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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July 27,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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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吟詠情性,登高能賦之外,未有無所為而為文者,章學誠所謂“古人未嘗離事而言理也”。孫卿之賦,皆以發明其儒家之學,故編入所著書中。然賦分四家,孫卿其一,《漢志》分《屈原賦》、《陸賈賦》、《孫卿賦》、《雜賦》為四家。不可不見於《詩賦略》,故又別著于錄。至于東方之學,兼儒墨,合名法,而詩賦不足名家,本傳贊曰:“揚雄以為朔言不純師,行不純德,其流風遺書蔑如也。”即謂其學出雜家。而文章非所長,故顏師古曰:“言辭義淺薄,不足稱也。”故惟錄之雜家,而不以入詩賦。若“宋玉、唐勒、枚乘、司馬相如,下至揚子雲,競為侈麗閎衍之詞,沒其風諭之義”,《漢志‧詩賦略小序》語。則雖揚雄所作,不入儒家矣。此劉向辨章舊聞之義也。志又云:“大儒孫卿,及楚臣屈原,離讒愛國,皆作賦以風,咸有惻隱古詩之義。”此言二人均出于《詩三百篇》,但屈原究非儒家,故不與孫卿同例。

   徐樂、嚴安,書止一篇,著錄縱橫。《漢書》諸傳章奏多矣,何以不盡見于《志》, 以此例彼,深以為疑。及讀《文心雕龍‧章表篇》云:“按《七略》、《藝文》,謠詠必錄。章表奏議,經國之樞機,然闕而不纂者,乃各有故事,而在職司也。” 然後知其不列九流者,學不足以名家,而其文則副在官守,故不暇為之校讎著錄也。古人之于條別學術,可謂嚴矣。

  劉氏又曰:真按:劉師培 “九 家之中,凡能推闡義理,成一家者,皆為論體。互相辯難者,皆為辯體。儒家之中,如《禮記》《表記》、《中庸》各篇,皆論體也。《孟子》許行等章,皆辯體 也。即道家、法家、雜家、墨家之中,亦隱含論辯兩體。宣口為說,發明經語大義亦為說。《漢志》于發明經義之文,即附於本經之下。又賈誼《過秦論》,亦列於 《新書》,而《漢志》雜家,復有《荊軻論》五篇,皆論體之列於子者也。”此即前條“姑說之體出于儒家”句下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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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 謂周、秦諸子,皆有以自名其學,而思以其道易天下,故無不窺世主之好惡,度時君之所能行以為之說,其達而在上,則其條教書疏,即其所著書。其窮而在下,則 與其門弟子相與講求之,或著之簡策,或傳之口耳,從游者受而記焉。《莊子‧天下篇》之論宋鈃、尹文曰:“上說下教,強聒而不舍也。”夫上說者,論政之語 也,其體為書疏之類。下教者,論學之語也,其體為論說之類。凡古人自著之文,不外此二者。其他紀載言行,解說義理者,則後學之所附益也。賈誼《過秦》,本 是泛論秦事,與其論時政諸疏,同為編次,而後世標之以論。故知諸子之文,以論為最多矣。

  《論衡‧對作篇》曰:“或曰:‘聖人作,賢者述,以賢而作,非也。《論衡》、《政務》,亦王充所著書名。可 謂作者。’曰:‘非作也,亦非述也,論也。論者,述之次也。五經之興,可謂作矣;《太史公書》、《劉子政序》、《班叔皮傳》,可謂述矣。桓君山《新論》、 鄒伯奇《檢論》,可謂論矣。今觀《論衡》、《政務》,桓、鄒之二論也,非所論作也。’”又曰:“漢家極筆墨之林,書論之造,漢家為多。”是漢人多命所作子 書為論也。自桓寬《鹽鐵論》已開其先。其漢、魏兩代人著書,見於《隋志》者,儒家有桓譚《新論》、王符《潛夫論》、王逸《正部論》、周生烈《要論》、魏文 帝《典論》、徐《中論》、真按:此幹字不簡化也! 王肅《正論》、王粲《去伐論集》、見新、舊《唐書》《藝之志》。杜恕《體論》、袁《正論》。真按:此準字亦未簡化也! 孫毓《古今通論》,道家有任嘏《道論》;法家有崔寔《正論》、劉邵《法論》、真按:疑為劉劭之訛! 劉廙《政論》、阮武《正論》、桓《世要論》;真按:此範字亦未簡化! 名家有盧毓《九州人士論》,又《通古人論》;不著名氏。雜家有王充《論衡》、蔣濟《萬機論》、杜恕《篤論》、鍾會《芻蕘論》。自晉以下不計也。論文之源,出于諸子,則知諸子之文,即後世之論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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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秦諸子,以從游之眾,傳授之久,故其書往往出于後人追敘,而自作之文,乃不能甚多。漢初風氣,尚未大變。詳《辨附益》篇。至中葉以後,著作之文儒,弟子門徒,不見一人,凡所述作,無不躬著竹帛。如《東方朔書》之類,乃全與文集相等。篇目具在,可覆案也。及揚雄之徒,發憤著書,乃欲于文章之外,別為諸子。子書之與文集,一分而不可復合。然愈欲自成一家,而其文乃愈與詞賦相近。當于下篇詳論之。

漢魏以後諸子

   周、秦以及西漢初年諸子,或自著,或追記,或自著與追記相雜揉,其體例至為不 一。就自著者言之,大抵不外兩種:一書疏,一論說也,其平生隨時隨事所作之文詞,即是著述,未聞有自薄其文詞,以為無關學術,而別謀所以自傳之道者也。自 漢武帝以後,惟六藝經傳得立博士。其著作之文儒,則弟子門徒,不見一人,身死之後,莫有紹傳。《論衡》語見前。故 其時諸家著述,有篇目可考者,如東方朔、徐樂、莊安等,乃全類後世之文集。然九流之學,尚未盡亡,朔等或出雜家,或出縱橫,考其文詞,可以知之,故猶得自 成一子。自是以後,諸子百家,日以益衰。而儒家之徒,亦流而為章句記誦。其發而為文詞,乃獨出于沉思翰藻。而不復能為一家之言。一二魁儒碩學,乃薄文詞為 不足為,而亟亟焉思以著述自見矣。

  《漢志》有《詩賦略》而無文集。隋志云:“別集之名,蓋漢東京之所創也。”然余則疑西京之末,即已有之。何者?劉向著作,真按:別集之名所以始者 見於《漢志》者,有《尚書》家之《五行傳記》,道家之《老子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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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之《新序》、《說苑》、《世說》、《列女傳頌圖》,《詩賦略》之《劉向賦》。三十三篇。揚雄著作見於《漢志》者,有小學家之《蒼頡訓纂》,儒家之《太玄》、《法言》、《樂》、《箴》,《詩賦略》之《揚雄賦》,十二篇。皆非雜文。若《漢書》所錄諸封事,及《揚雄傳》所載雄自敘,《匈奴傳》所載雄上書,《元后傳》所引莽詔雄作誄,全文見《藝文類聚》卷十五,《古文苑》卷二十。不知當載於何書。王氏《漢志補注》,引陶紹曾說,據《說文》所引,謂《解嘲》古亦謂之賦,當在十二篇中,是也。雖《文心雕龍》謂章表、奏議“各有故事,而在職司”。然二人非碌碌者流,不應無人為之收拾。況向之忠言嘉謨,篇章甚富乎。《金樓子‧立言篇》曰:“諸子興于戰國,文集盛於二漢。”故疑西京之末,已有別集。班固錄揚、劉之文,即就本集採掇之耳。《司馬相如傳》云:“相如它所著,若《遺平陵侯書》、《與五公于相難》、《屮木書篇》不採,採其尤著公卿者云。”而《漢志》僅有《司馬相如賦》二十九篇,疑本傳所載《諫獵書》、《封禪文》及此諸篇,皆在其內。蓋相如固詩賦家也。

  劉向本傳言:“向採取《詩》、《書》所載,次序為《列女傳》,及采傳記行事,著《新序》、《說苑》。”而向所作《列女傳敘錄》,則只謂“臣向與黃門侍郎歆所校《列女傳》,種類相從為七篇。”《初學記》卷二十五,《御覽》卷七百一引。《說苑敘錄》云:“所校中書《說苑》雜事,及臣向書,民間書,除去與《新序》複重者,其餘者淺薄不中義理,別集以為百家,更以造新事十萬言以上,號曰《新苑》。”見宋本《說苑》,亦見《全漢文》卷三十七。則此三書,皆非向所創造,特雖採自古書,而能自以義法部勒之,故得為一家之言。向自作之文,以《七略》之義例推之,自當著錄于儒家。班固因其非向所自定,故不入錄。若揚雄則固不自以所作之文為儒家也。真按:不解之處!真按-揚雄怎麼會不以所作之文為儒家呢?其太玄、法言,胡不仿儒書而擬者?方言之于爾雅,亦然也.而此但以辭賦視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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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言‧吾子篇》云:“或問吾子少而好賦。曰:‘然。童子雕蟲篆刻,壯夫不為也!’或曰:‘賦可以諷乎?’曰:‘諷則已,不已,吾恐不免勸也。’”雄自 敘其作《太玄》之意云:“雄以為賦者,將以風也。必推類而言,極麗靡之辭,閎侈巨衍,競于使人不能加也;既乃歸之于正,然覽者已過矣。往時武帝好神仙,相 如上《大人賦》以風,帝反縹縹然有凌雲之志。繇是言之,賦勸而不止,明矣。又頗似俳優淳于髡、優孟之徒,非法度所存。賢人君子,詩賦之正也。于是輟不復 為,而大潭思渾天。”見《漢書‧揚雄傳》,即雄自敘也。不知雄自好麗靡之辭,故流入于俳優耳。使雄能如“詩人之賦麗以則”,而不投其風喻之義,則荀卿之賦,何嘗不可入儒家之書耶?況賦出于《三百篇》,古人所以專對四方,故曰:“登高能賦,可以為大夫。”《漢志》引《傳》曰,按見《毛詩‧定之方中傳》。詩賦自別為一家之學,何必壯夫不可為?子雲欲為西道孔子,《意休》卷三引《新論》“張子侯曰:揚子雲西道孔子也。”乃擬《易》,擬《論語》,刻畫以求其似。其文愈工而其去古之立言者愈遠。楊德祖曰:“今之賦頌,古詩之流,不更孔公,風雅無別耳。修家子雲,老不驍事,強著一書,悔其少作。”《文選》楊德祖《答臨淄侯箋》。誠哉其不曉事也!

   《自敘》又言:“雄見諸子各以其知舛馳,大氐詆訾聖人,既為怪迂、析辯、詭辭以 撓世事,雖小辯終破大道。而或眾使溺所聞,而不自知非也。及太史公記六國,歷楚、漢,記麟止,不與聖人同,是非頗繆于經。故人時有問雄者,常用法應之,撰 以為十三卷,象《論語》,號曰《法言》。”雄之所以自命者絕高,然大抵欲與孔子爭名耳。凡雄所作,皆有所規真按:前文有橅字並未簡化,此又簡化,實謬亂矣! 亦步亦趨,得其形似。《周易》及《論語》,體制本不與諸子同,雄既擬此二書,故其平生所作之文,乃不見於著作之中;亦因雕蟲篆刻,不可以入子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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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之以艱深之詞,淺陋之說,與雕蟲篆刻,固無以大異。本欲度越諸子,而其書乃不逮諸子遠甚。蓋歧文章與著述而二之,自雄始矣。昔人論《大玄》、《法言》之語,詳見《經義考》卷二百六十八及二百七十八。

   東漢以後,文章之士,恥其學術不逮古人,莫不篤志著述,欲以自成一家。流風所 漸,魏、晉尤甚。曹子建之在建安,一時獨步。然其《與楊德祖書》云:“吾雖德薄,位為蕃侯;猶庶幾戮力上國,流惠下民,建永世之業,留金石之功。豈徒以翰 墨為勛績,辭賦為君子哉?若吾志未果,吾道不行,則將采庶官之實錄,辯時俗之得失,定仁義之衷,成一家之言。雖未能藏之于名山,將以傳之于同好。要之皓首,真按:不也,非不雙聲.此句謂不要(邀、約)之于白首之時,乃在今日苟欲為耶!教育部國語辭典【非】非-0-8 注音一式 ㄈㄟ 解釋 1.不對的、不善的。如:非分之想。書經˙康誥:封敬哉,無作怨,勿用非謀 非。莊子˙盜跖:鮑焦飾行非也,抱木而死。 2.不同的。左傳˙僖公十年:神不歆非類,民不祀非族。文選˙曹丕˙與朝歌令吳質書:節同時異,物是人非。3.以為不好、不對。墨子˙非攻上:今有一人,入人園圃,竊其桃李,眾聞則非之 ,上為政者得則罰之。4. 反對、詆毀。如:以古非今。荀子˙修身:故非我而當者,吾師也;是我而 當者,吾友也。孝經˙五刑章:非聖人者無法,非孝者無親。5. 不是。莊子˙秋水:非梧桐不止,非練實不食,非醴泉不飲。文選˙司馬相如 ˙喻巴蜀檄:當行者或亡逃自賊殺,亦非人臣之節也。6.不。如:非同小可、非去不可。荀子˙宥坐:夫芷蘭生於深林,非以無人而不芳。7.過失、惡行。如:為非作歹、明辨是非。莊子˙盜跖:強足以距敵,辯 足以飾非。文選˙任昉˙王文憲集序:約已不以廉物,弘量不以容非。8. 阿非利加洲的簡稱。如:亞非地帶、中非技術合作。ㄈㄟˇ fi(01561)教育部國語辭典【非】非-0-8 注音一式 ㄈㄟˇ 解釋: 詆毀、誹謗。通誹。荀子˙解蔽:故群臣去忠而事私,百姓怨非而不用。ㄈㄟ fi(01544 豈今日之論乎?”年四十一而薨,真按:曹植 竟不至于皓首,故其所志不就。然觀其言,知其不以能翰墨、工辭賦自滿也。魏文帝《與吳質書》云:“偉長著《中論》二十餘篇,成一家之言。辭義典雅,足傳于後;此子為不朽矣。”又《典論‧論文》云:“融等已逝,唯著論,真按:此字亦無簡化也! 成一家言。”此上所引并見《文選》。于建安七子中獨盛推徐幹者,以其辭賦之外,能自成著作也。此足見當時之重諸子而薄文章矣。又《與王朗書》云:“生有七尺之形,死惟一棺之土,惟立德揚名,可以不朽。其次莫如著篇籍,故論撰所著《典論》、詩賦,蓋百餘篇。”《魏志‧文帝紀》注引。以儲君之尊,擅詩賦之美,而猶自撰書論。至明帝乃詔三公,以為“先帝昔著《典論》,不朽之格言,其刊石立于廟門之外。”亦見《魏志‧文紀》注。然不聞并刊詩賦,其重視子書可知矣。

  晉葛洪《抱朴子》自敘云:“先所作子書內外篇,幸已用功夫,聊復撰次,以示將來云爾。”又云:“洪年二十餘,乃計作細碎小文,妨棄功日,未若立一家之言,乃草創子書。會遭兵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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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離播越,有所亡失。連在道路,不復投筆十餘年。至建武中乃定,時年三十六。凡 著《內篇》二十卷,《外篇》五十卷,碑頌詩賦百卷,軍書、檄移、章表、箋記三十卷。又撰俗所不列者為《神仙傳》十卷,又撰高尚不仕者為《隱逸傳》十卷,又 抄五經、七史、百家之言、兵事、方技、短雜奇要三百十一卷,別有目錄。”又云:“念精治五經,著一部子書,今後世知其為文儒而已。”洪本傳稱其“博聞深 洽,江左絕倫,著述篇章,富於班、馬”。觀洪之自敘,可謂富矣。漢人上書一篇,即可自為一家。洪所作詩賦雜文,過之百倍,豈猶不得為文儒?而洪以為未足, 再三致意于子書,且以細碎小文妨棄功日,是可見魏、晉人之厭薄其文矣。

  魏桓《世要論‧序作篇》曰;真按:此範亦未簡化也! “夫 著作書論者,乃欲闡弘大道,述明聖教,推演事義,盡極情類,記事貶非,以為法式,當時可行,後世可修。且古者富貴而名賤廢滅,不可勝記。惟篇論俶儻之人為 不朽耳。夫奮名于百代之前,而流譽于千載之後,以其覽之者有益,聞之者有覺故也。豈徒轉相放效,名作書論,浮辭談說,而無損益哉?而世俗之人,不解作體, 而務泛溢之言,不存有益之義,非也。故作者不尚其辭麗,而貴其存道也。不好其巧慧,而惡其傷義也。故夫小辯破道,狂簡之徒。斐然成文,皆聖人之所疾矣。” 觀範之持論;蓋謂著書者以明道為尚,不以能文為高。東漢以後,文詞漸趨華藻,雖所作諸子,亦皆辭麗巧慧,故範以為小辯破道。然而當時文士,其學本無專門傳 受,強欲著書以圖不朽。談道初無異致,而行文正其所長。故雖欲于文章之外別作子書,而卒不免文勝其質,轉不如西漢人之即以文章為著作,尚去周、秦不遠也。

  《漢書‧儒林傳》曰:“自武帝立五經博士,開弟子員,設科射策,勸以官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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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訖于元始,百有餘年,傳業者寢盛,支葉蕃滋。一經說至百餘萬言。大師眾至千餘人。蓋祿利之路然也。”由此言之,則學問之道,亦正賴功名為之驅使,漢人經術 之盛,因其能發策決科,而諸子不立博士,故其學日以益微。古之九流,且無專門授受,況時人自作之子書乎?故《揚雄傳》言:“劉歆謂雄曰:‘空自苦!今學者 有祿利,然尚不能明《易》,又如《玄》何?吾恐後人用覆醬瓿也。’”《論衡‧齊世篇》亦言:“子雲作《太玄》、《法言》,張伯松不肯一觀。”觀之且不肯, 安肯傳其書。故當時受其學者,僅一侯芭而已。《雄傳》言巨鹿侯芭,常從雄居,受其《大玄》、《法言》焉。《論衡‧案書篇》云:“子雲作《太玄》,侯鋪子隨而宣之。”《論衡‧書解篇》云:“文儒之業,卓絕不循,人寡其書,業雖不講,門雖無人,書文奇偉,世人亦傳。”然則漢人子書,初無門人受業,其書之幸而得傳者,端賴文章之奇偉。此所以漢、魏以後諸子,無不鞶帨其文詞也。真按:教育部國語辭典【鞶帨】 注音一式 ㄆㄢˊ ㄕㄨㄟˋ 解釋:大帶與佩巾。漢˙揚雄˙法言˙寡言:今之學也,非獨為之華藻也,又從而繡其鞶帨。詞:【鞶帨】1.腰帶和佩巾。 揚雄 《法言‧寡見》:“今之學也,非獨為之華藻也,又從而繡其鞶帨,惡在《老》不《老》也。” 李軌 注:“鞶,大帶;帨,佩巾也。衣有華藻文繡,書有經傳訓解也。文繡之衣,分明易察;訓解之書,灼然易曉。” 周亮工 《朱靜一詩序》:“蓋皆先生舊日塞上噢咻諸健士,或有為先生持鞶帨者。”2.古代婦女用的小囊和毛巾。 韓愈 《吊武侍御所畫佛文》:“御史 武君 當年喪其配,歛其遺服櫛珥鞶帨于篋。月旦、十五日,則一出而陳之。” 龔自珍 《闕里孫孺人墓志銘》:“若夫才藝之美,能刻繆篆施金石,以及鞶帨黹紩之事,絲竹音律之具,靡不通妙焉。”3.比喻雕飾華麗的辭采。 南朝 劉勰 《文心雕龍‧序志》:“飾羽尚畫,文繡鞶帨,離本彌甚,將遂訛濫。” 龔自珍 《寫神思銘》:“謂懷古也,曾不朕乎詩書;謂感物也,豈能役乎鞶帨。” 俞樾 《春在堂隨筆》卷九:“居然流覽關河勝,豈是尋常鞶帨詞,柳絮因風詩句好,定知傳誦遍 滇池 。”

  《論衡》言:“漢家極筆墨之林,書論之造,漢家尤多。”詳見前篇。桓範論子書,亦謂之著作書論,故漢以後著作名為“子書”,其實“論”也。《文心雕龍‧諸子篇》云:“陸賈《新語》,賈誼《新書》,揚雄《法言》,劉向《說苑》,王符《潛夫》,崔寔《政論》,仲長《昌言》,真按:仲長統 杜夷《幽求》,咸敘經典,或明政術,雖標論名,歸乎諸子。何者?博明萬事為子,真按:劉勰對子的定義 適辨一理為論。”劉勰之言欲使“論”與“子”分,然漢、魏子書,大抵適辨一理而已,未見其能博明萬事也。其間雖如王充《政務書》,以其上郡守之奏記,題為備乏禁酒,見《論衡‧對作篇》,今《論衡》無此二篇,知在所作《政務書》中。傅玄選入著作,撰集《魏書》,亦以其史傳之稿。編入《傅子》,《傅子》四卷,嚴可均輯本,編入《全晉文》。頗有西漢以前人以文章為著作之意。然他家率皆論語居多,書疏殊寡。至于門人筆記,則尤絕無而僅有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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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觀子部體制之變遷,亦可知古今學術之得失矣。

  東漢以後,以儒立教,以農立國,故所著子書,惟儒家著作得其近似。農家如《齊民要術》之類,亦出儒者之手。道家以魏、晉人重《老》、《莊》,作者較繁。然亦惟傳注義疏之類多。若《參同契》、《抱朴子內篇》之流,名為道家,實則神仙家言耳。法家若崔寔、劉之《政論》、真按:教育部國語辭典【廙】-11-14 注音一式 |ˋ 解釋 1.可以移動的帳幕。見說文解字˙廙字˙段玉裁˙注。2.恭敬。廣韻˙去聲˙志韻:廙,恭也,敬也。 之《世要論》,真按:前不簡化,此又簡化,如此其失據也. 皆本儒術,與管、商、申、韓之說異。至如唐律《疑獄集》之類,舊皆入史部刑法,其入之法家者,後人以意為之耳。名家惟有劉邵《人物志》,真按:疑當作劉劭! 意 在論辨人才,分別流品,與鄧析、公孫龍之學不同。墨家無新著。縱橫家僅《唐志》有梁元帝《補闕子》,已無一字之存。雜家者“兼儒墨,合名法,知國體之有 此,見王治之無不貫”,故必雜取各家之長,如《呂覽》、《鴻烈》而後可。後世雜家,若《抱朴子外篇》、《劉子新論》之兼道家,《金樓子》、《顏氏家訓》之 兼釋家,《長短經》之兼縱橫家,此特于儒家之外,有所兼涉耳,未嘗博綜以成一家之學也。其他號稱雜家者,大抵小說、類書之流耳。小說一家,《漢志》已不列 九流,而後世之作,又不與稗官同,作者亦未嘗自擬古子,故名則是而實則非也。《隋志》以後,無陰陽家之目。後世之所謂陰陽五行者,于《漢志》當屬《數術 略》。兵書,《漢志》自為一略,醫家屬方技,皆不名諸子。然則古之諸子號稱九流者,東漢以後,惟有儒家耳。其他諸家,大率以別子旁宗入繼,非其嫡系。必求 其學之所自出,幾於無類可歸,目錄家自以其意,強為分隸。而魏、晉以後儒家,名為子書,實則詞章,章學誠所以有偽體子書之譏也。《文史道義‧詩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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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書多造作故事

  昔者孔子作《春秋》,有“所見異辭”、“所聞異辭”、“傳聞異辭”之例,見《公羊》桓二年《傳》。而孟子亦言“盡信書不如無書”,《孟子‧盡心下》。史書記事不能盡實,勢之所必至也。自宋以後,雕版盛行,著書甚易。士大夫把弱翰,賫油素真按:教育部國語辭典【油素】 注音一式 |ㄡˊ ㄙㄨˋ 解釋:古人作書畫所用的白色細絹。漢˙揚雄˙答劉歆書:雄常把三寸弱翰,齎油素四尺,以問其異語。 有所聞則記之。以當時之人,敘當時之事,宜乎所作皆成信史。然而宋人李大性有《典故辨疑》,二十卷,書不傳,自序見《通考》卷二百,專辨私史之誤。李心傳有《舊聞證誤》,原書十五卷已佚,四庫館自《永樂大典》輯出,編成四卷,《函海》有刻本。《提要》云,“凡所見私史小說,上自朝廷制度沿革,下及歲月之參差,姓名之錯互,皆一一詳徵博引,以折衷其是非。”明人王世貞有《史乘考誤》,十一卷在《弇山堂別集》內。潘檉章有《國史考異》,六卷,辨《明實錄》及私史之誤,潘祖蔭刻入《功順堂叢書》。此皆勒為專書,裒然成帙者。其他一篇半簡,偶有考訂,散見群書,不知凡幾。宋、明之世,著作之弊,尚復如此,況在周、秦以前,簡冊繁重,口說流行,展轉傳訛。郢書燕說,固當什百于今。故孟子辟好事之說,王充著《書虛》之篇,惜其辨之猶不能盡耳。

  夫左史記動,右史記言,既是據事直書,故其立言有體。其或載筆偶疏,大抵傳聞致誤。如“王沈《魏錄》,濫述貶甄之詔;陸機《晉史》,虛張拒葛之鋒。秦人不死,驗符生之厚誣;蜀老猶存,知諸葛之多枉。”《史通‧曲筆篇》。是則毀譽任情,高下在手,用舍由乎臆說,威福行乎筆端,有愧“三長”,殊難更僕。然必影附事跡,歷敘源流,既皆實有其人,固非絕無可考。曲折雖多,因緣終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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