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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葉又有苕溪陳彥廉一跋、真按:陳寶生 真按:陳寶生與蘭亭 明建文紀元春日方孝孺一跋、己巳夏黃元治一跋。侯城墨跡,真按:方孝孺-『雜誡一冊刋本 右明文學博士寧海方孝孺撰。共三十八章。按正學所著有幼儀、宗儀、深慮論等書。此其一也。又名侯城雜誡』(浙江採集遺書總錄(戊—辛集))真按:原稿作矦城. 予嘗見其小行草,正與此同法,真按:翁方綱對方孝孺書法的鑑定 頗似范文正筆意。令人起敬,又不特《稧帖》之足珍而已。真按:翁方綱對賢哲的景仰 真按:翁方綱的書法審美觀-人格書格 真按:翁方綱對范仲淹的景仰 真按:翁方綱對書法的態度-論書其小者也 真按:翁方綱對范仲淹書法的鑑定 真按:翁方綱對方孝孺的景仰 乾隆癸卯夏五月十九日,齋宿歸記,北平翁方綱。真按:原稿作△△.沈津徑填實也.D:\千慮一得齋\資料庫\掃描資料庫\書館\5325_復初齋文稿(七)\_001383.jpg
秋史持此帖來求跋,真按:江德量求翁方綱題字 是日借金壇于氏所藏王虛舟本來校對,真按:于景趙編脩-俟考其名-見前. 真按:王澍與蘭亭 無毫髮異,即《竹雲題跋》所載得自董玉虯者,真按:王澍與董文驥與蘭亭 翰墨之緣,良幸良幸!方綱又書。真按:原稿下二字作重文符號. 真按:原稿作△△.與前同.沈津徑填實也.
注:見《文集》影印本第五冊第1387頁。真按:D:\千慮一得齋\資料庫\掃描資料庫\書館\5325_復初齋文稿(七)\_001387.jpg 當在1381頁也: 《文集》影印本第五冊第138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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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蘭亭(陳伯恭藏定武本)真按:原題云〈續跋陳伯恭所收定武蘭亭卷後二首〉.
辛丑夏四月,得見趙子固落水《蘭亭》卷,乃輕拓肥本,真按:原稿作搨. 而已為水漬小昏,至於神理渾穆古厚,固為天下第一。然此本以濃拓奕奕有神,真按:原稿作搨. 真按:原稿作重文符. 字字如珠圓玉栗,真按:原稿作重文符. 與落水本同几對審者十日,而不覺其退遜。雖有五字已損未損之分,然拓手之精何可易幾。然則此本為五字才損時之初拓本,真按:沈津擅改原文-原稿實作纔字!D:\千慮一得齋\資料庫\掃描資料庫\書館\5324_復初齋文稿(五)\_001022.jpg ○然後有「鑱損」,疑此原稿非纔字,乃鑱字也!○今與釒字旁字比對,則原稿字形實乃釒也.當作鑱字!沈津誤作纔也!-然則此本為五字鑱損時之初拓本2009/6/3下午 08:09:55 真按:原稿作搨. 蓋無疑者矣。昔退谷老人亦以二本對賞,而乃有拓手不及之疑,真按:原稿作搨. 予今則深見二本神光映合之妙,所謂墨緣當誰屬耶?既以自幸,彌以自慚。午日午窗記於石墨書樓。真按:原稿應係窻字! 真按:原稿作于. 方綱。
定武以落水本為圭臬,真按:翁方綱論定武本蘭亭的鑑定方法 真按:翁方綱論落水蘭亭 落水之絲,分寸雖已界,於予摹本內具詳之。但其中尚有臨寫之頃,精神不能周悉者,真按:翁方綱的細心 真按:翁方綱的文獻複製學 真按:翁方綱臨摹的過程 真按:翁方綱的精神狀況 真按:翁方綱衰老 真按:沈津識字誤-愚擬稿曰: 插入塗改位置誤判,以致斷句標點皆誤 插入塗改位置誤判則會導致文義不諧,如此例: …… 「落 水之絲,分寸雖已界」,實則原稿乃係「落水之」下原有似「畫」之字,被塗去,於左傍寫「界」字,意指改作此「界」字,不用原「畫」字。此「界」適在第四行 首,而「絲」字適在第三行第二字,即被塗去之「畫」字之下,原「畫」字則在第三行首,故其左傍即如第四行首。而沈津誤讀,將「界」字當作第四行首字讀,第 三行乃「畫絲分寸雖已」凡五字,「畫」字被塗去,故讀成了「絲分寸雖已界」,反將「界」放在「絲」後句末,而文不成義了。故此句應讀作「落水之界絲,分寸 雖已於予摹本內具詳之,但其中尚有臨寫之頃,精神不能周悉者,」才是也。 蓋因置換位置誤判,以致斷句標點皆誤,文義迥別。雖字字無誤,然若未能多加留意其點竄次序,則亦難免功虧一簣矣。 D:\千慮一得齋\資料庫\掃描資料庫\書館\5324_復初齋文稿(五)\_001022.jpg 是以或尚偶有一二行之分毫出入,皆未可知,今將落水本分寸另量記於此,并將所用見在裁衣尺繪記於後。真按:原稿作于.D:\千慮一得齋\資料庫\掃描資料庫\書館\5324_復初齋文稿(五)\_001023.jpg
注:見《文集》影印本第四冊第1022頁。真按:D:\千慮一得齋\資料庫\掃描資料庫\書館\5324_復初齋文稿(五)\_00102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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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蘭亭(陳伯恭藏定武本)
辛丑夏四月,得見趙子固落水《蘭亭》卷,乃輕拓肥本,為水漬小昏,而神理渾穆古厚,則諸本皆不及也。此是陳伯恭家所藏宋翻宋拓五字損本,真按:陳崇本的收藏 真按:陳崇本與蘭亭 恰亦於是月得同几展對,真按:翁方綱的碑帖辨偽方法論-不同版本間的比對 蓋五字損本拓在稍後,是以越州石氏本摹鎸多泐勢,而趙藏獨孤僧本泐蝕昏昧,松雪遂以為退谷所書也。真按:當作筆字-松雪遂以為退筆所書也.見文海本文集.愚擬稿曰: 「松雪遂以為退谷所書也」松雪元人,豈會知退谷清人?蓋「谷」當作「筆」字——「松雪遂以為退筆所書也」。見文海本文集。 真按:趙孟頫對蘭亭集序版本的鑑定 此本則從宋時五字初損本之最先拓者摹出,故神圓不昏,竟有似於原石也。真按:翁方綱對蘭亭集序版本的鑑定 真按:翁方綱的碑帖版本鑑定學方法論-筆意 真按:翁方綱論定武本蘭亭原石 第二十一行“攬”字,右上內點作二層,與石氏本異。二十四行“後”字,末腳之仰上作挑處,誤以石泐紋為挑勢,此二處其重勒之驗,真按:翁方綱的碑帖版本鑑定學方法論-字體筆畫 真按:翁方綱對蘭亭集序版本的鑑定方法 然宋時翻刻定武本支系繁多,此乃其翻刻之最善者耳。真按:翁方綱論善本
真按:翁方綱論定武本蘭亭的版本 注:見《文集》石印本第二十七卷第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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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蘭亭(定武本)真按:原題云〈跋定武蘭亭〉.D:\千慮一得齋\資料庫\掃描資料庫\書館\5323_復初齋文稿(四)\_000794.jpg
定武《稧帖》尤延之主瘦,王順伯主肥,真按:翁方綱論定武本蘭亭的版本 此從來所謂《蘭亭》如聚訟者,然未有能定其折衷者也。以予論之,主瘦之說未見有明徵。而主肥之說,則予前所引俞壽翁《蘭亭續考》謂疊三紙椎拓,上瘦下肥,則近石者肥,固無可疑。此即樓宣獻詩所謂“疊紙至三四,真按:樓鑰 肥瘠遂異形“者,真按:google有! 真按:『詩·樓鑰詩選 - 簡 - [ 轉為繁體網頁 ]疊紙至三四,肥瘠遂異形。 南渡愈難見,得者輒相矜。我見十數本,對之心欲酲。 汪侯端明子,嗜古自弱齡。錦囊荷傾倒,快覩喜失聲。 帶流及右天,往往字不成。 』 新漢籍全宋詩似無也! 有此一證,已不俟再徵引矣。抑又有二證焉:王文簡《居易錄》載宋拓定武本,真按:原稿作蕳. 至正癸巳卓說跋云,率更所臨《蘭亭》,唐文皇勒石禁中者,宋薛師正別刻石以徇世,真按:薛向 真按:國:徇 部首 彳 部首外筆畫 6 總筆畫 9 注音一式 ㄒㄩㄣˊ 1.使。莊子˙人間世:「夫徇耳目內通而外於心知。」 2.營求、謀求。如:「徇私」。史記˙卷七˙項羽本紀:「今不恤士卒而徇其私,非社稷之臣。」 ㄒㄩㄣˋ syn(07438) 徇 部首 彳 部首外筆畫 6 總筆畫 9 注音一式 ㄒㄩㄣˋ 1. 巡行時示眾並宣布號令。左傳˙桓公十三年:「莫傲使徇于師曰:『諫者有刑。』」史記˙卷六十五˙孫子吳起傳:「遂斬隊長二人以徇。」 2.攻占、掠取。史記˙卷七˙項羽本紀:「籍為裨將,徇下縣。」後漢書˙卷一˙光武帝紀上:「光武別與諸將徇昆陽﹑定陵﹑郾,皆下之。」 3.順從。左傳˙文公十一年:「郕大子朱儒自安於夫鍾,國人弗徇。」清˙張爾岐˙辨志:「耽口體之養,徇耳目之娛。」 4.為達某種目的、理想而犧牲生命。通「殉」。漢書˙卷四十八˙賈誼傳:「貪夫徇財,烈士徇名。」文選˙司馬遷˙報任少卿書:「常思奮不顧身,以徇國家之急。」 5.迅速。通「侚」。如:「徇蒙」。墨子˙公孟:「身體強良,思慮徇通。」 ㄒㄩㄣˊ syn(07415) 詞:徇1 〔xn ㄒㄩㄣˋ〕 〔《廣韻》辭閏切,去稕,邪。〕 1.巡視,巡行。《書‧泰誓中》:“王乃徇師而誓。” 陸德明 釋文引《字詁》:“徇,巡也。”《漢書‧食貨志上》:“行人振木鐸徇于路,以采詩。” 顏師古 注:“徇,巡也。”《晉書‧元帝紀》:“ 劉隗 軍於 金城 ,右將軍 周札 守 石頭 ,帝親被甲徇六師於郊外。”2.宣示於眾。《左傳‧僖公二十八年》:“殺 顛頡 以徇于師。”《史記‧司馬穰苴列傳》:“ 莊賈 懼,使人馳報 景公 請救。既往,未及反,於是遂斬 莊賈 以徇三軍。”《新唐書‧藩鎮傳‧吳元濟》:“帝御 興安門 受俘,群臣稱賀,以 元濟 獻廟社,徇于市斬之。” 宋 曾鞏 《本朝政要策‧軍賞罰》:“ 太祖 之為將也,每有臨陣逗撓不用命者,必斫其皮笠以誌之,明日悉斬以徇,自是人皆死戰。” 清 魏源 《聖武記》卷一:“斬我部 蒙古 兵之掠 明 境者以徇。”參見“ 徇罰 ”。3.特指當眾宣布教令。《左傳‧桓公十三年》:“ 莫敖 使徇于師曰:‘諫者有刑。’” 杜預 注:“徇,宣令也。”《新唐書‧高固傳》:“ 固 徇曰:‘毋殺人,毋肆掠!’” 明 馮夢龍 《智囊補‧閨智‧李侃婦》:“乃徇曰:‘以瓦石擊賊者賞錢千;以刀矢殺賊者賞錢萬。’得數百人,率以乘城。”4.誇示。《文選‧左思〈吳都賦〉》:“徇蹲鴟之沃,則以為世濟陽九。” 劉逵 注:“夸物示人亦曰徇。” 唐 劉知幾 《史通‧論贊》:“其有本無疑事,輒論以裁之,此皆私徇筆端,苟衒文彩。”5.掠取;招撫。《史記‧項羽本紀》:“於是 梁 為 會稽 守, 籍 為裨將,徇下縣。” 裴駰 集解:“徇,略也。”《漢書‧高帝紀上》:“時 張良 徇 韓 地。” 顏師古 注引 蘇林 曰:“徇,撫其民人也。”《新唐書‧藩鎮傳‧劉玄佐》:“進圍 濮州 ,徇 濮陽 ,皆下,再降其守將,遂通 濮陽津 。”《明史‧吳復傳》:“徇 江陰 、 無錫 ,還守 常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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