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2.0

Sunday, August 31, 2008

191

:「原書十有七卷,其門人涇陽龐俊繕錄藏於家,河南左參政莆田鄭絅為付梓。今本僅存七卷,繫辭上傳以下皆佚。」而《四庫全書存目叢書》經部第3冊的《周易贊義十七卷(存卷一至卷六 繫辭上)》與〈存目提要〉的描述完全吻合。

  ②現存傳世的即為缺卷孤本。如《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第33冊《書系十六卷(原缺卷十四至卷十六)》〔明〕唐大章撰 遼寧省圖書館藏南明隆武刻本,為缺卷孤本。

  ③《四庫全書總目》〈存目提要〉所描述的典籍是「四庫抽毀書」。如《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子部第13冊《王門宗旨十四卷(存十一卷)真按:中研院線上目有! 》〔明〕周汝登輯 浙江圖書館藏明萬曆徐懋孽刻本,真按:疑有誤!-今據中研院線上目,應係之訛. 即為「抽毀書」,真按:疑當作抽燬書! 清代禁毀書目》云:真按:疑當作清代禁燬書目! 「查《王門宗旨》,係明周汝登撰,書中書徐調元卷一篇,語有駁雜,應請抽毀。」又子部第106冊《宙合編□卷(存泰真在鈞說藪三門)》〔明〕林兆珂撰 浙江圖書館北京圖書館分館藏明刻本,此書亦為「抽毀書」《清代禁毀書目》云:「查《宙合編》,係明林兆珂撰,書內疊字集建元一條、連字集邊防一條真按:參見清代禁燬書目研究‧附錄三:清代禁燬書目索引270. 字面偏駁,應請抽毀。」

  ④《四庫全書總目》〈存目提要〉所描述的典籍之目錄與內容不符,即有目而未刻正文。如《四庫全書存目叢書》集部第371冊《書記洞詮一百二十卷目錄十卷(卷一百十七至卷一百二十未刻)》〔明〕梅鼎祚輯 蘇州市圖書館藏明萬曆二十五年至二十七年汝南郡刻本。

㈡文獻的版本標準

  文獻版本級別愈高與文獻完整性的矛盾愈大;版本年代愈早,文獻殘缺破損的情況愈嚴重

192

。但文獻的完整性是第一原則,故遇此矛盾時只能降低版本級別,所以在拍攝目錄中,一般都盡可能地標注多個版本和多個藏處。

  ①一般選用初刻單行本。

  ②同一種書同時有刻本和鈔本時,一般選用刻本。

  ③一般選用「進呈本」。如《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第56冊《安南使事紀要四卷》〔清〕李仙根撰 北京圖書館藏清鈔本,此為「四庫進呈本」;另外還徵訪到清康熙八年刻本、舊鈔本等。

  ④如有早於《四庫全書總目》〈存目提要〉所言版本者,選用較早的版本。如〈存目提要〉《慮得集四卷附錄二卷》〔明〕華悰韡撰,云:「後其八世孫繼祥校刊」,真按:華繼祥 今訪得明嘉靖十一年華從智刻本和明萬曆四十三年華繼祥刻本,最後選定用早於〈存目提要〉所言的華繼祥刻本的明嘉靖十一年華從智刻本,見《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子部第83冊。

  ⑤如無早於清乾隆刻本,則退而選用晚於清乾隆之刻本、重刻本、增修本、補刻本或鈔本等。

  ⑥如清乾隆刻本和早於清乾隆刻本均漫漶破損,則退而選用清乾隆之後的刻本或鈔本。

 二、重複問題

 《四庫全書存目叢書》的重複問題是一個最為複雜的問題。由於《四庫全書存目叢書》的編纂不單純是一個學術活動,在很大程度上變成了一個商業活動,商業運作的時間性極大地限制了《四庫全書存目叢書》編纂中所應有的學術研究

193

,所以,剔除重複的工作主要限於目錄的對比、提要的研讀,而用文獻內容進行逐卷逐句地比較、分析工作等並未全部進行。《四庫全書存目叢書》的重複形式主要有四種:

  1.「存目」與「存目」的重複。如存目《春秋讀意一卷》和存目《周禮因論一卷》均見存目《木鐘臺集》中,《木鐘臺集》見《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子部第162冊,故不收《春秋讀意一卷》和《周禮因論一卷》。

  2.「存目」與「著錄」的重複。如存目《史通會要三卷》,見著錄《儼山外集三十四卷》中,故不收《史通會要三卷》。

  3.「存目」為「著錄」之別行偽本。如〈存目提要〉《周易輯說明解四卷》題〔宋〕馮椅撰,云:「椅有《厚齋易學》已著錄,此其別行之偽本也」,《厚齋易學五十二卷》是著錄之書,故不收《周易輯說明解四卷》。真批:然則竟失收此偽本.其實凡存目叢書書後均附總目提要,則足辨其真偽或供參考,何故採及而又不收,豈非憾事.

  4.「存目」為「著錄」之殘本。如存目《殘本唐語林二卷》是著錄之書《唐語林八卷》之殘本,故不收《殘本唐語林二卷》。真批:若沒有成本問題,則實在應多多益善,既比對出有所重複,則不妨但著數語以明辨之即可.不同版本仍有比勘之價值也,徑作不收,實非美善矣.

三、剔除重複的方法

  《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剔除重複是我在編目時耗時最多的工作,一般用下面三種方法剔除重複。

  1.閱讀〈存目提要〉,將〈存目提要〉所言重複之書剔除。如存目《天問天對解一卷》〔宋〕楊萬里撰,真按:中研院線上目有! 〈提要〉云:「已載入《誠齋集》中,此其別行本也。」《誠齋集一百三十三卷》見別集著錄,

194

故據〈存目提要〉剔除《天問天對解一卷》。

  2.著 者檢索法。將〈存目提要〉所言著者在《四庫全書總目》著者索引中檢索出其所著有的所有著作之提要,包括「存目」的與「著錄」的提要,將這些提要反覆對比, 然後剔除重複。如存目《方舟易學二卷》〔宋〕李石撰,〈提要〉云:「《永樂大典》所載《左氏君子例》、《詩如例》、《詩補遺》及此書,皆題曰《李石方舟 集》,則是四書皆其集中所載……今《方舟集》已於《永樂大典》中裒輯成帙,此四書亦仍其舊例,併入集中,故不復重錄,而附存其目於此焉。」檢索《四庫全書 總目》著者索引,李石還著有:存目《左氏君子例一卷詩如例一卷詩補遺一卷》、存目《續博物志十卷》、著錄《方舟集二十匹卷》;真按:當作方舟集二十四卷! 《方 舟集二十四卷》〈提要〉云:「浙江採進遺書中有石所撰《易十例略》、《互體例》、《象統》、《左氏卦例》、《詩如例》、《左氏君子例》、《聖語例》、《詩 補遺》諸篇,皆題門人劉伯龍編,而帙首一行乃標曰「方舟先生集勘驗」。《永樂大典》所錄《經說》諸篇,與浙江本無異,而其前冠以「方舟集」字,亦與浙江本 同,蓋本附入集中,後全集散亡,僅存此《經說》,今仍別為六卷,附之於後,以還其舊焉。」又查閱影印本文淵閣《四庫全書‧方舟集》,其末六卷為《方舟經 說》,《方舟經說》之前二卷即是《方舟易學》,故《方舟易學二卷》、《左氏君子例一卷詩如例一卷詩補遺一卷》為重複,均剔除。

  3.將《四庫全書總目‧著錄》之叢書及子目開列清單,用〈存目提要〉所言之書在著錄叢書的子目中檢索,剔除重複。如存目《三朝野史一卷》,見著錄叢書《古今說海一百四十二卷》的子目,故剔除《三朝野史一卷》。

195

  《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在編目工作中剔除重複之書共218種,其中經部17種,史部96種,子部61種,集部44種。

四、徵訪要求

   向各圖書館提出的徵訪要求的詳略,對徵訪結果是十分重要的。《四庫全書存目叢 書》是以子部、史部、經部、集部順序展開編纂的,故徵訪工作亦以此順序展開。〈子部徵訪目錄〉的徵訪要求由於是初始階段,故比較簡單,只注明:「此目錄僅 查訪貴館的單刻本、鈔本,請將徵訪情況略注於目錄之後。」集部的徵訪工作是在子、史、經三部的經驗上完成的,故〈集部徵訪目錄〉的徵訪要求在徵訪說明中比 較詳細:

此 目錄僅查詢貴館所藏的單刻本、叢書本、鈔本、活字本、稿本、石印本、排印線裝本、 影印本。此目錄所開列的書名及卷數為四庫館臣所定,與貴館所收藏同內容書之書名、卷數多有差異,如能從編撰者和分類角度查找,或可避免出現因同書異名、異 卷而漏查的情況。請將查訪結果,包括書名(叢書名、同書異名)、卷數(殘卷缺頁情況)、編撰者、版本、書品真按:教育部國語辭典【書品】 注音一式 ㄕㄨ ㄆ|ㄣˇ 解釋 1.品評書法的著作。歷代以書品為名的著作極多,如南朝梁庾肩吾、明代楊慎均曾以書品為書名。2.書法的造詣風格。唐˙張又新˙東林寺碑陰記:北海守李公,文人之雄,書品之能者也。詞:【書品】1.評論書法優劣的書。歷代以“書品”為題名的很多,其中較著名的有 南朝 庾肩吾 《書品》、 楊慎 《書品》和 楊景曾 《書品》等。2.書法的風格造詣。 張又新 《東林寺建碑記》:“ 北海 李公 ,文人之雄,書品之能者也。”3.冊命的官品。 杜牧 《戰論》:“夫戰輒小勝則張皇其功,奔走獻狀以邀上賞,或一日再賜,一月累封,凱旋未歌,書品已崇,爵命極矣……焉肯搜奇外死勤於我矣。此賞厚之過,其敗三也。”按:此皆非二辭典所錄之義也. 填寫在目錄右側。

所以,集部的徵訪結果是四部中最好的。

五、目錄和徵訪結果

我於19944月開始編製〈子部工作目錄底本〉,〈子部工作目錄底本〉的編製標誌著《四庫全書存目叢書》編纂工作的開始

196

19949月開始編製了〈史部工作目錄底本〉;19958月開始編製了〈經部工作目錄底本〉;199511月開始編製了〈集部工作目錄底本〉。這些「工作目錄底本」是編纂《四庫全書存目叢書》的完整原始檔案。〈工作目錄底本〉記錄了如下內容:

  1.每一篇〈存目提要〉均有一個記錄號。這個記錄號是貫穿於整個編纂過程中恒定不變的,這個記錄號是特為檢索中華書局19656月出版的《四庫全書總目》之〈存目提要〉而設定。

  2.〈存目提要〉之內容。將中華書局本《四庫全書總目》〈存目提要〉複印剪貼後分別附於各條記錄號之下,以利於隨時核查。

  3.把從各種書本式目錄(如:《中國古籍善本書目》、《中國叢書綜錄》、《北京圖書館古籍善本書目》、《臺灣公藏善本書目書名索引》、《國會圖書館藏中國善本書錄》等)中查訪到的〈存目提要〉所描述之書的各種版本抄錄於提要旁。

  4.將已知此篇〈存目提要〉所描述之書的各種版本的收藏處抄錄於版本之下。

  5.將此書是否屬於重複、此書的重複參見、此書的同書異名和一些其它的備注項標注於提要旁。

  從這些「工作目錄底本」中衍生出了以下幾套主要目錄:

  1.〈徵 訪目錄〉 徵訪目錄是由以下幾個因素決定產生的:已剔除重複的書不在此目中;已從各種書本式目錄中徵訪到並有三個和三個以上收藏處的書不在此目中(少於三 個收藏處,不利於配補和因書品劣次而需要調換拍攝處);已知的版本晚於清乾隆,仍將在徵訪目錄中徵訪清乾隆或清乾隆之前的刻本、鈔本等版本。

197

  19945月和19947月我分兩次向31個圖書館寄出了〈子部徵訪目錄〉共1510條;收回27份經過查訪的〈子部徵訪目錄〉;在〈子部徵訪目錄〉的基礎上,199410月初我編製出了「子部」的著錄用工作目錄、總拍攝目錄、分館拍攝目錄等。19941025日我向35個圖書館寄出了〈史部徵訪目錄〉共880條;兩個月後收回28份經過查訪的〈史部徵訪目錄〉;28個圖書館中主要有上海圖書館訪到194條,北京大學圖書館訪到158條,中國科學院圖書館訪到147條,南京圖書館訪到107條,北京圖書館分館訪到103條;1995526日我編製出了「史部」的著錄用工作目錄、總拍攝目錄、分館書品查核拍攝目錄、剔除重複目錄等。19961月我向42個圖書館寄出了〈經部徵訪目錄〉共610條;兩個月後收回40份經過查訪的〈經部徵訪目錄〉;40個圖書館中主要有北京大學圖書館訪到80條,中國科學院圖書館訪到60條,南京圖書館訪到60條,故宮博物院圖書館訪到50條,北京圖書館分館訪到43條,浙江圖書館訪到40條;199668日我編製出了「經部」的著錄用工作目錄、總拍攝目錄、分館書品查核拍攝目錄、剔除重複目錄等。1996525日我向63個圖書館寄出了四部中的最後一部,即〈集部徵訪目錄〉共1380條;兩個月後收回55份經過查訪的〈集部徵訪目錄〉;55個圖書館中主要有南京圖書館訪到340條,中國科學院圖書館訪到295條,北京大學圖書館訪到255條,上海圖書館訪到250條,北京圖書館分館訪到211條,浙江圖書館訪到115條,清華大學圖書館訪到110條;19961012日我編製出了「集部」的著錄用工作目錄、總拍攝目錄、分館書品查核拍攝目錄、剔除重複目錄等。

  2.〈剔除重複目錄〉 四部合計剔除重複之書共218種。

198

  3.〈暫未徵訪到書目錄〉 經部292種,史部305種,子部672種,集部439種。

  4.〈著 錄用工作目錄〉 此目錄是在徵訪目錄結果的基礎上完成的。著錄用工作目錄中的每一條記錄都包含著我對徵訪結果的甄別意見和初步結論,這是一套可操作目錄。 最終的著錄是以此目錄為基礎進行修改完成。它包括:記錄號;提示說明;實際書名和卷書;〈存目提要〉所言書名和卷數;作者和朝代;第一版本(首選版本); 第一版本之第一收藏處;第一版本的備用收藏處;第二版本及收藏處;第三版本及收藏處。

  5.〈總拍攝目錄〉 此目錄按記錄號順序編排,用於調換拍攝處和配補缺卷之用。

  6.〈分館書品查核拍攝目錄〉 此目錄按記錄號順序編排,集合某一收藏處拍攝的某一部類的所有書。

  7.〈版本目錄〉 此目錄將同一版本的書集合在一起,特別是將同一叢書的子目聚集在一起,便於著錄比照和統計版本。如從史部版本目錄統計出史部共使用了「明嘉靖吳郡袁氏嘉趣堂刻《金聲玉振集》」14種子目。

  8.〈稿件製做、審查流程目錄〉

  正是由〈工作目錄底本〉衍生出的這八套目錄支撐著編纂《四庫全書存目叢書》的各個工作環節。

六、關於「子部‧雜家類」中叢書的取捨

《四庫全書總目》「存目‧子部‧雜家類」中有大小幾十種叢書

199

, 這些叢書的子目大都散見於著錄和存目中,如將道些叢書全部影印出版,必然有一部分與著錄重複,或存目的此叢書子目與存目的彼叢書子目相重複,而且,這些叢 書大都並不稀見,因此,這些叢書未被收錄進《四庫全書存目叢書》,而是將其散見於存目中的子目書剔除重複後收入《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同時,也可將盡量多 的提要附於這些子目書之後,使提要發揮更大的作用。

   《四庫全書存目叢書》未收錄的「存目‧子部‧雜家類」叢書如下:《邱陵學山》、 《兩京遺編》、《紀錄彙編》、《今獻彙言》、《天學初函》、《合刻五家言》、《夷門廣牘》、《鹽邑志林》、《格致叢書》、《天都閣藏書》、《津逮祕書》、 《漢魏別解》、《快書》、《廣快書》、《古介書》、真按:教育部國語辭典【蘉】艸-16-20 注音一式 ㄇㄤˊ 解釋:勉力。書經˙洛誥:汝乃是不蘉,乃時惟不永哉! 《群芳清玩》、《學海類編》、《昭代叢書》、《檀几叢書》、《秘書》等等。

七、著錄原則

  著錄工作是《四庫全書存目叢書》編纂過程中最容易產生錯誤的地方。著錄工作主要是對書名、卷數、作者、作者朝代的考訂以及對版本的鑒定,和用一個簡明的、變通而又規範的格式對收入《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內的4508種書進行統一著錄。著錄工作涉及到目錄學、版本學等幾乎古文獻學的各個方面以及圖書館古籍編目等。

  《四庫全書存目叢書》著錄原則的條理化並見諸文字是我將子部著錄完畢之後總結歸納出的。著錄原則全文如下:

《四庫全書存目叢書》書名頁和目次頁中各項著錄之原則

200

  子部261冊已於19951025日全部做完書名頁和目次頁,此原則即是在此過程中逐步趨近完善的。現將各項著錄之原則解釋如下,以便核查和更加完善。

  一、《四庫全書總目》每篇提要的文字敘述對於書名頁和目次頁中各項著錄只作參考。

  二、書名項:一般以首卷卷端之書名為著錄書名,如無明確書名,參照《中國古籍善本書目》、《四庫全書總目》、各館藏之著錄或版心、序跋、書牌等著錄。真按:國無!待查!詞亦無.

  三、朝代項:

  1.跨朝代者以《四庫全書總目》著錄定。如:《新編事文類聚翰墨全書》,《四庫全書總目》著錄為「〔宋〕劉應李撰」《四庫全書總目》順序此條前後均為宋人,北京圖書館著錄為〔元〕,故按《四庫全書總目》著錄為〔宋〕。

  2.如出現兩人或兩人以上屬同一朝代,只在第一人前冠以朝代;屬不同朝代,則分別冠以朝代,如:「《傷寒分經十卷》〔漢〕張機撰〔清〕喻昌增注 吳儀洛訂」。

  四、作者項:

  1.《四庫全書總目》著錄多有錯誤,常因避諱改字,或將掛名者著錄為撰輯者,真按: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之誤 故撰輯者均根據所採用之書著錄。

  2.「撰」、「輯」兩概念有時較模糊,故著錄時根據所採用書之內容斟酌而定。

  3.是否是偽書,不以《四庫全書總目》判斷為準,真按: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之誤-可見總目考辨亦未盡可信也. 故撰輯者前是否加「題」字是以採用之書斟酌而定。

 五、殘存著錄項:

0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