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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July 28,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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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鄉約之利用:

 鄉約局門首旁書:「本局奉憲收燬淫書淫畫,弔銷板片,酌量給價。」(註:見清余治得一錄卷十四)真按:中研院線上目有!

4會章之利用:

 各書坊公禁淫書議單條約,其規條有云:「議得凡有應禁淫書板本,各坊自行檢出赴局呈繳,照議領價,如有藏匿不繳者,察出議罰,任局弔銷。」又謂:「議得外省書友來蘇兌換者,先將捆單交崇德書院司月查明,真按:國無!待查!詞亦無! 如有應禁書籍,卽行文局銷燬真按:疑當作卽行交局銷燬! 只付紙價。」又:「議得自禁之後,倘有私行翻刻,察出從重議罸,仍板本繳局銷燬,概不領價。」(註:見清余治得一錄卷十一之一)收燬淫書局章程立有焚燬淫書十法。(註:同上)

 翼化堂條約,對西廂記、玉簪記、紅樓夢、水滸,元人百種傳奇等,皆列誨盜淫之書,不禁則刪。且立永禁淫戲目單。(註:同上十一卷之二)

5輿論之利用:

 小學義塾餘論云:「教化必先去其敵,………是故不燬誨書,不禁淫戲,則雖有千百明師,隨方敎戒,其勢總不相敵」。(註:清余治得一錄卷十)

 清陸文衡嗇庵隨筆卷五鑑戒有「造小說者必有奇禍論」。清劉廷璣在園雜志卷三,以為戲曲小說當禁,清梁清遠雕丘雜錄卷十二,亦議「盡禁邪詞淫曲」。

6.迷信之利用:

  文昌帝君天戒錄云:「吾奉金闕至尊之命,於每月寅卯日,按行酆都地獄,考定天下有罪人民事實,見夫黑 籍如山,皆是世人一生業案,其間作惡多端,……更有造作淫書,壞人心術,死入無間地獄,直至其書盡滅,因其書而作惡者,罪報皆空,方得脫生鬼國」。(註: 見清乾隆刊遠色編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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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雷琳漁磯漫鈔卷七云:「羅貫中子孫三代皆啞」。毛慶臻一亭雜記載:「地獄治曹雪芹甚苦」,楊恩壽詞餘叢話卷三感應篇注云:「有入冥者,見湯若士身荷錢枷,真按:湯顯祖 人間演牡丹亭一日,則笞二十。」。………凡此無非以迷信之報應,戒人毋隨意立說。

  附錄一:清代文字獄簡表:

9

8

7

6

5

4

3

2

1

編號

查嗣庭以試題日記治罪

郭允進詛詈聖躬

西征隨筆案

南山獄案

朱方旦刻秘書被殺案

沈天甫詩獄

明史獄

黃毓祺之獄

張晉彥序劉正宗詩案

案名

查嗣庭

郭允進

汪景祺

戴名世

朱方旦

沈天甫

莊廷鑨

黃毓祺

張晉彥劉正宗

罹獄者

雍正四年九月

雍正四年七月

雍正三年十二月

康熙五一年-五二年二月

康熙廿一年

康熙六年

康熙二年

順治二年

順治十七年起

起訖年月

浙江

直隸

浙江

安徽

湖北

江蘇

浙江

金陵

直隸

發生地點

東華錄

東華錄

東華錄

清代通史、東華錄

清代通史、東華錄

東華錄

清代通史

清代文字獄考畧

國史大綱

資料來真按:原訛作原,徑改!

戮屍梟示

立決梟示

立斬梟示

處斬

立斬

棄市

戮屍

錮死獄中

斬決

處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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