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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碑與史,楊氏無名尋者,未知朱氏何自得之也?此本與洪氏《隸釋》所載同闕三十六字,而歐陽《集古錄》乃云“不可識者六十一字”,真按:歐陽修集古錄 何歟?真按:翁方綱對歐陽修集古錄的質疑 碑以“藉”為“籍”、“壓”為“饜”、“土”為“士”、“楊”為“揚”、“■”為“王”、真按:上禾下一 “鷹”為“膺”,皆洪所未舉。而洪所謂“■”即“潔”字,真按:契从女不从大. 乃碑實作“潔”,何也?《隸續》云:“篆額二行,有穿,碑陰每行六人,每列下虛一字,穿在第一、第二列之間。”以此度之,則穿當在額之下,碑文之上也。
注:見《文集》影印本第二冊第38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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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漢沛相楊君碑真按:此題終與原稿合.
右漢《沛相楊君碑》,太尉震之孫統也。碑以“楗”為“犍”、“■”為“王”、真按:上禾下一 “光”為“先”、“岱”為“戚”、真按:沈津識字誤-原稿絕非岱也!其下地腳處翁有筆記,明白寫著「伐」-亻戈之間有四點也.D:\千慮一得齋\資料庫\掃描資料庫\書館\5322_復初齋文稿(三)\_000389.jpg “■”為“典”、真按:上艹下典 “■”為“黎”、真按:亲勿 “勅”為“勒”、“■”“■”并為,真按:應有敓訛! 乃皆洪所未舉者。真按:斷句之誤-應讀作「“■”“■”并為“乃”,皆洪所未舉者。」蓋地腳處有筆記“■”“■”與“乃”三字並列也。 沈津識此段文字時,乃未上下對看,故有此誤,可見一斑。 “詔”,洪訛為“紹”;“僚”,洪訛為“遼”;“萬民”,“萬”字尚可隱隱可辨,而洪以為闕也。真按:翁方綱對洪适隸釋的補訂 其云“份傑充庭”者,真按:簡化字之餘孽-「份傑充庭」 「傑」,原稿作"上木下一"之字 . 蓋似杰字,而沈津識作「杰」排版更復誤轉作「傑」,若是訛謬,將誰之咎耶?.D:\千慮一得齋\資料庫\掃描資料庫\書館\5322_復初齋文稿(三)\_000389.jpg “份”即“價”字。《說文》“價,善也,從人,介聲”。《詩》“價人惟藩”也。真按:簡化字之餘孽-「價」字全係「价」之誤轉,舛謬之惡,莫此為甚矣! 其云“■嚴霜”者,“■”即“晞”字。婁氏《漢隸字原》誤作“睎”,而復釋為“晞”,則訛之中又轉訛矣。甚矣,裒輯隸字者,非見原碑不可也。真按:翁方綱的考證方法論-親臨其地-田野調查 真按:摘要 真按:還原覈對原書的重要 真按:翁方綱的隸學方法論 真按:翁方綱的碑帖考證方法論-非見原碑不可
注:見《文集》影印本第二冊第389頁。真按:D:\千慮一得齋\資料庫\掃描資料庫\書館\5322_復初齋文稿(三)\_000389.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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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漢益州刺史李君神祠碑真按:此亦同原稿題也.
是碑,歐、趙、洪諸家皆不著,碑前題云“故宛令益州刺史南郡襄陽李□字孟初神祠之碑”,此題二行,字□□於後文,而無題額,漢隸之式所僅見者。後文十三 行,行僅存數字,其當中穿處曰“永興二年六月己亥朔十日”。以《通鑒》考之,漢桓帝永興二年甲午四月己亥朔,七月戊辰朔,則六月為己亥朔無疑也。真按:翁方綱的辨偽方法論-曆算 真按:翁方綱的曆算學與史學 碑以立祠為主,故不詳敘李君出處之跡,蓋曾官郎中,官宛令,又官益州刺史,卒於官,吏民追思為立祠,則碑當在益州也。賊捕掾亦不見史志,今系于勸農下,則所謂各署諸曹掾史者,史亦未之詳也。真按:翁方綱的金石學與史學-補職官志 真按:翁方綱的金石學與史學 以下則立祠之諸官姓名,其令則益州官也。門人江秋史自亳州為鉤其本寄余,真按:江德量 為書其底。真按:翁方綱的金石採訪學-江德量 真按:翁方綱的金石採訪學-託門人採訪金石 乾隆辛丑冬十有一月。真按:沈津識字功-此處前後原稿極草亂,字復小,影印墨淡,甚難辨!沈氏能辨識如此,真不簡單!
注:見《文集》影印本第四冊第1129頁。真按:D:\千慮一得齋\資料庫\掃描資料庫\書館\5324_復初齋文稿(五)\_001129.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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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漢李君碑
右漢《李君碑》并額,額下有穿,碑文六行,每行存者十字許,下半泐多少,不能知也。并額上字共可見者六十七字,首云“君諱昭”,諱字“韋”作“■”,與篆法不合,蓋漢篆已搘拄若此,真按:翁方綱論漢篆 真按:翁方綱的書學-篆書 此碑從來著錄家無及之者,其篆法亦不甚精。真按:翁方綱的碑帖目錄學與賞鑑學 真按:翁方綱的碑帖目錄學
注:見《文集》影印本第三冊第76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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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漢朱伯靈碑真按:原書題作〈漢朱伯靈殘碑〉.D:\千慮一得齋\資料庫\掃描資料庫\書館\5358_蘇齋題跋\_000340.JPG D:\千慮一得齋\資料庫\掃描資料庫\書館\6077_蘇齋題跋\_000589.tif
右漢故幽州刺史《朱龜》殘碑并額,計中間空闕處與洪氏《隸釋》正同,而尚軼去大半,是重刻本之僅存者。字畫之古勁,非宋以後人所能摹勒,當即作中平原刻觀矣。真按:不解之處!真按-原書二版皆如此.○按中平乃年號也(漢靈帝).讀至下文〈跋漢譙君碑〉所悟. 真按:翁方綱的碑帖版本鑑定學 秋盦以所得《成陽靈臺碑》、真按:以下排點本與此同連屬,而抄本別行換段. 《小黃門譙敏碑》暨是碑三種,屬為跋尾。真按:黃易求翁方綱題字 三碑之中,是碑最為精妙。以洪所云闕者考之,“邁種”下似是“書”字,“解黨”上一字,左“糹”旁,真按:原書二版皆作糸! 右似“■”。以愚意度之,原本是“疏”字,蓋左“疋”上“了”,真按:排點本作"了"缺下勾之形,而抄本此留空白也. 微近“糹”首,真按:原書二本皆作系. 拓本模糊致訛耳。“爾乃”之“乃”,下半是“□”,真按:排點本作下,抄本作上. 真按:排點本同作空圍,抄本則留空白. 蓋原拓不甚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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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賞家幸勿作平頂觀也。真按:原書二本都作鑒,非簡化故也.
《隸圖》云:“《朱龜碑》,篆額二行,有穿文十七行,行卅三字,有棋局紋,今惟見界文,餘不可考矣。”然歐陽公云:真按:歐陽修 “于時幽州,州下滅一字,以君為御史中丞,其後磨滅。”小歐陽又云:“龜,廣陵人。”蓋歐陽所得,是極殘損之本,故致于時益州,“益”訛為“幽”,而廣陵太守之孫,訛為廣陵人也。真按:翁方綱對歐陽通的批評 今見此殘拓,抑又何減昔人所得耶?
是碑書勢多變方為圓,在漢隸中為最近篆者,宜六朝變楷之後,以永興嗣山陰也。真按:翁方綱論漢隸與篆書的關係 真按:翁方綱的書法鑑賞 真按:虞世南與王羲之 真按:虞世南書體之淵源 觀漢隸當合前後原流觀之。真按:翁方綱論漢隸 真按:翁方綱的書學方法論 真按:翁方綱的隸學方法論 乙巳秋七月廿三日,跋此四條。方綱。
絿■■皆不確,觀者勿信也,此祖石在歐、趙、洪之前也。方綱又書。
“邁種”下是“書惠”二字,“惠”字,江秋史所釋,的確不易,真按:江德量的金石識字學 即此二字,尚於重刻之本辨出,則其祖石本,在洪氏所得一本之前,何待言哉?方綱。
注:見《蘇齋題跋》卷上(《叢書集成》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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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成陽靈臺碑真按:此與原稿題同.D:\千慮一得齋\資料庫\掃描資料庫\書館\5326_復初齋文稿(八)\_001717.jpg
碑以“柜”為“■”,真按:夫巨 婁氏《字原》於語韻別出“柜”字,真按:國無.詞無.謂"語"韻也.猶一東韻等. 非也。
“感赤龍交如生堯”句,“如”、“而”古通用也。“服之延壽”句下,似是“哀平之際”,“哀”字尚見其半,“平”字則摹誤耳。真按:翁方綱的碑帖校勘學
案經考典案字,真按:標點有誤!-“案經考典”“案”字。 此拓本下半作“枼”,恐是翻刻之訛。真按:翁方綱的碑帖校勘學
“下應”句洪闕字內第二字是“刑”字,即“形”也。
“夏不被德”,洪本作“被”。然是碑“被”字皆書作“彼”,則此字未必是“被”字也。今拓本左似“扌”旁,右似“包”字,恐是“抱”字耳。
洪本上闕“通天”,今拓本上作“亖”,真按:標點有誤!-「洪本上闕“通天”,今拓本上作“亖”」當作「洪本“上闕通天”,今拓本“上”作“亖”」,二字者,謂「上」與「亖」二字也。 二字皆通,未知孰是。
洪本“上受符命”,今拓本上作“其”,真按:標點有誤!-「洪本“上受符命”,今拓本上作“其”」當作「洪本“上受符命”,今拓本“上”作“其”」。 則似是翻本訛也。
注:見《文集》影印本第六冊第1717頁。真按:D:\千慮一得齋\資料庫\掃描資料庫\書館\5326_復初齋文稿(八)\_00171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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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漢子游殘碑
嘉慶三年四月廿五日,安陽令趙希璜,得此石於縣北四十里之豐樂鎮西門豹祠內,真按:翁方綱與趙希璜 真按:趙希璜的金石採訪學 土人埋於地中,灰沙蒙翳,其友偃師武君及徐、真按:趙希璜與武億 柴二君,真按:趙希璜交友資料 為助力洗剔,乃稍可辨如此。趙君自為之記。翁方綱。
注:見《蘇齋題跋》卷上(《叢書集成》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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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漢譙君碑
右《小黃門譙敏碑》并額重刻本,雖字畫失真,紙墨尚舊。洪氏所闕二字,今諦審之,“優遊”下似是“氐”字,恐借為“邸”也。真按:翁方綱的假借說 “喪亡”上似是“乃”字。末云:“中平四年七月十八日癸卯造。真按:國無.詞:【中平】中等,平常。《宋史‧選舉志一》:“其考第之制凡五等……文理中平為第四。”《紅樓夢》第八一回:“如今 儒大太爺 雖學問也只中平,但還彈壓的住這些小孩子們,不至以顢頇了事。” 劉心武 《班主任》:“她功課中平,作業有時完不成。” ○按: 漢靈帝年號. ”《隸釋》作廿八日。今驗此拓本,是“十”字,是年七月丙戌朔,則癸卯是十八日無疑。當據此以正《隸釋》之誤也。真按:翁方綱的辨偽方法論-曆算 真按:翁方綱對洪适隸釋的補訂 覃溪方綱。
注:見《蘇齋題跋》卷上(《叢書集成》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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