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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June 30,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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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年文壇大事記〉,包括文學社團活動、文學獎、文學座談會、文學雜誌創刊等。3.〈文學活動〉,包括「時報文學週」、「《笠詩刊》百期紀念會」等。4〈文學獎〉。5〈名錄〉。6.〈著作目錄〉。7.〈文星殂落〉,當年去世的作家有洪炎秋、胡汝森、司馬長風、徐訏、姜貴等五人。

  此後,一直到一九六六年,真按:以前後文覘之,應係一九九六之訛! 才又再度編輯文學年鑑。計有:

   《臺灣文學年鑑(一九九六)》,文訊雜誌社編纂,封德屏主持(臺北 行政院文化 建設委員會 一九九七年六月)。《臺灣文學年鑑(一九九七)》,文訊雜誌社編纂,封德屏主持(臺北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一九九八年六月)。《臺灣文學 年鑑(一九九八)》,文訊雜誌社編纂,李瑞騰主持(臺北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一九九九年六月)。《臺灣文學年鑑(一九九九)》,文訊雜誌社編纂,封德 屏主持(臺北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二○○○年十月)。《臺灣文學年鑑(二○○○)》,前瞻公關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承辦編輯(臺北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二○○二年二月)。以上五種年鑑中,一九九六年到一九九九年的四種,體例一致,分「綜述」、「記事」、「人物」、「作品」、「名錄」五部分。二○○○年 的年鑑,則分「綜述」、「記事」、「人物」、「著作」、「作品」、「名錄」、「網路文學」七部分。

  年表方面,有廖漢臣的〈臺灣文學年表(一六六二~一九四五)〉(載《臺灣文獻》第十五卷第一期,一九六四年三月);不著撰人的〈日據時期臺灣小說年表〉(收在《光復前臺灣文學全集》小說部分第八冊)。

  大事記部分,有周錦編《中國新文學大事記》(臺北 成文出版社 一九八○)。周氏於民國六十五年(一九七六)出版《中國新文學史》一書,第七章有〈中國文學大事記〉,記錄民國六年(一九一七)到民國六十四年(一九七五)間的文壇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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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則收錄民國六年(一九一七)至民國三十七年(一九四八)間的文壇大事。分四個單元敘述:1文壇大事。2文學理論。3文學創作。4文學刊物。

   《聯副三十年記事》,瘂弦策劃,應鳳凰等編(臺北 聯合報社 一九八二)。此書 記民國四十年(一九五一)九月十六日〈聯合副刊〉創刊至民國七十年(一九八一)六月三十日止,三十年間的文藝思潮、社團動態、作家活動及出版概況等,將 〈聯副〉、文壇、國內外大事三項,以三欄比照的方式,顯現〈聯副〉如何與當代文壇相結合及如何設計專輯以反映當代人文意識。

  〈中國現代詩壇三十年大事記(一九五二—一九八二)〉,張默編(載《中外文學》第十卷第十二期,一九八二年五月)。記錄事項包括詩人社團的創設、詩刊、詩選、詩評論集、各文學期刊策劃出版的詩專號、各公私文化團體或個人舉辦的詩獎、中外詩壇交流、詩展、詩的論戰等。

  《光復後臺灣地區文壇大事紀要(民國三十四年—八十年)》(臺北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一九九五年六月)。此書為記錄一九四五年以來臺灣地區文學大事極重要的一部著作。所記錄的大事,包括:1黨、政、軍有關文學的決策、決定、指示、重要文獻的發布與活動。2.學校、研究機構有關現代文學之教學、研究與活動。3.文學社團之成立、解散、重要活動、重要宣言、變動。4文學刊物之創辦、停刊、重要專號、特輯、論戰文章。5作品出版、大套書、重要著作(創作、評論)。6作家辭世。7.與文學發展有關的政治、社會、經濟、文化事件。

  《臺灣文壇大事紀要(一九九二—一九九五)》(臺北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一九九九年九月)。此書為繼《光復後臺灣地區文壇大事紀要》一書的續作。收錄民國八十一年(一九九二)至八十四年(一九九五)的文學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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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南華大學編譯出版中心編纂,陳信元主編,方美芬執行編輯。由於時空的變化,此書所涵蓋的文學事件,除前書的七項外,還增加了「兩岸文學交流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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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重要的文獻學家

   文獻學所涉及的範圍很廣,凡是與整理、考訂圖書、文物有關的學術,如目錄學、版 本學、輯佚學、校讎學等,都是文獻學的一部分。這些文獻學領域的學者,都可以稱之為文獻學家。不過,由於篇幅的限制,這裡列舉論述的,僅限於對整理文獻有 貢獻,或對整理文獻的方法提供卓越理論的學者。

   歷來對整理文獻或提出整理文獻理論的學者也不少,例如漢代的劉向、劉歆父子,東 漢遍注群經的鄭玄,唐代主持五經注疏的孔穎達,編撰《經典釋文》的陸德明,注解《昭明文選》的李善,宋代撰寫《通志》的鄭樵,編纂《續資治通鑑長編》的李 燾,元代撰寫《文獻通考》的馬端臨,注解《資治通鑑》的胡三省,明代最早提出辨偽方法的胡應麟,清代考訂古史文獻最有成就的崔述、在《校讐通義》一書中提 出校理圖書理論的章學誠,從事輯佚工作有功佚書的洪頤煊、王紹蘭、王謨、茆泮林、馬國翰、黃奭、王仁俊,近代的羅振玉、王國維、梁啟超、張元濟、王獻唐、 屈萬里等,都是卓越的文獻學家。但是由於篇幅所限,這裡僅論述劉向、劉歆父子、鄭樵、王國維及屈萬里等五位。

第一節 劉向、劉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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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向(西元前七十七年?—西元前六年),本名更生,字子政,沛(今江蘇沛縣)人,為漢皇族楚元王(劉交)四世孫。十二歲為輦郎,二十歲擢為諫議大夫,勇 於進言。漢宣帝時,擢升散騎宗正,給事中,時為三十二歲。成帝時,改名為向,召拜為中郎使,領護三輔都水,遷光祿大夫,官終中壘校尉。著有《洪範五行 傳》、《列女傳》、《說苑》、《新序》等書。事跡具《漢書》卷三十六。

   劉歆(西元前五十三年?—西元二十三年),字子駿,後改名為秀,字穎叔,劉向 子。少穎悟,通《詩》、《書》,成帝時召為黃門郎。河平中,受詔與父親劉向領校天祿閣圖書。劉向卒後,歆復任中壘校尉。大司馬王莽舉為侍中太中大夫,遷騎 都尉、奉車光祿大夫,後總領五經,繼續父親劉向未完成的校讎文獻工作。官至京兆尹,封紅休侯。著有《三統曆譜》、《文集》等。事跡具《漢書》卷三十六。

  在戰國、秦代,由於戰亂不斷,圖書文獻散佚殆盡。《史記‧儒林列傳》說:

秦 之季世,焚詩書,坑術士,六藝從此缺焉。陳涉之王也,而魯諸儒持孔子之禮器往歸陳 王,於是孔甲為陳涉博士,卒與涉俱死。陳涉起匹夫,驅瓦合適戍,旬月以王楚,不滿半歲竟滅亡,其事至微淺。然而縉紳先王之徒,負孔子禮器往委質為臣者,何 也?以秦焚其業,積而發憤於陳王也。及高皇帝誅項籍,舉兵圍魯。魯中諸儒,尚講誦習禮樂,絃歌之音不絕,豈非聖人之遺化,好禮樂之國哉?故漢興,然後諸儒 始得修其經藝,講習大射鄉飲之禮。

由於圖書文獻大量焚燬,為了使文獻得以流傳,漢武帝廣開獻書之路,並訂定藏書的方法。《漢書‧藝文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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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 仲尼沒而微言絕,七十子喪而大義乖,故春秋分為五(原注:韋昭曰:謂《左氏》、《公羊》、《穀梁》、《鄒氏》、《夾氏》也。)《詩》分為四(原注:韋昭 曰:謂《毛氏》、《齊》、《魯》、《韓》),《易》有數家之傳。戰國從衡,真偽分爭,諸子之言,紛然殽亂,至秦患之,乃燔滅文章,以愚黔首。漢興,改秦之 敗,大收篇籍,廣開獻書之路。迄孝武世,書缺簡脫,禮壞樂崩,聖上喟然而稱曰:「朕甚閔焉。」於是建藏書之策(原注:如淳曰:劉歆《七略》曰:外則有太 常、太史、博士之藏,內則有廷閣、廣內、祕室之府。)置寫書之官,下及諸子傳說,皆充祕府。

漢武帝廣開獻書之路,又建藏書之策,於是圖書日益增多。這些豐富的圖書,由於經過戰亂或多次傳抄,殘缺、錯誤者不少,必需從事整理。《漢書‧藝文志》又說:

成 帝時,以書頗散亡,使謁者陳農求遺書於天下。詔光祿大夫劉向校經傳、諸子、詩賦; 步兵校尉任宏校兵書;太史令尹咸校數術;侍醫李柱國校方技。每一書已,向輒條其篇目,撮其指意,錄而奏之。會向卒,哀帝復使向子侍中奉車都尉歆卒父業。歆 於是總群書而奏其《七略》,故有〈輯略〉,有〈六藝略),有〈諸子略〉,有〈詩賦略〉,有〈兵書略〉,有〈數術略〉,有〈方技略〉。

劉向「條其篇目,撮其指意,錄而奏之」者,就是「敘錄」;將各書「敘錄」另輯編成書,即《別錄》一書。

劉向、劉歆父子如何整理文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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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向所撰「敘錄」,泰半已佚,現在依據現存的「敘錄」中,探討劉向整理文獻的方法:

真按:重出,重複,-此與本書249-251頁處頗見重複!    一、廣羅異本:在雕版印刷術發明之前,古籍均賴鈔寫流傳,因此傳本甚多:或篇(卷)數不同、或文字不同、或書名不同、或篇名不同。劉向整理文獻之第一步 工作,即蒐羅各不同本子,從事比勘的工作。例如〈晏子敘錄〉說:「臣向言:所校中書《晏子》十一篇,臣向謹與長社尉臣參校讐,太史書五篇,臣向書一篇,參 書十三篇,凡中外三十篇,為八百三十八章。」又如〈管子敘錄〉云:「臣向言:所校讐中《管子》書三百八十九篇,大中大夫卜圭書二十七篇,臣富參書四十一 篇,射聲校尉立書十一篇,太史書九十六篇。凡中外書五百六十四篇,以校。」

   二、定其書名或篇名:古代圖書,或抄在竹簡,或抄在帛布,或抄在長卷上,每無書 名或篇名。有些書雖有書名或篇名,但書名或篇名,又彼此不同,因此,劉向的第二步工作,就是為這些尚無書名(篇名)或書名(篇名)互異者撰定書名(篇 名)。例如〈戰國策敘錄〉說:「中書本號曰《國策》,或曰《國事》,或曰《短長》,或曰《事語》,或曰《長書》,或曰《修書》,臣向以為戰國時游士輔所用 之國,為之策謀,宜為《戰國策》。」

   三、條別篇章,去其重複:古籍由於抄寫的工具不方便,抄寫時為省篇幅,每多不分 篇(章);又由於資料之來源不一,章句錯亂,內容重複者亦多,所以劉向的第三步工作,就是為篇章凌亂的古籍,重新條別,並刪其重複,定其次序。例如〈說苑 敘錄〉說:「所校中書《說苑》《雜事》,及臣向書,民間書,誣校讐,其事類眾多,章句相溷,或上下謬亂,難分別次序。除去與《新序》複重者,其餘淺薄不中 義理,別集以為百家後,以類相從,一一條別篇目,更以造新事十萬言,以上,凡二十篇,七百八十四章,號曰《新苑》,皆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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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如〈孫卿書敘錄〉云:「除復重二百九十篇,定著三十二篇。」

   四、訂正訛字,校補脫簡:古籍傳抄既久,不免有脫簡及訛字,劉向必為之校補訂 正。例如〈戰國策敘錄〉說:「本字多誤脫為半字,以趙為肖,以齊為立,如此者多。」此訂正訛字者。又《漢書‧藝文志》說:「劉向以中古文校歐陽、大小夏侯 經文,〈酒誥〉脫簡一,〈召誥〉脫簡二,率簡二十五字者,脫亦二十五字,簡二十二字者,脫亦二十二字。」此校補脫簡者。

  五、條其篇目,撰成敘錄:《漢書‧藝文志》說:「每一書已,向輒條其篇目,撮其指意,錄而奏之。」所謂「條其篇目」,就是把前所訂定的篇名,次其次序。就今所存敘錄來看,每一篇敘錄前,都先列篇名,並說明其次序。例如〈列子敘錄〉前臚列:

  (天瑞)第一。(黃帝)第二。(周穆王)第三。(仲尼)第四。(湯問)第五。(力命)第六。(楊朱)第七。(說符)第八。

所謂「撮其指意」,就是撰寫敘錄。

  劉向撰寫敘錄,其義例有八:

  一、著錄書名與篇目:據清代姚振宗《七略別錄佚文》二卷,《快閣師石山房叢書》本)所載〈晏子敘錄〉、〈列子敘錄〉、〈孫卿書敘錄〉、〈山海經敘錄〉等篇,篇前都有書名與篇目。

  二、說明異本及校讎經過:例如〈管子敘錄〉說:「所校讐中《管子》書三百八十九篇,大中大夫卜圭書二十七篇,臣富參書四十一篇,射聲校尉立書十一篇,太史書九十六篇。凡中外書五百六十四篇,以校除復重四百八十四篇,定著八十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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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考述作者之生平事跡與思想:例如〈管子敘錄〉說:「管子者,潁上人也。名夷吾,號仲父。少時嘗與鮑叔牙游,鮑叔知其賢。管子貧困,常欺叔牙,叔牙終 善之。鮑叔事齊公子小白,管子事公子糾,及小白立為桓公,子糾死,管仲囚,鮑叔薦管仲。管仲既任政於齊,齊桓公以霸,九合諸侯,一匡天下,管仲之謀也。故 管仲曰:『吾始困時,與鮑叔分財,多自予,鮑叔不以我為貪,知吾貧也。嘗為鮑叔謀事,而更窮困,鮑叔不以我為愚,知吾有利有不利也。公子糾敗,召忽死之, 吾幽囚受辱,鮑叔不以我為無恥,知吾不羞小節,而恥功名不顯于天下也。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鮑叔。』鮑叔既進管仲,而己下之,子孫世祿於齊,有封邑者十餘 世,常為名大夫。管子既相,以區區之齊在海濱,通貨積財,富國彊兵,與俗同好醜,故其書稱曰:『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上服度則六親固,四維不 張,國乃滅亡。』下令猶流水之原,令順人心,故論卑而易行,俗所欲,因予之,俗所否,因去之。其為政也,善因禍為福,轉敗為功,貴輕重,慎權衡。桓公怒少 姬,南襲蔡,管仲因伐楚,責包茅不入貢於周室。桓公北征山戎,管仲因而令燕修召公之政。柯之會,桓公背曹沬之盟。管仲因而信之,諸侯歸之。管仲聘於周,不 敢受上卿之命,以讓高國,是時諸侯為管仲城穀,以為之乘邑,《春秋》書之,褒賢也。管仲富擬公室,有三歸反坫,齊人不以為侈。管子卒,齊國遵其政,常彊於 諸侯,孔子曰:『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袵矣。』太史公曰:『余讀管氏〈牧民〉、〈山高〉、〈乘馬〉、〈輕重〉、〈九府〉,詳哉言之也。』又曰:『將順其美, 匡救其惡,故上下能相親愛,豈管仲之謂乎。』〈九府〉書,民間無有;〈山高〉一名〈形勢〉,凡《管子》書,務富國安民,道約言要,可以曉合經義。向謹第錄 上。」

  四、說明書名之含義:例如〈神輸敘錄〉說:「神輸者,王道失則災害生,得則四海輸之祥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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