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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陵詩鈔】 詩集。清雷士俊撰。士俊(1610-1668年),字伯吁,真按:簡化字之礙讀也!-不知是否為伯籲之簡化字! 陝西西安涇陽人。遷揚州。初入揚州府學,嘗擢第一補廩。屢應鄉舉不中。崇禎末,遂棄廩貢不仕,布衣終身。曾與同里結社,皆一時傑出,制義稱雄,真按:不解之處!真按 號直社。念天下古文絕響已久,遂日夕淬厲,著書明道。窮討經典,究質興亡之道。此書二卷,因“其詩中有悖漫語”,列入軍機處第四次奏進全燬書目。
【艾陵文鈔】 文集。清雷士俊撰。此書十五卷,有康期間萃樂草堂刊本。乾隆年間,列入軍機處第四次奏進全燬書目。
【艾千子全稿】 制藝。明艾南英撰,清呂留良評。南英(1583—1646年),字千子。江西東鄉人。天啟四年(1624年) 舉人,因對策有諷魏忠賢語,罰停三科。崇禎初,詔許會試,不第。清兵入關後,南英入閩見唐王,陳十可憂疏,授兵部主事,後改御史。此書為南英歷試八股文卷 匯集,分上論、下論、大學、中庸、上孟、下孟、失編七部分。篇首有《歷試卷自敘》及他人所寫《序言》,謂其“為諸生二十年,試于鄉闈七年”,“備嘗諸生之 苦”。又有《記艾稿三則》贊其文:始以“纂組博古為奇而漸趨平淡,真按:詞:【纂組】1.赤色綬帶。亦泛指精美的織錦。《楚辭‧招魂》:“纂組綺縞,結琦璜些。” 王逸 注:“纂組,綬類也。” 三國 蜀 諸葛亮 《便宜十六策‧治人》:“錦繡纂組,綺羅綾縠,玄黃衣帛,此非庶人之所服也。” 唐 張說 《鄎國長公主神道碑》:“絲竹五音之微靡,纂組九華之縟麗,經目所涉,莫不精記。” 清 黃景仁 《游四明山放歌》:“忽或纂組雜婉媷,忽或旗鼓紛旋迴。”2.編織。多指精美的織物。《管子‧輕重甲》:“ 伊尹 以 薄 之游女工文繡纂組,一純得粟百鍾於 桀 之國。” 唐 吳兢 《貞觀政要‧求諫》:“雕琢害農事,纂組傷女工。”3.搜集編撰。 清 李斗 《揚州畫舫錄‧橋東錄》:“纂組異聞,網羅軼事。” 後 于平淡中復發憤,刊落為朴鈍,硬瘦之業,其品益高。”艾南英為明末抗清者,呂留良也多民族意識,故其評文,雖以論文為主,然亦有憤世嫉俗,觸犯清廷言論 者。如《上論》之一篇,評云:“……豈惟避難降臣自以為智巧而不知其身為狗彘!”。《中庸》之一篇,評云:“野狐禪亂道。”均為清廷所忌,而為湖廣總督舒 常妻繳,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十一月奏准禁燬。
【愛秋齋詩稿】 鄧琪雲撰。真按:中研院線上目無! 琪雲,新城人。此書為江西巡撫郝碩奏繳:“內有北人歡喜南人傷句,謬妄。”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六月二十四日奏准禁燬。
【愛竹軒詩集】 王沅撰。此書為安徽巡撫奏繳,乾隆年間奏准禁燬。
【安邊書】 明龐尚鴻撰。尚鴻,字少襄。以貢入國學。真按:原文似訛作人字! 上書朝廷,後復獻飛車飛舟諸疏。擢知英山縣,後為西安教諭,終於岜山縣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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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治水或問》等。此書被列入外省移咨應燬各種書目。
【安龍逸史】 史著。真按:應有誤! 清屈大均撰。大均(1630-1696年), 初名紹隆,字翁山,又字介子,廣東番禺人。明末諸生,遇變為僧,後又棄禪歸儒。曾參與反清復明活動,晚年專心著書。詩、詞、文俱佳,詩長於山林邊塞、尤工 五言近體,與陳恭尹、梁佩蘭齊名,合稱“嶺南三大家”,著有《皇明四朝成仁錄》、《翁山文外》、《翁山詩外》等。《安龍逸史》二卷。按時間順序記南明永曆 王朝之事。始崇禎十六年(1643年)桂藩移駐粵西,至順治十八年(1661年)緬王殺桂王臣沐天波等人,永曆朝覆滅止。劉承幹跋云:“翁山在粵境,壤相近,見聞較確。如記杖死夏良璞事、殺御史李如月事、殺吳貞毓十八先生事、定國敗關有才于田州,又敗孫可望事,均詳于他書。”有民國五年(1916年)吳興劉氏嘉業堂刊本。乾隆年間軍機處奏准全燬書目謂此書“稱大兵曰清兵、曰滿兵。又每條之下,以國朝年號與三藩潛號分注,真按:當作僭號! 而模仿通鑑綱目之例,■為書法發明于簡端”。真按:原文不明!
【安壤疏草】 真按:中研院線上目無! 明沈儆忻撰。真按:中研院線上目無! 儆忻(1554—1631年),字敘永,號泰垣,歸安人。萬曆進士,官至河南左布政使。以治行卓異巡撫雲南。奏蠲貢金,討擒叛酋段進志。安邦彥反,諸士目并起,真按:疑為諸土目并起之訛,土目者,土人酋目也.國:土目 注音一式 ㄊㄨˇ ㄇㄨˋ土著的首領。六部成語註解˙戶部:「土目:土番中之頭目也。」 儆忻遣將屢戰屢勝,盡復諸陷地,遷南京兵部侍郎,晉工部尚書。為魏忠賢黨石三畏所劾,落職閑居。崇禎初復官,卒謚襄敏。此書為江蘇巡撫閔鶚元奏繳,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奏准禁燬。
【闇然堂全書】 明潘士藻撰。士藻,字去華,號雪松,婺源人。萬曆進士,官御史,因忤東廠勢力,貶廣東布政司照磨,後擢南京市部主事,遷尚寶卿,卒於官,此書被列入應繳諱礙書籍各種名目。真按:當作違礙!
【按遼疏稿】 奏疏。明熊廷弼撰。此書為江蘇巡撫薩載奏繳,乾隆四十年(1775年)七月二十五日奏准禁燬。
【按遼疏稿】 奏疏,明何爾健撰。此書為兼管浙江巡撫陳輝祖奏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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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所載,係按遼××十三疏”。真按:不解之處!真按-凡例未云.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六月十四日奏准禁燬。
【按遼奏疏】 奏疏。明王雅量撰。此書為兼管浙江巡撫陳輝祖奏繳:“明王雅量著,巡撫遼東,多言時事。”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六月十四日奏准禁燬。
【按遼奏疏】 奏疏。明方震孺撰。震孺(1585—1645年),字孩未,壽州(今福建南平縣)人。萬曆進士。授卸史,真按:當作御史! 崇禎初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廣西。明亡後,憂憤卒。此書列入軍機處奏准全燬書目:“查《按遼奏疏》係明方震孺撰,皆其巡按遼東時所上奏疏,中多悖礙字面,應請銷燬。”
【按吳疏稿】 奏疏。明王道直撰。浙江巡撫三寶奏繳此書謂:“語有觸犯”,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六月十五日奏准禁燬。
【暗偷情】 據清余治《得一錄》勸收燬小本淫詞唱片啟載,此書被列入各種小本淫褻攤頭唱片名目單。
【拗山堂詩文集】 詩文集。陳智言撰。智言,江西永新人。此書為江西巡撫郝碩奏繳:“內有違礙。”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四月初五日奏准禁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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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編類纂】 亦名《八編經世類纂》。文集。明陳仁錫編。仁錫(1581-1636年),字明卿,長洲(今江蘇蘇州人)。明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中舉。究心經世之學,多有論著。明天啟二年(1622年)以殿試第三授翰林院編修。後以不肯撰魏忠賢鐵券文落職。崇禎初,召復故官。累遷南京國子祭酒。卒謚文莊。一生著作甚豐,有《易經頌》、《重訂古周禮》、《四書考》、《古文奇賞》等。《八編類纂》一書于明天啟二十五年(1629年), 收錄丘濬《大學衍義補》、唐順之《史纂左編》,唐順之《史纂右編》,唐順之《史纂稗編》,章演《圖書編》,鄧元錫《函史編》,馮應京《實用編》,瑪琦《經 濟類編》等八部著作。分類編次。乾隆年間,此書被列入軍機處奏准全燬書目,謂:“大抵剿襲陳言,取盈卷帙。殊無可取。其邊類中語有干礙,真按:清代禁燬書目(補遺)有! 所載遼、金二代體側,大為狂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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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洞天】 小說。清徐述夔撰。此書首序署有“五色石主人題于筆煉閣。”今人多認為此書作者“五色石主人”即徐述夔。述夔(1701-1763年),原名賡雅,字孝文,泰州拼茶場(今江蘇東臺縣)人。乾隆三年(1738年)舉人。因《一柱樓詩》案,被開棺戳尸。除此書,尚著有《學庸講義》、《想詒瑣筆》等。《八洞天》八卷。分敘八個故事,實為八篇擬話本小說。小說假托唐、後周、宋、金明各朝,實寫清代現實。此書於乾隆年間被列入應燬徐述夔著作書目內。
【八段錦】 小說。原題:醒世居士編輯,樵叟參訂。故事凡八段。每段各敘一故事。寫貪色、懼內、嫖妓、賭博、通奸、嗜酒、惡淫遭報。全書市井氣息濃鬱。故事背景假托漢、宋、明諸朝。風格手法模擬宋、元話本。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浙江湖州知府查禁淫詞小說將此書列入禁燬書目。
【八家古文精選】 文選。清呂留良選輯,呂葆中評點。留良(1629—1683年),字莊生,號晚村,又名光綸,字用晦,浙江石門人。少時即有文名,明亡後,曾散家財,結客謀圖恢夏。順治十年(1653年)考取秀才,後愧悔。康熙五年(1666年)因拒絕科考,被取消秀才資格,遂專心講學、著述、聲名日隆。康熙十七年(1678年)和十九年(1680年)兩次拒薦,病中于枕上剪髮,披僧衣,取僧名耐可,字不昧,號何求老人以示拒絕。遂于吳興妙山築風雨庵,隱居講學,三年後病逝。一生著述頗豐,有《文集》、《續集》、《詩集》、《慙書》、真按:簡化字之礙讀也! 《論文匯抄》、真按:簡化字之礙讀也!-不知是否為彙之簡化字. 《四 書講義》等。《八家古文精選》凡八卷,選錄唐宋八大家之古文,并加評點,收有與邊事有關的政論、策論等,體現了呂留良讀書論世之宗旨。如書中所選蘇軾《策 斷》上、中、下三篇。上篇究各代亡國原因,提出“塞其亡國之門”在“得其權”之論斷;中篇論及“四戎”及“北狄”之患,提出先制西戎,以己所長抑敵所短之 論斷;下篇論北狄,言契丹有可乘之勢,而求中國所以制勝之術。多犯清人忌諱。呂留良為清代文字獄中著名人物,故其著作均在禁燬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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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書有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呂氏家塾刻本。為陝甘總督李侍堯奏繳,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六月十六日奏准禁燬。
【八家詩選】 疑即《八家詩抄》。清吳之振選。之振,語溪人。真按:疑當浯溪! 此書凡八卷。八家指宋琬,曹爾堪、施閏章、沈荃、王士祿、程可則、王士禎、陳廷敬。此書為安徽巡撫富弼奏繳,真批:竟與北宋名臣同名? 謂:“悖謬誕妄,語多狂吠。”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奏准禁燬。
【八家文選】 明鍾惺評。惺(1574—1624年),字伯敬,號退谷,湖北竟陵人。明末文學家。明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 進士,官至福建提學僉事,為人冷峻,不接俗客。與同里譚元春同為竟陵派創始者。詩文反對復古,主張以幽深孤峭為鵠,但其作品流于冷澀。主要著有《諸經 圖》、《詩合考》、《毛詩解》、《史懷》、《隱秀軒集》、《如面譚》。還曾評選《古詩歸》、《唐詩歸》、《明詩歸》、《名媛詩歸》、《周文歸》、《宋文 歸》、《鍾評左傳》等,此書為湖北巡撫姚成烈奏繳,乾隆間奏准禁燬。
【八科館課錄】 亦名《皇明館課》。文集。明陳經邦等選。經邦。字公望,莆田人。嘉靖乙丑會士第二人,選庶吉士,授編修。歷諭德侍讀學士,進禮部侍郎,兼太子賓客詹事府詹事。後擢禮部尚書,乞歸。此書凡五十二卷。撰自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至萬曆二十年(1592年),凡八科所擬館課,故書簽題“匯編皇明八科館課”。真按:簡化字之礙讀也!-不知是否為彙之簡化字. 據顧爾行序,乙丑至丁丑四科為經邦選,癸未、丙戌科為沈自邠選,己丑、壬辰科則爾行所續。此書有萬曆刻本。乾隆年間,被列入外省移咨應燬各種書目中。
【八美圖】 即《百美圖》。小說。此書凡五卷二十二回,敘述明姑蘇才子唐寅(字伯虎)與祝枝山等為友。寅鄉試後,游紫竹庵,遇翰林之女陸昭容,愛其美 貌,追蹤至陸府。巧妝入陸府為婢,伺機見昭容,吐真情,私訂終身。又許諾昭容之婢春桃,以後娶其為妾。寅求枝山為媒。娶了昭容。又誇口娶八妻。乃先後娶得 羅夫人之女秀英,甥女謝天香、雲峰庵尼姑九空、故相之女馬鳳鳴、前洪洞知縣之女蔣月琴,妓女李傳紅,加上昭容,春桃,凡八美,共事一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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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書有民國間石印本。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浙江湖州知府將此書列入淫詞小說禁燬書目,同治七年(1868年),江蘇巡撫丁日昌查禁淫詞小說也將此書列入應禁書目內。
【八韻箋注】 此書為江西巡撫郝碩奏繳:“內有王錫侯詩。應鏟除。餘書仍行世。”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四月初五日奏准禁燬。
【茇堂草】 明熊明遇撰。明遇,字良孺,進賢(今江西進賢縣)人。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由長興令行取給事中。坐東林事,再謫再起。累官至兵部尚書。除此書,還著有《羅芥茶記》等。此書為浙江巡撫三寶奏繳:“內有夷變志,紀崇禎時事。”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六月十五日奏准禁燬。
【把斗關】 真按:簡化字之礙讀也!-不知是否為鬥之簡化字! 清余治《得一錄》翼化堂條約將此書列入永禁淫戲目單中。
【白耷山人詩選】 亦名《閻古古詩選》。詩集。清閻爾梅撰,汪觀選。真按:中研院線上目無! 爾梅(1603—1679年),字國卿,號古古、蹈東和尚,生而耳大且白于臉,故又號白耷山人,江蘇沛縣人。崇禎三年(1630年) 舉人。明季復杜文人,工于詩,與同郡萬壽祺相埒,時有閻、萬之稱。明弘光時,為史可法幕僚。明亡後,曾散家財萬金,結交豪傑之士,立志反清復明,兩度為清 軍所執,皆逃脫,抗志不屈。晚年見大勢已去,始歸家鄉。死後私謚文節。著有《白耷山人集》等。此書刊于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有靜遠堂刊本。《清代禁書知見錄》有載。
【自耷山人文集】 詩文集。清閻爾梅撰。此書初刻于康熙十四年(1675年),共十二卷。文二卷、詩十卷。詩文主要記述清軍入關後的暴行,和對祖國山河破碎的哀痛,以及表達誓死抗清的決心和經歷。有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靜遠堂刻本傳世。此書於乾隆間為軍機處奏繳,列入全燬書目。
【白豪庵集】 真按:當作白毫庵集!中研院線上目有○按:此與下條應係同一書! 明張瑞圖撰。此書四卷,有明天啟間刻本。乾隆間列入應繳違礙書籍各種名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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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毫庵集】 白毫庵道者撰。此書列入軍機處奏准全燬書目。
【自鹿(塵)古跡詩選】 真按:自鹿古跡詩選.自塵古跡詩選. 詩集。清徐鶴齡輯。此書為江西巡撫郝碩奏繳,謂:“內有屈大均詩,應鏟除,餘書行世。”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四月初五日奏准禁燬。
【自鹿山房詩集】 詩集。明方中發撰。真按:中研院線上目有! 中 發,字有懷,安徽桐城人。此書凡十五卷。按詩體分卷。卷一、二為五言古詩,卷三、四為七言古詩,卷五、六、七為五言律詩,卷八、九、十、十一,為七言律 詩,卷十二,為五言、七言排律,卷十三為五言絕句,六言絕句,卷十四、十五,為七言絕句。詩中《黃華歌留別連石庵歸里》有“豈知國祚天運移,建州逆命勞王 師”,“滿城瓦礫蓬蒿亂,死者如山生者竄。”等詩句。有康熙間方氏雲松閣刻本。此書載於《清代禁書知見錄》。
【白鹿山房文集】 文集。明方中發撰。此書為安徽巡撫閔鶚元奏繳,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十一月初三日奏准禁燬。
【白鹿山文集】 文集。清方孔炤撰。此書為安徽巡撫奏繳,乾隆年間奏准禁燬。按:《清代各省禁書彙考》謂,據《應禁書目》校錄,此次禁書共七十一種,除方孔炤的五種(含《白鹿山房》)外,尚有潘江、齊之鸞、方以智、金聲、胡思伸、吳非、吳應箕、劉城、許知蘭、真按:當作許如蘭! 龔鼎孳、馮應等人著作。
【白門集】 清方拱乾撰。拱乾,字坦庵,又字甦庵,桐城(今安徽)人。明天啟進士,官左諭德、兼侍讀,入清官少詹事。因江南科場案納賄作弊,其五子章鉞在取中之內,坐流寧古塔,後釋歸。據《索引式的禁書總錄》載,此書被列為全燬書目。
【白石樵真稿】 文集。明陳繼儒撰。繼儒(1558—1639年),字仲醇,號眉公、麋公,又稱空青先生,松江華亭人。諸生時與董其昌齊名。王錫爵、王世貞等皆重之。年二十九,焚儒衣冠,隱居於崑山,後移居,築室于東佘山,杜門著書,名噪一時。此書,共二十四卷,有崇禎九年(1636年)刻本。據軍機處第二次奏進全燬書目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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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白石樵真稿》,明陳繼儒撰。繼儒乃明末山人,交通聲氣,文章本不足稱。此集更有悖妄之語,應請銷燬。”
【白室雜著】 真按:中研院線上目無! 清劉及撰。及,新昌人。此書因“語多謬妄”,為江西巡撫郝碩奏繳,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六月二十四日奏准禁燬。
【白松堂稿】 明陳仁錫撰。此書為安徽巡撫閔鶚元奏繳,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十一月十八日奏准禁燬。
【自蘇齋集】 詩文集。明袁宗道撰。宗道(1560-1600年),字伯修,湖廣公安(今屬湖北)人。萬曆十四年(1586年) 進士第一,授翰林編修,官至右庶子。與弟宏道、中道並有才名,時稱三袁。為公安派創始者之一。著有《白蘇齋類稿》等。因喜好白居易、蘇軾詩文,故將書室取 名為白蘇齋。《白蘇齋集》二十二卷,其中“說書”類,主要闡述儒家經典文章,其論點主要來自王守仁學派,和李贄學說。“雜說”類兩篇,主要駁斥擬古文學 觀,是公安派的重要文論。其中“詩”大都圍繞個人日常生活、所見所聞、及朋友交往而作。有天啟間刊本、上海古籍出版社點校本。此書乾隆間,為四庫館奏准, 列入全燬書目內。
【白牙集】 明錢良佐撰。此書“乃當時坊刻選本,冗雜無緒,殊不成書,中多有指斥字句”,為江蘇巡撫楊魁奏繳,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六月二十九日奏准禁燬。
【白蛇傳】 清同治七年(1868年),江蘇巡撫丁日昌續查禁淫書,將此書列入續查應禁書目。
【自洋洋】 清余治《得一錄》載勸收燬小本淫詞唱片啟,將其列入各種小本淫褻攤頭唱片目單。
【白雲洞】 碑文。此文據浙江布政使司刊專案查辦目錄校,為山西巡撫奏繳十四種之一:“以上各種石刻詩文,所有流傳榻本,真按:當作搨本! 應行繳銷。”乾隆間奏准禁燬。
【百花名】 清同治七年(1868年),江蘇巡撫丁日昌查禁淫詞小說,將其列入小本淫詞唱片目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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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花臺】 真按:簡化字之礙讀也!-以意定也! 小說。此書四卷十一回,有光緒間上海書局石印本。同治七年(1868年),江蘇巡撫將此書列入續查應禁書目中。
【百家雜說】 明賀欽撰。欽(1437—1510年),字克恭,別號醫閭,定海人。以戍籍隸義州衛,明成化進士,授戶科給事中。後決意不仕,杜門十餘年,正德中卒。著《醫閭集》。此書列入河南布政使刊發應繳違礙書籍各種名目內。
【百將兵法】 明顧其言撰。此書以“大抵抄撮他書而成,甚為弇陋。其劉挺一傳,真按:當作劉綎! 尤多指斥字面,應請銷燬”,列入乾隆年間軍機處第十次奏進全燬書目內。
【百將策題】 明朱堪輯。此書因“論名將劉綎,有干礙”,而為湖廣總督三寶奏繳,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二月初三日奏准禁燬。
【百鳥圖】 亦名《百鳥圖金牌傳》。全書四冊十八回。主要是寫潘文達、潘文貴兄弟二人遭顧元杰等人陷害,真按:簡化字之礙讀也!-不知是否為顧元傑之簡化! 歷 盡坎坷,終於名登甲第,報仇雪恨的經歷,其間亦穿插文達與佩玉、月明、愛春、何氏女四女的愛情故事。大抵不脫才子佳人、忠孝節義的俗套。正如問梅居士在此 書序言中所云:”夫彈詞唱說書類種種,大抵才子佳人稱絕一時,要之忠孝節義四大皆全者,如百鳥圖一集。”此書有清道光年間刻本。同治七年(1868年)江蘇巡撫丁日昌查禁淫詞小說,將此書列入續查應禁淫書目錄中。
【百氏繩愆】 明黃克纘撰。克纘,字紹夫,晉江人。萬曆進士,累官刑部尚書,預受兩朝顧命。因不與東林合,引疾歸。後魏忠賢盡逐東林,召為工部尚書,視事 數月,與忠賢忤,復引疾歸。著有《古今疏治黃河全書》。因“其第二卷內語句狂悖殊甚,議論亦多偏謬,應請銷燬”而列入軍機處第一次奏准全燬書目。
【柏峰草】 釋遽庵撰。遽庵,廣昌縣人。此書為江西巡撫郝碩奏繳,乾隆間奏准禁燬。
【柏峰集】 清釋以貞撰。此書被列入軍機處奏准全燬書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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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畦續集】 詩集。清洪昇撰。真按:簡化字之礙讀也! 昇(1645—1704年),字防思,真按:當作昉思! 號稗畦,浙江錢塘(今杭州)人。做過二十年國子監生。著有傳奇《長生殿》,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演出此劇適在佟皇后喪葬期間,觸犯禁忌,被斥革。後漫游江南,在吳興醉後落水而死。真按:洪昇與李白-死法相同. 所作尚有傳奇《回文錦》、《回龍院》、《鬧高唐》等,均已不存。戲劇今存《四嬋娟》一種。另有詩集《稗畦集》和《嘯月樓集》。《稗畦續集》收五言律詩八十二首,不分卷。康熙年間曾刊行。1957年9月古典文學出版社據南京圖書館藏原刻本鉛排出版,此書為兩江總督薩載奏繳,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正月初十日奏准禁燬。
【搬家】 據清余治《得一錄》翼化堂條約載,此書被列入永禁淫戲目單內。
【半窗史略】 史論。清龍體剛撰。體剛,號鐵芝,江西永新人。《半窗史略》二十四卷,所編皆歷朝史事,各撰為歌,輟以略言。真按:當係輟以略言之訛! 名曰《半窗史略》。有雍正四年(1726年)刻本傳世。此書為清廷所禁,列入外省移咨應燬各種書目內。
【半帆詩草】 清汪宸扆撰。此書被列入外省移咨應燬各種書目。
【半谷集】 此書為江西巡撫郝碩奏繳,乾隆間奏准禁燬。
【半老佳人】 同治七年(1868年)江蘇巡撫丁日昌查禁淫詞小說,將此書列入小本淫詞唱片目。
【半山學步時文】 文集。清齊周華撰。周華,浙江天台縣人。生員。雍正九年(1731年)值呂留良案事發,欽奉世宗雍正諭旨,詢問各省生監,如以呂留良應行正法即行出結,內有獨抒己見者,令其呈明,學政不得阻撓隱匿,其時,周華已出結,旋又獨抒己見,因而獲罪:“嚴加鎖錮,永遠監禁。”十三年(1735年)遇赦。乾隆六年(1741年)周華出門游歷各省,二十一年(1756年)周華歸家後,將所擬獨抒己見疏稿及生平著作,他人贈言,陸續刊刻。三十二年(1767年)十月二十四日,浙江巡撫熊學鵬,至天台盤查倉庫,周華在道旁將所刻《名山藏初集古文》、《諸公贈言》、《半山學步時文》懇求作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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