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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July 29,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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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談》嘗論:「杜甫詩:『家家養烏鬼,頓頓食黃魚。』世之說者,皆不解其義。唯士人劉克,按《夔州圖經》稱峽中人謂鸕鷀為烏鬼,蜀人臨水居者,皆養鸕鷀,繩繫其頸,使之捕魚,則倒提出之,至今如此。予在蜀中,見人家養鸕鷀使捕魚,信然,但不知謂之烏鬼耳。」﹝62﹞又按《東齋記事》云:「蜀之漁家養鸕鷀十數者,日得魚可數十斤,以繩約其吭,纔通小魚,大魚則不可食,時呼而取出之,乃復遣去。甚馴狎,指顧皆如人意。有得魚而不得歸者,則狎群者啄而使歸,比之放鷹真按:詞:鶻1 〔 ㄍㄨˇ〕〔《廣韻》古忽切,入沒,見。〕〔《廣韻》戶八切,入黠,匣。〕1.見“ 鶻鵃 ”。2.船的一種。 蘇軾 《荔支嘆》詩:“飛車跨山鶻橫海,風枝露葉如新採。” 王文誥 輯注:“ 龜父 曰:鶻橫海,言船也。《兵書》:海鶻頭低尾高,前大後小,如旂之狀。”鶻2 h ㄏㄨˊ〕〔《廣韻》戶骨切,入沒,匣。〕1.鳥類的一科。翅膀窄而尖,嘴短而寬,上嘴彎曲並有齒狀突起。飛得很快,善於襲擊其它鳥類。也叫隼。 杜甫 《義鶻行》:“斯須領健鶻,痛憤寄所宣。” 蘇軾 《石鐘山記》:“而山上栖鶻,聞人聲亦驚起。” 李時珍 《本草綱目‧禽四‧鴟》:“鶻,小於鴟而最猛捷,能擊鳩、鴿,亦名鷸子,一名籠脫。”2.見“ 2 ”、“ 2 ”。 無馳走之勞,得利又差厚,所載此而已。」﹝63﹞然范蜀公亦不知鸕鷀乃老杜所謂烏鬼也。真按:范鎮 真按:范鎮之失 案《夷貊傳》云:「倭國水多陸少,以小挂鸕鷀項,真按:詞:鐶1 hun ㄏㄨㄢˊ〕〔《廣韻》戶關切,平刪,匣。〕1.環。泛指圓圈形物。《戰國策‧齊策五》:“軍之所出,矛戟折,鐶弦絕。” 姚宏 注:“鐶,刀鐶。” 揚雄 《太玄‧周》:“帶其鉤鞶,錘以玉鐶。”《晉書‧四夷傳‧大宛國》:“其俗娶婦先以金同心指鐶為娉。” 歐陽修 《歸田錄》卷二:“知府 寇萊公 好舞《柘枝》,有一鼓,甚惜之,其鐶忽脫,公悵然。”2.一串連環(鏈條)中的一節。 北魏 楊衒之 《洛陽伽藍記‧開善寺》:“﹝ 河間王 ﹞得千里馬……以銀為槽,金為鎖鐶。”一本作“ ”。《敦煌變文集‧目連緣起》:“我佛哀憐懇切,借十二鐶錫杖,七寶之缽蓋(盂),方便又賜神通。”3.銅錢。多用作錢幣量詞,表示價值很小。 白行簡 《三夢記》:“昨夢二人從東來,一髯而短者祝酹,獲錢二鐶焉。” 周密 《武林舊事‧驕民》:“都民素驕……若住屋則動蠲公私房賃,或終歲不償一鐶。”一本作“ ”。 謝肇淛 《五雜俎‧事部三》:“二品之祿,豈不能捐數鐶,置一布帳乎。”4.書法用語。 孫過庭 《書譜》:“轉,謂鉤、鐶、盤紆之類是也。” 令入水捕魚,日得百餘頭。」則此事信然。

按:黃氏將《夢溪筆談》、《東齋記事》、《夷貊傳》三種圖書中有關以鸕鷀捕魚之事,類聚纂輯,以考證鸕鷀就是杜詩中的烏鬼

62﹞ 《夢溪筆談》此事見卷十六〈藝文三〉。原文云:「士人劉克,博觀異書,杜甫詩有『家家養烏鬼,頓頓食黃魚。』世之說者,皆謂夔峽間至今有鬼戶,乃夷人也。 其主謂之鬼主,然不聞有烏鬼之說。又鬼戶音夷人所稱,又非人家所養。克乃按《夔州圖經》,稱峽中人謂鸕鷀為烏鬼,蜀人臨水居者,皆養鸕鷀,繩繫其頸,使之 捕魚,得魚則倒提出之,至今如此。予在蜀中見人家養鸕鷀使捕魚,信然,但不知謂之烏鬼耳。」《靖康緗素雜記》所引,頗多刪改。

63﹞范鎮《東齋記事》,《宋史‧藝文志》作十二卷,其書久佚,清四庫館臣從《永樂大典》輯得五卷,並從江少虞《皇朝事實類苑》及曾慥《類說》輯得部分佚文,彙為《補遺》一卷。今《四庫全書》輯本中,並沒有蜀人養鸕鷀的記載,所以這一段可補《四庫全書》本之不足。真按:四庫全書辦理之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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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將有關鸕鷀的文獻纂輯成篇的資料,對研究杜詩和民俗的學者,都有幫助。

  又如清代顧炎武《日知錄》卷二十八〈邸報〉條云:真按:重出,重複,-第一章導論已有也!

《宋 史‧劉奉世傳》:「先是進奏院,每五日具定本報狀,上樞密院,然後傳之四方,而 邸吏輒先期報下,或矯為家書,以入郵置。奉世乞革定本,去實封,但以通函騰報,從之。」〈呂溱傳〉:「儂智高寇嶺南,詔奏邸毋得輒報,溱言:『一方有警, 使諸道聞之,共得為備,今欲人不知,此意何也?』」〈曹輔傳〉:「(徽宗)政和後,帝多微行,始民間猶未知,及蔡京謝表,有『輕車小輦,七賜臨幸』,自是 邸報聞四方。」邸報字見于史書,蓋始于此時。然唐《孫樵集》中,有〈讀開元雜報〉一篇,則唐時已有之矣。

  這一條纂輯《宋史》的〈劉奉世傳〉、〈呂溱傳〉、〈曹輔傳〉及唐代《孫樵集》等有關「邸報」的資料,成為一條敘述「邸報」史的最完整文獻。

  這種纂輯資料,方便檢索,為多數雜著筆記的特色。

四、雜著筆記的缺失真批:談及優點也要兼顧其缺失也.

  雜著筆記的價值雖多,但是也有缺失,這些缺失,是運用雜著筆記的文獻者,所必須了解的。現在從文獻的觀點,列舉其缺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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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多有不注明出處者

以宋代江少虞《皇朝事實類苑》一書為例。其中有注明出處的,但也有不注明出處的。例如卷四十〈麻希夢〉一則,云:

端 拱初,太宗詔訪高年,前青州錄事參軍麻希夢,年九十餘,居臨淄,召至闕下,延見便 殿,賜坐,語極從容,及詢人間利害,對之甚詳,多蒙聽納。他日訪以養生之理,對曰:「臣無他術,惟清心寡慾,節聲音,薄滋味,故得致此。」詔以為尚書工部 郎中。致仕,賜金紫工部。好學,善訓子孫,太宗興國中登進士甲第,孫溫基、溫舒,祥符中相繼舉進士第,為天下第三人,而天下稱麻氏教子有法。﹝64

今檢宋王闢之《澠水燕談錄》卷三亦載此事,云:

端 拱初,太宗詔訪天下高年,前青州錄事參軍麻希夢年九十餘,居臨淄,召至闕下,延見 便殿,賜坐,語次從容,詢及人間利害,對之尤詳,多蒙聽納。他日訪以養生之理,對曰:「臣無他術,惟寡情慾,節聲色,薄滋味,故得至此。」詔以為工部郎 中,致仕,賜全紫工部。好學,善訓子孫,子景孫,興國中登進士甲科;孫溫其、溫舒,祥符中相繼登第,為天下第三人,衣冠以為盛事,而天下稱麻氏教子有法。

64﹞ 此據清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真批:老師何故愛用文淵閣四庫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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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江少虞,字虞仲,衢州常山人,政和(一一一一—一一一七)中進士。王闢之,字聖塗,青州營丘人,治平(一○六四—一○六六)中進士,嘗為高唐令,紹 聖三年(一○九六)知忠州。志尚博雅,退居澠水,日與賢士大夫遊,每燕談間,有可取者輒記之,久而得三百事,編次成帙,題曰《澠水燕談錄》。王氏較江氏為 早,可知《皇朝事實類苑》所載,係採自《澠水燕談錄》。真批:但以二者行文相近(未全同)為據,未必的也.雖古人引書多不據原文..

  又如宋代葉夢得《石林燕語》卷八云:

李文定公在場屋有盛名,景德二年(一○○五)預省試,主司皆欲得之以置高第,已而竟不在選,主司意其失考,取所試卷覆視之,則以賦落韻而黜也,遂奏乞特取之。王魏公(王旦)﹝65﹞時為相,從其請。既廷試,遂為第一。

今檢宋代范鎮《東齋記事》卷一亦載此事,云:

景 德中,李迪、賈邊皆舉進士,有名當時,及就省試,主文咸欲取之,既而二人皆不與, 取其卷視之。迪以賦落韻,邊以「當仁不讓於師」,論以師為眾,與注疏異說。乃為奏,具道所以,乞特收試。時王文正公(王旦)為相,議曰:「迪雖犯不考,然 出於不意,其過可恕。如邊特立異說,此漸不可啟,將令後生務為穿鑿,破壞科場舊格。」遂收迪而黜邊。

 按:葉夢得(一○七七—一一四八),字少蘊,號肖翁,又號石林,吳縣人。紹聖四年(一○九七)進士,累遷翰林學士,戶部尚書

65﹞ 王旦(九五七—一○一七),字子明,封魏國公,諡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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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紹興十八年(一一四八)卒,年七十二,事跡具《宋史》卷四四五。范鎮(一○○八—一○八八),字景仁,華陽人,寶元五年(一○三八)會試第一,仁宗時知諫 院,累官翰林學士,元祐三年(一○八八)卒,年八十一,事跡具《宋史》卷四四五。可見《石林燕語》所載,是襲自《東齋記事》。

  ㈡考證偶有疏誤

  雜著筆記所載,固多精詳,足資參考,但是也不免有所疏誤,這是在利用雜著筆記的文獻時,不能不注意的。

  茲以明代楊慎的雜著筆記為例。

  楊氏以博學稱於當世,他的《升庵外集》,固然多所發明,但是疏舛亦不免。明代陳耀文所撰《正楊》、胡應麟所撰《丹鉛新錄》、《藝林學山》及周嬰所撰《巵林‧明楊篇》等,皆是改正楊慎雜著筆記錯誤的著作。

   就以陳耀文《正楊》一書所列舉的楊慎的錯誤甚多,陳氏把這些錯誤歸納為四類加以 訂正:第一種是楊氏的錯誤很明顯,陳耀文直接指出其錯誤而訂正之。例如陳書卷四「苦水變甘泉」條,楊氏以李錫為蘆城令,陳氏則改正為虞城。第二種是楊氏所 偽造的文獻,陳耀文舉發之。例如陳書卷四「唐詩葳蕤」條,楊氏偽造《錄異記》有「葳蕤鎖金鏤,屈伸在人」句,陳氏則辨正說:「《錄異記》杜光庭所著,無葳 蕤鎖事」。三是陳氏對楊氏的說法不滿意,但又不足以訂證,則姑舉存疑。例如陳書卷四「石尤風」條,楊氏謂郎士元留盧秦卿詩中石尤風當謂打頭逆風,陳氏舉古 樂府宋武帝〈丁督護歌〉「願作石尤風,四面斷行旅」句,而謂「似非打頭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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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種是楊氏的說法不誤,但是考證不夠詳備,陳氏則加以補充。例如陳書卷四「龍鍾」條,楊氏謂「龍鍾,竹名,年老曰龍鍾,言如竹之枝葉搖曳而不自禁持 也。」但是未言出自何處。陳氏則舉《南越志》所載「羅浮山第三十一領,半是巨竹,皆七八圍,長一二丈,葉若芭蕉,謂之龍鍾竹。」這是龍鍾的出處。陳氏又舉 昌黎詩「白首誇龍鍾」,董彥遠注:「潦倒意」,用以說明「龍鍾」一詞由年老義引申為潦倒意的典故出處。《四庫全書總目》於《丹鉛餘錄》十七卷《續錄》十二 卷《摘錄》十三卷《總錄》二十七卷等書的〈提要〉,談到楊慎所撰雜著筆記的得失,云:

慎以博治冠一時,使其覃精研思,網羅百代,竭平生之力以成一書,雖未必追蹤馬鄭,亦未必遽在王應麟、馬端臨下。而取名太急,稍成卷帙,即付棗梨,饉飣為編,真按:疑為餖飣之訛! 真按:詞無!待查!○應係餖飣之訛! 真按:詞:饉1 jn ㄐ〡ㄣˇ〕〔《廣韻》渠遴切,去震,群。〕1.蔬菜欠收。《詩‧小雅‧雨無正》:“降喪饑饉,斬伐四國。” 傳:“穀不熟曰饑,菜不熟曰饉。”2.穀物欠收。《墨子‧七患》:“一穀不收謂之饉,二穀不收謂之旱。” 孫詒讓 間詁引 俞樾 曰:“疑‘旱’乃‘罕’字之誤……饉也,罕也,皆稀少之謂。”3.泛指歉收,饑荒。《墨子‧七患》:“歲饉,則仕者大夫以下,皆損祿五分之一。” 白居易 《除李遜京兆尹制》:“或紛擾之際,或荒饉之餘;威惠所加,罔不和輯。”4.缺乏。 桓寬 《鹽鐵論‧通有》:“是以多者不獨衍,少者不獨饉。”5.通“ ”。餓死。亦指餓死的人。《文選‧班彪〈王命論〉》:“夫餓饉流隸,飢寒道路。” 李善 注:“饉或為殣。 荀悅 曰:道瘞謂之殣也。” 衹成雜學。王世貞謂其工於證經而疎於解經;詳於稗史而忽於正史;詳於詩事而略於詩旨;求之宇宙之外,而失之耳目之內。……好偽撰古書,以證成己說,睥睨一世,謂無足以發其覆,而不知陳耀文《正楊》之作,巳隨其後,雖有意求瑕,詆諆太過,毋亦木腐蟲生,真按:詞無!待查! 有所以召之之道歟!

陳耀文所舉楊慎的訛誤,共多達一百五十條,但並不完全正確,《四庫全書總目》於《正楊》(四卷)一書的〈提要〉說:

慎於正德、嘉靖之閒,以博學稱,而所作《丹鉛錄》諸書,不免瑕瑜竝見,真偽互陳,又晚謫永昌,無書可檢,惟憑記憶,未免多疎。耀文考正其非,不使轉滋疑誤,於學者不為無功。然釁起爭名,語多攻訐,醜詞惡謔,無所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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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古人挾怨構爭,如吳縝之糾《新唐書》者,亦不至是,殊乖著作之體。又書成之後,王世貞頗有違言,耀文復增益之,反脣辨難,喧同詬詈,憤若寇讎,觀是書 者,取其博贍,亦不可不戒其浮囂也。朱國楨《湧幢小品》曰:「自有《丹鉛錄》諸書,便有《正楊》,又有《正正楊》,古人、古事、古字,此書如彼,彼書如 此,散見雜出,各不相同,見其一,不見其二,鬨然糾駁,不免為前人所笑。」是亦善於解紛之說,然博辨者固戒游詞,精核者終歸定論。國楨之病是書,竟欲取考 證而廢之,則又矯枉過直矣。

㈢引文每有增省刪改

古人引書,每多增省刪改。陸游《示兒編‧引經誤》說:

〈无 妄〉六二曰:「不耕穫,不菑畬,則利有攸往。」而〈坊記〉乃曰:「不耕穫,不菑 畬,凶。」〈牧誓〉曰:「戎車三百兩,虎賁三百人。」而《孟子》乃曰:「革車三百兩,虎賁三千人。」「矢其文德,洽此四國。」宣王也,《禮記》以為太王 (〈閒居〉)。「戎狄是膺,荊舒是懲。」僖公也,《孟子》以為周公(〈滕文公〉上)。「致遠恐泥」,子夏之言也,班固以為出孔子。「其進銳者,其退速。」 孟子之言也,李固以為出《老子》。《孟子》以孔子所謂「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為曾子。《唐史》以曾子所謂「以能問於不能,以多問於寡。」 為孔子。與有扈戰于甘野,夏啟也,劉向以為夏禹(《說苑》)。濟人於溱洧,子產也,劉向以為景差(《說苑》)。〈微子〉曰:「我舊云刻子。」《論衡‧本性 篇》引之曰:「我舊云孩子。」〈立政〉曰:「以乂我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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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 衡‧明雩篇》引之曰:「以友我愛民。」《荀子‧堯問篇》乃曰:「諸侯自為得師者王,得友者伯,得疑者存,自為疑而莫己若者亡。」與〈仲虺之誥〉「能自得師 者王,謂人莫己若者亡。」文意小異。《鹽鐵論‧文舉》所引《孟子》乃曰:「居今之朝,不易其俗,而成千乘之勢,不能一朝居。」與今《孟子》「由今之道,無 變今之俗,雖與之天下,不能一朝居。」文意大異。

陸氏所說,雖以古籍引經為例,其實徵引其他典籍,其增省刪改的情形,也是一樣的。雜著筆記既是多引各書,增省刪改的現象,尤為嚴重。茲以宋代江少虞《皇朝事實類苑》〈曹瑋〉一則為例。這一則江少虞是引自舊題司馬光著的《涑水記聞》卷二。今將二書所載,比較如下:

《事實類苑》卷五十七〈曹瑋〉

《涑水記聞》卷二

曹 侍中將薨,神宗親臨視之,問以後事,對曰:「臣無事可言。」固問之,對曰:「臣二子璨與瑋,材器有取,臣若內舉, 皆堪為將。」上問其優劣,對曰:「璨不如瑋。」已而果然。瑋知秦州,嘗巡城,以城上遮箭板太高,召主者令下之,主者對曰:「舊如此久矣。」瑋怒曰:「舊固 不可改耶?」命遣出斬之。真按:積習之弊 僚 佐以主者老將,諳兵事,罪小宜可赦,皆諫瑋。瑋不聽,卒誅之,軍中懾伏。西番犯塞,候騎報敵將至,瑋方飲啗自若,頃之,報敵去城數里,乃起貫戴,以帛纏 身,令數人引之,身停不動。上馬出城,望見敵陣前有僧奔馬往來於陣前檢校,瑋問左右曰:「彼布陣乃用僧耶?」對曰:「不然,

曹 侍中將薨,神宗親臨視之,問以後事,對曰:「臣無事可言。」固問之,對曰:「臣二子璨與瑋,才器可取,皆堪為 將。」上問其優劣,對曰:「璨不如瑋。」已而果然。瑋知秦州,嘗出巡城,以城上遮箭板太高,召主者令卑之,主者對曰:「舊如此久矣。」瑋怒曰:「舊固不可 改也?」命牽出斬之,僚佐以主者老將,諳兵事,罪小宜可赦,皆諫瑋。瑋不聽,卒誅之,軍中懾伏。西蕃犯塞,候騎報敵將至,瑋方飲啗自若,頃之,報敵去城數 里,乃起貫戴,以帛纏身,令數人引之,身停不動。上馬出城,望見敵陣有僧奔馬徑來于陣前檢校,瑋問左右曰:「彼布陣乃用僧耶?」對曰:「不然,此敵之貴人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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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敵之貴人。」瑋問軍中誰善射者?眾言李超。瑋即呼超指示之曰:「汝能取彼否?」對曰:「憑太保威靈,顧得十五騎裏送至敵陣前真按:疑有誤!-顧疑為願之訛!裏疑為裹之訛.○按:下文正可證也! 可 以取之。」瑋以百騎與之,敕曰:「不獲而返當死。」遂至敵陣前,騎左右開,超射之,一發而斃,於是敵鳴笳嘯而遁,瑋以大軍乘之,敵眾大敗,出塞窮追,俘斬 萬計,改邊鑿壕,西番由是慴伏,至今不敢犯塞,每言及瑋,則加手於頂,呼之為父云。瑋在秦州,有士卒十餘人叛,赴敵中,軍吏來告,瑋方與客奕棋,不應,軍 吏亟言之,瑋怒,叱之曰:「吾固遣之去,汝再三顯言耶?』敵聞之,亟歸告其將,盡殺之。

。」瑋問軍中誰善射者?眾言李超。瑋即呼超指示之曰:「汝能取彼否?」對曰:「憑太保威靈,得五十騎送至敵陣前,可以取之。」瑋以百騎與之,勑曰:「不獲而返當死。」遂進至敵陣前,騎左右開,超射之,一發而斃,于是敵鳴笳而遁,瑋以大軍征之,敵眾大敗,出塞窮追,俘斬萬計,改邊鑿壕,真按:詞無!待查! 西邊由是慴伏,至今不敢犯塞,每言及瑋,則加手于額,呼之為父云。(全昭云)瑋在秦州,有士卒十餘叛,赴敵中,軍吏來告,瑋方與客奕棋,不應,軍吏亟言之,瑋怒,叱之曰:「吾固遣之去,汝再三顯言耶?」敵聞,亟歸告其將,盡殺之。(伯康云)

  按:《涑水記聞》與《事實類苑》所載,不僅文字有不同,最值得注意的,《涑水記聞》所載,原為二則,分別為全昭與伯康二人的話語,《事實類苑》則擅自併為一則,又刪去「全昭云」與「伯康云」,這使資料來源泯然不明了。真按:天下文章一大抄

五、雜著筆記的運用

雜著筆記於學術研究,功用顯著,但是在運用時,也有下列一些應注意的事項:

㈠應注意其出處

傅孟真先生嘗謂史料有「直接資料」與「間接資料」之分。真按:傅斯年 「直接資料」,就是未經改寫或轉引的原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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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接資料」,就是經後人轉引、改寫的資料﹝66﹞。 雜著筆記多載佚聞佚事,其中固然有作者親自見聞的事,但是也有不少是輾轉稗販因襲他書的資料。以明代趙釴撰《古今原始》(十四卷)為例,《四庫全書總目提 要》謂其「採摭繁蕪,漫無別擇,又多不註所出。」又如清方中履所撰《古今釋疑》(十八卷),卷一至卷三論經籍,卷四至卷九論禮制,卷十論氏族姓名,卷十一 論樂,卷十二、十三論天文推步,卷十四論地理,卷十五論醫藥,卷十六至卷十八論小學算術。《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評其「鎔鑄舊說以成文,皆不標其所出。」對 於這些著作,研讀時應注意其資料出處,俾避免將間接資料誤以為直接資料。

  ㈡應注意改編竄匿

  雜著筆記類的著作,由於方便學者援引考證,於是部分書估每多改編竄匿,刊行射利。以明代商濬所刊《稗海》中所收《蒙齋筆談》(二卷)一書為例。此書作者題宋鄭景望撰,內容實則全錄葉夢得《巖下放言》之文,但刪其十分之三四,而顛倒其次序﹝67﹞。

   又如臺北國家圖書館所藏《授書隨筆》(十七卷)一書為例。此書舊題清黃宗羲撰。 惟此書歷來書目罕見著錄。宗羲有關傳記,亦不云有此著作。此書不詳分類目,大抵卷一至卷十論經史,卷十一、卷十二曆象,卷十三地理,卷十四醫學,卷十五文 學,卷十六聲韻,卷十七算學。卷首有萬斯大所撰〈黃氏世譜〉,謂作以冠於《南雷集》的前面。又有所謂黃氏自撰(凡例)六則。民國六十一年(一九七二),業 師屈翼鵬(萬里)真按:屈萬里 院士主編《雜著祕笈叢刊》,收錄此書,命兆祐撰寫〈敘錄〉,冠諸卷首,當時以各家書目罕見著錄

66﹞ 說見《傅孟真先生集》中編上〈史學方法導論〉。

67﹞ 說見《四庫全書總目》卷一二七《蒙齋筆談》二卷之〈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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