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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July 15,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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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們如果採用《竹書紀年》的史料,只有根據這些輯本。而輯本中如果見到王、錢兩氏之本,那麼,朱本也就可以不讀了。」又說:「古書類此似的偽本多得 很,假若不弄明白是什麼本子,那麼你所得到的知識,很可能都是假的;倘若你根據偽本的材料而有所撰述,那便是自欺欺人。這樣說來,讀書能不講究本子嗎?」

  2欲知圖書有無殘闕不能不講究板本

  屈先生說:「真正做學問的人,對於一部書,必定要讀它的全本,決不肯只讀殘本或節本,真按:屈萬里的讀書方法 這道理是無庸說明的。但,如果不講究板本,就有很多殘本書和節本書而被人認做全本。」

   關於殘本方面,屈先生舉《皇朝類苑》一書為例。他說:「宋人江少虞著的《皇朝類 苑》一書,記載著宋代的許多掌故。江氏的〈自序〉,說這書是七十八卷二十八門,可是《四庫》著錄之本和近代刻本,卻只有六十三卷二十四門。《四庫全書總目 提要》,還說江氏〈自序〉『分二十八門』的話,是傳寫之訛。近年中央圖書館買到了一部日本元和七年(當明天啟元年)的活字本,這活字本是根據宋代的麻沙本 排印的,它正是七十八卷二十八門,比《四庫全書》本多了〈談諧戲謔〉、〈神異幽怪〉、〈詐妄謬誤〉、〈安邊禦寇〉四門。假使人們不見這個活字本,豈不是許 多史料都被埋沒了嗎?」

  至於節本方面,屈先生舉《權載之文集》為例。他說:「譬如唐人權德輿的《權載之文集》,《四庫全書》裡所收的是十卷本,是根據著明嘉靖二十年劉大謨序刻本著錄的。但此書全本是五十卷。真按:辦理四庫全書的缺失 ……王漁洋《居易錄》裡曾說,顧宸藏有五十卷本,劉體仁的兒子名凡的曾抄了一部送給王漁洋。真批:何故不直言為「劉凡」? 而現在中央圖書館裡藏有宋蜀刻本的殘卷(存卷四十三至五十),上面有劉體仁的印記,那必然是抄給王漁洋時所據的底本之殘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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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五十卷本,既有傳抄本流傳,到了嘉慶年間,大興朱珪就據以刻板。於是這五十卷的足本,纔復行於世。現在來讀這部書,自然不能捨掉五十卷本而去讀十卷本了。」

  3欲免受錯字的欺騙不能不講窮板本

   屈先生說:「譬如《水經注》一書,清初人所讀的都是明嘉靖以後的刻本,錯字多得 幾乎沒法子讀。後來戴震用《永樂大典》本校對的結果,共補了明刻本所缺漏的二千一百二十八字,刪去了妄增的一千四百四十八字,糾正了臆改的三千七百一十五 字。短短的一部《水經注》,竟有七千字以上的錯誤,叫人怎麼去讀!所以戴震的校本刊行之後,真批:然殊不知戴本所稱之永樂大典乃有出入也.見前文介紹王國維文獻成績處. 明嘉靖刻本,萬曆乙酉(十三年)吳琯刻本和萬曆乙卯(四十三年)李長庚刻本等,就都可以束之高閣了。」真批:此語推廣太快!不可遽束高閣,有時還待比對也.況戴校本尚未可全信乎?(見前文紹介王國維文獻學處)

  ㈡要辨別偽書

   屈先生在《古籍導讀》中說:「讀書之目的在求真,所讀者如為偽書,即不能得真實 之知識。」又說:「吾國古籍,偽者頗多。有本無其書,而後人憑空杜撰者;有原書已亡,而後人偽撰以充真本者;有後人所著述古之書,而被更後之人誤認為當時 之作品者;有雜取古代多人之著作,輯為一編,而標名為一家之書,致真偽參半者。倘不知其書之偽,而誤用其材料以證古事,則其結論之不可信,自不待言。」屈 先生舉例說:「即以近代之書而論:蘇過所著《斜川集》,世無傳本。清乾隆間徵求是書,作偽者乃鈔劉過《龍洲集》並雜以謝邁之詩文(謝書名《謝幼槃集》)真按:當作謝薖!○劉師認識古籍版刻與藏書家(221-230頁) 亦有類是論述. 以當之,坊間遂刻梓以傳。故今日听見之刊本《斜川集》,大率皆雜有謝邁詩文之劉過《龍洲集》也。真按:當作謝薖! (惟《知不足齋叢書》本,乃周永年自《永樂大典》輯出者,為真《斜川集》。)吾人如據偽本《斜川集》以研究蘇過之生平及作品風格,焉得不謬以千里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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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屈先生既然強調運用文獻時應注意辨別偽書,其著述中亦多辨偽之作。重要的有:

   〈舊雨樓藏漢石經殘字辨偽〉(載《書目季刊》二卷一期,民國五十六年九月)。 〈《尚書》與其作者〉(載《中央月刊》五卷一期,民國六十一年十月)。〈今本尚書的真偽〉(載《幼獅月刊》三卷十二期,民國四十四年十二月)。〈尚書中不 可盡信的材料〉(載《新時代》一卷三期,民國五十年三月)。〈論語公山弗擾章辨證〉(載《中山學術文化集刊》五集,民國五十九年三月)。〈孟子七篇的編者 和孟子外書的真偽問題〉(載《孔孟學報》七期,民國五十三年四月)。〈談竹書紀年〉(載《書目季刊》九卷二期,民國六十四年九月)。

三、強調非圖書資料的重要

  所謂「非圖書資料」,就是指不是記載在書本上的文獻,例如石刻、甲骨文、青銅器、生活日用品、天文及生活習俗等。

   屈先生在〈文物資料和圖書資料之關係〉⑳一文中說:「一般人稱呼文物資料,最常 聽到的有兩個名詞:其一,叫做『古董』;另一,則叫做『古玩』。從這兩個名詞看來,在一般人心目中,這些物事,都不過是些高雅的陳設品,具有欣賞的價值, 或昂貴的商品價值而已。但,一些有識見的學者,則利用文物作為學術研究的資料。而且,早在漢代就有人從事斯業了。許叔重的《說文解字》,收了很多的籀文。

 ⑳ 此文原載《南洋大學李光前文物館文物彙刊》創刊號,民國六十一年五月。今收入《屈萬里先生文存》第三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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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 些籀文,就是從當時出土的鼎彝中採錄的。……可惜的是以前雖已有不少學者,利用文物資料,創下了一些輝煌的成績,但直到現在,還有很多的學人,不肯、甚至 於不知道利用文物資料來從事研究工作,以致因循陳說,難有創見。同時又有些人,只固執著文物資料,而不肯、甚或沒有能力利用圖書資料,以致只能作報告式的 文章,而不能有互證式的著作。」屈先生在這篇文章裡所列舉的非圖書資料有四項:一是甲骨文,二是青銅器,三是石刻,四是其他文物。

   在甲骨文資料與圖書資料的相互關係方面,他舉了王國維、羅振玉等人的研究為例。 他說:「民國六年(一九一七),王國維利用甲骨文資料和圖書資料互證,作了〈殷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和〈續考〉兩篇重要的文章(見《觀堂集林》)。在這 兩篇文章裡,他利用甲骨文、《山海經》、《楚辭》的〈天問〉、《呂氏春秋》、《漢書‧古今人表》……等資料,證明了『王亥』確是殷代的先公。由於羅振玉在 古文字學方面的造詣,認識了上甲、報乙、報丙、報丁等字,王氏從而證明了《史記‧殷本紀》和《漢書‧古今人表》之誤。因為《史》、《漢》兩書所載這四代殷 先公的次序,是:上甲、報丁、報乙、報丙;而甲骨文的次序,則是上甲、報乙、報丙、報丁。他利用甲骨文和《太平御覽》(卷八十三)所引《竹書紀年》的資 料,證明了殷中宗是祖乙,而不是大家公認的太戊;並且證明了祖乙是仲丁之子,而不是河亶甲之子,或河亶甲之弟。此外,關於殷代帝王的世系,他根據甲骨文資 料,並且證明了凡是《史記‧殷本紀》和《漢書‧古今人表》不同的地方,都是〈古今人表〉之誤。他這些重要的發現,自然不能不使學術界吃驚。」

  關於青銅器資料和圖書資料的互證方面,屈先生舉了兩個例子,其中一例是《尚書》裡〈康誥〉篇的寫作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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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說:「譬如《尚書》的〈康誥〉篇,《左傳》(定公四年)、〈書序〉和《史記》,都說是周成王平定了武庚之亂以後,把康叔封在殷的舊地,建立了衛國。這篇 〈康誥〉,就是成王封康叔於衛時的誥辭。歷代的經師們,大都相信這個說法。在清末以前,只有宋代的胡寅和蔡沈,懷疑它是周武王誥康叔的書。但,康叔封於衛 時,武王早已死了,怎能再誥康叔?所以一般人很少相信胡、蔡兩氏的說法。可是〈康誥〉裡誥康叔的人,既說:『孟侯,朕其弟,小子封。』又自稱『寡兄』。成 王是康叔的侄兒,即使他做了君王,也絕不應該爬高輩分,把叔父叫做弟弟、叫做小子,而自己冒充大哥。說經的人,以為這是周公的口氣,所以他可以稱康叔為 弟。但,〈康誥〉明明地說『王若曰』,周公雖然攝政,當時只把他叫做『公』,而不稱他為「王』。這情形在各篇周誥的資料中,表現得很清楚。因此,這篇西周 初年的重要文獻,窮競是何王封康叔於何地而作,便成了二千多年來不能解決的問題。傳世的青銅器有『康侯鼎』,它的銘文只有六個字,就是「康侯■作寶澊』。真按:unicode字元,國無!待查! 真按:重點在康侯丰(邦封)之名與封爵名「康」. 清 末的金文學家劉心源,認識了■(丰)就是『封』字,是康叔的名字。他又根據宋忠註解《世本》的說法,知道康叔初封於康,後來才徙封於衛。因為他曾被封於 康,所以稱為康侯。顧頡剛由於劉氏這一說的啟示,曾說〈康誥〉是武王誥康叔之書,其事當在康叔封康之後;並且證明《周易‧晉卦》卦辭的康侯,也就是康叔 (見顧氏所作〈周易卦爻辭中的故事〉,載《古史辨》第三冊)。我在作《尚書釋義》時,由於兩家的啟示,從而悟到〈康誥〉乃是周武王封康叔於康時的誥辭,並 非在於封康之後。因為是封於康,所以標題叫做〈康誥〉;武王是康叔的哥,所以誥辭中稱康叔封為弟,而自稱為寡兄。這樣,前面所說的那些矛盾,就都不存在 了。這一解說如果能夠成立,則應歸功於劉氏以古器物資料和圖書資料互證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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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 石刻資料和圖書資料的互證方面,屈先生除了列舉前人的研究成果外,又以其研究成果為例。他說:

現 在,再以我個人的經驗為例:我曾用宋代和近代出土的漢石經殘字資料,作過兩本小 書,一本是《漢石經周易殘字集證》,一本是《漢石經尚書殘字集證》。在《周易》方面,證知漢石經的經文,是用的梁丘賀本。它分為十二篇,和呂祖謙復原的古 本相同。用來和今本比較,今本多了『彖曰』、『象曰』、『文言曰』等一千零二十個字;此外,今本多了大約七十個字,脫掉了十多個字;章節的次序,也有不同 的地方。在《尚書》方面,知這漢石經用的小夏后本。真按:疑當作小夏侯! 經文和後世傳本不同的地方很多;單就〈盤庚篇〉來說,和唐石經互校的結果,證知唐石經有衍文十六個字,有脫文四個字,另有不同的字二十一個。唐石經本和今本大致相同;《尚書》本來就難讀,又加上這麼多的衍文、脫文和異文,自然就增加了更多的困難。

   在其他文物資料和圖書資料互證方面,屈先生舉了「璣組」、「織貝」、「清明上河 圖」、「案」等四事為例。《尚書‧禹貢》裡,談到荊州的貢物有「厥篚玄纁璣組」。傳統的說法,認為「璣」是不圓的珍珠,「組」是佩帶玉器等物用的絲繩。屈 先生則根據臺灣原住民和東南亞許多地方的民族,都有作為裝飾用的貝珠串,屈先生用張光直先生的說法,也認為「璣組」就是貝珠串。《尚書‧禹貢》篇裡,又談 到揚州的貢物有「織貝」。鄭康成認為「織貝」就是《詩經‧小雅‧巷伯篇》所說的「貝錦」,是一種織有貝殼形花紋的絲織品。日本的尾崎秀真,根據臺灣原住民 和東南亞部分土著的工藝品中,有一種是用絲線穿貫細小的貝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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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後用以織成衣服或裙子等物,這種東西就是〈禹貢〉的織貝。宋代張擇端所繪的「清明上河圖」,是一幅人所共知的名畫。臺北的故宮博物院藏有一幅「清明易簡 圖」,有人曾經撰文,說它是張擇端的親筆。近人翁同文教授,根據書中的榜額和招牌,有「奎章閣」和「新安程氏……」等字樣,證明它是明人的手跡。因為「奎 章閣」是元代才有的,而「新安程氏」在商界著名,乃是明代以來的事。《後漢書‧逸民傳》中,談到梁鴻的妻子孟光給梁鴻送飯時「舉案齊眉」,一般人都認為孟 光既然能「力舉石臼」,所以孟光所舉的「案」,就是類似桌子的東西。宋代的呂少衛,把「案」釋為「椀」。一直到明代的陳繼儒在《枕談》一書中,根據《楚漢 春秋》「漢王賜臣玉案之食」一語,證知「玉盤而下有足者曰玉案」。段玉裁《說文解字注》「案」字下引戴震說:「案者,棜禁之屬。真按:詞:棜1 y ㄩˋ〕〔《廣韻》依倨切,去御,影。〕古代禮器。為長方形的木承盤。《儀禮‧既夕禮》:“設棜于東堂下,南順,齊于坫,饌于其上。”《儀禮‧特牲饋食禮》:“棜在其南,南順,實獸于其上。” 鄭玄 注:“棜之制,如今大木轝矣。上有四周,下無足。” 真按:詞:【棜禁】古代禮器。無足名棜,有足名禁。《禮記‧禮器》:“天子諸侯之尊廢禁,大夫士棜禁,此以下為貴也。” 鄭玄 注:“棜,斯禁也。謂之棜者,無足有似於棜,或因名云耳。大夫用斯禁,士用棜禁。” 孔穎達 疏:“大夫士棜禁者,謂大夫用棜,士用禁。棜長四尺,廣二尺四寸,深五寸,無足,赤中,畫青雲氣菱苕華為飾;禁長四尺,廣二尺四寸,通局足高三寸,漆赤中,青雲氣菱苕華為飾,刻其足為褰帷之形也。” 」段玉裁進一步申明說:「今之上食木盤近似。」屈先生則根據保留中國文化較多的日本,無論在家庭或餐館,在送飯時常用一種約半公尺見方或長方形的木盤,把飯菜送到食者面前,這種盤子就是「案」。

   屈先生的著作中,《漢石經尚書殘字集證》、《漢石經周易殘字集證》、《漢魏石經 殘字》、《殷虛文字甲編考釋》等專書及〈甲骨文資料對於書本文獻之糾正與補闕〉、〈從殷墟出土器物蠡測我國古代文化〉、〈兕觥問題重探〉、〈晚清齊魯學者 對於金石學方面的貢獻〉、〈木屐〉、〈瑚璉質疑〉、真批:呵 瑚璉兄應讀此篇也.呵呵.這就發貼召告去^^ 〈習俗與經義〉、〈民俗與經義〉、〈臺灣求野錄〉等單篇論著,都是以非圖書資料考訂圖書資料的重要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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