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2.0

Tuesday, April 22, 2008

821

   茲據雲南曲靖、澂江、昭通、東川、廣南、開化、大理、楚雄、麗江、永昌、臨安、普洱、蒙化、景東、 武定、廣西、鎮沅、元江各府、直隸廳州所屬州縣、鹽井陸續申繳。臣率同司道詳加查閱,截至四月底止,復又獲書一百一十二種,計共六百三十九部,內向經奉文 查禁者七十七種,計五百二十九部。又前次奏繳逆犯王錫侯選刻《唐詩試帖》一種,今又查獲十五部;該犯又有選刻《國朝試帖》一種,今亦查獲五部。均係奉文查 禁,應解京送館銷燬。其未奉查禁者,有《考卷探珠集》一種,內載王錫侯時文。此與呂留良時文散見選本者正同一例,梟獍之跡,隻字難留,應請旨一體查燬。此 外從前未奉查禁書籍三十二種,計八十九部,除王世貞、諸燮《通鑑》、盧元昌《國書》、李贄《藏書》、呂留良《易解題說選本》、王鳴昌《難題問答》、周在浚 《藏弆集》十種,已於上屆節次黏簽,奏請禁燬。其餘二十二種,內如正續通鑑、節要、輯略、要略、合錄、類編、史綱、史要、全史、小史,或抄撮歷朝,或紀述 明代,率皆叢雜殘陋,不成體例,與現禁之《捷錄》、《通紀》等書大略相同。且所載邱濬等議論遼宋元明,語多謬妄,更易誣惑人心。高拱《紀錄邊事》及明代 《館課》、《策略》、《戴重詩集》等書,每多干犯本朝,狂吠之詞,尤不容存留片紙。又如明陸應陽《廣輿記》,雖經後來改刻,而細勘卷末,仍有乖違。又如錢 謙益《杜詩箋註》、呂留良《詩經詳解》,從前查禁時遺漏未入,皆不應使之復行於世。餘如坊選刻本載有錢謙益、屈大均詩文

822

,總未便久任留傳,自宜分別禁燬。臣謹將各書應禁緣由開列清單,詳晰分註,並於書內黏簽進呈,恭請欽定。

  上三次申繳書籍,自近及遠。此次則廣南、開化、騰越、思茅各邊地士民,均知望風畏法,爭獻恐後。臣更飭各該地方官迎機勸勵,奉行勿懈,寧再展期數月,務令淨絕根株。

  再,上次解送書內,有另緘恭呈世宗憲皇帝欽頒《大義覺迷錄》十本。今此次又查出八本,是從前收繳之時尚多未盡。

臣一面再行慎密細查,合先敬謹封緘,另匣進呈,恭摺奏明,伏乞皇上睿鑒訓示。謹奏。

硃批:覽。

附一 滇省向例查禁各書清單

向例查禁書七十七種,共五百二十九部,三千三百八十本:

《歷朝捷錄》六十七部,共三百一十三本。  《捷錄大成》四十四部,共二百三十四本。

《捷錄大全》二十部,共一百零九本。 。捷錄法原》七部,共三十四本。

《捷錄真本》十一部,共三十九本。  《捷錄直解》五部,共十七本。

823

《從信錄》四部,共三十三本。  《通紀捷覽》二部,共九本。

《明通紀》十八部,共一百四十六本。  《明通紀直解。四部,共三十二本。

《明紀會纂》十六部,共九十五本。  《明紀編年》十三部,共六十七本。

《明通紀纂》一部,七本。  《古今全史》十部,共四十四本。

《明紀直解》二部,共二十六本。  《明鑑易知錄》五部,共三十五本。

《大事紀》一部,五本。  《三藩紀事》一部,四本。

《三朝要典》一部,八本。  《明季遺聞》一部,四本。

《殘明紀事》一部,二本。  《讀史綱》一部,二十七本。

《同時尚論錄》一部,十本。  過庭訓《人物考》一部,三十本。

《古今議論參》一部,一本。  《廣古今議論參》二部,共十六本。

《羣書備考》四十七部,共二百九十七本。  《博物典彙》十六部,共一百零一本。

《登壇必究》十五部,共二百零九本。  《史外》二部,共十六本。

《議撮》一部,一本。  《翰海》十五部,共七十四本。

《狀元策》十三部,共八十四本。  黃道周《百將傳》七部,共六十本。

824

陳元素《名將傳》三部,共二十五本。  艾南英《天傭子集》四部,共四十一本。

錘惺《隱秀軒集》十一部,共六十二本。  李贄《焚書》五部,共十一本。

陳際泰《已吾集》四部,共十二本。  陳際泰《太乙山房集》一部,一本。

《高子遺書》二部,共十八本。  《寒支集》二部,共十五本。

《東林書院志》一部,八本。  金聲《太史集》二部,共七本。

鮑應鰲《瑞芝山房集》一部,二本。  潘士藻《闇然堂集》一部,一本。

陳繼儒《文集》一部,四本。  陳繼儒《晚香堂小品》一部,二本。

陳孝威《壺山集》一部,三本。  孫治《宇台集》二部,共九本。

董其昌《容臺集》一部,二本。  王思任《避園擬存》一部,一本。

《蒼霞草》一部,三本。  《續蒼霞草》一部,五本。

劉城《桐集》一部,一本。真按:前後文均作「桐集」。唯不著撰人。  邢昉《石臼集》一部,一本。

焦竤《澹園續集》一部,三本。  張溥《七錄齋集》一部,四本。

黎遂球《蓮鬚閣集》一部,一本。  陳象《明兵略》一部,一本。

《列朝詩集》三部,共十六本。  錢謙益《初學集》一部,四本。

825

錢謙益《尺牘》一部,五本。  《武庫纂略》一部,十本。

《白石樵真稿》一部,四本。  《天外談》二部,共二十一本。

王道升《古學指南》九部,共四十三本。  《四六新書》八部,共五十五本。

屈大均《翁山詩外》二部,共三十一本。  屈大均《詩集》一部,六本。

《廣東新語》二部,共二十本。  《嶺南三家詩》二部,共十本。

呂留良《古文》一部,五本。  呂留良《時文》四部,共十二本。

呂留良《慙書》二部,共七本。  呂留良《四書講義》五十一部,共四百零二本,

呂留良《四書語錄》三十部,共二百九十七本。

現奉查禁書二種,二十部,一百四本:

王錫侯選刻《唐詩試帖詳解》十五部,共九十四本。

王錫侯選刻《國朝試帖詳解》五部,共十本。

附二 滇省向未查禁各書清單

向未查禁書三十三種,九十部,七百三本:

826

  《鑑紀合錄》一部,十本。上截係鍾惺《明通紀》,向例查禁,此本內雖將干犯我朝字句刊削數處,而違礙究多。下截係王世貞《綱鑑》,并首載潘榮《總論》,業經前次請禁,應請一體查禁。

  《通鑑節要》二部,共八本。不著撰人名氏。殘缺不全。查邱濬論斷於遼紀建國之初,議論率多狂謬,應請銷燬。

  《續通鑑節要》四部,共九本。殘缺不全。查宋、元、明代統之際,論斷背謬,多與《通鑑節要》同,應請銷燬。

  《續編鑑》一部,一本。不著撰人名氏。殘缺不全。論斷多有背謬,應請銷燬。

  《歷朝史要》一部,一本。不著撰人名氏。殘缺不全。每朝始末著一總論,與潘榮《總論》詞意相似。查《南宋論》內凡涉金、元,語多謬妄,應請銷燬。

  《世史類編》二部,共二十一本。李槃纂。不全。內有潘榮《總論》,又序文及李介菴等議論正統處,均多狂謬,應請查禁。

  《史綱》一部,一本。查禁書內有左昊《讀史綱》一種。此係馮夢真著。內於元紀論多謬妄,又內有現請查禁之潘榮《總論》一篇,應請查禁。

  《通鑑釋義》一部,一本。殘缺不全。內載邱濬論二條,均屬謬妄,應請查禁。

827

  《綱鑑全史》一部,五本。蘇濬著,孫鑛增訂。不全。卷首載潘榮《總論》,凡例內論正統亦屬謬妄,應請查禁。

  《通鑑要略》一部,二本。陳仁錫纂。首載潘榮《總論》,應請查燬。

  《增訂鑑略妥註》一部,一本。卽《通鑑要略》原本加以註釋,應請一例查燬。

  《明朝小史》一部,一本。呂毖著。不全。瑣碎無當。內載《南都公檄》一篇,干犯我朝,應請查禁。

  《紀錄彙編》一部,三本。係彙載明代諸臣言行。不全。查高拱《邊略》內所紀邊事,多有干礙,應請摘燬。

  《明館課續集》一部,七本。向奉查禁。書內有《翰林館課》一種,今此書名目雖殊,但查劉曰寧、王肯堂《聖武頌》,鄒德溥、王苴《遼東大捷詩》,皆有干犯我朝;而方孝孺、葛曦、焦竑所擬奏疏檄議,亦多違礙。應請一例查禁。

  《增定明館課》一部,一本。查與向奉查禁之《翰林館課》名雖不同,但如方從哲、鄧宗齡等諭檄,邱濬、袁袠各議,多有干礙,應請一例查禁。

  《戌二三塲定本》一部,一本。係明人策。殘缺不全。內如傅岩、張懋禧、周吉諸人議論 真按:疑當作丙戌二三塲定本.

828

,干涉我朝,語多違犯,應請禁燬。

  《河邨集》一部,一本。戴重著。查詩作於明季,其原序及詩內皆有干犯我朝,應請禁燬。

  《廣輿記》一部,十本。明陸應陽輯。九邊遼東條下稱「大清建國為龍興根本之地」等語,本極得體,而女直條下字句違礙,應請抽燬。

   《杜詩箋註》一部,四本。錢謙益箋。向來未奉查禁。但錢謙益所著片紙,均不應存留。此書內援引故實 及詮釋杜甫詩意,皆摭拾前人緒餘,本無足論。又書內削去本字,作為方格,似欲迴避違礙字面,而不知毫無干涉,徒見鄙俚。季正直一序,稱述錢謙益尤為諛妄。 再,謙益應自有序,或係後人抽燬,應請通行查禁。

  呂留良《詩經詳解》二部,共十一本。上次《易經詳解》業經請燬。此亦逆犯呂留良手著,不容片紙流傳,應請查禁。

  《聽嚶堂翰苑英華》一部,六本。內有錢謙益數則,與現奉查禁之《四六新書》相類,應請抽燬。

  《國朝詩萃》二部,四本。內有錢謙益、屈大均詩,應請抽燬。

  《考卷探珠集》一部,二本。內有逆犯王錫侯時文一篇,應請抽燬。

829

前次黏簽奏請查禁書十種:

王鳳洲《綱鑑》二部,共三十七本。  《諸燮通鑑集要》一部,八本。

盧元昌《明紀本末》一部,六本。  李贄《藏書》一部,二十五本。

呂留良《易經詳解》一部,五本。  呂留良《四書題說》三部,共三十六本。

呂留良選古文一部,八本。 呂留良《偶評》四十五部,共四百三十四本。

王鳴昌《難題問答》四部,共三十二本。  周在浚《藏弆集》一部,一本。

    (宮中硃批奏摺)

四九九 軍機大臣奏各省送到違礙書籍擬檢出應燬重本派員銷燬片

  乾隆四十三年五月十七日*

   查各省送到違礙書籍,前經臣等詳悉閱看,將必應銷燬之書三百二十餘種,陸續開敘略節,卽同原書進呈 請燬在案。此種應燬書籍重本,又經各省督撫分起送到,向例俱交存方略館,現在箱梱為數甚多,房屋已不能容,多係于院子內堆積,似應急為焚燬,方不致轉有疎 失。臣等酌擬此項違礙書籍,內除新到之本未經閱定者,現仍趕緊詳閱,照舊開單同原書進呈外

830

,其已經奏准應燬之重本,應請令原派閱看之翰林官查照原單,逐一詳細檢出。臣等酌派軍機滿漢司員眼同監看,在武英殿字爐儘數銷燬,以免堆貯疎虞。是否如此辦理,伏候訓示遵行。謹奏。

  乾隆四十三年五月十七日奉旨:仍著送進銷燬。欽此。

  (軍機處上諭檔)

五○○ 諭內閣檢討王太岳在四庫館行走勤勉著加恩改為革職留任

  乾隆四十三年五月十七日

  乾隆四十三年五月十七日內閣奉上諭:

  檢討王太岳因前在雲南布政使任內辦理裁營軍械,並不詳請覆估一案,已照部議降調,但念其現在四庫館行走,尚屬勤勉,著加恩改為革職留任。欽此。

  (軍機處上諭檔)

五○一 貴州巡撫圖思德奏續經查獲奉禁各種書籍解京銷燬摺(附清單一)

  乾隆四十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0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