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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July 19,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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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文物出版社出版)。

  12.居延漢簡。指漢代張掖郡居延都尉和肩水都尉下轄的城障、烽燧、關塞遺址出土的簡牘。主要是木簡,少數為竹簡。地點在今內蒙古自治區額濟納旗和甘肅省金塔縣境內。1930年到1931年中國、瑞典學者組成的西北科學考察團在此處發現漢簡一萬餘枚,現藏臺灣中央研究院。這部分漢簡,以1980年中華書局出版的《居延漢簡甲乙編》收羅較齊備,該書由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所編,包括圖版、釋文、附錄、附表。1972年到1974年間,甘肅省文物考古工作者又發掘漢簡近二萬枚,主要地點是居延都尉所轄甲渠候官治所、甲渠候官所轄第四部和第四燧所在地、肩水都尉所轄肩水金關。1994年中華書局出版的《居延新簡(甲渠候官)》上下冊,收入甲渠候官治所漢簡7933枚,第四燧漢簡195枚,其他採集散簡281枚,合計8409枚。上冊為釋文,下冊為圖版。肩水金關漢簡11000餘枚將另出《居延新簡(肩水金關)》一書。居延漢簡主要是當時的公文、檔案、歷譜、藥方等,數量龐大,內容豐富,是研究歷史、文字、書法及書籍制度史的重要資料。

  13.敦煌漢簡。甘肅敦煌、玉門、酒泉漢代烽燧、驛置遺址出土的簡牘。時間約為漢武帝時期至東漢中期。1907年英人斯坦因在敦煌西北漢代烽燧遺址獲簡705枚,1913年至1915年又在敦煌、酒泉西北漢代烽燧遺址獲簡168枚,這兩批簡現藏英國不列顛博物館。1944年夏鼐在敦煌縣小方盤城等漢代遺址獲簡48枚,現藏臺灣。建國初民間採到17枚,傳為1920年出土于敦煌西北,現藏敦煌研究院。1979年嘉裕關市文管所在玉門市花海漢代烽燧遺址獲簡91枚。1979年甘肅博物館、敦煌文化館在敦煌縣馬圈灣漢代屯戍遺址獲簡1217枚,現藏甘肅文物考古研究所。1981年敦煌文化館在敦煌縣酥油土漢代烽燧遺址獲簡76枚。(參《中國大百科全書‧考古學》《敦煌漢簡》)真按:簡化字之礙讀也!今據中研院線上目定.原作徐苹芳. 真按:中研院線上目有! 1990年至1992年甘肅考古工作者對敦煌西北64公里處漢代懸泉置遺址進行發掘,獲簡25000餘枚,主要是紅柳木簡,真按:google有! 真按:詞無!待查!百度百科 完整或相對完整者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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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處郵驛遺址。漢簡內容為漢代詔書、律令、檄文、簿籍、爰書、劾狀、符、傳、歷譜、術數、醫書、相馬經。其中大量郵驛文書,史料價值極高。

  14.定州漢簡。1973年河北定州市八角廓40號西漢中山懷王劉修墓出土的竹簡。現藏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劉修卒於漢宣帝五鳳三年(前55)。該墓早年被盜並焚燒,竹簡已炭化、殘碎。經初步整理,有《論語》、《儒家者言》、《哀公問五義》、《保傅傳》、《太公》、《文子》、《□安王朝五鳳二年正月起居記》、《日書》等古籍。1997年文物出版社出版了《定州漢墓竹簡——論語》,為這部分簡的釋文和校勘記、簡注,共收殘簡620多枚,錄成釋文7576字,不足傳本《論語》的二分之一。與今本文字異者700餘處。

  15.大通漢簡。1978年青海大通縣上孫家寨115號墓出土木簡400枚,殘斷嚴重。內容為部曲(軍隊編制)、操典(操練法規)、軍隊標誌、軍隊爵級、賞賜制度及行殺、處罰規定等。有目錄簡6枚,殘存文字有“首捕虜□□論廿一”、“虜以尺籍廿二、私車騎數卅”、“所毋為卅七、材官”、“私卒仆養數廿八、從馬數使私卒卅六、車”、“車一兩卌四”。部分殘簡文字與目錄符合。

  16.尹灣漢墓簡牘。1993年江蘇東海縣溫泉鎮尹灣村西南漢墓出土。M2號墓出土木牘一方。M6號墓出土木牘23方、竹簡133枚,保存基本完好。時代為西漢晚期。M6墓主為漢東海郡功曹史師饒。內容為東海郡上計集簿、吏員簿、長吏名籍、東海郡屬吏設置簿、兵車器集簿、贈錢名籍、神龜占、六甲占、博局占、元延元年歷譜、元延三年五月歷譜、遣策、名謁、元延二年日記、刑德行時、《神烏賦》等。已收入《尹灣漢墓簡牘》一書(1997年中華書局出版)。包括所有圖版、釋文。

  17.樓蘭、尼雅漢晉木簡。樓蘭古城遺址在新疆若羌縣孔雀河下游,羅布泊西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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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塔里木盆地最低洼地區。城牆約修於西漢末或東漢初,4世紀中葉後逐漸衰落,沉沒于沙磧中。1900年瑞典人斯文赫定在羅布泊考察,嚮導艾爾得克偶然發現這處遺址,1901年斯文赫定進行發掘,得漢晉木簡121枚及大量遺物、文書。經研究為漢代樓蘭遺址。尼雅遺址在新疆民丰縣北約150公里外的尼雅河終點,為漢代“精絕”(見《漢書‧西域傳》)故地。1901年英國人斯坦因在尼雅發掘,得魏晉木牘數十枚。1905年至1928年間上述二人又不斷來樓蘭、尼雅兩地,美國的亨廷頓、日本的橘瑞超、瑞典的伯格曼也來此探險。又發現大量遺物,內有漢文、佉盧文、粟特文、婆羅迷文木簡、殘紙。這些木簡、殘紙文書歷多年才逐步發表出來。林梅村編著《樓蘭尼雅出土文書》(1985年文物出版社出版)一書,收入斯文赫定在樓蘭發現漢文文書277件,斯坦因在尼雅發現漢文文書58件、在樓蘭發現漢文文書349件,橘瑞超等在樓蘭發現漢文文書44件,共計漢文文書728件。僅作釋文,重新編號。這些文書包括漢文簡牘和紙質文書。木簡紀年最晚的為前涼建興十八年(東晉咸和五年)。

  18.長沙三國吳簡。1996年長沙市中心走馬樓平和堂商廈建設工地第22號井窖出土,約10萬枚,包括木簡、竹簡、木牘、封檢、簽牌等。內容主要是券書、官府文書、長沙郡所屬戶籍、名刺、信函、帳簿等。初步清理最早年號為建安二十五年,其次有黃武、黃龍、嘉禾等孫權年號。其數量極其龐大,是研究三國史特別是吳國史的重要資料。

(二)簡帛文獻的價值

  1.佚籍復出。大批古佚書的出土,使我國一部分古籍佚而復出,豐富了古文獻的內容,解決了某些學術上懸而未決的問題,為學術研究提供了新資料、新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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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如《史記‧孫子吳起列傳》記載:“孫武者,齊人也。以《兵法》見於吳王闔廬。闔廬曰:子之十三篇,吾盡觀之矣。”又載:“孫武既死,後百餘歲有孫臏, 臏生阿、鄄之間,臏亦孫武之後世子孫也,……世傳其《兵法》。”《漢書‧藝文志‧兵書略》載有“《吳孫子兵法》八十二篇《圖》九卷”、“《齊孫子》八十九 篇《圖》四卷”,即指孫武、孫臏兩家兵書。但傳世的只有孫武《孫子兵法》,孫臏的兵法早已失傳。於是人們在孫武、孫臏之間的關係以及《孫子兵法》為誰所 作,孫臏有無兵法等問題上產生種種疑義。例如近人錢穆《先秦諸子繫年考辨》說:“《孫子》十三篇洵非春秋時書。其人則自齊之孫臏而誤。”(《孫武辨》)又 說:“又孫臏之稱以其臏腳,而無名,則武殆即臏名耳。……史公亦誤分以為二人也。”(《田忌鄒忌孫臏考》)真按:錢穆之誤 日本人齋藤拙堂《孫子辨》謂“今之《孫子》一書是孫臏所著”,“孫武與孫臏畢竟同是一人,武其名,而臏是其綽號”(武內義雄《孫子十三篇之作者》引,見《先秦經籍考》中冊第377頁)。日本武內義雄也說:“今之《孫子》不是出於吳孫子,而是出於齊孫子之想像。”又說:“今之《孫子》十三篇是魏武帝鈔錄本,從《齊孫子》即孫臏書中拔萃而成者。”(同上)但是1972年 山東臨沂銀雀山漢墓同時出土《孫子兵法》、《孫臏兵法》,就使得種種揣測懷疑不攻自破,證明《史記》所載是可信的。《孫臏兵法》的出土,為我國軍事史研究 增加了一部名著。銀雀山出土的佚書還有《守法守令十三篇》、《地典》、《唐勒》、《相狗》、《作醬》等,也都有重要價值。

  再如1993年 郭店戰國楚墓出土的竹簡,有儒家著作十一種十四篇,其中《魯穆公問子思》、《窮達以時》、《五行》、《唐虞之道》、《忠信之道》、《成之聞之》、《性自命 出》、《六德》、《語叢》九篇,都是佚書(《五行》篇曾在馬王堆帛書中出現過)。這批佚書填補了哲學史上從孔子到孟子之間的空白。龐朴說:真按:中研院線上目有! “多年來我們始終未能搞清楚孔子到孟子那一百來年的情況。真批:唉,孔子孟子所教都沒能做到了,夫我則有暇去搞什麼孔孟相去的百年事哩.人不是很奇怪麼?好像自己置身事外,真只是訓練有素的局外人或不是人了?可又有幾人驚覺或幾個老師教咱們這兒呢? 因為相傳為曾子所作的《大學》和子思所作的《中庸》,不能貿然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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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又沒有別的材料可資利用。這種遺憾,真批:前面批過了,寧願遺憾這個,而不遺憾此生多少沒有做到也!人一生中又有多少遺憾?事親可謂孝哉?朋友可謂信哉?為人可謂忠乎?與人可謂恕乎?都不一遺憾麼?然則與父母爭執,與子女交誹,與朋友相妒,與人相算之時,胡為其不以為遺憾也。然則真雖多,亦奚以為矣! 直到郭店楚簡出現,方才得到緩解。楚簡在孔子的‘性相近’和孟子的性本善之間,提出了性自命出、命自天降、道始于情、性一心殊等等說法,為《中庸》所謂的‘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命題的出場真批:這些都只淪為命題的出場了.真是不痛不癢之極致矣.乃命題,非人事,乃學術,非吾平生事矣 . 做 了充分的思想鋪墊,也就補足了孔、孟之間所曾失落的理論之環。”(《中國哲學》第二十輯《古墓新知——漫讀郭店楚簡》)一般認為這批佚書屬於子思或子思一 派的著作。李學勤說:“這些儒書的發現,不僅證實了《中庸》出自子思,而且可以推論《大學》確可能與曾子有關。”(同上《先秦儒家著作的重大發現》)真批:什麼時候也才能對這些「文獻」有助或無助于一己修為有重大發現呢?這種叫重大,那吾修身成仁之事是細小了麼?

  又如1973年馬王堆出土帛書中有佚書《戰國縱橫家書》、《春秋事語》、《五十二病方》、《五星占》等,對春秋戰國史、醫學、天文學研究都有重大意義。

  2.考校釋讀傳世古籍。傳世古籍的簡帛古寫本的出土,為考證古書的時代及真偽、校補古書訛脫、釋讀古書文義提供了可靠的最新依據,大大推動了古文獻學的深入發展。真批:古文獻學不陪我生死,我寧作我,豈其卿.多少隨緣,又豈能以此為平生志耶!

   《孫子》一書不少人懷疑不是春秋時孫武作,而是戰國時孫臏作,又有人認為《孫 子》十三篇為曹操的節選本,當然《四庫提要》及清代孫星衍等則堅持《孫子》十三篇出自孫武。銀雀山漢墓同時出土《孫子兵法》、《孫臏兵法》,證明《孫子》 十三篇並非曹操節選本,而且孫臏自有兵法,與孫武兵法不同,證明《四庫提要》和孫星衍等人堅持的看法完全正確。真批:不管是懷疑也好,堅信也罷.都有一個共識,此孫子無關乎個人死生學問事也.只學術玩意兒的砧板上肉辦家家罷了.○即以孫子論,此正反兩方,詰問誰能讀而力行熟練于胸,斟酌于事者,怕是臨事遇難時,什麼孫武孫臏也放邊晾了.真是雖多,亦奚以為?寧不但為學術俎上肉云?

   再如《老子》一書馬王堆漢墓帛書中有之,郭店戰國楚墓又有之。郭店楚簡《老子》 甲本有云:“絕知棄辯,民得百倍。絕巧棄利,盜賊無有。絕為棄作,民復孝慈。”在今本《老子》第十九章和馬王堆帛書《老子》第六十三章,都有這段話,其中 “絕知棄辯”今本及馬王堆帛書均作“絕聖棄知”;“絕為棄作”今本及馬王堆帛書均作“絕仁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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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關係著儒、道原則分歧的“聖”、“仁”、“義”,在郭店簡中作“辯”、“為”、“作”。龐朴說:真按:簡化字之礙讀也!中研院線上目亦有龐樸 “這 三個關鍵字關係著儒、道兩家的關係,馬虎不得。誰都知道,聖和仁義,都是儒家所推崇的德行,在同時出土的《五行》篇中,聖被描繪為‘仁義禮智聖’五種德行 的最高一行,仁義則是最基礎的兩行。棄絕此三者,意味著儒、道兩家在價值觀方面的徹底對立,如我們一向所認為的那樣。令人驚訝的是,現在的竹書《老子》居 然未曾棄絕這些,它所要棄絕的三者——辯、為、作,以及無爭議的另外三者,都是儒家也常鄙視之的。如果這裡不是抄寫上的錯誤,那就是一個搖撼我們傳統知識的大信息。真批:是所重者在知識矣.愚所重者在生命矣. ” (《中國哲學》第二十輯)郭店楚墓時代為戰國中期後段,簡本《老子》抄寫年代當更早。從版本學角度看,戰國中期楚地流傳的《老子》與漢代初年流傳的《老 子》在文字上有出入,而且在關鍵字上有出入,這似乎給我們透露了一個信息,早期《老子》版本,也就是接近原貌的《老子》版本,與儒家對立的程度要弱得多, 雖是不同學派,但兩派之間也並非絕然對立、水火不容,《史記‧老子韓非列傳》記孔子向老子問禮事,恐怕是有來歷的。司馬遷指出:“世之學老子者則絀儒學, 儒學亦絀老子。道不同不相為謀,豈謂是邪。李耳無為自化,清靜自正。”似乎對老子後學和孔子後學的相互排斥不以為然。近代研究哲學史的人所闡述的儒、道關 係很可能只是戰國後期以來的儒、道關係,而不是早期儒、道關係的實況。真批:以人性本賤之定律觀之,確有可能!觀諸程朱陸王,亦可見其大概也.何必非異室方乃操戈擊鼓也!

  其他如郭店楚簡《緇衣》、帛書《周易》、阜陽漢簡《詩經》、銀雀山漢簡《尉繚子》、《六韜》、《晏子》、武威漢簡《儀禮》、定州漢簡《論語》、《文子》等,與傳世本都有或多或少的出入,對考定以上各書形成的年代及真偽,也都有重要意義。

  3.歷史資料寶庫。大批不屬於古籍的文書、遣策、歷譜、藥方等,為我們提供了極為豐富的歷史資料。上面所說的傳世及亡佚的古書中,自然也有大量史料,不必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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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單就非書籍性的出土簡帛文字資料來說,也是十分豐富的。

  數量最大的是長沙三國吳簡,估計不少于150萬字,不僅是《三國志‧吳書》的若干倍,而且大大超過《三國志》總字數,被認為是三國史研究的一大發現。這批吳簡尚待整理發表。

  僅次於吳簡的是居延漢簡,已近三萬枚。然後是敦煌漢簡,也有二萬七千多枚。居延和敦煌漢簡主要是對研究漢代西北地區的屯戍活動、興衰歷史以及民族關係、交通、經濟等有著極為重要的價值。例如居延新簡中有詳細記載長安至河西的20個驛置的里程簡(EPT59581),途經京兆、右扶風、北地、安定、武威、張掖等郡,對確定長安以西、敦煌以東的交通路線具有重大意義(《居延新簡(甲渠候官)‧前言》)。

   在尹灣漢簡中,六號漢墓出土第二號木牘正面有“海西吏員百七人”、“況其吏員五 十五人”,反面有“蘭旗吏員五十九人”、“南城吏員五十六人”,第三號木牘正面有“況其長沛郡蘄陳勝”、“況其丞”、“況其左尉”、“況其右尉”,反面有 “蘭旗相”、“蘭旗丞”、“蘭旗左尉”、“蘭旗右尉”、“南城相”、“南城丞”、“南城尉”,四號木牘有“蘭旗侯家丞”、“南城侯家丞”、“干鄉侯家 丞”,第五號木牘正面有“海西丞”、“南城丞”、“鄉丞”、真按:簡化字之礙讀也! “南 城尉”、“況其邑丞”、“蘭旗左尉”、“蘭旗右尉”等。海西,《漢書‧地理志》誤作海曲,錢大昕已指其誤,今得西漢木牘,證明錢大昕的說法是可信的。蘭 旗,《漢書‧地理志》誤作蘭祺,《王子侯者年表》作蘭旗,王先謙謂“旗當為祺”,從出土木牘看,王先謙的主張恰恰與事實相反。真按:王先謙之誤 南城,《漢書‧地理志》作南成,《王子侯者年表》作南城,從出土木牘看,作南城是。況其,《漢書‧地理志》誤作祝其。干鄉,《漢書‧地理志》、《王子侯者年表》均誤作鄉。真按:由此方可知前文干非幹乾之簡化矣! 可據出土木牘糾正。這些出土文獻是非常原始的,因此在校正書面文獻的錯訛方面,最為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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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文 字學資料。出土簡帛文獻為我們提供了戰國至秦漢間漢字形體的資料,為研究戰國文字、秦漢文字提供了大量素材。《說文解字》提供的小篆是秦統一中國所制定的 統一字形,在小篆之前是戰國文字,再之前才是金文,過去研究金文,往往以小篆為出發點上推,中間隔著戰國文字,原因是這一段文字學上的資源太少,不成體 系,而且六國文字本身識讀困難。近數十年間,在湖南、湖北、河南出土的大量楚簡以及1942年長沙子彈庫發現的楚國帛書,都使戰國文字資料大大豐富。通過出土文獻與傳世文獻的對照以及出土文獻之間字形的相互對照,許多戰國文字得以識讀,因而從很大程度上填補了戰國文字這一薄弱環節。可見戰國簡帛的出土在文字學上意義重大。

   至於小篆以後的漢代隸書,過去主要靠漢碑材料,漢碑基本上是東漢之物,西漢的流 行字體則只能依靠出土文獻來了解。即使東漢字體,也以大量居延、敦煌漢簡所保存的實用文字字形資料最為豐富。其中除豐富的隸書材料外,還有相當數量的草書 材料,對探討草書的起源有很大價值。戰國文字已有若干字典行世,漢代文字也應編出《漢簡文字編》,只是數量龐大,而且資料尚未全部公布,這項工作還有不少 困難,目前可以先就現有資料來做。三國吳簡將來也可以編成《文字編》,對文字學及書法研究均有重要用途。

  5.書籍制度史實物。出土簡帛對我們了解古代書籍形態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前人早就指出古書以篇行的事實,所以《史記》提到一些重要人物的著作,往往稱篇名,如《說難》、《孤憤》、《牧民》、《山高》之類,不說《韓非子》、《管子》。出土簡帛文獻往往有篇題,而有書名的較少,證實了在西漢及西漢以前古書存在著以篇行的現象。

  唐朝人解釋“刀筆”一詞,曾有誤說,認為刀是用來刻字的,清代及近代仍有人這樣說。從出土簡策及實物看,竹簡是用毛筆書寫的,墨黑如漆,所以又稱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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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錯了要刮去重寫,這就是書刀的用途。尹灣漢墓出土簡牘的同時,還有書刀一對、毛筆一對,說明這都是配套的文房用品。今天也許認為這是常識,但在沒見過簡冊的人們看來,是不易理解的。

   竹木簡是以篇為單位編連成冊的,每冊有篇題。睡虎地秦簡《語書》、《封診式》、 《日書》三種篇題都寫在末簡背面,說明是從文字開頭一端捲起,末簡之背正好露在外面。而《效律》篇題寫在第一簡背面,又說明是從末向首卷,第一簡簡背標題 正好露在外面。銀雀山漢簡篇題則有三種方式,一是寫於第一簡正面,二是寫於第一簡背面,三是寫於末簡文字之後。這說明當時簡冊同時存在從尾往首卷和從首往 尾卷兩種方式。

  簡的長度漢人記載有二尺四寸、一尺二寸、八寸等規格,分別用於寫經、傳、記,以表示等差有別。王國維《簡牘檢署考》有考證。從出土實物看,有合有不合,說明漢人記載是可信的,同時又不十分嚴格。

  總之,簡帛是我國早期書籍的形態,行用時間很長,出土實物對我們認識這種形態無疑是十分真切而具體的。

四、石刻文獻

  石刻文獻包羅甚廣,有地面上保存下來的,也有地下出土的,為了方便起見,一併在此作簡單介紹。石刻的種類已在《文獻的載體》一章中講過,這裡主要介紹若干種石刻文獻要籍,並舉例說明石刻文獻的用途。

(一)石刻文獻要籍

1.《集古錄》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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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歐陽修撰。成於北宋嘉祐八年。自序云:“上自周穆王以來,下更秦漢隋唐五代,外至四海九州,名山大澤,窮崖絕谷,荒林破冢,神仙鬼物,詭怪所傳,莫不 皆有,以為《集古錄》。以謂傳寫失真,故因其石本,軸而藏之。有卷帙次第,而無時世之先後,蓋其取多而未已,故隨其所得而錄之。又以謂聚多而終必散,乃撮 其大要,別為錄目。因并載夫可與史傳正其闕謬者,以傳後學,庶益于多聞。”從這段自序看,當時輯集金石拓本匯為《集古錄》(據佚名序,所集有千卷之多), 又撮其大要別為《錄目》,又將可與史傳正其闕謬者一併記載。據其子歐陽棐記,與史傳正其闕謬者指歐陽修所撰跋尾。今存者為《集古錄跋尾》十卷四百多篇,簡 稱《集古錄》。其中金文跋二十餘篇,其他絕大部分為石刻跋尾。這是今存最早的金石學著作。

 2.《金石錄》三十卷

  宋趙明誠撰。書成於北宋末。自序云:“余自少小,喜從當世學士大夫訪問前代金石刻 詞,以廣異聞。後得歐陽文忠公《集古錄》,讀而賢之,以為是正訛謬,有功于後學甚大。惜其常有漏略,又無歲月先後之次,思欲廣而成書,以傳學者。于是益訪 求藏書,蓄凡二十年而後粗備。上自三代,下迄隋唐五季,內自京師,達于四方,遐邦絕域,夷狄所傳,倉史以來古文奇字、大小二篆、分隸行草之書、鐘鼎簠簋尊 敦甗鬲盤杅之銘,詞人墨客詩歌賦頌碑志敘記之文章,名卿賢士之功烈治行,至于浮屠老子之說,凡古物奇器、豐碑巨刻所載,與夫殘章斷畫,磨滅而僅存者,略無 遺矣。因次其先後,為二千卷。”又云:“若夫歲月、地里、官爵、世次,以金石刻考之,其抵牾十常三四。蓋史牒出于後人之手,不能無失,而刻詞當時所立,可 信不疑,則又考其異同,參以他書,為《金石錄》三十卷。”又有政和七年劉跂後序,紹興二年妻李清照後序。李序云:“因憶侯在東萊靜治堂,裝卷初就,芸簽縹 帶,束十卷作一帙。每日晚吏散,輒校勘二卷,題跋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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