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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明法傳錄》七部,刊本。是書明高汝栻輯。今續查出七部。內二部全;一部原缺卷一至卷三;又一部原缺卷一、卷二;又一部原缺卷一至卷四、卷十二至卷十四;又一部二冊,又一部一冊,俱不全。
《兩朝法傳錄》四部,刊本。是書明高汝栻輯,今續查出四部。
《三朝法傳錄》四部,刊本。是書明高汝栻輯。今續查出四部。內三部全,一部原缺卷八以下。
《皇明實紀》一部,刊本。是書明沈國元訂。今續查出一部,止三冊,不全。
《明通紀輯錄》七部,刊本。是書明陳建、陳龍可等輯。今續查出七部。內一部全;一部原缺卷一、卷二、卷十六至卷末;又一部原缺卷一至卷十三、卷二十一至卷二十三;又一部原缺卷十一至卷十七、卷二十五至卷二十七;又一部四冊,又一部三冊,又一部二冊,俱不全。
《明通紀輯要》四部,刊本。是書明馬晉允增定。今續查出四部。內一部全;一部原缺卷三至卷五;又一部原缺卷十三、卷十四;又一部三冊,不全。
《明通紀集要》五部,刊本。是書明江旭奇輯。今續查出五部。內一部全;一部原缺卷一至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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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四至卷十九;又一部原缺卷一至卷四、卷二十至卷三十六;又一部三冊,又一部二冊,俱不全。
《十六朝廣彙記》三部,刊本。是書明陳建輯。今續查出三部。內一部五冊,一部三冊,又一部二冊,俱不全。
《通紀會纂》一十四部,刊本。是書明鍾惺定。今續查出一十四部。內一十一部全;一部原缺卷一;又一部原缺卷二;又一部一冊,不全。
《通紀纂》一十二部,刊本。是書明鍾惺定。今續查出一十二部。內五部全;一:部原缺卷一、卷二;又一部原缺卷四至卷九;又一部二冊,又四部各一冊,俱不全。
《明紀編年》一十五部,刊本。是書明鍾惺原本,王汝南補。今續查出一十五部。內八部全;一部原缺卷一至卷四;又一部原缺卷四至卷七;又一部原缺卷九至卷十二;又二部各二冊,又二部各一冊,俱不全。
《歷朝捷錄》六十三部,刊本。是書明陳繼儒等輯。今續查出六十三部。內五十八部全;二部各二冊,又三部各一冊,俱不全。
《象胥錄》一部,刊本。是書明茅瑞徵撰。今續查出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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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百將傳》三部,刊本。是書顧其言編。今續查出三部。
《頌天臚筆》一部,刊本。是書明金日升輯。今續查出一部。
《名山藏》四部,刊本。是書明何喬遠輯。今續查出四部。內一部全;一部原缺卷七至卷九、卷三十至卷 三十四,臣林記缺永樂至熙宣;一部原缺卷一、卷二、卷二十一至卷四十五,其漕運至鹽法六記并宦者雜記全缺;又一部原缺卷三十至卷四十五,臣林記缺成化以 下,臣林雜記至王享記全缺。
《古今議論參》一部,刊本。是書明林德謀纂。今續查出一部。
《廣古今議論參》二部,刊本。是書明張廷鷺評。今續查出二部。內一部全,一部原缺卷六至卷八。
《名山業》三部,刊本。是書明周鍾評。今續查出三部。內一部止表四冊,一部止策四冊,又一部止策一冊,俱不全。
《傃菴野抄》一部,刊本。是書明蔡士順纂。今續查出一部,原缺卷四至卷八。
《隱秀軒集》七部,刊本。是書明鍾惺著。今續查出七部。內一部全;一部原缺宇集至昃集;又二部各二冊,又三部各一冊,俱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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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山園集》一部,刊本。是書王鐸著。今續查出一部,止卷三、卷四。
《白石樵真稿》一部,刊本。是書明陳繼儒著。今續查出一部,止二冊,不全。
《晚香堂小品》一十三部,刊本。是書陳繼儒著。今續查出一十三部。內二部全;一部原缺卷四、卷十 七、卷十八、卷二十一至卷二十三;又一部原缺卷二至卷五、卷十至卷十二;又一部原缺卷十至卷二十二;又一部原缺卷一、卷二、卷六至卷十二,卷十六至卷十 八;又一部三冊,又三部各二冊,又三部各一冊,俱不全。
《陳眉公集》二部,刊本。是書明陳繼儒著。今續查出二部。
《避園擬存》一部,刊本。是書明王思任著。今續查出一部,原缺卷五。
《七錄齋集》二部,刊本。是書明張溥著。今續查出二部。內一部三冊,一部二冊,俱不全。
《無夢園集》一部,刊本。是書明陳仁錫著。今續查出一部,原缺卷十一、卷十二。
《無夢園遺集》一部,刊本。是書明陳仁錫著。今續查出一部,止二冊,不全。
《容臺集》五部,刊本。是書明董其昌著。今續查出五部。內詩集二部全;別集二部全;文集一部三冊,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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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是堂文集》一部,刊本。是書明文德翼著。今續查出一部,原缺卷五至卷八。
《沆瀣集》一部,刊本。是書明姚希孟著。今續查出一部。
《何太僕集》一部,刊本。是書明何棟如著。今續查出一部。
《壺山集》一部,刊本。是書明陳孝威著。今續查出一部。
《月湖草》二部,刊本。是書明周應賓著。今續查出二部,各二冊,不全。
《卽山集》一部,刊本。是書明沈承著。今續查出一部,止卷一、卷二。
《石臼集》二部,刊本。是書邢昉著。今續查出二部。內一部全;一部一冊,不全。
《寒支初集》一部,刊本。是書李世熊著。今續查出一部,止卷三至卷十。
《田間文集》一部,刊本。是書錢澄之著。今續查出一部,原缺卷十五以上。
《古處齋文集》一部,刊本。是書陳祖法著。今續查出一部一冊,不全。
《廣東新語》一十一部,刊本。是書屈大均著。今續查出一十一部。內五部全;一部原缺卷一至卷三;又一部原缺卷一至卷八、卷二十至卷二十八;又一部原缺卷一至卷十四;又一部原缺卷一至卷十九、卷二十六;又一部原缺卷十六至卷二十八;又一部一冊,不全。
《江左三家詩鈔》二部,刊本。是書錢謙益、吳偉業、龔鼎孳著。今續查出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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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南三家詩選》五部,刊本。是書梁佩蘭、屈大均、陳恭尹著。今續查出五部。內四部全;一部二冊,不全。
《翁山詩集》一十七部,刊本。是書屈大均著。今續查出一十七部。內十三部全;一部原缺卷一至卷四;又一部原缺卷二至卷四;又一部原缺卷四至卷八;又一部止序目一冊,不全。
《翁山詩外》七部,刊本。是書屈大均著。今續查出七部。內一部原缺卷一至卷六、卷九、卷十三、卷十五至卷末;又二部各四冊,又三部各二冊,又一部一冊,俱不全。
《翁山詩略》一部,刊本。是書屈大均著。今續查出一部。
《翁山詩外選略》三部,刊本。是書屈大均著。今續查出三部。內二部全;一部一冊,不全。
《牧齋尺牘》八部,刊本。是書錢謙益著。今續查出八部。內七部全;一部一冊,不全。
《慙書》一十六部,刊本,內一部抄本。是書呂留良所作時文。今續查出一十六部。
《晚村續集》一部,刊本。是書呂留良著。今續查出一部。
《晚村家訓》二部,刊本。是書呂留良著。今續查出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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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逢春》二部,刊本。是書不著編造人姓名。今續查出二部。
以上共六十種,內重二百四十四部,共計三百四部,間有觸礙字句,俱應行銷燬。
(軍機處錄副奏摺)
四二六 直隸總督周元理奏遵旨分發捐納教官回籍訪查違礙書籍摺
乾隆四十二年九月初七日
直隸總督臣周元理謹奏,為欽奉上諭事。
本年九月初一日承准大學士‧公阿<桂>、大學士于<敏中>字寄內開,乾隆四十二年八月十九日奉上諭:三寶奏查繳應燬各書,若止責令地方官及各教官等勸識呈繳云云。欽此。欽遵到臣。
伏查直隸藏書之家雖不及江浙之多,而查訪之法不可不周。現在捐納教官已有分發到省之員,其原籍府 分,相知親友必廣,若令其前往詢訪,查辦既易,並可無慮滋擾之弊。臣現在行司轉飭分發教職各回本籍,因親及友,詳細訪查應禁書籍,俟將來查繳已有成數,卽 行送交軍機處。仍遵現奉諭旨,以繳書之多寡,定補用之先後,則各員自必踴躍急公,而體訪益為周備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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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遵旨辦理緣由,理合恭摺覆奏,伏乞皇上睿鑒。謹奏。
乾隆四十二年九月初八日奉硃批:覽。欽此。
(軍機處錄副奏摺)
四二七 軍機大臣阿桂等奏遵旨纂辦滿洲源流情形摺
乾隆四十二年九月初八日
臣阿桂、臣于敏中、臣和珅、臣董誥謹奏:
本年八月十九日奉上諭:頃閱《金史‧世紀》云,金始祖居完顏部,其地有白山、黑水。白山卽長白山, 黑水卽黑龍江。本朝肇興東土,山川鍾毓,與大金正同。史又稱金之先出靺鞨部古肅慎地,我朝肇興時舊稱滿珠,所屬曰珠申,後改稱滿珠,而漢字相沿,訛為滿 洲。其實卽古肅慎為珠申之轉音,更足徵疆域之相同矣。又《後漢書‧三韓傳》謂辰韓人兒生,欲令頭扁,押之以石。夫兒初墮地,豈堪以石押頭?其說實悖於理。 國朝舊俗,兒生數日置臥具,令兒仰寢其中,久而腦骨自平,頭形似扁。斯乃習而自然,無足為異。辰韓或亦類是,范蔚宗不得其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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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為之解,甚矣其妄也。若夫三韓命名,第列辰韓、馬韓、弁韓,而不詳其義。意當時三國必有三汗,各統 其一,史家不知「汗」為君長之稱,遂以音同誤譯。而庸鄙者甚至訛韓為族姓,尤不足當一噱。向曾有三韓訂謬之作,惜未令人盡讀之而共喻耳。若唐時所稱雞林, 應卽今吉林之訛,而新羅、百濟諸國,亦皆其附近之地。顧昔人無能考證者,致明季狂誕之徒,尋摘字句,肆為詆毀。此如桀犬之吠,無庸深較,而舛誤之甚者,則 不可以不辨。若夫東夷之說,因地得名。如孟子稱:舜,東夷之人;文王,西夷之人。此無可諱,亦不必諱。至於尊崇本朝者,謂雖與大金俱在東方,而非其同部, 則所見殊小。我朝得姓曰愛辛覺羅氏。國語謂金曰愛辛,可為金源同派之證。蓋我朝在大金時未嘗非完顏氏之服屬,猶之完顏氏在今日皆為我朝之臣僕。普天率土, 統於壹尊,理固如斯也。譬之漢、唐、宋、明之相代,豈皆非其勝朝之臣僕乎!又有云我祖宗時,曾受明龍虎將軍封號,亦無足異。我朝初起時,明國尚未削弱,因 欲與我修好,借此以結兩國之歡,我朝固不妨為樂天保世之計。迨我國聲威日振,明之綱紀日隳,且彼妄信讒言,潛謀戕害,於是我太祖赫然振怒,以七大恨告天, 興師報復。自薩爾滸、松山、杏山諸戰,大敗明兵,明人欲與我求和,斥而不許。彼尚安能輕侮我朝乎?且漢高乃秦之亭長,唐祖乃隋之列公,宋為周之近臣,明為 元之百姓,或攘或侵,不復顧惜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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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我朝乃明與國,當闖賊擾亂、明社既移之後,吳三桂迎迓王師入關,為之報仇殺賊,然後我世祖章皇帝定 鼎燕京,統壹寰■,是得天下之堂堂正正,孰有如我本朝者乎?至若我國家誕膺天眷,朱果發祥,亦如商之元鳥降生、周之高禖履武,紀以為受命之符。要之,仍係 大金部族,且天女所浴之布勒瑚里池,卽在長白山,原不外白山、黑水之境也。又金世紀稱,唐時靺鞨有渤海王,傳十餘世有文字禮樂,是金之先卽有字矣。而本朝 國書,則自太祖時命額爾德泥巴克什等遵製通行。或金初之字,其後因式微散佚,遂爾失傳,至我朝復為剏造,未可知也。他如建州之沿革、滿洲之始基,與夫古今 地名同異,並當詳加稽考,勒為一書,垂示天下萬世。著派大學士阿桂、于敏中、侍郎和珅、董誥悉心檢覈,分條編輯,以次呈覽,候朕親加釐定,用昭傳信而闢羣 惑。並將此通諭知之。欽此。
所有編纂事宜,臣等酌擬凡例七條,繕寫清單,恭呈御覽,伏候訓示,並請欽定嘉名,用光典冊。
至此項書籍,擬在方略館就近辦理。所需編纂及譯漢人員,擬派內閣侍讀麟喜、中書呈麟、筆帖式七德為 滿纂修;理藩院筆帖式臨保、候補筆帖式明倫、工部庫使巴尼泰為譯漢官,照滿謄錄之例行走;翰林院編修宋銑、平恕、候補部員曹錫寶為漢纂修官,并派郎中巴尼 琿、侍讀孫永清為提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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