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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April 24,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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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辯注此句下云:路寢亦為此制,是盧氏必有見於路寢非即明堂而後為此注也。若果明堂即路寢,則必不下此注語矣。即鄭氏謂明堂、路寢同制,此語亦渾而未析。大 抵唐以前諸家注釋之言,其中實有得自師承足以補經傳者,亦有旁稽別籍未詳所出者,亦有就文演繹、揣測而得者。今則一例讀之,惡知其某條得於某處乎?惜古人 不能如後人之詳記,若其有所據者一一舉其來處,無所據者附以參質,如此分別,以示後人,則何庸岐惑矣。居今日而從經傳中擇所從違真按:摘要 真按:翁方綱與漢學 真按:翁方綱之治學態度-代表作 真按:翁方綱之經學 則此序《易》、《禮》并舉,請即以《易》為喻,《易》惟《說卦傳》八卦方位,必無先天方位之說,此則其有關要義者。其餘一二名物同異,偶有未能剖定之處,或於治經要義尚無大害耳。

  (書此跋時,一友來見,其人蓋專力漢學者。曰名物象數,治經所急也,子顧謂其同異可無辨乎?予應之曰:是有說也。凡所為學者,窮經以致用而已,真按:通經致用 真按:翁方綱之經學 真按:通經致用 真按:翁方綱之治學態度 其 實有所據者,則不可無辨;其實害於義而悖於事者,則不可不辨;其關係非甚重大,而兩俱通者,則可以無辨;其有所關係,而原委難尋者,則可以無辨,如《易》 “田獲三狐”經不析言某事也。如《禮》“大饗有九有四”,經不析言其分合也。(詳具於《禮記‧仲尼燕居篇》。)諸若此類,得其大旨而闕其細目,何害乎?至 若所關甚鉅,而實不能執一家以深考者,則如鄭氏必以禘為祭天,核其實,既於《周官‧大司樂》之文無所證據,而轉於《祭義》首節文義有違。(詳具於《禮記‧ 祭義篇》。)於文義有違者,即是於義理有未安;於義理未安者,即是於義有所不可行者。況乎鄭氏又從而為六天之說,近人有金榜者,撰《禮箋》傅會演說,真按:金榜之非 分昊天上帝為二,此其為害於義理者匪細,皆由專執漢學者固滯一家之言,而不甘於闕疑之所致也。真按:翁方綱對漢學的批判 真按:翁方綱與漢學 故曰窮經以致用也。真按:翁方綱之經學 真按:經世致用 真按:翁方綱之治學態度 苟措諸實事而不可施行,而必泥執一家之言,以為古說,其不為邪說畔道不止,可勿戒諸!)

注:見《文集》石印本卷十六第2頁。真按:參考書目-博士論文-翁方綱研究 真按:擬借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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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春秋經傳集解(陳芳林校本)

  吳人陳芳林校定《春秋傳》六卷,予嘗俾鈔之,真按:教育部國語辭典 【胥】肉-5-9 注音一式 ㄒㄩ  解釋 1.古代掌管捉捕盜賊的官,後泛指小吏。如:胥吏。唐˙柳宗元˙封建論:是 故有里胥而後有縣大夫。宋˙梅堯臣˙田家語詩:里胥扣我們,日夕苦煎促。  2.姓。如春秋時晉有胥甲。 3. 等待。孟子˙萬章上:帝將胥天下而遷之焉。史記˙卷四十三˙趙世家:左 師觸龍言願見太后,太后盛氣而胥之。 4.  視察。詩經˙大雅˙公劉:于胥斯原,既庶既繁。 5. 相、互相。書經˙大誥:惟大艱人,誕鄰胥伐于厥室。公羊傳˙桓公三年: 胥命者何?相命也。 6.  皆、都。詩經˙小雅˙角弓:爾之教矣,民胥傚矣。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 ˙原道:天文斯觀,民胥以傚。 7. 語末助詞。表示語氣。詩經˙大雅˙韓奕:籩豆有且,侯氏燕胥。 是正於同年弓父盧學士真按:教育部國語辭典 【是正】 注音一式 ㄕˋ ㄓㄥˋ 解釋: 審察錯誤而加以校正。後漢書˙卷五˙孝安帝紀:校定東觀五經、諸子、傳記、百家蓺術,整齊脫誤,是正文字。或作諟正。 真按:盧文弨 真按:翁方綱交友資料 真按:翁方綱與盧文弨 學士校讐之力最深,真按:翁方綱與盧文弨 真按:翁方綱之治學態度 既 於是書貫串弗遺矣,馳書報予曰,中有《開成石經》作某,而上下同一文者,苦無拓本,子有之,盍以參驗諸?予乃摘是書之引《唐石經》而上下一文者,凡若干 條,命僮展碑于壁而審觀焉。乃陳所謂“舍”,《石經》作“舎”者,“干”作“士”也;“楹”作“楹”者,中加“丿”也;“督”作“督”者,“目”作“日” 也;“壻”作“■”者,“月”總承而加闊也。真批:此語可學習之!形容文字之結構也,曰總承! 今其寫本上下皆同,則鈔胥之又失也。然吾以為凡若此者,非君子之所必用其心者也,將以是為依六書乎?則漢《熹平石經》且弗六書之依而責唐之《開成》邪?真按:翁方綱論學 真按:翁方綱之經學 真按:翁方綱之治學態度 且必六書之依焉,則必胥《十三經》之文而皆小篆焉,然後可也。隸固已乖矣,而何楷之責邪?且君子所以必六書之是爭者,為其於誼而害於經也,真按:教育部國語辭典 【盭】皿-15-20 注音一式 ㄌ|ˋ 解釋 :凶暴乖戾。說文解字:盭,弼戾也。段玉裁˙注:此乖戾正字。史記˙卷一一七˙司馬相如傳:舉踵思慕,若枯旱之望雨,盭夫為之垂涕,況乎上聖?綠色的。漢書˙卷十九˙百官公卿表上:諸侯王,高帝初置,金璽盭授,掌治其 國。顏師古˙注:如淳曰:盭,綠也,以綠為質。 詞:盭1 l ㄌ〡ˋ〕 〔《廣韻》郎計切,去霽,來。〕 〔《廣韻》練結切,入屑,來。〕 1 ”的古字。 1.屈曲;扭曲。《呂氏春秋‧遇合》:“ 有惡人焉,曰 敦洽讎麋 ……垂眼臨鼻,長肘而盭。” 畢沅 校:“盭即戾字。” 陳奇猷 校釋:“猶言肘長且曲也。”《文選‧司馬相如〈上林賦〉》:“穹隆雲橈,宛潬膠盭。” 郭璞 注:“盭,古戾字。”《漢書‧賈誼傳》:“其有中罪者,聞命而自弛,上不使人頸盭而加之也。” 顏師古 注引 蘇林 曰:“不戾其頸而親加刀鋸也。”2.暴戾。 柳宗元 《佩韋賦》:“ 愎心以盭志兮,首身離而不懲。”參見“ 盭夫 ”。3.乖違;乖謬。《漢書‧張耳陳餘傳贊》:“何鄉者慕用之誠,後相背之盭也!”《舊唐書‧韓愈傳》:“然時有恃才肆意,亦有盭 之旨。”《宋史‧律曆志一》:“至 崇寧 中, 徽宗 蔡京 ,信方士‘聲為律自為度’之說,始大盭乎古矣。” 魏源 《孟子年表考》二:“遂使 之事,盭不可理。”4.通“ ”。原為草名。可染綠。因以指黃綠色。《後漢書‧南匈奴傳》:“詔賜單于冠帶、衣裳、黃金璽、盭緺綬,安車羽蓋,華藻駕駟。” 李賢 注:“盭音戾,草名。以戾草染綬,因以為名。” 【盭夫】狠戾的人。《史記‧司馬相如列傳》:“盭夫為之垂涕,況乎上聖,又惡能已?” 司馬貞 索隱引 張揖 曰:“很戾之夫也。” 【盭戾】猶背謬。 李慈銘 《越縵堂讀書記‧札記‧光緒己卯正月二十四日》:“自六朝言四聲,往往一字分平仄兩讀,而牽強盭戾,在所不免,近儒多論之矣。” 【盭氣】猶邪氣。《子華子‧晏子問黨》:“上下翦翦焉,惟其君之聽,盭氣伏息,災疫不作,四鄰寢兵,而珪玉纁幣以承其懽,此非治象而云何?” 【盭綬】諸侯王佩的印綬。色黃而近綠,因用藎草染制,故名。《漢書‧百官公卿表上》:“諸侯王, 高帝 初置,金璽盭綬。” 顏師古 注引 晉灼 曰:“盭,草名也,出 琅邪 平昌縣 ,似艾,可染綠,因以為綬名也。” 葛立方 《韻語陽秋》卷十:“ 楊妃 專寵帝室,金印盭綬,寵遍於 ;象服魚軒,榮均於 。” 苟盭於誼而害於經,吾雖殫心罷精以爭之可也。真按:翁方綱之治學態度 真按:翁方綱之經學 若 盻、盼、眄之不可混也,若支、攴、文之弗可假也,若穎、潁、舀、臼、氏、氐之勿可以遷就也,此皆在所必爭者也。今以唐人歐、虞以來相沿筆迹,經生書手無不 然矣,而矻矻焉一一以正之,况實不勝其正之,則不如其已也,凡所為校定經傳者,校其異同足矣,若必其楷之無大戾於六書,則宋《嘉祐石經》第一,“酢”則“ 醋”也,“涖”則“■”也,“哲”則“晢”也,(《書‧洪範曰“晢時燠若”。)然其中亦尚有未盡準於是者。至於《紹興石經》幾於行楷,益不足言矣。陳氏此 書,其用力全在《開成》之石,故約舉其不必然者如此。真按:我的寫照!-同我的囉嗦嗦毛病一例也^^ 真按:囉嗦-同我的囉嗦嗦毛病一例也^^

  注:見《文集》石印本卷十六第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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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春秋師說真按:翁方綱論趙汸的春秋學

  趙東山於《春秋》深矣,真按:翁方綱對趙汸春秋學的評價 其一曰存策書之大體,其二曰假筆削以行權,是二者,該治經之大凡矣。真按:翁方綱的經學方法論 東山之書,本於師承,真按:趙汸與黃澤 則《師說》三卷其本也。黃楚望氏之言曰,真按:黃澤 《易》“巽以行權”,真按:黃澤以經解經 則即東山《屬辭》假筆削以行權之義也。東山《屬辭》,排比數十百條,其果皆有當於聖人歟?真按:翁方綱論「權」 其精於治是經,既博且勤,則前古所未有也,然其以筆削為行權,行權云者,出於《師說》,則不可不辨。真按:翁方綱對考證學的態度 朱 子注《孟子》,固曰“二百四十年南面之權”,“權”字實本於此,然則朱注“權”字,豈亦有可疑歟?若謂朱子注“南面之權”,“權”字為可疑,則豈將謂《孟 子》言“《春秋》天子之事”,“事”字亦有可疑耶?《孟子》自當云“事”,朱子自當云“權”,此事此權,即其義竊取之謂也,非言事、言權不足以稱之也。真按:翁方綱論「權」 然則何獨於黃楚望、趙東山之言“行權”而疑之真按:標點不當-當作。號.不復一一校訂. 夫《孟子》之言《春秋》,一則言其“義”,對上其“事”其文言之也真按:標點疑有誤!-疑當作「對上“其事”、“其文”言之也」!蓋此人每多半路出家者,于根本經典不熟,自然于古人左引右據之文難諳,而急于成書,躁於求名,則往往有貽誤後學者. 一則“言天子之事”,根上“懼”字言之也。然則《孟子》之言“事”者,“懼”義之正文也,朱注之言“權”,則微偏於罪我一邊言之矣。真按:翁方綱的經學詮釋學 真按:翁方綱的考證方法論-勤驗上下文 趙東山於《公羊》云,“則某有罪”句真按:疑當連讀「趙東山於《公羊》云“則某有罪”句」 辨之審矣,而於筆削條目,特以“行權”著之,則豈非有類於公羊氏之云耶?真按:趙汸與公羊傳 吾所以竊疑東山之精且勤,此筆削條間可不必云“行權”也,抑“權”之為言者,有權柄之義,又有權宜之義,斯二義雖互通,然自是二義。真按:翁方綱論趙汸的春秋學 真按:語意的含混 朱注所謂“南面之權”,權柄之權也;黃楚望引《易》“巽以行權”,權宜之“權”也,又未知東山《屬辭》以筆削為“行權”者,作“權宜”之“權”可乎?真按:翁方綱論「權」 且《易‧繫辭傳》“巽以行權”,非謂巽順以行之也。巽,入也;巽,具也。其訓為“順”者,“孫順”之“孫”耳。若楚望為“巽順以行權”,則是“危行言孫”之“孫”矣。楚望亦有《易解》,未知其於“巽”義若何也?真按:黃澤的易學 真按:不知為不知

  注:見《文集》石印本卷十六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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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左傳補注真按:翁方綱論趙汸的春秋學

  右趙東山《左傳補注》十卷,通志堂板本,真按:翁方綱的版本學 真按:翁方綱與通志堂經解 尚有闕脫,當訪求舊本補之。真按:翁方綱的文獻採訪學 東山《春秋》之功,尤深於《左氏傳》,此所補注,蓋於經傳所繫,皆極斟酌出之,非僅若後來補注者專以釋左氏文句典訓之為功也。真按:翁方綱對趙汸春秋學的評價 東山治《春秋》,其取益蓋本於黃氏澤真按:黃澤 而亦參用啖、趙、陸、葉諸家之說,真按:啖助.趙匡.陸淳.葉夢得 至若陳止齋《左傳章旨》之書久湮不傳,真按:陳傅良 惟賴此所引得以粗具其概耳。真按:翁方綱的輯佚學 真按:陳傅良著作考 真按:趙汸春秋學的淵源 唯是左氏之《傳》,其中有因杜《解》而反滋疑者,真按:杜預 亦有當日依經附義非可盡以後人文義概之者,又在乎善讀經傳者知所體會焉爾。真按:翁方綱的左傳學 真按:翁方綱的春秋學 真按:翁方綱的治學態度-善學者

  注:見《文集》石印本卷十六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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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春秋繁露真按:翁方綱與春秋繁露

  右曉嵐同年識語二條,真按:紀昀與春秋繁露 是歲閏三月廿一日過錄所校字於原心亭真按:翁方綱在四庫全書館的工作-關鍵字 因并錄此。方綱。真按:翁方綱與四庫全書-永樂大典 真按:翁方綱在四庫全書館任職情形考-永樂大典-『這樣輯校永樂大典為一處辦理內府書籍為一處校閱進呈書籍為一處翰林院內原心亭西齋房寶善亭鼎足而三先後開始了編纂四庫全書的繁重工作』 而院内原心亭、宝善亭、西斋房皆为校雠之所﹝27﹞。 』真按:翁方綱題跋與四庫全書-似與四庫有關.

  是歲八月於汪彥孫齋中得惠松崖棟手校本,真按:惠棟與春秋繁露 真按:惠棟 真按:汪如藻的收藏 真按:翁方綱與汪如藻 卷首松崖自題云:“乾隆乙亥從周幔亭藏本臨校一遍。”幔亭校本係明東海孫鑛月峰評本也,真按:惠棟與周榘 真按:周榘與孫鑛 真按:周榘與春秋繁露 真按:孫鑛與春秋繁露 中有綠筆,係松崖手書。又有紅筆,又是一人所校,蓋即後所稱王毖堂者。真按:俟考! 又有墨筆楷書,甚端謹,彥孫云亦松崖手書,真按:汪如藻 然頗似雲間沈學子大成書耳。真按:沈大成 真按:國:大成 注音一式 ㄉㄚˋ ㄔㄥˊ 1. 偉大的成就。禮記˙學記:「九年知類通達,強立而不反,謂之大成。」孟子˙萬章下:「孔子之謂集大成,集大也者,金聲而玉振也。」 2.古樂一變為一成,九變而樂終,至九成完畢,稱為「大成」。後來引申為集合前人的學說或主張,形成完整的體系。孟子˙萬章下:「孔子之謂集大成,集大成也者,金聲而玉振之也。」 3.南北朝北周宣帝的年號(西元579)。 詞:【大成】1.大的成就。指事功。《易‧井》:“元吉在上,大成也。” 孔穎達 疏:“上六所以能獲元吉者,只為居井之上,井功大成者也。”《詩‧小雅‧車攻》:“允矣君子,展也大成。” 鄭玄 箋:“大成,謂致太平也。”2.大的成就。指學問。《禮記‧學記》:“九年知類通達,強立而不反,謂之大成。”3.大的成就。指道德。《孟子‧萬章下》:“ 孔子 之謂集大成。集大成也者,金聲而玉振之也。” 趙岐 注:“ 孔子 集先聖之大道,以成己之聖德者也。” 方孝孺 《崔浩》:“若聖賢之大成,則豈如斯而止哉。”4.完備。《老子》:“大成若缺,其用不弊。”5.特指某類事物的各個方面相當完備。 秦觀 《韓愈論》:“ 氏、 氏亦集詩文之大成者歟!” 陳垣 《<史諱舉例>序》:“ 海寧 周廣業 ……著《經史避名匯攷》四十六卷,可謂避諱史料之大成也。”6.複姓。古代有 大成執 。見 劉向 《新序‧雜事五》。 真按:翁方綱的辨偽方法論-筆跡 九月十六日臨校一遍訖,通用紅筆,以別於《永樂大典》之墨筆也。真按:翁方綱在四庫全書館任職情形考-永樂大典 真按:翁方綱的校勘學 真按:翁方綱的校書事業 然各出一校本,則遂判然不相照顧,尚須靜心會通之耳。真按:翁方綱的治學態度-善學者 真按:翁方綱的校勘學方法論 是日漏下一鼓,識於燕譽居之得月寮。真按:google有!

  注:北京圖書館藏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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