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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July 15,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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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門集(9/693

  謹按:《黃門集》三卷,明陳與郊著。與郊,歙縣人。萬歷甲戌進士,官給事中。三卷皆為給事時所上奏疏,故以“黃門”名集。應存其目。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史部詔令奏議類存目”著錄。

朱少師奏疏(13/1099

  謹按:《朱少師奏疏》八卷,明朱燮元著。燮元字懋和,浙江山陰人,萬歷二十年進士,總督四川、貴州,晉上柱國、少師,謚襄毅。其平亂諸功績具詳《明史》本傳,此其督撫二省時諸奏草也,前五卷蜀事,後三卷黔事,皆可與史傳、地志相證。應存目。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史部詔令奏議類存目”著錄。

疏稿(71549

 謹按:《疏稿》一冊,國朝御史胡文學題奏之稿也。自順治十七年任福建道監察御史,至康熙元年巡視兩淮鹽政諸疏,凡十六篇。有董文驥、姜希轍序,蓋刻於康熙二年。或存目。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史部詔令奏議類存目”著錄。

楊黃門奏疏(18/1646

   謹按:《楊黃門奏疏》二冊,無卷數,國朝楊雍建為給事中時所上章也。雍建,海寧 人。歷官貴州巡撫。其官給事前後凡十餘年。此編前有胡兆龍序,謂“刻於壬寅假歸時,凡三十餘篇”,而卷內實五十一篇。目內所稱“西臺奏議”者,康熙十八年 官左副都御史時也,蓋合前後所刻都為一編耳。應存其目。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史部詔令奏議類存目”著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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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黔奏疏(18/1647

  謹按:《撫黔奏疏》八卷,國朝楊雍建官貴州巡撫時所上章也。自康熙十八年三月至二十三年十一月,凡在黔六年間奏疏四百五十一本,至雍建告養歸止。真按:疑有誤!-告歸養? 應存其目。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史部詔令奏議類存目”著錄。

鄒忠介奏疏(4/275真批:怪哉此處怎不照時序?

  謹按:《鄒忠介奏疏》五卷,明鄒元標著。元標字爾瞻,吉水人。萬歷丁丑進士,官左都御史,贈吏部尚書,謚忠介。《明史‧藝文志》載元標《奏議》五卷,與此相合。應存其目。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未著錄。又《全燬書目》、《違礙書目》均列有此書。真按:翁方綱校辦禁燬書的成績 真按:擬存目而未存目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

劉念臺奏疏(8/619

   謹按:《劉念臺奏疏》五卷,明劉宗周著。宗周字起東,山陰人,學者稱念臺先生。 此其門人王毓芝所編,故從學者之稱也。《明史‧劉宗周傳》已載其各疏大略,而此書全載之,其中編次年月、官階與史所載相同。宗周危言讜論,深中時弊,自應 鈔錄,與本傳互相發焉。至其序末系年以崇禎,則殊為悖謬。此序應刪。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未著錄。又《全燬書目》列有此書。

周來玉奏議(4/231

  謹按:《周宗建奏議》四卷,明周宗建〔著。宗建〕字季侯,真批:此多此一舉也.影原稿無此三字讀來別是一義,亦有先敘其人字號爵里者,何必得先以「著」為之耶!D:\千慮一得齋\資料庫\掃描資料庫\書館\4747_翁方綱纂四庫提要稿(四)\_000231.10.jpg 吳江人。萬歷四十一年進士,官御史,以劾魏忠賢逮斃於獄,忠賢敗,贈太僕寺卿。其劾逆璫諸疏皆在卷中。此奏議四卷之目亦載於《明史‧藝文志》,而此本卷前第一行不著其卷數名目,且題簽云“周來玉奏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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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內亦無此名,則或是編次未定之本,似未可據此以為定本矣。或姑依《明史志》四卷之目存之。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未著錄。又《全燬書目》列有《周來玉奏議》,《違礙書目》列有《周宗毅奏議》。

傳記類

宋紹興十八年同年小錄(5/325

   謹按:《宋紹興十八年同年小錄》一冊,明宏治中會稽王鑑之得句容江氏舊本重校, 刻於紫陽書院者。其跋直謂之“晦庵同年錄”,以明是錄因朱子存也。攷宋時廷試放榜唱名後,謁先聖先師,赴聞喜宴,列敍名氏、鄉貫、三代之類具書之,謂之 “同年小錄”。高宗南渡後,自建炎二年李易榜至是,七設科矣。是科凡三百三十人,又特奏名一人,朱子名在五甲九十,不為高科,而諸人卒賴之以傳。朱子平 生,在朝四十六日,仕於外僅九真按:詞:考1 ko ㄎㄠˇ〕〔《廣韻》苦浩切,上皓,溪。〕“ 3 ”的被通假字。“ 1 ”的今字。1.老;壽。《詩‧大雅‧棫樸》:“ 周王 壽考,遐不作人。” 鄭玄 箋:“ 文王 是時九十餘矣,故云壽考。”《漢書‧元帝紀》:“黎庶康寧,考終厥命。” 顏師古 注:“考,老也。言得壽考,終其天命。” 韓愈 《董府君墓志銘》:“太師之平 汴州 ,年考益高。”2.對死去的父親的稱呼。《禮記‧曲禮下》:“生曰父曰母曰妻,死曰考曰妣曰嬪。”《公羊傳‧隱公元年》:“ 惠公 者何? 之考也。” 何休 注:“生稱父,死稱考。” 歐陽修 《瀧岡阡表》:“惟我皇考 崇公 ,卜吉於 瀧岡 之六十年,其子 始克表於其阡。”按,古代,父生亦稱考。《易‧蠱》:“幹父之蠱,意承考也。” 孔穎達 疏:“對文,父沒稱考;若散而言之,生亦稱考。”《爾雅‧釋親》:“父為考,母為妣。” 郭璞 注引《尚書》:“大傷厥考心”、“如喪考妣”,以為考妣“非死生之異稱”。一說,自父以上皆稱考。見 朱彬 《經傳考證‧毛詩下》。3.成就;成全。《書‧大誥》:“天棐忱辭,其考我民。” 傳:“為天所輔,其成我民矣。”《禮記‧禮運》:“禮義以為器,故事行有考也。” 鄭玄 注:“考,成也;器利則事成。”4.完成;製成。《逸周書‧職方》:“各脩平乃守,考乃職事。” 孔晁 注:“考,成也。” 劉向 《列女傳‧魯季敬姜》:“諸侯朝脩天子之業令,晝考其國(職),夕省其典刑,夜儆百工。”《淮南子‧人間訓》:“當此之時,男子不得脩農畝,婦人不得剡麻考縷。”5.古代宮廟落成時始祭廟主的一種儀式。後泛指建築物完工。《春秋‧隱公五年》:“九月,考 仲子 之宮,初獻六羽。” 杜預 注:“成 仲子 宮,安其主而祭之。” 洪亮吉 詁引 服虔 曰:“宮廟初成祭之名為考。” 秦觀 《魏景傳》:“構中天之臺者,土木未考,則能無經乎?” 梅堯臣 《寄題朱表成職方真州新園》詩:“松隴方在望,茅屋聞已考。”6.迎致。《國語‧周語下》:“﹝六律﹞三曰姑洗,所以脩潔百物,考神納賓也。” 韋昭 注:“考,合也……是月百物修潔,故用之宗廟,合致神人,用之鄉宴,可以納賓也。”7.登升。參見“ 考降 ”。8.終極。《楚辭‧劉向〈九嘆‧怨思〉》:“身憔悴而考旦兮,日黃昏而長悲。” 王逸 注:“考,猶終也。從夜終明,不能寢寐。”9.省察;察考。《易‧復》:“敦復無悔,中以自考也。” 李鼎祚 集解引 侯果 曰:“能自考省,動不失中。” 左思 《魏都賦》:“考歷數之所在,察五德之所蒞。” 韓愈 《省試學生代齋郎議》:“考之於古則非訓,稽之於今則非利;尋其名而求其實,則失其宜。” 毛澤東 《中國革命和中國共產黨》第一章:“ 中國 是世界文明發達最早的國家之一, 中國 已有了將近四千年的有文字可考的歷史。”10.研求。 韓愈 《送溫處士赴河陽軍序》:“小子後生,於何考德而問業焉?” 何景明 《四圖詩序》:“先生早歲神穎超悟,天資卓絕,然於道無所不學,於文無所不考。”11.配合。《國語‧周語下》:“古之神瞽,考中聲而量之以制。” 韋昭 注:“考,合也。謂合中和之聲,而量度之,以制樂者。” 葉子奇 《草木子‧原道》:“古人定律呂以考中聲,迨今罕得其真,莫若因古人之遺器,庶得其聲之近。”12.敲;擊。《詩‧唐風‧山有樞》:“子有鐘鼓,弗鼓弗考。” 傳:“考,擊也。”《莊子‧天地》:“夫道,淵乎其居也,漻乎其清也。金石不得,無以鳴,故金石有聲,不考不鳴。” 李白 《白鳩辭》:“鏗鳴鐘,考朗鼓;歌白鳩,引拂舞。” 侯方域 《陳將軍二鶴記》:“是日也,考鐘伐鼓,陳清商之樂,大讌其客於堂上,享其士於堂下。”13.彈劾;糾舉。《後漢書‧郎顗傳》:“方今中官外司,各各考事,其所考者,或非急務。” 李賢 注:“考,劾也。”《後漢書‧史弼傳》:“詔書疾惡黨人,旨意懇切; 青州 六郡,其五有黨,近國 甘陵 ,亦考南北部。”14.按問;刑訊。《後漢書‧馬嚴傳》:“今 益州 刺史 朱酺 揚州 刺史 倪說 涼州 刺史 尹業 等,每行考事,輒有物故。” 李賢 注:“考,按也。”《晉書‧忠義傳‧周該》:“ 乃與 湘州 從事 周崎 間出反命,俱為 所執,考之至死,竟不言其故。”《法苑珠林》卷二七:“ 以兄子,繫於郡獄,鐵木竟體,鉗梏甚嚴,須考畢情黨,將悉誅滅。”15.舊時考核官吏的成績曰“考”;其考語亦曰“考”。《書‧舜典》:“三載考績,三考,黜陟幽明,庶績咸熙。” 韓愈 《論變鹽法事宜狀》:“又宰相者,所以臨察百司,考其殿最。” 王讜 《唐語林‧雅量》:“ 盧尚書 承慶 總章 初,考內外官。有督運遭風失米, 考之曰:監運損糧,考中下。” 朱翌 《猗覺寮雜記》卷下:“ 考功法,雖執政大臣,皆有考詞,亦有賜考者,亦有自書其考者。”按,古代考績決定黜陟,以任滿一年者為一考。《宋史‧職官志三》:“凡內外官,計在官之日,滿一歲為一考,三考為一任。”16.主考;考試。《儒林外史》第三回:“次日,行香掛牌,先考了兩場生員。”《兒女英雄傳》第一回:“你算,我自二十歲上中舉,如今將近五十歲,考也考了三十年了,頭髮都考白了。”17.史體的一種。 孫奕 《履齋示兒編‧文說一‧史體因革》:“《史記》始制八書,《前漢》改為十志,《東觀漢書》曰記, 華嶠 《後漢》曰典, 張勃 曰錄, 何法 盛曰說,《五代史》曰考,其實一也。”18.玉上的斑點或裂痕。《淮南子‧氾論訓》:“夫 夏后氏 之璜,不能無考;明月之珠,不能無纇。” 高誘 注:“考,瑕釁也。”19.通“ ”。《書‧金縢》:“予仁若考,能多材多藝,能事鬼神。” 傳:“我 周公 仁能順父,又多材多藝,能事鬼神。” 王引之 《經義述聞‧尚書上》:“《史記‧魯周公世家》作‘旦巧’。考、巧古字通。若、而語之轉。惟巧故能多材多藝,能事鬼神,意重巧不重仁。”《國語‧越語下》:“ 聞之,上帝不考,時反是守,彊索者不祥。”按, 王氏 《經義述聞》亦以為“考當讀為巧。反,猶變也。言上帝不尚機巧,惟當守時變也。”20.通“ ”。古代祭祀祖先的彝器。○按:此處乃考績之考也.與任官考績有關者. 不為膴仕,而卒能傳此錄者,信乎科名之重,重以人也。此本蓋從刻本影鈔,閒有訛字,應校正重刊,以備故事。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史部傳記類一”著錄《紹興十八年同年小錄》一卷。真按:擬刊刻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

錢塘先賢祠傳贊(6/403

  謹按:《錢塘先賢祠傳贊》一卷,宋袁韶述。韶字彥純,慶元府人。其知臨安在寧宗 時,而此書輯於寶慶丙戌,並建許由以下三十九人之祠。序云“祠毀於甲子”,甲子則景定五年也,至正二年乃復祠而鋟圖贊焉。至正六年丙戌,江浙等處儒學提舉 班惟志敍之,此本即元時板本,而《浙省書目》以袁韶為元人,真按:翁方綱撰寫提要之參考資料 誤矣。應存其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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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史部傳記類一”著錄《錢塘先賢傳贊》一卷。真按:擬存目而著錄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

昭忠錄(5/324

  謹按:《昭忠錄》一冊,不分卷數,無撰人名氏。所記皆南宋人忠節事,故以“昭忠”名篇。自紹定辛卯殉難之田璲、李寔諸人,以至宋末文天祥、張世傑、陸秀夫、謝枋得等諸人,凡一百三十人,紀其姓名、官爵,次其事蹟。所載雖間有詳略,亦可以補史傳之所未備。應鈔入史部。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史部傳記類一”著錄。真按:擬著錄而著錄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

敬鄉錄(15/1360

   謹按:《敬鄉錄》十四卷,元吳師道輯。師道字正傳,婺州蘭溪人。至治元年進士, 仕至禮部郎中。以宋婺守洪遵《東陽志》所記人物有遺闕者,因集錄其鄉賢,自梁迄於宋末,每人先次其行略,而附錄其所著詩文,亦有止著其目者。蓋此書意在存 其鄉賢言行之概,其別見他書者不概入,非遂以此盡其人之生平也。應存其目。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史部傳記類二”著錄。真按:擬存目而著錄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

古今列女傳(2/42

  謹按:《古今列女傳》三卷,明成祖命解縉等編,載於《明史‧藝文志》。前有永樂元年成祖御製序,推本高后之意,編次古今后妃、諸侯大夫士庶人妻之事,起自有虞,終於明初,蓋因劉向《列女傳》而重編之。應存其目。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史部傳記類二”著錄:真按:擬存目而著錄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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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以來首輔傳(12/1043

 謹按:《嘉靖以來首輔傳》八卷,明太倉王世貞撰。前有總序,後有總論。其始嘉靖者,明之閣臣至嘉靖而始有“首輔”之稱也。起楊廷和,終張居正,其次輔者亦附及之。其序云“所述閣臣沿起始末具年表中”,蓋別為表耳。應存其目。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史部傳記類二”著錄。真按:擬存目而著錄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

皇朝名臣琬琰錄前集、後集(7/515

 謹按:《琬琰錄》三十七卷,明徐朝文撰。朝文,晉陵人。輯洪武迄宏治九朝諸名臣事蹟,採碑銘、志傳、言行錄之屬,先列姓名、爵里,次具書其文。蓋碑傳琬琰之集,起於宋杜大珪,此書倣而為之也,論世考獻必有取於此。此本板雖漫漶,亦應鈔錄。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史部傳記類二”著錄《明名臣琬琰錄》二十四卷、真按:擬著錄而著錄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 續錄二十二卷,著者作徐紘。據《千頃堂書目》,紘字朝文。

征南錄(8/662

   謹按:《征南錄》一卷,宋滕甫撰,專記皇祐四年破儂智高事。《宋史‧滕元發 傳》,元發初名甫,字元發,以避高魯王諱,改字為名,而字達道,東陽人。舉進士,授大理評事,通判湖州。孫沔守杭,見而異之,曰:“奇才也,後當為賢 將。”授以治劇守邊之略。召試為集賢校理,後官至龍圖閣學士,謚章敏。此書卷尾記其爵里與本傳同,而前系銜云“承奉郎守大理評事通判湖州軍州事滕甫撰”, 則其通守湖州時尚名甫也。真按:通守即前文之通之守也.詞:【通守】官名。 開皇 時設置,佐理郡務,職位略低於太守。 代稱通判為“通守”。亦指任通守之職。 蘇軾 《別天竺觀音詩》序:“余昔通守 錢唐 ,移蒞 膠西 。” 卷後又記云:“孫威敏名沔,字元規,越州會稽人,卷內獨稱曰‘孫公’者,此書為敍沔之續作也,”沔之謚威敏,《宋史》沔傳無之,此可以補史之闕。沔傳云狄青為宣撫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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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沔與青會,青與智高戰歸仁鋪,智高敗走,青還,沔留治後事,遷給事中。及還,帝問勞,解御帶賜之,以知杭州。至南京,召為樞密副使。則是沔之知杭在破儂智 高之後,而滕甫通守湖州之歲月亦因是可考也。卷末又識云:“師還,余靖勒銘長沙,專美狄公。”蓋史於廣南之績,詳青而略沔,而甫則以知己之遇,力為沔發抒 之。《文獻通考》作《孫威敏征南錄》,《宋史‧藝文志》亦有其目。應鈔以證史。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史部傳記類二”著錄《孫威敏征南錄》一卷。真按:擬著錄而著錄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

孔顏孟三氏誌(12/989

   謹按:《孔顏孟三氏誌》六卷,明劉濬編。濬,永嘉人,成化中官鄒縣儒學教諭。 鄒,孟子所生也,孟廟在焉。濬於是考證孔、顏、孟三氏世系以及褒崇諸典,彙輯成書,先以地圖,次以氏系、年譜,次以廟制,次以誌事,附“述聖”於卷後,而 前列“提綱”一卷,則壬子四月紫陽楊奐所述《東游記》也。壬子者,元憲宗之二年,其時尚未稱“元”,亦無“淳祐”之號,而此於壬子下注云“元憲宗淳祐十二 年”,淳祐乃宋理宗年號,此因壬子而誤注耳。應存目。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史部傳記類存目一”著錄。

聖賢遺像圖(4/286

  謹按:《聖賢遺像圖》一卷二冊。眉注:似以擡寫為是,與“國朝”同頂格。真按:翁方綱撰寫提要之方法-蓋此應係指示謄錄諸生如何鈔謄也. 前有明宣德二年巡按浙江監察御史海虞吳訥序。蓋宋時石刻孔子及七十二賢像為李公麟所畫,於仁和縣學宮摹刻成帙者也。每幅後載封謚及贊。應存目。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史部傳記類存目一”著錄《聖賢圖贊》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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