錢謙益絳雲樓一炬,為禍最烈。清曹溶〈絳雲樓書目題詞〉云:「虞山宗伯生神廟盛時,早歲科名,交 游滿天下,盡得劉子威、錢功父、楊五川、趙汝師四家書,更不惜重貲購古本,書賈奔赴,捆載無虛日。用是所積充軔,幾埒內府,視葉文莊、吳文定及西亭王孫或 過之。中年構拂水山房,鑿壁為架庋其中。晚歲居紅豆山莊,出所藏書重加繕治,區分類聚,栖絳雲樓上。大櫝七十有三,顧之自喜曰:『我晚而貧,書則可云富 矣。』甫十餘日,其幼女中夜與乳媼嬉樓上,剪燭灺落紙堆中,遂燧,宗伯樓下驚起,燄已張天,不及救,倉皇出走,俄頃樓與書俱盡。」此次火災,時人謂之圖書 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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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黨爭
中國兩千年來,黨爭不斷,黨爭之結果,則互禁對方著作,甚至燬板。歷代黨爭中,以北宋新舊黨爭最為激烈。即以官修之《神宗實錄》,都不免再三改竄,甚或禁燬,其他私史、筆記小說及詩文集,因禁燬而導致亡佚者,不在少數。
三、政治因素
此以清代之禁燬運動,最為酷烈。清代為禁燬反清志士之著錄,歷朝均多次進行禁書工作。就以乾隆一朝而言,多次下令各省奏繳違礙圖書,據雷夢辰《清代各省禁書彙考》,各省共奏繳禁燬圖書多達二千六百二十九種之多。孟森《心史叢刊》云:
今檢清代禁書,不但明清之間著述,幾遭盡燬,乃至自宋以來,皆有指摘,史乘而外,並及詩文。充其自諱為夷狄之一念,不難舉全國之記載而盡淆亂之。始皇當日焚書之厄,決不至離奇若此!蓋一面燬前人之信史,一面由己偽撰以補充之,真是萬古所無之文字劫也。
陳懷《清史要略》云:
清編《四庫全書》,燒燬之書凡一萬三千八百六十二部,帝猶以為末足。至乾隆五十七年尚嚴諭遵行。中有云:「江蘇、浙江、江西等省,素稱文人淵藪,民間書籍繁多,所以不能禁絕者,皆由督撫等視為等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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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嗚呼!帝既搜集古今之遺籍,而又嚴中文字之禁,下燔書之令,俾天下學者為之束筆。此秦皇、李斯之所以流毒萬世,貽譏千古,而帝悍然為之而不顧,吾不知其所為獎勵文學者果何如哉。
古籍亡佚既然如此之甚,欲知歷代古籍存佚情形,唯從目錄得知。
三、辨古籍之真偽
所謂偽書,即一書所題之作者,與真正之作者不符者也。以《莊子》一書為例,今本三十三篇之《莊 子》,舊題周莊周所撰,唐代陸德明《經典釋文》〈序錄〉已疑其為「後人增足,漸失其真。」其後,歷代多疑之者。大抵〈內篇〉七篇,為莊周所撰;〈外篇〉、 〈雜篇〉,則為後人雜湊而成,然則,《莊子》即為偽書。
辨偽書之方法很多,其中最常見之方法,即據目錄以辨之,蓋目錄多有辨偽資料。以班固《漢書‧藝文志》為例,其中頗多辨偽之語,例如:
《文子》九篇。〈注〉:「老子弟子,與孔子並時,而稱周平王問,似依託者也。」
《黃帝君臣》十篇。〈注〉:「起六國時,與《老子》相似也。」
《雜黃帝》五十八篇。〈注〉:「六國時賢者所作。」
《力牧》二十二篇。〈注〉:「六國時所作,託之力牧。力牧,黃帝相。」
《黃帝泰素》二十篇。〈注〉:「六國時韓諸公子所作。」
《大禹》三十七篇。〈注〉:「傳言禹所作,其文似後世語。」
《神農》二十篇。〈注〉:「六國時,諸子疾時怠於農業,道耕農事,託之神農。
《伊尹說》二十七篇。〈注〉:「其語淺薄,似衣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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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鬻子說》十九篇。〈注〉:「後世所加。」
《師曠》六篇。〈注〉:「見《春秋》,其言淺薄,本與此同,似因託之。」
《務成子》十一篇。〈注〉:「稱堯問,非古語。」
《天乙》三篇。〈注〉:「天乙謂湯。其言非殷時,皆依託也。」
《黃帝說》四十篇。〈注〉:「迂誕依託。」
《封胡》五篇。〈注〉:「黃帝臣,依託也。」
《鬼容區》三篇。〈注〉:「黃帝臣,依託。」
其他如宋代晁公武《郡齋讀書志》、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及清代《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等,多有辨偽之說。是歷代學者多據目錄,從事辨偽。例如窪書‧東方朔傳竺石:
朔之文辭,此二篇(〈答客難〉及〈非有先生論〉)最善。其餘有〈封泰山〉、〈責和氏璧〉及〈皇太 子生禖〉、〈屏風〉、〈殿上柏柱〉、〈平樂觀賦獵〉、〈八言七言〉上下、〈從公孫弘借車〉,凡劉向所錄朔書具是矣。(師古曰:「劉向《別錄》所載。」)世 所傳他事皆非也。(師古曰:「謂如〈東方朔別傳〉及俗用五行時日之書,皆非實事也。」)
此為班固以《別錄》所著錄之有無,辨偽書者也。又如《郡齋讀書志》著錄《鶡冠子》(八卷),晁公武曰:
右班固載:「鶡冠子,楚人,居深山,以鶡羽為冠。」著書成編,因以名之。至唐韓愈,稱愛其〈博選〉、〈學問〉篇,而柳宗元以其多取〈賈誼賦〉非斥之。按:《四庫書目》《鶡冠子》三十六篇,與愈合,已非《漢志》之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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