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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July 28,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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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皆竹簡素絲編。以臣勖前所考定古尺度其簡,長二尺四寸,以墨書,一簡四十字。汲者,戰國時魏地也。案所得紀年,蓋魏惠成王子,今王之冢也,于《世本》蓋襄 王也。……其書言周穆王游行之事。《春秋左氏傳》曰:‘穆王欲肆其心,周行於天下,將皆使有車轍馬跡焉。’此書所載則其事也。王好巡狩,得盜驪騄耳之乘, 造父為御,以觀四荒,北絕流沙,西登昆侖,見西王母,與太史公記同。”

  案《晉書‧束晳傳》言“汲郡人不準發魏襄王墓,或言安王冢”,真按:此字未簡化作厘! 據此序則是襄王墓也。當時所得書,《束晳傳》及杜預《左傳後序》孔《疏》所引王隱《晉書》紀載互有詳略,茲不備引。

 《北堂書鈔》卷一百一:荀勖《讓樂事表》云:“臣掌著作,又知秘書,今覆校錯誤,十萬餘卷書,不可倉卒,復兼他職,必有廢頓者也。”

  案《中經簿》書僅二萬餘卷,此云十萬餘卷者,合重複各本計之。

 《舊唐書‧經籍志》後序:“魏武父子採掇遺亡,至晉總括群書裁二萬七千九百四十五卷。及永嘉之亂,洛都覆沒,靡有孑遺。”

  五胡之亂,不減焚書。迨及東晉,收集散亡,李充作《晉元帝書目》,但以甲乙丙丁四部為次,又將《中經新簿》之乙丙兩部先後互換。其書《隋志》不著錄,僅見于《七錄》序中。

 《七錄》序:“江左草創,十不一存,後雖鳩集,淆亂已甚,及著作佐郎李充始加刪正。因荀勖舊簿四部之法,而換其乙丙之書,沒略眾篇之名,總以甲乙為次。自時厥後,世相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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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晉元帝書目》四部三百五帙,三千一十四卷。

 《隋書‧經籍志》:“東晉之初,漸更鳩聚。著作郎李充以勖舊簿校之,其見存者但有三千一十四卷。充遂總沒眾篇之名,但以甲乙為次。自爾因循,無所變革。”

 《晉書,李充傳》:“李充,字弘度,江夏人。為大著作郎。于時典籍混亂,充刪除煩重,以類相從,分為四部,甚有條貢,秘閣以為永制。”

 《舊唐書‧經籍志》後序:“江表所存官書,凡三千一十四卷。”

  晉安帝義熙四年,邱淵之又作《新集目錄》三卷,《七錄》、《隋志》均不敘其事,其詳不可得聞。《唐志》尚著錄,至宋亦亡。

 《七錄》序:“晉義熙四年《秘閣四部目錄》……”《續古文苑注》云:“案此下當有脫文。”

 《隋書‧經籍志》:“晉《義熙以來新集目錄》三卷。”

 《舊唐書‧經籍志》:“《義熙以來新集目錄》三卷,丘深之撰。”

 《新唐志》同。

  案《七錄》與《隋志》所載皆即一書。丁國鈞《補晉書藝文志》採《七錄》、《隋志》,分為二書,非也。黃逢元補志,只著錄義熙四年《秘閣四部目錄》,不引《隋志》考其異同,亦非。丘深之即丘淵之,《宋書》附見《顧琛傳》云:“丘淵之,字思玄,吳興烏程人。”唐人避諱,改淵為深也。傳不言撰目錄,蓋史略之。

  有宋一代,累撰目錄。其在文帝元嘉八年,則有謝靈運之書;營陽王景平中,則有殷淳之書;蒼梧王元徽元年,則有王儉之作。然《隋志》及《舊唐志》著錄者,王儉一家而已。而殷淳書獨見于《新唐志》,則馬懷素所謂“古書近出,前志闕而未編”者也。真批:焉知不為偽書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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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錄》序:“宋秘書監謝靈運、丞王儉,齊秘書丞王亮、監謝朏等并有新進,更撰目錄。宋秘書殷淳撰大四部目。”“又宋元嘉八年秘閣《四部目錄》一千五百六十四 帙,一萬四千五百八十二卷,五十五帙,四百三十八卷佛經。”又“元徽元年秘閣《四部書目錄》二千二十帙,一萬五千七十四卷。”

《隋書‧經籍志》:“其後,中朝遺書稍流江左。宋元嘉八年,秘書監謝靈運造四部目錄,大凡六萬四千五百八十二卷。元徽元年,秘書丞王儉又造目錄,大凡一萬五千七百四卷。”又“宋元徽元年《四部書目錄》四卷,王儉撰。”《新唐志》同,《舊唐志》作元徽元年《書目》四卷。

《舊唐書‧經籍志》後序:“至宋謝靈運造四部書目錄,凡四千五百八十二卷。其後王儉復造書目,凡五千七十四卷。”

  案謝靈運書目存書卷數,《隋志》太多,《舊唐志》太少,當以《七錄》序為正,蓋 《隋志》六萬乃一萬之誤,《舊唐志》則與王儉條皆脫去一萬字故也。胡應麟《經籍會通》卷一,錄《舊唐志》此序,謂其記累世藏書卷軸多與隋志不同,概當從此 為正,不知其何所據而云然。又案《宋書》及《南史‧謝靈運傳》但云“為秘書丞,坐事免”,不言撰書目。

《宋書‧殷淳傳》:“殷淳,字粹遠,陳郡長平人也。少帝景平初,為秘書郎、衡陽王文學、秘書丞、中書黃門侍郎。在秘書閣撰《四部書目》,凡四十卷,行于世。”

《新唐書‧藝文志》:“殷淳《四部書目序錄》三十九卷。”案淳,宋人,新書列在隋牛弘、王劭之下,非是。

《南齊書‧王儉傳》:“王儉,字仲寶,琅邪臨沂人也。……解褐秘書郎、太子舍人,超遷秘書丞。上表求校墳籍,依《七略》撰《七志》四十卷,上表獻之,表辭甚典。又撰定《元徽四部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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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儉《元徽書目》,仍依四部次序,蓋以遵秘閣之制,儉又別撰《七志》,則依《七略》之體,蓋以成一家之言。疑《元徽書目》乃官書,而《七志》則私家撰述書。然既經表上,則亦同于官書矣。

 《七錄》序:“儉又依《別錄》之體撰為《七志》,其中朝遺書收集稍廣,然所亡者猶大半焉。”

 《隋書‧經籍志》:“儉又別撰《七志》。以下記分類,詳後目錄類例之沿革。然亦不述作者之意,但于書名之下每立一傳,而又作九篇條例,編乎首卷之中。文義淺近,未為典則。”又“《今書七志》七十卷,王儉撰。”

 《新唐書‧藝文志》:“王儉《今書七志》七十卷,賀蹤補注。真按:此蹤字竟無化字踪!又查瀚典新、舊唐志圴作賀縱,不為賀蹤! ”《舊唐志》脫注字。賀蹤真按:以賀蹤查瀚典並唯梁書、南史、隋志中有.然則賀縱又作蹤矣.俟考!余氏所見本原即如此?若否,則失校案矣! 梁時官學士,見《梁書‧劉峻傳》。

 《文選》任彥昇《王文憲集序》:“元徽初,遷秘書丞,於是采公曾之《中經》,刊弘度之四部,依劉歆《七略》,更撰《七志》。”

 又“所撰《古今集記》、《今書七志》為一家言,不列于集。”

  案彥異撰序,竟不道及《元徽書目》,蓋以公家簿籍不足以當著述也。《南齊書》本傳,敘撰《七志》,在定《元徽書目》之前,《七錄》、《隋志》則言撰目錄在前,疑當依《七錄》。

其後南齊王亮、謝朏等復撰目錄。梁武右文,著錄彌富;任昉、劉孝標尤極著作之選。昉與殷鈞撰秘閣書目,孝標與丘賓卿撰文德殿書目。而東宮之書,又別有撰著。昉所私藏,亦自登簿。江左篇章,于斯為盛。故阮氏《七錄》,得取資焉。

 《七錄序》:“齊末兵火,延及秘閣。有梁之初,缺亡甚眾,爰命秘書監任昉躬加部集。又于文德殿內別藏眾書,使學士劉孝標等重加校進。又分數術之文更為一部,使奉朝請祖暅撰其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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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尚書閣內別藏經史雜書,華林園又集釋氏經論,自江左篇章之盛,未有逾于當今者也。又齊永明元年秘閣《四部目錄》五千新足,合二千三百三十二帙,一萬八千 一十卷。又梁天監四年文德《正御及術數書目錄》,合二千九百六十八帙,二萬三千一百六卷,秘書丞殷鈞撰《秘閣四部書》,少于文德書,故不撰其數也。”

《隋 書‧經籍志》,“齊永明中,秘書丞王亮、監謝朏又造四部書目,大凡一萬八千一十 卷。齊宋,兵火延燒秘閣,經籍遺散。梁初,秘書監任昉躬加部集。又于文德殿內列藏眾書,華林園中總集釋典,大凡二萬三千一百六卷,而釋氏不豫焉。梁有秘書 監任昉、殷鈞《四部目錄》,又《文德殿目錄》。其術數之書,更為一部,使奉朝請祖暅撰其名,故梁有《五部目錄》。”又“梁天監六年《四部書目錄》四卷,梁鈞撰。梁《東宮四部目錄》四卷,劉遵撰。梁《文德殿四部目錄》四卷。劉孝標撰。

 案《梁書》及《南史》王亮謝朏本傳,均不言其在南齊時撰目錄事,僅見于《七錄》序及《隋志》。然志不錄其書,蓋隋時已亡。又《梁書‧劉遵傳》,亦不言其曾撰《東宮目錄》,惟言“除中庶子,在東宮,以舊恩偏蒙寵遇,同時莫及”而已。

《梁書‧任昉傳》:“任昉,字彥昇,樂安博昌人。高祖踐阼,拜黃門侍郎,尋轉御史中丞秘書監,領前軍將軍。自齊永元以來,秘書四部,篇卷紛雜,昉手自讎校,由是篇目定焉。家雖貧,聚書至萬餘卷,率多異本。昉卒後,高祖使學士賀蹤共沈約勘其書目,官所無者就昉家取之。”

 案此言勘其書目,蓋謂昉自藏之書目。觀《七錄》序言遍致宋齊已來王公縉紳墳籍之名簿,知當時私家藏書皆有目錄,其見于史者莫早於昉,是為後來私家藏書目之權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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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殷鈞傳》:“殷鈞,字季和,陳郡長平人也。天監初,起家秘書郎、太子舍人、司徒主簿、秘書丞。鈞在職啟校定秘閣四部書,更為目錄。”

 案據《隋志》序,則任昉與殷鈞同撰目錄,而簿錄類著錄梁天監六年四部目錄,只題鈞一人之名,《七錄》序亦但目為鈞作,未詳其故。

《梁書‧文學傳》:“劉峻,字孝標,平原平原人。天監初,召入西省,與學士賀蹤典校秘書。”

《舊唐書‧經籍志》:“梁天監四年《書目》四卷,丘賓卿撰。”新志同。新志有劉遵東官書目,舊志無。

  案丘賓卿《梁書》及《南史》均無傳,不知其為何人,其書《隋志》亦不著錄。及詳考 之,實即《隋志》之劉孝標梁《文德殿四部目錄》也。《七錄》序言,“又于文德殿內,別藏眾書,使學士劉孝標等重加校進”,序末古今書最內有“梁天監四年文 德《正御及術數書目錄》”,是知文德殿校書正在天監四年。賓卿之書,時代卷數皆相合,知即一書,賓卿蓋亦校書學士之一人。《玉海》卷五十二以為殷鈞書者, 誤也。《隋書經籍志考證》亦承其誤。《七錄》序及《隋志》言文德殿書術數更為一部,真按:當為術數書之倒也.或讀在書下斷.術數屬下讀. 為祖暅所撰。然據《七錄》,則文德殿目已包括術數書在內,即隋志所謂五部目錄。而志錄劉孝標書仍稱為四部,亦非是。祖暅,《南史》作祖暅之,字景爍,附見其父沖之傳,真按:祖沖之 言其有巧思入神之妙,但不載其曾撰術數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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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朝書目,自王儉《七志》外,皆用荀勖、李充舊規,以四部為次。至普通中,處士阮孝緒始復斟酌劉歆、王儉之義例,撰成《七錄》,分為內外篇。內篇五錄,特于經史子集之外,益以術伎而已,蓋本于《文德殿目錄》,而小變之。詳見後目錄類例之沿革。孝 緒自言“總集宋齊已來眾家之名簿”,又言“以所見聞校之官目”,是則凡當時目錄所有,皆加採輯,不必親見其書,此則阮氏之創例。後來鄭樵、馬端臨、焦竑之 徒于所未見之書輒據他家入錄,蓋仿于此。又六代以前,撰書目者大抵供職秘閣,校讎官書。即王儉《七志》,亦成于官秘書丞之日。孝緒心慕高隱,身居韋布,乃 以文獻為己任,廣為搜集,補中秘藏所不逮,裒然成一大著作,是亦前此所未有也。

 《七錄》序:孝緒少愛墳籍,長而弗倦。臥病閑居,傍無塵雜,晨光才啟,緗囊已散,宵漏既分,綠帙方掩,真按:國無!待查!詞亦無! 猶不能窮究流略,探盡秘奧。每披錄內,多有缺。真按:此豈省內、秘書省之省也? 案此謂任昉、劉孝標、祖暅所撰之目錄。然 其遺文隱記,頗好搜集。凡自宋、齊已來,王公搢紳之館,苟能蓄聚墳籍,必思致其名簿。凡在所遇,若見若聞,校之官目,多所遺漏。遂總集眾家,更為新錄。其 方內經史至于術伎,合為五錄,謂之內篇。方外佛道,各為一錄,謂之外篇。凡為錄有七,故名《七錄》。有梁普通四年仲春十有七日,于建康禁中里宅始述此書。 新集七錄內外篇,圖書凡五十五部,六千二百八十八種,八千五百四十七帙,四萬四千五百二十六卷。內篇五錄四十六部,三千四百五十三種,五千四百九十三帙, 三萬五千九百八十三卷。外篇二錄,九部,二千八百三十五種,三千五十四帙,六千五百三十八卷。原文總數分數之後,均詳具若干帙、若干卷為經書,若干為圖或圖符,今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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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隋書‧經籍志》:“普通中,有處士阮孝緒,沉靜寡欲,篤好墳史,博採宋、齊已來王公之家,凡有書記,參校官簿,更為《七錄》。其分部題目,頗有次序,割析辭義,淺薄不經。”又“《七錄》十二卷,阮孝緒撰。”新、舊唐志同。

 《梁書,處士傳》:“阮孝緒,字士宗,陳留尉氏人也。大同二年卒,年五十八。門徒誄其德行,謚曰文貞處士。所著《七錄》等書二百五十餘卷行于世。”

  案《南史‧隱逸傳》作“所著七錄削繁等一百八十一卷”。

  考孝緒所著書七種,附見《七錄》序後,卷數與《南史》合。然其中並無《七錄》。削繁者,孝緒嘗作正史刪繁也。又案此書自《崇文總目》以下均不著錄,宋人亦未見引用,而尤袤《遂初堂書目》乃獨見之,不知可據否?

 《經籍會通》卷一:“阮孝緒《七錄》總目,蓋梁世荐紳家藏,并在其中,秘書或因任昉之舊。”

  孝緒之撰《七錄》,得其友劉杳之力為多。杳又自撰《古今四部書目》,亦是私家撰述,《隋志》不著錄。書僅五卷,蓋不如《七錄》之詳,故其亡獨早。然有梁一代,遂有官撰之目三,私撰之目二,如任昉輩藏書簿錄,尚不在此列,可謂盛矣!

 《七錄》序:“通人平原劉杳從余游,因說其事。杳有志積久,未獲操筆,聞余已先著鞭,欣然會意。凡所抄集,盡以相與,廣其聞見,實有力焉。斯亦康成之于傳釋,真按:鄭玄 盡歸子慎之書也。真按:服虔

 《梁書‧文學傳》:“劉杳,字士深,平原平原人也。少好學,博綜群書。沈約、任昉以下,每有遺忘皆訪問焉。自少至長,多所著述,撰《古今四部書目》五卷行于世。”

  案《七錄》序謂杳未獲操筆,而杳實有成書。疑即其所抄集之底稿,後人傳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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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元帝性好聚書,又勤于著述。平侯景之後,嘗詔周弘正等分校經史子集。見顏之推《觀我生賦》自注。及江陵之破,取所聚圖書十餘萬卷盡焚之,竟不聞有目錄傳世,當由編校未終,旋致覆沒故也。

 金樓子《聚書篇》:“吾今年四十六歲,自聚書來四十年,得書八萬卷,河間之侔漢室,頗謂過之矣。”

 《南史‧元帝紀》:“性愛書籍,既患目,多不自執卷,置讀書左右,番次上直,晝夜為常,略無休已。及魏軍逼,乃聚圖書十餘萬卷盡燒之。”

 顏之推《觀我生賦》自注(見《北齊書》本傳):“王司徒表送秘閣舊事八萬卷,案王司徒者王僧辯也,此正言平侯景後送書之事。乃詔比校部分,為正御、副御、重雜三本。”“又於墳籍少於江東三分之一,真按:此北部北方.也相對于江東(江南)而言.教育部國語辭典【北】匕-3-5 注音一式 (讀音)ㄅㄛˋ 注音二式 相似詞 相反詞 解釋 之讀音。(語音)ㄅㄟˇ bi(00164)ㄅㄟˋ bi(00166 教育部國語辭典【北】匕-3-5 注音一式 (語音)ㄅㄟˇ 注音二式 bi  相似詞 相反詞 解釋 方位名:(1)相對於南而言。如:北方、漠北。(2 地 圖的上方。 敗逃的軍隊。文選˙李陵˙答蘇武書:斬將搴旗,追奔逐北。在北方或從北來的。如:北國、北風。詩經˙邶風˙北風:北風其涼,雨雪其雱。向北 行。呂氏春秋˙孟春紀˙孟春:東風解凍,蟄蟲始振,魚上冰,獺祭魚,候 鴈北。 失敗、敗逃。如:敗北。韓非子˙五蠹:魯人從君戰,三戰三北。向北,表示 行動的方向。如:北上、北征。文選˙陸機˙漢高祖功臣頌:京索既扼,引師北討。(讀音)ㄅㄛˋ b(00119)ㄅㄟˋ bi(00166 教育部國語辭典【北】匕-3-5 注音一式 ㄅㄟˋ 注音二式 bi 相似詞 相反詞 解釋 違反、背叛。通背。說文解字:北,乘也,二人相背也。戰國策˙齊策六:食人炊骨,士無反北之心,是孫臏﹑吳起之兵也。(讀音)ㄅㄟˇ bi(00164)(語音)ㄅㄛˋ b(00119 ○真按:標點有誤!-上引號當在又字下! 梁氏剝亂真按:此應指侯景之亂. 散逸湮亡。惟孝元鳩合通重十餘萬,真按:不解之處!真按-瀚典亦作通重!俟考! 史籍以來未之有也。兵敗,悉焚之,海內無復書府。”

 《隋書‧經籍志》:“梁武敦悅詩書,下化其上,當為土字之誤。四境之內,真批:未詳其所以然也!點校本於此並無校勘記! 家有文史。元帝克平侯景,收文德之書及公私經籍,歸于江陵,大凡七萬餘卷。周師入郢,咸自焚之。”

 《舊唐書‧經籍志》後序:“梁元帝克平侯景,收公私經籍歸于江陵,凡七萬餘卷,蓋佛老之書計于其間。及周師入郢,咸自焚煬。”

   案《通鑑》卷百六十五云:“城陷,帝入東閣竹殿,命舍人高寶善焚古今圖書十四萬 卷。”《考異》曰:“隋《經籍志》云焚七萬卷,《南史》云十餘萬卷。按王僧辯所送建康書已八萬卷,并江陵舊書豈止七萬卷乎?今從《典略》。”余以《觀我生 賦注》考之,則其所燒者實十餘萬卷,而七萬餘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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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僧辯破侯景後所得書也。賦注言八萬卷,舉成數言之。合 之元帝平生所聚書,正當得十餘萬卷。《隋志》承上文言之,不數其自聚之書耳。惟是《金樓子》云“四十六歲,得書八萬卷”,此則甚有可疑。考王僧辯以承聖元 年三月平侯景,十一月帝即位,三年帝崩,年四十七。當四十六歲時,侯景之平已逾年,文德殿之書必已早送至江陵,安得尚只八萬卷。《聚書篇》于所得數帙數卷 皆記之,何以于此事獨置之不言?且其文自比河間之侔漢室,明是未即位時之語。“今年四十六歲”及“聚書四十年”句必皆傳寫之誤。《金 樓子序》云:“粵以凡庸,早賜茅社,祚土瀟湘,晚居外相。”又云:“昔為俎豆之人,今成介冑之士,智小謀大,功名其安在哉?”考太清三年,侯景寇沒京師, 密詔以帝為侍中,假黃鉞大都督中外諸軍事,司徒承制,所謂晚居外相也。故知此書當作于未平侯景以前,斷未至四十六歲明矣。真按:金樓子之成書 此篇意在考目錄源流,于歷代藏書之事不盡臚舉,特以江陵之火為書籍之一大厄,而昔人考之不詳,故聊復言之。

  有陳一代,嘗鳩集遺佚,《隋志》載其書目數種,然大率不著撰人名氏。志稱“隋氏平陳,所得之書,紙墨不精,書亦拙惡。”蓋江左偷安,來遑經術,掇拾殘賸,無足觀矣。

 《隋書‧經籍志》:“陳天嘉中,又更鳩集,考其篇目,遺闕尚多。”“又陳《秘閣圖書法書目錄》一卷。案此為書畫目錄。陳天嘉六年《壽安殿四部目錄》四卷,陳德教殿《四部目錄》四卷,陳承香殿《五經史記目錄》四卷。”

  案新舊《唐志》,只存《天嘉書目》一種。

  自晉元渡江,中原淪于異族,日尋干戈,迄無寧宇,弦誦既衰,經籍道熄。惟苻堅、姚興粗能安集,慕尚華風,文教頗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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