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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June 18,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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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今日之時代,可謂之發現時代,自來未有能比者也。今將此二三十年發現之材料並學者研究之結果,分五項說之:

㈠殷虛甲骨文字:此殷代卜時命龜之辭,刊於龜甲及牛骨上。光緒戊戌(二十四年,一八九八)己亥(二十五年,一八九九)間,始出於河南彰德府西北五里之小屯。其地在洹水之南,水三面環之,《史記‧項羽本紀》所謂洹水南殷虛上者也。初出土後,濰縣估人得其數片以售之福山王文敏(懿榮)真按:王懿榮 ,文敏命祕其事,一時所出先後皆歸之。庚子(光緒二十六年,一九○○)文敏殉難,其所藏皆歸丹徒劉鐵雲(鶚)真按:劉鶚 ,鐵雲復命估人蒐之河南,所藏至三四千片。光緒壬寅(二十八年,一九○二),劉氏選千餘片影印傳世,所謂《鐵雲藏龜》是也。丙午(光緒三十二年,一九○六),上虞羅叔言振玉參事,真按:羅振玉 始官京師,復令估人大蒐之,於是丙丁以後所出,多歸羅氏。自丙午(光緒三十二年,一九○六)至辛亥(宣統三年,一九一一),所得約二三萬片,而彰德長老會牧師明義士(T.M.Menzies)所得亦五六千片,其餘散在各家者尚近萬片,近十年中乃不復出。其著錄此類文字之書,則《鐵雲藏龜》外,有羅氏之《殷虛書契前編》、《殷虛書契後編》、《殷虛書契菁華》、《鐵雲藏龜之餘》,日本林泰輔博士之《龜甲獸骨文字》,明義士之《殷虛卜辭》(The Oracle Records of the Waste of Yin), 哈同氏之《戩壽堂所藏殷虛文字》,凡八種,而研究其文字者,則瑞安孫仲容比部始於光緒甲辰撰《契文舉例》,羅氏於宣統庚戌撰《殷商貞卜文字考》,嗣撰《殷 虛書契考釋》、《殷虛書契待問編》等,商承祚之《殷虛文字類編》,復取材於羅氏改定之稿,而戩壽堂所藏殷虛文字,余亦有考釋。此外,孫氏之《名原》,亦頗 審釋甲骨文字,然與其《契文舉例》,皆僅據《鐵雲藏龜》為之,故其說不無武斷真按:孫詒讓之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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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釋文字,自以羅氏為第一。其考定小屯之為故殷虛,及審釋殷帝王名號,皆由羅氏發之。余復據此種材料,作〈殷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以證《世本》、《史記》之為實錄;作《殷周制度論》,以比較二代之文化。然此學中所可研究發明之處尚多,不能不有待於後此之努力也。

㈡敦煌塞上及西域各地之簡牘:漢人木簡,宋徽宗時已於陝右發現之。靖康之禍,為金人索之而去。當光緒中葉,英印度政府所派遣之匈牙利人斯坦因博士(M.Aurel Stein)訪古於我和闐(Khotan),於尼雅河下流廢址得魏晉閒人所書木簡數十枚。嗣於光緒季年,先後於羅布淖爾東北故城得晉初人書木簡百餘枚,於敦煌漢長城故址得兩漢人所書木簡數百枚,皆經法人沙畹教授(Ed.Chavannes)考釋。其第一次所得,印於斯氏《和闐故蹟》(Sand-buried Ruins of Khotan)中;第二次所得別為專書,於癸丑、甲寅閒出版。此項竹簡中,有古書歷日方言,而其大半皆屯戍簿錄,於史地二學關係極大。癸丑冬日,沙畹教授寄其校訂未印成之本於羅叔言參事,羅氏與余重加考訂,并斯氏在和闐所得者景印行世,所謂《流沙墜簡》是也。

㈢ 敦煌千佛洞之六朝唐人所書卷軸:漢晉牘簡,斯氏均由人工發掘得之,然同時又有無盡 之寶藏於無意中出世,而為斯氏及法國之伯希和教授攜去大半者,則千佛洞之六朝及唐、五代、宋初人所書之卷子本是也。千佛洞本為佛字,今為道士所居。當光緒 中葉,道觀壁壞,始發見古代藏書之窟室。其中書籍居大半,而畫幅及佛家所用幡幢等亦雜其中。余見浭陽端氏所藏敦煌出開寶八年靈修寺尼畫觀音像,乃光緒己亥 所得。又烏程蔣氏所藏沙州曹氏二畫像,乃光緒甲辰以前葉鞠裳學使(昌熾)真按:葉昌熾 視學甘肅時所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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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中州人皆不知。至光緒丁未,斯坦因氏與伯希和氏(Paul Pelliot) 先後至敦煌,各得六朝人及唐人所寫卷子本書數千卷及古梵文、古波斯文及突厥、回鶻諸國文字無算,我國人始稍稍知之,乃取其餘約萬卷,置諸學部所立之京師圖 書館,前後復經盜竊,散歸私家者亦當不下數千卷。其中佛典居百分之九五,其四部書為我國宋以後所久佚者,經部有未改字《古文尚書孔氏傳》、未改字《尚書釋 文》、糜信《春秋穀梁傳解釋》、《論語鄭氏注》、陸法言《切韻》等;史部則有孔衍《春秋後語》、唐西州、沙州諸《圖經》、慧超《往五天竺國傳》等(以上並 在法國);子部則有《老子》、《化胡經》、《摩尼教經》、《景教經》;集部有唐人詞曲及通俗詩、小說各若干種。己酉冬日,上虞羅氏伯氏所寄影本,真按:伯希和 真按:羅振玉 寫為《敦煌石室遺書》,排印行世。越一年,復印其景本為《石室祕寶》十五種。又五年,癸丑,復刊行《鳴沙石室逸書》十八種,又五年,戊午,刊行《鳴沙石室古籍叢殘》三十種,皆巴黎國民圖書館之物。而英倫所藏,則武進董授經(康)真按:董康 真按:董康 、日本狩野博士(直喜)真按:狩野直喜 羽田博士(亨)真按:羽田亨-中研院線上目有! 內籐博士(虎次郎)真按:一作內藤虎次郎、內藤湖南.見中研院線上目. 真按:內籐虎次郎 ,雖各抄錄景照若干種,然未有出版之日也。

㈣ 內閣大庫之書籍檔案:內閣大庫在舊內閣衙門之東,臨東華門內通路,素為典籍廳所 掌,其所藏書籍居十之三,檔案居十之七。其書籍多明文淵閣之遺,其檔案則有歷朝政府所奉之硃諭、臣工繳進之敕諭、批摺、黃本、題本、奏本、外藩屬國之表 章、歷科殿試之大卷。宣統元年(一九○九),大庫屋壞,有司繕完,乃暫移於文華殿之兩廡,然露積庫垣內尚半,時南皮張文襄(之洞)真按:張之洞 管學部事,乃奏請以閣中所藏四朝書籍設京師圖書館,其檔案則置諸國子監之南學,試卷等置諸學部大堂之後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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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子(民國元年,一九一二)以後,學部及南學之藏,復移於午門樓上之歷史博物館。越十年,館中復以檔案四之三售諸故紙商,其數凡九千麻袋,將以造還魂紙,為羅叔言所聞,真按:羅振玉 三倍其價購之商人,移貯于彰義門之善果寺,而歷史博物館之賸餘,亦為北京大學取去,漸行整理,其目在大學日刊中。真按:不知是否為月刊之訛. 羅氏所得,以分量太多,僅整理其十分之一,取其要者彙刊為《史料叢刊》十冊,其餘今歸德化李氏。

㈤ 中國境內之古外族遺文:中國境內古今所居外族甚多,古代匈奴、鮮卑、突厥、回紇、 契丹、西夏諸國,均立國於中國北陲,其遺物頗有存者,然世罕知之,惟元時耶律鑄見突厥闕特勤碑及遼太祖碑。當光緒己丑(十五年,一八八九),俄人拉特祿夫 訪古於蒙古,於元和林故城北訪得突厥闕特勤碑、苾伽可汗碑、回鶻九姓可汗三碑。突厥二碑皆有中國、突厥二種文字;回鶻碑並有粟特文字。及光緒之季,英、 法、德、俄四國探險隊入新疆,所得外族文字寫本尤夥,其中除梵文、佉盧文、回鶻文外,更有三種不可識之文字。旋發現其一種為粟特語,而他二種則西人假名之 曰第一言語、第二言語,後亦漸知為吐火羅語及東伊蘭語,此正與玄奘《西域記》所記三種語言相合。粟特語即玄奘之所謂窣利,吐火羅即玄奘之覩貨邏,其東伊蘭 語則其所謂葱嶺以東諸國語也。當時粟特、吐火羅人多出入於我新疆,故今日猶有其遺物,惜我國人尚未有研究此種古代語者。而欲研究之,勢不可不求之英、法、 德諸國。惟宣統庚戌(二年,一九一○),俄人柯智祿夫大佐於甘州古塔得西夏文字書,而元時所刻河西文《大藏經》,後亦出於京師上虞羅福萇,乃始通西夏文之 讀。今蘇俄使館參贊伊鳳閣博士(Ivanoff)更為西夏語音之研究,其結果尚未發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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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 外,近三十年中,中國古金石、古器物之發現,殆無歲無之,其於學術上之關係,亦未必讓於上五項,然以零星分散,故不能一一縷舉。惟此五者分量最多,又為近 三十年中特有之發現,故比而述之。然此等發現物,合世界學者之全力研究之,其所闡發尚未及其半,況後此之發現,亦正自無窮,此不能不有待少年之努力也。

王氏處在這些文獻大發現的時代,把研究重心放在這些新發現的文獻上,是很自然的事。

  一、提出「二重證據」的文獻理論

  王氏的文獻學,在理論方面,最重要的是提出了「二重證據」的說法。王氏在《古史新證》一書中的第一章〈總論〉說:

研 究中國古史,為最糾紛之問題。上古之事,傳說與史實混而不分。史實之中,固不免有 所緣飾,與傳說無異;而傳說之中,亦往往有史實為之素地:二者不易區別,此世界各國之所同也。在中國古代已注意此事:孔子曰:「信而好古。」又曰:「君子 於其不知,蓋闕如也。」故於夏殷之禮,曰:「吾能言之,……杞,……宋,不足徵也,文獻不足故也。」孟子於古事之可有疑者,則曰:「於傳有之。」於不足信 者,曰:「好事者為之。」太史公作〈五帝本紀〉,取孔子所傳《五帝德》及《帝繫姓》,而斥不雅馴之百家言。於〈三代世表〉,取《世本》,而斥黃帝以來皆有 年數之《諜記》。其術至為謹慎。然好事之徒,世多有之。故《尚書》於今古文外,在漢有張霸之《百兩篇》,在魏晉有偽孔安國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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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兩》雖斥於漢,而偽孔書則六朝以降行用,迄於今日。又汲冢所出《竹書紀年》,自夏以來,皆有年數,亦《諜記》之流亞。皇甫謐作《帝王世紀》,亦為五 帝、三王盡加年數,後人乃復取以補《太史公書》,此信古之過也。至於近世,乃知孔安國本《尚書》之偽、《紀年》之不可信。而疑古之過,乃併堯、舜、禹之人 物而亦疑之。其於懷疑之態度及批評之精神,不無可取,然惜於古史材料,未嘗為充分之處理也。吾輩生於今日,幸於紙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種材 料,我輩固得據以補正紙上之材料,亦得證明古書之某部分全為實錄,即百家不雅馴之言亦不無表示一面之事實。此二重證據法,惟在今日始得為之。雖古書之未得 證明者,不能加以否定,而其已得證明者,不能不加以肯定,可斷言也。

王氏用以考證古史的「地下之新材料」為何?他說:

地下之材料,僅有二種:㈠甲骨文字(殷時物,自盤庚遷殷後,迄帝乙時)。㈡金文(殷周二代)。

  王國維每以這種「二重證據法」從事文獻的考訂,多所發明。今就王氏利用甲骨文及金文考訂文獻者,各舉一例如下:

  ㈠在《觀堂集林》卷六〈釋牡〉一文,真按:重出,重複,-此亦前有! 是以甲骨文勘正《說文解字》錯誤的例子。

  《說文解字》「牡」字云:「畜父也,从牛,土聲。」段玉裁《注》云:「按土聲,求之疊韻雙聲,皆非是,蓋當是从土,取土為水牡之意。或曰土當作士,士者夫也,之韻、尤韻合音最近。从士,則為會意兼形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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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厚切,古音在三部。」

  根據段玉裁的《注》,可見段玉裁已懷疑許慎「从牛,土聲」的錯誤,他兼採了「土當作士」的另外說法,可惜的是,段氏沒能提出證據以改正許氏的錯誤。

  王國維〈釋牡〉云:

《說文》:「牡,畜父也。从牛,土聲。」案:牡古音在尤部,與土聲遠隔。卜辭壯字皆从丄。丄,古士字。孔子曰:「推十合一為士。」丄字正丨(古文十字)一之合矣。古音士在之部,牡在尤部,之尤二部音最相近。牡从士聲,形聲兼會意也。士者男子之稱,古多以士女連言,牡从士,與牝从匕同,匕者比也,比於牡也。

王氏用甲骨文字,證成了段氏的說法,改正了許慎的錯誤。這是王氏利用甲骨文考訂文獻的一例。

  ㈡在《觀堂集林》卷十三〈鬼方昆夷玁狁考〉一文,則對鬼方的名稱、地區及周王室伐玁狁戰役的情形,都有所考證。

   「鬼方」之所在,歷來各家說法不同。干寶《易注》云:「鬼方,北方國也。」有以 為在西方者,宋衷《世本注》云:「鬼方,於漢則先零羌是也。」(《文選》揚雄〈趙充國頌〉注引)。有以為在南方者,偽《竹書紀年》載武丁三十二年伐鬼方, 攻於荊。則以鬼方為荊以南之說。黃震《黃氏日抄》且以為鬼方即荊楚。王國維據宣城李氏所藏小盂鼎及濰縣陳氏所藏梁伯戈皆有「鬼方」字,於鬼方之所在,詳加 考證。王氏以大小兩盂鼎皆出陝西鳳翔府郿縣禮村溝岸間,其地西北接岐山縣境,當為盂的封地。王氏據此論定鬼方地在汧隴之間,或更在其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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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伯戈為梁伯伐鬼方時所鑄,梁伯之國,其地在今陝西韓城縣。據此二器,鬼方之地,實在宗周之西而包其東北。王氏又據小盂鼎所記獻俘之數,知所俘人數多至一萬三千餘人。這是王氏據金文考訂文獻之一例。

二、整理考訂文獻的成就

  王國維在整理及考訂文獻方面的成就,可以分下列幾方面來說:

  ㈠在古文字方面:主要是在甲骨文與金文方面。

  王氏在古文字學方面的主要著作為:

  1《戩壽堂所藏殷虛文字考釋》:戩壽堂所藏甲骨文,是美籍猶太人哈同(Mr.Hardon)妻羅迦陵得自劉鶚的甲骨,王國維為之考釋,民國六年(一九一七)上海倉聖明智大學據王氏手寫本影印。王氏考釋這批甲骨,最大的成就在從事甲骨的綴合,並據以考訂古史。羅振玉序此書云:「第一葉第十片與《書契後編》上第八頁之第十四片,乃本一骨折而為二者,海寧王靜安徵君國維真按:王國維 據此以定殷王公之世系。……其餘單文隻字,足補劉、羅二家書者,亦往往而有,雖區區數十頁書,其有裨於經史文字之學者,要非淺鮮也。」書中考釋,大部分已載入〈殷先公先王考〉、〈續考〉及〈釋翌〉、〈釋句〉等篇。

  2〈殷 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一卷〈續考〉一卷:此篇民國六年(一九一七)二月撰,同年閏二月撰《續考》。王氏從《山海經》、《竹書紀年》、《世本》、《楚辭‧ 天問》、《史記》的〈殷本紀〉、〈三代世表〉及《漢書‧古今人表》,考定了卜辭中的「王亥」就是殷之先公;《世本‧作篇》之「」,真按:詞:胲1 〔I ㄍㄞ〕〔《廣韻》古哀切,平咍,見。〕1.腳的大趾。亦指牲蹄。《莊子‧庚桑楚》:“臘者之有膍胲,可散而不可散也。” 陸德明 釋文:“胲,足大指也。” 成玄英 疏:“胲,備也,亦言是牛蹄也。”《太平御覽》卷四七二引 應劭 《風俗通》:“ 阿橫 右足下有黑子,右胲下赤誌如半櫛。”2.軍中的約令。《漢書‧藝文志》有《五音奇胲用兵》二十三卷。 顏師古 注引 許慎 曰:“胲,軍中約也。”3.傳說為 黃帝 臣,能駕牛。《初學記》卷二九引《世本》:“ 作服牛。”胲2 〔I ㄍㄞˇ〕〔《集韻》己亥切,上海,見。〕頰肉;臉面。《漢書‧東方朔傳》:“臿齒牙,樹頰胲,吐脣吻,擢項頤。” 顏師古 注:“頰肉曰胲。” 張鷟 《朝野僉載》卷二:“﹝ 獨孤莊 ﹞謂賊曰:‘汝不聞健兒鉤下死?’令以胲鉤之。” 馬致遠 《黃粱夢》第二摺:“我這裏傷心空跌腳,低首自慚胲。”胲3 hI ㄏㄞˇ〕[hydroxylamine]有機化合物的一類。羥胺的烴基衍生物的統稱。【胲2頰】謂口頭,言談之間。 章炳麟 《文學說例》:“後世雖暫文明,而數極三五之說,傳之故老,習於胲頰,故亦相沿而弗普。” 〈帝繫篇〉之「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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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辭‧天問》之「該」,《呂氏春秋》之「王冰」,《史記‧殷本紀》及〈三代世表〉之「振」,《漢書‧古今人表》之「垓」,實係一人。卜辭中的「夒」,就 是「帝嚳」;「土」就是「相土」之略;「季」就是「冥」;「上甲」就是「微」;「大乙」就是「天乙」;「唐」就是「成湯」;「中宗祖乙」就是「祖乙」; 「羊甲」就是「陽甲」;「后祖乙」就是「武乙」;並將〈殷本紀〉中「上甲、報丁、報乙、報丙」的次序,更正為「上甲、報乙、報丙、報丁。」

  王氏此篇的發明,甚受學術界的重視。董作賓先生說:

從 一個振字,考證出是亥,是王亥,這算是王國維氏在甲骨學研究的程途中,最為驚人的 表現。……王氏從《山海經》和《竹書紀年》中找列了王亥之名,與卜辭完全相合,證明了《山海經》雖是荒唐不經之書,《竹書紀年》也不為世所重,但其中記載 的王亥,在卜辭中乃確有其人,可見古代傳說,存於周秦之間的,並不是絕無根據。這足以喚醒一般極端疑古人士好以神話解說古史者的迷夢了。⑨

屈萬里(翼鵬)先生說:

甲骨文字雖然發現於清光緒二十五年(西元一八九九),而用它來證史則始於王國維。自從王國維作了〈殷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和〈續考〉以後,研究甲骨文的學者,在討論殷史方面,已得到了不少的成績

⑨ 說見〈五十年來考訂殷代世系的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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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

屈先生也對王國維〈殷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和〈續考〉兩文的貢獻,提出評論:

民 國六年,王國維利用甲骨文字的材料,作成了〈殷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和〈續考〉 兩文(見《觀堂集林》)。他證實了殷先公自上甲以下的次序,是「報乙、報丙、報丁」,而不是像《史記》和《漢書‧(古今)人表》的次序——報丁、報乙、報 丙。他證實了殷中宗是祖乙,而不是太戊;他證實了祖乙是中丁的兒子而不是河亶甲的兒子。另外,關於殷代帝王的世系,《史記‧殷本紀》和《漢書‧ (古今) 人表》不合的地方,都證實了是《漢書‧ (古今)人表》之誤。他固然糾正了《史記‧殷本紀》不少的錯誤,可也證實了〈殷本紀〉所記殷代帝王的世系,大致正 確可信。這告訴人們對於《史記》所記的古史,固然不應全盤相信,但也使善疑的人們對於《史記》增加了不少的信心。利用甲骨文的材料,重建殷代的信史,王國 維的這兩篇文章,無疑地是開山之作。⑪

  除了甲骨文,王國維也多採金文資料,以考訂史料。例如《殷周制度論》一書,就是王氏以甲骨文與鐘鼎文為主要材料,再參以《詩經》、《尚書》、《三禮》等文獻寫成的。此書證明了殷周二代不同的制度,包括:立子立嫡之制、廟數之制、同姓不婚之制

⑩ 說見〈我國傳統古史說之破壞和古代信史的重建〉,載《第二屆亞洲歷史學家會議論文集》,一九六二年十月出版。後收入《書傭論學集》。

⑪ 同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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