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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June 19,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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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原文】

   從以上的比較,可知《通考》的類目,雖大部分依據《通典》,但是卻多所分析,例 如將《通典》的(食貨),分析為(田賦考)、(錢幣考)、(戶口考)、(職役考)、(征榷考)、(市糴考)、(土貢考)、(國用考)等八個門目。(禮)則 析為(郊社考)、〈宗廟考)、〈王禮考)等三個門目。部分門目,雖源自《通典》,但是名稱則有所改易,例如《通典》的(州郡),改為(輿地考),(邊防) 改為(四裔考)。其中(征榷考)、(市糴考)、(土貢考)、(國用考)、(四裔考)等名稱,係馬氏所自創;(經籍考)、(帝系考)、(封建考)、(象緯 考)、(物異考)等,則是《通典》所未有的。

  ㈡《文獻通考》的取材

  《文獻通考》以取材繁博著稱,《四庫全書總目提要》雖歷數其所失載者頗多,但是終不得不謂其「雖稍遜《通典》之簡嚴,而詳贍實為過之,非鄭樵《通志》所及也。」由於《通考》篇卷繁富,徵引既多,且每一門目之性質及所考述的起訖時代不同,其所取材也自各不同真按:當係各自不同之倒文! 今就全書二十四考,列舉最常見徵引的文獻,以見《通考》取材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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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經部

   《毛詩注疏》二○卷 (漢)毛公傳(漢)鄭玄箋(唐)陸德明音義(唐)孔穎達 疏。  《尚書注疏》二○卷 (漢)孔安國傳(唐)陸德明音義(唐)孔穎達疏。《易學辨惑》一卷 (宋)邵博溫撰。《周禮注疏》四二卷 (漢)鄭玄注 (唐)陸德明音義(唐)賈公彥疏。《儀禮注疏》一七卷 (漢)鄭玄注(唐)陸德明音義(唐)賈公彥疏。《禮記注疏》六三卷 (漢)鄭玄注(唐)陸德明音義 (唐)孔穎達疏。《大戴禮記》一三卷 (漢)戴德撰(北周)盧辯注。《樂書》二○○卷 (宋)陳暘撰。《春秋左傳注蔬》六○卷 (晉)杜預注(唐)陸德明 音義(唐)孔穎達疏。

 《春秋公羊傳》二八卷 (漢)何休解詁(唐)陸德明音義。《春秋穀梁傳》二○卷 (晉)范甯集解(唐)陸德明音義。《論語》一○卷 (魏)何晏集解(宋)朱熹注。《孟子》七卷 (漢)趙岐注(宋)朱熹集注。(以上「群經類」)

  《白虎通德論》一○卷 (漢)班固撰。《經典釋文》三○卷 (唐)陸德明撰。(以上「群經總義類」)

  2.史部

   《史記》一三○卷 (漢)司馬遷撰(劉宋)裴駰集解(唐)司馬貞素隱(唐)張守 節正義。《漢書》一○○卷 (漢)班固撰(唐)顏師古注。《後漢書》一二○卷 (劉宋)范曄撰(唐)李賢注 《續志》(晉)司馬彪撰 (梁)劉昭注。   《三國志》六五卷 (晉)陳壽撰(劉宋)裴松之注。《晉書》一三○卷 (唐)房玄齡等撰。《宋書》一○○卷 (梁)沈約撰。《南齊書》五九卷 (梁)蕭子 顯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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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書》五六卷 (唐)姚思廉撰。《陳書》三六卷 (唐)姚思廉撰。

 《魏書》一一四卷 (北齊)魏收撰。《北齊書》五0卷 (唐)李百藥撰。《周書》五0卷 (唐)令狐德棻等撰。《隋書》八五卷 (唐)魏徵、長孫無忌等撰。《南史》八○卷 (唐)李延壽撰。《北史》一○○卷 (唐)李延壽撰。《舊唐書》二○○ 卷 (後晉)劉昫等撰。《唐書》二二五卷 (宋)歐陽修、宋祁等撰。《五代史記》七四卷 (宋)歐陽修撰(宋)徐無黨注。

 《宋兩朝國史》一二○卷 (宋)王旦等撰。《宋三朝國史》一五五卷 (宋)呂夷簡等撰。《宋四朝國史》二五○卷 (宋)李燾、洪邁等撰。按:《宋兩朝國史》、《宋三朝國史》、《宋四朝國史》等三編,今已亡佚。(以上「紀傳類」)

   《漢紀》三○卷 (漢)荀悅撰。《資治通鑑》二九四卷 (宋)司馬光撰。《續資 治通鑑長編》一六八卷 (宋)李燾撰。按:此書已佚,今《四庫全書》本,係自《永樂大典》輯出,釐為五二○卷。《皇朝編年綱目備要》  (宋)陳均撰。 按:此書已佚,今所存的只有《宋九朝編年備要》三十卷。(以上「編年類」)

  《國語》二一卷 (吳)韋昭注。《國史補》  (宋)蔡絛撰。按:此書已佚。《獨斷》二卷 (漢)蔡邕撰。(以上「雜史類」)

   《漢舊儀》二卷 (漢)衛宏撰。《通典》二○○卷 (唐)杜佑撰。《通志》二 ○○卷 (宋)鄭樵撰。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二○卷《乙集》二○卷 (宋)李心傳撰。 《中書備對》三○卷 (宋)畢仲衍撰。按:此書已佚。《西漢 會要》七○卷 (宋)徐天麟潠。《東漢會要》四○卷 (宋)徐天麟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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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會要》一○○卷 (宋)王溥撰。 《五代會要》三○卷 (宋)王溥等撰。《宋會要》(宋)李心傳等撰。按:《宋會要》在宋代多次修纂,然多未刊行,僅 李心傳所修《十三朝會要》(五八八卷)曾在蜀中刊行,今均已亡佚。今有清代徐松所輯《宋會要輯稿》行世。《愧郯錄》一五卷 (宋)岳珂撰。《歷代制度詳 說》一二卷 (宋)呂祖謙撰。(以上「政書類」)

  《攬轡錄》一卷 (宋)范成大撰。(以上「地理類」)

  《讀史管見》三○卷 (宋)胡寅撰。《古史餘論》 (宋)朱熹撰。(以上「史評類」)

   《崇文總目》六六卷 (宋)王堯臣、歐陽修等撰。按:此書已佚,今有清代錢東垣 輯本。《郡齋讀書志》二○卷 (宋)晁公武撰。《直齋書錄解題》二二卷 (宋)陳振孫撰。按:此書已佚,今有《四庫全書》本,係輯自《永樂大典》者。《子 略》四卷 (宋)高似孫撰。(以上「目錄類」)

  3子部

   《孔子家語》一○卷 (魏)王肅注。《中論》二卷 (漢)徐幹撰。《昌言》二卷  (漢)仲長統撰。《鹽鐵論》一○卷 (漢)桓寬撰。《潛夫論》一○卷 (漢)王符撰。《朱子語錄》一四○卷 (宋)朱熹撰。 《程氏遺書》二五卷  (宋)程顥、程頤撰(宋)朱熹輯。(以上「儒家類」)

  《管子》二四卷 舊題(周)管仲撰。(以上「法家類」)

  《莊子》一○卷 舊題(周)莊周撰。(以上「道家類」)

  《正論》一卷 (漢)崔寔撰。按:此書已佚,今有馬國翰所輯《玉函山房輯佚書》本。《唐摭言》一五卷 (五代)王定保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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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氏筆記》三卷 (宋)宋祁撰。《仇池筆記》二卷 (宋)蘇軾撰。《歸田錄》二卷 (宋)歐陽修撰。《邵氏聞見錄》二0卷  (宋)邵伯溫撰。《幕府燕談》一卷 (宋)畢仲詢撰。按:今本作《幕府燕閒錄》。《緯略》一二卷 (宋)高似孫撰。《雜學辨》一卷《附錄》一卷 (宋) 朱熹撰。《西麓涉筆》(宋)周氏撰。《演繁露》一六卷 (宋)程大昌撰。《夢溪筆談》二六卷 (宋)沈括撰。《容齋隨筆》一六卷《續筆》一六卷《三筆》一 六卷《四筆》一六卷《五筆》一○卷 (宋)洪邁撰。《唐子西語錄》一卷 (宋)唐庚撰。《石林燕語》一○卷 (宋)葉夢得撰。《避暑錄話》二卷 (宋)葉 夢得撰。《巖下放言》三卷 (宋)葉夢得撰。《麈史》三卷 (宋)王得臣撰。《東齋紀事》五卷《補遺》一卷 (宋)范鎮撰。《師友談記》一卷 (宋)李廌 撰。《揮麈前錄》四卷《後錄》一一卷《三錄》三卷《餘話》二卷(宋)王明清撰。《能改齋漫錄》一八卷 (宋)吳曾撰。《習學記言》五○卷 (宋)葉適撰。 (以上「雜家類」)

 《法藏碎金錄》一卷 (宋)晁迥撰。(以上「釋家類」)

 4集部

 《昌黎先生集》四○卷《外集》一○卷 (唐)韓愈撰。《陸宣公集》二二卷 (唐)陸贄撰。

  《歐陽文忠全集》一三五卷 (宋)歐陽修撰。《忠肅集》二○卷 (宋)劉摯撰。 《傳家集》八○卷 (宋)司馬光撰。《元豐類稿》五○卷 (宋)曾鞏撰。《斐然集》三○卷 (宋)胡寅撰。《公是集》五○卷 (宋)劉敞撰。《彭城集》四 ○卷 (宋)劉攽撰。 《蘇東坡全集》一一○卷 (宋)蘇軾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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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肋集》七○卷 (宋)晁補之撰。《水心集》二九卷 (宋)葉適撰。

 《朱子文集》一○○卷《後集》一一卷《別集》一○卷 (宋)朱熹撰。《巽巖集》一二○卷 (宋)李燾撰。按:此編已佚。《止齋文集》一二卷 (宋)陳傅良撰。《東萊集》四○卷 (宋)呂祖謙撰。(以上「別集類」)

   《古今詩話》七○卷 (唐)李頎撰。按:此書已佚。《歐公詩話》一卷 (宋)歐 陽修撰。《后山詩話》一卷 (宋)陳師道撰。《許彥周詩話》一卷 (宋)許顗撰。《苕溪漁隱叢話》一卷 (宋)胡仔撰。《冷齋夜話》一○卷 (宋)僧惠洪 撰。《溫叟詩話》作者待考。《詩史》作者待考。按:末二書今佚。(以上「詩文評類」)

  5.除徵引四部圖書外,《通考》又每引當時人的言論,但云「某氏曰」,而不著明出處,如:

  「武夷胡氏曰」:真按:胡安國 此指胡安國。安國,字康侯,建寧崇安人,學者稱武夷先生

  「先公曰」(或作先君曰):此指馬廷鸞。廷鸞,字翔仲,號碧梧,饒州樂平人,端臨父。

  「遁齋陳氏曰」:此指陳正敏。陳氏,號遁齋真按:陳正敏

  「文潛張氏曰」:此指張耒。耒,字文潛,號柯山,楚州淮陰人。

  「夾漈鄭氏曰」:此指鄭樵。樵,字漁仲,莆田人,居夾漈山,學者稱夾漈先生。

  「玉山汪氏曰」:此指汪應辰。應辰,字聖錫,信州玉山人,學者稱玉山先生。真按:汪應辰

  「龍川陳氏曰」:真按:陳亮 此指陳亮。亮,字同甫,一字同父,號龍川,婺州永康人。

  「勉齋黃氏日」:此指黃榦。榦,字直卿,號勉齋,閩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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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峰蔡氏曰」:此指蔡沈。沈,字仲默,建陽人,隱居九峰,學者稱九峰先生。

  「后村劉氏曰」:此指劉克莊。莊,字潛夫,號后村,莆田人。

  「竹溪林氏曰」:此指林希逸。希逸,字肅翁,一字淵翁,號竹溪,又號鬳齋,福清人。

  「后山陳氏曰」:此指陳師道。師道,字履常,一字無己,學者稱后山先生,彭城人。

  「潁濱蘇氏曰」:此指蘇轍。轍,字子由,一字同叔,眉山人,軾弟,築室於許,號潁濱遺老。

  「山谷黃氏曰」:此指黃庭堅。庭堅,字魯直,號涪翁,分寧人。嘗遊灊皖山谷寺石牛澗,樂其林泉之勝,因自號山谷道人。

  「公子康公休曰」:此指司馬康。康,子,真按:司馬光 字公休。

  「雲龕李氏曰」:此指李邴。邴,字漢老,號雲龕,濟州鉅野人。

  「山陰陸氏曰」、「放翁陸氏曰」:此並指陸游。游,字務觀,山陰人,不拘禮法,人譏其頹放,因自號放翁。

  「南軒張子曰」:此指張栻。栻,字敬夫,一字欽夫,一字樂齋,號南軒。

  「羅鄂州曰」:此指羅願。願,字端良,號存齋,歙縣人,知鄂州,有治績,因以為稱。

  「后溪劉氏曰」:此指劉光祖。光祖,字德修,號后溪,一號山堂,陽安人。

  「雁湖李氏曰」:此指李壁。壁,字季章,號雁湖居士,又號石林,丹稜人,第六子。真按:李燾

  「齋袁氏曰」:真按:疑當作絜,絜齋于四庫書目中頻見!○按:下文有說也! 此指袁燮。燮,字和叔,號潔齋,一作絜齋,鄞人。

以上所列舉的,是馬氏引用較多者,尚有部分徵引較少或姓氏不可考的,從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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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㈢《文獻通考》輯錄文獻的方法

  《文獻通考》一書,篇幅甚鉅,所輯錄的文獻,以時代而言,自先秦以迄宋末,四部之書,皆多所徵引。人物來說,從聖賢以至當時人的言論,真批:有點怪!怎麼說從聖賢呢? 也多所著錄。馬氏輯錄文獻的方法,可以歸納為下列幾個原則:

  1先輯錄「文」,次輯錄「獻」

  馬氏〈自序〉說「文」為經史、歷代「會要」及百家傳記之書;「獻」為當時臣僚的奏疏、近代諸儒的評論及名流的燕談、稗官的紀錄。《通考》輯錄文獻,先「文」後「獻」,為其通例。例如〈戶口考〉〈歷代戶口丁中賦役〉條,真按:疑有誤! 先輯錄《尚書》、《周禮》二書中的相關資料,最後引朱熹《朱子語錄》、山齋易氏(易祓)真按:易祓 之說。《尚書》、《周禮》二書,屬於「文」;朱熹、易祓之說,則屬於「獻」。

  2.輯錄的文獻,依時代先後排比

  《通考》輯錄文獻,多依時代先後為序,依次排比。如門目下分立子目,則先列子目,再依文獻的時代先後依次輯錄。例如〈選舉考〉,分「舉士」、「賢良方正」、「孝廉」、「童科(小學附)」、「吏道」、「舉官」、「辟舉」等子目。每子目下再依時代先後輯錄。

  3所輯錄文獻,如考論有所不足,則多引當時人之說,以補其不足

  如〈選舉考〉(十一)〈舉官〉條引《國史》云:

治平三年(一○六六),命宰執舉館職各五人。先是上謂中書曰:「水潦為災,言事者云咎在不能進賢,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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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歐陽修曰:「今年進賢路狹。往時入館有三路,今塞其二矣。進士高科,一路也;大臣薦舉,一路也;因差遣例除,一路也。往年進士五人以上皆得試,第一人及 第,有不十年即至輔相者。今第一人兩任方得試,而第二人以下不復試,是高科路塞矣。往時大臣薦舉即召試,今只令上簿候缺人乃試,是薦舉路塞矣。惟有因差遣 例除者,半是年勞老病之人,此臣所謂薦舉路狹也。」上納之,故有是令。韓琦、曾公亮、趙概等舉蔡延慶以下凡二十人,皆令召試,宰臣以人多難之,上曰:「既 委公等舉之,苟賢豈患多也真按:斷句不當!-當作「苟賢,豈患多也」較佳! 」先召試蔡延慶等十人,餘須後時。

此段下引葉夢得之說,云:

石 林葉氏曰:「國初以史館、昭文館、集賢院為三館,皆寓崇文院,其實無別舍,但各以 庫藏書列於廊廡間爾。直館直院謂之館職,以他官兼者謂之貼職。凡狀元制科一任還,即試詩賦各一而入,否則用大臣薦而試,謂之入館。官制行,廢崇文院為祕書 監,建祕閣於中。自監少至正字,列為職事官,罷直閣直院為名,而書庫仍在,獨以直祕閣為貼職之首。皆不試而除,蓋時以為恩數而已。

按:此引葉氏之說,以補《國史》中述「館職」演變的不足。

4每一門目,在徵引有關的「文」和「獻」後,其他有裨考證者,則附載於該門目之後,以備稽考。例如〈戶口考〉凡二卷,敘夏代至宋代戶口丁中賦役,而以〈奴婢〉(傭賃‧品官占戶)附於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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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如〈職役考〉凡二卷,既敘黃帝至南宋寧宗間鄉黨版籍職役,而以〈復除〉附於卷末。又如〈國用考〉凡五卷,既敘周至宋寧宗歷代國用,而以〈漕運〉、〈賑恤〉、〈蠲貸〉等附之。

  5同一文獻複見,則云詳見某門

  馬氏在不同的門目徵引同一文獻,則云「詳見某門」的互見方式,以省篇幅。例如馬氏於〈田賦考〉㈣論及「歷代田賦之制」,引述「致堂胡氏」(胡寅)真按:胡寅 之 說。在〈國用考〉㈤論及「蠲貸」時,再引胡氏之說,則云「致堂胡氏論見〈田賦考〉」,不再贅引。又如〈王禮考〉(十七)既敘唐至宋「國恤」,卷末云:「按 歷代國恤儀制,惟東漢史稍詳,至唐而為李義府、許敬宗輩所削,盡亡其禮,故唐史無可考者。宋九朝史及《會要》所載雖詳,而儀注亦多未備,今姑摘其可考者錄 於此。自請謚以下至及虞祔廟,則見〈山陵門〉。」

  6.每一門目之末,間附馬氏按語

   馬氏《文獻通考‧自序》云:「其載諸史傳之紀錄而可疑,稽諸先儒之論辨而未當 者,研精覃思,悠然有得,則竊著己意,附其後焉。」馬氏的按語,或評論制度的得失,或考訂文獻的差異,或綜錄制度,或評論當時文獻欠詳,或敘述制度的緣 起,或評論史事,或考訂文獻的錯誤。例如〈錢幣考〉㈠在敘說唐代憲宗元和年間立規設蓄錢之禁後,馬氏說:

按:後之為國者,不能制民之產,以均貧富,而徒欲設法以限豪強兼并之徒。限民名田,猶云可也;限民蓄錢,不亦甚乎!然買田者,志於吞併,故必須上之人立法,以限其頃畝。蓄錢者志於流通,初不煩上之人立法以教其懋遷真按:詞:【懋遷】貿易。語出《書‧益稷》:“懋遷有無化居。” 傳:“勉勸天下,徙有之無,魚鹽徙山,林木徙川澤,交易其所居積。” 蔡邕 《漢津賦》:“導財運貨,懋遷有無。” 王安石 《乞制置三司條例》:“又為經用通財之法以懋遷之。” 蒲松齡 《聊齋志异‧劉夫人》:“妾亦知公子未慣懋遷,但試為之,當無不利。” 郭沫若 《東風集‧蜀道奇》:“江輪增加千萬噸,懋遷有無事吐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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