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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振禮闈﹝41﹞。雖前輩見其文,罔不斂衽﹝42﹞敬羡,願友之而不可得。娃曰:「未也。今秀士苟獲擢一科第,則自謂可以取中朝之顯職,擅天下之美名。子行穢跡鄙,不侔於他士。常礱淬﹝43﹞利器,真按:新興、中文本均作當.○淬,發聲與翠同从卒音.以求再捷,方可以連衡多士,爭霸群英。」生由是益自勤苦,聲價彌甚。其年,遇大比﹝44﹞,詔徵四方之雋,生應直言極諫科,策名第一,授成都府參軍。三事以降,皆其友也。
將之官,娃謂生曰:「今之復子本軀,某不相負也。願以殘年,歸養老姥。君當結媛鼎族,以奉蒸嘗﹝45﹞。中外婚媾,無自瀆也。勉思自愛,某從此去矣。」生泣曰:「子若棄我,當自剄以就死。」娃固辭不從,生勤請彌懇。真按:疑為勸之訛! 娃曰:「送子涉江,至於劍門,當令我回。」生許諾。
月餘,至劍門。未及發而除書至,生父由常州詔入,拜為成都尹,兼劍南採訪使。浹辰,父到。生因投刺,謁於郵亭﹝46﹞,父不敢認,見其祖父官諱,方大驚,命登階,撫背慟哭移時,曰:「吾與爾父子如初。」因詰其由,具陳其本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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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奇之,詰娃安在。曰:「送某至此,當令復還。」父曰:「不可。」翌曰,命駕與生先之成都,留娃於劍門,築別館以處之。明日,命媒氏通二姓之好,備六禮﹝47﹞以迎之,遂如秦晉之偶。
娃既備禮,歲時伏臘﹝48﹞,婦道甚修,治家嚴整,極為親所眷。向後數歲,生父母偕歿,持孝甚至。有靈芝產於倚廬,一穗三秀,本道上聞。又有白鷰數十,巢其層甍﹝49﹞。天子異之,寵錫加等。終制,累遷清顯之任。十年間,至數郡。娃封汧國夫人。真按:教育部國語辭典【汧】水-4-7 注音一式 ㄑ|ㄢ 解釋:水泉溢出所形成的沼澤。爾雅˙釋水:汧,出不流。郭璞˙注:水流潛出便自停成汙池。 有四子,皆為大官,其卑者猶為太原尹。弟兄姻媾皆甲門,內外隆盛,莫之與京﹝50﹞。
嗟乎,倡蕩之姬,節行如是,雖古先烈女,不能踰也。焉得不為之歎息哉!予伯祖嘗牧晉州,轉戶部,為 水陸運使,三任皆與生為代,故諳詳其事。貞元中,予與隴西李公佐話婦人操烈之品格,因遂述汧國之事。公佐拊掌竦聽,命予為傳。乃握管濡翰,疏而存之。時乙 亥歲秋八月,太原白行簡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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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白行簡(約七七六—八二六),字知退,原籍太原(今山西太原),後徙下邽(今陝西渭南東北)。詩人 白居易之弟。生年不詳,或曰在唐代宗大曆十一年。卒於敬宗寶歷二年,年五十餘。憲宗元和二年(八○七)登進士第,授祕書省校書郎。歷任左拾遺、司門員外 郎、主客郎中等職。文筆有兄風,辭賦尤稱精密,文士咸師法之。文集二十卷,今已亡佚。
【題解】
本文選自《太平廣記》卷四八四,文末原題:「出《異聞集》。」《異聞集》者,唐末陳翰所纂傳奇書,多記唐朝奇人異事。
此傳主述李娃與某生情愛故事。李娃倡女,於生始則愛納,繼而遺棄。蓋倡門之習如此,奉姥所命,未可以盡病娃。至其再留所愛,督學得第,最見稱許。通篇不涉玄怪,切近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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