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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群玉堂帖(第八卷)
《群玉堂帖》之第八卷,是米元章書,今此冊孫退谷所藏,真按:孫承澤的收藏 真按:孫承澤與米芾 每幅有紅字“八下一二”云云,是八卷之下冊也。米公自敘書法云:“七八歲時學顏,真按:顏真卿 後學柳,真按:米芾與柳公權 又學歐,真按:歐陽詢 又學褚最久,真按:米芾學褚遂良 又學段季書,又學師宜官《劉寬碑》。”末言“老境所得”。真按:米芾書法學習的歷程 則此是米公晚歲書,而後無名款,其印亦不分明,蓋原跡如此。所謂段季者,蓋墨卿之族。唐元和間,景雲寺石塔、李詠墓志,皆所書及篆,而唐史表傳皆不詳其行系。真按:段季的書法 真按:米芾與段季 宋人《寶刻類編》作“段全緯”,此作“全繹”,當備考也。真按:翁方綱考訂人物 真按:翁方綱的考證方法論-備材料 然米公少時學唐人羅讓書,而此不言,何也?師宜官書,世所存漢碑無其名,趙明誠《金石錄》云:“《劉寬碑》。”據《藝文類聚》,乃桓麟撰,後碑不知何人所為?然字體則同。趙明誠不能考知其誰為,真按:標點符號不一-前有作「趙明誠《金石錄》云:“《劉寬碑》,據《藝文類聚》,乃桓麟撰,而不言何人所書。”以趙明誠不能考知其誰書」.以句意揆之,此當誤也! 而米以為師宜官,未知何所據矣?真按:翁方綱對米芾書學的質疑 真按:翁方綱的考證方法論-言必有據 真按:翁方綱對米芾書學的批評 米又援《石鼓》、《詛楚文》,蓋不欲僅以今體書自居耳。昔岳倦翁亦以米老系於六書之統緒,真按:岳珂對米芾書法的評價 然即以今體書言,亦當以正書為主,真按:翁方綱的書學-楷書 真按:楷書的重要 米所謂學歐、褚者,固未知何帖?然其意不取小字,真按:標點之荒唐者-怎可用問號!-米所謂學歐、褚者,固未知何帖,然其意不取小字,or 米所謂學歐、褚者,固未知何帖;然其意不取小字, 則恐啟後學凌躐高談,棄正楷而專趨行草之弊,真按:翁方綱重視風俗教化士習人心 真按:防微杜漸 真按:學不躐等 真按:摘要 真按:翁方綱對書法的態度 真按:翁方綱的治學態度-衷諸實際,不陳義過高 豈得因遠企古鼎銘,而輕視一切乎?吾於此帖,取其師昔賢之意而已。真按:翁方綱對米芾書學的批評 真按:翁方綱的考證方法論-有所不為 真按:有所不為 真按:有所選擇
注:見《文集》石印本第二十五卷第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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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群玉堂刻石曼卿帖
石曼卿自書《籌筆驛詩》,“虎奔咸逐逐”用《易》語也。《釋文》“逐逐”,敦實也。劉表作“跾跾”,遠也。項平庵謂此是沈厚專壹之義。真按:項安世的易學詮釋學 朱子《本義》云“下而專也”。尚於古訓不甚相遠。然宋人多不深考古訓,每就今本傳寫之字,衍繹以釋之,故有以追逐、馳逐之義為訓者。真按:摘要-此言甚是! 真按:翁方綱對宋代經學的批評 真按:宋代經學詮釋學的特徵 真按:宋人治學的毛病 石曼卿在北宋時,未知其據某家易義,則古訓之廢失久矣,況南宋乎?真按:翁方綱論經學史 且如《歸藏》之名坤乾,因商以建丑為正,此自是殷商一代之文體如此,故《禮運》曰“吾得坤乾焉”。是專就宋為殷後言之,若後人詩文,自宜稱“乾坤”,不宜稱“坤乾”,此則經學之不講,而徒務詞句之生新,真按:摘要 是豈足以傳示藝林乎?真按:語言環境背景論-語境論 真按:文學創作原則 真按:翁方綱創作的原則 真按:翁方綱的語言時代的觀點 真按:翁方綱的創作方法論-根柢經術與修身(內養) 真按:語言時代的觀點 真按:翁方綱的文學思想-藝苑咸知叩本根 真按:翁方綱的文學批評 真按:傳後人 真按:翁方綱的經學與文學 真按:一味搞新奇的流弊 真按:翁方綱的文學思想 又不特“意中愁”外一聯之遠在樊川下矣。真按:翁方綱對石延年的批評 真按:翁方綱對石延年詩的批評 此帖在《群玉堂》末卷,鎸刻極工,曼卿書用顏法也。真按:石延年學顏真卿書法 然予見岱廟种放詩石,復有曼卿題名大楷,則勝此遠矣。
曼卿以詩著名,在仁宗寶元間。此刻自署戊寅,是寶元元年也,朱節度復之,又刻此詩於四明廳。事見《蘆浦筆記》,在此明年己卯也。
注:見《文集》石印本第二十五卷第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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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絳帖
《絳帖》前後各十卷,聯系之則二十卷,孫退谷《閒者軒帖考》引曹陶齋《法帖譜系》,真按:曹士冕 誤以“二十”為“十二”,遂致作偽者有《絳帖》十二卷之刻,真按:孫承澤之誤 真按:翁方綱的辨偽學方法論-作偽心理 真按:作偽原理 不特非真《絳帖》,抑且非重刻之帖矣。若近日良常王給事所引《絳帖》者皆是物也。真按:王澍之誤 真按:王澍的碑帖辨偽學成績 真按:翁方綱對絳帖的鑑定 真按:王澍用假絳帖 真按:王澍與絳帖 惟孫退谷所見真本,是涿州馮文敏於明內史所藏數部殘帙中摘取成之真按:真按:馮銓與絳帖 孫承澤與絳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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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有元初方一軒印,及三城王印者,不皆真本也。真按:翁方綱對絳帖的鑑定 就今所見第九、第十,即絳州原刻之第十九、第二十者,此則確是真物。真按:翁方綱對絳帖真本的鑑定 內張旭《千文》四十三字,及懷素大草,行間皆有翦痕,與曾幼卿所說折裱翦痕悉合。真按:曾宏父與絳帖 真按:簡化字之礙讀也!-文海本文集作摺褾!-與曾幼卿所說摺褾翦痕悉合 真按:翁方綱對絳帖的鑑定方法-翦痕裝裱 明晉藩《寶賢帖》,真按:寶賢堂帖 有張旭草書數行,及涿州馮氏《快雪帖》所摹顏書《蔡明遠》諸帖,真按:馮銓快雪堂法書 又王廙、高閒、真按:高閑-文海本文集作高閑也!疑此乃誤轉也. 真按:文海本文集作高閑也! 懷素、李建中書,皆從此出也。真按:翁方綱論寶賢堂帖的祖本 真按:翁方綱論馮銓快雪堂法書之成書 真按:翁方綱論馮銓快雪堂法書之祖本 真按:翁方綱的碑帖版本鑑定學方法論-祖本母本 晉藩所刻張旭《千文》,尚少其後十餘字,真按:標點不當-當作。號!總結前所舉諸真絳帖遺也. 蓋所見止於此,真按:翁方綱與絳帖真本 信乎真《絳帖》之罕遘矣。
注:見《文集》石印本第二十八卷第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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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絳帖(偽本)
近今所行偽《絳帖》十二卷,每卷末題云:“淳化五年歲在甲午春王正月潘師旦奉聖旨摹勒上石。真按:何故下皆作思旦? ”按孫退谷《閒者軒帖考》,稱《絳帖》,潘思旦摹。真按:潘師旦-可疑待考.應作師旦也.文海本文集同此. 思旦,尚哲宗女,又名《潘駙馬帖》,而歐陽文忠《集古錄》云:“尚書郎潘思旦以官法帖私自摹刻於家。真按:迪志版四庫本集古錄卷4作潘師旦.今錄其文如下: 〈晉賢法帖(眞蹟)〉: 右 晉賢法帖,太宗皇帝萬幾之餘留精翰墨,嘗詔天下購募鍾、王眞蹟,集為法帖十卷,模刻以賜羣臣。往時故相劉公沆在長沙以官法帖鏤板,遂布於人間。後有尚書郎 潘師旦者,又擇其尤妙者别為卷第,與劉氏本並行。至余集録古文,不敢輙以官本參入私集,遂於師旦所傳又取其尤者散入録中,俾夫啓帙披卷者時一得之把翫,欣 然所以忘倦也。治平元年五月十日書 顯見亦無「以官法帖私自摹刻於家」句也.蓋僅以意引爾.然原文不及家,何敢添此臆測語?翁亦怪矣。 原來在另一則,云: 〈小字法帖〉(此下皆跋法帖,盖模本也,故類於唐人臨帖之後): 右 小字法帖者近時有尚書郎潘師旦者以官法帖私自模刻于家,為别本以行於世。余因分以為類,散入集錄諸袟。而程邈、衛夫人、鍾繇、王廙、宋儋皆以小字為一類於 此。余嘗辨鍾繇賀捷表為非真,而此帖字畫筆法皆不同,傳模不能不失本體,以此真偽尤為難辨也。治平元年七月三十日書。(右真蹟。) 又: 近時有尚書郎潘師旦者竊取官法帖中數十帖,别自刻石以遺人。而傳冩字多轉失,然亦時有可佳者,因又擇其可錄者,分為十餘卷以入集目,聊為一時之翫爾。其小字尤精,故錄於此。(右集本。) 皆不作思旦也! 真按:網路著錄有此名:『宋拓真絳帖[普通古籍] : 一種/ (宋)潘思旦編』,又新漢籍: 子/醫家/遵生八箋/燕閑清賞箋上/論歷代碑帖(P.539) 亦有潘思旦,亦皆與絳帖者也. 翁此又不辨.蓋混誤久矣!或一名思旦? ”考歐陽文忠卒於神宗熙寧五年壬子,尚在哲宗未立前十四年,何由而稱尚哲宗女之潘駙馬乎?且歐陽《集古》既言私自摹刻於家,則與此題奉旨摹勒之語亦不合。真按:翁方綱對歐陽修集古錄的質疑 蓋當南宋時,曾幼卿、真按:曾宏父與絳帖 姜白石皆得自傳聞,真按:姜夔與絳帖 其時真《絳帖》已不可見,是以曹明仲所見十二卷者,已非今日之十二卷,真按:翁方綱論絳帖的流傳 真按:翁方綱對絳帖真本的鑑定 真按:曹昭與絳帖 而王篛林所稱絳刻者,亦就今所行之本言之耳。真按:王澍與絳帖 此本中如首卷《泰山秦碑》,則宋人《甲秀堂帖》即劉跂所譜也。真按:斷句不當!-疑有誤!-文海本文集同.然文義不屬,疑「則宋人甲秀堂帖」間有訛敓也。文海本李以烜校刻者即多有訛敓補入,此篇即有.○ 蓋此斷句之誤也:「此本中如首卷《泰山秦碑》,則宋人《甲秀堂帖》,即劉跂所譜也。」然仍疑甲秀堂帖下有敓文。 檢索甲秀堂帖可知其與劉跂此譜的關係。 又翁嘗誤作「廬山陳氏」,以中研院線上目著錄及翁友錢泳履園叢話所錄(新漢籍),則當作「廬江李氏」也。 按愛如生古籍庫,陳澧東塾集亦引翁此作「廬山陳氏」也. 新漢籍《夢溪筆談校證》注亦作「廬山陳氏」. 第二卷之《州輔碑》殘字,魏崔浩書,第九卷之《齊樊退》,溫子昇書,真按:標點之荒唐者-此不知齊樊退乃書人也.-第九卷之齊樊退、溫子昇書.or 第九卷之「齊樊退」、「溫子昇書」○下文即有樊退何此不寤耶? 則本於《汝帖‧崔張帖》內邕穆云云。《汝帖》原標沈法會書,此乃舉崔而遺沈也。“樊退”是“樊遜”之誤,遜字孝謙,詳見《北史‧文苑傳》,當標題云“北齊員外郎樊遜書”。此既誤“遜”為“退”,又與溫子昇俱訛為南齊人,皆摹刻時之失也。其第五卷《蘭亭》,大致與定武本合,此與《黃庭》、真按:謂蘭亭也. 《樂毅》出自《秘閣續帖》。明王元美題汪象先所藏《二王帖》云:真按:標點可議者-明王元美題汪象先所藏二王帖云.不必加書名號也.指王羲之、王獻之書帖爾. “此所謂《秘閣續帖》本,但卷首《蘭亭》是定武損本,想永樂已前好事者合而成冊耳。”元美此語,當是此帖定評。蓋是明時鬻帖者綴輯宋時諸帖重摹而成,別裝首尾以名之耳。
注:見《文集》石印本第二十八卷第9頁。真按:翁方綱:〈記偽絳帖〉,《復初齋文集(三)》(臺北縣:文海出版社,民國58年11月,初版),卷28,頁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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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墨池堂帖
明吳門章仲玉《墨池堂帖》,真按:章藻 此其翻刻本也,真按:翁方綱論墨池堂帖的版本 然以原石本細對之,中間實有較原石重加整頓者。真按:翁方綱論墨池堂帖 如王徽之《新月帖》及《化度寺碑》,中間一二泐處,蓋又取原鈎之油素審定為之,非但以《墨池》原石翻刻也。《蕪湖學記》後小楷一跋,及趙文敏行書《洛神賦》,則此本有,而原石皆無之,此猶之文氏《停雲帖》翻刻本,亦有重加整比處耳,不足疑也。真按:翁方綱論停雲館法帖-翁方綱與文徵明的書學 真按:翁方綱論停雲館法帖之成書 至其中沿舊刻可取者,若《樂毅論》不全本,實出於越州石氏本,今日遙想高紳家原石,尚得假此以略存其意,勝文氏《停雲》之《樂毅論》不全本遠矣。真按:翁方綱論樂毅論的版本-王羲之書法 此《墨池堂帖》全部之精華也,真按:標點不當-,此《墨池堂帖》全部之精華也。 其沿舊刻謬者,則《洛神》、《十三行》,“擢輕軀”,“擢”譌為“■”。“申禮防”,“防”誤為“方”。刻帖至此,荒唐極矣。真按:翁方綱的文獻出版學 真按:翁方綱的碑刻學 真按:翁方綱對墨池堂帖的批評
注:見《文集》石印本第二十八卷第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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