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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惠言《易義別錄》卷十四 《釋文敘錄》:“《子夏易傳》三卷”,按《敘錄》此下有“卜商字子夏,衛人,孔子弟子,魏文侯師,”十五字。《七略》云:“漢興韓嬰傳。”《中經簿錄》云:“丁寬所作”,張璠云:“或馯臂子弓所作薛虞記,虞不知何許人。”《隋書‧經籍志》:“《周易傳》按《隋志》無傳字。真批:由此數端均可看出余氏讀書也像我一樣凡所稱引,即覈之原書以比驗也.初不輕信人所轉引者! 二卷,魏文侯師卜子夏傳,殘闕,梁六卷。”案《漢書‧藝文志》,《易》有《韓氏》二篇,《丁氏》八篇,而無馯臂子弓,真按:教育部國語辭典【馯】馬-3-13 注音一式 ㄏㄢˋ 解釋:同駻。教育部國語辭典【駻】馬-7-17 注音一式 ㄏㄢˋ 解釋 1.馬凶悍不溫馴。說文解字:駻,馬突也。韓非子˙五蠹:如欲以寬緩之政,治急世之民,猶無轡策而御駻馬,此不知之患也。2.不馴服而脫韁突奔的馬。新唐書˙卷一二八˙王志愔傳:故捨銜策于奔踶,則王良不能御駻。 則 張璠之言不足信。丁寬受《易》田何,上及馯臂子弓,受之商瞿,非自子夏,則荀勖言丁寬亦非。劉向父子,博學近古。以為韓嬰,當必有據。《儒林傳》稱韓生亦 以《易》授人,推《易》意而為之傳,不聞其所受,意者出于子夏,與商瞿之傳異耶。今所傳《子夏傳》十一卷,《崇文總目》云十卷,以《釋文》、《集解》諸書 所引校之,都不相合。晁以道云:“是唐張弧所作”,惠徵士棟以為唐時子夏殘書尚存,真按:惠棟 無容偽為,案子夏殘書自經開元議駁,更不行用,安知不亡于中唐以後耶?為之必宋人也。然予謂即唐時二卷者,亦非真韓氏書。其文淺近卑弱,不類漢文。案唐人所見之《子夏易傳》,固未必真韓嬰書,然其遺文傳者甚少。張氏《別錄》所輯,僅數十條,大抵零章斷句,惟解元亨利貞一條,至五十餘字耳。不知何以知其淺近卑弱。且多據朱震《漢上易傳》輯入。震所見者,是否為《隋》、《唐志》著錄之本,抑為張弧偽本,尚不可知也。殆永嘉以後,群書既亡,好事者聚斂眾說而為之也。
臧庸《拜經日記》卷三《學海堂經解》本。 《釋文敘錄》:“《子夏易傳》三卷。”《七略》云:“漢興韓嬰傳。”《文苑英華》載唐司馬貞議云:“王儉《七志》引劉向《七略》云:‘《易傳》子夏,韓氏嬰也。’”案考校是非,大較以最初者為主,雖千百世之下可定也。《七略》劉子駿作,班孟堅據之以作《藝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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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略》既云是漢興子夏韓氏嬰傳,按《釋文敘錄》與王儉《七志》所引文各不同,《七志》引云《易傳子夏》,真按:據余氏下文,此處標點不當矣! 韓氏嬰也。《易傳》是一類之名,真按:尋余氏文意,不當加書名號!要加也只能單加在易上!可見本書標點絕非余氏自作者. 《子 夏》是一書之名,韓氏嬰也,是釋《子夏易傳》之語,劉班著錄之例,經傳章句各歸其類。如《漢志‧易傳》周氏二篇以下,自服氏至《淮南道訓》,皆《易傳》 也。《七略》所言《易傳子夏》,亦同此例,其漢興韓嬰傳又其下文之語。今臧氏割裂其文,合兩處及上下句為一,使子夏韓氏嬰五字相連屬,以證其子夏為韓嬰字 之說,實非《七略》之意。便可知非孔子弟 子卜子夏矣。《漢書‧儒林傳》云: “韓嬰燕人,嬰推詩人之意而作《內外傳》數萬言,亦以《易》授人,推《易》意而為之傳”,此尤為韓嬰作《易傳》之明證。嬰為幼孩,故名嬰字子夏。夏,大 也。《漢志》“《易傳》韓氏二篇名嬰”,與劉《略》合,但孟堅于志傳皆只書其名,而不載其字,所以滋後人之疑。王儉、陸德明所引《七略》,可補班書所未 備。
宋翔鳳《過庭錄》卷一 《漢書‧儒林傳》云:“韓生亦以《易》授人,推《易》意而為之傳。燕、趙間好詩,故其《易》微,唯韓氏自傳之。其孫商為博士,真按:韓商 孝、宣時涿郡韓生其後也。以《易》徵待詔殿中曰:真按:斷句不當!-三字當斷句!當讀作「以《易》徵,待詔殿中,曰:」‘所受《易》即先太傅所傳也。”翔鳳案子夏當是韓商之字,與卜子夏名字正同,當是取傳韓氏《易》最後者題其書,按韓商之後。尚有涿邪韓生,則商不可為傳韓《易》最後者。此自是商子韓嬰之《傳》,以己意有所彌縫于其間耳。故韓氏《易傳》為子夏傳也。
二曰《別錄》書有數名者,《漢志》只著其一,如《淮南道訓》是也。 《初學記》卷二十一引劉向《別錄》云:“所校讎中《易傳淮南九師道訓》,除複重定著十二篇。《漢志》作二篇。淮南王聘善為《易》者九人,從之採獲,故《中書》題曰《淮南九師書》。”今本《九師書》上無“淮南’,二字,據《玉海》卷三十五引《初學記》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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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道訓》當是淮南著書時所題,猶《淮南子》自名曰《鴻烈》也。然漢中秘書只以著書之人目之,題曰《淮南九師書》。劉向又合此二名,題為《淮南九師道訓》。班固《漢志》又省稱之曰《淮南道訓》,注又有《九師說》之名,自注云:淮南王安聘明《易》者九人,號《九師說》。是可見古書之無定名矣。
三曰劉、班于一人所著,同為一家之學者,則為之定著同一之書名,如《淮南》內、 外是也。 《漢志》雜家《淮南內》二十一篇,《淮南外》三十三篇,《淮南王安傳》亦只云:“招致賓客方術之士數千人,作為《內書》二十一篇,《外書》甚 眾,又有《中篇》八卷,言神仙黃白之術,亦二十餘萬言”,而不言其書名。然《淮南‧要略篇》歷舉所著《內書》二十篇之名,而總括之曰:“此《鴻烈》之《泰 族》也。”高誘《敘》曰:“其大較之于道,號曰《鴻烈》。”光祿大夫劉向,校定撰具,名之《淮南》,又有十九篇者,謂之《淮南外篇》。按《外篇》篇數,與《漢志》不合。《西京雜記》卷三,言安著《鴻烈》,號為《淮南子》,不可據。夫劉安既自號其書為《鴻烈》,何以劉向校定謂之《淮南》?蓋嘗考之群書之例而得其說焉。安所著雖有《內》、《外》書之分,體例不同,同為雜家之學。《要略》篇末歷舉太公、儒家、墨家、管子、縱橫、刑名、商鞅之書,論其學之所由生,而終之曰:若劉氏之書,現天地之象,通古令之論云云,是即雜家兼儒墨合名法之旨,特其大較歸之于道耳。《鴻 烈》特其《內篇》之名,不可以該《外書》。劉向既為之撰具,因改題為《淮南》,以總會之。猶之《鬼谷子》編入《蘇秦書》,則不名《鬼谷》;《新語》編入 《陸賈書》,則不名《新語》也。特《鬼谷》、《新語》,乃合之于其他著述之內,此則《內》、《外篇》仍分別著錄,為小異耳。
四曰今所傳古書之名,有為漢以後人所改題,故與《漢志》參差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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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老子《道德經》是也。 《史記‧老子傳》只言“著書上下篇,言道德之意”。周、秦、西漢人引其書,均只稱為《老子》。故《漢志》著錄《老子》四家,《老子鄰氏經傳》,《老子傅氏經說》,《老子徐氏經說》,劉向《說老子》。皆不名《道德經》。揚雄《蜀王本紀》云:“老子為關令尹喜,著《道德經》。真按:斷句不當!-當予連讀!免得成了二句!乃為了令君喜此人(之要求而)著道德經也. ”《御覽》卷一百九十二、《太平寰宇記》卷七十二引。《道德經》之名,始見於此。《蜀王本紀》敘事多荒誕,又其書《漢志》不載,《隋志》始著錄,是否揚雄所作,蓋不可知。洪頤煊《經典集林》有輯本。《列仙傳》卷上《老子傳》云:“關令尹喜強使著書,作《道德》上、下經二卷。”《列仙傳》舊題劉向撰,應劭《漢書音義》已引用之,當是東漢人偽作。邊韶《老子銘》曰:“肥遁之吉,避世隱聲,見迫遺言,《道德》之經。”見《隸釋》卷三。是《道德經》之名,盛行於漢末。《金樓子‧立言篇》引河上公《序》,言:“周道既衰,老子疾時王之不為政,故著《道德經》二篇。”今河上公《注》有葛仙翁《序》曰:“于是作《道德》二篇,五千文上下《經》焉。”河上公《注》,晉以後偽書,不足據。劉向校書時所未有,故不見於《漢志》。古書似此者甚多,如唐天寶中號《老子》為《玄通道德經》,《唐志》云世不稱之。《莊子》為《南華真經》,《列子》為《沖虛真經》,《文子》為《通玄真經》,尚有《亢桑子》為《洞靈真經》,本無其書。此是奉詔所改,故書于《唐志》。其他出于私人意為題署者,蓋不可盡考矣。
以上釋書名異同之例
別本單行者,古人著書,本無專集,往往隨作數篇,即以行世。傳其學者各以所得, 為題書名。及劉向校定編入全書,題以其人之姓名,而其原書不復分著,後世所傳,多是單行之本,其為自劉向校本內析出,抑或民間自有古本流傳,不盡行用中秘 定著之本,皆不可知。今略舉數書以明其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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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谷子》編入《蘇子》。 《漢志》縱橫家有《蘇子》三十一篇,注云“名秦”,而無《鬼谷子》,世皆以為偽書。柳宗元辯《鬼谷子》曰:“漢時劉向、班固錄書,無《鬼谷子》。《鬼谷子》後出,而險盭峭薄,恐其妄言亂世,難信,”見《柳集》卷四。疑《鬼谷》者以此為最早。明胡應麟《四部正譌》。卷中。因詆為淺陋,謂“即儀、秦之師,宜不至猥下如是”。又云:“《鬼谷子》文體不類戰國,晉皇甫謐《序》傳之。案《漢志》縱橫家有《蘇秦》三十一篇,《張儀》十篇,隋《經籍志》已亡。蓋東漢人本二書之言,會萃附益為此,或即謐手所成,而托名鬼谷,若子虛、亡是云耳。”《少室山房筆叢》卷三十一。《四庫提要》卷一百十七。謂“其言頗為近理,然亦終無確證”。今案《史記蘇秦傳》云:“蘇秦東師事于齊,時天下之學在齊魯。而習之于鬼谷先生。”索隱曰:“樂臺《正義》作樂壹。注《鬼谷子》云:‘蘇秦欲神秘其道,故假名鬼谷。’”,《正義》云:“《七錄》有《蘇秦書》,《鬼谷子》有《陰符》七篇,有《揣》及《摩》二篇。《戰國策》云:‘得太公《陰符》之謀,伏而誦之,簡練以為揣摩,期年揣摩成。’按《鬼谷子》乃《蘇秦書》明矣。”今殿本《史記正義》無此條,此據《玉海》卷三十五引。真批:由此愈明先生乃用殿本廿四史無疑矣! 《漢書‧杜周傳贊》云:“業乘危而抵陒。真按:unicode字元,國無!待查! ”案謂社業。注: “服虔曰:‘抵音坻,陒音羲,謂罪敗而復抨擊之,《蘇秦書》有此法。’師古曰:‘一說陒讀與戲同,鬼谷有《抵戲篇》也。’”詳師古之意,蓋證明服虔所引之 《蘇秦書》,即《鬼谷子》也。馬總《意林》卷二云:“《鬼谷子》五卷,總按其序云:‘周世有豪士隱者居鬼谷,自號鬼谷先生,無鄉里族姓名字。’注云:‘此 蘇秦作書記之也。鬼之言遠,猶司馬相如假無是公云爾。’”按此當是樂臺注。新、舊《唐志》皆有《鬼谷子》二卷,注云“蘇秦”。司馬貞、張守節、顏師古、馬總皆唐人,《舊唐志》本之唐毋煚《古今書錄》,是唐人自柳宗元外,皆以為《鬼谷子》即《蘇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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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守節言《七錄》有《蘇秦書》,今《隋志》有《鬼谷子》。而《蘇秦書》不著錄。考《隋志》之例,凡阮孝緒《七錄》有,而隋目錄無者,輒注曰梁有某書,亡。今于縱橫家,不注梁有《蘇秦書》,蓋因阮孝緒以《鬼谷子》為蘇秦撰也。樂臺《鬼谷子注》,真按:前此不簡化,此處乃簡化,亦謬亂矣! 見 於《隋志》,當是隋以前人。臺謂蘇秦名鬼谷,是南北朝人亦以為《鬼谷子》即《蘇子》也。《文選‧吳都賦》劉逵注云:“鬼谷先生書有《抵巇篇》。”按左思 《三都賦》成,劉逵、張載作注,皇甫謐作序;使《鬼谷子》為謐所偽撰,逵與之同時,安肯遽引其書?是胡應麟謂成于謐手之說,不足據矣。真按:胡應麟之誤 劉向《說苑‧善說篇》引《鬼谷子》曰:“人之不善,而能矯之者,難矣。說之不行,言之不從者,其辨之不固也。既固而不行者,未中其心之所善也。辨之,明之,持之,固之,又中其人之所善,其言神而珍,白而分,能入于人之心。如此而說不行者,天下未嘗有也。”今《鬼谷子》無此文,按《內揵篇》陶弘景注云:“揵者,持之令固也。言上下之交,必內情相得,然後結固而不離。”正用辨之,明之,持之,固之之意,知此是《內揵篇》佚文。《漢書藝文志考證》及《四庫提要》,僅以“人之不善而能矯之者難矣”一句為《鬼谷子》語,非是。真按: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之誤 真按:王應麟之誤 是西漢時已有《鬼谷子》。胡應麟謂為東漢人會粹附益之說,又不足據矣。真按:胡應麟之誤 劉向既引用其語,則不能謂為未見其書,何以《七略》不著于錄?蓋《鬼谷子》為蘇秦手著,其《戰國策》中合縱說六國之詞,不在此書之中。向合而編之,為《蘇子》三十二篇,或是秦、漢間為縱橫說者所編。故《鬼谷子》不別著錄也。此為拙著《四庫提要辨證》之說,後見顧實《漢書藝文志講疏》,亦持此論,惟不及余說之詳。
《新語》編入《陸賈書》。 《史記》、《漢書》《陸賈傳》皆言高帝號其書曰《新語》。《史記》又曰:“余讀陸生《新語》書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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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固《賓戲》云:“近者陸生優游,《新語》以興。”而《漢志》儒家無《新語》,僅有《陸賈》二十三篇,《四庫提要》卷九十一。以為兼他所論述計之,是也。王充《論衡》于《新語》,極口獨贊,推崇備至,見《書解篇》、《案書篇》。而其書引《陸賈》者凡三處,見《本性篇》、《書虛篇》、《薄葬篇》。均 不見於《新語》,蓋皆在十二篇之外也。劉向既并賈他所論述合著于錄,《新語》乃奏進十二篇之名,不可以概全書,故以人名書,題為《陸賈》。此本古書之通 例,如《中庸》之編入《子思子》,尤其顯著者也。後人以《新語》見於本傳,故知其與儒家之《陸賈》為一書,而他書似此者,則不能推類以及之,不可謂之善讀 書也。今所侍《新語》皆出于明弘治間李庭梧刻本,實是陸賈原書。《提要》疑為後人依托,所引證紕繆百出,余作《辨證》已駁正之,考訂極詳,文繁不錄。真按: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之誤
《六韜》編入《太公書》。 《漢志》道家有《太公》二百三十七篇,分《為謀》八十一篇,《言》七十一篇,《兵》八十五篇,《隋志》兵家書名冠以太公者凡十種,又梁有《大公雜兵書》一種。其中蓋真偽錯出,未必皆《漢志》著錄之書,然亦當有由二百三十七篇之中析出別行者。其書今存者惟有《六韜》六卷,自陳振孫以為世俗依托,見《書錄解題》卷十二。《四庫提要》卷九十九。因 謂:“《漢志》不著錄,《三國志‧先主傳》注,始稱閑暇歷觀諸子及《六韜》、《商君書》,《隋志》始載太公《六韜》,大抵詞意淺近,不類古書。”今按《淮 南子‧精神訓》云:“故通許由之義,而《金縢》、《豹韜》廢矣。”高誘注曰:“《金縢》,《豹韜》周公太公陰謀圖王之書也。”是其書西漢已有之。《後漢書 ‧何進傳》云:“大將軍司馬許涼、假司馬伍宕說進曰:‘太公《六韜》,有天子將兵事。’”是《六韜》之名,後漢已有之,不始於三國。再進而徵之于《莊子‧ 徐无鬼篇》云:“橫說之則以《詩》、《書》、《禮》、《樂》,從說之則以《金版》、《六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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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德明《釋文》云:“本又作《六韜》,謂太公《六韜》:《文》、《武》、《虎》、《豹》、《龍》、《犬》也。”此與今本次序不同,《何進傳》注載其篇第為《文》、《武》、《龍》、《虎》、《豹》、《犬》,與今本合。則周末已有是書矣。《莊子》語《提要》亦引之,但謂陸德明即以為太公《六韜》,未知何據。 自顏師古以為即儒家之《周史六弢》,宋劉恕因班固自注云:“惠、襄之間,或曰顯王時,或曰孔子問焉。”今書乃文王、武王問太公戰之事,愈疑其出于後人依托。見《通鑑外紀》卷一。不知儒家之《六弢》,六當作大,《莊子‧則陽篇》所謂“仲尼問于太史大弢也”,師古自誤說耳。此本沈濤《銅熨斗齋隨筆》之語。至于諸家譏其淺駁,詆其鄙俚,書中多言騎戰,春秋以前中國未有;《漢志考證》卷五引唐氏說。避正殿乃戰國以後之事;將軍之名,始見《左傳》,周初亦無此名;《提要》說。不 知班固于道家太公下明有自注云:“呂望為周師尚父,本有道者;或有近世又以為太公術者之所增加也。”此亦《七略》之語。劉、班云近世增加,則其書有秦、漢 間人所作,其記春秋、戰國以後之事,自不足怪。古人著書,不皆精粹,淺陋之說,固所時有。九流百家,所出既異,故操術不同。宋以後人讀書,好以理學家言是 非古人,尤非通方之論。《六韜》之為古書,流傳有緒,而說者乃以書名不見《漢志》為疑,此不知古書編次著錄之例也。祖謨案:真按:周祖謨 山東臨沂銀雀山所出漢代竹簡有《六韜》。
以上所舉三書,皆就其書名出于西漢以前,今確知其編入某書者言之。若夫《本草》之名,見於《平帝本紀》。五年,徵天下通知方術、《本草》者。及《游俠傳》。樓護誦醫經本草方術數十萬言。《周禮疾醫疏》:“《中經簿》云:‘子義《本草經》一卷’,並不說神農。”然則今之《本草》,乃子義所作,傳者托之神農,猶之陰陽家之《黃帝泰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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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韓諸公子所作,見班固自注。而題為黃帝耳。子義亦作子儀,扁鵲之弟子,見《賈疏》引劉向說及《韓詩外傳》卷六。其書當在扁鵲書之內。弟子書附先師,亦古書之通例。真按:摘要 《漢志》《醫經》有《扁鵲內外經》,方有《泰始黃帝扁鵲俞拊方》,真按:點校本1777頁.真按:教育部國語辭典【俞】人-7-9 注音一式 ㄕㄨ 解釋:1.國名。為漢代封與欒布的侯國,其治所約在今山東省平原縣西南。 2.見俞兒條。ㄩˊ y(11596)ㄩˋ y(11673)教育部國語辭典【俞】人-7-9 注音一式 ㄩˊ 解釋 1.挖空樹木以作舟。說文解字:俞,空中木為舟也。 2.表示答應、允諾的意思。漢書˙卷五十七˙司馬相如傳下:於是天子沛然改容, 曰:俞乎,朕其試哉!3.姓。如漢代有俞連。ㄩˋ y(11673)ㄕㄨ sh(09053) 教育部國語辭典【俞】人-7-9 注音一式 ㄩˋ 解釋 1.病好了。通癒。荀子˙解蔽:故傷於溼而擊鼓,鼓痺,則必有敝鼓喪豚之費矣,而未有俞疾之福也。2.更加。通愈。漢書˙卷二十四上˙食貨志上:德澤加於萬民,民俞勤農。ㄩˊ y(11596)ㄕㄨsh(09053)按:此應係癒之借字! 今不能定知編入何書。又《九章算術》,後漢馬續見《馬援傳》。鄭玄見本傳。并善之,而《漢志》不著錄。考魏劉徽《九章算經序》云:“周公制禮而有九數,九章足矣。漢北平侯張蒼,大司農中丞耿壽昌,皆以善算命世。蒼等因舊文之遺殘,各稱刪補,故校其目,與古或異,而所錄者多近語也。”近語謂漢人之語。《提要》卷一百七疑書中長安上林之名,蒼不及見,不知此出于耿壽昌。上林苑作于武帝時,壽昌宣帝時人,故引用入書,此之謂所論多近語也。按蒼本傳言蒼善用算律歷,《史記自序》云:“漢興張蒼為章程。”《集解》如淳曰:“章,歷數之《章術》也。”則“章程”之“章”,即謂《九章算術》。真按:然則程即方程之程、程式之程… 《漢志》陰陽家有《張蒼》十六篇,本傳亦云著書十八篇,言陰陽律歷事,疑《九章算術》當在其內。因無確據,不敢以為定論。古書似此者,不勝枚舉,學者舉一反三焉,可也。至於《孫子》十三篇,在吳《孫子兵法》二十八篇之內,其事與書名無與,詳見《論編次篇》。
以上釋別本單行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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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明體例第二
秦漢諸子即後世之文集
章學誠曰:“周衰文弊,六藝道息,而諸子爭鳴。蓋至戰國而文章之變盡,至戰國而 著述之事專,至戰國而後世之文體備。故論文子戰國,而升降盛衰之故可知也。”又曰:“後世之文,其體皆備于戰國,何謂也?曰子史衰而文集之體盛,著作衰而 辭章之學興。文集者,辭章不專家,而萃聚文墨以為蛇龍之菹也。”《文史通義‧詩教》上。此其言是矣。周、秦、西漢之人,學問既由專門傳受,故其生平各有主張,其發于言而見于文者,皆其道術之所寄,“九家之說,各引一端,崇其所善”,三語見《漢志,藝文略》。“不能相通,皆有所長,時有所短”。見《莊子‧天下篇》。則雖其平日因人事之肆應,作為書疏論說,亦所以發明其學理,語百變而不離其宗,承其學者,聚而編之,又以其所見聞,及後師之所講習,相與發明其義者,附入其中,以成一家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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