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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過求矣。
今閱繳到書籍內高熊徵抄本文集,其《平滇三策》,尚屬有見,即其中簽出各句,亦係為賊意詰難之詞, 並無關礙。所云昭義將軍,係馬承廕,曾經襲封伯爵,後降順逆藩,黨惡為虐,原屬反覆無良之人。但熊徵致書於彼,勸其歸正,非與私通。此外諸篇,雖間有激烈 過甚之詞,並非謬妄,不在應燬之列。至陸顯仁《格物廣義》一部,多係剽竊前人講學塵言,雜以一己拘墟之見。所論多椿(踳)駁不純,留之恐貽悞後學,其書 板、書本自應銷燬,并書名亦不必存。至其書內所簽各處,均非訕詆之語,不得謂之悖逆,竟可無事苛求。恐熊學鵬因查有應燬書籍,輙將其家屬拘繫,致愚民畏懼 驚惶,則過當矣。著傳諭熊學鵬,如查書之家,其子孫有拘繫者,即行釋放寧家,但諭以向後勿拾唾餘,妄有著述,致干不遵教令之咎。熊學鵬卽速妥協辦理,毋致 稍涉滋擾。將此諭令該撫知之。仍將如何遵辦之處,附便覆奏。欽此。遵旨寄信前來。
(軍機處上諭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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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五 山西道監察御史戈源奏請將謄錄計字議敘不拘年限摺
乾隆四十年四月初二日
山西道監察御史臣戈源謹奏,為敬陳管見,仰祈聖裁事。
恭惟我皇上稽古右文,爰命儒臣詳考舊籍,纂為四庫全書,除刊刻流布外,並令校寫秘本,以昭垂萬世。 此誠古今未有之盛舉,中外臣庶,無不樂睹其成。惟是卷帙浩繁,錄寫多手,其中勤惰,勢所不齊,必須激勸有方,庶可速於蕆事。伏聞在館諸生,每日限寫千字, 五年共限寫一百八十萬字。聖恩體恤,實為寬立課程。但臣留心訪察,伊等日限之字,速者原可加倍,遲者亦綽有贏餘,徒以月日尚寬,不肯及時多寫。卽有情願趕 辦者,又因年限已定,不能自異於人,亦未免徘徊觀望。伏思謄錄效力,原係計字程功,並非限年學習,與其統較日月之久近,致啟因循,似不如專較字數之盈虧, 激使奮勉。況在館謄錄,現已六百餘名,若統扣五年一時議敍,非惟缺少人多,銓法壅滯,且恐續募謄錄,退阻不前,館務所關,似不可不加籌畫。臣愚昧之見,請 勅下總裁大臣,通傳曉諭,凡謄錄諸生,有能踴躍急公,頓時交足一百八十萬字,實敷五年功課而又無潦草塞責之弊者,總裁官按月彙核奏明,卽與議敘;其字數不 及一百八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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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已効力五年,仍不得濫邀錄用。如此庶激勸分明,人思自奮,前者速竣,後者願來,於趲辦書籍之道,似不無少裨。
臣為鉅典速成起見,是否有當,伏乞皇上睿鑒訓示。臣謹奏。
乾隆四十年四月初二日奉旨,四庫全書處總裁議奏。欽此。
(軍機處錄副奏摺)
二五六 江西巡撫海成奏恭繳應燬書籍摺(附清單一)
乾隆四十年四月十四日
江西巡撫臣海成謹奏,為恭繳應燬書籍,仰祈睿鑒事。
竊臣去年因委員蒐羅應燬遺書,旋得八部,當卽查照委員所開各書來歷,檄飭查追有無底本及舊存板片,務令盡數繳出。並恐蒐羅不盡,致有遺漏,復飭各屬傳集地保,令其逐戶宣諭,無論全書廢卷,俱令呈繳,按書時值倍價購買,務期淨盡。業於去年十二月內,恭摺具奏在案。
又於本年正月內,接准大學士舒赫德、于敏中字寄,恭奉上諭:據陳輝祖奏,於現在繳到書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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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得《博物典彙》一部,《前明將略》一部,黏簽封固,進呈銷燬。其書皆明季末造所鋟之板,現通飭各 屬再行詳查,並分咨各省,如有前書及版片盡數銷燬。等語。此等違礙書籍,不但印就書本應行查禁,其版片自應一井銷燬,但恐各省自行辦理,尚未能切實周到。 着傳諭陳輝祖並各省督撫,遇有查出應禁書籍,一面將原書封固進呈,一面查明如有版片,卽行附便解京,交軍機處奏聞削燬。仍飭胥吏等無得藉端滋擾。將此遇奏 事之便,傳諭知之。欽此。欽遵。通行去後。今據各屬協同委員購獲遺書陸續呈繳到臣,當卽飭令局員公同覆校。除堪入選者,容俟詳細校核,摘敍簡明指要,另行 奏進,解交四庫館查辦外,其應燬各書,已有一百一十五部,未便久存書局,理合先將各書封固,開列清單,恭呈御覽。並據新城縣查起前進應燬《孔正叔文集》書 板九十四塊,金谿縣查起《明紀編年》書板一百四十四塊,一并附解軍機處奏聞查銷。臣仍加意督率購覓,務期淨盡。
謹會同大學士‧仍管兩江總督臣高晉、江西學政臣蔣元益,恭摺具奏,伏乞皇上睿鑒。謹奏。
硃批: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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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清單
江西巡撫臣海成謹奏,今將應燬各書籍目錄及板片開列於後:
朱璘《明紀輯略》五十部。外一部,止有一本,不全。
王汝南《續纂明紀編年》二十八部。
《邱邦士文集》十一部。
《孔正叔文集》七部。
文德翼《求是堂集》五部。
梁艮夫《羣言瀝液》二部。
謝德溥《雲菴集》一部。
楊大譽《杯湖集》一部。
《大清登位捷略》一本。
黃道周《博物典彙》二部。
《屈翁山集》一部。
《屈大均詩集》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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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南三家詩鈔》一部。內屈大均詩二本,陳恭尹《獨漉堂詩》一本。
屈大均《廣東新語》二部。
共計書一百一十五部。
《孔正叔文集》板片九十四塊。
《明紀編年》板片一百四十四塊。
共計板片二百三十八塊。
(宮中硃批奏摺)
二五七 多羅質郡王永瑢等奏戈源請將謄錄計字議敘應毋庸議摺
乾隆四十年四月十五日
多羅質郡王臣永瑢等謹奏,為遵旨議奏事。
山西道監察御史戈源條奏,請將在館謄錄計字議敍不拘年限一摺,乾隆四十年四月初二日奉旨:四庫全書處總裁議奏。欽此。
臣等查核該御史原奏,據稱:在館諸生,每日限寫千字,五年共限寫一百八十萬字。聖恩體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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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為寬立課程。但查伊等日限之字,速者原可加倍,遲者亦綽有贏餘,徒以日月尚寬,不肯及時多寫。卽有 情願趕辦者,又因年限已定,不能自異於人,亦未免徘徊觀望。伏思謄錄効力,原係計日程功,並非限年學習,與其統較日月之久近,致啟因循,似不如專較字數之 盈虧,激使奮勉。況在館謄錄,現在六百餘名,若統扣五年一時議敍,非惟缺少人多,銓法壅滯,且恐續募謄錄,退阻不前。館務所關,不可不加籌畫。請勅下總裁 大臣,通傳曉諭,凡謄錄諸生,有能踴躍急公,隨時交足一百八十萬字,實敷五年功課而又無潦草塞責之弊者,總裁官按月彙校奏明,卽與議敘;其字數不及一百八 十萬,雖已効力五年,仍不得濫邀錄用。等語。
臣等伏查各館謄錄定例,統限五年為滿,原不核計字數。惟辦理四庫全書,因卷帙浩瀚,且係秘閣寶藏, 期於繕寫工整,不得不立定課程。是以臣等議定,每人日以千字為準,酌量遲速適中,使之力可優為,而亦不至於草率。仍計五年之期,扣足字數,准其報滿議敍。 其中如有踴躍急公,於正額外,復有盈餘,且字體工妥者,卽按所餘字數,遞加議敍,以示鼓勵。其雖及五年而字數不足者,仍俟補足,方准報滿。又有限滿時字數 雖符,而核其平日字蹟訛脫記過多者,酌量再留一二年,方淮咨部議敍,以示懲儆。以上章程,俱經臣等悉心籌酌,節次陳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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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邀俞允遵行在案。是於核計年勞之中,仍寓程功課實之意,似為平允。自辦理二年以來,謄錄六百餘人,各按課程,敬謹繕寫,且有餘字者多,頗皆安靜奮勉。此臣等現在辦理之情形也。
今該御史奏請四庫全書謄錄不拘年限,有能隨時交足一百八十萬字者,卽與議敍等語,雖似為趲辦全書起 見,而所言頗有難行者。夫以一人之力量計之,日寫千字而外,卽有所餘,亦未能多至加倍。若欲速於完課,勢必雇代多人,在貲裕者無難數月告成邀敍,既於其中 開一捷徑。而工書塞士,獨力操觚,日計月計,總落人後,久之或致氣沮心灰,似亦未為公溥。且現在辦書大局,非繕寫之難,而校對之為難。約計每日所收書篇, 可得六十餘萬字,其各名下盈餘之字,又可得十萬餘。今分校、覆校各員,多至百餘人,按股詳校,幾於日不暇給。臣等上緊董促,尚覺所校之書,不及繕寫之數。 若復不拘五年定限,則日收之字愈多,校勘尤不易為力,非因循稽緩,卽潦草當差,皆屬勢所不免。若因書多而添派分校,則現在翰林、中書、國子監各員,選派已 遍,亦難再添。且如該御史所言,若止辦書一分,則早完數年,自屬有益。今應繕之書,共有四分,《薈要》又有兩分,為數浩繁,若寫書日漸加增,而校書日多麈 積,是繕寫雖不限年而成書仍難計日,亦屬有名無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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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該御史慮及五年後一體報滿議敘,恐銓法壅滯之處,查現在謄錄六百餘人,出身既各不同,職銜又復不 等,且現在捐款內曾奏將州同、州判、縣丞、主簿四項,留為全書謄錄捐銜議敘之階,而各謄錄中,尚有自行報捐別項職銜者。是就六百餘謄錄而論,似覺人多,而 以各項職銜分捐,則不虞缺少。至議敘時,尚須定其優劣等差,分別前後,各予以進身之途。且以五年議敍一次,按次就銓,似不致有壅積。若如該御史所言,不拘 年限,則初次繕寫之人,議敘得官,固較便捷,而辦至第二分,相隔不過一二年,復行議敍,則前班來完,後班復積,名曰疏通,而轉致淹滯。恐向後之人,不復能 如前之踴躍,於辦書大有窒礙。
再,臣等現定規條,謄錄所交之書,校對時有應駁換者,仍駁回換寫。其訛錯多者,並須記過總核,於議 敘時分別勸懲,非限以五年之期,不能詳細妥核。若如該御史所奏,交足字數,卽行議敘,則所交之書湧積,勢難隨時稽考,其中不合式者,轉得早就銓選。迨校勘 及之,其人業已得缺,若駁換既費周章,而姑容又難遷就,於辦書之法,亦多未協。
該御史雖稱留心訪察,其實於臣等現辦章程,俱未深悉。今辦理已經兩載,各謄錄俱知急公守分,未便復事更張。應將該御史所奏之處,毋庸議。
是否有當?恭候命下,臣等遵奉施行。謹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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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羅質郡王臣永瑢 大學士臣舒赫德 大學士臣于敏中 領侍衛內大臣尚書公臣福隆安 協辦大學士臣程景伊 尚書臣王際華 尚書臣蔡新 尚書臣嵇璜
尚書臣英廉 左都御史臣張若溎 侍郎臣曹秀先 侍郎臣金簡
本日奉旨:所奏是。依議。欽此。
(軍機處錄副奏摺)
二五八 軍機大臣奏將《小學義疏》一部交館其餘九部繳進片
乾隆四十年四月二十月
蒙發下尹嘉銓所進《小學義疏》十函,奉旨:交四庫全書處。欽此。臣等檢查,每函係一部。擬將一部交館,其餘九部應行繳進,以備陳設之用。謹奏。
(軍機處上諭檔)
二五九 署理山西巡撫覺羅巴延三奏遵旨查辦應禁書籍情形摺
乾隆四十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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