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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四七 護理貴州巡撫孫永清奏覆黔省查繳《青霞集》等空格書籍情形摺
乾隆四十六年正月十五日
護理貴州巡撫、印務‧布政使臣孫永清跪奏,為接奉諭旨,欽遵查辦,先行覆奏事。
乾隆四十六年正月初九日承准大學士‧公阿桂等字寄,奉上諭:昨因各省進到遺書,有應抄之沈鍊《青霞 集》一種,內篇中凡違礙字樣俱行空格,已發交阿桂、和珅查核填補矣。此外,各省坊行刻本如《青霞集》之空格者,諒復不少,俱應酌量填補。但各督撫自行查 填,恐未妥協,亦難畫一。著傳諭各省督撫,詳查各種書籍內有不應銷燬而印本留有空格者,概行簽出解京,俟交館臣查明酌量填補後,仍行發還。其有版片者,卽 著各督撫遵照所填字樣,補行填刻,以歸畫一。將此諭令知之。欽此。欽遵。寄信到臣。
伏查黔省僻在偏隅,素無藏書之家,亦少坊間刊本,所有各項書籍皆由商賈販運而至。近年以來,欽遵諭旨查辦違礙各書,經歷任督撫轉飭各屬盡力搜繳,並於省城設有書局派員專辦,陸續解京銷燬在案。
茲查沈鍊《青霞集》一書,黔省繳到各項書籍中並無此種。至坊間行刻各書,留有空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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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所不免。臣接奉諭旨,並准督臣福康安知會,隨行署藩司奇豐額、署臬司德隆轉飭各府廳州縣并敎職等 官,各於所屬境內,一面出示曉諭收繳,一面設法詳細確查。復於教職佐雜中選派明白曉事之員,令在省城書坊及讀書士子之家善為曉示,如有沈鍊《青霞集》及空 格各書,無論書本、版片,均卽呈繳省局,逐一簽出彙齊解京,祇請酌量填補。仍登記檔案,聽候發回,以便給還原繳各人承領。不得陽奉陰違,聊且塞責,致有遺 漏,亦不得假手吏胥,藉端滋擾,以仰副我皇上嘉惠士林至意。
除俟查繳到日,卽行彙齊解京辦理外,合將奉到諭旨查辦緣由,先行奏覆。伏乞皇上睿鑒。謹奏。
硃批:覽。欽此。
(宮中硃批奏摺)
七四八 軍機大臣奏查明十至十二月所進書籍錯誤次數請將總裁等交部察議片
乾隆四十六年正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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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四庫全書館進過書籍,前經奉旨:將指出錯誤記過之處,每三月查核一次,其總裁錯至三次,分校、覆 校錯至兩次者,均著交部察議;其餘未及次數者,著加恩寬免,毋庸於下次積算。欽此。又奉旨:現已添設總校,其總裁等不過從中抽閱,伊等所閱之書既少,則處 分不應仍照向例。嗣後書內每錯一次,即將簽貼之總裁交部察議。欽此。又奉旨:此後書內錯誤,總裁、總校記過一次者,分校著記過二次。欽此。又總校張能照等 檢閱書籍較多,前經奏明,請照三次議處之例辦理,奉旨允行。又奉旨:阿桂、和珅派閱書籍內簽出錯誤之處,一併照例議處。欽此。各在案。
上年十月以前所進書籍錯誤次數,業按季查核。自十月起至十二月止,進過全書四次,《永樂大典》一 次。臣等詳加查核,總裁‧八阿哥記過一次,十一阿哥記過三次,王杰記過三次,臣董誥記過二次,曹文埴記過四次;總閱周煌、李汪度、倪承寬各記過一次,謝 墉、胡高望各記過三次,朱珪記過十六次;總纂紀昀、陸錫熊、孫士毅各記過三次;覆校鄒炳泰記過三十八次,黃軒、邵晉涵各記過十八次,平恕記過十二次,彭元 珫記過十次,吳典記過八次,王增記過五次;總校朱鈐記過八十七次,楊懋珩記過八十五次,繆琪記過五十三次,倉聖脈記過三十四次,王燕緒、何思鈞各記過三十 一次;分校陳木記過三十四次,范鏊記過二十八次,牛稔文記過二十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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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元珫、王璸各記過二十次,王增、葉蘭各記過十八次,金光悌、黃昌禔、卜維吉各記過十四次,胡予襄、 陳初哲、劉景岳各記過十二次。孫球、邱庭漋、嵇承志、勵守謙、吳舒帷、張慎和、潘庭筠各記過十次,秦泉、羅萬選各記過八次,汪日贊、徐步雲、李巖、楊世 綸、袁文邵各記過六次,吳典、王彝憲、潘曾起、汪錫魁、陸湘、李楘、李斯咏、朱依魯、陳文樞、王鍾泰、朱炘、范來宗、宋鎔各記過四次,周鋐、孫梅、吳省 蘭、蔡必昌、王家賓、王慶長、毛鳳儀、趙秉淵、鮑之鍾、張曾炳、戴聯奎、李荃、金榜、石鴻翥、周興岱、宋枋遠、于鼎各記過二次。應交吏部、都察院照例分別 察議。謹奏。
乾隆四十六年正月十七日奉旨:知道了。欽此。
(軍機處上諭檔)
七四九 全書處彙核十至十二月繕寫全書訛錯及總裁等記過清單
乾隆四十六年正月
全書處遵將乾隆四十五年十月初起至十二月底止,呈進過全書四次。內繕寫訛錯奉旨記過之處,除總校官陸費墀前經奉旨免其議處,毋庸開送外,應將應行彙核之總裁、總閱、總校逐次填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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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總裁阿<桂>、和<珅>覆閱奏明記過之處,一併填注。統行開具於後:
一、《大事記續編》內「士民相慶」句,「慶」字寫不成體。總校官倉聖脈記過一次,分校官胡予襄記過二次。
一、《大事記續編》內「嘗為郡掾」句,「掾」訛」。椽」。總校官倉聖脈記過一次,分校官劉景岳記過二次。
一、《中州名賢文表》內「條山東峙畫屏開」句,「屏」訛「幈」。總校官朱鈐記過一次,分校官盧遂記過二次。
一、《北溪大全集》內「吾姊今朝慶誕辰」句,「辰」訛「晨」。總校官倉聖脈記過一次,分校官周鋐記過二次。
一、《文苑英華》內「嚬蛾強一粧」句,「蛾」訛「娥」。總校官朱鈐記過一次,分校官盧遂記過二次。
一、《文苑英華》內「身未亡」句,「亡」訛「忘」。總校官朱鈐記過一次,分校官葉蘭記過二次。
一、《文苑英華》內「小堂綺帳三千戶」句,「戶」訛「萬」。總校官朱鈐記過一次,分校官高中記過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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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苑英華》內「君王乃背彤砌」句,「彤」訛「彫」。總校官朱鈐記過一次,分校官秦泉記過二次。
一、《文苑英華》內「吳」字挖補未填。總校官朱鈐記過五次,分校官秦泉記過二次。
一、《文苑英華》內「喬」字挖補未填。總校官朱鈐記過五次,分校官葉藺記過二次。
一、《文苑英華》內「明眎八世孫」句,「眎」訛「■」;又「與宋鵲謀而殺」之句,「鵲」字下傍注「集」作「■」,刊本「■」訛「徒」。總校官朱鈐記過二次,分校官黃昌禔記過四次。
一、《文苑英華》內「賻物二百段」句,「賻」字塗墨未改;又「二」字訛「三」。總校官朱鈐記過六次,分校官羅萬選記過四次。
一、《文苑英華》內「碑三十四」四字酌刪,乃塗抹未經挖去;又「一作皆唐大詔令」,亦酌刪,未改。總校官朱鈐記過十次。
一、《文苑英華》內「華清恩幸古無倫」句,「恩」訛「思」;又「猶恐蛾眉不勝人」句,「蛾」訛「娥」。總校官朱鈐記過二次,分校官王鐘泰記過四次。
一、《文苑英華》內「寤寐增勞」句,「寤寐」二字訛「窹■」。總校官朱鈐記過二次,分校官王璸記過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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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苑英華》內「雲鬢花冠金步搖」句,「鬢」訛「鬂」;又「芙蓉帳裏暖春宵,春宵苦短日高起」二句,「宵」並訛「霄」;又「宛轉蛾眉馬前死」句,「蛾」訛「娥」。總校官朱鈐記過四次,分校官金光悌記過八次。
一、《文苑英華》內「紫微降天仙」句,「微」訛「薇」;又「深山望裏鐘」句,「鐘」訛「鍾」;又注內「一作屣」,「屣」訛「■」。總校官朱鈐記過三次,分校官盧遂記過六次。
一、《文苑英華》內「江總」,「總」訛「摠」。總校官朱鈐記過一次,分校官趙秉淵記過二次。
一、《文苑英華》內「攘袂瞋目」句,「袂」訛「■」;又「若夫扃牖六合」句,「牖」訛「牗」;又《封建論》下失寫李百葉姓名。總校官朱鈐記過三次,分校官黃昌禔記過六次。
一、《文苑英華》內「對禹問」下失寫韓愈姓名。總校官朱鈐記過一次,分校官鮑之鍾記過二次。
一、《四書講義困勉錄》內,五頁未畫上闌。總校官王燕緒記過五次。
一、《春秋五禮例宗》內「總羣公言之」句,「總」訛「摠」。總校官倉聖脈記過一次,分校官秦泉記過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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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劉隨州集》內「漢口夕陽斜度鳥」句,「度」訛「渡」。總校官繆琪記過一次,分校官秦泉記過二次。
一、《羅昭諫集》內「塵飄馬尾甘蓬轉」句,「蓬」訛「篷」。總校官王燕緒記過一次,分校官宋鎔記過二次。
一、《羅昭諫集》內「花落花開淚滿膺」句,「膺」訛「纓」。總校官王燕緒記過一次,分校官宋鎔記過二次。此冊係總裁八阿哥閱。
一、《古文苑》內「調鉛無以工其貌」句,「貌」字寫不成體。總校官繆琪記過一次,分校官范來宗記過二次。
《御定淵鑑類函》內「齊孔稚珪」,「齊」訛「宋」;又二百九十九卷內,「齊」訛「梁」。總校官繆琪記過二次,分校官汪日贊記過四次。
《御定淵鑑類函》內「涓埃何以答恩榮」句,「埃」訛「涘」;又「春星爛漫燭微坦」句,「微」訛「薇」;又「空傳暮雨過」句,「過」訛「多」;又「江上數峯青」句,「青」訛「清」;又「晉陶潛」,「晉」訛「宋」。總校官何思鈞記過五次,分校官高中記過十次。
《御定淵鑑類函》內「與丁廙詩」,「廙」訛「翼」。總校官何思鈞記過一次,分校官孫梅記過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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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御定淵鑑類函》內「更灑江毫上玉堂」句,「堂」訛「皇」;又「謝朓」,「朓」字訛「眺」。總校官何思鈞記過二次,分校官吳錫齡記過四次。
《御定淵鑑類函》內「宛約風流」句,「宛」訛「婉」;又「阼」字訛「祚」。總校官何思鈞記過二次,分校官朱炘記過四次。
《御定淵鑑類函》內「臣聞久變無津」句,脫去「臣」字。總校官何思鈞記過一次,分校官沈清藻記過二次。
《御定淵鑑類函》內,卷一百二十九第四十四頁,誤裝入第四十頁之前。總校官何思鈞記過五次。
《御定淵鑑類函》內「南村諸楊北村盧」句,「楊」字挖補未填。總校官繆琪記過一次,分校官羅萬選記過二次。
《御定淵鑑類函》內《薛能謝劉相公寄天柱茶》詩上應空格,誤填「膝」字。總校官繆琪記過一次。
《御定淵鑑類函》內「收書老更癡」句,「癡」訛「痴」。總校官繆琪記過一次,分校官吳省蘭記過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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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御定淵鑑類函》內「摧心對董帷」句,「帷」訛「幃」。又「邂逅相逢食楚苹」句,「逅」字未填。總校官繆琪記過二次,分校官黃昌禔記過四次。
《御定淵鑑類函》內「晉潘岳兩階銅人訓曰」句,「兩」訛「両」。總校官繆琪記過一次,分校官陳木記過二次。此冊係總裁董<誥>閱。
《御定淵鑑類函》內「未似雕闌倚半酲」句,「酲」訛「醒」。總校官繆琪記過一次,分校官羅萬選記過二次。
《御定淵鑑類函》內「稻粱恩厚莫愁飢」句,「飢」訛「饑」;又「步南園以迥眺」句,「眺」訛 「朓」;又「雝雝鳴鴈」句,「雝雝」訛「雍雍」;又「修文之應」句,「修」字挖補未填;又注內「偃武修文之應」句,又挖補未填;又「睍睆黃鳥」句,「睆」 訛「睕」;又「鳲鳩在桑」句,「鳲」訛「鳴」。總校官繆琪記過十六次,分校官王璸記過十六次:
《御定淵鑑類函》內「乃是烏鬼報仇也」句,「烏」字塗抹,未經挖補。總校官繆琪記過五次。
一、《初學記》內「謝朓」,「朓」字訛「眺」。總校官何思鈞記過一次,分校官吳錫齡記過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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