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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清時期,舉人進京,在禮部參加會試,考上的叫貢士,第一名叫會元。然後參加殿試,取中後成為進士。 進士分三甲,一甲三名(狀元、榜眼、探花),賜進士及第。二甲稱進士出身,三甲稱“同進士出身”。狀元即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編修。其餘再參 加朝考,選優者為翰林院庶吉士,其餘授各部主事、知縣等。庶吉士在翰林院教習館學習三年,然後舉行散館考試(御試),成績優良者授翰林院編修、翰林院檢 討,其餘分發各部主事、知縣等。史館修撰、編修、檢討多由翰林院修撰、編修、檢討兼任。只有在翰林院任修撰、編修、檢討者,才能稱“翰林”,不是所有進士 都有“翰林”頭銜的。例如姚鼐是進士,不是翰林。“太史”,也只有史館修撰、編修、檢討才可有此頭銜。可知蔡元培是進士之優者,曾是翰林院編修兼史館編 修,所以有“太史”之稱。那麼蔡是哪年進士,是幾甲,第幾名?他是光緒十八年(1892)壬辰科二甲三十四名“進士出身”。然後參加朝考,選為翰林院庶吉士,學習三年,散館授編修兼史館編修。時間當在光緒二十年(1894)。《民國人物大辭典》(徐友春主編,河北人民出版社1991年5月出版)1361頁“蔡元培”條即誤為:“1890年庚寅科進士,1892年為翰林院庶吉士,1894年補翰林院編修。”1890年 為光緒十六年,是蔡元培的前一科。《辭海》、《中國近現代人名大辭典》都只說“光緒進士”。另外,同榜進士稱“同年”,在封建社會這種關係亦不一般,那麼 蔡元培有哪些同年後來成為知名人士呢?有吳士鑑(榜眼)、湯壽潛、李希聖、張元濟、林國賡、夏孫桐、趙熙、王仁俊、葉德輝、唐文治、周學海、宋書升等人, 真正出了不少大人物。這些人之間互稱“年兄”,自稱“年弟”。這些資料從何查找呢?明清時期進士在太學(國子監)立碑,稱“進士題名碑”,每科都有,有人 匯集起來,成為《明清進士題名碑錄》,加上索引,一檢即得。這樣的編集工作是有學術意義的。有人把這種工作視為“資料匯編”,低“專著”一等,那是無知的 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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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琴南信開頭稱“與公別十餘年,壬子始一把晤,匆匆八年,未通音問”。壬子是哪一年呢?是民國元年(1912), 即辛亥的第二年。這又可查《中國歷史紀年表》,每一年的帝王紀年、甲子紀年、公元紀年一一對照,實在方便極了。所以,無論是研究古代學問還是近代現代學 問,都離不開文獻知識。沒有文獻知識,就無法深入研究。有些問題看似無用,但卻有用。不了解蔡元培的早期事跡,恐怕就無法全面了解蔡元培的思想。而且上面 這些也是起碼的史實,連這些史實都弄不確切,還談得上什麼深入研究?從這些例子,可以看到掌握文獻知識是很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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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的載體
上面講到“文”指典籍,“獻”指賢才。獻既指人,其載體也就是大腦,不必再講了。這裡所說的文獻載體主要指那些歷史上已被記載下來的文獻資料的載體。載體就是承載文獻的物體。從古到今較重要的有以下幾種。
一、甲骨
甲骨,指龜甲和獸骨。龜甲主要指龜的腹甲,較平整。獸骨則主要是牛的肩胛骨,間或有刻記事文字的牛 頭骨、鹿頭骨、人頭骨、虎骨等。我國商代用甲骨刻記占卜文字,在世界上是獨有的。從商湯傳到第九代盤庚,遷都殷,地點在今河南省安陽縣西北五里小屯村。清 代光緒末年發現甲骨文,直到1991年9月,共出土約10至15萬片,記事年代也就從盤庚到紂王末期(前1300—前1028)。 殷人凡事要占卜,如祭祀祖先、征伐、狩獵等,都要占卜。先在龜甲或卜骨上鑿穴,鑿而不透,然後再在火上灼,看上面的裂紋(兆),來預定吉凶。“卜”字就是 裂紋之狀。然後在裂紋附近刻上占辭,包括時間、事件、占卜人、占卜結果。到事情發生之後,還要記上靈驗與否,叫驗辭。這樣內容就很豐富,包括紀年、帝王世 系、祭祀、戰爭、畋獵、農業、畜牧業、疾病、災害、天象、方國等,是十分重要的歷史資料。同時它是用象形文字刻上的,又保存了我國早期的象形文字,是研究 古文字的寶庫。我國真正有系統的文字仍以甲骨文為最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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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金
我國先秦時期稱銅為金。金文,主要是指青銅器上的銘文,當然也有少量其他金屬,如鐵器、金銀器等。 其時代主要是商周秦漢,以周代最多。青銅器主要是銅和錫的合金。《周禮‧考工記》:“金有六齊(齊,品數,猶今言比例):六分其金而錫居一謂之鐘鼎之齊。 五分其金而錫居一謂之斧斤之齊。四分其金而錫居一謂之戈戟之齊。參分其金而錫居一謂之大刃之齊。五分其金而錫居二謂之削殺矢之齊。金錫半謂之鑒燧之齊。” 可知各種青銅器含銅量是有講究的。有人曾對商代某些銅器進行測量,發現銅占80%—85%,錫占15%—20%,與《考工記》大體符合。
青銅器的種類名稱很多,約略可分為:
(一)禮器。統稱尊彝,或彝器。包括鼎(煮肉用)、鬲(li,真按:此處音標不一一詳正了! 煮飯用)、甗(yan ,蒸器)、簋(gui,銘文作■,盛飯)、簠(fu,盛飯食)、敦(dui,盛粱)、尊(酒器)、方彝(酒器)、罍(lei,酒器,亦盛水)、盨(xu,盛粱)、壺(酒器,亦盛水)、卣(you,酒器,較主要者)、兕觥(sigong,盛酒或飲酒器)、盉(he,盛酒器,或調酒用)、爵(飲酒器)、觚(gu,飲酒器)、觶(zhi,飲酒器)、角(飲酒器)、斝(jia,溫酒器)、勺(取酒器)、豆(盛脯醢之器。脯醢即下酒肴羞,肉醬一類)、盤(盛水或承接水器)、匜(yi,盥洗之器)、盂(盛水或飯)、缶(fou,盛水或酒)、瓿(bù,真按:教育部訂為剖音,而此訂為部音,均从咅得聲也(刂阝不同爾). 盛水或酒)、鑑(盛冰或水)等。
禮器主要用於宗廟祭祀及隨葬。其次為諸侯旅行奠告之用(諸侯出行,每舍必奠告,而古代宗廟之器不得攜出,故另有行器)。其次則為媵器(陪嫁之物)。
(二)樂器。樂器有金屬的,亦有非金屬的。這裡說的是金屬樂器,也主要是青銅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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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鐘(祭祀、宴饗用)、鉦(zheng,軍樂器)、鐸(大鈴)、鼓(戰爭擊鼓進軍,或祭祀用)、錞(chun ,軍樂器,又叫“錞于”)、鐃(nao,形似鈴,槌擊發聲)等。
禮器、樂器既用於祭祀,亦用於宴饗,又用於隨葬。樂器還用於征戰。
(三)兵器。主要有戈、矛、戟、劍、鉞(大斧)、刀、鏃(zu,箭頭)、弩機、胄(頭盔)等。
(四)農器。有犁鏵、鋤、鐮、钁(jue)、鏟、錛等。
(五)度量衡。包括度(尺,如王莽始建國尺、東漢建初尺、蜀章武弩機尺、魏正始弩機尺、正倉院唐 尺、宋三司布帛尺、明嘉靖牙尺、萬曆官尺等)、量(主要是秦統一天下後所制,容器,量容積。有金量,有陶量)、衡(天平,一頭放“權”,一頭稱物。後演變 為秤。權就是秤砣,上面有銘文。主要有秦權、王莽權等)。
(六)錢幣。布(形似鏟,周代、王莽)、刀(形似刀,齊刀最著名,又有燕、趙刀幣)、圓幣(先是圓錢圓孔,主要在周代。後改為圓形方孔)。
(七)符璽。符,詔符,發兵用,分為兩半,如虎符、鷹符。文字有金錯、銀錯(塗飾)、刻鑿。璽,印 章,古代用以封檢取信。古人封檢用泥,清中期出土許多封泥,諸城金石學家劉喜海為之定名。王國維《簡牘檢署考》考其制度最詳。牘、檢(封蓋)、繩、印、封 泥合用。有紙以後封泥廢止。當初印僅方寸。後來印紙,形制就自由了,大小長方圓均可。封泥上有許多官名、地名,可補史書之缺,正史書之誤。
(八)日用器。常見的有銅鏡、燈。銅鏡出土的有商周時期的,無銘文。今存者主要是漢代銅鏡,多而精 美。背面有銘文。如安徽壽縣一帶出土蟠螭紋鏡,不少有文字,其中有避漢淮南王劉長諱的,是漢初之物,其銘文如:“大樂未央,長相思,慎毋相忘。”“相思願 毋絕,愁思悲,顧見怨,君不說(yue)。”(參李學勤《古文字學初階》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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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為愚重掃之二刷版以下為超星/讀秀原掃之一刷版) 這類鏡子當是男女饋贈之物,以表達愛情。有的銘文有幾十個字。隋唐也有銅鏡,質量越來越差。燈,戰國 秦漢以來遺存,基本形制像“豆”,燒膏(即肥油)。出土的多為上方所造,比較精巧。如雁足燈,柱作雁足形。戰國時期銀首人俑燈更為精巧,以人俑持燈。燈上 多刻造作人、造作年月、宮室名、器用數。或刻重量、尺度、容量。頒賜外戚者刻受賜人、賜予年月。都可用於考史。
三、石
石刻文字極為豐富,主要分碣、碑、摩崖。
(一)碣。《說文》:“碣,特立之石。”李賢曰:“方者謂之碑,員者謂之碣。”(《後漢書‧竇憲 傳》注)碣就是高石柱子,上小下大,形在方圓之間。如秦始皇琅邪臺刻石,阮元《山左金石志》云:“石高工部營造尺丈五尺,下寬六尺,中寬五尺,上半寬三 尺,頂寬二尺三寸,南北厚二尺五寸。”泰山頂無字石尺寸約略相當。真按:超星/讀秀一刷版誤作秦字,至此二刷已校改矣. 大約在魏晉以後就被碑取代,較晚的碣是吉林省集安縣高句麗墓群矗立的《高麗好太王陵刻石》(甲寅,晉義熙十年,公元414年)。現存較早的是石鼓文,雖然較低,但仍是石柱,屬於碣,共十鼓,各刻四言詩一首,詠秦國君游獵事,故又稱“獵碣”,字體是秦統一文字之前的大篆,屬於秦統一之前的刻石,具體年代有爭議,現存北京故宮博物院,這是我國現存較早的刻石。
(二)摩崖。刻于崖壁,天然之石。秦刻石中的碣石,刻于碣石門,可能是摩崖。漢代著名的《石門頌》(全名《故司隸校尉犍為楊君頌》),記楊孟文修理石門道事,漢建和二年(148)十一月刻,王升撰,真按:簡化字之礙讀也!-不知是否為王昇之簡化. 隸書。王昶稱為漢人極作,習隸者必學範本。在陝西褒城縣。唐代《紀太山銘》,在泰山東嶽廟後石崖,開元十四年(726)玄宗撰文,親以隸書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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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按:本頁下為二刷本版本做ocr,圖亦自掃,之前的頁面則暫用舊一刷版.有暇再改了!
,漢以來石刻之雄壯未有及此者。摩崖刻石因為簡易速成,所以名山崖壁隨處可見。泰山石經峪《金剛經》,屬於大摩崖石刻,富盛名,書法隸楷兼半。
(三)碑。碑之名起于周朝,墓所之碑用木,以引繩下棺。廟門之碑用石,以麗牲(用於祭祀的牲繫在碑 上,以取毛血),以測日影。西漢開始有碑刻文字,但極少。東漢則忽然勃興,現在說的漢碑,一般指東漢碑。蔡邕是寫碑文的名家。碑的主體碑身部分是長方體的 石塊,所以又稱“碑版”,上有碑首(東漢時與碑身連在一塊),下有碑座。最高的明永樂皇帝為洪武皇帝鑿刻的紀功碑(陽山碑材)真按:明太祖 真按:明成祖 ,碑身49.4米,全長近90米。碑正面叫陽,背面叫陰,左右叫側,首叫額,座叫趺(fu)。唐劉禹錫《劉夢得集‧奚公神道碑》:“螭(chi)首龜趺,德輝是紀。”(螭,傳說中的無角龍)說的是較華美的碑。碑額刻標題,碑陽刻碑文,碑陰、碑側刻題名。這是通例。也有陰陽面各刻一文的,有陽面刻不完接到陰面的。僧人或信士碑,碑額有造像者。
墓碑立在墓前,又叫神道碑,是供人們瞻仰的。曲阜孔林隨處可見。東漢時產生了墓誌銘,記生卒年月、姓名、事跡,並繫以銘(韻文贊語),內容與碑文相似,但埋在墓壙(kuang,墓穴)中。魏晉南北朝時期曾屢次禁碑,原因是立碑刻文多虛美,且浪費錢財。禁碑刺激了墓誌銘的發展,所以出土的六朝墓誌銘特別多,這一時期墓誌銘也極發達(參李士彪《漢魏六朝的禁碑與碑文的演變》,《中國典籍與文化》1999年第4期)。
碑除了大量用於喪葬外,還用于紀功紀事,表彰功德。修橋、修路、建廟、修觀,都有碑記其事。
還有刻詩文法書、名人手跡的。
從唐代開始,還有進士題名碑,前面說的明清進士題名碑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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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還把重要經典刻于石碑,作標準本。儒家經典屢經刻石:①漢熹平石經;②魏三體石經;③唐開成石經(在西安碑林);④蜀石經(孟蜀至北宋刻于成都);⑤北宋石經;⑥南宋石經;⑦清石經。
佛經刻石最著名的是房山石經,在北京房山縣大房山雲居寺。從隋代到清康熙三十年陸續刻成,歷時千年之久,刻石15000餘塊,分藏石經山上九個石洞及雲居寺西南佛塔旁邊地穴中。包括佛經1000餘部,3400餘卷。其餘摩崖刻石、經幢都為數不少。
道經自唐代亦有刻石,數量少于佛經。
石刻文字在國外要遠遠早於我國。例如古埃及新王國時代(約前1567—前1085)製作了大量墓碑、方尖碑等,重者達千噸。方尖碑方柱、尖頂,刻有象形文字及圖畫。古巴比倫國王漢莫拉比(前1792—前1750)把法律條文282條刻在高2.25米的石柱上,叫《漢莫拉比法典》(今藏法國羅浮宮博物館)。波斯大流士一世(前522—前486年在位)期內鐫刻的“貝希斯頓銘文”,在石崖上修整出多幅長方形碑面,寫刻了約1200行之多的長篇銘文(在今伊朗克爾曼沙阿城東30公里的貝希斯頓村附近)。中國的石鼓文約在公元前2世紀,較國外晚得多。但中國石刻文獻數量龐大,內容豐富,獨具特色,有很高的史料價值。
四、竹木
竹,主要是劈成長而窄的竹片,叫竹簡。
木,既可以劈成長而窄的木片——木簡,也可以做成較寬的木板——方版(也叫牘)。竹木簡起源很早,甲骨文裡有“冊”字,有“典”字。“冊”就是把竹木簡編連成冊的象形文字。典是把冊放在杌子上,真按:詞:杌1 〔w ㄨˋ〕〔《廣韻》五忽切,入沒,疑。〕1.搖動。《史記‧司馬相如列傳》:“揚翠葉,杌紫莖,發紅華,秀朱榮,煌煌扈扈,照耀鉅野。” 裴駰 集解引 郭璞 曰:“杌,搖也。” 漢 馬融 《長笛賦》:“搖演其山,動杌其根者,歲五、六而至焉。” 南朝 梁 劉孝標 《東陽金華山栖志》:“梓柏桂樟之木,分形異色,千族萬種,結朱實,包綠裹,杌白蔕,抽紫莖。”2.樹木沒有枝丫。《三國志‧魏志‧高堂隆傳》:“﹝ 秦二世 顛覆﹞由枝幹既杌,本實先拔也。” 宋 王安石 《次韻致遠木人洲》之二:“杌爾何年客此洲,飄流誰棄止誰收?無心使口肝使目,有幹作身根作頭。”3.指樹木斫伐後剩下的樁子。《五燈會元‧道吾智禪師法嗣‧石霜慶諸禪師》:“師居 石霜山 二十年間,學眾有長坐不臥,屹若株杌,天下謂之枯木眾也。”4.凳子。 北魏 賈思勰 《齊民要術‧種桑柘》:“春採者,必須長梯高杌,數人一樹,還條復枝,務令淨盡。”《宋史‧丁謂傳》:“明日,入謝,帝詰所爭狀……遂賜坐。左右欲設墩, 謂 顧曰:‘有旨復平章事。’乃更以杌進。” 清 秋瑾 《看護學教程‧病室及臥床》:“床前安小杌,上可置藥物及病者之用品。”5.木砧,案板。 唐 牛僧孺 《玄怪錄‧曹惠》:“我才方古詞人,唯不及 東阿 耳,其餘文士,皆吾杌中之肉,可以宰割矣。” 宋 洪邁 《夷堅乙志‧豬足符》:“庖婢舉刀破爪間,見小紙書符在其內,亟出告,使呼其人還之。人曰:‘適從屠杌買來。’”6.渾然無知。 南朝 宋 鮑照 《侍郎報滿辭閣疏》:“臣嚚杌窮賤,情嗜踳昧。”參見“ 杌杌 ”。7. 楚國 史籍《檮杌》的省稱。 唐 劉知幾 《史通‧采撰》:“蓋當時有 周 《志》、 晉 《乘》、 鄭 《書》、 楚 《杌》等篇,遂乃聚而編之,混成一錄。” 嚴復 《哭林晚翠》詩:“詩篇同《乘》《杌》,異代得根源。” 是會意字,表示典藏之義,當然也可表示被典藏的物體,即典冊。《尚書‧多士》:“惟殷先人,有典有冊。”《墨子‧明鬼》:“書之竹帛,傳遺後世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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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知先秦時期竹簡已常用,而且開始很早。簡牘直到公元3-4世紀才被紙取代。
在西晉武帝“太康二年(281),汲郡(今河南汲縣)人不(fōu)準盜發魏襄王墓,真按:不準-此拼音與國語辭典注音同! 或言安釐王冢,真按:原文此字未簡化作厘! 得 竹書數十車。……大凡七十五篇,……漆書皆科斗字。初,發冢者燒策照取寶物,及官收之,多燼簡斷札。文既殘缺,不復詮次。武帝以其書付秘書校綴次第,尋考 指歸,而以今文寫之。晳(束晳)在著作,得觀竹書,隨疑分釋,皆有義證”(《晉書》卷五十一《束晳傳》)。出土竹書有《紀年》、《周易》、《穆天子傳》、 《周書》等,唯《穆天子傳》傳至今。這是戰國竹簡大批出土的一次詳細記錄。
近數十年間,長沙楚墓、湖北隨縣戰國早期曾侯乙墓、湖北雲夢睡虎地秦墓、荊州郭店楚墓等都發現大批戰國竹簡。
漢代竹木簡發現亦較多,70年代長沙馬王堆1號漢墓和3號漢墓發現竹簡722枚,臨沂銀雀山漢墓發現4900餘枚,其中《孫子兵法》、《孫臏兵法》聞名世界。安徽阜陽漢簡有《詩經》、《周易》等十多種古籍。80年代湖北江陵張家灣漢墓出土西漢初年竹簡1600多枚。
在西北,敦煌、酒泉、居延、武威以及新疆南部樓蘭、和闐,在1900年以來,中外發掘漢晉簡牘數萬件。1990年到1992年甘肅考古工作者在甘肅敦煌甜水井西漢懸泉置遺址發掘,出土木簡25000餘枚之多。1996年長沙市走馬樓出土三國時吳國簡牘達十餘萬片,超過全國歷年出土總和。
簡的長度是有講究的,根據王國維《簡牘檢署考》,漢代有二尺四寸、一尺二寸、八寸、六寸等規格。 《孝經鉤命訣》云:“《春秋》,二尺四寸書之。《孝經》,一尺二寸書之。”鄭玄《論語序》云:“書以八寸策。”據此,《春秋》、《孝經》、《論語》就劃歸 三個檔次。《論衡‧正說》:“說《論》者皆知說文解語而已,不知《論語》本幾何篇。但知周以八寸為尺,不知《論語》所獨一尺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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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論語》者,弟子共記孔子之言行,敕記之時甚多,數十百篇,以八寸為尺,紀之約省,懷持之便也。以 其遺非經,傳文記識恐忘,故但以八寸尺,不二尺四寸也。”又《量知篇》:“截竹為簡,破以為牒,加筆墨之跡,乃成文字,大者為經,小者為傳、記。”又《謝 短篇》:“二尺四寸,聖人文語,朝夕講習,義類所及,故可務知。漢事未載於經,名為尺籍短書,比于小道。”從以上記載可知:二尺四寸長簡寫經,一尺二寸之 簡寫傳,八寸之簡寫記。《春秋》是經,用二尺四寸簡。《孝經》為傳,用一尺二寸簡。《論語》為記,用八寸簡。漢代八寸相當於周代一尺,即《論衡》所云“周 以八寸為尺”,所以八寸簡所寫之書又稱“尺籍”。真按:尺籍的由來
另有六寸之簡,用來作符信,即通行證。《說文》:“符,信也,漢制以竹長六寸,分而相合。”此制至 今猶有殘存。約三十年前,農村染布行業,走村串戶,收取白布,為顧客染出一定花色(以印花布被面居多),以竹籤刻上二三個“■”式花紋,縱剖成兩半,一半 繫于布上,一半交顧客收存,數日後,染成之布送來,以兩半竹籤相合,為取布憑信,即符信是也。又各大城市看管自行車之竹牌,以兩枚為一對,車上掛一半,個 人持一半,以為取車憑據,亦其遺意。
法律文書亦用長簡。《鹽鐵論‧詔聖篇》:“二尺四寸之律,古今一也。”漢之八寸為周之一尺,則漢之二尺四寸為周之三尺。所以《史記‧酷吏列傳‧杜周傳》云:“不循三尺法,專以人主之意旨為獄。”“三尺法”乃是沿用周代舊稱,即漢代二尺四寸簡所書法律條文。
從出土實物看,1959年甘肅省博物館于武威磨嘴子6號漢墓中掘得480枚完整簡牘,內有《儀禮》甲本木簡七篇398枚,簡長55.5—56厘米,約當漢尺二尺四寸,證實經典用二尺四寸是可信的。當然出土簡冊的長度並不那麼整齊,在尺寸上是有變通的。
牘,是木製的,窄長條就是木簡,寬的就是木板,又叫牘。西北敦煌、居延出土的漢簡多是木簡,原因是那裡不出產竹子,而出產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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