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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April 22,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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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有實在流傳已少,其書足資啟牖後學、廣益多聞者,即將書名摘出,撮取著書大旨,敘列目錄進呈,候朕裁定真按:原訛作侯朕裁定,徑改! 彙付剞闕。(註二十二)

二月二十一日清高宗更進而曰:「將來辦理成編時,著名四庫全書。」(註二十三)足見大規模的輯錄永樂大典建議,導引了四庫全書開館的先路。而當時輯錄大典的原則,亦均遵照清高宗的指示其標準約為:

 一、後世的確流傳已少之典籍。

 二、足以啟牖後學,廣益多聞的著作。真批:可見四庫全書之「全」,在此標準矣!吳氏既有此見,云胡論述時不覺其蔽耶?

四庫館臣以此為準繩,日有孜孜,成果至為豐碩。茲將所輯得之種數,列表示之:(註二十四)真批:既全盤參用他人研究成果,便應在正文提及其人,何故只在孟森、尊師大師上略示恭敬也?



著錄

存目

校輯者

63

9

36

38

93

71

171

10

小計

363

128

校補者

7

6

10

4

小計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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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補者不計外,尚得四九一種,數量實甚可觀。而四庫全書著錄大典校輯本,凡三九○種,即經部七十種,史 部四十二種,子部一○三種,集部一七五種,佔四庫全書著錄圖書種數十分之一以上,份量也相當驚人。四庫館輯錄大典本,既在悉稟天裁的原則下進行,一切以高 宗一人旨意為依歸,則其客觀公正態度,實堪置疑。據清高宗「命校永樂大典因成八韻示意並序」文中云:

  蕪者芟之,龐者釐之,散者裒之,完善者存之,已流傳者弗再登,言〔釋、道〕二氏者在所擯,取精擇醇,依經、史、子、集為部次。(註二十五)

既 取精擇醇,復芟蕪擯削,推知輯佚本多少有失偏頗。而四庫開館之時,永樂大典已非全帙,則採輯難免已非 足本。加上永樂大典引用之書,往往割裂全文,前後貫串不易,而其又採分韻編次,入韻之法,參差無緒,凌雜不倫,故輯佚成果,很難期於臻善。清高宗題文源閣 詩下之小註即曾云:

案永樂大典以洪武正韻為綱,以韻統字,以字繫事,所載各書,均散列於各韻之中。有以一字一句分韻者;有析取一篇,以篇名分韻者;有抄錄全書,以書名分韻者;而入韻方法,又參差無緒,如竊憤錄,不隸於竊,而隸於錄(卷一九七四一),灌頂經,不隸於灌或經,而隸於頂(卷一一九五一至一一九五二)。真批:以高宗此舉數例,略可疑其乃大典之凡例,以事之要體非但以單字貫之也.不知大典例如何,尚待詳考印證焉!(如竊憤錄,重在錄上,非憤亦非竊也,乃因其成書體例而入韻編;灌頂經若以經繫韻,則非灌頂者蕪雜,何以區別.以與其頂有關之儀式,故列入頂之相關部類也.高宗此舉數例,尚不足以服人!) (註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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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參差無緒的編輯體例,真批:由此論可知吳氏並未看出高宗評論中之問題也! 四庫館臣在求其速成的情況下,所得輯本,謂全無遺漏,恐難置信。民國二十二年,孫楷第先生論教育部選印四庫全書嘗云:

修 四庫全書時,輯大典散文雖為重要工作,然有應輯而不輯,或已輯而未進呈者,有已輯而復摒棄者。今以編 入四庫者言之,大典之修,僅在明初,其中所收如南宋及元人書,後世不存者固多;至於宋以前書,歷時綿邈,篇簡久佚,則在修大典時,亦不免由輾轉迻錄而來, 固未嘗有原書可據。輯此等而唯以大典所收為據,其不足以盡輯佚之責,固不待言。真批:此則于邵晉涵之輯佚時,已有克制之計,即參諸眾本,乃至集部,以成其全也.(下文已有述及) 乃 館臣於此除少數書(如舊五代史等)廣徵及大典以外之唐宋人著述外,餘則圖個人省便,僅遵行輯永樂大典散文之功令而止。略舉數例:如宋吳縝五代史記纂誤,庫 本從永樂大典出為三卷,其後吳蘭庭補輯,於大典本外,即多得佚文四卷。唐林寶元和姓纂,庫本從大典出,釐為十八卷;孫星衍校補本,徵以秘笈新書世族略所 引,得多數十條;近余季豫先生又自宋章定名賢氏族言行類稿(四庫已著錄)輯得三四百條;羅叔言先生校姓纂,亦輯得遺文一卷。據姓纂提要謂:曾以鄧名世古今 姓氏辨證所引各條,補其闕佚。以今考之,辨證所引頗有出於大典之外者,而庫本實未嘗採入。知提要云云,純為虛詞,真按:四庫全書輯自永樂大典諸佚書之不足 真按:四庫全書輯自永樂大典諸佚書之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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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當時工作之羌無實際,亦可知矣。漢修東觀漢紀,庫本從永樂大典出,輯為二十四卷,提要斥姚之駰後漢書補遺之疏,自詡完美,以余所聞,則唐宋子史諸書中所引者正復不少,以大典所載者為已足,實自欺欺人。(註二十七)

郭伯恭先生永樂大考書中更云:

以大典卷帙之浩繁,輯錄散片,湊合成書,其難殆如集腋成裘,而督促若此,期欲速成,則所輯出之書,謂為不草率,無遺漏,其誰信夫?(註二十八)真按:四庫全書輯自永樂大典諸佚書之不足

今觀四庫全書採輯大典本,有業經輯出而未收,輯出之本亦多湊合成書,遺漏之處不尠,孫、郭二氏之言實非虛辭。真批:吳哲夫氏此書還有此一毛病,即多只剪裁迻錄他人著作,而尠有一己原創耕耨也!

  四庫全書館,為使著錄之圖書,能臻於完善,往往採其他相關文獻來校補所著錄之書。茲以舊五代史一書為例,四庫總目云:

  臣等謹就永樂大典各韻中所引薛史,甄錄條繫,排纂先後,檢其篇第,尚得十之八九;又考宋人書之徵引薛史者,每條採錄,以補其闕,遂得依原本卷數,勒成一編,晦而復彰,散而復聚,殆有神物呵護。(註二十九)

以何種宋人書徵引?據張元濟先生校史隨筆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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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姚邵晉涵真按:原訛作邵晉函,徑改! 取永樂大典所引薛史,掇拾成文,冀還真面,不足,以冊府元龜所引補之,均各記其所從出卷數,又不足,則取宋所著如太平御覽、五代會要、通鑑考異等書凡數十種,或入正文,或作附註,亦一一載其來歷。(註二○真按:當作註三○!

取數十種宋人書校補薛史,可知四庫館臣用心甚勤,真按:推廣太快-只一邵晉涵即推之四庫館臣,是否過當? 立意亦佳。然而四庫全書部帙計盈數千,所採著作又多,曠時廢日,館臣難免流於虛應故事,能否部部圖書,均通體完善,亦堪置疑。孫楷第先生即曾撰文曰:

又 校理文籍,苟知其闕遺,理應補寫。乃四庫所收書,多有校而不補者,如晉張華博物志據內府某本。提要校 此本,謂文選、北戶錄、廣記、雲麓漫鈔所引諸條不見此本。既得佚文,似當輯補;而庫本悉依所據本之舊,如是校正文字,直為敘題之用,與本書無與,揆以校讎 之義,豈不相去遠乎?以此知當時修書尚鮮條例,觀校讎者,亦未必為有學之人,作解題者,未必躬校讎之役;與向、歆往事,真按:劉向、劉歆 不得比倫。(註三十一)

孫先生引證實例,以四庫所收書,多有校而不補者,是四庫缺失又增一端矣。真批:如此但引人著述,而再贊以一辭附和,以學士作業報告可也,以為學人專著,固不入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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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節 選書態度 未臻公允真批:自有乾隆之公允 呵呵.而乾隆之所以以為公允者,豈無其為政君父之傳承耶!

   四庫全書所以倍受後人重視,主要原因是它所收錄的圖書數量龐大,無論從資料的集中或保存及利用的觀 點上,都深具貢獻。而當年主持修纂的學者,又都為一時菁英,則被納入全書中之知識,也應能具中國文化的代表性,但是正如同前述文字所論及,修纂四庫全書本 有其政治目的,因而在選書態度上,又多有不能臻於公允的現象。

  清高宗為徹底打擊所謂「語涉詆觸」、「肆言狂吠」的言論,曾列出「罪大惡極、悖逆不赦」的代表性人物名單,如:錢謙益、屈大均、金堡、呂留良、王錫侯、徐述夔、卓長齡、戴移孝、戴昆、孔繼汾、尹嘉銓、李清等人。真按:原誤作戴孝移,徑改!不知何故前亦如此錯著! 這些人的作品,不止不能留存,任何其他書中,只要涉及到是批人氏的一切文字,無論序跋、引註、酬答、讚詞等等,都需撤出,不得納入四庫全書之列。真批:此不愈見行政徹底之當然耶? 此外,清高宗個人對學術的觀念及當時的學風,也都曾影嚮及選書的公允態度。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凡例云:

  是書卷帙浩博,為亙古所無。然每進一編,必經親覽,宏綱巨目,悉稟天裁。

又云:

  前代藏書,率無簡釋,蕭蘭竝擷,珉玉雜陳,殊未協別裁之義。今詔求古籍,特創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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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辨厥妍媸,嚴為去取。(註三十二)

足見四庫館臣選錄圖書,是經過「嚴為去取」的審慎功夫,並且是在「悉稟天裁」的原則下進行的。清高宗素來重視於「闡明性理,潛心正學」的書,並曾明白表示:

  予蒐羅四庫之書,非徒博右文之名,蓋如張子所云:「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道,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胥於是乎繫。(註三十三)

強烈顯示修纂全書,乃在賡續聖賢的道統。乾隆四十二年(一七七七)十月初七日又指示四庫館臣曰:

朕御製詩文內,如周程張朱皆稱子,而不斥其名。真按:重出,重複,-此段與夫上引文均重出多次矣. 又如韓昌黎、蘇東坡諸人,或有用入詩文者,亦只稱其號而不名。乃千古以下之臣,轉將千古以上之君,稱名不諱,有是理乎?……諸臣辦理四庫全書,見有不協於理者?……隨時釐正。(註三十四)

清高宗從先賢到千古以上之君的推崇,目的在期望延及到對清室帝王本身的尊敬。真批:此在前已有說,當明其參見. 所以館臣選書,處處含有強烈的君師統合理念。而為推動此項理念,則不得不從端正學術思想方面入手,於是對於釋、道之書及青詞、疏語或神仙家言等文獻,概加以刪汰。所以四庫全書中充滿了尊經崇儒的衛道觀念,而其選錄之圖書標準,往往必需考慮到作者的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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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修書的主要負責人紀昀即曾說:

  文格遞變,偽體日生,凡不軌於正者,悉從刪汰。

接著紀昀又標舉出:

  明之宋濂、高啟、李東陽、吳寬、王鏊、李夢陽、何景明、徐禎卿、高叔嗣、唐順之、王慎中、歸有光、李攀龍等,均以正派相承,為一代冠冕,悉宜並存。真按:重出,重複,-重出甚夥矣! (註三十五)

但 是為了表示「全書」,又不能不擷擇百家之書。而百家之言的選錄,卻又不能違背衛道的觀念,所以清高宗 特別指示「百家近正言方取」。也就是說足以「羽翼群經」、「增廣見聞」,能作為弘揚經史旁參之用的圖書,才加以收錄。這樣一來,高宗雖曾自誇四庫全書說: 「古今數千年,宇宙數萬里,其間所有之書雖夥,都不出四庫之目。」(註三十六)但事實上是否如此?明眼人一望即知。真批:明眼人應看到是「目」不是「書」,自然無此問題了. 真批:已批過此乃言「目」非言「書」也!

  當時直接參與四庫全書策劃工作的正總裁官于敏中曾說:「舊書去取,寬於元以前,嚴於明以後。」(註三十七)這種選書的態度,一方面是根植於貴古賤今的傳統理念,一方面則是政權更替,明清人著作,多少有不純正的思想暗藏字裡行間,館臣懼於文禍,乃採寧缺濫的選書態度。真按:毌 至於四庫全書一向兢兢於維護儒家道統,但對儒家學術,卻亦有所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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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伯恭先生即曾明白指出:「清廷以程朱之學,統一士大夫之思想,一切經典注解及義理之學,俱以程朱之 學為正宗。故四庫於元明以降程朱派著述,收入頗多,而陸王及其他非程朱派著述,則著錄甚尠。」(註三十八)是知在儒家典籍選錄上,亦有所甄擇,而其區別則 盡在政治利用上予以考量。真批:此亦但引前人著作,並無發明!此書之弊也.

  四庫館臣選書態度是否公正,尚為次要。因為古今圖書,既被選入四庫全書中,則至少資料能獲得完整的保存,所以還不失為美事。但四庫全書在保存資料方面,令人非議的是,四庫館臣在衛道的觀念下,常常對若干圖書中的資料加以節刪,四庫全書總目凡例即明白的指出真批:既已「明白指出」即乃正大光明,非「動過手腳」(281頁)也!

今所採錄,惟離經畔道,顛倒是非者,掊擊必嚴;懷詐挾私,熒惑視聽者屏斥真按:當作熒惑視聽者屏斥必力,敓必力二字,前已曾錯過,何故至此依然?豈所據底本有別耶! 文章流別,歷代增新,古來有是一家,即應立是一類,作者有是一體,即應備是一格,斯協於全書之名。故釋道外教,詞曲末技,感登簡牘,不廢蒐羅。然二氏之書,必擇其可資考證者,其經懺章咒並凜遵諭旨,一字不收。宋人朱表青詞,真按:國無!待查!詞亦無! 亦槩從刪削。其綺聲填調之作,如石孝友之金谷遺音,張可久之小山小令等,臣等初以相傳舊本,姑為錄存。並蒙皇上指示,命從屏斥,仰見大聖人敦崇風敎,釐正典籍之至意,是以編輯雖富,而謹繩墨,去取不敢不嚴。真批:此說有二功能:一則俱見清高宗對「典籍」之定義;二則館臣可免後世標榜學術者如吳氏此書等人之誚責也.亦昭焉全書之「全」,請勿苛責!有其所限,有其有所不為者在焉也! (註三十九)

300

此種「權為去取」對書中資料有所選擇的方式,嚴重影嚮到原書的完整性,又是四庫全書的另一大敗筆。真批:卻可能是四庫全書之所以成為四庫全書而非中國全書的成功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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