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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October 17,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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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田所考劍首莖身之義備矣,愚無以議為也。顧其以臘為鬣,則有所未安。真按:翁方綱與程瑤田 真按:程瑤田之誤 考工記鄭氏注臘謂兩刃,賈疏兩刃者兩面各有刃也。此以臘廣對下兩從言之,兩從者,脊直上至劍末也,則其廣半於刃,正與臘為通長相較之詞,烏得僅指一處言之耶真按:上下文的重要 ?陸氏《釋文》「臘,力闔反,一音獵。」所謂一音獵者,乃是方言音紐之不同,蓋臘、獵並从力切音,此以音言非以義言耳。鄭鍔曰:「古者臘必獵,獵而得禽則宰殺以祭,故臘於文為月旁,鬣蓋言於是月必獵也。則劍刃為臘,豈非取其利而可以大割乎?」愚按此說傅會不經之甚,臘字从肉非从月也。真按:况 因聲及義,其傅曾一至於此。真按:翁方綱的治學方法-不人云亦云,不扣槃捫籥 真按:鄭鍔之誤 今又因獵而轉為鬣,誠恐貽悞後學匪細矣真按:真按:翁方綱與程瑤田 真按:翁方綱以教化為己任 翁方綱的治學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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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跋孫退谷所藏吳季子劍銘真按:翁方綱與孫承澤

有劍銘十字二行,後有退谷手書釋文云:「吳季子之子保之永用劍。」自跋謂其字非籀非篆,一字以十金酬之云云。按李秋錦玉劍詩自注云:真按:李良年 「又銅劍一,有文曰『吳季子永保用之劍』,向藏歸德袁氏,今亦歸少宰真按:孫承澤 宋牧仲筠廊偶筆》云:真按:宋犖 真按:中研院線上目有! 少宰孫北海先生家藏小劍一,真按:孫承澤 上刻『延陵季子之子劍』,以黃金嵌之。」王漁洋《池北偶談》云:「孫北海家銅劍,真按:孫承澤 長尺餘,有鳥篆十字云『吳季子之子保之永用劍』,篆甚奇古。」朱竹垞〈周延陵季子劍銘跋〉云:「退谷孫先生出延陵季子佩劍相示,真按:孫承澤 以周尺度之,長三尺,臘廣二寸有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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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九鋝。上士之制也。臘有銘篆,文字不可辨。合之韋續五十六體書真按:中研院線上目作五十六種書法. 無一似。其曰『季子劍者』,先生審定之辭云爾。」而漁洋雙劍行自注則謂銘云「吳季子之子永寶用劍」凡九字,訛「保」為「寶」,誤「十」為「九」,惠氏《訓纂》亦未能是正也。真按:惠棟-應即此人,有《漁洋山人精華錄訓纂》. 真按:惠棟之誤 真按:王士禛之誤 真按:翁方綱對惠棟的批評 且竹垞云「合之韋續五十六體無一似」矣,漁洋又何從而目為鳥篆耶?愚驗其文頗與夏琱戈鉤帶之文略相近。今未見其器,僅讀其拓本,而可疑者凡有五焉:真按:翁方綱的辨偽學 牧仲云以黃金嵌字,真按:宋犖 既嵌金矣,即使金色極薄亦必不能搨本如此之清析,一也。真按:翁方綱的考證方法論-科學辦案 真按:翁方綱的古器物學 不見劍脊之縱痕,二也。後五字之下半太偏向左,不留劍脊中梁之地,三也。八字極繁而二「子」字太簡,四也。古器不應如此清析如新鐫者,真按:翁方綱的古器物學 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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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秋錦詩云「歲久臘頹,真按:李良年 真按:原文似異體.京口中多一橫. 中作缺。真按:原文作上禾下米.黍之異體也.異體字字典.今為便利檢索則用黍字云. 真按:黍米 注音一式 ㄕㄨˇ ㄇ|ˇ 黍所結的果實。新唐書˙卷三十四˙五行志一:「縷金為花鳥,細如絲髮,大如黍米。」 詞:【黍米】1.黍子碾成的米。 北魏 賈思勰 《齊民要術‧笨麴并酒》:“﹝粟米酒﹞貧薄之家,所宜用之。黍米貴而難得故也。”《新唐書‧五行志一》:“細如絲髮,大如黍米。”《東周列國志》第六回:“﹝ 周桓王 ﹞使人以黍米十車遺之曰:‘聊以為備荒之資。’” 郝懿行 《證俗文》卷一:“煮黍米為粥和生大麥芽攪漉取汁煎之,濡者為糖稀,乾者為糖條。”2.指糯米。《太平御覽》卷八五一引 周處 《風土記》:“俗以菰葉裹黍米,以淳濃灰汁煮之令爛熟,於五月五日及夏至啖之,一名粽,一名角黍。” ○此處疑譬喻其小也. 」此亦劍鋒已缺之一驗也,而何以其臘銘之字完淨如此?豈退谷別摹其文為此一紙歟?則非見其器不可得而臆定矣。真按:翁方綱的考證方法論-親臨其地-田野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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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跋鄜州寶室寺鐘銘

右鄜州寶室寺鐘銘,道甫侍讀拓其文見寄,真按:清人室名別稱字號索引:增補本(上冊)(664 / 966)何則賢、姜鴻濰、嚴長明.942 / 966)丁立本. 此乃嚴長明也. 真按:嚴長明 真按:翁方綱與嚴長明 其序曰:大唐貞觀三年攝提在歲蕤賓御律己巳司辰唐太宗貞觀三年己丑四年庚寅此以攝提屬三年誤也。然三年八月己巳朔,則己巳當在五月之末,是其為貞觀三年無疑,但不知何以誤丑為寅耳。鄜州本曰上郡,武德元年復為鄜州。貞觀二年加為都督府。此銘正在其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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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銘陰欵完好,字頗古拙可愛。考昔之著錄金石者,真按:此乃再之義也. 就其所錄金文最多若陳思《寶刻叢編》鐘銘凡八,王象之《輿地碑目》鐘銘凡五,皆在此銘之後。若近今諸家,竹垞所見止二種,郭允伯所見止一種,真按:郭宗昌 真按:郭宗昌之金石學 亦皆在此後。獨此銘為從來著錄者所未及真按:翁方綱的辨偽學-不以為偽也. 中以「」為「鄜」而「曰」字作「日」,真按:麃阝 尚有古意。以「」為「悠」,真按:上修下心. 亦足證洪氏隸續急就之文。真按:洪适 蓋唐初之蹟,存者寡矣,可不寶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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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跋吳越金塗塔字

吳越錢忠懿王宏俶金塗塔瓦高三寸,真按:錢弘俶-以諱改也.此據瀚典定./新校本舊五代史/漢書/卷一百一 漢書三/隱帝劉承祐本紀上 - 1350 - 闊二寸許。其陽面作二層,上層圓光中佛一,旁二人,下一人,又二犬豕之屬。下層佛三。其陰欵云「吳越國王錢宏俶敬造八萬四千寶塔乙卯歲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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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秀水朱竹垞書錢武肅造金塗塔事,真按:朱彝尊 錄周晉仙詩證之,真按:周文璞 謂其鄉白蓮寺僧藏一版作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相。今錢塘黃小松上舍得拓本,真按:國:上舍 注音一式 ㄕㄤˋ ㄕㄜˋ 1. 上等的館舍。戰國策˙齊策一:「於是舍之上舍,令長子御旦暮進食。」史記˙卷七十˙張儀傳:「楚懷王聞張儀來,虛上舍而自館之。」 2. 宋代太學分外舍、內舍和上舍,學生可按一定的年限和條件而升級。見宋史˙卷一五七˙選舉志三。 3. 明、清時稱監生為「上舍」。警世通言˙卷二十四˙玉堂春落難逢夫:「王定即時去請劉齋長、何上舍到來。」初刻拍案驚奇˙卷二十一:「可叫他來京師上庠貫道齋尋問林上舍名積字善甫,千萬!」 詞:【上舍】1.上等的館舍。《戰國策‧齊策一》:“ 靖郭 齊貌辨 ……於是捨之上舍,令長子御,日暮進食。” 姚宏 注:“上舍,上傳也。”《史記‧張儀列傳》:“ 楚懷王 張儀 來,虛上舍而自館之。” 劉禹錫 《酬湖州崔郎中見寄》詩:“憑君虛上舍,待予乘興行。”2. 代太學分外舍、內舍和上舍,學生可按一定的年限和條件依次而升。見《宋史‧選舉志三》。 因以“上舍”為監生的別稱。《清平山堂話本‧陰騭積善》:“此人若回來尋時,可使他來京師上庠 貫道齋 ,尋問 林上舍 。” 戴名世 《先君序略》:“ 面峰 府君之幼子為 默齋 府君,始以國子上舍為 處州 經歷。”3.對一般讀書人的尊稱。《警世通言‧玉堂春落難逢夫》:“ 王定 即時去請 劉齋長 何上舍 到來。” 昭槤 《嘯亭續錄‧史書氏族》:“邑令亦素有嫌隙,因誣君通海上,置諸獄中。君素勇健,夜毀梏,踰垣出,匿某上舍家,久之,亡走 滇南 。” 因錄周詩、朱跋於後,真按:黃易的收藏 真按:翁方綱與黃易 疑此卽是,未可知也。朱未見瓦,并未見拓本,故不言其陰有欵文。而是瓦則忠懿非武肅也。忠懿名二字,宋人避諱但曰俶,真按:避諱 是瓦仍有上一字,蓋乙卯是周顯德二年,尚在其歸宋之前二十三年也。歐陽公見吳越制書稱寶正,真按:歐陽修 王象之碑目又有吳越王碑稱乾化者,又有稱寶正、寶大者,皆武肅王鏐時也。真按:錢鏐 是瓦則止稱干支,讀史者可以考矣。真按:翁方綱的金石學與史學 上舍寄此本屬題之明日,真按:黃易 苕溪張芑堂文學適又寄贈一本,真按:翁方綱與張燕昌 真按:張燕昌 因附詩於後:真按:翁方綱與黃易 真按:翁方綱與張燕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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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宋姜堯章得此塔繪如來捨身相,真按:姜夔 周紫芝詩。真按:中研院線上目有! 明周青士見其一繪放屠刀事。真按:周篔-蓋明末清初人! 近日趙味辛亦得其一櫝之真按:趙懷玉 真按:讀作亦得其一,櫝之.謂得其一版,而以櫝藏之也. 予為作銘,皆塔之一版也。真按:翁方綱的金石學 真按:翁方綱與趙懷玉 宋曹勉記淨慈山寺僧嘗請於錢忠懿王求塔下金銅羅漢像,王夢十六大士從師而行,與所請符,遂如所求,歸於寺僧。則未知是其全塔否也真按:不解之處!真按 此是全塔四面連頂真按:國無.詞亦無. 朱石君閣老所得。真按:朱珪 石君已進入秘府矣。真按:原文有挪抬.續修四庫本同. 真按:朱珪之仕履 真按:翁方綱作品編年 予篋亦有此拓本,真按:翁方綱的收藏 而錢梅溪為忠懿裔孫,復訪其式,造墨以傳之,皆足資藝林詩話者耳。真按:翁方綱與錢泳 真按:錢泳之家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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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跋延年益壽瓦

安邑宋明經芝山遊秦中得古瓦,真按:宋葆惇 其文曰「延年益壽」者,形質朴古,其書延為■者,延从丿聲,真按:廴止 从廴,真按:廴止 廴从彳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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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言》「延,永長也。凡施於年者謂之延也。廴从彳引之。真按 彳象人脛三屬相連,故以廴為■。非知六書者不能作也。真按:翁方綱的文字學 乾隆四十七年歲次壬寅中秋日,宋君持以為贈,拓其文裝于冊而記之。真按:翁方綱的金石學 真按:翁方綱與宋葆淳-一作宋葆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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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跋宋拱聖虞候記

右印文曰「拱聖下十都虞候朱記。」背云「端拱二年四月鑄」。《宋史‧兵志》:「拱聖真按:此二字為正文,餘為小注.(瀚典/新校本宋史//卷一百八十七 志第一百四十/兵一禁軍上/建隆以來之制- 4586 - 指揮二十一。京師。乾徳中,選諸州騎兵送闕下,立為驍雄,後改驍猛。雍熙四年,又改拱辰。未幾改今名。」熙六年併為十六。真按:原文有缺末筆諱,前同. 又曰「驍猛,指揮四。尉氏四真按:瀚典作「尉氏三」./新校本宋史//卷一百八十七 志第一百四十/兵一禁軍上/建隆以來之制 - 4586 - 又除「驍猛」二字為正文外,餘則注文也. 太康一,舊號驍雄,太平興國中改。雍熙四年,以拱聖年多者為拱辰軍,其次等者如故。景德四年,以拱聖年多者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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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曰:「禁軍將校,則有殿前司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都虞候各一人;諸班直都虞候,真按:瀚典本有校勘記云『諸班有都虞候指揮使 「有」原作「直」,據上下文及本書卷一六六職官志改.又宋會要職官三二之四、通考卷五八職官考「有」下均作「都虞候、都虞候指揮使」.』(瀚典/新校本宋史//卷一百八十七 志第一百四十 - 4604 - ……諸直都虞候,……馬步軍……每軍有都指揮使、都虞候……」各以其職隸於殿前司。真按:原文作『其禁軍將校,則有殿前司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都虞候各一人;諸班有都虞候、指揮使[二五]、 都知、副都知、押班;御龍諸直有四直都虞候,本直各有都虞候、指揮使、副指揮使、都頭、副都頭、十將、將、虞候;馬步軍有捧日、天武左右四廂都指揮使,捧 日、天武左右各有都指揮使,每軍有都指揮使、都虞候,每指揮有指揮使、副指揮使,每都有軍使、(步軍謂之都頭).副兵馬使、(步軍謂之副都頭).十將、 將、虞候、承局、押官. 』(瀚典/新校本宋史//卷一百八十七 志第一百四十/兵一禁軍上 - 4584 - 此印蓋在雍熙改名之後而在景德升隸熙寧改併之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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