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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June 8,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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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節 體道與詁經:一個經學方法進路的問題

      一、

   在宋明理學中,無論是朱學或王學,在他們表達自己的學說及教法時,常常是透過經典來傳釋的;此所以 朱子要重訂大學章句,加入「格物補傳」一百零二十八字;而明代王陽明反對朱學,也要從古本大學的提倡入手,作出完全不同於朱學的解釋。此種透過經典來傳釋 並建立一己思想體系的方式,吾人可名之為「詮釋」。既曰詮釋,則義理思想往往便非原典之所能限制。唐君毅先生嘗言之:

   義理之抒發,又非一名之原始義訓及文獻之所能限。

   義理之滯疑不除,歸趣未見,名辭之詁訓,將隔塞難通,而文獻之考證,亦不免唐勞寡功。

   若謂後儒之思想,唯是先儒所言者之翻版或註釋,則匪特有悖於思想演進之實,抑又將忽視後儒新義之所以立,及其對思想史之貢獻何在。……就吾人對大學之章句之重訂,以見朱子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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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自視其說為大學本文之註釋,則皆非;而若轉而視之為大學思想之隱義之引出,或進一步之儒學思想發展,則皆是。

   蓋此由承繼以超軼,以超軼為承繼,正為儒學發展之常軌,是治中國儒學之思想史者,所不可不深察而詳論者也。(註1)

依 唐先生的看法,儒學便在此種對經典的詮釋性進路下得以發展。朱學與王學所以不同,即在於對經典之體會 不同;體會不同,則其展開者亦不同。但這樣的說法,在碰到專門考據的清代漢學時,便產生了問題。傳統儒學是否以「詮釋性」為唯一的進路而發展,唐先生的看 法顯然是一家之言——側重在哲學的角度而立言。「經典」與「詮釋」之間固然存在著無休止的辯證性對話關係,然而,因著兩者間的偏重,也會造成「詮釋性」與 「經典性」的差異。

  宋明理學重「自得」,所以是詮釋性的。經過自得後的詮釋,使得每家立言皆有宗旨,這在黃宗羲作『明儒學案』時已經強調出來。(註2)但漢學家卻顯然是「文本」(text) 第一,係「經典性」的。他們至少在態度上,反對對「經典」或「文本」作出任何可能的「創造性詮釋」或「意義的轉化」,極力避免自己主觀態度的涉入,一切以 「還原」經典原義為第一。這便與宋人在治經時,允許溢出經典文字以外的指涉意義來詮釋之情形不同,這種不同,吾人願以「體道法」與「詁經法」來作區別與稱 呼;體道重詮釋,詁經重還原。這也就是說,以「自得」、「體道」為基調的宋明理學,與以「詁經」、「還原」為基調的清代漢學,其間存在著經典性與詮釋性的 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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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既在自得,「學苟知本,六經皆我註腳。」(註3)則其主觀性誠有如吾人所謂,詮釋指涉常有溢 出經典本文外之情形。但「詁經」則不同——其在反宋學的意識上——「不究禮樂之源,獨標性命之旨。」(註4),正以此為大忌,為「流涉虛玄」,所以一切以 還原、求真為第一優先。

  宋人的小學在「灑掃、應對、進退」,這正是「體道」的自小涵養。朱熹在『小學』自序中云:

   古者,小學教人以灑掃、應對、進退之節,愛親、敬長、隆師、親友之道。皆所以為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之本。而必使其講習之於幼穉之時,欲其習與智長,化與心成,而無扞格不勝之患也。……今頗蒐輯此書,授之童蒙,資其講習,庶幾有補於風化之萬一云爾。(註5)

也所以作為『四子書』階梯的『近思錄』第一卷編次即為「道體」。『近思錄』的編纂目的,無非是為了方便後學從「自得」與「體道」入手,開示聖人人格在當代的意義,並且使『近思錄』的讀者得以上友北宋諸大儒,臨卷如親炙,更感到體道經驗的親近和聖人人格之可及。(註6)

  相對於清代,其小學則又回到古代,在乎通音識字,主要書籍則向『爾雅』、『說文解字』集中。且更逐漸建立了專門性的「小學」——文字學、聲韻學、訓詁學等學問。梁啟超、章太炎、胡適等皆提到了清代學者治經的特色:

   (一)凡立一義,必憑證據;無證據而以臆度者,在所必擯。(二)選擇證據,以古為尚,以漢唐證據難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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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以宋明證據難漢唐;據漢魏可以難唐,據漢可以難魏晉,據先秦可以難東漢,以經證經,可以難一切傳 記。(三)孤證不為定說,其無反證者姑存之,得有續證則漸信之,遇有力之反證則棄之。(四)隱匿證據或曲解證據認為不得。(五)最喜羅列事項之同類者,為 比較的研究而求得其公則。凡采用舊說,必明引之;勦說認為大不德。(七)所見不合,則相辯詰,雖弟子駁難本師,亦所不避;受之者從不以為忤。(八)辯詰以 本問題為範圍,詞旨務篤實溫厚,雖不肯枉身己意見,同時仍尊重別人意見;有盛氣凌轢,或支離牽涉或影射譏笑者,認為不得。(九)喜專治一業,為「窄而深」 的研究。(十)文體貴樸實簡絜,最忌「言有枝葉」。

   近世經師皆取是為法:審名實一也,重左證二也,戒妄牽三也,守凡例四也,斷情感五也,汰華辭六也。六者不具而能成經師者天下無有。(註7)

我 們可以看到其中實證主義的濃厚,而絲毫聞不出一絲「先驗」的氣息。清代漢學之能別以「考證學」為稱, 正是在這個方法進路的層面,建立了足以與宋學抗衡的「漢幟」之故。沒有以「詁經法」為主的文字、聲韻、訓詁等小學之建立,清代漢學是否能在兩漢經學、魏晉 玄學、宋明理學之外,別樹一幟,有自己獨特的風格,尚稱問題!從這個層面來看,一個新的解經途徑正待展開,一個新的經學方法進路正在形成。章太炎「小學略 說」云:「言形體者,始說文;言故訓者,始爾雅;言音韻者,始聲類。三者偏廢,則小學失。」(註8)已說出了清人小學的內容。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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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在錢牧齋時即已言:「返經必先正經。」V註 9)這便已指出了理學家先驗法-「體道」之外的另一條途徑,即以「還原」為目的的詁經法。根據近人的研究,明末清初的經學「回歸原典」運動首先以辨偽與音 韻為中心而展開,但皆可以溯自明代中葉的梅鷟與陳第。以辨偽而言,梅鷟考證古文尚書真偽;至清初,則有黃宗羲、宗炎兄弟、閻若璩及毛西河之考據「太極 圖」、「河圖洛書」、气古文尚書乙「大禹謨」篇等,這些都是因「正經」而展開的辨偽。而正經的目的正是為了還經典之真。V註10)

  另一方面,陳第時亦已開始自音韻展開解經。陳第作气毛詩古音考﹄,每音皆立旁證、本證,且自釋云:

  本證者,詩自相證也。旁證者,采之他書也。V註11)

四庫館臣贊云「言必有徵,典必探本。」V註12)同時人焦弱侯序其書云:

   韻之於經,所關若淺鮮,然古韻不明,至使詩不可讀。詩不可讀而正得失、動天地、感鬼神之教或幾于廢,此不可謂之細事也。V註13)

這便已透露出一個新的解經方法途徑之產生。焦弱侯的意見其實已與顧炎武相同,是故顧炎武雖然極批評陳第之音韻學,但不可否認,顧氏的經學,其方法途徑從音韻學開始建立,根本上即是在這一基礎上累築起來的,這一條線索及其新的治經意識,脈絡至明。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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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訓詁、辨偽、還原都是一種新的解經意識及方法,我們可以總稱之為「詁經法」,這其實也就是所謂「考據學」的核心。因為在後來清代經師們的觀念意識中,也是以這一條脈絡來貫穿的。閻若璩云:

   凡著一書,必明於古人之名物訓詁,而後可以號通識。

   疎於校讎則多脫文譌字,而失聖人手定之本經;昧於聲音訓詁,則不識古人之語言文字,而無以得聖人之真意。若是,則學者之大患也。(註14)

吳派大師惠棟云:

   五經出於屋壁,多古字古言,非經師不能辨。經之義存乎訓,識字審音乃知其義。是故古訓不可改也,經師不可廢也。(註15)

盧文弨曰:

   凡文之義,多生於形與聲。漢人去古未遠,其所見多古字,其習讀多古音,故其所訓詁,要於本旨為近,雖於有失焉者寡矣。(註16)

錢大昕云:

   嘗謂六經者聖人之言,因其言以求其義,則必自詁訓始。謂詁訓之外別有義理,如桑門以不立文字為最上乘者,非吾儒之學也。

   有文字而後有詁訓,有詁訓而後有義理。訓詁者義理之所由出,非別有義理出乎訓詁之外者也。(註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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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派大師戴震更云:

   余竊謂儒者治經,宜自爾雅始。

   經之至者道也,所以明道者其詞也,所以成詞者字也。由字,以通其詞,由詞,以通其道,必有漸。(註18)

編輯『經籍纂詁』、『皇清經解』,刻『學海堂叢書』,立詁經精舍、學海堂,對漢學影響貢獻甚大的阮元,其言亦云:

   古今義理之學必自訓詁始,訓詁之學,必自形聲始。

   聖賢之道存於經,經非詁不明。漢人之詁,去聖賢為尤近。

   古聖人造一字必有一字之本義,本義最精確無弊。(註19)

這 些一流的漢學家,莫不皆以「詁經法」為解經之方法途徑。這一股潮流趨勢,自明中葉以來,點滴成河,至 乾、嘉時期,終成大河主流。雖以章實齋摘其失於浙東,方東樹詬詆之於『漢學商兌』,終不能遏止。這個由詁經法而成立的經學,可以說是一個在方法論層面上完 全不同於宋明的新經學。

註釋

註1:唐君毅气中國哲學原論——導論篇﹄V台北,台灣學生書局,民國六十九年五月)。自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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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二;頁二八二、二八三。

註2:早在北宋周敦頤時即已提出:

   聖可學乎?可。有要乎?有。(見『宋元學案』,卷一一,濂溪學案,頁一○二,引『通書』聖學條。台北,河洛出版社,民國六十四年三月。)

程顥更明白云:

   吾學雖有所授受,天理二字卻是自家貼切出來。(同前書,卷一三,明道學案,頁三一)

這 便已道出宋明理學的精義,在於學為聖人與「自得」的關係。無論是程朱、或是陸王系統,自得與他們的學 術終極目標是分不開的。同時「自得」也在儒家的「為己之學」中佔有極重要的位置。徐復觀與狄百瑞皆極重視「為己之學」,為己之學此四字原出於論語憲問篇: 「子曰:古之學者為己,今之學者為人。」徐復觀除了認為以自我轉化、升進、完成人格為目標的為己之學,是由孔子所提出之外,還認為「為己之學」這四字,可 以貫穿孔子的學統。而宋明理學,正是這樣一種由「自得」而出發的「為己之學」。(見徐復觀「程朱異同——平鋪地人文世界與貫通地人文世界」,『中國思想史 論集續編』,頁五七○。

狄百瑞關於「為己之學」與「自得」的見解,則詳見於他所講述的『中國的自由傳統』(李弘祺譯,台北,聯經出版公司,民國七十二年五月)第二講及第三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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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宗羲編撰『明儒學案』,極重「宗旨」,此於其自訂「凡例」中即可明白看出:

    大凡學有宗旨,是其人之得力處,亦是學者之入門處。天下之義理無窮,苟非定以一二字,如何約之, 使其在我。故講學而無宗旨,即有嘉言,是無頭緒之亂絲也。學者而不能得其人之宗旨,即讀其書,亦猶張騫初至大夏,不能得月氐要領也。是編分別宗旨,如燈取 影。杜牧之曰:丸之走盤,橫斜圓直,不可盡知,其必可知者,是知丸不能出於盤也。夫宗旨亦若是而已矣。

   學問之道,以各人自用得著者為真,凡倚門傍戶,依樣葫蘆者,非流俗之士,則經生之業也。……學者於其不同處,正宜著眼理會,所謂一本萬殊也。以水濟水,豈是學問。

黃氏所謂「宗旨」,即是各家之「自得」處。以上所述,主要在作一個簡單的結論:以「自得」為基調的宋明理學,在「經典」與「詮釋」之間,是側重於後者之性格的。

註3:陸象山『象山先生全集』(四部叢刊本),卷三四,語錄,頁二五八。

註4:語出江藩『國朝漢學師承記』(國學基本叢書本),卷一,頁二。

註5:見朱熹輯、陳選集註『小學集註』(台北,台灣中華書局,四部備要本),朱熹淳熙十四年(一一八七)三月序。

註6:參狄百瑞,前引書,頁五三-五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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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7:見梁啟超『清代學術概論』,頁四八-四九。章太炎,『章氏叢書』,太炎文錄初編,卷一,「說林」 下,頁一一七。另外,胡適以「實驗主義」、「科學方法」所標榜推崇的清代樸學之特色,詳見其所撰「清代學者的治學方法」,收在胡適作品集,『問題與主義』 (台北,遠流出版公司,民國七十五年二月),頁一五五-一八六。另參胡適『戴東原的哲學』,頁八-一五。

註8:章太炎,前引書,「國故論衡」,卷上,頁三。當然,清人治經,廣義的來說,除了小學之外,還發展出辨偽學、校勘學、輯佚學等,不過一般來說,是建立在小學基礎之上的。關於清人對「小學」的共識,還可以『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的一段話來代表:

    古小學所教不過六書之類,故漢志以弟子職附孝經。而史籀等十家四十五篇,列為小學,隋志增以金石 刻文,唐志增以書法書品,已非初旨。自朱子作小學以配大學,趙希弁讀書附志,遂以弟子職之類,併入小學,又以蒙求之類,相參並列,而小學益多歧矣。考訂源 流,惟漢志根據經義,要為近古。今以論幼儀者,別入儒家;以論筆法者,別入雜藝;以蒙求之屬隸故事;以便記誦者,別入類書。惟以爾雅以下編為訓詁,說文以 下編為字書,廣韻以下編為韻書。庶體例謹嚴,不失古義,其有兼舉兩家者,則各以所重為主。(冊一,頁八三二)

『提要』的這段敘言,不僅道出了清人小學的主要內容,是以文字、聲韻、訓詁之學為主,還指出了與前代——尤其是朱子所作「小學」之不同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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