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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July 28,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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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曰:官司之搜訪,館臣之纂修,每詳于遠而忽于近,有四證焉:(甲)清內閣大庫中,貯有明文淵閣所藏書,修四庫書時,竟不一檢視。真按: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之謬 其作《文淵閣書目提要》,《總目》卷八十五。徒 羡其《永樂大典》所收之書,世無傳本者,往往見於此目,又惜其已閱百載,散失無餘,寧非笑端?宣統元年大庫屋壞,移出所貯,始為人知。大學士張之洞,奏請 以閣中所藏四朝書籍,設學部圖書館。繆荃孫、夏曾佑,均有《學部圖書館善本書目》。其書今并入北京圖書館。(乙)內庭所藏宋、元、明刊及影鈔精本,集為 《天祿琳琅》,有乾隆四十年官撰書目,亦錄入《四庫全書》。此指《前編》言之,《續編》修于嘉慶十年,《四庫》不著錄,兩編皆有王先謙刻本。其中與著錄本異同甚多,亦不一考。(丙)《道藏》刻于明正統,《釋藏》且有雍正時敕編之本,板藏內府。除彼教經典外,《四庫》例不錄道、佛經。古書極多。四庫館臣未之知,竟不入目。故《總目‧釋家類》,卷一百四十五。有宋釋贊寧之《宋高僧傳》,而無梁釋慧皎、唐釋道宣之書。《道家類》卷一百四十六。有宋林希逸之《莊子口義》而無《老子》、《列子口義》。其他尚不能遍舉也。乾嘉諸儒始讀釋、道藏,取其善本校刊之,然尚不能盡。(丁)修四庫書時,自《永樂大典》輯出佚書三百餘種,誠為有功文獻。然有簽出備輯,而其後竟付闕如者。今所傳《大典》殘本封面後,間有館臣簽出佚書單,尚可考見。又有舊鈔殘本《永樂大典書目》,即四庫館輯書底本,中多不著錄之書。又有書已輯成,而未經編錄,遂不復收者,如路振《九國志》,蘇過《斜川集》之類皆是也。真按:四庫全書輯自永樂大典諸佚書 真按:四庫全書與永樂大典 凡此數端,皆近在咫尺之間,只須一舉手一投足之勞,即可校錄,乃皆忽而不察。昔人所以致慨于目能見千里,而不能見其睫也。真按: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之謬

  以上三事,不過舉其犖犖大者言之。真批:即此犖犖大者,而愚讀黃愛平、吳哲夫二氏專著竟不之見也!亦可謂細致矣!豈不乖乖哉!可見二氏著作研究四庫,曾未一寓余氏著作也. 又有銷燬查禁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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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目錄三種,咫進齋、武訓堂皆有刻本。不登著錄,以其皆明、清人著作,故不暇論。凡茲所舉,雖就《四庫總目》言之,然歷代官修書目,皆不免此弊。舉一反三,可以悟古書不著錄之故矣。阮元有《四庫未收書目提要》,即《揅經室外集》,但即當時古書收採,亦尚不能盡。後來所出,更無論矣。

   本篇所言不著錄之古書,多已散佚,惟雜見於前人著述中援引,清儒往往搜輯成書,恐學者讀之,疑其不 見著錄,故就諸史志證明其故,非為一切偽書作辯護也。至于今日尚存之書,惟周、秦諸子。因有一書二名,及裁篇別出二例,故多不見於《漢志》。其他則雖暫佚 于前,而復出於後,其為時必不能甚久,皆有端緒可尋,隋、唐以來相傳之古書是也。時代既早,縱屬依托,亦自有其價值。除海舶傳來,石室發掘,斷無伏匿數千 百年之理。若《古三墳》、《子華子》之突出于宋,子貢《詩傳》、申培《詩說》、《陵子》、真按:此於字亦未簡化! 《天祿閣外史》之突出于明,偽妄顯然,不得并援此例。當于“辨真偽篇”中言之。

古書不題撰人

  欲讀古書,當考作者之姓名,因以推知其身世,乃能通其指意。孟子曰:“誦其詩,讀其書,不知其人可乎?”焦循曰:“古人各生一時,則其言各有所當。惟論其世,乃不執泥其言,亦不鄙棄其言,斯為能尚友古人。”《孟子正義》。陳啟源曰:“考孟子所論讀詩之法,然則學詩者必先知詩人生何時?事何君?且感何事而作詩然後其詩可得而讀也。真按:標點不當-此不當作問號! 《毛詩稽古篇》卷二十五。其言可謂明切矣。然古書多不題撰人:則欲知人論世,其事乃至不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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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馬遷曰:“西伯拘而演《周易》。”《漢書‧司馬遷傳‧報任安書》。《漢 書‧藝文志》亦云:“文王重《易》六爻,作上下篇。”然《易‧繫辭傳》只云:“《易》之興也,其于中古乎?作《易》者,其有憂患乎?”又曰:“《易》之興 也,其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德耶?當文王與紂之世耶?”其辭乃疑而未定。蓋古書本無撰人,既未題為文王所作,作《易傳》者亦不敢質言之也。

  《尚書》百篇之《序》,漢儒皆以為孔子所作。然其《序》于作者姓名,有著有不著。至於“伊尹作《咸有一德》,咎單作《明居》,周公作《無逸》,周公作《立政》”,皆只一句,不言所以作之之意。此由古書不題撰人,故考得其作者,即以為序。其所不知,則從闕如矣。

  陳啟源曰:“《詩》三百篇,其作者之主名,有詩人自著之者:如《節南山》、《巷伯》、《烝民》、《崧高》,是也。有見於他籍者:如《載馳》、自注:《左傳》亦見《敘》。《鴟鴞》、《書‧金縢》亦見《敘》。《常棣》、《國語》。《抑》、《國語》亦見《敘》。《桑柔》、《左傳》亦見《敘》。《時邁》、《思文》,皆《國語》。是也。其詩人不言。他典不載,而《序》得其姓氏者:《風》之《清人》、公子素。《渭陽》、秦康公。《七月》,周公。《小雅》之《何人斯》、蘇公。《賓之初筵》,衛武公。《大雅》之《公劉》、《泂酌》、《卷阿》、、康公真按:召公《民勞》、召、穆公。《板》、凡伯。《蕩》、召、穆公。《雲漢》、仍叔。《韓奕》、《江漢》、皆尹吉甫。《常武》、召、穆公。《瞻卬》、《召旻》,皆凡伯。及《魯頌》四篇皆史克。爾。 其餘或言某大夫,某人,或言大夫,或言微臣,或言下國,或言太子傅,或並不言其人。蓋古世質樸,人惟情動于中,始發為詩歌,以自明其義。非若後世能文之 士,欲暴其才,有所作輒繫以名氏也。及傳播人口,采風者因而得之,但欲識作詩之意,不必問其何人作也。國史得詩,則述其意而為之敘,案陳氏先云“大、小《敘》,子夏之徒為之。”此云國史,前後不同。真按:陳啟源之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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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無由盡得作者之主名矣。師儒傳授,相與講明其意,或于敘間有附益;然終不敢妄求人以實之。闕所不知,當如是耳。”書名見前。陳氏之言,可謂通達。不惟可以解詩,即凡古書之不題撰人者,皆可以其說推之,學者可無事穿鑿也。

  〔案〕《小序》所考得詩人之姓氏,尚有《鄘風》之《柏舟》篇,以為共姜所作,陳氏失考。真按:陳啟源之失 又案《常棣》、《時邁》、《思文》,《國語》皆引作周公之詩,而《詩序》不言。《左氏》哀四年傳:“申包胥如秦乞師,秦哀公為之賦《無衣》”,與“衛人所為賦《碩人》”,隱三年。“鄭人為之賦《清人》,”閔二年。“國人哀之,為之賦《黃鳥》”文六年。義例正同。且味其詩中語氣,與包胥乞師情事亦相合。故王夫之《詩經稗疏》,謂為秦哀公所作。其說至確。而《序》以為刺用兵,列於康公《渭陽》詩之前。然則《小序》所言作詩之主名,未必果可據也。

  《周禮》、《儀禮》,相傳皆周公之書;而周禮則自漢儒已有異論。林碩何休之說,均見賈公彥《序周禮廢興》。《漢志》但以《禮記》為七十子後學者所記。鄭玄目錄,始間考得其作者。然諸儒之說,往往不同。如《王制》、《月令》。計《六經》之中,惟孔子作《春秋》,獨有明文可考,後無異議耳。《史記》言“曾參作《孝經》”《仲尼弟子列傳》。而鄭玄以為孔子作。《孝經序疏》引《六藝論》。劉向何晏《論語序》引。班固以《論語》為孔子弟子所記,而鄭玄指為仲弓、子夏、子游等所撰定。見《論語序》邢疏。蓋漢儒之說,雖多有所受之,而亦不免於意度。善讀書者,亦惟慎思明辨,好古敏求,信其所可信,疑其所可疑耳。

  周秦古書,皆不題撰人。俗本有題者,蓋後人所妄增。段玉裁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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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典釋文》、《唐石經》初刻,皆云《喪服經傳》第十一,無‘子夏傳’三字。賈公彥《疏》單行本亦 無。今各本皆作《喪服》第十一子夏《傳》,非古也,蓋淺人增此三字。賈《疏》曰:‘傳曰者,不知是誰人所作,人皆云孔子弟子卜商字子夏所為,按公羊高是子 夏弟子。《公羊傳》有云者何、何以、曷為、孰謂之等,今此傳亦云者何、何以、孰謂、曷為。弟子卻本前師。此傳得為子夏所作。’玩賈氏此語,知賈氏作《疏》 時,古經未嘗有此三字,賈氏因人言而傅會之,要亦未嘗妄增于古經傳標題也。自《唐石經》改刻增竄,遂使古人意必之辭,成牢不可破之論矣。”《經韻樓集‧古喪服經傳無子夏傳三字說》。凡古書之題撰人者,皆所謂意必之辭也。

   《史記‧韓非傳》云:“人或傳其書至秦,秦王見《孤憤》、《五蠹》之書曰,‘嗟乎!寡人得見此人與 之游,死不恨矣。’李斯曰:‘此韓非之所著書也。’”《司馬相如傳》云:“蜀人楊得意,為狗監侍上。上讀《子虛賦》而善之曰:‘朕獨不得與此人同時哉!’ 得意曰:‘臣邑人司馬相如自言為此賦。’上驚,乃召問相如,相如曰:‘有是。’”秦皇、漢武,親見其書,乃不知為何人所作,非李斯與韓非同門,楊得意與相 如同邑,熟知其事,竟無從得其姓名矣。此皆古人著書不自署名之證也。

  《漢志‧六藝略》不獨于經不著姓名,即諸家傳記章句,亦有著有不著;其例頗不畫一。以《易》一家言之,如“《易傳》周氏二篇,字王孫。楊氏二篇,名何字叔元。韓氏二篇,名嬰。王氏二篇,名同。丁氏八篇。名寬。以上皆班固自注。”此于注中見其名字者也。“孟氏、京房十一篇,《災異》孟氏、京房六十六篇,五鹿充宗《略說》三篇,京氏、段嘉十二篇”,此于正文書名中姓名全具者也。而“蔡公二篇”,注云:“衛人事周王孫”,則知其里貫而失其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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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氏》二篇,顏師古注:‘劉向《別錄》云服氏,齊人號服光真按:斷句不當!-齊人下當斷. 《章句》施、孟、梁丘氏各二篇”,施讎、孟喜、梁丘賀均見《儒林傳》。其名皆有可考,竟不復注。《淮南道訓》二篇,淮南王安聘明《易》者九人。號九師說。雖 知其事跡,而不能詳其名氏。至於“《古五子》十八篇,《古雜》八十篇,《雜災異》三十五篇,《神輸》五篇,圖一”,則並不知出于何人,即姓氏亦無之矣。蓋 古人著書,不自署姓名,惟師師相傳,知其學出于某氏,遂書以題之,其或時代過久,或學未名家,則傳者失其姓名矣。即其稱為某氏者,或出自其人手著,或門弟 子始著竹帛,或後師有所附益,但能不失家法,即為某氏之學。古人以學術為公,真按:學術公器 初非以此爭名;故于撰著之人,不加別白也。

  《書》家有《傳》四十一篇,不注姓名,《隋志》云:“伏生作《尚書傳》四十一篇,以授同郡張生,張生授千乘歐陽生。”《晉書,五行志》云:“伏生創紀《大傳》。”《經典釋文敘錄》云:“《尚書大傳》三卷,伏生作。”故今本皆題曰“漢伏勝撰。”《通考》卷一百七十七引《崇文總目》已題漢濟南伏勝撰。考《玉海》卷三十七引《中興書目》:案鄭康成《敘》云:“蓋自伏生也。伏生為秦博士,至孝文時,年且百歲。張生,歐陽生,從其學而授之。音聲猶有訛誤,先後猶有差舛,重以篆隸之殊,不能無失。生終後,數子各論所聞,以己意彌縫其闕,別作《章句》;案《漢志》有歐陽《章句》三十一卷,大、小夏侯《章句》各二十九卷,而無張生《章句》。考《儒林傳》夏侯勝之學由其先夏侯都尉從張生受《尚書》,則夏侯《章句》即張生之學。又特撰大義,因經屬指,名之曰《傳》。劉向校書得而上之,凡四十一篇。”尋此序之意,蓋張生、歐陽生之《尚書》,雖受自伏生而其所作《章句》,則以己意彌縫其間,不純記伏生之口說,故別自專門名家。而此《傳》則雜成眾手,不出一人,故不可以題為張氏或歐陽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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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之者,推本師授,知其出自伏生耳。乃自唐以後,遽從而實之曰伏生作。故知自《隋志》以後,凡古書之注某人撰者,多誤以傳其學之人,即為著書之人。而今本所題之撰人,又後世淺人,據《隋》、《唐志》所妄增矣。《四庫提要》卷十二。引康成序謂“此《傳》乃張生、夏侯生所述,特源出于勝,非勝自撰。”其說誠是,特不知古書似此者正多,不獨《大傳》為然也。

   諸經傳注,最初只加姓氏于書名之上,並不別題撰人。至於《齊詩》、《魯詩》,則不以氏而以地,蓋惟 取與他家相識別耳。《公羊傳疏》云:“《左氏傳》者,左丘明親自執筆為之,以說經義,其後學者題曰左氏矣。且《公羊》者,子夏口授公羊高,高五世相授至漢 景帝時公羊壽,與弟子胡母生乃著竹帛。胡母生題親師,故曰公羊,不說卜氏矣。《穀梁》者,亦是著竹帛者題其親師,故曰穀梁也。”陸德明《毛詩音義》解《毛 詩》二字之義云:“《詩》是此書之名,毛者,傳詩人姓。既有齊、魯、韓三家,故題姓以別之。或云小毛公加《毛詩》二字。又曰河間獻王所加。”是則并書名上 之姓氏,亦非本人所題矣。

  自《詩》分為四,《春秋》分為五,乃題姓氏于傳之上以為識別。其後一傳之中,又多別自名家,各為章句故訓,於是復題其姓氏。蓋其初由後人追題者,久而變為著者自署矣。其初只稱氏者,久而并署姓名矣。今雖不能考其所自始,要是漢、晉以後之事。不可以例周、秦及漢初古書也。真按:摘要 鄭玄、趙岐、杜預注經皆只稱氏,惟何休、何晏、王弼稱名。然《公羊解詁》亦有作何氏者,則題“何休學”者,或後人所妄改也。

  〔案〕《公羊疏》云:“案舊題云:《春秋隱公經傳解詁》第一,公羊何氏。今定本云何休學,今案《博物志》曰:‘何休注《公羊》,云何休學,有不解者。或答曰,休謙辭,受學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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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宣此義不出于己,’是其義也。”見卷一。阮元《校勘記》云:“臧禮堂曰:‘何氏題何休學非也。杜預解《左傳》,止題杜氏。趙岐《孟子章句》,但題趙氏。鄭注《孝經》,但題鄭氏,古人遜謙,不欲自表其名。此說非是,詳見後。但著氏族,俾可識別耳。’按《唐石經‧桓公第二》何休學,原刻作何氏,後磨改作何休。據疏引《博物志》,則晉時已稱何休學矣。”

  《詩疏》釋鄭氏箋三字曰:“不言名而言氏者,漢承秦滅學之後,典籍出于人間,各專門命氏,以顯其家之學。故諸為訓者,皆云氏不言名。”此言深得古人之意。夫古書既不署名,而後人乃執相傳之說,謂某書必某人所自作。就其時與事以求之,鮮有不見其牴牾者矣。真按: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傳注稱氏,諸子稱子,皆明其為一家之學也。《諸子略》中,自黃帝至太公,尹佚不稱子者,此等書大抵作于六國時。此其人皆古之君相,平生本無子之稱號也。周初惟鬻子稱子。自陸賈、賈誼以下不稱子者,學無傳人,未足名家也。此舉其大較言之,六國子書亦有不稱子者,蓋皆用當時所通稱以題其書,不可一概而論,詳《法家篇》。蓋專門之學衰,而後著述之界嚴;口耳之傳廢,而後竹帛之用廣。于是自著之書多而追敘附益之事乃漸少。然不可以例周、秦古書。夫《春秋三傳》皆不題左丘明、公羊高、穀梁赤,故既題《荀卿新書》,見劉向《敘錄》。不別題荀況撰,既題《晏子》,不別題晏嬰撰。推之他書莫不皆然。古人既未自題姓名,則其書不必出于自著矣。

  古書之題某氏某子,皆推本其學之所自出言之。《漢志》本之《七略》,上書某子,下注名某者,以其書有姓無名,明此所謂某氏某子者,即某人耳,非謂其書皆所自撰也。今所傳劉向《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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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管子錄》云:“管子者,潁上人也,名夷吾,號仲父。”《晏子錄》云:“晏子名嬰,謚平仲,萊者, 今東萊地也。”《孫卿書錄》云:“孫卿趙人,名況。”此特因其書名《管子》,《晏子》,《孫卿子》而加以解釋,以下即敘其平生事跡,于其書是否本人所作, 或門弟子所記,不置一詞,與《別錄》言“《論語》皆孔子弟子記諸善言”何晏《論語集解序》引。者 不同。惟《晏子錄》云:“又有頗不合經術,似非晏子言,疑後世辯士所為者。”此特言其記載失實,不似出于晏子之口,非辨其是否嬰所自著也。自《隋志》不明 此義,于《晏子春秋》則曰齊大夫晏嬰撰,《孫卿子》則曰楚蘭陵令荀況撰,《管子》則曰齊相管夷吾撰,其他古書,莫不求其人以實之。古人既不自題姓名,劉 向、劉歆、班固又未言為何人所撰,不知作《隋志》者何以知之?然因此後人遂謂“管子自序其事泛濫而不切”,真按:隋書經籍志之誤 《漢書藝文志考證》卷六引葉適說。“晏子已亡,後人採嬰行事為之,按今《晏子》實即《漢志》著錄之本,說詳孫星衍《晏子春秋序》。以為嬰撰則非也。”《通考》卷二百十二引《索文總目》。可謂辯乎其所不必辯者矣。按《漢志考證》引《傅子》曰:“《管子》書過半是後之好事者所加”,則傅玄已不能解此。《隋志》之誤,真按:隋書經籍志之誤 亦有所由來也。

   《漢志‧數術略》中所著錄之書,無姓氏者十之八九。其小序曰:“史官之廢久矣,其書既不能具,雖有 其書而無其人。”由此言之,則周、秦以前書之有其人者,必其學有授受,師師相傳,知其出于某某,始因以題之。若數術則史官放廢,專門之家法已亡,而其人遂 不可知。然則古書之姓名,皆非其人所自題。《六略》中凡書名不著姓氏者,皆不可考者也。劉、班特于《數術略》言之,以當發凡起例耳。

  漢無名氏《中論序》曰:“予以荀卿子、孟軻,懷亞聖之才,著一家之法,繼明聖人之業,皆以姓名自書,按荀子名況不名卿,孟子名亦只見於書中,此語不可據。猶至于今,厥字不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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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思其故。皆由戰國之世,樂賢者寡,同時之人,不早記錄,況徐子《中論》之書,不以姓名為目乎?恐歷久遠,名或不傳,故不量其才,喟然感嘆,先目其德以發其姓名,述其雅好不刊之行,屬之篇首,以為之序。”《中論》卷首。是漢末人著書,尚不自題姓名也。而謂周、秦人書,有自題某官某人撰者乎?

   約而言之,則周、秦人之書,若其中無書疏問答,自稱某某,則幾全書不見其名,或并姓氏亦不著。門弟 子相與編錄之,以授之後學,若今之用為講章;又各以所見,有所增益,而學案、語錄、筆記、傳狀、注釋,以漸附入。其中數傳以後,不辨其出何人手筆,則推本 先師,轉相傳述曰:此某先生之書云耳。既欲明其學有師法,又因書每篇自為起訖,恐簡策散亂,不可無大題以為識別,則于篇目之下題曰某子真按:標點有誤! 而 後人以為皆撰人姓名矣。古書既多不出一手,又學有傳人,故無自序之例。漢以後惟六藝立博士,為祿利之途。學者負笈從師,受其章句,大儒之門,著籍者輒數千 人。而所自著之書,則無人肯受。于是有于篇末為之敘,自顯姓名者,如太史公、揚雄自序是也。或奏進之書,則于文中自稱某官臣某,如道家郎中嬰齊、雜家之博 士臣賢對之類是也。然仍無於篇題之下,自標某人撰之例。後人因其所自稱以題其書,故專家之書,有傳其氏不傳其名者。而自著之書,則有傳其名不傳其氏者矣。 若既無自序,文中又不自稱名,久之或竟無可考。故《中論序》謂“恐歷久遠,名或不傳”,則有同時之人為之作序之例。要之皆因著者不自題姓名之故也。至于每卷自署某人撰,雖不詳其所自始;要其盛行,當在魏、晉以後矣。真按:摘要

  《論衡,書解篇》曰:“著作者為文儒,說經者為世儒。二儒在世,未知何者為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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