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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April 22,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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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非偽託,且其始末雖無足道,而稱尊擅號,首尾十有餘年,事蹟亦多有可考。與其聽不知者私相傳述,轉 致非實無稽,又何如為之約舉大凡,俾知當日邊隅偷息,不過若是之窮蹙無成,更何(可)以正傳聞之訛異。又若其下諸臣,當時因其旅拒王師,率多以偽官為目, 中間如白文選、李定國等,本獻賊義子,反側無常,自當準《春秋》書盜之例。又如金堡等之五虎橫行,把持國是者,亦為無足齒錄。然其他各為其主,守節不屈, 以至隕首捐軀者,實不一而足,較宋末之文天祥、陸秀夫,差相仿彿。雖開創之初,兵威迅掃,不得不行抗命之誅,而諸臣瑣尾間關,有死無貳,在人臣忠於所事之 義,實為無愧。迄今日久論定,朕方深為嘉予,不欲令其湮沒無傳。卽使以載筆有體,亦不妨於事涉二王者,書之為彼,以稍存內外之別,而其臣則書為某王之某官 等,槩不必斥之為偽。着交四庫全館總裁,將唐桂二王本末,撮敍梗槩,並將當時死事諸臣姓名事蹟,逐一登載,詮次成帙,具稿進呈,候朕裁定後,卽刊附《通鑑 輯覽》之末。俾論史者徵名核實,共知朕大中至正,無一毫偏倚之私,而表微闡幽,益稱朕崇獎節義之意。

  所有《明紀輯略》一書,并不必禁燬。將此通諭知之。欽此。

  (軍機處上諭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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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 暫署貴州巡撫袁守侗奏據呈代陳韋謙恆辦理禁書錯繆緣由摺

  乾隆四十年閏十月二十九日

臣袁守侗謹奏,為據呈代奏事。

據 韋謙恆呈稱:乾隆四十年閏十月十四日奉上諭,韋謙恆奏查繳違禁書籍,云云。欽此。跪讀之下,慚悚交 集。伏查節奉諭旨,令各省嚴查禁書,奏聞銷燬。黔省既經查出應禁書籍,自應黏簽封固解京,恭呈御覽。乃謙恆識見愚昧,因黔省查繳書籍,均係廣東、福建等省 奏明查禁已經進呈之書,遂率請在外銷燬。又茫然不知輕重,誤將原書封固,發還書局。種種乖謬,實屬昏憒糊塗。今蒙聖主嚴行申飭,並令自行明白迴奏。謙恆汗 流浹背,無地自容。且於蘇墧一案,謙恆既不能察劾於前,又不知請罪於後,尤屬罪無可逭。先於閏十月初二日欽遵前奉諭旨,明白迴奏在案。所有此次奉到上諭, 理應恭摺覆奏,但謙恆已奉旨革職,發往軍臺効力贖罪,理合將辦理糊塗錯繆緣由,縷晰陳明,伏懇代奏。等情到臣。

  臣查黔省收繳遺書書局,向設貢院,係委護糧道單烺承辦。正在提集檢查間,適奉赴川諭旨,當卽移交護撫國棟,另行封固進呈外,所有韋謙恆遵旨明白迴奏緣由,謹據呈代奏,伏祈皇上聖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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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奏。

  乾隆四十年十一月初十日奉硃批:覽。欽此。

(軍機處錄副奏摺)

三○二 江蘇巡撫薩載奏查辦《喜逢春傳奇》並委員解送現繳違礙書籍板片摺

  乾隆四十年十一月初三日

江蘇巡撫臣薩載謹奏,為遵旨率屬查辦並再陳現繳違礙書籍,仰祈聖鑒事。

本 年閏十月二十七日,接准督臣高晉劄會內開,准大學士舒赫德、于敏中字寄,乾隆四十年閏十月十八日奉上 諭:朕昨檢閱各省呈繳應燬書籍,內有僧澹歸所著《徧行堂集》,係韶州府知府高綱為之製序,兼為募資刊行。因查澹歸俗名金堡,明末進士,曾任知縣,復為桂王 朱由榔給事中,當時號為五虎之一,後乃托跡緇流,藉以苟活。其人本不足齒,而所著詩文中多悖謬字句,自應銷燬。高綱身為漢軍,且係高其佩之子,世受國恩, 乃見此等悖逆之書,恬不為怪,轉為製序募刻,其心實不可問。使其人尚在,必當立置重典。因令查閱其家收存各種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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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於高綱之子高秉家,查有陳建所著《皇明實紀》一書,語多悖謬。其書板自必尚在粵東,着傳諭李侍堯 等,卽速查明此書板片及所有刊印之本,一并奏繳。又查出《喜逢春傳奇》一本,亦有不法字句,係江寧清笑生所撰。曲本既經刊布,外間自必尚有流傳,該督撫等 從前未經辦及,想因曲本蒐輯不到耳。著一并傳諭高晉、薩載,於江寧、蘇州兩處查明所有刷印紙本及板片,概行呈繳。高綱為澹歸作序,朕於無意中閱及,可見天 理難容,自然敗露。其子高秉收藏應燬之書,卽或前此未經寓目,近年來查辦遺書,屢經降旨宣諭,凡繳出者概不究其已往,今高秉仍然匿不呈繳,自有應得之罪, 已交刑部審辦。此專因高綱為八旂大臣子孫,其家藏有應繳燬之書,不可不示懲儆。至陳建在明天啟間,卽清笑生似亦明末時人,其家卽有子孫,均可不必深究。設 或民間尚有藏者,但經獻出,均可免罪。將此由四百里一并諭令知之。欽此。遵旨寄信前來。相應恭錄劄會。等因。到臣。

  伏查明季偽妄遺書,臣與督臣在於江寧、蘇州兩處督屬查辦,並宣播叠奉恩旨,無論斷簡殘編,如有違礙語句,悉行呈繳,寬其已往。所有三次收繳應行銷燬之書籍板片,俱經會摺奏進在案。

  今數月以來,蘇州書局內,又據陸續繳到違礙之書一十餘種,而《喜逢春傳奇》齣本,向未見有此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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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屬亦無呈繳。竊思此種傳奇,係江寧人所撰,又經刊布,誠如聖訓,外間必有流傳。臣前此蒐羅未到,惶 悚實深。現在欽遵諭旨,劄飭江寧、蘇州藩臬三司督率各府州縣,詳細查繳。其清笑生係何姓名,里居何處,有無子孫存留板片,並飭江寧府確切訪查。另委妥員向 坊林書賈到處購覓繳解,不敢稍有疎漏。

   至僧澹歸所著《徧行堂集》。蘇州書局內現有收繳正、續集各一部,查無高綱序文,似係另有一板。此 外,尚有《皇明通紀集要》等書十五種,語句均有悖謬違礙。臣謹於各書內黏簽封固,同先經解進今重複查出之《酌中志》等書二十五種,計一百二十九部,又《七 錄齋稿》、《潭西詩集》書板二種,共四百九十四塊,另委妥員解交軍機處投收轉奏銷燬外,理合先行開列清單,恭呈御覽。仍開明著書人年代、姓名、里居,轉飭 各屬並移各該省查明有無板片及存留書本,嚴行追繳。

   再,此次查繳之《皇明通紀集要》,亦載明東筦陳建所輯,恐此外尚有流傳。其餘違礙書籍,蒐訪亦未淨 盡。臣現又宣揚恩旨,凡有應燬之書,不拘詩文雜著以及傳奇小說,但經獻出,均可免罪,務使家喻戶曉,不致再有隱匿,臣仍留心訪察,率屬實力辦理。俟續有繳 到書籍,隨時繕摺進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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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臣遵旨查辦及現繳書籍板片委員解送緣由,謹會同大學士‧管兩江總督臣高晉,恭摺具奏,伏乞皇上睿鑒。謹奏。

  硃批:知道了。

    (宮中硃批奏摺)

  三○三 兩江總督高晉奏遵旨查辦《喜逢春傳奇》等書情形摺

  乾隆四十年十一月初九日

  太子太傅‧內大臣‧大學士‧仍留兩江總督統理河務革職留任臣高晉謹奏,為欽遵諭旨,先行奏覆事。

   竊臣在徐州工次,接准兵部火票遞到大學士舒赫德、于敏中字寄內開,乾隆四十年閏十月十八日奉上諭: 朕昨檢閱各省呈繳應燬書籍,內有僧澹歸所著《徧行堂集》。係韶州府知府高綱為之製序,兼為募資刊行。因查澹歸俗名金堡,明末進士,曾任知縣,復為桂王朱由 榔給事中,當時號為五虎之一,後乃托跡緇流,藉以苟活。其人本不足齒,而所著詩文中多悖謬字句,自應銷燬。高綱身為漢軍,且係高其佩之子,世受國恩,乃見 此等悖逆之書,恬不為怪,轉為製序募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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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心實不可問。使其人尚在,必當立置重典。因令查閱其家收存各種書籍。今於高綱之子高秉家,查有陳建 所著《皇明實紀》一書,語多悖謬。其書板自必尚在粵東,著傳諭李侍堯等卽速查明此書板片,及所有刊印之本,一併奏繳。又查出《喜逢春傳奇》一本,亦有不法 字句,係江寧清笑生所撰。曲本既經刊布,外間必備有流傳,該督撫等從前未經辦及,想因曲本蒐輯不到耳。著一併傳諭高晉、薩載,於江寧、蘇州兩處查明所有刷 印紙本及板片,槩行呈繳。高綱為澹歸作序,朕於無意中閱及,可見天理難容,自然敗露。其子高秉收藏應燬之書,卽或前此未經寓目,近年來查辦遺書,屢經降旨 宣諭,凡繳出者槩不究其已往,今高秉仍然匿不呈繳,自有應得之罪,已交刑部審辦。此專因高綱為八旗大臣子孫,其家藏有應燬之書,不可不示懲儆。至陳建在明 天啟間,卽清笑生似亦明末時人,其家卽有子孫,均可不必深究。設或民間尚有藏者,但經獻出,均可免罪。將此由四百里一併諭令知之。欽此。遵旨寄信到臣。仰 見我皇上於懲儆悖逆之中,寓法外施仁之意。

  臣查江寧清笑生所撰《喜逢春》曲本,既經刊布民間,必尚有流傳,從前未經辦及,實因曲本搜羅未到。今蒙聖明指示,臣在工所,遵卽一面飛行江寧布政使閔鶚元,督同府縣,查明清笑生實係何縣人民,如有子孫存留刷印紙本及板片,卽詳悉曉諭,令其速行呈繳,不加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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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仰副皇上如天之德。並出示曉諭居民坊舖,凡有藏留者,悉行儘數首出,均免治罪,倘再隱匿不繳,日後別 經發覺,即照律辦理。一面飛咨江蘇、安徽、江西各撫臣,并行上下江、江西藩臬各司,通飭各府州,凜遵諭旨,并將《徧行堂集》及《皇明實紀》等書,一體實力 查繳,務期淨盡無遺,不使再有隱匿,亦不使稍涉張皇滋擾。

  除俟查繳到日,另行具奏外,所有臣現在欽遵辦理緣由,臣謹恭摺先行奏覆,伏乞皇上睿鑒。謹奏。

  硃批:知道了。

  (宮中硃批奏摺)

  三○四 兩江總督高晉奏拏解為《徧行堂集》製序刊行之高綱長子高■等情摺禾

  乾隆四十年十一月初九日

  太子太傅‧內大臣‧大學士‧仍留兩江總督‧統理河務革職留任臣高晉謹奏,為准咨拏解,恭摺奏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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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乾隆四十年閏十月二十一日,准九門提督咨開:原任廣東韶州府知府高綱之子高■,現在江南河工効力革 職道李奉瀚處,并高■之妻同子女,俱在蘇州伊妻父原任寧國府知府翟照廷處居住。奏明請旨,飭交臣與撫臣薩載,卽委妥員分往各處,將高■拏獲解送,其高■之 妻子,押解歸旗。並查封該二人名下行李,詳細檢查有無存留徧行堂書籍及悖謬違礙字跡。等因。到臣。

   查原任松太道李奉瀚,現隨臣在徐州丁家集工次,其眷口寓居清江浦地方。隨一面飛委河庫道朱履忠,督 同清河縣知縣徐振甲,密赴李奉瀚寓處,立將高■拏獲,查封一切行李,搜檢有無存留前項《徧行堂集》及刊板,與別項悖謬違礙字跡。一面飛咨撫臣,并行蘇臬 司,就近密委妥員馳往原任寧國府知府翟照廷家,拏獲高■之妻子,查封行李去後。茲據河庫遺朱履忠稟稱:督同清河縣知縣徐振甲密赴李奉瀚寓所,將高■拏獲, 逐細搜查,並無《徧行堂集》及刊刻板片與別項悖謬違礙字跡。訊據高■供,係已故原任韶州府知府高綱長子,曾選貴州平遠州吏目,緣事革職,於乾隆二十五年回 旗,在京訓蒙,本年失館,欲赴天津尋覓。李奉瀚係其表姪,聞在江南河工,又伊弟高■妻舅翟啟泰,現住蘇州,均可投奔,託其轉薦。隨於六月初二日從張家灣至 天津,覓館不得,一路搭船南來,染患痢疾。於八月十二日至清江李奉瀚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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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李奉瀚在徐州工次,未能見面,卽在附近廟內暫寓養病,復患瘧症,缺乏盤纏。候至十月初八日,李奉瀚 回至清江,始往寓會見。捏稱久經散處在外,託其尋館,並懇資助。李奉瀚以無館可薦回覆。彼時因病未痊,欲暫住李奉瀚寓所調養,再赴蘇州另圖。李奉瀚許給盤 費,是以暫寓。伊父高綱如何作徧行堂序,不但並無是集存留,且從前并不曾見過。復加究詰,又供只記憶伊父高綱曾刻有《雪聲軒詩集》四本,又續刊一本,前在 天津時,伊父給過一部,帶至貴州吏目任所,回京在灘河覆船沉失,內中有無違礙字跡,亦未經細看。今事隔多年,詩板是否尚在天津,須問伊弟高稝們,纔得知 道。如有《徧行堂集》及刊板存留,敢不實供。等情錄供,連所起書籍衣物,一併委員押解到工次。臣隨率同徐州府知府牛翊祖,將高■提訊,據供前情無異。

   臣以僧澹歸所作《徧行堂集》,欽奉諭旨,係高綱為之製序,兼為募資刊行。高■乃高綱之子,豈無藏本 及刊板存留與別項悖謬違礙字跡!反覆研究,堅供伊父高綱做詩刊板,尚且據實供明,其如何代僧澹歸製《徧行堂序》,實不曾見過,如果曉得,焉敢隱瞞等語。矢 口不移。臣當將所起行李書籍,詳加查閱,委無《徧行堂集》及別項悖謬違礙字跡,飭令徐州府逐一查造印冊,復傳李奉瀚面詢,其所稱高■至寓會見及暫住情由, 亦均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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