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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July 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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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王居士磚塔銘真按:篇題不當-原稿題作「跋甎塔銘殘本」省卻殘本版本不明矣!

  是銘在終南楩梓谷,而止存其後半,尚有六塊,今則廢為柱礎矣。此近時所拓,用墨尚淡,真按:翁方綱的碑帖賞鑑學方法論-用紙用墨 真意猶存耳。是銘深得褚法,習唐楷書必於是問津焉。真按:翁方綱論唐人楷書 真按:摘要 真按:翁方綱對褚遂良書法的評價 真按:翁方綱的書法教學-楷書 真按:翁方綱的書法教學-褚遂良書

  注:見《文集》影印本第七冊第1880頁。真按:D:\千慮一得齋\資料庫\掃描資料庫\書館\5327_復初齋文稿(九)\_00188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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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王居士磚塔銘真按:原稿題作〈跋舊本塼塔銘〉.

  是銘得於終南山谷,出土最遲,所以歐、趙諸家著錄金石者皆未之見也。真按:翁方綱的文物出土學 真按:翁方綱的金石目錄學 真按:歐陽修、趙明誠 唐人習書者無不津逮歐、虞、褚、薛,惟是銘則在二薛之前。而褚河南之卒即在是年,則敬客正與褚公同時,視後來諸賢學褚書者不啻高、曾規矩矣。真按:斷句可議者-高曾規矩乃成語,不必斷開也. 詞:【高曾】1.高祖和曾祖。 文天祥 《題中書直院劉左史震孫雲萍錄》:“ 忠肅公 人,以直節名一代,今中書左史負沉厚剛峭之氣,以‘朔’名齋,蓋於高曾規矩焉。” 方苞 《岩鎮曹氏女婦貞烈傳序》:“ 歙縣 曹晉袁 傳其高曾以下,遠近宗婦貞烈者四十有五人。”2.泛指遠祖。 龔自珍 《平均篇》:“語百姓曰:爾懼兵燹乎?則將起其高曾於九京而問之。” 快典網 高曾规矩 查看《汉语词典》中“高曾规矩”的解释 【注音】gāo zēng guī jǔ 【典故】商修族世之所鬻,工用高曾之规矩。  《后汉书·班固传》 【释义】高曾:曾祖。祖宗留下来的成法。 【用法】作主语、宾语、定语;用于口语 真按:敬客與褚遂良 真按:翁方綱對敬客書法的評價 竇尚輦云,“少保學褚,精萃郤倍”,亦不言及敬客。予前年得薛少保正書,真按:翁方綱的收藏 嘆尚輦之精識,為從來書家所未拈出。真按:竇臮與敬客 真按:竇臮論薛稷書法 真按:竇臮論褚遂良書法 真按:翁方綱對竇臮書學的評價 真按:翁方綱的書學 真按:翁方綱論薛稷書法 至若此銘,其體褚法,而神采照映,即同時王知敬、高正臣一輩人皆當斂手者也。真按:翁方綱對敬客書法的評價 此石近已斷裂,磨泐之餘,僅餘細畫數行而已。此尚是百數十年前拓本,誠可珍也。接山草堂主人持以見示,真按:梁寶繩-應即此人. 為題其後。

  注:見《文集》影印本第十三冊第3509頁。真按:D:\千慮一得齋\資料庫\掃描資料庫\書館\5333_復初齋文稿(十七)\_003509.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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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王居士磚塔銘真按:真按:篇題不當-原稿作〈王居士甎塔銘未斷本〉.此未著錄斷本,版本未詳也! 真按:沈津取捨失當-原稿天頭有「筠圃玉棟」四字,蓋謂此本乃玉棟藏本也. 碑名一作〈王公磚塔銘〉.

  是銘凡十七行,行十七字,先有直裂紋,而後橫斷,斷後離而為六矣。此則初有直裂,而未經橫斷者,真按:翁方綱的碑帖版本鑑定學方法論-斷石 自第七行以後文皆尚具,且行間腴潤,原拓輕楮,細不以瘦為至也真按:斷句疑有誤!-原拓輕楮細,不以瘦為至也.輕修飾拓,細形容楮也! 王虛舟精研褚派,於潁井《蘭亭》則知有肥本,而於是銘則專以瘦賞之,則可見虛舟亦未見此銘舊本耳。真按:翁方綱對王澍書學的批評 真按:王澍論褚遂良書法 此雖僅後半,而其可寶貴如此。真按:翁方綱的文獻價值鑑定學 真按:翁方綱的碑帖賞鑑學

注:見《文集》影印本第九冊第2572頁。真按:D:\千慮一得齋\資料庫\掃描資料庫\書館\5329_復初齋文稿(十二)\_00257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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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王居士磚塔銘(宋君本)真按:宋葆淳-應即此人

  此本借留經年,真按:翁方綱向人借閱的期限 至己亥十月卅日,未谷又得一本,真按:桂馥與王居士磚塔銘 兩峰又持舊拓殘字本來,真按:羅聘與王居士磚塔銘 乃得細論其所以然。真按:翁方綱論敬客書法 一碑之微,關係學問深淺如此。真按:翁方綱的碑帖學 真按:翁方綱的論學宗旨-非游藝-寶之勿作宋篆論,萬古津源此傳信。 真按:翁方綱的考證方法論-需要時間 真按:翁方綱心目中的小道 真按:摘要 語詳兩摹本跋內。

  注:見《文集》影印本第三冊第75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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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王居士磚塔銘(桂君本)真按:桂馥與王居士磚塔銘-見前一篇.

  己亥十月卅日與諸君細論此本,真按:此有羅聘、桂馥、宋葆淳也.見前一篇. 析入微茫真按:翁方綱的金石學友 真按:國:微茫 注音一式 ㄨㄟˊ ㄇㄤˊ 相似詞  相反詞 清晰 模糊隱約的樣子。唐˙李白˙惜餘春賦:「試登高兮望遠,極雲海之微茫。」元˙鮮于樞˙念奴嬌˙長溪西注詞:「瀟灑雲林,微茫煙草,極目春洲闊。」 詞:【微茫】亦作“微芒”。 1.隱秘暗昧;隱約模糊。 葛洪 《抱樸子‧祛惑》:“此妄語乃爾,而人猶有不覺其虛者,況其微茫欺誑,頗因事類之象似者而加益之,非至明者,倉卒安能辨哉!” 前蜀 韋莊 《江城子》詞:“角聲嗚咽,星斗漸微茫。” 鮮于樞 《念奴嬌‧八詠樓》詞:“瀟灑雲林,微茫煙草,極目春洲闊。” 曾國藩 《黃仙嶠前輩詩序》:“智足以析天下之微芒,明足以破一隅之固,識之謂也。” 華山 《山中海路》六:“小鐵錘在巖石上敲擊,山風回蕩空漠微茫的回聲。”2.引申為渺茫。 秦觀 《次韻子瞻贈金山寶覺大師》:“珍重故人敦妙契,自憐身世兩微茫。” 真按:翁方綱之誤-雖微茫一作微芒,然仍以芒為正也.微芒即精細、細微,焉可茫乎? 自此又可以作《塔銘考》矣。真按:原稿作塼. 真按:國:磚  部首 石 部首外筆畫 11 總筆畫 16 注音一式 ㄓㄨㄢ 1. 以黏土燒製而成的長方形建築材料。如:「紅磚」﹑「瓷磚」﹑「水泥磚」。 2.磚形的物體。如:「茶磚」﹑「冰磚」﹑「金磚」。 詞:磚1 zhun ㄓㄨㄢ〕 1.用黏土燒製成的建築材料。多為長方形或方形。 北齊 顏之推 《顏氏家訓‧終制》:“蒙詔賜銀百兩,已於 揚州 小郊北地燒磚。”一本作“ ”。《紅樓夢》第四一回:“錦籠紗罩,金彩珠光,連地下跴的磚皆是碧綠鑿花,竟越發把眼花了。” 老舍 《全家福》第二幕第一場:“﹝ 于壯 ﹞看見了公社辦事處,外面碼些紅色的磚。”2.形狀像磚的東西。如:冰磚;茶磚。 . 真按:翁方綱論敬客書法 真按:翁方綱著作考

  注:見《文集》影印本第三冊第75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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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王居士磚塔銘(自臨本)

  此是今年春為未谷臨本之副稿也。真按:翁方綱的治學方法-幫人做,自己也留一分副本 真按:翁方綱為桂馥臨摹 是年冬,未谷又得一本,真按:桂馥與王居士磚塔銘 其第十四行“徽”字右肩誤連,始知重刻之本未嘗不極精妙也。每字旁界絲亦差銖黍,解此,方知今日所存殘本之可貴耳。真按:翁方綱的碑帖賞鑑學方法論-界線/界格-字與線 真按:翁方綱的文獻版本價值鑑定學 己亥十一月三日,寶蘇室書。真按:重出,重複,-前已有!

  注:見《文集》影印本第三冊第75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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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護命經

  《消護命經》,真按:簡化字之礙讀也!-文海本文集作灾! 真按:國:災  部首 火 部首外筆畫 3 總筆畫 7 注音一式 ㄗㄞ 1. 水﹑火﹑刀兵﹑荒旱等自然或人為禍害的通稱。如:「水災」﹑「火災」﹑「旱災」。國語˙周語下:「古者,天災降戾,於是乎量資幣,權輕重,以振救民。」 2.不幸的事。如:「招災惹禍」﹑「沒病沒災」。 3.受禍害的。如:「災民」、「災區」。 詞:災1 zI ㄗㄞ〕 〔《廣韻》祖才切,平咍,精。〕 亦作“ 3 ”。 1.自然發生的火災。《左傳‧宣公十六年》:“凡火,人火曰火,天火曰災。”《公羊傳‧桓公十四年》:“御廩災。” 何休 注:“火自出燒之曰災。”《國語‧周語下》:“火無災燀。” 韋昭 注:“天曰災,人曰火。”2.泛指災害,禍患。《周禮‧天官‧膳夫》:“天地有災則不舉。” 鄭玄 注:“天災,日月晦食;地災,崩動也。”《孟子‧離婁上》:“城郭不完,兵甲不多,非國之災也。” 韓愈 《雜詩》之三:“雖無風雨災,得不覆且顛。” 耶律楚材 《西域河中》詩之四:“寂寞 河中府 ,生民屢有災,避兵開邃穴,防水築高臺。” 俞正燮 《癸巳存稿‧法後王》:“夫為下而倍,災必及其身。” 毛澤東 《和郭沫若同志》:“僧是愚氓猶可訓,妖為鬼蜮必成災。”3.罪惡;錯誤。《穀梁傳‧莊公二十二年》:“災,紀也;失,故也。” 范宁 注:“災,謂罪惡;紀,治理也。有罪當治理之。” 蔡邕 《故太尉喬公廟碑》:“悉引眾災,雖非己負,公皆以自克遜位。”4.危害。《書‧盤庚上》:“乃敗禍姦宄,以自災于厥身。”《詩‧大雅‧召旻》:“溥斯害矣,職兄斯弘,不災我躬。”5.焚燒。《史記‧孝武本紀》:“十一月乙酉, 柏梁 災。”《漢書‧五行志上》:“濫炎妄起,災宗廟,燒宮館。” 唐順之 《葛母傳》:“其故廬災於火。”6.個人遭遇的不幸。如:招災惹禍;沒病沒災。 . 開成二年丁巳諫議大夫柳公權書。柳書此經,宋人《寶刻類編》云:“在越州。”而陳思《寶刻叢編》無之,真按:標點可議者-如此標點也太嫩怪了吧.實在懷疑是否即其學生點者.且是初入門者.在越州三字不須如此瑣屑標為引號也.即便引文原文有此三字,亦然.太過瑣細了! 惟載其目於《越州石氏帖》耳。王象之《碑目》,越州亦不載此刻,則是此刻僅見於《石氏帖》也。石照明家藏帖最富,真按:應係石熙明之訛也!文海本文集亦作照明.992頁)則應皆誤也.○文海本文集380有石熙明.詩集〈書樂毅論舊本後〉〈自題樂毅論臨本後〉〈漢熹平石經殘字裝冊歌〉亦作熙明… 真按:石邦哲-應即此人 洪文惠嘗就其家借閱。是則石氏所刻,必越州舊拓本,而已多殘泐矣。文氏《停雲帖》,即從此宋末重摹本又摹出者,近乃有全文之刻,不知其所自來,末行“開成二年丁巳”,是開成二年,而摹全文者訛作四年,且行次皆不相合,蓋非其真矣。真按:翁方綱的碑帖考證-行款 真按:翁方綱的碑帖辨偽方法論-行款行次 柳書小字,此尚能具《樂毅》、《黃庭》遺意,雖殘泐,亦足存耳。真按:翁方綱的書學批評方法論-衷諸王羲之 真按:翁方綱對柳公權書法的評價 真按:翁方綱的文獻價值鑑定學

  注:見《文集》石印本第二十四卷第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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