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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司徒‧正月之吉,始和,布教于邦國都鄙。註云,周正月朔日。(太宰註同。)正歲令于教官,註云,夏正月朔日。(凌人註同。州長既以正用之吉讀法,又以正歲 讀法如初。註云,因此四時之正重申之。)即此是古人三正並用之驗。逸周書周月解曰,亦越我周改正,以垂三統。至于敬授民時,巡狩烝享,猶自夏焉。正謂此 也。如左桓公五年傳云,凡祀,啟蟄而郊,龍見而雩,始殺而嘗,閉蟄而烝之類是也。)豳詩七月一篇之中凡言月者皆夏正,凡言日者皆周正,一之日觱發,二之日 栗烈,三之日于耜。傳曰,一之日周正,二之日殷正月,三之日夏正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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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史李業興傳,天平四年,使梁。梁武帝問,尚書正月上日受終文祖,此時何正?業興對曰,此夏正月。梁武帝問,何以得知?業興曰,案尚書中候運衡篇云,日月營 始,故知夏正。又問堯時以前何月為正?業興對曰,自堯以上書典不載,實所不知。梁武又云,寅賓出日,即是正月,日中星鳥,以殷仲春,即是二月。此出堯典, 何得云堯時不知用何正?業興對曰,雖三正不同,言時節者皆據夏時正月,周禮,仲春二月會男女之無夫家者。雖是周書,亦夏時堯之日月。亦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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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鐸
金鐸所以令軍中,木鐸所以令國中。此先王仁義之用也。一器之微而剛柔別焉,其可以識治民之道也與?
鼓吹,軍中之樂也,非統軍之官不用。(陳蔡徵為吏部尚書,啟後主借鼓吹,後主謂所司曰:鼓吹軍樂,有功乃授。)今則文官用之,(王世貞觚不觚錄言先朝之 制,惟總兵官列營始舉炮奏鼓吹。嘉靖後巡撫乃倣而行之。)士庶人用之,僧道用之,金革之器徧於國中,而兵繇此起矣。(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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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馬恬為御史中丞,值海西廢。簡文帝登阼,未解嚴。大司馬桓溫屯中堂,吹警角,恬奏劾溫大不敬,請科罪。今制雖授鉞遣將,亦不舉炮鼓吹。而士庶吉凶之禮及 迎神賽會,反有鼓吹者。景泰六年,華陽王友揮遣千戶齎奏赴京,並買喇吧號笛銅鑼等物,奏劾切責,以此行師之具,于王何用?當時遵守祖訓如此,以後法禁行 弛,庶民皆得用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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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魏孝武永熙中,諸州鎮各給鼓吹。尋而高歡舉兵,魏分為二。唐自安史之亂,邊戍皆得用之。故杜甫詩云:萬方聲一槩,吾道竟何之?粗厲之音形為亂象,先王之制所以軍容不入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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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有瞽,箋云:簫編小竹管,如今賣餳(俗作糖。)者所吹也。(周禮小師注同。)漢時賣餳止是吹竹,今則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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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其功緒(宮正)
已成者謂之功,未竟者謂之緒。說文,緒,絲端也。記曰:武王纘大王王季文王之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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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牲(膳夫)
古 之為禮祭祀燕享,故六牲之掌特重,執豕于牢,稱公劉也。爾牲則具,美宣王也。至于鄰國相通,則葛伯不祀,湯使遺之牛羊。而衛戴公之廬于曹,齊桓歸之牛羊豕 鷄狗皆三百。其平日國君無故不殺牛,大夫無故不殺羊,士無故不殺犬豕,而用大牲則卜之,以求其吉。故左氏載齊國之制,公膳止于雙鷄。而詩人言賓客之設不過 兔首炰鼈之類。古人之重六牲也如此。真按:探原 真按:探始 自齊靈公伐萊,萊人使正輿子賂之,索馬牛皆百匹。而吳人徵魯百牢,始于貪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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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于暴殄。于是范蠡用其霸越之餘謀以畜五▼牛孛▲,而澤中千足彘,得比封君。孳畜之權不在國而在民矣。真按:考鏡源流 真按:探始 真按:財政權
《易》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真按:既濟卦 秦穆公用三百牢于鄜畤,而王莽末年自天地六宗以下至諸小鬼神,凡千七百,所用三牲鳥獸三千餘種。後不能備,廼以鷄當鶩雁,犬當麋鹿。真按:世風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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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饗耆老孤子(外饔)
春饗孤子以象物之方生,秋饗耆老以象物之既成。然而國中之老者孤者多矣,不可以徧饗也。故國老庶老則饗之,而其他則養于國養于鄉而已。(王制)死事之孤則饗之,而其他則養幼少存諸孤而已。(月令)一以教孝,一以勸忠。先王一舉事而天道人倫備焉。此禮之所以為大也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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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
古之時庸醫殺人,今之時庸醫不殺人,亦不活人,使其人在不死不活之間,其病日深而卒至于死。真按:藥學,顧炎武的 夫藥有君臣,人有強弱;有君臣則用有多少,有強弱則劑有半倍。多則專,專則其效速。倍則厚,厚則其力深。今之用藥者大抵雜泛而均停,既見之不明,而又治之不勇,病所以不能愈也。而世但以不殺人為賢,豈知古之上醫不能無失。真按:君子之過-過則勿憚改 真按:過則勿憚改-代表作 真按: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真按:不文過飾非 《周禮》:「醫師……歲終,真按:原文有刪節,故用刪節號 稽其醫事,以制其食。十全為上,十失一次之,十失二次之,十失三次之,十失四為下。真按:周禮‧天官冢宰 」是十失三四古人猶用之真按:不以小過而犯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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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淳于意之對孝文尚謂「時時失之,臣意不能全也。真按:見《史記‧扁鵲倉公列傳》卷105,頁2817. 」《易》曰:「裕父之蠱,往見吝。真按:易‧蠱 」奈何獨取夫「裕蠱」者真按:真按:謂上文「裕父之蠱」 此句承易卦爻而來,謂該卦皆卦而惟此爻不佳! ?以為其人雖死,而不出于我之為。嗚呼!此張禹之所以亡漢,李林甫之所以亡唐也。真按:李林甫,見《舊唐書》卷106,《新唐書》在奸臣傳 真按:亡國之恨,顧炎武的 真按:亡國的原因 真按:顧炎武的經世之學 真按:顧炎武的經世方法論 真按:李林甫之所以亡唐也 真按:易學經世-代表作 真按:易學,顧炎武的 (朱文公與劉子澄書所論四君子湯,真按:朱子 真按:顧炎武與朱子 其意亦略似此。)
《唐書》許胤宗言,真按:許胤宗 真按:舊唐書 古之上醫「惟是別脉,脉既精別,然後識病。夫病之與藥有正相當者,惟須單用一味,直攻彼病。藥力既純,病即立愈。今人不能別脉,真按:一作脈 真按:一作脈 真按:一作脈 莫識病源,真按:病源 真按:探原 真按:探源 真按:探本 以情臆度,多安藥味。譬之于獵,未知兔所,多發人馬,空地遮圍」,冀有一人獲之。術亦疎矣。真按:此蓋意引之爾 「假令一藥偶然當病」,他味相制,真按:此蓋意引之爾 「氣勢不行,所以難差,諒由于此。」《後漢書》:真按:出自《舊唐書》有異文,也有意引,亭林謂《唐書》誤矣! 真按:顧炎武之誤-出自《舊唐書》有異文,也有意引,亭林謂《唐書》誤矣!亭林有〈註疏中引書之誤〉一條,蓋己亦不免! 華陀「精于方藥,真按:華陀 處齊不過數種。真按:後漢書卷82 」夫〈師〉之六五,任九二則吉,參以三、四則凶。真按:謂易‧師卦六三、六四爻也。然覈易‧師卦原文,六四「无咎」且所言乃兵法之言陣局佈署者,與此論旨無關,六三方「凶」;則此文應作「六三」而非「三、四」也。是手民之誤,抑亭林之誤? 真按:顧炎武之誤-謂易‧師卦六三、六四爻也。然覈易‧師卦原文,六四「无咎」且所言乃兵法之言陣局佈署者,與此論旨無關,六三方「凶」;則此文應作「六三」而非「三、四」也。是手民之誤,抑亭林之誤? 真按:易學,顧炎武的 真按:易學經世 是故官多則亂,將多必敗。天下之事亦猶此矣。真按:顧炎武的經世方法論 真按:探始與顛覆 真按:死於安樂 真按:對症下藥 真按:探始與顛覆 顧炎武的經世方法論真按:原文作於 真按:要有目標
造言之刑(大司徒)
舜之命龍也曰:朕塈讒說殄行,震驚朕師,故大司徒以鄉八刑糾萬民。造言之刑,次于不孝不弟,而禁暴氏掌誅庶民之作言語而不信者。至于訛言莫懲而宗周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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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則後世造傷化之書,與造異端之書者,俱當以此刑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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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子
世子齒于學, 自后夔之教胄子而已然矣。師氏以三德教國子,保氏掌養國子以道,而教之六藝。而王世子不別置官, 是世子之與國子齒也。是故諸子掌國子之倅,國有大事,則帥國子而致于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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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所用之非平日相習之深,真按:原文作唯 真按:原文作唯 焉能得其用乎?後世乃設東宮之官,而分其職秩。于是有內外宮朝之隔,真按:考鏡源流 真按:探始 而先王之意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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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政之老
死國事者之父,如史記平原君傳,李同戰死,封其父為李侯。後漢書獨行傳,真按:後漢書 小吏所輔扞賊代縣令死,除父奉為郎中。蜀志龐統傳,統為流矢所中卒,拜其父議郎,遷諫議大夫是也。若父子並為王臣,而特加恩遇。如光武之于伏隆,本朝之于張五典(天啟初,張詮以御史死邊,加其父五典至兵部尚書。)又不可以常格論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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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禮
大宗伯以凶禮哀邦國之憂,其別有五,曰死亡、凶札、禍(栽不從木從火)、圍敗、寇亂。是古之所謂凶禮者,不但于死亡,而五服之外有非喪之喪者,緣是而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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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曰,年不順成,天子素服,乘素車,食無樂。又曰,年不順成,君衣布搢本。周書曰,大荒,王麻衣以朝,朝中無采衣。此凶札之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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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服大札大荒大(栽不從木從火)素服。註曰,大(栽不從木從火), 水火為害,君臣素服縞冠,若晉伯宗哭梁山之崩。春秋新宮災。三日哭,此禍災之服也。記曰,國亡大縣邑,公卿大夫士厭冠哭于太廟。又曰,軍有憂則素服哭于庫 門之外。大司馬若師不功,則厭而奉主車。春秋傳,秦穆公敗于殽,素服郊次鄉師而哭。此圍敗之服也。(呂氏春秋,公孫龍對趙惠王日,今藺離石入秦,而王縞素 出總。是戰國時猶行此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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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曰,年不順成,天子素服,乘素車,食無樂。又曰,年不順成,君衣布搢本。周書曰,大荒,王麻衣以朝,朝中無采衣。此凶礼之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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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戰國時猶行此禮。」是戰國時猶行,抑戰國人偽造三禮所以有此耶?本末因果之斷,先生似未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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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夫曲禮,言士大夫去國,素衣素裳素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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徹 緣鞮履,素篾乘髦馬。孟子言三月無君則吊,而季孫之會荀礫,練冠麻衣。此君臣之不幸而哀之者矣。秦姬之逆晉侯,免服衰絰。衛侯之念子鮮,稅服終身。此兄弟 之不幸而哀之者矣。楚滅江而秦伯降服出次。越圍吳而趙孟降于喪食。此與國之不幸而哀之者矣。(漢書高帝紀,秦王子素車白馬。應邵曰:喪人之服。)先王制服 之方固非一端而已。記有之曰,無服之喪,以畜萬邦。(杜氏通典:以賑撫諸州水旱蟲災,勞問諸王之疾苦,編于凶禮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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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素冠二字據曲禮補。刻本不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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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入兆域
冢 人,凡死于兵者不入兆域。註,戰敗無勇,投諸塋外以罰之。左氏趙簡子所謂桐棺三寸,不設屬辟,素車白馬無入于兆。而檀弓死而不弔者三,其一曰畏,亦此類 也。(莊子,戰而死者,其人之葬也,不以翣資。崔本作翣杴。杴音坎,謂先人墳墓也。)若敝無存死,而齊侯三襚之,與之犀軒與直蓋,而親推之三。童汪踦死, 而仲尼曰能執干戈以衛社稜,可無殤也。豈得以此一槩?隋文帝仁壽元年詔曰,投生殉節,自古稱難。殞身王事,禮加二等。而世俗之徒不達大義,致命戎旅,不入 兆域,虧孝子之意,傷人臣之心。興言念此,每深愍歎。且入廟祭祀,並不廢闕,何至墳塋獨在其外。自今以後,戰亡之徒宜入墓域。可謂達古人之意。又考晉趙文 子與叔譽觀乎九原,而有陽處父之葬。則得罪而見殺者亦未嘗不入兆域也。(左傳襄公二十九年,齊人葬莊公于北郭。註引兵死不入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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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章
詩三百篇皆可以被之音而為之樂。自漢以下乃以其所賦五言之屬為徒詩,而其協于音者則為樂府。宋以下則其所謂樂府者亦但擬其詞而與徒詩無別。于是乎詩之與樂判然為二。不特樂亡而詩亦亡。
古人以樂從詩,今人以詩從樂。古人必先有詩而後以樂和之。舜命夔教冑子,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是以登歌在上而堂上堂下之器應之。是之謂以樂 從詩。(宋國子丞王晉言,古者既作詩從而歌之,然後以聲律協和而成曲。自歷代至于本朝,雅樂皆先製樂章而後成譜。崇寧以後,乃先製譜後命辭。于是辭律不相 諧協,且與俗樂無異。 朱子曰:詩之作本言志而已。方其詩也,未有歌也。及其歌也,未有樂也。以聲依永,以律和聲。則樂乃為詩而作,非詩為樂而作也。詩出 乎志者也,真按:原作句號(。),今正! 樂出乎詩者也。詩者其本,而樂者其末也。真按:詩與樂的關係 )古之詩大抵出于中原諸國,其人有先王之風,諷誦之教。其心和,其辭不侈,而音節之間往往合于自然之律。《楚辭》以下即已不必盡諧。(《文心雕龍》言《楚辭》「韻訛實繁」。真按:引用材料,日知錄 真按:文心雕龍 真按:原文作「楚辭辭楚,故訛韻實繁」,此倒誤! 真按:古音學,顧炎武的 )降及魏晉,羌戎雜擾,方音遞變,南北各殊。故文人之作。多不可以協之音。而名為樂府,無以異于徒詩者矣。(元稹言:「樂府等題,除鐃吹、橫吹、郊祀、清商等詞在樂志者,真按:原文無頓號,今補。又「在樂志者」上原文有句號,今刪! 其餘木蘭、仲卿、四愁、七哀之類,亦未必盡播于管絃也。真按:全唐詩原文作「於」 真按:見《全唐詩》有(〈樂府古題序(丁酉)〉) 」)人有不純,而五音十二律之傳于古者,至今不變。于是不得不以五音正人聲,而謂之以詩從樂。以詩從樂非古也。後世之失,不得已而為之也。
漢書武帝舉司馬相如等數十人,造為詩賦,略論律呂,以合八音之調,作十九章之歌。
夫曰略論律呂以合八音之調,是以詩從樂也。後代樂章皆然。
安世房中歌十七章,郊祀歌十九章,皆郊廟之正樂,如三百篇之頌。其他諸詩所謂趙代秦楚之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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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亡所以樂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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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列國之風。
十九章司馬相如等所作,略論律呂,以合八音者也。趙代秦楚之謳,則有協有否。以李延年為協律都尉,采其可協者以被之音也。
樂府中如清商清角之類,以聲名其詩也。如小垂手大垂手之類,以舞名其詩也。以聲名者必合于聲,以舞名者必合于舞。至唐而舞亡矣。至宋而聲亡矣。于是乎文章之傳盛而聲音之用微。然後徒詩興而樂廢矣!
歌者為詩,擊者拊者吹者為器,合而言之謂之樂。對詩而言,則所謂樂者八音,興于詩,立于禮,成于樂是也。分詩與樂言之也。專舉樂則詩在其中。吾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是也。合詩與樂言之也。
鄉飲酒禮,工四人二瑟。註,二瑟二人鼓瑟。則二人歌也。古人琴瑟之用皆與歌並奏,故有一人歌一人鼓瑟。若漢文帝使慎夫人鼓瑟,上自倚琴而歌是也。(師古曰:真按:顏師古 倚瑟即今之以歌合曲也。)亦有自鼓而自歌。孔子之取瑟而歌是也。若乃衛靈公聽新聲于濮水之上,而使師延寫之,則但有曲而無歌。此後世徒琴之所由興也。
言詩者大率以聲音為末藝,不知古人之學自六藝始。孔子以游藝為學之成。後人之學好高,以此為瞽師樂工之事,遂使三代之音不存于兩京,兩京之音不存于六代,而聲音之學遂為當今之絕藝。
七月流火,天文也,相其陰陽地理也。四矢反兮,射也。兩驂如舞,御也。止戈為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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皿蟲為蠱,書也。干乘三去,亥有二首六身,數也。古之時人人知之,真按:探始與顛覆的術語 而今日遂為絕學。真按:探始與顛覆 且曰藝而已矣,不知之無害也。此近代之儒所以自文其空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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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與辰合
周 禮大司樂註,此據十二辰之斗建與日辰相配合,皆以陽律為之主,陰呂來合之。是以太師云掌六律六同以合陰陽之聲。黃鍾,子之氣也,十一月建焉而辰在星紀。大 呂,丑之氣也,十二月建焉,而辰在玄枵。故奏黃鍾歌大呂以祀天神。(今五行家言子與丑合。),寅之氣也,正月建焉,而辰在娵訾。應鍾,亥之氣也,十月建 焉,而辰在析木,故奏大蔟,歌應鍾,以祀地祗。(寅與亥合。 南齊書禮志,太常丞何禋之議禮,孟春之月,擇元辰躬耕帝籍。鄭注云,元辰蓋郊後吉亥也。五行 說十二辰為六合。寅與亥合,建寅月東耕,取月建與日辰合也。)姑洗,辰之氣也,三月建焉,而辰在大梁。南呂,酉之氣也,八月建焉,而辰在壽星。故奏姑洗, 歌南呂以祀四望。(辰與酉合。)蕤賓,午之氣也,五月建焉,而辰在鶉首。林鍾,未之氣也,六月建焉,而辰在鶉火。故奏蕤賓歌函鍾(林鍾也。)以祭山川。 (午與未合。)仲呂,己之氣也,四月建焉,而辰在實沈。夷則,申之氣也,七月建焉,而辰在鶉尾。故奏夷則歌小呂(仲呂也。)以享先妣。(己與申合。)夾 鍾,卯之氣也,二月建焉,而辰在降婁。無射,戌之氣也,九月建焉,而辰在大火。故奏無射歌夾鍾,以享先祖。(卯與戌合。)太玄經所謂斗振天而進,日違天而 退,先王作樂以象天地,其必有以合之矣。
凶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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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建國禁其淫聲過聲凶聲慢聲。凶聲如殷紂好為北鄙之聲,所謂亢厲而微末,以象殺伐之氣者也。註謂亡國之聲,若桑間濮上。此則一淫聲已該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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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音(大師)
先王之制樂也,具五行之氣。夫水火不可得而用也,故寓火于金,寓水于石。鳧氏為鍾,火之至也。泗濱浮磐,水之精也。(石生于土,而得夫水火之氣。火石多水石少,泗濱磬石得水之精者也。故浮。),是以五行備而八音諧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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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鼓樂之始也,陶匏祭之大也。二者之音非以悅耳,存其質也。國語伶州鳩曰,匏竹利制。又曰匏以宣之,瓦以贊之。今之大樂久無匏土二音。(舊唐書音樂志: 笙,女媧氏造,列管于匏上,內簧其中。今之笙竽並以木代匏而漆之,無匏音矣。宋葉少蘊避暑錄話:大樂舊無匏土二音,笙以木刻其本,而不用匏。塤亦木為之。 元史:匏以斑竹為之。)而八音但有其六矣。熊氏謂匏音而亡清廉忠敬者之不多見。吾有感于其言。(元熊朋來五經說曰:八音之有笙,宜以竹稱,而乃以匏稱,是 所重在匏也。古者造笙必以曲沃之匏,汶陽之竹。漢太學槐市各持方物,列磬懸匏,八音之匏于卦為艮,于風為融,于氣為立春。匏音啾以立清,闕之則清廉者鮮 矣。匏音正則人思敬,不正則忠敬者鮮矣。為禮樂之官者,尚申請而改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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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司爟)
有明火有國火,明火以陽燧取之于日,(司烜氏)近于天也。故卜于祭用之。(華氏大祝大司寇。)國火取之五行之木,(司爟)近于人也,故烹飪用之。
古人用火必取之于木,而復有四時五行之變。素問黃帝言壯火散氣,少火生氣,季春出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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