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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July 20,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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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可用作談資,不當認為信史。真按:文學語言vs學術語言 至于唐人之《雲仙散錄》、真按:中研院線上目有! 《杜陽雜編》,自謂聞諸賓朋,《提要》卷一百四十二云:“《杜陽雜編》三卷,唐蘇鶚撰。其中述奇技寶物類涉不經,雖必舉所聞之人以實之,殆亦俗語之為丹青也。”採之傳記,《雲仙散錄》亦作《雲仙雜記》,《提要》卷一百四十二云:“舊本題唐金城馮贄撰,實偽書也。所引書目,皆歷代史志所未載。”而其人既多不知名,其書亦未見著錄。惟紀載繁華,文詞縟麗,則《洞冥》、《拾遺》之支流餘裔也。

  凡此七端,略言其概,自餘細目,難可殫陳。然則古書之記載,舉不足信,凡有著述,皆不當引用乎?曰:何為其然也。真按:文學語言vs學術語言 桓譚《新論》云:“莊周寓言,乃云堯問孔子,《淮南子》云共和爭帝,真按:疑為共工之訛! 地維絕,皆為妄作,故世人多云短書不可用。然論天間莫明于聖人,莊周等雖虛誕,故當採其善。何云盡棄耶?”《御覽》卷六百二引。夫 以莊周寓言,尚難盡棄,況諸子所記,多出古書,雖有托詞,不盡偽作。譬之後人詩詞所用典故,縱或引自雜書,亦多原出經史也。在博觀而慎取之耳。語曰:“明 其為賊,敵乃可滅。”欲辨紀載之偽,當抉其疏漏之端,窮源竟委,抵隙蹈瑕,持茲實據,破彼虛言,必獲真贓,乃能詰盜。若意雖以為未安,而事卻不可盡考,則 姑云未詳,以待論定。如曰斷之自我,是謂尤而效之。蓋厚誣古人,與貽誤後學,其揆一也。李大性典故辨疑序》曰:真按:中研院線上目無! 真按:中研院線上目無! “非 敢遠慕昔人,作指瑕糾繆之書,以貽攻訶之誚。獨取熙朝美事,及名卿才大夫之卓卓可稱,而其事為野史語錄所翳者,辨而明之,參其歲月,質其名氏爵里,而考證 焉。其或傳聞異詞,難以示信,以意逆志,雖知是非,而未有曉然依據,則姑置弗辯。必得所證而後為之說焉。”夫實事求是,多聞闕疑,昔者先儒,嘗從事于斯 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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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論編次第三

古書單篇別行之例

   古之諸子,即後世之文集,前篇已論之詳矣。既是因事為文,則其書不作于一時,其 先後亦都無次第。隨時所作,即以行世。論政之文,則藏之于故府;論學之文,則為學者所傳錄。迨及暮年或其身後,乃聚而編次之。其編次也,或出于手定,或出 于門弟子及其子孫,甚或遲至數十百年,乃由後人收拾叢殘為之定著。後世之文集亦多如此,其例不勝枚舉。姑以人人所習知之唐、宋詩文集言之:韓集編于門人李 漢,柳集編自友人劉禹錫。李太白《草堂集》為李陽冰所編,而今本則出于宋敏求。歐陽修文惟《居士集》為修所自編,而今本則出于周必大。蘇軾《東坡集》,自 其生時已有刻本,而大全集則不知出自何人。《東坡七集》中之《續集》為明人所編。秦、漢諸子,惟《呂氏春秋》、《淮南子》之類為有統系條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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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一時所成,且并自定篇目,《呂氏春秋‧序意篇》曰,“惟秦八年,歲在涒灘,秋,甲子朔,朔之日,良人請問《十二紀》。”《淮南子,要略篇》,詳載二十篇篇名。其他則多是散篇雜著,其初原無一定之本也。

  夫既本是單篇,故分合原無一定。有抄集數篇,即為一種者,有以一二篇單行者。其以數篇為一種者,已詳于“書名研究篇”中。其以一二篇單行者,則有三例:

  一為本是單篇,後人收入總集,其後又自總集內析出單行也。如《尚書》之典謨訓誥,為後世詔令奏議之祖,其中兼有虞、夏、商、周書,本非一時之作。大、小戴《記》,《漢志》記百三十一篇,注云:“七十子後學者所記也。”亦是後人之所撰集。《隋志》云:“漢初河間獻王獻之。”其 初本是零星抄合,故皆可單篇別行,學者隨其所用,即由全書內析出,自為一書。全祖望曰:“《漢書‧藝文志》有《中庸說》二篇,《隋書‧經籍志》有宋戴顒 《中庸傳》二卷,又梁武帝有《中庸講疏》一卷,又《中庸義》五卷,《宋史》仁宗曾以御書《大學》賜進士王堯臣等;近儒多據此數條,以為舊有專本之證。然僕 以為不足辨者:古人著書,原多以一二篇單行。《尚書》或只用《禹貢》、《後漢書‧循吏》王景等《傳》,永平十二年,賜景《山海經》、《河渠書》、《禹貢圖》,《晉書‧裴秀傳》作《禹賞地域圖》,十八篇。《洪範》;《隋志》:《尚書洪範五行傳論》十一卷,漢光祿大夫劉向注。案即《漢志》之劉向《五行傳記》,向本傳所載書名,與《隋志》合。真按:字體未轉換為標楷也. 《儀禮》或只用《喪服》;《隋志》禮類,著錄喪服書自馬融《喪服經傳》以下凡四十餘家。《大戴禮》或只用《夏時》。《睛志》:《夏小正》一卷,戴德撰。案此《夏小正》之傳也;宋傅崧卿有校本,今存。即《禮記》之四十九篇,或以《曲禮》,《經義考》卷一百七十八,有王劭勘定《曲禮》,引孔穎達《疏》言,“隋秘監王劭勘晉、宋古本,皆無稷曰明粢一句。”案此是王劭《讀書記》中之一條,未必即是單篇別行。宋上官均有《曲禮講義》二卷,見《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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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以《檀弓》,《經義考》錄陳騤《檀弓評》以下凡十三部,真按:疑乃誤字! 皆宋、明人。或以《樂記》,《漢志》:《樂記》二十三篇,《禮記‧樂記》疏言劉向校書得《樂記》二十三篇,今《樂記》所斷取十一篇。案《漢志》所錄,蓋未編入《禮記》以前單行之本。固未嘗不以專本也。”見《鮚埼亭集》卷四十一,《答朱憲齊辨西河毛氏大學證文書》。案全氏所舉諸篇,惟《樂記》本是專書別行,與《禮記》刪節之本不同。《曲禮》、《檀弓》之單行,出自宋人,與《大學》同。此類舉之,不勝其舉。若《禹貢》、《洪範》、《喪服》、《夏小正》,則皆漢人作注時,自全書內析出者也。

  二為古書數篇,本自單行,後人收入全書,而其單行之本,尚并存不廢也。《漢志‧論語》內有《孔子三朝》七篇,劉向《別錄》曰:“孔子三見哀公,作《三朝》七篇,今在《大戴禮》。”《藝文類聚》卷五十五引,卒七篇具在。顏師古謂《大戴禮》有其一篇,非是。言 今在《大戴禮》者,明古本原自單行也。又《漢志‧孝經》類有《弟子職》一篇,應劭曰:“管仲所作,在《管子書》。”《七略‧兵書略》兵權謀內,有《伊 尹》、《太公》、《管子》、《孫卿子》、《鶡冠子》、《蘇子》、《蒯通》、《陸賈》、《淮南王》二百五十九種;兵技巧有《墨子》,班固始省去。見固自注。此 數人者,皆于《諸子略》中自有專書,劉歆又著錄于兵家者,因其初本是單篇別行,故因古本收入。此如後世收藏家目錄,既收叢書,又分著單行之本。事本尋常, 無足深怪。特是劉向父子校書之時,原是合中外所藏諸篇,編為全書,其他數篇單行者,不別著于錄;而此獨不嫌重複者,以此數人,本在九流之內,自為一家之 學,而又兼著兵書。使不別著于錄,則兵家之書為不完。猶之《四庫提要》已收《文忠集》,則不復收《居士集》,附《存目》。而其《六一詞》亦在全集內,仍不能不復收入詞曲之中也。《孔子三朝》與《論語》同為孔子一家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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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非專為言禮而作。若因收入《大戴禮》遂沒其本書,譬如因有《陸放翁全集》,汲古閣刻本。遂于史部內不收其《南唐書》;因有《亭林著述》,朱記榮刻本。遂于經部內不收其《音學五書》,可乎?章學誠不知此義,其《校讎通義》乃謂《弟子職》、《三朝記》為劉歆裁篇別出,若先有《管子》、《大戴禮》而後有《弟子職》、《三朝記》者,不免顛倒事實矣。真按:章學誠之誤 章氏能知《夏小正》在《戴記》之先,而不知《三朝記》亦在《戴記》之先,豈非不充其類也乎。

   三為本是全書,後人于其中抄出一部分,以便誦讀也。劉歆《讓太常博士書》曰: “至孝武皇帝,然後鄒、魯、梁、趙,頗有《詩》、《禮》、《春秋》先師,皆起于建元之間。當此之時,一人不能獨盡其經,或為《雅》,或為《頌》,相合而 成。”按《漢志》云:“三百五篇遭秦而全者,以其諷誦不獨在竹帛故也。”然則漢初非無全詩也。然而或為《雅》,或為《頌》者,遺經初傳,學者不能通其義, 則各就己之所長,性之所近,取其一部分誦習之也,古人讀書蓋多如此。因其時竹帛繁重,抄寫不易,往往因某事欲讀某篇,則只抄取此一篇觀之。如《太史公》百 三十篇,《漢書》一百卷,本無單篇別行;而《後漢書‧竇融傳》言“帝賜融以《外屬圖》及太史公《五宗》、《外戚世家》、《魏其侯列傳》。詔報曰:“每追念 外屬,孝景皇帝,出自竇氏,定王之子,朕之所祖。昔魏其一言,繼統以正,長君、少君尊奉師傅,修成淑德,旋及子孫,此皇太后神靈,上天祐漢也。”竇融為景 帝母竇太后之弟廣國即少君。七 世孫,而光武為景帝子長沙定王之後。其賜此數篇書之意,具見於詔書。又《循吏‧王景傳》云:“永平十二年,議修汴渠,乃引見景,問以理水形便,帝善之。又 以嘗修浚儀,功業有成,乃賜景《山海經》、《河渠書》、《禹貢圖》。”此以《河渠書》單賜者。以景善治水,故賜以水利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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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國維《觀堂集林》卷十一,《太史公行年考》,謂漢世百三十篇,往往有寫以別行者,即以此二條為證。又《清河孝王慶傳》云:“帝將誅竇氏,欲得《外戚傳》,懼左右不敢使;乃令慶私從千乘王求,夜獨內之。”凡此數事,皆于全書內獨抄其一二篇。後世刻板既行,尚不乏此例。如陳壽《三國志》,本是一書,而宋人有單刻其《吳志》者。黃丕烈藏書,見《簡明目錄標注》及《郘亭知見傳本書目》。又有宋刻《蜀志》,乃殘本,非單行。鄭樵《通志》二百卷,有紀,有譜,有略,有傳,而宋人有單刻其十二略者。明正德時及清乾隆十三年金壇于氏皆有重刻本。馬端臨獨得此本,未見原書,乃曰:“豈彼二百卷者,自為一書,亦名曰《通志》,而於此《序》復言其意耶?或并其二十略共為一書耶?”見《通考》卷二百一。今人皆知馬氏之誤。竊意古書殘缺不完,未必不由於此。後人執殘本以議全書,如馬氏之說者,正復不少。真按:馬端臨之誤 惜不能復得全書,無由發其覆耳。

敘劉向之校讎編次

  《史記自序》曰;“秦撥去古文,真按:標點有誤! 焚滅詩書,故明堂石室、金匱玉版,圖籍散亂。”案古之簡策,每簡或兩行,或一行,字數自四十字至八字不等。其編而為策,用韋或絲,詳王國維《簡牘檢署考》。絲編一斷,則簡策凌越失次,易於亡失。《六國表》曰:“秦既得意,燒天下詩書,諸侯史記尤甚,為其有所刺譏也。詩書所以復見者,多藏人家;而史記獨藏周室,以故滅。”然則秦之焚書,并石室金匱之藏,亦不免毀棄,此所以圖籍散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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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家之藏書如此,則民間之冒禁私藏者,兵火之餘,殘缺佚脫,蓋可知矣。荀悅曰:“秦之滅學也,書藏于屋壁,絕義于朝野,逮至漢興,收摭散滯,固已無全學矣。 文有磨滅,言有楚、夏,出有先後,或學者先意,有所借定,後進相放,彌以滋蔓,故一源十流,天水違行,而訟者紛如也。”《申鑒‧時事篇》葛洪曰:“古書之多隱,未必昔人故欲難曉。經荒歷亂,埋藏積久,簡編朽絕,亡失者多;或雜續殘缺,或脫去章句,是以難知,似若至深耳。”《抱朴子外‧鈞世篇》。故 《漢書‧儒林傳》曰:“秦時禁書,伏生壁藏之,其後大兵起流亡。漢定,伏生求其書,亡數十篇,獨得二十九篇,即以教于齊、魯之間。”當時之書類此者多矣。 《漢書‧藝文志》曰:“漢興改秦之敗,大收篇籍,廣開獻書之路。迄孝武世,書缺簡脫,禮崩樂壞。”《隋書‧經籍志》曰:“秦政焚詩書,坑儒士,學者逃亂, 竄伏山林,或失本經,口以傳說。惠帝除挾書之律,儒者始以其業行于民間,猶以去聖既遠,經籍散逸,簡札錯亂,傳說紕繆,遂使《書》分為二,《詩》分為三, 《論語》有齊魯之殊,《春秋》有數家之傳。其餘互有踳駁,不可勝言。”以此數書之言觀之,則知先漢之校書,乃必不可緩之事也。漢武帝建藏書之策,置寫書之 官,嘗命軍政楊僕,捃摭遺逸,紀奏《兵錄》。并見《漢書》。《兵錄》者,校定兵書之目錄。說詳《目錄學發微目錄源流考》。其他六藝諸子傳說,亦必都經讎校,史略之不言耳。蓋古人寫書,未有不校者也。

  成帝時,以書頗亡失,使謁者陳農求遺書于天下,詔光祿大夫劉向校中秘書。向卒,哀帝使向子歆卒父業。見《成帝紀》及《藝文志》。向所作書錄,多言所校讎某書若干篇。應劭《風俗通》曰:“案劉向《別錄》:‘讎校,一人讀書,校其上下,得謬誤為校;一人持本,一人讀書,若怨家相對為讎。’”書錄又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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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殺青,書可繕寫。”《風俗通》曰:“謹案劉向《別錄》曰‘殺青’者,直治竹作簡書之耳。新竹有汗,善朽蠹,凡作簡者,皆于火上炙乾之。陳、楚謂之汗,汗者,去其汁也。吳、越曰殺,殺亦治也。劉向為孝成皇帝典校書籍二十餘年,皆先書竹,為易刊定,可繕寫者以上素也。”以上二條,今本所無,散見《初學記》、《文選注》、《御覽》等書,嚴可均《全後漢文》卷三十六合輯之,今據引用。其 敘向校讎之事甚洋。《漢志‧易》小序曰:“劉向以中古文經,校施孟、梁丘經,或脫去‘无咎悔亡’,唯費氏《經》與古文同。”又《尚書》小序曰:“劉向以中 古文校歐陽、大小夏侯三家經文,《酒誥》脫簡一,《召誥》脫簡二。率簡二十五字者,脫亦二十五字;簡二十二字者;脫亦二十二字。文字異者七百有餘,脫者數 十。”又《孝經》小序曰:“漢興,長孫氏博士江翁、少府后倉、諫大夫翼奉、安昌侯張禹傳之,各自名家,經文皆同。唯孔氏壁中古文為異。‘父母生之,續莫大 焉,故親生之膝下。’諸家說不安處,古文字讀皆異。”此條雖不明引劉向,然《漢志》全本劉歆《七略》,此亦歆自敘其校書之意見也。此皆敘向、歆校今古文之異同也。然今文別自名家,傳習已久,向必不能以中古文校改,使之歸于劃一,蓋惟各存其本文,而別著校勘之語。《周易》箕子之《明夷》,《釋文》引劉向曰:“今《易》‘箕子’作,荄滋’。”此其校語之僅存者。真批:此亦一聲之轉爾! 向《戰國策書錄》曰:“本書多誤脫為半字,以趙為肖,以齊為立,如此字者多,皆定。”《晏子書錄》曰:“中書以夭為芳,又為備,先為牛,章為長,孫星衍《晏子音義》曰:“夭芳牛先形相近,又備章長聲相近,又讀異。”如此類者多,謹頗略揃,孫星衍曰:“揃即箋異文。《說文》,箋表識書也。”皆已定。”《列子書錄》曰:“中或字誤以盡為進,以賢為形,如此甚眾,及在新書有棧,棧亦即揃,箋之異文。真按:棧从木,箋从竹,換部首爾!揃則从前、箋則從戔得聲,亦同聲爾. 校讎從中書已定。”又《北堂書鈔》卷一百一引劉歆《七略》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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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或誤以典為與,以陶為陰,如此類多。”書錄兩言揃、棧,則其所校皆有箋識。然謂之已定,則于其誤字,已逕據別本刊定之矣。此阮孝緒所謂“劉向校書,輒為一錄,論其指歸,辨其訛謬也。”見《七錄序》。

以上敘校讎

  秦焚書之後,圖籍既散亂失次,漢興復出,自必加以編定。高祖之時,張良、韓信嘗序次《兵法》。見《漢志》。序次者,次第其篇章之先後,使之有序也。劉向校書,亦先從事於此。編次之法,其別有二:

   凡經書皆以中古文校今文。其篇數多寡不同,則兩本並存,不刪除複重。  《漢 志》云:“《古文尚書》者,出孔子壁中,孔安國悉得其書,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安國獻之,遭巫蠱事未列于學官。劉向以中古文校歐陽、大小夏侯三 家。”而《尚書古文經》四十六卷,與《今文經》二十九卷,《志》凡《今文經》皆只注明某家,不如今文字,此條注云:“大、小夏侯二家,《歐陽經》三十二卷。”并著于錄。又云,“《禮古經》者,出于魯淹中,及《孔氏學》,十七篇,原作七十篇,從劉敞及錢大昭說改正。文相似,多三十九篇。”而《禮古經》五十六卷,與《今文經》十七篇,原亦作七十篇,注云:“后氏,戴氏。”亦并著于錄。《孝經》古今文皆為一篇,然古文二十二章,顏《注》引劉向云:“《庶人章》分為二,《曾子敢問章》分為三,又多一章,凡二十二章。”而今文只十八章,注云:“長孫氏、江氏、后氏、翼氏四家。”則亦并著于錄,不以古文篇數合之今文。若《易》亦有中古文,然只錄《易經》十二篇,不分今古文者,以今文所脫,只“无咎悔亡”,其他篇數皆相合也。《春秋》分著《古經》十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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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羊穀梁經》十一卷者。不惟分卷不同,以左氏有續經,公、穀無續經也。《論語》以古二十一篇,《注》云:“出孔子壁中,有 兩《子張》。”與齊二十二篇、魯二十篇并錄者,齊、魯雖同是今文,而齊多《問王》、《知道》二篇也。凡經書篇數,各本不同,不以之互相校補,著為定本者, 因中秘之所藏,與博士之所習,原非一本,勢不能以一人之力變易之也。此與諸子之情事不同,故義例亦異,非為尊經之故也。

   凡諸子傳記,皆以各本相校,刪除重複,著為定本。  古人著書,既多單篇別行, 不自編次,則其本多寡不同。加以暴秦焚書,圖籍散亂,老屋壞壁,久無全書,故有以數篇為一本者,有以數十篇為一本者,此有彼無,紛然不一。分之則殘闕,合 之則複重。成帝既詔向校中秘書。又求遺書于天下。天下之書既集,向乃用各本讎對,互相除補,別為編次:先書竹簡,刊定訛謬,然後繕寫上素真按:國無!待查!詞亦無! 著 為目錄,謂之定著。《晏子書錄》曰:“所校中書《晏子》十一篇。臣向謹與長社尉臣參校讎,太史書五篇,臣向書一篇,參書十三篇。凡中外書三十篇,為八百三 十八章。除複重二十二篇,六百三十八章。定著八第二百一十五章。外書無有三十六章,中書無有七十章,中外皆有以相定。”《孫卿書錄》云:“所校讎中《孫卿 書》凡三百二十二篇以相校。除複重二百九十篇。定著二十二篇,皆已定。”《列子書錄》云:“所校中書《列子》五篇。臣向謹與長社尉臣參校讎,太常書三篇, 太史書四篇,臣向書六篇,臣參書二篇,內外書凡二十篇,以校除複重十二篇,定著八篇,中書多,外書少,章亂布在諸篇。”《鄧析子書錄》曰:“中《鄧析》四 篇,臣敘書一篇,凡中外書五篇,以相校,除複重為一篇。”《初學記》卷二十一引劉向《別錄》云:“所校讎中《易傳》,《淮南二字原本無,據《玉海》卷三十五引《初學記》補。九師道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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