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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July 17,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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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門志考略(2/24

  謹按:《聖門志考略》上、下二卷,不著撰人之姓,其名曰真按:詞:淐1 chn ㄔㄤ〕〔《集韻》蚩良切,平陽,昌。〕水名。 國朝人,亦不著爵里。其自述曰,康熙八年以廷對留京“廷”字空格。真按:翁方綱撰寫提要之方法-顯見乃提示謄錄者也。 又曰,九年庚戌夏,廷對南旋。而檢國學題名碑,是科無名淐者。是書先以“至聖年譜”“至聖”頂格、“先賢先儒列傳”,終以“祠廟典制”,可備闕里典故證佐。應存其目。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史部傳記類存目一”著錄。

忠獻韓魏王別錄(13/1117

   謹按:《忠獻韓魏王別錄》三卷,宋王巖叟記韓琦言行而作也。琦字穉圭,安陽人。 天聖五年進士第二人,歷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累封魏國公,薨贈尚書令,謚忠獻。徽宗論定策勳,贈魏郡王。巖叟字彥霖,大名清平人。元祐中為端 明殿學士,琦之門人也。《文獻通考》載《魏公別錄》四卷,引晁氏之言,謂:“以國史考之,其歲月往往牴牾,蓋失之誣。”又載《魏公語錄》一卷,謂:“與 《別錄》小異而大同,總四卷為一卷者也。”今此書分上、中、下三卷,上卷、下卷記其立朝行事之大端,中卷則記其言語。即以卷數不合證之,蓋非王巖叟所編四 卷之原本矣。真按:翁方綱的辨偽學 且 琦之王爵贈於徽宗之世,距琦沒於熙寧八年已逾二十餘年,此書王巖叟之序在乙卯七月,乙卯即熙寧八年,則其時尚無魏王之爵,其為後人標題無疑。而每卷前皆有 “張士隆”之名,士隆字仲修,安陽人,明監察御史,此則明代所重刊之本,所以與《通考》所載不合也。然所載事亦頗足與《宋史》本傳相證,應鈔存之。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史部傳記類存目一”著錄《韓魏公別錄》三卷真按:擬著錄而存目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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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清敏公遺事(13/1171

   謹按:《豐清敏遺事》一卷,宋李朴編次其師豐稷平生事蹟也。有紹熙二年朱子後 序,并附墓誌、本傳於後。稷歷仕神宗、哲宗、徽宗三朝,屢著讜論,為時名臣。而其門人復為撰次遺事,以補史傳所未備。李朴者,字先之,虔之興國人,紹聖中 進士,嘗為二程子所許,累官國子祭酒,贈寶文閣待制。有《章貢集》二十卷,是書亦見於《宋史‧藝文志》。應鈔存之。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史部傳記類存目一”著錄《豐清敏遺事》一卷。真按:擬著錄而存目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

种太尉傳(8/663

  謹按:《种太尉傳》,宋趙起撰。起字得君,自稱河汾散人。种諤,世衡次子,真按:种世衡 與兄真按:种古 真按:种診 號“關中三种”。此傳視《宋史》本傳加詳,末云“次其行事作《种諤傳》”,而前題云“种太尉傳”,然諤之官太尉則史傳與此傳俱不載。其記西夏戰事,自治平二年諤知青澗城管勾鄜延東路,至元豐六年四月諤卒,中間時日井然,一一與史傳相證。應鈔存之。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史部傳記類存目一”著錄。真按:擬著錄而存目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

周子年譜(15/1333

   謹按:《周子年譜》一卷,宋度正編。正,山陽人,紹興初進士,嘗從朱子學,累官 至禮部侍郎。所著有《性善堂集》,此嘉定十四年官於蜀時所作,自云:“於周子入蜀本末為最詳,其他亦不能保其無所遺誤。”而此本前有傳贊,後附行錄、誌銘 及《宋史》本傳,則皆後人所增,非度正之原本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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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其前序,是刻本合《朱子年譜》為一書,而今止此一冊。如專鈔則不用其序,如亦合《朱子年譜》鈔於一處,則其序亦可存。真按:翁方綱撰寫提要之方法-顯見乃提示謄錄者也。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史部傳記類存目一”著錄。真按:擬著錄而存目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

劉文靖公遺事(15/1296

  謹按:《劉文靖公遺事》一卷,元趙郡蘇天爵述容城劉因之行實也。天爵嘗著有《元名臣事略》十五卷,真按:翁方綱撰寫提要之參考資料 其 第十五卷則述劉因之事。然此卷所述皆其所未言者,而《元史》劉因本傳則與此卷大略相同。天爵多識有元一代事迹,或其所採輯未入《名臣事略》者,而《元史》 又採用之歟。此卷文體亦列傳之類,與《言行錄》諸書雜採他書者不同,似不得以“遺事”目之,豈天爵撰《名臣事略》所未收者而自別之曰《遺事》歟。然其文自 出天爵所述,則又不得謂之編次,則或題目二行為後人所加,未可知也。卷中敍因事,又間有詳於史者。其曰“天爵生不獲見”,蓋天爵生於前至元三十一年甲午, 而劉因卒於三十年癸巳也;又曰“國朝龍興之初,歲在己酉,先生生於保定”,此己酉是定宗之四年,即宋理宗淳祐之九年,是時國號猶未稱“元”,而奄有河北郡 縣已三十年矣,故曰“龍興之初”也。其書雖僅數頁,然應鈔存,以核史事。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史部傳記類存目一”著錄。真按:擬著錄而存目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

思賢錄、續錄(13/1178

  謹按:《思賢錄》五卷、續錄一卷,元謝應芳為其鄉宋寶文閣直學士鄒浩作也。浩既以忠諫著於宋,而其鄉之後學聞風而思慕之,至其一言一事綴錄不忘,可與史傳、文集並傳矣。顧所載浩之述作尚不及全集什一,而後人修復墓田諸文,特從附錄之例耳。應芳字子蘭,武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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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正初司教於三衢,至明洪武中年八十餘,歸隱橫山,自號龜巢老人。次子真按:謝林 字璚樹,新鄭教諭,亦見於此錄內。而續錄有正統年之文,則亦非盡出應芳矣,真按:翁方綱的辨偽學 應存其目。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史部傳記類存目一”著錄。

蘇米譚史廣(3/181

  謹案:《蘇米譚史廣》六卷,蘇四卷、米二卷,明宣城郭化輯。化字肩吾真按:詞:【肩吾】傳說中的神名。《莊子‧大宗師》:“夫道有情有信,無為無形,可傳而不可受…… 肩吾 得之以處 大山 。” 成玄英 疏:“ 肩吾 ,神名也。”《山海經‧西山經》“西南四百里曰 崑崙之丘 ,是實惟帝之下都,神 陸吾 司之” 郭璞 注:“即 肩吾 也。” 譚作民 《噩夢》詩:“忽然山崩海裂啟天閽, 黃帝 穆王 相郊迎,隨詔 肩吾 檄九部,木公金母首駢臻。” 先刻有《蘇米譚史》一編,茲更廣之,蓋亦《蘇米志林》之類。然既不出原引書名,而事又不擇雅俗,於是稗官小說之傅會者亦復闌入,政恐累蘇、米不少耳。真按:翁方綱與米芾 真按:翁方綱與蘇軾 似不應存目。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史部傳記類存目二”以此書與《蘇米譚史》同著錄。真按:不擬存目而存目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

溫公年譜(11/930

  謹按:《溫公年譜》六卷,明涑水馬巒輯宋司馬光之行事而作也,所採書自《宋史》而下,凡四十七種。先述其大概於前,而後以年次之。其編次之善有二端:真按:翁方綱的文獻學 一則每段注出所引書名,一則事之未能專屬某年者,加圈別識,另為一條,則無牽合傅會之弊,可為編年譜者之法也。真按:翁方綱的文獻學-先生亦嘗作米海岳年譜與虞集、元好問年譜者,正自有得于此也.然則翁公之為經義考補者,諸譜者,得自四庫纂修固不少矣! 真按:翁方綱的年譜學 其散見於諸書論議不能編入譜者,又為附錄一卷於後。書成於嘉靖十一年,在修祠勒碑之後,而光之十八世孫為校梓之。真按:司馬露 巒字子端,光之鄉人,自號希迂生,有所著《希迂子》一編,真按:疑為所著有之倒也. 蓋夙服膺於光之遺書者。應鈔錄之。

  格按:《四庫全書總目》“史部傳記類存目二”著錄。真按:擬著錄而存目者-四庫全書選書的標準

忠武志(11/944

  謹按:《忠武志》八卷,國朝遂寧張鵬翮輯漢忠武侯諸葛亮之事與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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