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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April 22,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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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年三月韓氏帶李鼎進京拜壽,想必旨在活動把兒子留在皇帝身邊當差的,但是顯然沒有成功。所以八月 間韓氏在蘇州病歿後,李煦才有代韓氏奏說「不及親見兒子以鼎當差效力,我死了魂魄是不安的」的話。韓氏在死前半年,這麼不辭長途跋涉到宮中去賣老臉活動, 垂危時又那麼掛念李鼎的前程,看來李鼎應是她親生的兒子。

  李煦在康熙五十五年十一月間,有一個《進御制詩集五十部並羅紋紙摺》,摺尾附有一筆說:

   所有蘇州十月晴雨錄,一併附呈。此錄係奴才之子李鼎繕寫,理合奏明。伏乞聖鑒。15

   李煦、曹寅大約每個月均要進呈當地的晴雨錄,(有時候稱晴雨冊)以反映是否風諷雨順,有時還要詳細 報告收割情形及米價。但這一次特別說明是李鼎繕寫的晴雨錄,是前所未見的。這年照我們的推算,李鼎已二十二歲了,韓氏已死了兩年。早一年「黃口無知」的曹 頫在李煦推荐之下,過繼到曹寅名下,繼死去的曹顒而任江寧織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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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康熙偏偏好像忘記了李鼎。讓李鼎抄錄晴雨冊,(大約李鼎的一筆字很拿得出來),顯然是李煦的特意安排,等於是提醒年已六十三歲的康熙,別忘了照顧這個「包衣之子」。

  很遺憾的,從李煦相當頻繁的奏摺中,看不出康熙對李鼎有任何安排。康熙為怕曹寅、曹顒死後,後繼無人,「一家散了」,極為破例的安排了曹頫去維持曹家,前車可鑒,為什麼不稍稍對李鼎作一些安排?

  到康熙五十八年(一七一九),李煦甚至親自帶兒子進京,想把李鼎留在皇帝身邊當差,可是硬是被婉拒了。看下面兩摺就能夠知道:

   《北直山東莊稼都好摺》(康熙五十八年四月十二日)

   竊奴才差竣復命,仰瞻聖躬萬安,奴才犬馬私情,曷勝忭慶。奴才之子,理該在京當差效力,復蒙萬歲殊恩,念奴才病尚未經全癒,奴才母親年老,須得照攝,仍命一同回蘇。荷蒙聖恩高厚如天,真令感激無地。……

   《由京返蘇並謝命李鼎隨行南來照顧摺》(康熙五十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竊奴才進京復命,蒙軫念病體初痊,弘慈垂憫,既賞賜之頻頒,復溫顏以下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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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犬馬感激之切,口不能以形容。即奴才之子李鼎,天語諄諄,特賜訓誨。奴才父子俱荷聖主隆恩,而且李鼎 分應當差效力,乃又蒙萬歲深仁,念奴才病後弱軀,須子幫助,並蒙聖心察知奴才邁母在堂,喜於膝下有孫,因將李鼎不留當差,命隨奴才回蘇。在奴才一家老幼, 無一不蒙深仁體恤,下懷感悚,真覺無地可容。

   奴才四月二十三日回至蘇州,九十二歲邁母,方喜子之旋蘇,更訝孫之速返。奴才敬以萬歲殊恩,細細稟明,邁母文氏輒為感泣。……16

   這年李煦本人已是六十五歲的高齡了,親自帶兒子進京,而且也見到皇帝了,可是李鼎仍未被留下來當 差。康熙婉拒的理由是李煦病弱,又有年邁祖母,所以不留當差。其實康熙比誰都知道,留李鼎當差,才更使李煦一家感懷深仁。此中原委,我們或可從康熙對李鼎 「天語諄諄,特賜訓誨」八字中,了解到他知道李鼎是怎樣一個人,留李鼎當差,只怕不能服他人之心。李煦雖是康熙的心腹耳目,常以密摺打漢滿官員的小報告, 但康熙耳目眾多,打人報告者,人亦打其報告。李鼎若不是被確認為不成材,康熙斷無不留下來當差之理。以李家兩代同康熙的關係,難怪文氏老祖母也會「更訝孫 之速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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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康熙處理這種小事,仍有一定的原則。

  但李煦畢竟是康熙多年最得力的家奴,康熙在晚年也曾偶然差遣李鼎一下,以免李煦難堪難過,康熙五十九年五月初二日李煦有《遵旨送丹桂至熱河摺》:

   竊奴才家人曹三齎摺南回,於四月十八日到蘇州云:四月初一日魏珠傳萬歲旨意,著奴才兒子李鼎送丹桂二十盆至熱河,六月中要到,欽此欽遵。奴才即督同李鼎挑選桂花,現在雇覓船隻裝載,即日往水路北行,李鼎遵旨押送熱河。理合奏聞,伏乞聖鑒。17

   李鼎這次押送去的桂花康熙大約很喜歡,七月初五召見了他,並問及李煦及文氏。八月六日又特准李鼎隨 駕出口去參觀圍獵。這些事,在李煦九月初八日的《謝召見李鼎摺》中有所敍述。李鼎這次在「行在」停留約四個月之久,直到十月間皇帝回京,他才回返蘇州。李 煦在十月二十三日又有《李鼎蒙允追隨哨鹿謝恩摺》:

   竊奴才之子李鼎,於十月二十二日回到蘇州,奴才即敬問聖安。李鼎喜動顏色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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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歲聖躬極其強健,精神極其充足,行圍哨鹿時節,如何騎馬,如何射箭,如何打槍,如何射鹿,奴才為之狂喜。……

   再,奴才之子李鼎,蒙允追隨哨鹿,因未得見所見(民案,此句似當作「因得見所未見」)且蒙賞賜克食(編者原注:克食,滿語,原意是恩賜。後來所謂賞克食,就是賞賜茶果一類的食品。)思榮已極。奴才九十三歲之老母,復蒙萬歲垂慈訊及,一家老幼疊受聖主天恩。……18

   此後再過兩年,康熙帝卒。這兩年中李煦奏摺再未提到李鼎。通過李煦的歷年奏摺,我們所了解的李鼎, 他只是蘇州織造的大少爺,他沒在康熙跟前當過差,蘇州地方似乎更沒有他屑於去當的差,他唯一可能扮演的角色,就是個正事下幹的紈袴子弟。通過李煦歷年的奏 摺,我們只看到一個望子成材的父親,怎樣苦心孤恉的想扶持他的兒子,又看到一個雖年老而仍很精明的皇帝,他做事有原則,有分寸,而又不失人情味。我們也留 下一個疑問,以李鼎的條件,不但祖母是皇帝的褓姆,父親是皇帝長期得力的奴才頭子,甚至母親也可能服侍過主子,為什麼康熙就是不喜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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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抄家後的李氏父子

  康熙一死,江寧、蘇州、杭州三處織造即刻有「山雨欲來」的感覺。雖說是康熙時代一榮俱榮,雍正時代一損俱損,然而還是有先後和輕重之分,蘇州李家就是首當其衝,在雍正元年就被抄家,而且抄得非常徹底。雍正六年,曹頫與孫文成同時被罷去織造之職,但曹家被抄,孫家幸免。

   雍正為什麼登基不久就迫不及待的要抄李煦的家?若說是為了虧空公款當抄,那麼曹、李兩家應該同時遭 殃才對,難道不怕曹家警覺而「轉移財產」嗎?曹李兩家雖云揮霍無度,但大宗的銀子是花在康熙幾次南巡上,雍正豈會不知道?雍正五年四月在孫文成的奏章後 面,有他的朱批:「凡有奏聞,若稍有不實,恐爾領罪下起。須知朕非生長深宮之主,係四十年閱歷世情之雍親王也。」其實他也不在乎那幾個錢,要以抄家方式來 賠償公款,李家被抄後,房地人口隨手就賞了年羹堯,曹家的房地產也賞了隋赫德。但為什麼要抄家呢?我的看法是因為要抄家才能徹底搜查。

  當雍正元年總管內務府衙門奏請咨行蘇州巡撫去查抄李家時,雍正特批示「著將交付該巡撫及地方官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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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總督查弼納」。為什麼抄家的事雍正要指定兩江總督親自來辦呢?看雍正元年五月二十六日查弼納「親筆繕摺」的奏章就知道了:

   為遵旨事。查抄李煦家產,查出李煦奏摺送來後,臣查得有聖祖皇帝朱筆諭旨一件,已奉朱批摺四百零六件,未奉朱批摺一百五十三件。臣已分別將朱筆諭旨及已奉朱批摺裝入四匣,恭謹密封。……

   李煦曾任暢舂苑總管,是康熙身邊的紅人,諸王子他必然是從小看著長大的,他既不是雍正的人,雍正難 免懷疑他同其他王子有瓜葛。抄家就是想從那些奏章,函件中找證據。然而李煦是個老練又細心的人,縱然有這類「敏感」的東西,也絕不會留下把柄的。當年康熙 廢了太子,諸皇子結黨營私,康熙命李煦打聽外邊有何流言等事,李煦在回奏的摺子中,甚至懇請康熙閱後將摺子毀去,以免貽禍,那他自己手中又怎麼會留下痕跡 呢。所以抄家的結果,雖然李家在京、在蘇兩地都抄到一絲一縷都開出了清單來,仍未發現什麼,特別是雍正竄改遺詔,奪得大位,做賊心虛,很怕康熙曾在批示奏 摺時,和親信們談過傳位的事,那這種密摺,就是他改詔的罪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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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非毀去不可。所幸李家存摺與此無關,因此李煦和家人算是保全了性命。李煦虧空四十五萬兩的案子,就在「家產抵十五萬兩,又兩淮鹽商代完庫三十餘萬兩」(李果《李公行狀》)的情形下,暫告一結束。

   當雍正元年李家被抄時,曾擬將其家人僕佣等二百餘口,在蘇州變賣,但當地人知道這些人身份是「旗 人」,所以無人敢買。到雍正二年十月,送到北京,「在途中病故男子一,婦人一及幼女一不計外,現送到人數二百二十七名口,其中有李煦之婦孺十口,除交給李 煦外,計僕人二百十七名,均交崇文門監督五十一等變賣」。19這時李煦和李鼎都已在北京押訊了,所以由蘇州送來的家屬只有「婦孺十口」。但有一點弄不清楚 的是,《關於江寧織造曹家檔案史料》附錄—《有關蘇州織造李煦被抄家及審擬史料》中,雍正元年在蘇州時,一再稱「李煦之家屬十四名口」、「李煦家屬十五名 口」,僅一名之差,可能是李鼎已調去北京,但到第二年十月送去北京時,家屬少了四名,不知是死,是逃,還是別的原因。這十名婦孺中,相信至少有三人是李煦 的妾,一人是年已七歲的李鼐,此時李鼎已二十九歲左右,十名婦孺中一定有他的妻妾在內,李鼎有沒有小孩,不得而知。

  雍正二年時,因未查出李煦在奪謫事件中有任何的罪證,因此以皇舅隆科多等大臣會辦李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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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尚能賣點交情,例如提到李煦虧空三十七萬八千餘兩公款時,說「此項銀兩,均係由兩淮鹽綱等向鹽商湊 取,繳給李煦時,即少繳拜銀,以致李煦虧空,理宜向鹽商追賠,償還李煦所欠。」可是到雍正五年,查出了李煦曾經買過蘇州女子送給阿其那(雍正提到胤禩之名 即討厭,故改其名為阿其那,此為滿洲語,意思是討厭。)情況就不同了,案子由內務府移送刑部,結果是「本部依例將奸黨李煦議以監候,秋後斬決。」

  可以肯定的一點是,如果雍正元年抄家時「果然」發現李煦有牽連或知內情,必然沒命。但此時強鋒已過,所以雍正的批示是:「李煦著寬免處斬,發往打牲烏拉。」

  抄家北返後,李煦的日子當然已不好過,不意雍正五年更進一步被發遣關外,李果《李公行狀》形容他最後的情形是:

   方行,牛車出關,霜風白草,黑龍之江,彌望幾千里。兩年來僅與佣工二人相依為命,敝衣破帽,恆終日不得食。

   公卒之日,囊無一錢,韓夫人已先數年卒,二子又遠隔京師,親識無一人在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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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雍正七年(一七二九)李煦以七十五歲高齡,病卒於打牲烏拉。

   李鼎在雍正元年被抄時,就在蘇州被逮捕,以備查明李家家產、店鋪,放債銀兩等事。在以隆科多為首的 會議奏摺中,曾轉述到查弼納追查財產隱匿時,提到審訊李鼎的情形:「李鼎稱:郭茂之長子郭蒼書現住京城,問我的父親李煦,就知現住何處。」李鼎雖然被捕受 審,但在《有關蘇州織造李煦被抄家及審擬史料》的許多奏摺文件中,提到李鼎的地方只此一見,而且還是一問三不知,推到父親身上去,這或許是李煦怕他講錯 話,要他這樣答的。

   雍正五年李煦被充軍時,只有他一人去,家人均留在北京。七年煦卒,沽息傳到京城後,李果《李公行 狀》說:「公之子李鼎聞之,哭失聲,不敢乞言於顯者。」這是我們在各種資料中看到的有關李鼎的最後消息。照筆者的估計,李鼎此時約為三十四歲,是家中唯一 的成年男丁,須由他去支持尚有十口婦孺老弱的破落之家。

    (八)李鼎「不肖」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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