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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叔雅初從事此書,遍取《書鈔》、《治要》、《御覽》及《文選注》諸書,凡引及《淮南》原文或許、高舊注者,一字一句,皆採輯無遺。輯成之後,則熟讀之,皆 使成誦。然後取原書,一一注其所自出。然後比較其文字之同異。其無異文者,則捨之。其文異者,或訂其得失,或存而不論。其可推知為許慎注者,則明言之,其 疑不能明者,亦存之以俟考。計《御覽》一書,已逾千條。《文選注》中亦五六百條。其功力之堅苦如此,宜其成就獨多也。”
劉文典的方法即屬於他校法,找的是他書引本書的材料。但工作艱苦細緻,絕非易事。
王念孫在他校法方面有突出成就。如《荀子‧勸學》:“蓬生麻中,不扶而直。”唐 孔穎達《尚書‧洪範正義》曰:“《荀卿書》云:‘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白沙在涅,與之俱黑。’”宋本及各本《荀子》均無後二句,《大戴禮記‧勸學》與《荀 子‧勸學》極相近,亦僅“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無下二句。唐楊倞注《荀子》不釋後二句,知所見本亦無。但孔穎達引《荀子》有此二句,王念孫《讀書雜志》 認為這二句是應當有而脫落的文字。王氏說:“此言善惡無常,唯人所習,故白沙在涅與蓬生麻中義正相反。”另外,這四句是古代常用語,《大戴禮記‧曾子制言 上》:“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白沙在泥,與之皆黑。”《史記》褚少孫續《三王世家》:“傳曰: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白沙在泥中,與之皆黑。”唐司馬貞認為 褚少孫所稱“傳曰”見於《荀卿子》。這說明司馬貞所見《荀子》有“白沙”兩句。當然,我認為《三王世家》所稱“傳曰”四句與《大戴禮記‧曾子制言》同(唯 衍一“中”字),當出《大戴禮記》。《大戴禮記‧曾子制言》和《史記》褚少孫續《三王世家》屬於旁證,而孔穎達引《荀子》則是直接證據。由此可以斷定《荀 子‧勸學》中原有“白沙在涅,與之俱黑”八個字,唐代開始脫去。近人梁啟雄的《荀子簡釋》已根據王氏主張補入這八個字。真按:愚有此書似,名作荀子柬釋.中研院同。荀子柬釋 真按:中研院線上目有! 朱東潤主編《中國歷代文學作品選》等文學史選本亦據王念孫的說法加上了這八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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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八個字沒有版本依據,完全只是用他校法發現並補入的。
《戰國策‧趙策》有一段人所熟知的故事,《觸龍說趙太后》。原文:“左師觸讋願見太后,太后盛氣而揖之。入而徐趨,至而自謝曰……”
王念孫《讀書雜志》認為“觸讋”應作“觸龍言”。其根據有:(1)《史記‧趙世家》作“左師觸龍言,願見太后”。(2)《太平御覽‧人事部》引此策正作“左師觸龍言願見”。(3)《漢書古今人表》有“左師觸龍”。(4)姚宏注云“一本無言字”,說明姚宏本原有言字。(5) 《荀子‧議兵篇》注曰:“《戰國策》,趙有左師觸龍。”這些證據中《御覽》引文屬於直接證據,《荀子注》算變相引用,《古今人表》、《史記‧趙世家》算是 同一史事互見。姚宏注則可間接歸于版本證據。雖然當時沒有直接版本證據,這些旁證也比較充足可信了。另外還有“太后盛氣而揖之”,王念孫認為“揖”字不 通,因為下文說觸龍“入而徐趨”,說明這時觸龍尚未進來,太后無從揖之。元吳師道指出《史記》作“盛氣而胥之”,當是。《史記集解》說“胥猶須也”,等待 之義。《太平御覽》引此策正作“須之”。
1973年長沙馬王堆漢墓出土大量帛書,其中《戰國縱橫家書》一組,恰有此篇,正作“觸龍言”,不作“觸讋”。“揖”字作“胥”,與《史記》正同。這就從版本上徹底證明王念孫校勘的成果千真萬確。
從以上兩例看,他校法要求廣泛掌握同類文獻資料,包括引文和同一史料互見他書,因而此法很見功力。
(三)本校法
本校法是以本書校本書,在本書內部找證據。要求掌握本書文法文例,韻文掌握韻例。熟讀全書。目錄與正文可以互校,注文與正文可以互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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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舉一個簡單的例子:《海寧王靜安先生遺書‧觀堂集林》卷五《史籀篇證序》,據《觀堂集林目錄》,此篇當作《史籀篇疏證序》,脫“疏”字,可據目錄校補。又《遺書》中收有《史籀篇疏證》一卷,亦是本證。真按:海寧王靜安先生遺書之誤
下面再舉兩個複雜的例子。《莊子‧刻意》:“故曰聖人休休焉,則平易矣。”俞樾《諸子平議》:“按‘休焉’二字傳寫誤倒,此本作‘故曰聖人休焉,休則平易矣’。《天道篇》‘故帝王聖人休焉,休則虛’,與此文法相似,可據訂正。”
《離騷》:“乃年歲之未晏兮,時亦猶其未央。”聞一多《離騷校補》:“案:‘猶 其’二字當互乙。上文‘雖九死其猶未悔’、‘唯昭質其猶未虧’、‘覽余初其猶未悔’、‘覽察草木其猶未得兮’,並作‘其猶未’可證。王注曰‘然年時亦尚未 盡’,正以‘尚未’釋‘猶未’,是王本未倒。”
聞一多舉出《離騷》本文中四個文法一致的句子,又舉出王逸注作證據,證明“猶其未央”為“其猶未央”,“猶未央”即王注“尚未盡”,這是本校法的很好例子。從這條例子可以體會到聞一多對《離騷》已爛熟于胸中,故能運用自如,左右採獲。
(四)綜合考證法
我們上面舉出三種方法,為便於講解,挑選出較為單一的例子,但在實際校勘實踐中,則並非如此,往往諸法並用,而且要根據自己的文字音韻訓詁以及歷史文化知識來判斷是非,這叫綜合考證。一位合格的校勘學家,其功力可盡見於此法。
例如《荀子‧君道》:“人主欲得善射射遠中微者,懸貴爵重賞以招致之,……欲得善馭速致遠者,一日而千里,懸貴爵重賞以招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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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念孫《讀書雜志》曰:“‘欲得善馭速致遠者’,元刻世德堂本‘速’上有‘及’字,盧(文弨)真按:盧文弨 從 宋本云‘俗間本有“及”字’。按:有‘及’字者是也。‘及速’與‘致遠’對文。行速則難及,道遠則難致,故唯善馭者乃能及速致遠,非謂其致遠之速也,則不 得以‘速致遠’連讀。‘善馭及速致遠’與‘善射射遠中微’對文,若無‘及’字,則與上文不對,一證也。《王霸篇》云‘欲得善射射遠中微,則莫若羿、蠭門 矣;欲得善馭及速致遠,則莫若王良、造父矣’,與此文同一例,二證也。《淮南‧主術篇》云:‘夫載重則馬羸,雖造父不能以致遠。車輕而馬良,雖中工可使追 速。’‘追速致遠’即‘及速致遠’,三證也。《群書治要》有及字,四證也。”周祖謨說:“讀此文可悟校書之法。”(《語言文史論集‧論校勘古書的方法》) 這裡有對校、他校、本校、旁證、文法等各種手段,可謂精絕。
四、校勘成果的處理及校勘記的寫法
校勘前言,必須說明本書有哪些傳本,這些傳本的源流如何,以何者為底本,何者為校本,何者為參校本。
一般說來,底本,應是傳本中訛誤較少的本子。校本,則是較早的祖本。校本可以是一個,也可以是幾個,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
底本與工作本不一樣,工作本是自己容易弄到的本子,而底本則是各本中訛誤最少的本子。真按:工作本的定義 真按:工作本與底本的不同 因此,初校時應採取死校法,把所有異同都校出來。經過分析後,選定底本,然後把初校結果進行分析處理,處理方法大體有兩大派。
一是主張所有異同都羅列成校勘記,而原文不予改動,是非判斷寫在校記當中。這種辦法可以保證底本的原始面貌,又可以借校記了解各種版本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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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對是非判斷的意見也可體現于校勘記當中。日本水澤利忠《史記會注考證校補》就是一例。周祖謨《爾雅校箋》也不改正文,只出校記,是非均在校記中討論。
二是選定底本後,對於底本錯誤予以改正,但在校勘記中說明原作某字,現據什麼本子或什麼理由予以改正。其餘不能肯定是非的異文,也一律寫入校勘記中,供人參考。真批:大抵改正是便讀者;不改乃為傳文獻者. 但底本不誤,校本誤的,就不再入校。目前此法較為通行,以中華書局點校本為代表。這樣可以抓住要領,避免校勘記過於繁碎。但很明顯,不能兼有第一種方法之長,不能取代第一種方法。
我們將採取什麼方式,我主張錯誤要改正,但必須在校記中說明。對於主要對校本, 因為也屬於另一系統的重要代表,應全部羅列異文。對於參校本的異文,則擇要寫入校記。至於有的古籍,能夠網羅到的稀見本較多,我則主張全部通校,全部羅列 異文,這樣等於保存了多種版本的面貌,對研究極為方便。兩種方法用途不同,不應定于一尊,應根據實際情況來選擇。
至於校語,一般有以下幾種:
(1)有版本依據的訛文,可採取如下說法:A.“某字某本作某,是。”B.“某字當依某本作某。”C.“某字原作某,今據某本改。”
(2)有版本依據的脫文,可採取以下說法:A.“某下某本有某字,當據補。”B.“某下某本有某字,是也。”C.“某字原脫,今據某本補。”
(3)有版本依據的倒文,可採取以下說法:A.“某某二字某本作某某,當據乙。”B.“某某二字某本互乙,是。”C.“某某二字原誤倒,今據某本乙正。”
(4)有版本依據的衍文,可採取以下說法:A.“某字某本無,當係衍文。”B.“某下原有某字,今據某本刪。”
(5)有版本依據的錯亂,可採取以下說法:A.“某某某某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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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本作某某某某,當據正。”B.“某某某某幾字原作某某某某,今據某本訂正。”
(6)義可兩通或不辨是非者,可這樣說:“某字某本作某。”
(7)據他校所得成果,可採取以下說法:A.“某字某書引作某,當據訂正。”B.“某字原作某,今據某書引改正。”C.“某字原脫,今據某書引補。”D.“某字下某書引有某字,當據補。”E.“某句某書引作某句,又某書引作某句,某字下均有某字,當據補。”F.“某某,某書引作某某,當據乙。”等等。
(8)據考證所得結果,應以按語形式出校。如:A.“按:某字當作某字。(下舉證據)”B.“按:某下當有某字。(下舉證據)”C.“按:某某二字誤倒。(下舉證據)”D.“按:某至某若干字當係注文誤入正文。(下舉證據)”E.“按:某字當係衍文。(下舉證據)”
(9)有舊說者可先引舊說,再下按語。如:“王念孫曰某當作某……。按:宋本正作某,王說是也。”
(10)疑不能決者,可這樣表述:“某字疑當作某。”
校語一般應簡明扼要,不宜冗長。偶有重大是非問題,歷來懸案,則須詳加考證。
五、校書的態度:多聞闕疑
《論語‧為政》:“多聞闕疑,慎言其餘,則寡尤。”
校書須慎之又慎,萬不可強不知以為知,以不誤為誤,逞臆妄改。宋彭叔夏《文苑英華辨證》自序:“叔夏嘗聞太師益公(周必大)真按:周必大 先 生之言曰:校書之法,實事是正,多聞闕疑。叔夏年十二三時,手鈔《太祖皇帝實錄》,其間云‘興衰治□之源’,闕一字,意謂必是‘治亂’。後得善本,乃作 ‘治忽’。三折肱為良醫,信知書不可以意輕改。”按《尚書‧益稷》:“予欲聞六律五聲八音,在治忽。”偽孔傳:“在察天下治理與忽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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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治忽”自有來歷。“治亂”雖通,然非其原書面目。前面說過校書的目的在恢復原貌,不是修改文章,這一點千萬分清楚。
又如《遼史‧紀第一》:“太祖九年十月,鉤魚于鴨綠江。”《紀第四》:“太宗會 同二年十二月鉤魚于土河。”《紀第八》:“景宗保寧七年十月鉤魚于土河。”“鉤魚”二字在《遼史》中凡二十二見。清武英殿本《遼史》全作釣魚。明南京國子 監本亦同,明北京國子監本僅一條作鉤,其餘亦全作釣。而元刊《遼史》全作“鉤魚”。
清厲鶚《遼史拾遺》引宋程大昌《演繁露》:“《燕北雜錄》載契丹興宗重熙年間衣 制、儀衛、打圍、射鹿、鉤魚等事,于景祐五年十月撰進。又曰:達魯河鉤牛魚,虜中盛禮。意慕中國賞花釣魚,然非釣也,鉤也。又曰:其鉤是魚也,虜主與其母 皆設次冰上。先使人于河上下十里間以毛網截魚,令不得散逸,又從而驅之,使集虜帳。其床前預開冰竅四,名為冰眼,中眼透,旁三眼環之不透,第斫減令薄而 已。薄者所以候魚,而透者將以施鉤也。又曰:魚之將至,伺者以告虜主,即遂于斫透眼中用繩鉤擲之,無不中者。”(參張元濟《校史隨筆‧遼史》)然則,明人 不知鉤魚含義,故監本均改作釣魚,是不知妄改之一例。
《四庫提要》曰:“古書義奧,文句與後世多殊,闕疑猶愈于妄改也。”(《太平御 覽》條)又曰:“不改舊文,即是善本。”(《六臣注文選》條)顧廣圻則認為:“凡天下書皆當以不校校之。”(《百宋一廛賦》黃丕烈注)乍視之,不免偏激, 深味之,知為憤激之語,是對妄改古書者的勸戒與批評。我們從事校勘活動,固然是要糾正錯訛,但每下一義,定要謹慎,“多聞闕疑”,應是我們的座右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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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文獻目錄
一、“目錄”的產生及其含義
“目錄”一詞現存文獻以《漢書》為最早。《漢書‧敘傳》:“劉向司籍,九流以別,爰著目錄,略述鴻烈。”
劉向是我國目錄學創始人,班固說劉向管理國家圖書時,對圖書進行分類,並撰寫了目錄,以表現西漢文化事業的偉大成績。
劉向受漢成帝之命對圖書進行系統整理,訂正訛誤,補脫刪衍,剔其重複,整理成定本。對那些同類文獻尚未結集者,則輯為定型文獻,如《楚辭》、《戰國策》、《說苑》、《新序》、《列女傳》都是利用現成文獻編集而成的。
劉向每校定一種書,都寫一篇“書錄”,大約相當於今天書前的“目次”和“序”兩部分內容。例如《晏子書錄》:
內篇諫上第一凡二十五章
內篇諫下第二凡二十五章
內篇問上第三凡三十章
內篇問下第四凡三十章
內篇雜上第五凡三十章
內篇雜下第六凡三十章
外篇重而異者第七凡二十七章
外篇不合經術者第八凡十八章
右《晏子》凡內外八篇總二百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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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左都水使者光祿大夫臣向言:所校中書《晏子》十一篇,臣向謹與長社尉臣參校讎。太史書五篇,臣向書一篇,參書十三篇,凡中外書三十篇,為八百三十八 章。除複重二十二篇六百三十八章,定著八篇二百一十五章。外書無有三十六章,中書無有七十一章,中外皆有以相定。中書以夭為芳,又為備,先為牛,章為長, 如此類者多,謹頗略椾,真按:unicode字元,國無!待查! 皆已定,以殺青書,可繕寫。晏子名嬰,謚平仲,萊人。萊者,今東萊地也。晏子博聞強記,通于古今,事齊靈公、莊公、景公,以節儉力行、盡忠極諫道齊,國君得以正行,百姓得以附親。不用則退耕于野,用則必不詘義,真按:摘要 不 可脅以邪。白刃雖交胸,終不受崔杼之劫。諫齊君,懸而至,順而刻。及使諸侯,莫能詘其辭。其博通如此,蓋次管仲。內能親親,外能厚賢,居相國之位,受萬鐘 之祿,故親戚待其祿而衣食五百餘家,處士待而舉火者亦甚眾。晏子衣苴布之衣,麋鹿之裘,駕敝車疲馬,盡以祿給親戚朋友。齊人以此重之。晏子蓋短。(按,此 下疑有闕文。)其書六篇,皆忠諫其君。文章可觀,義理可法,皆合六經之義。又有複重,文辭頗異,不敢遺失,復列以為一篇。又有頗不合經術,似非晏子言,疑 後世辯士所為者,故亦不敢失,復以為一篇。凡八篇。其六篇可常置旁御觀。謹弟錄。臣向昧死上。
我們可以發現,《晏子書錄》包含以下幾個方面內容:(1)目次,(2)校讎整理情況,(3)作者生平,(4)內容評價。
所謂目次,指篇名和次第。當時書用竹木簡書寫,每篇是單獨編連的個體,各篇之間要有個順序,否則各篇之間容易顛倒,而且極容易丟掉其中某一篇而並無察覺。所以篇目次第特別必要。
校讎整理情況、著者生平、內容大要共同構成一篇敘錄。目次加序錄,真按:前作敘此又作序,極不統一,又未說明. 就構成了一書的目錄。許多書的目錄匯集起來,就成為群書目錄(參余嘉錫《目錄學發微》二《目錄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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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向校書有個班子。《漢書‧藝文志序》說:“至成帝時,以書頗散亡,使謁者陳農求遺書于天下。詔光祿大夫劉向校經傳諸子詩賦,步兵校尉任宏校兵書,太史 令尹咸校數術,侍醫李柱國校方技。每一書已,向輒條其篇目,撮其指意,錄而奏之。會向卒,哀帝復使向子奉車都尉歆卒父業。歆於是總羣書而奏其《七略》,故 有《輯略》,有《六藝略》,有《諸子略》,有《詩賦略》,有《兵書略》,有《術數略》,有《方技略》。”
所謂“條其篇目”即確定各書的篇次。所謂“撮其指意”即撰寫各書敘錄。劉向、劉 歆等在每一書後都撰有一篇書錄,當時把這些書錄單獨輯成一部書,叫《別錄》。同時劉歆又在《別錄》基礎上,寫成《七略》。《別錄》是書錄的結集,應當是分 類的,其類別可能是六藝、諸子、詩賦、兵書、數術、方技。《七略》則更為嚴密,有總序,六類(六略)又有類序,總結各類學術源流;六類下各分若干小類,共 有三十八小類(當時叫三十八種),三十八小類各有小序,敘述小類的源流(其中《詩賦略》只有一篇大序,無小序);每一書又有書錄。所以《別錄》、《七略》 都是群書目錄,同時也是了不起的學術著作,是西漢以及西漢以前我國學術史的系統總結。《漢書‧敘傳》說“劉向司籍,九流以別,爰著目錄,略述鴻烈”,即指 這件大事。這兩部目錄均已亡佚,但班固《漢書‧藝文志》是根據《七略》簡編而成的,除了刪去各書書錄外,基本保存了《七略》的面貌。所以《漢書‧藝文志》 是我們認識西漢及西漢以前中國學術史的重要門戶。清代學者金榜說:“不通《漢藝文志》,不可以讀天下書。《藝文志》者,學問之眉目,著述之門戶也。”(王 鳴盛《十七史商榷》引)史家范文瀾亦將《七略》視為“一部極可貴的古代文化史”,與《史記》並稱為西漢兩大著作(見《中國通史簡編》第二編第二章)。
《七略》之後,具有典範意義的目錄是《四庫全書總目》二百卷,這部巨著是先秦至清初學術史的系統總結,被張之洞稱為“良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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