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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July 28,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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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禁書參考書目

  纂輯禁書目錄 此書一卷,輯有:⑴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八月五日上諭: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上諭;乾隆四十年(1775年)十月二十四日上諭;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十一月十六日上諭;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十二月初三日上諭;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十一月十八日上諭;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閏六月十九日上諭;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十一月初二日上諭;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十一月二十日上諭;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諭;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二月初四日上諭。⑵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六月內廷寄五月二十六日奉上諭著該館開單行知各省一并查繳各書,計書目單一紙:十七種;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七月內廷寄閏六月十七日奉上諭巴延三查獲六柳堂集二本,傳諭實力查繳六柳堂集一種;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四月初二日禮都咨通行各省遵旨將明顏季亨所撰九十九籌十卷附時務體要一卷,詳加披閱禁燬一種;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准西齋集一種;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五月,廷寄四月十九日奉上諭,查抄尹嘉銓京寄及本籍所著各書計開九十三種。⑶奉四庫館查辦違礙書籍條款;⑷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 十月三十日准四庫全書處咨查應燬違礙書籍二百四十三種,計開一本,內載計開各省咨查應禁各書:順天府、兩江、江蘇、安徽、江西、浙江、山東、山西、河南、 陝甘、陝西、兩廣、廣西,福建、四川、雲南、貴州、湖南、湖北諸省咨查應燬違礙書籍。計約一千五百餘種,有乾隆間刊本。中國科學院圖書館藏。

  違礙書籍目錄 此書一卷,輯有: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十二月十三日上諭;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閏六月十九日上諭;江寧布政使刊《江蘇書局辦過違礙各書及各省咨查違礙各書彙開目錄》,此目與河南布政使榮柱刊《應繳違礙書籍各種名目》、《續奉應禁書目》大略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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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收禁書約七百八十餘種。有乾隆間江寧布政使刊本。中國科學院圖書館藏。

  全燬書目 此書收全燬書籍七百四十四種。有清刊本。中國科學院圖書館藏。

   清代禁燬書目 清姚覲元輯。此書以姚氏咫進齋《禁書總目》為底本,并增訂補遺三篇,輯有:四庫館奏進的《全燬書目》、《抽燬書目》;浙江布政使司刊發的 《禁書總目》,包括軍機處奏進的《全燬書目》、《抽燬書目》、《浙江省查辦奏繳應燬書目》、《外省移咨應燬各種書目》;河南布政使榮柱刊發的《違礙書 目》,包括《應繳違礙書籍各種名目》、《續奉應禁書目》。補遺一:姚氏本氏所收軍機處奏進《全燬書目》、《抽燬書目》時,除附有奏疏外,每種書尚注有本 數、及銷燬原因的說明,但姚氏本并未完全記入,僅保留了《抽燬書目》的一小部分說明。此目據吳氏小殘卷齋藏傳鈔本予以補錄;補遺二:據鄧氏國學保存會排印 本《奏繳咨禁書目》,據江寧布政使刊本補錄了姚氏《違礙書目》後面所缺部分;補遺三:鄧氏所據的江寧布政使刊本有殘缺,此目,又據足本,補錄了殘缺部分。

   奏繳咨禁書目 鄧實編。光緒末年,嶺南鄧實得江寧布政使刊《違礙書籍目錄》一冊,採其目內的《江寧本省奏繳書目及各省咨禁書目》易名為《奏繳咨禁書目》 以補姚覲元所刻《禁書總目》之不足。并將其合併印入《國粹叢書》。上海商務印書館以及大東書局均有鉛印本行世。其後,民國二十三年(1934年)李棪據江寧布政使司增補刻本《違礙書籍目錄》,真按:中研院線上目有! 輯有《鄧刻奏繳咨禁書目補》一篇,載於《磐石雜志》二卷,真按:簡化字之礙讀也!-不知是否為磐石雜誌之簡化!下同.中研院線上目無! 四至六期(民國二十三年四月至六月);同年,十一月書又據《應禁書目》輯有《補鄧刻咨禁書目補》一篇,真按:簡化字之礙讀也!-此字又不簡化為征! 載於《磐石雜志》二卷,十一期(民國二十三年十一月)。一九五七年,孫殿起據江寧布政使司刊刻之足本《違礙書籍目錄》,輯有《補鄧刻咨禁書目》兩篇,編入商務印書館鉛字排印《清代禁燬書目》的《補遺》之二、之三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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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銷燬抽燬書目、禁書總目、違礙書目、奏繳咨禁書目

  國學保存會編。以上各目合併編入《國粹叢書》第二輯。《銷燬抽燬書目》為四庫館奏進書目;《禁書總目》為浙江布政使刊,包括軍機處奏進“全燬書目”、“抽 燬書目”、“應禁書目”及浙江本省查辦的“應燬書目”、“外省移咨應燬各種書目”;《違礙書目》為河南布政使榮柱刊,包括《應繳違礙書籍各種名目》、《續 奉應禁書目》;《奏繳咨禁書目》為江寧布政使刊的《違礙書籍目錄》,嶺南鄧實採其目內的《本省奏繳書目及各省咨禁書目》易名為《奏繳咨禁書目》以補歸安姚 覲元所刻《禁書總目》之不足。此書目現有光緒間鉛印本行世。

  清代禁燬書目四種索引

抱經堂編。光緒初年,姚覲元得四庫館刊《銷燬抽燬書目》一冊,予以翻刻,公之於眾,其後,又繼得浙江布政使司刊《禁書總目》一冊,該目分為四真按:此字原掃漫漶,據上下文及意定! 一、 四庫館奏進《銷燬抽燬書目》(此類與姚氏先刻之目同);二、軍機處奏准《銷燬抽燬書目》;三、專案查辦各書目和節次奉准目錄;四、浙江省奏繳目錄及外省移 咨應燬各種書目。後,其弟凱元,又得河南布政使榮柱刊《應繳違礙書籍各種名目暨續奉應禁書目》一冊,遂合併刻入《咫進齋叢書》,杭州抱經堂書局更就姚氏四 種本,編為《清代禁燬書目四種索引》,所謂四種,乃取《禁書總目》所列四類之意。有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抱經堂鉛印本。真批:如此可書,而愚將其電子化,其不可書?

   禁書總錄 又名《索引式的禁書總錄》。陳乃乾輯。此書據姚覲元所刻各底本,又別得江西、湖北、廣東各目及分次奏繳總目,刪其重複,校補遺缺,彙成一編, 名曰《禁書總錄》。并將四庫館及軍機處奏准禁燬者,加圈于眉,以識之。并按書名首字筆劃之多寡,排列先後次序,故又名《索引式的禁書總錄》,有民國二十一 年(1932年)北平富晉書社鉛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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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代禁書知見錄 孫殿起輯。此書輯者鑑於現行禁書諸目,僅載書名、人名,而無各書卷數、刊刻年代,遂利用工作之便,遇有禁書,則詳細記載其卷數、著者、 籍貫、及其刊刻年代,歲月既久,積有成編,就前所記,以海寧陳乃乾先生《索引式的禁書總錄》為底本,重加編定,因所收之書,多為輯者所經見,故名《清代禁 書知見錄》。1957年由商務印書館與《清代禁燬書目》合刊鉛印行世。

   清代各省禁書彙考 雷夢辰編。此書是編者對清代乾隆間所禁之書,進行了細緻考證的彙考集。書中所列各省查辦禁燬書目,均來源於乾隆年間各省彙刻之《禁燬 書目》所列各省咨禁書目單,以及故宮博物院編印之《文獻叢編》、《掌故叢編》所載六省奏繳原檔,并李棪《鄧刻奏繳咨禁書目補》及書徵《補鄧刻咨禁書目補》 所列之各省咨禁書目。這些書目,以省為界,奏准年月分立排比。又依據湖北刻本《纂輯禁書目錄》、乾隆間刊《應禁書目》、浙江布政使司刊《禁書總目》、江寧 布政使司刊《違礙書籍目錄》,江寧布政使司二次補刻《違礙書籍目錄》、江寧增補《違礙書籍目錄》、《浙江省查辦奏繳應燬書目》等文獻,加以核校。並對所涉 督撫之任署和遷免略加考證。此書收錄清代各省禁書二千六百餘種,其中互有重複。此書1989年五月,由書目文獻出版社出版。

  四庫抽燬書提要稿 王重民編、周雲青校。真按:簡化字之礙讀也! 此稿藏于故宮博物院方略館,此目輯有:《南北史合注》一百九十一卷,明李清撰(史部另史類真按:當作史部別史類! ;《南唐書合訂》二十五卷,明李清撰(史部載記類);《閩小記》四卷,清周亮工撰(史部地理類);《國史考異》六卷,清潘檉章撰(史部史評類);《書畫記》四卷,清吳其貞撰(子部藝術類);《印人傳》三卷,清周亭工撰《子都雜家類)真按:周亮工-亭字誤也! ;《歷代不知姓名錄》十卷,明李清撰(子部類書類)。請書提要稿據“四庫全書簡明目錄”載真按:當作諸書!本書校勘實在不精,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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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被抽燬書,尚有李清《諸史同異錄》六十八卷;周亮工《同書》四卷,因方略館無,故兩書提要稿未得錄入。書末有:附錄一,陳援庵先生垣致余季豫先生嘉錫書;真按:余嘉錫 附錄二,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三月起居注冊;附錄三,四庫全書簡明目錄十一則。此書有民國二十年(1931年)上海醫學書局鉛印本。

  檢查紅本處辦應銷燬書籍總檔 此總檔原藏于內閣檔冊之中,所載內容為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間,前後七次應銷燬書籍七十六種的書名、著者,並注明銷燬原因。其中有十種重複著錄。民國十五年(1926年)二月三日為北京大學研究所國學門周刊第二卷第十七期刊出,現刊載於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清代檔案史料叢編》第七輯,1981年由中華書局出版。

  清代文字獄檔 原北平故宮博物院文獻館編。此書九輯,輯錄了清代前期雍正、乾隆兩朝六十五起文字獄的原始檔案材料,包括承辦案件諸臣的奏真按:此摺又不簡化作折! “案犯”的口供,雍正和乾隆的諭旨等文件。此書為原北平故宮博物院文獻館根據該館所藏清代軍機處檔案、硃批奏摺、實錄等有關材料編纂而成。于民國二十年(1931年)至二十三年(1934年)陸續出版了九輯。現有1986年上海書店影印本行世。

  浙江湖州知府禁淫詞小說公啟 浙江湖州知府,為繳燬淫書板片書本,于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 九月發布公啟云:“自來聖經賢傳,及先正格言,皆所以正人心,端風俗;惟淫書小說,實為風俗人心之害。是以國朝例禁森嚴,凡造作、刊印、市賣、買看者,科 以重暈。今省城內外,有一種稅書鋪戶,專備稗官野史,及一切無稽唱本,招人賃看,名目不一,大半淫穢異常,為害尤巨。現今九月初九日起,至十三日止,設局 于省城仙林寺,捐資收買淫書板片書本,公同督燬等情。……為此,示仰書坊鋪戶人等知悉:爾等如有舊藏淫書板片書本,即刻赴局繳銷領價,毋得藏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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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敢屆期不繳,故藏稅賣,及刊印發兌,一經察出,或被指稟,定即提案照例治罪,決不寬貸。其各遵無違。真按:當作凜字! 特示”。所列禁燬書目有《昭陽趣史》、《玉妃媚史》等一百二十種。此文載於《勸燬淫書徵信錄》。真按:簡化字之礙讀也!-以意定也!

  蘇郡設局收燬淫書公啟

此 為蘇郡地區設局收繳淫書的公啟。公啟略云:“蓋聞孔門論政,首惡鄭聲,亞聖正心,先息邪說,洵以風俗攸關,即為人心所賴也。乃近者俚詞艷曲,竟樂播之管 弦,雪案螢窗,輒喜藏諸篋笥,寓目偶然觸目,也知棒喝當頭,操心稍不驚心,難免泥途失足,無如沿傳既久,渾忘辱我身心,漁利尤多,不許污人耳目,青年秀 士,潛深贈芍之思,紅粉名姝,暗作停針之想,只為風月自賞,幻出美談,烏知清白無端,流為禍水,莫若收之及早,庶留未壞之人心,特恐焚或後時,盡本然之天性,真按:當作汩字! 是用設局而廣聯眾志,燬板而務事銷除。……”在此公啟之下,列計禁燬書目單有《桃花影》、《七美圖》等共一百一十六種。此公啟載於清余治輯《得一錄》。

  江蘇巡撫丁日昌查禁淫詞小說公啟 此為江蘇巡撫丁日昌于同治七年(1868年) 查禁淫詞小說的公啟。公啟云:“巡撫部院丁札開:淫詞小說,向干例禁;乃近來書賈射利,往往鏤板流傳,揚波扇焰,《水滸》、《西廂》等書,幾于家置一編, 人懷一篋。原其著造之始,大率少年浮薄,以綺膩為風流,鄉曲武豪,借放縱為任俠,而愚民鮮識,遂以犯上作亂之事,視為尋常。地方官漠不經心,方以為盜案奸 情,紛歧疊出。……惟是尊崇正學,尤須力黜邪言,合亟將應禁書目,粘單札飭,札到該司,即于現在書局,附設銷燬淫詞小說局,略籌經費,俾可永遠經理。”計 開應禁書目及續查應禁淫書,計有《龍圖公案》、《品花寶鑑》等二百七十一種。此公啟載於《江蘇省例藩政》。

  勸收燬小本淫詞唱片啟

此為地方民眾團體的一種鄉約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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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文曰:“近時又有一種山歌小唱攤簧時調,多係男女苟合之事,有識者不值一笑,而輾轉刊板,各處風行,價值無多,貨賣最易,幾于家有是書。少年子弟,略識數字,即能唱說,鄉間男女雜處,狂蕩之徒,即借此為勾引之具。甚至閨門秀嬡真按:應係甚至閨門秀媛之訛! 亦樂聞之。廉恥盡喪,而其害乃不可問矣。此而不為加意禁絕之,恐愈傳愈遠,禍及海內。……”所列各種小本淫褻攤頭唱片目單,真按:國無!詞:【攤頭】1.舊時戲曲正式節目演出前加說的故事、笑話或加唱的短篇唱詞。相當於 話本的入話和近代評彈的開篇。 錢希言 《戲瑕‧水滸傳》:“ 文待詔 諸公,暇日喜聽說《宋江》,先講攤頭半日。”《天雨花》第二一回:“看幾本彈詞唱本的攤頭,就說是自己做的詩文。”2.攤子。 阿英 《蘇常買書記》:“先到 玄廟觀 ,在攤頭買得 初刊本《玉嬌梨》一殘冊。”參見“ 攤子 ”。 收有《門依欄杆》《王文賞月》等五十八種。此啟載於清余治輯《得一錄》。

  翼化堂條約 翼化堂條約,屬鄉規民約性質的一種禁點演淫戲的條約。真按:讀作禁.點演淫戲.參下文. 條 約有十二條,并附有書目。前幾條說明淫戲的危害性,建議在戲樓、廟壁上立碑,永禁點演淫戲。在其他各條中,提到“《西廂記》、《玉簪記》、《紅樓夢》等 戲……是誨淫之最甚者。……《滾樓》、《來福》、《爬灰》、《賣橄欖》、《賣胭脂》等戲,則人人皆知為淫褻。”還提到《打店殺僧》、《打魚殺家》等。在條 約之後附有永禁演戲目單,收有《晉陽宮》、《打花鼓》等八十種。戲目後有文云:“右誨淫各種戲文,如敢點演,立將班頭送官究責,或罰扣戲錢三千文,以儆將 來。”此條約載於清余治輯《得一錄》。按:浙江湖州知府禁淫詞小說公啟、蘇郡設局收燬淫書公啟、江蘇巡撫丁日昌查禁淫詞小說公啟,勸收燬小本淫詞唱片啟及冀化堂條約真按:當如前作翼化堂條約! 現均收錄于王利器輯《元明清三代禁燬小說戲曲史料》書內,真按:國學數典有! 一九七九年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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