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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據雲南曲靖、澂江、昭通、東川、廣南、開化、大理、楚雄、麗江、永昌、臨安、普洱、蒙化、景東、 武定、廣西、鎮沅、元江各府、直隸廳州所屬州縣、鹽井陸續申繳。臣率同司道詳加查閱,截至四月底止,復又獲書一百一十二種,計共六百三十九部,內向經奉文 查禁者七十七種,計五百二十九部。又前次奏繳逆犯王錫侯選刻《唐詩試帖》一種,今又查獲十五部;該犯又有選刻《國朝試帖》一種,今亦查獲五部。均係奉文查 禁,應解京送館銷燬。其未奉查禁者,有《考卷探珠集》一種,內載王錫侯時文。此與呂留良時文散見選本者正同一例,梟獍之跡,隻字難留,應請旨一體查燬。此 外從前未奉查禁書籍三十二種,計八十九部,除王世貞、諸燮《通鑑》、盧元昌《國書》、李贄《藏書》、呂留良《易解題說選本》、王鳴昌《難題問答》、周在浚 《藏弆集》十種,已於上屆節次黏簽,奏請禁燬。其餘二十二種,內如正續通鑑、節要、輯略、要略、合錄、類編、史綱、史要、全史、小史,或抄撮歷朝,或紀述 明代,率皆叢雜殘陋,不成體例,與現禁之《捷錄》、《通紀》等書大略相同。且所載邱濬等議論遼宋元明,語多謬妄,更易誣惑人心。高拱《紀錄邊事》及明代 《館課》、《策略》、《戴重詩集》等書,每多干犯本朝,狂吠之詞,尤不容存留片紙。又如明陸應陽《廣輿記》,雖經後來改刻,而細勘卷末,仍有乖違。又如錢 謙益《杜詩箋註》、呂留良《詩經詳解》,從前查禁時遺漏未入,皆不應使之復行於世。餘如坊選刻本載有錢謙益、屈大均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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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未便久任留傳,自宜分別禁燬。臣謹將各書應禁緣由開列清單,詳晰分註,並於書內黏簽進呈,恭請欽定。
上三次申繳書籍,自近及遠。此次則廣南、開化、騰越、思茅各邊地士民,均知望風畏法,爭獻恐後。臣更飭各該地方官迎機勸勵,奉行勿懈,寧再展期數月,務令淨絕根株。
再,上次解送書內,有另緘恭呈世宗憲皇帝欽頒《大義覺迷錄》十本。今此次又查出八本,是從前收繳之時尚多未盡。
臣一面再行慎密細查,合先敬謹封緘,另匣進呈,恭摺奏明,伏乞皇上睿鑒訓示。謹奏。
硃批:覽。
附一 滇省向例查禁各書清單
向例查禁書七十七種,共五百二十九部,三千三百八十本:
《歷朝捷錄》六十七部,共三百一十三本。 《捷錄大成》四十四部,共二百三十四本。
《捷錄大全》二十部,共一百零九本。 。捷錄法原》七部,共三十四本。
《捷錄真本》十一部,共三十九本。 《捷錄直解》五部,共十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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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信錄》四部,共三十三本。 《通紀捷覽》二部,共九本。
《明通紀》十八部,共一百四十六本。 《明通紀直解。四部,共三十二本。
《明紀會纂》十六部,共九十五本。 《明紀編年》十三部,共六十七本。
《明通紀纂》一部,七本。 《古今全史》十部,共四十四本。
《明紀直解》二部,共二十六本。 《明鑑易知錄》五部,共三十五本。
《大事紀》一部,五本。 《三藩紀事》一部,四本。
《三朝要典》一部,八本。 《明季遺聞》一部,四本。
《殘明紀事》一部,二本。 《讀史綱》一部,二十七本。
《同時尚論錄》一部,十本。 過庭訓《人物考》一部,三十本。
《古今議論參》一部,一本。 《廣古今議論參》二部,共十六本。
《羣書備考》四十七部,共二百九十七本。 《博物典彙》十六部,共一百零一本。
《登壇必究》十五部,共二百零九本。 《史外》二部,共十六本。
《議撮》一部,一本。 《翰海》十五部,共七十四本。
《狀元策》十三部,共八十四本。 黃道周《百將傳》七部,共六十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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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元素《名將傳》三部,共二十五本。 艾南英《天傭子集》四部,共四十一本。
錘惺《隱秀軒集》十一部,共六十二本。 李贄《焚書》五部,共十一本。
陳際泰《已吾集》四部,共十二本。 陳際泰《太乙山房集》一部,一本。
《高子遺書》二部,共十八本。 《寒支集》二部,共十五本。
《東林書院志》一部,八本。 金聲《太史集》二部,共七本。
鮑應鰲《瑞芝山房集》一部,二本。 潘士藻《闇然堂集》一部,一本。
陳繼儒《文集》一部,四本。 陳繼儒《晚香堂小品》一部,二本。
陳孝威《壺山集》一部,三本。 孫治《宇台集》二部,共九本。
董其昌《容臺集》一部,二本。 王思任《避園擬存》一部,一本。
《蒼霞草》一部,三本。 《續蒼霞草》一部,五本。
劉城《繹桐集》一部,一本。真按:前後文均作「嶧桐集」。唯不著撰人。 邢昉《石臼集》一部,一本。
焦竤《澹園續集》一部,三本。 張溥《七錄齋集》一部,四本。
黎遂球《蓮鬚閣集》一部,一本。 陳象《明兵略》一部,一本。
《列朝詩集》三部,共十六本。 錢謙益《初學集》一部,四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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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謙益《尺牘》一部,五本。 《武庫纂略》一部,十本。
《白石樵真稿》一部,四本。 《天外談》二部,共二十一本。
王道升《古學指南》九部,共四十三本。 《四六新書》八部,共五十五本。
屈大均《翁山詩外》二部,共三十一本。 屈大均《詩集》一部,六本。
《廣東新語》二部,共二十本。 《嶺南三家詩》二部,共十本。
呂留良《古文》一部,五本。 呂留良《時文》四部,共十二本。
呂留良《慙書》二部,共七本。 呂留良《四書講義》五十一部,共四百零二本,
呂留良《四書語錄》三十部,共二百九十七本。
現奉查禁書二種,二十部,一百四本:
王錫侯選刻《唐詩試帖詳解》十五部,共九十四本。
王錫侯選刻《國朝試帖詳解》五部,共十本。
附二 滇省向未查禁各書清單
向未查禁書三十三種,九十部,七百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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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紀合錄》一部,十本。上截係鍾惺《明通紀》,向例查禁,此本內雖將干犯我朝字句刊削數處,而違礙究多。下截係王世貞《綱鑑》,并首載潘榮《總論》,業經前次請禁,應請一體查禁。
《通鑑節要》二部,共八本。不著撰人名氏。殘缺不全。查邱濬論斷於遼紀建國之初,議論率多狂謬,應請銷燬。
《續通鑑節要》四部,共九本。殘缺不全。查宋、元、明代統之際,論斷背謬,多與《通鑑節要》同,應請銷燬。
《續編鑑》一部,一本。不著撰人名氏。殘缺不全。論斷多有背謬,應請銷燬。
《歷朝史要》一部,一本。不著撰人名氏。殘缺不全。每朝始末著一總論,與潘榮《總論》詞意相似。查《南宋論》內凡涉金、元,語多謬妄,應請銷燬。
《世史類編》二部,共二十一本。李槃纂。不全。內有潘榮《總論》,又序文及李介菴等議論正統處,均多狂謬,應請查禁。
《史綱》一部,一本。查禁書內有左昊《讀史綱》一種。此係馮夢真著。內於元紀論多謬妄,又內有現請查禁之潘榮《總論》一篇,應請查禁。
《通鑑釋義》一部,一本。殘缺不全。內載邱濬論二條,均屬謬妄,應請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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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綱鑑全史》一部,五本。蘇濬著,孫鑛增訂。不全。卷首載潘榮《總論》,凡例內論正統亦屬謬妄,應請查禁。
《通鑑要略》一部,二本。陳仁錫纂。首載潘榮《總論》,應請查燬。
《增訂鑑略妥註》一部,一本。卽《通鑑要略》原本加以註釋,應請一例查燬。
《明朝小史》一部,一本。呂毖著。不全。瑣碎無當。內載《南都公檄》一篇,干犯我朝,應請查禁。
《紀錄彙編》一部,三本。係彙載明代諸臣言行。不全。查高拱《邊略》內所紀邊事,多有干礙,應請摘燬。
《明館課續集》一部,七本。向奉查禁。書內有《翰林館課》一種,今此書名目雖殊,但查劉曰寧、王肯堂《聖武頌》,鄒德溥、王苴《遼東大捷詩》,皆有干犯我朝;而方孝孺、葛曦、焦竑所擬奏疏檄議,亦多違礙。應請一例查禁。
《增定明館課》一部,一本。查與向奉查禁之《翰林館課》名雖不同,但如方從哲、鄧宗齡等諭檄,邱濬、袁袠各議,多有干礙,應請一例查禁。
《酉戌二三塲定本》一部,一本。係明人策。殘缺不全。內如傅岩、張懋禧、周吉諸人議論 真按:疑當作丙戌二三塲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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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涉我朝,語多違犯,應請禁燬。
《河邨集》一部,一本。戴重著。查詩作於明季,其原序及詩內皆有干犯我朝,應請禁燬。
《廣輿記》一部,十本。明陸應陽輯。九邊遼東條下稱「大清建國為龍興根本之地」等語,本極得體,而女直條下字句違礙,應請抽燬。
《杜詩箋註》一部,四本。錢謙益箋。向來未奉查禁。但錢謙益所著片紙,均不應存留。此書內援引故實 及詮釋杜甫詩意,皆摭拾前人緒餘,本無足論。又書內削去本字,作為方格,似欲迴避違礙字面,而不知毫無干涉,徒見鄙俚。季正直一序,稱述錢謙益尤為諛妄。 再,謙益應自有序,或係後人抽燬,應請通行查禁。
呂留良《詩經詳解》二部,共十一本。上次《易經詳解》業經請燬。此亦逆犯呂留良手著,不容片紙流傳,應請查禁。
《聽嚶堂翰苑英華》一部,六本。內有錢謙益數則,與現奉查禁之《四六新書》相類,應請抽燬。
《國朝詩萃》二部,四本。內有錢謙益、屈大均詩,應請抽燬。
《考卷探珠集》一部,二本。內有逆犯王錫侯時文一篇,應請抽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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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黏簽奏請查禁書十種:
王鳳洲《綱鑑》二部,共三十七本。 《諸燮通鑑集要》一部,八本。
盧元昌《明紀本末》一部,六本。 李贄《藏書》一部,二十五本。
呂留良《易經詳解》一部,五本。 呂留良《四書題說》三部,共三十六本。
呂留良選古文一部,八本。 呂留良《偶評》四十五部,共四百三十四本。
王鳴昌《難題問答》四部,共三十二本。 周在浚《藏弆集》一部,一本。
(宮中硃批奏摺)
四九九 軍機大臣奏各省送到違礙書籍擬檢出應燬重本派員銷燬片
乾隆四十三年五月十七日*
查各省送到違礙書籍,前經臣等詳悉閱看,將必應銷燬之書三百二十餘種,陸續開敘略節,卽同原書進呈 請燬在案。此種應燬書籍重本,又經各省督撫分起送到,向例俱交存方略館,現在箱梱為數甚多,房屋已不能容,多係于院子內堆積,似應急為焚燬,方不致轉有疎 失。臣等酌擬此項違礙書籍,內除新到之本未經閱定者,現仍趕緊詳閱,照舊開單同原書進呈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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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已經奏准應燬之重本,應請令原派閱看之翰林官查照原單,逐一詳細檢出。臣等酌派軍機滿漢司員眼同監看,在武英殿字爐儘數銷燬,以免堆貯疎虞。是否如此辦理,伏候訓示遵行。謹奏。
乾隆四十三年五月十七日奉旨:仍著送進銷燬。欽此。
(軍機處上諭檔)
五○○ 諭內閣檢討王太岳在四庫館行走勤勉著加恩改為革職留任
乾隆四十三年五月十七日
乾隆四十三年五月十七日內閣奉上諭:
檢討王太岳因前在雲南布政使任內辦理裁營軍械,並不詳請覆估一案,已照部議降調,但念其現在四庫館行走,尚屬勤勉,著加恩改為革職留任。欽此。
(軍機處上諭檔)
五○一 貴州巡撫圖思德奏續經查獲奉禁各種書籍解京銷燬摺(附清單一)
乾隆四十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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