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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August 1,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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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氏以為別有討論群書之語,誤甚。即此數語窺之,真按:章學誠之誤 劉歆蓋深明乎古人官師合一之道,而有以知乎私門初無著述之故也。”

又《互著篇》(三之一):“古人著錄,不徒為甲乙部次計。如徒為甲乙部次計,則一掌故令史足矣,何用父子世業,閱年二紀,僅乃卒業乎?案 此語亦誤甚。《漢志》云:“劉向校書,每一書已,向輒條其篇目,撮其指意,錄而奏之。”蓋每書皆先校而後著錄,故今所傳向諸書敘錄,皆言“所校某書若干 篇,除重複定著若干篇,已殺青,書可繕寫”。是校讎已定,書可繕寫之時,乃作一錄,故其事不得不緩。今乃言古人著錄,“父子世業,閱年二紀”。若向、歆兩 世相繼,僅成一書目者,亦可笑矣!蓋部次流別,申明大道,真按:章學誠之誤 敘列九流百氏之學,使之繩貫珠聯,無少缺逸,欲人即類求書,因書究學。古人最重家學,敘列一家之書,凡有涉此一家之學者,無不窮源至委,竟其流別,所謂著作之標準,群言之折衷也。”

又《補校漢書藝文志篇》(十之二):“《漢志》最重學術源流,似有得于太史敘傳,及莊周《天下篇》、荀卿《非十二子》之意。此敘述著錄,所以有關於明道之要,而非後世僅計部目者之所及也。”

朱一新《無邪堂答問》卷二:“劉中壘父子成《七略》一書,為後世校讎之祖。班志掇其精要,以著于篇後。謂小序。惟鄭漁仲、章實齋能窺斯旨,商榷學術,洞徹源流,不惟九流諸子各有精義,即詞賦方技亦復小道可觀。目錄校讎之學所以可貴,非專以審訂文字異同為校讎也。……世徒以審訂文字為校讎,而校讎之途隘;以甲乙簿為目錄,而目錄之學轉為無用。多識書名,辨別板本,一書優為之,真按:教育部國語辭典【估】人-5-7 注音一式 ㄍㄨ 解釋:評定、推算。如:估價、估計、評估。儒林外史˙第五十二回:我前日新買了一匹馬,身材倒也還好,你估一估,值個甚麼價?兒女英雄傳˙第十回:那金銀的數目多少,都料估得出來。(之又音)ㄍㄨˇ g(04156)ㄍㄨˋ g(04188)【估】人-5-7 注音一式 (又音)ㄍㄨˇ 解釋 之又音。ㄍㄨ g(04133)ㄍㄨˋ g(04188 教育部國語辭典【估】人-5-7 注音一式 ㄍㄨˋ 解釋 見估衣條。ㄍㄨ g(04133)(之又音)ㄍㄨˇ g(04156)教育部國語辭典【估衣】 注音一式 ㄍㄨˋ | 解釋:出售的舊衣服。兒女英雄傳˙第三十八回:甬路兩旁,便是賣估衣的、零剪裁料兒的、包銀首飾的、料貨的,臺階上也擺著些碎貨攤子。 詞:估1 〔 ㄍㄨ〕〔《廣韻》公戶切,上姥,見。〕〔《集韻》攻乎切,平模,見。〕1.市場稅。參見“ 估稅 ”。2.貨值;物價。 葛洪 《抱樸子‧審舉》:“懸爵而賣之,猶列肆也;爭津者買之,猶市人也……中正、吏部並為魁儈,各責其估,清貧之士,何理有望哉!” 韓愈 《曹成王碑》:“恒平物估,賤歛貴出。”《新唐書‧陸長源傳》:“乃高鹽直,賤帛估。”3.特指估量財貨物品的價值或數目。《舊唐書‧憲宗紀下》:“出內庫羅綺,犀玉、金帶之具,送度支估計供軍。”《新五代史‧王章傳》:“命有司高估其價。估定又增,謂之‘抬估’。”《京本通俗小說‧志誠張主管》:“家計並許多房產,都封估了。”4.指對一般事物進行估計、揣測。參見“ 估計 ”、“ 估量 ”。5.行商;商人。《北史‧刑巒傳》:“於是蕃貢繼路,商估交入。”6.求取。 司空圖 《觀音懺文》:“飾偽估名,來機稔惡。”7.方言。逼;糾纏。 艾蕪 《一個女人的悲劇》三:“該不是拿跟 陳家 駝背子拖,估住要賬吧!” 李劼人 《死水微瀾》第三部分二:“你們大老表就估住我作東道,招呼到你這裏。”估2 〔 ㄍㄨˋ〕〔《廣韻》公戶切,上姥,見。〕見“ 2 ”。 何待學者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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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據《風俗通》引劉向《別錄》,釋校讎之義,言校其上下得謬誤為校,詳見後目錄學之體制四。則校讎正是審訂文字,漁仲、實齋著書論目錄之學,而目為校讎,命名已誤,朱氏之說非也。特目錄不專是校讎板本耳。

  章氏著《校讎通義》,蓋將以發明向歆父子校讎之義例,然于向、歆之遺說實未嘗一考,真按:章學誠治學的毛病 真按:章學誠之誤 僅就《漢書‧藝文志》參互鉤稽而為之說。故其言曰:“劉歆《七略》亡矣,其義例之可見者,班固《藝文志》注而已。”《互著篇》三之二。夫《七略》、《別錄》雖亡,其逸文尚散見於諸書。章氏時,馬國翰、洪頤煊、姚振宗輯本皆未出。章氏不長於考證,故未能搜討。況劉向校書敘錄,今尚存數篇,即《別錄》也。說見後。章氏僅知其校讎中秘,有所謂中書、外書、太常書、太史書、臣向書、臣某書,《校讎條理篇》七之二。而于錄中立言,所以論其指歸辨其訛謬者,不置一言,故其書雖號宗劉,章氏書第二篇名《宗劉》。其實只能論班。其所最推重者,《漢志》總計部目之後條辨流別之語也。其所謂辨章學術、考鏡源流者,亦即指此類之序言之,其意初不在解題之有無。不知《劉向》之《別錄》,其于學術源流功用為更大也。然章氏書雖多謬誤,真按:章學誠之誤 而其人好為深湛之思,往往發為創論,暗與古合。即此“辨章學術,考鏡源流”二語,亦非好學深思心知其意者不能道。以《隋志》及毋煚之說考之,然後知此非章氏一人之私言,蓋天下之公言也。目錄家所當奉為蓍蔡者矣。真按:【蓍蔡】 注音一式 ㄕ ㄘㄞˋ 解釋:蓍龜,因大龜出蔡地,故稱為蓍蔡。古人用以占卜吉凶。楚辭˙王˙九懷:蓍蔡兮踴躍,孔鶴兮回翔。後亦比喻有先見之明的人。文選˙袁宏˙三國名臣序贊:公達潛朗,思同蓍蔡。

  屬於第三類者,即無小序解題之書目。現存者如唐、宋、明《藝文志》,《通志‧藝文略》,《書目答問》及各家藏書目錄皆是。此類各書,不辨流別,但記書名,已深為《隋志》所譏,然苟出自通人之手,則其分門別類,秩然不紊,亦足考鏡源流,示初學以讀書之門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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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樵所謂“類例既分,學術自明”,不可忽也。

鄭 樵《通志》卷七十一《校讎略》編次必謹類例論:“學之不專者,為書之不明也。書之不明者,為類例之不 分也。有專門之書,則有專門之學;有專門之學,則有世守之能。人守其學,學守其書,書守其類。人有存歿而學不息,世有變故而書不亡。以今之書校古之書,百 無一存。其故何哉?土卒之亡者,由部伍之法不明也,書籍之亡者,由類例之法不分也。類例分,則百家九流各有條理,雖亡而不能亡也。”又曰:“類例既分,學 術自明,以其先後本末具在。觀圖譜者可以知圖譜之所始,觀名數者可以知名數之相承。讖緯之學,盛于東都。音韻之學,傳于江左。傳注起于漢、魏,義疏盛于 隋、唐。睹其書,可以知其學之源流。或舊無其書而有其學者,是為新出之學,非古道也。”

又 編次必記亡書論:“古人編書,必究本末,上有源流,下有沿襲。故學者亦易學,求者亦易求。謂如隋人于 歷一家,最為詳明。凡作歷者幾人,或先或後,有因有革,存則俱存,亡則俱亡。唐人不能記亡書,然猶記其當代作者之先後,必使具在而後已。及《崇文》、《四 庫》,有則書,無則否。不惟古書難求,雖今代憲章亦不備。”

又編次失書論:“書之易亡,亦由校讎之人失職故也。蓋編次之時,失其名帙。名帙既失,書安得不亡也。”

又泛釋無義論:“古之編書,但標類而已,未嘗注解,其著注者人之姓名耳。案劉向校書,其敘錄存者數篇,其所以為說者至詳,安得謂只注人之姓名。蓋經入經類,真按:鄭樵之誤 何必更言經?史入史類,何必更言史?但隨其凡目,則其書自顯。惟《隋志》于疑晦者則釋之,無疑晦者則以類舉。今《崇文總目》出新意,每書之下必著說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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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此乃向、歆、王儉、阮孝緒之成法,安得謂《崇文總目》姑出新意。樵最推重《隋志》,又嘗引用《七錄》,不知何以于二書所敘源流略不一考。據標類自見,真按:鄭樵之誤 何 用更為之說?且為之說也,已自繁矣,何用一一說焉?至于無說者,或后書與前書不殊者,則強為之說,使人意怠。”章學誠《校讎通義敘》:“鄭樵生千載而後, 慨然有會于向、歆討論之旨,因取歷朝著錄,略其魚魯豕亥之細,而特以部次條別,疏通倫類,考其得失之放,而為之校讎。蓋自石渠、天祿以還,學者所未嘗窺見 者也。案此是論樵之《校讎略》,非指其《藝文略》也。

  鄭樵著《通志》,既作《藝文略》,又自論其敘次之意,為《校讎》一略以發明之。必知此,乃能讀其《校讎略》。樵 既主張編書必究本末,使上有源流,下有沿襲,以存專門之學;則劉向每校一書,必撰一錄,足以考見學術之源流,實千古編目之良法。而樵獨注意於類例,謂“類 例既分,學術自明”,遂譏《崇文總目》之序說為泛釋無義,宜為朱彝尊及《四庫提要》之所譏。然考之樵之《藝文略》,雖不免牴牾訛謬,而其每類之中,所分子 目,剖析流別,至為纖悉,實秩然有條理。蓋真能適用類例以存專門之學者也。如《易》一類,凡分古《易》、石經、章句、傳、注、集注、義疏、論說、類例、 譜、考正、數、圖、音、讖緯、擬《易》十六門,此鄭氏自創之新意。新、舊《唐志》雖間分子目,不若是之詳也。蓋樵所謂類例者,不獨經部分六藝,子部分九流 十家而已。則其自渭“類例既分,學術自明”者,亦非過譽。然此必于古今之書不問存亡,概行載入,使其先後本末具在,乃可以知學術之源流。故又作編次必記亡 書論,則樵之意可以見矣。後人譏樵但編次歷代史志,不必真見其書,以為無裨考證,不知樵之意在此不在彼也。但樵既已為之于前,後人若復效之,則是疊床架屋,徒取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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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樵之作未有能效之者。乃緣此但記書名之目錄,爭自附於樵,非樵之所樂聞也。書目諸無序釋而能有益于學術者,自樵之外,惟張之洞所作,庶幾近之。自《唐書》以下史志,皆無序釋,《千頃堂書目》亦然,而同為目錄學中重要之書,則以其包舉一代,為考證所不可少,故又當別論。

張 之洞《書目答問‧略例》:“讀書不知要領,勞而無功。知某書宜讀而不得精校精注本,事倍功半。今為分 別條流,慎擇約舉,視其性之所近,各就其部求之。又于其中詳分子目,以便類求。一類之中,復以義例相近者使相比附,再敘時代,令其門徑秩然,緩急易見。凡 所著錄,并是要典雅記,各適其用。總期令初學者易買易讀,不致迷罔眩惑而已。”自注:弇陋者當思廣其見聞,汎濫者當知學有流別。

   張氏略例自言“詳分子目,以便類求”,“義例相近,使相比附”,則張氏蓋能適用鄭氏“類例既分,學 術自明”之法者也。而其有功於學者,尤在“視其性之所近,使各就其部求之”,不愧為指導門徑之書。蓋鄭氏之類例,在備錄存亡之書,以見專門學之先後本末, 為古人之意多。張氏之類例,在慎擇約舉,以使初學分別書之緩急,為今人之意多也。編撰書目,不附解題,而欲使其功用有益于學術,其事乃視有解題者為更難。真按:目錄有無解題論

  綜以上諸家之說觀之,則其要義可得而言。屬於第一類者,在論其指歸,辨其訛謬。屬於第二類者,在窮源至委,竟其流別,以辨章學術,考鏡源流。屬於第三類者,在類例分明,使百家九流,各有條理,并究其本末,以見學術之源流沿襲。若欲便於讀者,則當令其門徑秩然,緩急易見。以此三者互相比較,立論之宗旨,無不吻合,體制雖異,功用則同。蓋吾國從來之目錄學,其意義皆在“辨章學術,考鏡源流”,所由與藏書之簿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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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名賞鑒、圖書館之編目僅便檢查者異也。

  目錄之書,既重在學術之源流,後人遂利用之考辨學術,此其功用固發生於目錄學之本身,而利被遂及于學者。然亦視其利用之方法如何,因以判別其收效之厚薄。今舉古人利用目錄學之最早者數事,以明其例。

 一曰,以目錄著錄之有無,斷書之真偽。

班固《漢書‧東方朔傳》:“朔之文辭,此二篇最善。按此二篇者,《答客難》及《非有先生論》也。其餘有《封泰山》、《責和氏璧》及《皇太子生禖》、《屏風》、《殿上柏柱》、《平樂觀賦獵》、《八言》《七言》上下、《從公孫弘借車》,凡劉向所錄朔書具是矣。師古曰:“劉向《別錄》所載。”世所傳他事皆非也。”師古曰:“謂如《東方朔別傳》及俗用五行時日之書,皆非實事也。”

《後漢書‧張衡傳》:“初,光武善讖,及顯宗、肅宗因祖述焉。自中興以後,儒者爭學圖緯,兼復附以妖言。衡以圖緯虛妄,非聖人之法。乃上疏曰:劉向父子領校秘書,閱定九流,亦無讖錄。按錄謂《別錄》,即校書之序目也。言未為讖作序目。成哀以後,乃始聞之。”

 二曰,用目錄書考古書篇目之分合。

鄭玄《目錄》:“《曲禮》者,以其篇記五禮之事。祭祀之說,吉禮也。此于《別錄》屬制度。”《禮記正義》卷一引,以後每篇引鄭《目錄》,皆有“此于《別錄》屬某篇語”,不備引。

又:“名曰《樂記》者,以其記樂之義,此于《別錄》屬樂記。蓋十一篇合為一篇,謂有《樂本》,有《樂論》,有《樂施》,有《樂言》,有《樂禮》,有《樂情》,有《樂化》,有《樂象》,有《賓牟賈》,有《師乙》,有《魏文侯》,今雖合此,略有分焉。”《禮記正義》卷三十七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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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冠禮于五禮屬嘉禮,大、小戴及《別錄》此皆第一。”《儀禮正義》卷一引,以後每篇引鄭《目錄》,具詳大戴與小戴及《別錄》次序之異同,今不備引。

 三曰,以目錄書著錄之部次,定古書之性質。

《南史‧陸澄傳》又與王儉書:“鄭玄所注眾書,亦無《孝經》,且為小學之類,不宜列在帝典。”儉答曰:“……僕以此書明百行之首,實人倫所先。《七略》、《藝文》并陳之六藝,不與《蒼頡》、《凡將》之流也。”

 四曰,因目錄訪求闕佚。

《隋書‧牛弘傳》:“弘以典籍遺逸,上表請開獻書之路。曰:今御單本合一萬五千餘卷,真按:瀚典作出! 部帙之間仍有殘缺,梁之舊目,真按:瀚典作比! 止有其半。至於陰陽河洛之篇,醫方圖譜之說,彌復為少。若猥發明詔,兼開購賞,則異典必臻,觀閣所積。……”

 五曰,以目錄考亡佚之書。

《隋書‧牛弘傳》:“案劉向《別錄》及馬宮、蔡邕等所見,當時有《古文明堂禮》、《王居明堂禮》、《明堂圖》、《明堂大圖》、《明堂陰陽》、《太山通義》、魏文侯《孝經傳》等,并說古明堂之事,其書皆亡,莫得而正。”此弘所上《明堂議》中語。

 六曰,以目錄書所載姓名卷數,考古書之真偽。

《唐會要》卷七十七:開元七年,詔《子夏易傳》近無習者,令儒官詳定。劉子元議曰:“《漢書‧藝文志》,《易》有十三家,而無子夏作傳者。至梁阮氏《七錄》,始有《子夏易》六卷,或云韓嬰作,或云丁寬作。然據《漢書‧藝文志》《韓易》有二篇,《丁易》八篇,求其符合,則事殊隳刺者矣真按:疑有誤字 ……必欲行用,深以為疑。”。……司馬貞議曰:“……案劉向《七略》有《子夏易傳》,但此書不行已久,今所存者多非真本。荀勖《中經簿》云‘《子夏傳》四卷,或云丁寬所作’,是先達疑非子夏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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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隋書‧經籍志》云‘《子夏傳》殘闕,梁時六卷,今三卷’,是知其書錯謬多矣。”

又王儉《七志》引劉向《七略》云:“《易傳》子夏、韓氏嬰也,今題不稱韓氏,而載薛虞記,其質粗略,旨趣非遠,無益後學。”

  《別錄》成書未久,班固著書即加引用。以張衡之博洽,其考學術之源流亦據以為斷。目錄學之功用,依此可知。後人應用此學者,方法雖多,大抵不出此數類,至用此種方法,于考證是否精密,乃另一問題。而 古人皆已開其先聲,知此學之發達最早。至二六兩條所得功用,又非有解題不可。且目錄之功用,非僅如此而已。其尤重要者,在能用解題中之論斷,以辨章古人之 學術。如班固引劉向語以論賈誼、東方朔,引向、歆語以論董仲舒,蓋皆《七略》、《別錄》之說,尤非但記書名之目錄所能辦也。具載後目錄書之體制二,此不復 詳。

  雖然,以上所言數事,皆是用之以考古,則或疑為考證家專門學問,非普通學人之所需。然目錄之學為讀書引導之資,凡承學之士,皆不可不涉其藩籬,其義以張之洞言之最詳。

張 之洞《輶軒語‧語學》論讀書宜有門徑:“泛濫無歸,終身無得。得門而入,事半功倍。或經,或史,或詞 章,或經濟,或天算地輿。經治何經,史治何史,經濟是何條,因類以求,各有專注。至於經注,孰為師授之古學,孰為無本之俗學;史傳孰為有法,孰為失體,孰 為詳密,孰為疏舛;詞章孰為正宗,孰為旁門:尤宜抉擇分析,方不至誤用聰明。此事宜有師承。然師豈易得?書即師也。今為諸君指一良師,將《四庫全書總目提 要》讀一過,即略知學術門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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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目答問》譜錄書目之屬自注:“此類各書,為讀一切經史子集之塗徑。”

  張氏之語雖若淺近,然實深知甘苦之言。必明此義,而後知目錄之書為用最廣,為學至切。但欲求讀其書而知學問之門徑,亦惟《四庫提要》及張氏之《答問》差足以當之。若《答問》中所舉之《古今偽書考》、多武斷。《文選注引書目》、《三國志注引書目》二書多誤謬。尚不足以語此,無論藏書家書目也。

目錄釋名

  目錄之名,起于劉向、劉歆校書之時。《漢書‧敘傳》云:“劉向司籍,九流以別,爰著目錄,略序洪烈。”敘《藝文志》。《文選》注引《別錄》《列子》目錄,王康琚《反招隱詩》注。《七略》言“《尚書》有青絲編目錄”,《文選》任彥昇《為范始興求立大宰碑表》注引。是其事也。

  考《漢志‧兵書略》序云:“武帝時,軍政楊僕摭遺逸,真按:瀚典作捃,是也.此書引文訛謬率太高!不知是誰之咎耶! 紀奏兵錄。”則校讎著錄,其來舊矣,特不知其時有目錄之名與否耳。其後鄭玄注《禮》,遂用《別錄》之體,作為《三禮目錄》。《隋志》禮類《三禮目錄》一卷,鄭玄撰,梁有、陶宏景注,亡。玄又作《孔子弟子目錄》一卷,真按:陶弘景 見《隋志》論語類。以人名為目,與書之目錄不同。然其命名,亦是沿于劉向也。《四庫提要》乃謂目錄之名昉于鄭玄,卷八十五目錄類小序云:“鄭玄有《三禮目錄》,此名所昉也。”失考甚矣。真按: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之誤 目錄之書,《隋志》謂之簿錄,《舊唐志》乃名目錄,自是以來,相沿不改。

  案《隋志》自《晉義熙以來新集目錄》以下,命為目錄者凡十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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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目錄之名,為晉以後之所通用。但用作部類之名,則始於舊唐志耳。

何 謂目錄?目謂篇目,錄則合篇目及敘言之也。《漢志》言“劉向校書,每一書已,輒條其篇目,撮其旨意, 錄而奏之”。旨意即謂敘中所言一書之大意,故必有目有敘乃得謂之錄。錄既兼包敘目,則舉錄可以該目。故向所奏上之篇目旨意,載在本書者謂之錄,編集別行者 謂之《別錄》也。其所以又有目錄之名者,因向之著錄起于奉詔校書。當時古書多篇卷單行,各本多寡不一。向乃合中外之書,除其重複,定著為若干篇,遂著其篇 目以防散佚,且以見定本之與舊不同。篇目之後,又作敘一篇,發明其意,隨書奏上。因編校之始,本以篇目為主,故舉目言之,謂之目錄也,諸書所載向、歆之 奏,亦或謂之敘錄。《晏子》、《說苑》、《山海經》。蓋二名皆舉偏以該全,劉師培《古書疑義舉例補》有此例。相互以見意耳。實則錄當兼包敘目,班固言之甚明。其後相襲用,以錄之名專屬於目,于是有篇目而無敘者亦謂之目錄。又久之而但記書名不載篇目者,并冒目錄之名矣。

案向、歆奏上之敘,今散見各書者,或題目錄,或題敘錄,或不題名目,其例不一。然考《戰國策》敘云“護左都水使者光祿大夫臣向言,舉此一句明例,以後銜名均略去。所校中《戰國策》書”,末云“臣向所校《戰國策》書錄”;《荀卿新書》敘云“所校讎中《孫卿》書”,末云“所校讎中《孫卿》書錄”;《列子》敘云“所校中書《列子》五篇”,中書《列子》猶云中《列子》書。末云“臣向所校《列子》書錄”。以前後文義推之,則所校某書錄句,書字當屬上讀,猶言某書之錄也。知向但自名為錄,實兼包篇目指意二者言之。楊僕所奏之兵錄,其體亦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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